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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像网友在前面留言说的,此刻的一伟和亮亮都在进行着心灵的挣扎。
一伟摸不清亮亮的心思,感觉亮亮是爱自己的,但从来不对自己表达,与周子华若即若离得扑朔迷离,一伟进也难退也难,况且,一伟干脆没想过退步,只是处处被动,感觉心情压抑。
亮亮呢?
亮亮最初对一伟的家庭背景就很敏感,这次亲临其境,且与周子华家成鲜明对比,对亮亮来说这是好事吗?
七十年代,对贫富还不像如今这般敏感,多年的阶级斗争教育,多年以苦为荣以苦为乐的价值观灌输,使得亮亮那一代人有一种今天看起来不太真实的做人标准,那就是嫌贫爱富是不高尚的。
如果此刻亮亮决心跟定周子华,视高干子弟如草芥,视富贵如粪土,完全符合七十年代党所大力倡导的价值标准。
但事实不是,亮亮做不到那么高尚,浪漫的亮亮也有现实的一面。在与一伟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亮亮的小心眼没活动过?那是不可能的。
亮亮对一伟的真诚不怀疑,但是,对一伟能否永恒专一心里是没底的,亮亮可不傻。
七十年代,寥寥无几的小轿车上,只坐着两种人---高干或者高干的家属。
高干子弟用情不专甚至玩弄女性的例子已经不少,传闻也很多。他们结伙配合,开着标志着当时身份的小轿车,在街头寻觅美女,发现既停车上前,以问路为名搭讪,以带路为名骗漂亮女孩上车,漂亮女孩看着穿着四个兜军衣的年轻人,而且红领章白衬衫,还故意不戴军帽梳着洪常青一样的小分头,那真是精神啊,用现在的话形容,那是真帅啊,她们能不动心吗?大都不用怎么软磨硬泡就束手就擒。亮亮那两年回家探亲时,不止一次在街头被截,亮亮回一句“我也不知道路”,最多客气地说声“对不起”,目不斜视,昂首飘过,身后留下一阵无聊又遗憾的口哨声。
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一伟在乡下随乡下,这才回家两天,乡下的痕迹无影无踪,似乎根本没在乡下呆过,用如今流行的徐志摩的话说,真称得上是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一个如此洒脱的男孩,一伟能让亮亮心里有多踏实?
周子华曾两次送亮亮回家,都是送到楼下,亮亮没约他进过家门,既是怕家长知道,也怕周子华误解成自己主动示好要拉近关系。
一伟则不,主动上门而且无拘无束,自来熟得包括亮亮的父母和弟弟都视一伟为亲友。前面提到一伟同时卖了两辆自行车,还有一辆二八“永久”呢,哪里去了?呵呵,告诉朋友们,早就在亮亮弟弟的屁股下骑着呢,亮亮的弟弟当然原价付钱了,人家也是月薪六十多快钱的部队基层干部,论起地位来比一伟和亮亮都高多了,那时的部队文工团,连十一二岁的娃娃都有,而且穿军装有军籍。
一伟这个人自小有个大方劲,他的东西如果被朋友看中,“你喜欢的话拿走!”他从不抠门。当然,那个时代孩子们手里的所谓好东东,无非是奇形怪状的钢笔啊五颜六色的小日记本啊,还有主席像章语录本什么的,文革时候流行戴老毛像章,最珍稀最抢手的要属部队总政发行的五角星外型的那种,还分老头戴帽子和光头的,一伟的同学从他手里要走无数,最后他自己一枚没剩。一个人对东西不珍惜不在意,肯定珍惜在意的是情意。面对周子华的情意,一伟的心情如何?朋友们可想而知,这种形容,亮亮肯定不同意,因为亮亮可不是……哈哈,但是散人现在没有更好的词汇表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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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亮有一次在火车上遇到一个当兵的,年龄相仿还穿着四个兜的军上衣,对亮亮大献殷勤,下车前还要亮亮的通讯地址,亮亮没给他,还调侃他一句,说有些小兵出来都借干部服穿,你不会吧?那个兵才讪讪地下车了。那个时代军人是干部是战士,服装上唯一的区别是上衣的兜。有些小战士探亲,为了搞对象或者满足虚荣心,借四个兜干部服穿的,绝不是孤例。但是这个当兵的说的一句话亮亮没忘,他说当三年兵没复员说明干好了,下三年乡你没返城,说明你惨了。
在乡下过着活不好死不了的日子,亮亮的出路在哪里?依靠在哪里?
幸福呢?幸福就是靠在一伟怀里那瞬间产生的强烈的兴奋感吗?那感觉踏实吗?能长久吗?
武一伟似乎追求的是平静安逸的日子,而周子华已经踏上了荆棘丛生的仕途,是跟着周子华干革命, 还是跟着武一伟过安逸的日子,这可是一个大问题。
我告诉朋友们,这次春节探家,亮亮要离开农村的想法,那是越来越强烈了。
世上不存在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人,如果不能在一起,是因为他们爱的不够深,是因为他们的爱比不上其它的因素重要,如果这些因素要注定亮亮一辈子幸福与否的话,亮亮不可能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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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生产队的财务管理,非常粗放,根本没有资产负债、现金流量、损益这三张表可看,怎么还原历史困扰散人数日。但也不能说是糊涂帐,总收入还是有的。在普华永道那位当年知青朋友的指导下,散人根据武一伟的回忆,采取从秋后决算分配的角度倒着还原。现在看来,武一伟能够成为资本家,与他当年实实在在经管过一个生产队的实践不无关系,三十年前的一些基础数字还记得。
西洼生产队是个较大的队,以1975年为例,各项收入总额2.95万元,各项支出总额0.8万元,其中税金372元,占总收入1.2%;公积金1734.50元,占5.89%;固定资产折旧费221.85元,占0.8%;公益金743元,占2.52%;预留生产基金576.68元,占1.96%;社员分配1.8万元,占60.08%。各项分配共计2.2万元。全生产队76户,包括知青398口人,参加分配工日近4万个,每个工日工值0.45元,壮劳力年收入150元左右,人均收入46.05元,经过武一伟的一番遮挡,秋后瞒产私分一部分粮食未计入决算。这在当地属中等偏上水平,也是西洼生产队历史上最好的水平。
收益分配主要是口粮分配和现金分配两部分。总收入中扣除各项费用和支出,即为现金分配部分,在 现金分配部分中,第一,交足税金,七十年代农业税基本按主粮收入的12%以上提取;第二,扣除总收入的5%作为公积金,留生产队作为生产建设事业开支;第三,扣除总收入的2%作为公益金,留生产队作为公益事业开支;第四,扣除一定比例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保证生产队的固定资产维修和更新支出;第五,一般都扣2%的预留生产基金,作为生产队的生产费用;第六,社员分配部分是按社员所得的劳动工分分配给社员,通常扣除领口粮的钱不倒帖已经阿弥陀佛了。
生产队可分配的金额被工日除,所得的商即是工值,工值的高低是当时衡量生产队贫富的标志之一。生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各队之间不平衡,差距大小往往由生产队的风气甚至队长的水平决定。
每年秋后算帐时,临队社员见面不问“吃了没”,而是问“杀了多少钱”,一个劳动日的日值水平事关重大,姑娘找婆家都要问问对方的小队杀了多少钱,问这个问题跟问一头猪杀了多少斤肉一样实在。
按常规概念,生产队投入的生产成本,应该包括土地、种子、肥料、农具畜力的折旧、劳动力工资、流动资金利息等,但这是一本糊涂帐了,抠不清楚。首先,土地未计入成本,也就是说土地无偿使用,这里不得不追溯一下解放后农村土地、经济体制的演变历史。
“大风暴”时,可耕土地被农民按人口均分,生产资料的过度分散,不许剥削不许雇工的极左政策,极大破坏了传统的农业生产,不少农户无法完成关键的生产环节。所以在解放初搞起了互助组,土地仍为个体农户所有,在组内实行集体劳动,分散经营,以工换工,以工换畜,以畜换工,互助互济。年终农户与农户之间,以工、畜找平,或用粮、款进行找补,以达到互助互利,发展生产的目的。
接着搞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牲畜、农具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较大程度改变了农业生产关系,这个时期,还没有没收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但是已经没收了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计划生产,集体劳动,分组管理,劳动记工分参加分配。分配一般实行三七分配,即可分配部分的70%按劳动工分分配,30%按土地等股份分配。
1956年西洼村又组建起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取消了土地分红,土地为集体所有,彻底没收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大型农具、牲畜作价入社,成为集体所有制形式的合作经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严格的计划生产,统一指挥,分队管理,集体劳动,小组作业,劳动记工分参加分配。收益实行按劳分配,适当照顾的政策。
1958年9月人民公社建立,初期提倡“一大二公”,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公社一级核算,生产资料、产品、物资等一切财物皆由公社直接管理、调配。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了公社体制,公社实行分级核算,生产队成为基本核算单位。1961年冬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进一步调整,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队改为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一体制至1982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才开始改变,此后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将土地使用权转给了生产者。散人前面说公社体制三十年是个错误,实际运行了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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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队的管理还是有一套学问的。
社员在生产队参加劳动的形式有三种:一种是作业组劳动,有几个劳动力组成,有组长,有记工员,从事劳动时,是在组长的带领下集体劳动,比较固定,由记工员负责记工分;二种是零活劳动,单个人或二三个人从事生产劳动,由生产队长每日一安排,劳动所得工分由队长代记;三种是固定的单独劳动,一次分配后常年不变,一年记一次工分。
劳动记工办法,分为定额工分和大合工。定额工分是按农活定额工分记工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这种定额工分,各生产队曾普遍使用。但劳动定额的制定十分复杂,每年冬季公社要求修订劳动定额,即从耕地开始,到粮食入库的各种农活定额,进行修订补充,以此定额作为社员劳动的记分标准。这种定额,一个生产队都有百余项,记工员利用起来比较复杂费事。另一种记工办法是大合工,即将本生产队的劳动力,分成工分等级,以劳动一天,即一个固定的工分额,比如男整劳力为10分,半劳力8分;女整劳力8分,半劳力6分;男整劳力干一天活记10分工,男半劳力干一天活记8分工,固定不变,各生产队大多采用此法记工分,但不便调动社员积极性,体现不出多劳多得的原则。
生产管理更复杂, 首先是计划管理。开春各生产队制订生产计划,包括多少土地,种什么作物,实施哪些增产措施,达到什么产量标准,养多少猪,积多少肥,养猪能收入多少钱,搞副业收入多少钱,到年底决算时,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兼顾的原则,社员口粮达到什么水平,工值达到多少钱,人均分配多少钱等等。生产计划多数队都有书面计划,并报给大队一份,有的生产队只有口头计划,没有书面计划。大队管理生产,就以这个计划为标准。其次是掌握农时,不误农时。大队、生产队干部对每年的二十四节气十分熟悉,按节气管理生产。三是检查指导。大队和生产队的干部必须靠在农业生产上,生产队长直接带领社员干活。大队干部分工到生产队,走走看看检查指导。七十年代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以粮为纲,主要精力在田间,大队发现生产中的问题,晚上召开生产队长会议研究解决,不允许白天开会。生产队的办公室天天晚上有会,或研究生产,或社员记工分。此外,定期组织生产大检查,一般每半月进行一次。有时是检查评比,有时则是检查促进。
70年代在农村推行过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实行民主管理。每个季度以生产队为单位,召开社员大会,由财务人员将一个季度的财务收入和支出,按记帐单据逐项公布于众。由于操作繁杂不易坚持,时间不久即夭折。
财务管理重点在生产队。大队对生产队的财务,既有领导责任,又有帮助的义务。一般不定期的在大队会审会帐,要求生产队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公布帐目。
生产队的现金,除保证生产支出外,允许社员借支,但队长批给社员的借款,一般不超过5元,超过5元必须由队委会研究同意,超过10元的借款,必须经社员大会通过。这些制度,各生产队执行情况不一,有的执行好些,有的执行差些。
大队和生产队,都分别设有粮食和物资仓库。粮食库分别存有各种作物的种子和大牲畜及养猪用饲料粮。物资库储存农药、化肥、小型农具和其它农用物资。
仓库有保管员专职管理。每年收获完毕,除上缴公粮和分给社员口粮外,种子和饲料粮过称入库。每到月初季初经队长批准,发放饲料粮,或向社员分发养猪养鸡的补助饲料。出入库粮食和物资必须入帐,日清月结,年终公布帐目。
人民公社时期的收益分配以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为基本原则。首先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农业税,二是粮食统购任务。在年终决算分配时,生产队都按时足额完成交公粮任务。由于连年欠收,在上缴计划规定的种植物后,国家返销一部分质量很差的粮食,主要是冒高粱或者糠麸子,是如今农民喂猪都不用的垃圾。当然,西洼不生产水稻和小麦,每年春节国家会在细粮上关怀社员一次,但只此一次,每口人一斤大米二斤白面!通常社员过春节也舍不得吃,留着用于孩生娘满月等大事小情。集体利益除保证来年生产费用外,在粮食分配方面,主要是留足种子和饲料,历年队委会讨论分配方案时,争论的焦点都是粮食问题,都希望口粮标准逐年有所增加,又要留有足够的饲料,保证大牲畜和集体、个人的养猪用粮,矛盾重重。最后才是社员口粮分配,生产队一般都坚持人7劳3的分配原则,即以口粮总数的70%平均按人口分配,30%按工分分配,叫作以工带粮,最后够不够吃,老天爷都不会怜悯。
社会主义革命在农村的结果是革了农民的命,没收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公社的一切生产资料都是没收农民的,包括牲畜和农具。国家一分钱投入没有,只有价格扭曲的剪刀差。对农业和农民的盘剥,据说这是为了工业立国,是为了巩固国防,是为了养活吃皇粮的众多官员,是为了非农业人口的福利,更过分的是城乡二元户口制度,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成为土地的奴隶和既得利益者的长工,散人和朋友们在回顾和议论中,觉得这样做实在有些不厚道甚至无耻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