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徽凤阳为例:饿死的都是普通群众,干部受饥荒影响很小
在统购统销和人民公社的体制下,干部们几乎掌握了普通群众的所有生存权力,老百姓对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约束能力。这就强化了某些干部的特权意识,在大饥荒的情况下,他们不顾百姓死活,只管自己享乐。仍以安徽凤阳为例,三年饥荒期间部分干部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人愤慨:
在今年春天群众生活非常困难的时刻,却有相当大一部分干部生活特殊化,不关心群众疾苦。(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从大队书记到小组干部以及炊事员,几乎人人都多吃、偷吃、吃好。据初步统计,光大队的几个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发给病人的白米、洋面,绝大部分被他们吃掉。大队书记陈荣付,煮牛肉没有柴草,就把社员任光衡的房子扒掉。今年5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副县长兼公社党委书记缪坚,一次到山河大队检查工作,对于食堂断炊和群众非正常死亡的现象,充耳不闻,竟与梅树岩在大赵小学吃肉吃酒。社员盛长英的弟弟看见后,端了他们一碗饭,缪竟把饭夺过来,指责支部书记说:“你们是怎么教育社员的”!缪到乔山检查工作,事先就通知大队杀猪。他外出检查工作,经常有人跟在后面提肉拿酒。在山河大队检查工作,5天吃了5斤香油。公社开了1个小吃部,专供公社几个干部吃喝。乔山大队长张永家1天3顿喝酒,50天喝掉烧酒70斤,并以每月45元工资专门雇生人捕鱼给他吃。乔山大队书记梅树华、会计梅如山等,为了达到他们的兽欲,以办“三八”农场为名,挑选了全大队最漂亮的妇女8人,随意任他们奸污的有了人,仅有1名因嫌丑未奸,公社党委常委兼长塘大队总支书记梅德兴,夏天在外乘凉,要3个妇女给他扇扇。(《中共凤阳县委向地委的报告》,1960年11月24日,转引自《乡村三十年——凤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录(1949-1983)》)
不仅基层干部如此,凤阳的县委书记和副县长等人更是作威作福,据陈振亚递交的报告称:
赵玉书(原凤阳县委书记)去春到武店公社赵楼大队检查工作,有谢学兰等几个社员哭诉,在他面前要求处理坏人坏事,他无动于衷,走开不理。去年4月份,赵玉书居然在一次公社党委书记会议上讲:“凤阳本来不是好地方,过去也死过人,现在死两个人,没有什么了不起。”去春弃婴很多,他责令下边不准收抬,如果收拾,谁收谁养,并说:“凡是丢小孩的都是环人,要追查处理。”相反,去年赵家不见了1只老母鸡,他先后责令派出所长、公安局长查处,限期3天破案。群众说:赵家1只老母鸡,比街上丢弃的小孩还重要。赵家一年到头精米白面,鱼肉不断,……县委书记杨华龙,去年春天群众生活都那样困苦,他在总铺公社带着文工团整天吹打弹唱,花天酒地,打枪照像,借以取乐。公社副书记石玉萍,生活极为奢侈,派人到无锡买米,到南京买白面,到广州买水果。家中除有大批衣料外,仅成衣就有68件。浙塘大队总支书记孙玉平,有一次大吃大喝时,一个病人要鱼汤喝,非但不给,反打人一顿。(陈振亚:《关于凤阳问题的报告》,1961年2月1日,转引自《乡村三十年——凤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录(1949-1983)》)
正因为干部们有权有势,而且多数没有受到大饥荒的影响,作为既得利益者,他们得了便宜当然也不愿意给自己抹黑,他们对大饥荒的解释与回忆必然与普通百姓的回忆差别极大。
此外,还有部分受灾特别严重的地区的确存在一家人或者一村人死绝的现象,他们关于大饥荒的惨痛记忆也就永远无法描述了。另外还有大批人因为大饥荒被迫外逃到的人,即便他们后来返回原籍,恐怕对当地饿死人时的惨状了解不深,没有惨痛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