发新话题
打印

柴玲同学在家光屁股,那叫自由,在大街裸奔,那叫老鼠过街。

对一个丧失人性的政府和政党需要的是毁灭,
对罪恶流氓的宽恕也是对人类文明的亵渎。

TOP

裸奔算神马?行为艺术而已,少见多怪的,草包博士生

一虎八奶图

 
 


TOP

回复 30# 黄河水 的帖子

裸奔不算什么,裸奔又没犯罪。我一直认定:柴玲有裸奔的权力。
裸奔算基督徒,行不?

TOP

‘姑娘很生气’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适合你

你穿不穿衣服一个样!

TOP

没有信仰的人,就是在裸奔。土话讲,是不留念马虎,胆大不识羞。

TOP

引用:
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6-10 10:42 发表
谁在乎你的认定?
至少你在乎。一边连发三贴,一边说“谁在乎”,不觉得太有意思了吗?
建议你赶紧说:连发三贴也没指nk的名字,所以不算。

TOP


以为能看到光屁股照片捏
虽然口味重了点
怀才不遇    怀春亦不遇

TOP

引用:
原帖由 黑总统 于 2012-6-9 17:44 发表
美帝现在和土共表面互相是“亡我之心不死”,
其实现在是哥们,经济利益决定美帝对土共态度。土共金元外交玩得“如火纯青”
土共杀P民美帝也就是关注一下,白宫对钱的利益高于对中国P民的关注。
除非触及台湾这个 ...

我就是这样的观点,洪洞县里无好人,只有利益,赤裸裸的利益.

TOP

这老女人,快扫进垃圾桶吧。

TOP

鸡国没有外交家  没有经济家 没有军事家  有个傻逼城市  投资五千万想复制乔布斯  这帮傻逼  脑子进水了  他们不知道  除了复制一群群的二逼  他们什么也造不出来

TOP

自己不宽恕是你的权利,
但不许别人宽恕,
就说不过去了!

仇恨何益,看见仇家伏法,能使自己的寿数增加一分吗?
当背负基督的十架……

TOP

回复 41# xj.david 的帖子

不是不许宽恕。法律不禁止的,都是允许的。没有一条法律禁止柴玲宽恕李鹏,她就是可以宽恕的。
但是,宽恕不对。
是否允许和是否正确是两回事。
没有任何理由(包括基督教教义)要求柴玲必须宽恕李鹏,这种情况下,如果她私下里宽恕李鹏,当然也无所谓。但是她非要出来乱说,这就等于是故意跟大家作对。

TOP

回复 42# nkpoper 的帖子

她宽恕是如何“跟大家作对”了?

我是一个基督徒,能理解柴玲的做法——

我们在天上的父,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别人的债!
当背负基督的十架……

TOP

回复 43# xj.david 的帖子

宽恕我们的仇敌,当然是作对。
根据基督教教义,真的必须宽恕李鹏?充其量,也只是“可以宽恕,也可以不宽恕”而已。在两可的情况下,她非要选择宽恕,还公开出来说,这不是故意作对是什么?
这就如同,如果有人谩骂先知默罕默德;像某些穆斯林那样,跳出来杀人,固然是要用武力扼杀言论自由的不当表现;但如果穆斯林认为这人是故意跟他们作对,反诘之,难道不合乎情理吗?

TOP

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2-6-10 16:41 发表
宽恕我们的仇敌,当然是作对。
根据基督教教义,真的必须宽恕李鹏?充其量,也只是“可以宽恕,也可以不宽恕”而已。在两可的情况下,她非要选择宽恕,还公开出来说,这不是故意作对是什么?
这就如同,如果有人谩 ...


你们的仇敌,事实上曾经也是我们的仇敌,只不过我们选择宽恕他们了而已!

难道这也有问题?

难道因为你们选择不宽恕,就要我们也跟着不宽恕??
当背负基督的十架……

TOP

基督的教训,是“爱你的仇敌”!
当背负基督的十架……

TOP

对帖子变为泼妇式的漫骂表示遗憾,不再关注这个帖子了——只会背主祷文的“假基督徒”留!
当背负基督的十架……

TOP

回复 20# wreckage5106 的帖子

your private realm of entirety and wholesomeness這一句實際上是說,如果我原諒了殺害你所愛之人的兇手,我就闖入了你的私人領域,這就破壞了這一領域本應有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即其字面上說的“完整性和身心健康。”

TOP

引用:
原帖由 xj.david 于 2012-6-10 16:55 发表
你们的仇敌,事实上曾经也是我们的仇敌,只不过我们选择宽恕他们了而已!难道这也有问题?难道因为你们选择不宽恕,就要我们也跟着不宽恕??
这不是一个“因为所以”的问题。
你能说:因为我信基督教,所以你要信基督教吗?
就算你要传教,你也不能这么传教吧?
不是因为我们不宽恕,所以你们也不能宽恕,而是另有道理。
对李鹏这种恶人,除非是“必须宽恕”,否则就没必要宽恕,这是一个基本逻辑。
如果因故必须宽恕李鹏,那是没办法的事。如果不必须,那么宽恕他就是给他一个优惠。我们又何必给他一个优惠呢?就因为他罪大恶极?

TOP

柴玲公开宽恕李鹏,我只接受一个前提条件:她出家或者进修道院。
如果柴玲万念俱灰,选择避世,那她就不必仇恨任何一个人,因为这是对出家人的一项基本要求;我们只能说她未能坚持到底,不能说她说这句话本身有什么问题。只要她还选择在这个世界上混,那她就得对这个世界的基本规则保持适当尊重;不然的话,她就只能收获别人的鄙视。

TOP

引用:
原帖由 ghccmss 于 2012-6-9 17:10 发表
我说web老大,柴大妈只不过是根本就没有搞懂基督的教义的情况下乱卖弄。丢人现眼。您就放她一码吧。毕竟没作恶。^_^
 同意12楼意见,柴玲宽恕之语虽不恰当,也应考虑到她已经不是政治人物了,拿捏的肯定不准确,并且她为了国家,这么多年也付出了很多,只是发表下她自己的见解,不应该给她太多的压力了,毕竟,她不是施害者,而是个受害者

TOP

难得完全同意楼主的观点

TOP

裸奔不违法,老鼠也有过街的自由
社会上存在着很多形式的裸奔,环保人士裸奔、裸骑怎么还有那么多粉丝呢。
言论自由就是允许她表达,那是她的观点,她当然可以宣传,不宣传就成了自言自语了。
所有人都认为自己的观点是对的,并且极力证明,web老大说句话不也是这样。
抛出来大家辩论一把,真理就越辩越明了,何必搞什么人身攻击,说句话就定性为”裸奔、有碍市容、过街老鼠“不太好吧

[ 本帖最后由 goforx 于 2012-6-11 09:49 编辑 ]

TOP

回57楼

你是不是想和犹太人说希特勒万岁阿



[ 本帖最后由 sm123456 于 2012-6-11 10:11 编辑 ]

TOP

我说的是57楼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