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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中国人的嘴脸暴露无遗,业主因楼盘降价砸售楼处要求补差价

一些中国人的嘴脸暴露无遗,业主因楼盘降价砸售楼处要求补差价



一流国家搞科技、

二流国家搞军事、

只有垃圾二逼国家才疯狂搞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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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他妈贱!一群SB!你买房子的初衷是干嘛的?是为了炒房还是为了居住?
如果是炒房,你就是投资行为,哪有投资永远包赚不赔的,你他妈活该嘛。
如果是自己居住,说明你当时买房的时候就认可了开放商给你的售价,而且你也买得起,现在跌价了,对你而言又有什么损失?你要的是房子而不是票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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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犯不上义愤填膺吧?
汗。
这就比方说毛泽东一枪把刘少奇给毙了,或者刘少奇一枪把毛泽东给毙了。他们要内讧,你不想放炮庆祝也就罢了,生什么气啊!
让他们赶紧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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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赌却不愿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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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购房者的逻辑真混乱,慢慢改吧,需要更新的现代观念太多,这么多年共产党又在搅混水,说中国还是半封建社会真不是虚的。

要想中国进步,民主化应该更快些,有些东西在民主的氛围里才能学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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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们家拆迁, 同一厂区的一些人给钱就搬走了, 我们家坚持到最后, 给的钱当然很高, 早走的居然看不过去, 找拆迁办要补差价,还寻死觅活的要维权,我就奇了怪了,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我要把我的热血和大便都统统抛在这旗帜上面。

对于一个失去理性的国家、社会、集团, 就不能用理性的方式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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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爱慕屁三 于 2011-10-25 14:11 发表 记得我们家拆迁, 同一厂区的一些人给钱就搬走了, 我们家坚持到最后, 给的钱当然很高, 早走的居然看不过去, 找拆迁办要补差价,还寻死觅活的要维权,我就奇了怪了,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还是你懂政府!你是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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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合同法,购房者无权退房;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一楼盘楼层结构朝向相近的房屋价差过大,涉嫌价格歧视,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差价。建议对楼价实行特殊政策:一经公布,不得更改。一可以遏制开发商惜售,二可以制约开发商行情好时漫天要价,行情低迷割肉跑路导致闹事,三促使开发商理性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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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活该这帮炒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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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自由,哪有只挣不赔的生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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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 这样历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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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温州人,盈利是自己的,亏了,留下债务给国家,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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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iongao 于 2011-10-25 15:32 发表 据合同法,购房者无权退房;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一楼盘楼层结构朝向相近的房屋价差过大,涉嫌价格歧视,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差价。建议对楼价实行特殊政策:一经公布,不得更改。一可以遏制开发商惜售,二可以制约 ...
现在的房价已经在高位,如果不得更改,那岂不是不准房价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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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亏了就耍赖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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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这么说,那买股票赔了,是不是也得找上市公司赔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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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有权维护自身利益。

契约精神应该推崇, 但在一个法治不全, 长官意志行政措施横行的非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人有权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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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fgg3648 于 2011-10-25 18:30 发表
要学温州人,盈利是自己的,亏了,留下债务给国家,走人。
這才是王道啊。。。:lol

展播:用疫苗灭掉10后,用奶粉灭掉00后,用考试灭掉90后,用房价灭掉80后,用失业灭掉70后,用城管灭掉60后,用下岗灭掉50后,用拆迁灭掉40后,用医改灭掉30后,……最后,活着且活得很好的人都去开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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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无底,才是中国人最真实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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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只能愿自己点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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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律规定,房价超过“合理房价”20%即为超高房价,如果不降到合理范围内,出售者将面临最高5万欧元罚金。房价超过合理水平50%为“房价暴利”,地产商则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可被判处3年徒刑。价格是否合理由独立地产评估师评估,评估师要负责30年,对相关错误负有法律责任..来源:@孙兵-同心动力


 


 


@李国斌律师:据合同法,购房者无权退房;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一楼盘楼层结构朝向相近的房屋价差过大,涉嫌价格歧视,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差价。建议对楼价实行特殊政策:一经公布,不得更改。一可以遏制开发商惜售,二可以制约开发商行情好时漫天要价,行情低迷割肉跑路导致闹事,三促使开发商理性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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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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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们抓起来,破坏美好的社会主义大好经济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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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 这样历来如此~ 是中国人最真实的写照!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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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油价降后找中石油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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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又是利益集团的拙劣表演?莫非又是利益集团花钱雇的托在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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