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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关于官员公布个人财产问题

也谈关于官员公布个人财产问题

陈奉孝 
在这次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上,“公布官员个人及其家属子女财产”的提案成了众人议论的最大热点。与会的人大政协的官员代表委员们,没有一个敢公开表示反对这一提案的。但有人在做的“官意问卷调查”中,却有97%的人反对公布个人财产。在温家宝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温总理在对这一问题答记者问时,也表示赞同这一提案,但说“急了不行,必须有相应的法律配套措施制定后才可执行,以免官员公布个人财产流于形式”。我完全理解温总理的难处。有的官员还为不能急于实行官员公布个人财产提出了五点“理由”: 金融实名制覆盖不了现金交易;身份信息不够准确;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完备;境外资产、珠宝、古董等财产的底数,现有技术与配套制度更不能轻易摸清;信用意识缺失。其实这完全是反对或拖延实行官员公布个人财产的借口罢了。二十年前的人大、政协会上就有代表和委员提出这一提案,二十年了,“相应的法律配套措施”怎么还没有制定出来?官员公布个人财产是一项反腐败的重要措施。早在上世纪的1991年的一次市政协小组讨论会上我就公开说过“共产党不可能认真反腐败!”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在“六.四政治风波”发生时,学生提出了“反腐败,反官倒”的口号,当局表面上也赞成这个口号。91年那次政协会上学习上面发下的一个反腐败文件。文件是这么说的:“官员一年贪污受贿(包括收礼)不超过三千元的,交纪检部门处理;超过三千元的交司法部门处理”。在讨论时,我第一个发了言。我的第一句话就说“共产党不可能认真反腐败!”,这一下大家都愣了。可巧这次小组学习讨论会上,政协主席参加了旁听,她听我说出这句话后直拿眼睛斜愣我。我继续说:“第一,我说的是共产党不可能认真反腐败,请大家不要把认真两字给我掐了去;第二,咱们政协有章程,政协委员发表看法,不抓辫子、不打棍子。大家想想看,在八十年代初刚开始改革开发时,如果有人要请某个有实权的官员办点事,一般说来,拿两瓶好酒加两条好烟就办成了。到了八十年代中期,彩电、冰箱刚进入家庭,因此,求官员办事,大都送彩电、冰箱或音响。到了八十年代末和现在,大家都知道,求那些有实权的官员办事,讲究的是将装有钞票的信封或存折借到官员家拜访的机会,偷偷塞到沙发缝里。现在三千元算什么!现在有几个有实权的党政官员一年的受贿收礼会少于三千元?如果严格按照这个文件执行起来,我看大部分有职有权的官员都要被抓起来。这样一来,共产党靠谁来执政?”我发言后既没有人发言符合,也没有人发言反对。冷场几分钟,有人谈其它问题,就把我的发言隔过去了。


今天的官员公布个人财产问题跟当年我说的“共产党不可能认真反腐败”实际上是完全一样的。说老实话,如果认真调查一下党政官员的个人财产,至少县处级以上的有几个不是家产百万,个别的甚至千万?凭他们的工资,他们能积攒下百万、千万财产吗?经有人调查,现在亿万富翁中91%以上是高官子女。如果不借助当高官的老子的权势和影响,他们当中有几个是凭真本事争来的这些亿万财产?如果有一天真的如实公布了党政官员及其家属子女的个人财产?还能保住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吗?因此我说如果真的有一天制定出了所谓“配套法律措施”(这还不知道猴年马月),党政官员的个人及其家属子女的财产也不可能真正如实公布出来,不信走着瞧!


陈奉孝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作者惠寄    转载请注明出处
Wednesday, March 1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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