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1997年实行新的《刑法》,贪污受贿达一定数额将被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一点至今未改;2006年,开始政治体制改革;2007年开放党禁与报禁;2010年3月16日开始,全国副科级以上的干部须申报财産和收入。越共总书记都得按法律要求申报个人财産和收入。这些,中国大陆一直不予报道,越南的政治体制改革早已走到了前面,中国,群众已经过河,他们还在“摸石头”。
越南政治体制改革走在中国前面
作者:傅一河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来源日期:2010-9-21
政府信誓旦旦:每一分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之于民完全是事实,用之于民有时根本不靠谱,政府每年“三公”消费9000个亿。肥一己之私,坑公众之利,不少地方政府在不少时候,背离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譬如民间的钱,都是政府的,只能由政府来拿,不容忍另一只手来取。李连杰于2007年推出的“壹基金”,挂靠中国红十字会,其募集的善款已超过2.7亿元人民币,然而李连杰称自己是真孙子,政府不准民间存在私募基金会。李连杰没脑袋,不想想,你“壹基金”收钱散财,好人你都做了,政府做什么人?好人只能政府做。政府做好人,人们才能唱“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的红歌。如果人们只认得李连杰,只记得“壹基金”,而不知“中国红十字会”,长此以往,江山变色,李连杰该当何罪?。
慈善只能政府做,政府做得怎样?民众经常“被捐赠”。玉树地震后民间涌现百亿善款,政府一纸号令就把它打进了政府指定的帐号?这是政府的钱吗?不是!政府为什么要收进自己的口袋?政府没说出来的意思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举世之财,皆充国库;为我所用,怎么用的?审计署一次次查出中央政府部门截留、挪用、私分的事件。贪污几个亿,可以不枪毙。
即使这样,也不能容忍民间出现一个个独立于政府的法人,哪怕这个人是个大好人,也不准许他凌驾于政府之上。我记得历史上有件小事,说某个大商人拿出自己的钱给国家修长城,长城修好后这个家伙差点被枪毙,逻辑是:今天你给军队捐款,明天就想收买军队,后天就想指挥军队。这不是找死吗?因为“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
所以毛泽东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和平年代,人民代表做什么?不是选举政府么?
民间出现了炸弹,出现了公交车爆炸,出现了杨佳,出现“校园屠户”,出现了标语“冤有头,债有主,前面右转是政府”,于是政府频频收缴枪支与管制刀具,买一把菜刀都要实名制,是不是买汽油、买绳子也要实名制?唐福珍用汽油自焚,之后一个个拆迁户用汽油自焚,而国务院的新拆迁条例迟迟出不来?据说遭到了政府强力部门的狙击,据说是断了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庞大的国家机器无法运转,江山不能维持稳定……
政府稳定靠谁?不靠人民靠警察。跨省追捕记者迅疾不及掩耳的辽宁西丰警察;悄然无声抓捕王静梅并不给任何理由将其送入精神病院;省委大院里的“专干班”六个彪形大汉对副厅官太太围殴16分钟;对“呐喊人士”实施24小时监控,抓捕穿“状衣”、举旗子“散步”的民众,抢夺“死因不明”的尸体……人民警察竟然沦为某种权力、某种组织的家丁与打手。
政府管理百姓。什么状态的百姓最容易管理?单个的而非抱团的;静止的而非流动的;有勇的而非有智的;冲动的而非懂法的;懂法的而要上访的,所以领导人发明了“挑动群众都群众”,“选择性执法”“用法律做掉你”等等套路与招数,够尔受的。从我肤浅的经历知道,一个单位,内乱的根源在哪里?领导是最大的小人。领导为了稳定自己的地位,给自己选定的助手必然是不如自己的,叫他往东不能敢西,甚至指驴为马,当然就没有自由就民主。
一则资料说越南,1997年实行新的《刑法》,贪污受贿达一定数额将被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一点至今未改;2006年,开始政治体制改革;2007年开放党禁与报禁;2010年3月16日开始,全国副科级以上的干部须申报财産和收入。越共总书记都得按法律要求申报个人财産和收入。这些,中国大陆一直不予报道,越南的政治体制改革早已走到了前面,中国,群众已经过河,他们还在“摸石头”。
今天的民间并不是天堂,人人想腐败,个个想出国,捞着机会就腐败。这种风气是谁造成的?还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一不想民间有钱,有钱就想闹独立;二不想民间有权,不准民间结社,结社就要聚集;三不准不准民间上访,有“高危上访者”一旦使用身份证,十分钟内警察神兵天降。政府把民间管得死死的。政府为民间做了什么?建了几套安居房,年终送了点温暖,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物价飞涨,地沟油满地,那样食品吃着放心?
政府岿然不动。几个非法警察就敢进京抓捕合法作家,竟然有这等天子脚下抓人的自由?难道就不怕哪一天冲进总理办公室抓工作人员?政府不怕!政府千不怕万不怕,因为手中有军队,这支世界上第一流的军队,当年打得最强大的美国军队“停战谈判”,对内几个蟊贼用不着出手。
我不好说,政府是不是来自民间,但是政府应该服务民间,善待民间,前朝宰相说得好:载舟之水亦覆舟。取得民间的信任与拥护的政府可以百年,一切与之忤逆的手段适得其反。只有民主选举制度才能保证政府青春常在。(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越南的政治体制改革经验值得借鉴
改革从直接选举国会代表开始
人民网《强国论坛》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treeView=1&view=2&id=90459803
一,司法独立是越南依法治国的根本原则
二,为避免“党大于法”,排除政府官员兼职国会代表,废止过去政府官员兼职国会代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
三,越共积极推动司法改革,最高法院可审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越共中央完全不干预审判工作
四,越南加强反腐,国会代表和政府高官必须申报个人财产
越南在政治上逐步开放,允许多党制
2006年6月1日越南民主党宣佈该党復建,民主党是胡志明主席几十年前亲自批准创建的。在过去越南为争取祖国独立建了许多功勋。民主党的主席是五年前曾担任越共总书记的黎可飘。2001年4月,农德孟接替他的总书记职务,他转而担任民主党主席。民主党的副主席是当今越南著名的民主党领袖、民主党创建时的总书记黄明正。此外,越南国民党一些老党员,正在筹备復建国民党。
越南政治体制改革的几个特点
一、越共中央新一届领导年轻化,思想活跃,是改革的中坚力量
越共中央委员会正式委员160名,候补委员21名,总共181名,比上届多31名。新人多是50岁左右的各省市党委书记及政府各部委的副部长级人物。这些新人思想活跃,容易接受新事物,无疑将给党带来更多活力。
二、改革从直接选举国会代开始,阻力最小,效果显著
493名应选的国会代表中,中央推荐的代表为153名,地方推荐的代表为340名, 345名是首次进入国会的代表,309名具备大学文凭,越共中央推荐的165位候选人中,“意外落选”者达到12人,其中不乏政府重要部门的官员。越南民众认为,这样的结果有利于改善官员“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弊病,有利于提高国会的监督职能。
三、民主直接选举国会代表与彻底反贪同步进行
过去越南国会代表选举,由上级党委提名决定,然后进行等额选举,大家举手通过,完全是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假民主”。代表不是专职干部也没有工资,只不过是装门面的“民主花瓶”。改革后,国会代表由人民直接选举出来,完全
“由民授权”,多数是正派的共产党员被人民选为代表,各级党委和政府不能随便撤换。因此代表们的腰杆子很硬,对贪污腐败分子能够大胆地揭发批判,使得越南反贪工作取得空前的成就,官员贪污受贿现象大为收敛,也不敢随便用公款吃喝。
四,政治体制改革中保持社会稳定
事实上,越南开始政治体制改革以来,“还政于民,权由民授”,人民真正地当家作主,贪污受贿案件大为减少,政通人和,社会安定团结,政局稳定。
一,
越共“十大”前将《政治体制改革报告》交全民讨论,走群众路线。
二,
493名国会代表实行差额直接的民主选举
三,
国会代表允许非党人士参加竞选
四,
国会代表允许自报候选人参选
五,
国会代表允许竞选,候选人可以与选民会谈、接触或向选民报告自己如被选为国会代表后将怎样履行职责等方式进行竞选。
六,
安排充分时间让候选人与选民沟通了解,互相见面;2008年国会选举的见面时间安排在5月3日至16日,要求每位候选人至少参加6场见面会。
七,
国会代表选举实行社会监督;规定候选人、社会团体代表或被委任者有权见证、监督检票,并允许媒体记者得见证监督检票。
八,
国会代表职业化,领取固定工资;
九,
国会有权对由其选举的领导人(包括国家主席、国会主席、政府总理)进行 “信任投票”。国会代表可在国会会议上向政府官员提出质询。
司法独立,避免“党大于法”,越共中央及各级党委不干涉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