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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纵横】吴思:以有条件“特赦”贪官污吏推动政改——书生意气?╭(╯^╰)╮

【时事纵横】吴思:以有条件“特赦”贪官污吏推动政改——书生意气?╭(╯^╰)╮

 


  近年来,中国总理温家宝多次谈到政治体制改革。今年中国“全国两会”期间,温家宝在中外记者会上再次呼吁政改的紧迫性:“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已经取得的改革和建设成果还有可能得而复失,社会上新产生的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3月26日,在中国国务院召开的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直言: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


  自1980年邓小平首次提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以来,迄今已32年。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政改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什么?政改时机是否已经到来?如何切实有效推进政改?记者近日专访中国知名作家、《炎黄春秋》杂志总编辑吴思。


  政改进入艰难的“相持阶段”


  记者:中国政改已经呼吁了很多年,请您介绍下政改的背景?


  吴思:改革开放初期,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首次提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简称“818讲话”,提出政改要求,但之后实际推行的主要是经济体制改革。


  1986年6月2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为此成立了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办公室。当时提出“党政分开”作为政改的突破口。但是,1987年中共召开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政治体制改革主要作为原则和口号来提,“党政分开”也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1989年之后,政改基本不提,却提出“防和平演变,防资产阶级自由化”,政治上没有往前推行,反而往权力更集中的方向走,意识形态方面全面左转。后来邓小平认为经济体制改革受到了威胁,于是有了“南巡”讲话,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中国经济取得快速发展。


  但政改依然举步维艰,政改的核心指标如扩大差额选举、公开政治竞争并由民众选择、权力受到制约的程度、公民权利得到落实和保护的程度等,均未取得明显进展。


  目前的现状是,政府向老百姓说要民主、要宪政、要法治、尊重人权,但实际上还是人治,一把手说了算,以“大包干”的方式层层维稳,只要能完成几项主要指标,即使手段有点出格,也不会丢掉“乌纱帽”,甚至还会得到提拔。控制上访之类的指标是实的,民主法治和人权是虚的。实际起作用的激励机制和公开宣称漂亮话不同。


  记者:中国多年来一直在呼吁政改,为什么一直没有切实有效的推进,症结在哪?


  吴思:从高层来看,温家宝一直在呼吁政改,但没有看到其他人呼应和跟进,由此推测,权力中枢恐怕并未形成改革共识。如果不能达成共识,政府主导的政改就难以推行。


  为什么没有达成共识?如果大家都觉得政改收益高,风险低,利大于弊,就会形成共识。


  民间有个流行说法:“不反腐败就亡国,反腐败就亡党”。权力核心自然会考虑政改的成本和风险:政改对党有什么风险,对国家有什么风险,对个人来说有什么风险。现在腐败问题很严重,从中央到地方都存在这个问题,民怨沸腾,骂官仇官现象很普遍,如果搞政改,让民众意愿充分表达,政府的命运将会如何?谁愿意处在这种受攻击的地位?看起来,政改的成本和风险不小,但收益在哪里?政改带来的好处归谁?再说,不搞政改是不是就崩溃了?看起来不至于,经济上还过得去。


  总之,不改革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而改革对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来说肯定是不利的。政府的这笔“账”还没算通,利大于弊的共识尚未形成,改革自然就很难推行。现在就是一个改不起来的形势,处于一个说改革实际又不改的僵持局面。


  现代政治制度可解决历史上的“政息人亡”命题


  记者:您刚才说到,目前腐败现象严重,社会矛盾激烈,那么,政改时机到来了吗?如果不改革,未来的中国会怎样?


  吴思:政改是否有必要,这要看对谁来说,长期说还是短期说,需要算大账。


  从大局上讲肯定有必要,毛泽东讲“百代都行秦政制”,秦政制的核心是郡县制,专制权力向下层层授权,下级只向上级负责,但每个朝代都免不了最后灭亡的命运。中国古代“大一统”帝国的平均寿命是171年,如果算上三国两晋南北朝和五代十国,平均寿命不过66年,到岁数就会寿终正寝。古人有“气数已尽”的说法,“气数已尽”有三个原因,第一是把老百姓逼急了,官逼民反,比例为40%;第二是官家内部失控解体,比例也为40%;第三是外敌入侵,比例为20%。当然,实际是多种因素综合起作用。


  现代政治制度完全有办法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但中国目前没解决这个问题。第一,官员权力过大,不受制约,就会用权力捞取好处,掠夺率逐步提高,造成“官逼民反”的趋势;第二,“政令不出中南海”,各地独自行事,出现很多问题,从“王立军事件”和“陈光诚事件”就可以看出,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往往凌驾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之上。垄断行业更是独行其是捞取好处,形成条条块块各自为政的格局。这第一和第二点又相互作用,官民矛盾激化,可以导致官场内部矛盾激化。


  历代存在的问题现在依然存在,而且还在加剧,同时,新的不稳定因素和力量又出现了,外部环境和观念体系也改变了,这一体制越来越难以维持各方面均衡的稳定态势,更容易陷入崩溃解体的境地。两千多年的历史证明,推行政改很有必要,不改不会有好下场。


  但是,政改牵一发而动全身,真正推行改革可能会面临失控的危险,还需要权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权衡既得利益和全民族利益,权衡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这些问题都要摆平,改革的难度自然很大。


  可将经改成功经验引入政改


  记者:您刚才说,政改很有必要,但难度很大,如果要改革,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吴思:刚才说政府的“账”没算通,如果算通了就能改革了。那么如何算通呢?


  第一,实行有条件的特赦,调动贪官污吏的积极性


  民间普遍认为贪官污吏太多,仇官情绪严重。反向思考,如果我们是贪官污吏,就会认为改革是自寻死路,老百姓会清算我们,后果很可怕。与虎谋皮,直线推行政改,“账”自然算不通。这就需要设计一种激励机制,把贪官污吏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他们主动去搞政改,一旦他们有了积极性,前景就比较乐观了。


  如何调动贪官污吏的积极性?对于已经发财的贪官污吏来说,最迫切的不是继续挣钱,而是既要保住自身安全,又要保住既得利益。把赃款洗白(洗白是指非法来的巨款合法化,即把钱放入正常的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循环一回),就是其利益最大化的方向。


  如何洗白呢?可以实行有条件的特赦。假定我们在一个特区,比如海南或者深圳,在可承受的范围内,设定一套政改的指标,如政治人物公开竞争,差额选举,人大代表专职化,乡镇、县市等级别的直选,司法独立,媒体开放等等,由独立的第三方考察验收。一旦这些指标验收合格,我们就可以说政改阶段性地完成了。


  一旦完成,该地区就实行特赦。用古话说,无论轻罪重罪,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案未结案,皆免除之。以前官场的贪污腐败、民间的冤假错案,主要是不良制度造成的问题,制度改良以后,与民更始,咸与自新,种种罪过一概不予追究。此时贪官污吏的钱就洗白了。如此悬赏,他们就可能努力争取特赦早日实现,政改的阻力就会变成动力,在各个领域积极推动政改。特赦换来的是健康、透明的政治制度。如果有了这种激励机制,“账”就算通了,政改就有可能启动。


  对老百姓如何交代?我们不妨从历史中寻找答案。


  美国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在《第三波》中写到,威权向民主宪政的转型,大概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改革,执政党主导改革;第二种是替代,民众推翻政权;第三是改替,中间状态,官民势均力敌,上下协商改革。第二种替代性转型伴随着清算,而第一种改革,政府主导的改革,目前还没有任何清算的先例。这就是说,在世界历史上,政府主导的改革全部伴随着事实上的大赦。在这种类型的转型中,以前政府方面的种种罪过,事实上都成了呆账坏账,无法讨还,转型国家的民众也没有不顾一切地讨还。早知如此,何不废物利用,把这笔呆账坏账转化为政改的激励因素呢?这样做,吸取利用了世界历史上的转型经验,也算是一种后发优势吧。


  我们再看中国历史。历代之赦极其频繁,清代我还没有统计完,从秦朝建立至明朝灭亡,1865年,传统所谓的正统王朝约有1640赦,平均算下来,1.14年一赦。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宪法中有大赦和特赦条款,现行宪法取消了大赦,但保留了特赦。1959年9月,建国十周年大庆前夕,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赦免了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和一些战犯、反革命犯及普通刑事犯。从1959年至于1975年,中国总共实行了七次特赦,平均2.23年一赦。从1975年到现在,37年竟无一赦,自秦汉至今尚无先例,真所谓亘古未有。


  古人为什么要大赦特赦?至少有两个理由。


  一是行仁政,新皇帝登基,与民更始,荡涤污秽,给人一个自新的机会,同时还可以平反冤狱。天灾造成饥荒,民众不胜饥寒,冒险犯法,官家既不能赈济,便不忍心深究。如此仁政广施,可以笼络人心,换取众人的支持。


  二是国内矛盾太大,不得不赦。不赦就无法化解矛盾。所谓“国有大患,非赦不解”。例如许多王朝初建,大乱之后,往往赦免啸聚山林的土匪,换取社会安定。宋高宗在金国灭北宋之后即位,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不仅赦免群盗和溃兵,还宣布给金国当儿皇帝的张邦昌及应干供奉金国之人,一切不问。如果坚持追究呢?脆弱的政权内部不稳定因素增加,四面皆敌,巩固就更难了。赦是一种交易,可以“解天下之至结”,成就大业。


  大赦特赦的实质,就是统治者与各个方面的利益交换。中国民众如果有皇帝一样的主人心态,用呆账坏账换取民众真正当家作主的制度,以此“解天下之至结”,这笔交易不合算吗?坏制度可以把好人变坏,好制度可以把坏人变好,追究制度,显然比追究个人更重要。追究重点的转化,也包含了对人性弱点的承认和怜悯。


  第二,“允许看,大胆试,不争论”


  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回顾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总结出堪称“顶层设计”的三句话:“允许看,大胆试,不争论”。


  “允许看”,不逼着反对者去改革,你可以看我们的热闹,于是稳住了一批反对者;“大胆试”,总有一批人,如万里、胡耀邦等人在大胆尝试,邓小平担风险,干好了提拔上来,干不好也不上纲上线,于是调动了改革者的积极性;“不争论”,当时的舆论环境对改革不利,一争论就问姓“社”姓“资”,于是就搁置争论。两个不利因素摁住了,一个有利因素调动起来,经济体制改革大获成功。


  “允许看,大胆试,不争论”这一经验可以推广到政改上来。在政改中本来就有人受益,如果再加上大赦,就能调动更多积极性,内部就会形成很强的动力。再授权第一线的改革者见机行事,分散决策,然后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改革不会失控,风险很小。


  第三,把民间力量引进舆论领域


  当年的舆论环境对改革不利,现在的舆论环境是,谁要反对政改,说民主的坏话,民众就群起而攻之,如果把民间的力量引进意识形态领域,把邓小平的“不争论”改成“可讨论”,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那么改革的环境就更好,反改革的压力就更大。


  如此算下来,无论对官对民,都是利大于弊,这就可能形成改革共识,政改的操作性其实很强。


  政改的方向是民主宪政


  记者:温家宝多年来一直在呼吁政改,那么,现在中国政改步伐迈出了多少?


  吴思:近年来,政改在国务院系统已有所推行,如压缩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压缩三公消费、加快财政预算公开等措施,温家宝的基本思路是“抑官扬民”,调整官民关系。


  此外,还有上世纪90年代民政部搞的村级选举;最近广东放开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向公民社会发展;江苏和四川搞乡镇直选试点,是推进基层民主的第一步;还有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实行城乡“同票同权”……


  假如政改有100个台阶,目前可能走了不到10个,好像大部分是国务院系统走的。政改要一步一个台阶走,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政改的方向是民主宪政。民主的方向是扩大差额选举,公开政治竞争并由民众选择;宪政的方向是权力制约,彼此监督,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


  记者:政改何时才能能全面推行?


  吴思:如果政府愿意推动改革,现在就有条件推行,三五年就能见效。如果不愿意改革,十年也未必动手。在没有重大危机的条件下,主动改革的回旋余地比较大,各方都有妥协退让的空间。在政府不主动改革的情况下,政改也可能不得不搞,但存在很多偶然因素,现在社会矛盾严重,是否会遇到危机和失控局面都不好说。




【链接】名词解释:什么是特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十七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特赦职权。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


  特赦,《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是:赦免的一种。以国家命令的方式对已被判刑的特定罪犯赦免其刑罚的全部或一部分。《汉语大词典》的释义是:特别赦免。国家对某些犯人减轻或免除刑罚。


  以上解释,与古汉语的实际用法不尽相同。


  首先,特赦未必针对已被判刑的罪犯。古代赦书经常如此表述:“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咸赦除之。”未被发觉、已发觉未归案、已归案未结案的罪犯,也在赦免之列。


  其次,在古汉语中,特赦往往相对常赦而言,历代皇帝登基必有大赦,这就是常赦,而特赦是非常之赦。更宽泛地说,特赦的原因,与常见的赦免原因不同,因此属于特赦。常见的赦免原因,沈家本先生归纳了二十余种:践阼、改元、立后、建储、后临朝、大丧、帝冠、郊、祀明堂、临雍、封禅、立庙、巡狩、徙宫、定都、从军、克捷、年丰、祥瑞、灾异、劭农、饮酎、遇乱等。


  再次,与普遍性的大赦相对,古人常用曲赦或别赦表示局部之赦,这种局部之赦,有时也被称为特赦。这个意思与《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比较接近。


  【吴思与他的《潜规则》、《血酬定律》】


  吴思,男,中国知名作家、历史学者。1957年出生于北京,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现为《炎黄春秋》杂志社总编辑。著有《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潜规则》、《血酬定律》等书。其中,《潜规则》与《血酬定律》自出版以来一直高居各大书城销售排行榜之列。


  《潜规则》是吴思所著的第一本历史论著,2001年出版。“潜规则”指的是中国官场里一套潜藏在明文规定背后没有明说、却又支配事务运行的规矩。吴思以明清历史为题材,阐释了中国官场贪官得势的根本原因。丰富的历史资料、流畅平实的叙事手法,使得该书雅俗共赏。该书在大陆出版后迅速成为舆论关注热点,长居畅销书排行榜,被誉为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以来极富创见的史学著作。2002年9月台湾出版繁体字版,其中增添了一些大陆版没有的章节。


  《血酬定律》是吴思2003年的作品,该书延续了他的幽默叙事风格以及丰富多样的取材,深入浅出地向读者说明解析了中国历史的终极法则。“血酬”一词同样是吴思的新发明,是指那些“用命换来的收入”,或是“为保存生命愿意付出的花费”。书中探讨了不同朝代的性命价格、平民百姓的反抗策略、土匪绑票勒赎的利害逻辑、商贾巨富的抗害手段等议题,是引导读者从另一个视角看中国历史的一部著作。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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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利公评吴思——王朝灭亡的三大原因

 


究竟该怎样分析中国所面临的挑战呢?犀利公联想起几天前看到的《侨报》记者对吴思先生的专访,题目用了吴先生提出的一个观点,叫《以有条件“特赦”贪官污吏推动政改》。

以利害计算来解构历史和政治,是吴思先生的专长,虽然冰冷,但对于原本就很血腥的中国历史和政治而言,解释力却也相当强。吴先生认为,执政党不愿意政改,原因就在于“账还没算通,利大于弊的共识尚未形成”,“不改革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而改革对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来说肯定是不利的。”

吴先生统计说,中国每个王朝的灭亡,通常有三个原因:官逼民反,占40%;官家内部失控解体,占40%;外敌入侵,占20%。

好,现在回到本文的题旨,简要分析一下中国所面临的三大挑战:官逼民反、官家内乱和外敌入侵。

第一种尽管占到了王朝灭亡因素的四成,但我却将它置于现中国所面临的三大挑战中的末位。从历史上看,民反的阀值都很高,基本上要到卖儿卖女的程度。当然,已经半数当了父母的80后和即将做父母的90后,阀值可能要比他们的父辈、祖辈低一些,但民族特性决定了他们忍耐权贵压榨的弹性仍旧很高。执政党对于诱发民反的第二高阀值,即“吃不上饭”这一条,一直相当关注,邓搞改革开放就是要解决这一条;对于第一条高压线,即卖儿卖女,坚决不碰。上个月发生了三件事,什邡反铜,启东反纸,北京反水,我们见识了众多80后、90后的无畏身影。有人欣慰地说,再一次看到了八九青年的影子。笔者还不敢如此高看。

第二种因素。在重庆事件揭盖后,就有人断言官家内乱了,并认定已经出现了类似于苏联解体前的苏共三分局面:以利加乔夫为首的保守派(左派),以叶利钦为首的自由派(右派),以戈尔巴乔夫为首的维稳派(中间派)。现在看来,影子有一点,但远未成型。随着“糊-稳”任期的结束,习李时代会否内部三分,取决于政改的前景。如果能够迅速主动地构建类似于越共那样的民主机制,或可避免;如果坚持苏共那种的领袖独裁,继续搞“党-国-军”三位一体,则内部必然失控解体。薄就是在密室政治突破无望后才搞迂回潜行的。吸取薄氏的歧路教训,一定会有大佬像利加乔夫和叶利钦那样,发起正面争夺。

第三种因素。我想将吴思先生所言之“外敌入侵”,改换成“发生外战”。专制政权在解体前,通常会有一次或几次疯狂的表演。表演的形式往往是外战(被侵或入侵)。

对于苏联的崩溃,不少学者认为肇始于戈氏的“新思维”(1987年),我则倾向于认为是阿富汗战争。这是强大的社会主义苏联的最后一次疯狂表演。1979年冬,八万苏军闪击阿富汗,一周之内占领全境。在苏共宣传机器的操控下,苏联人民的确陷入到惯有的“爱国”狂喜之中。但好景不长,人们的兴奋情绪迅即转移到了对物质匮乏的焦虑和对特权腐败的愤怒上来。勃列日涅夫迅速衰老,两年多后病亡。伴随着勃氏衰亡的,是红色恐怖的失效和社会管控的松弛。1980年开启了苏联的后极权时代,11年后解体。

清王朝灭亡前的疯狂表演有三场:1894年的甲午战争,1898年的戊戌政变,1900年的庚子之变(慈禧对八国宣战)。与苏联相仿,庚子之变11年后,清廷寿终。

在几篇文章中,笔者曾经划定过中国的前极权(1949-1978)与中极权(1979-2009)年代,目前是介于中、后之间的过渡时期。之所以难以认定后极权时代的准确起始年份,原因就在于没有看到那疯狂的最后表演。不幸的是,在我的研究结论中,这场表演很可能是一场或几场外战,而不是类似于23年前的那次广场血洗。在可以预见的不久的将来,一旦内外交困局面形成,“中国模式”破产,国家主义(极端爱国主义)抬头,军人干政出现,执政者头脑发热,像老佛爷那样,同时或分阶段地向六国宣战(印越菲、日韩美),晚清的景致便将重现。

在回答“广场悲剧不会重演”这一问题时,我多次重复那三条原因:士兵已经改变、支部已经腐烂、强人已经不见。其中,最根本的一条是士兵本身的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当年的士兵,主体来自于多子女家庭,文化低,头脑简单,“党叫干啥就干啥”。23年后的今天,兵已换了十茬,半数以上的士兵和基层军官是独生子女,拥有大专以上文化,对社会现实有真切体会和看法,不大可能开着坦克去碾压自己的同胞和校友。

中美之战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领土争霸战,完全不同于中俄之争、中日之战。中美之争是价值观之争。谁的价值观符合人类的进步追求,谁就会获得本国民众和世界人民的支持。为了权贵集团的利益而与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相对抗,士兵不会舍命相搏,民众不会真心追随,只会旁观。这在晚清对抗洋人的历次战争中,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群把他国当作避风港、把祖国当作盘剥场的无良官吏,说谎成性,道德沦丧,被人民抛弃,是迟早的。一种靠压榨民众来养肥官家的模式,不思改良,一心维系,失败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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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一直在被无条件特赦。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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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定罪才能谈特赦,问题是谁来、能定他们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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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带薪休假”待遇依然没能在广大工人群体中普及的当下,许多贪官早已享受“带薪服刑”的待遇了,而且这种待遇俨然成为风气。先从昨天一篇报道说起吧:湖北公安县原农业局局长赵伯恭因犯受贿罪,于今年4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但到目前为止,公安县依然在给赵伯恭发放工资。当地官方表示发工资有理,他们的解释是,符合程序。
  
  官方这么解释,不足为怪,他们敢于给被判刑的贪官发工资,自然事先已经准备好了理由。但很多时候,这些理由比事件本身更荒唐,更引人注目。公安县给贪官发工资遵照的“程序”是:干部被判刑后,需停发工资的,要等开除党籍、公职之后;况且有些被调查的干部移送司法机关后,也有被判无罪的。这话的荒唐之处在于,法院已经判处赵某人罪名成立,而赵某人也没有上诉。判刑后居然还没有被“双开”,那么已成罪人的赵某,岂非仍然是局长,而非“原局长”?
  
  大家都看出来了,当地官方的解释完全是狡辩。依照法律,公务员在被作出有罪判决之日起,就自动失去公务员身份及行政职务。官方狡辩,体现的是对贪官的“关爱”与宽容。受贿30多万元,只判刑三年,缓期五年,已是天大的宽容了,查查刑法就会发现,这个受贿额度应当不适用缓刑,量刑标准也应在三年以上。
  
  说起来,“关爱”贪官,并借程序或制度之名进行狡辩的“楷模”,当属江苏阜宁县政府。前不久,媒体曝光该县发布政府公文,对机关事业单位的61名缓刑期满人员突击安置工作,其中不乏贪官,有的仍然拿工资、吃空饷。当地官方对此事的解释更离谱:他们说,这样的安排是合法的,依据的是《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及江苏省政府1983年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我查了一下,前一个文件的出台时间是1957年10月26日,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已取而代之,前述文件作废。而《公务员法》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不知当地官方还能作何解释?说自己不懂法?
  
  其实,这种贪官“带薪服刑”,拿坐牢当度假的现象,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今年4月26日,山东沂南县检察院在了解在押人员情况时,发现不少职务犯罪涉案人员“带薪坐牢”。据统计,该县近三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判刑61人,其中应作党纪政纪处理的57人,实际只处理28人;工资已变动或停发18人,另有32人的工资没有变动。2008年,安徽潜山县开发区原副主任曹晓明获刑入狱,职务被罢免了半年,但每月仍按时拿工资……
  
  某些地方领导对贪官“关爱有加”,自然是有理由的。要么他们曾是利益共同体;要么事后收受了好处;要么就是“官官相护”的习惯性思维作怪。上级相关部门理当关注这一腐败现象,对其审查“亮刑”;必须彻查一些影响恶劣的“带薪服刑”事件,而不是听凭当地“纠正错误”了事。对贪官仁慈,实质是对百姓的残酷,也是对“蠢蠢欲动”的公职人员错误的暗示。此风必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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