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貌岸然的林叔叔
道貌岸然的林叔叔
中国的有权有钱人绝大数是色狼。但色狼的行径大多数是在暗夜行动的。也就是说偷食会擦嘴,甚少在公众面前曝光。
但近日一个大色狼却生怕全中国网民不知道他的行径,竟然把他的狗态和丑态在不该公开的场合公开。
竟然在一间普通的酒楼,既不是夜总会也不是桑拿室也不是什么生活场所、茶座等暧味的场所。
针对的不是风尘女子(三陪小姐)、发廊妹。也不是成年女子。他针对的是在幼女和少女之间,未谙人事也未谙世事,年仅11此岁的小女孩。
不由想起一首儿歌:
“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
此大色狼既是高官亦是个中年人,未算老牛食嫩草。
但摧残祖国花朵的罪名是跑不了的。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实践证明,黄潮泛滥也算是深圳开放的丰硕成果之一。
有民谚言:
一等美女漂洋过海,
二等美女深圳珠海。
这反映了深圳的开放程度是非常高的。但大色狼林大官人为何错把这位年仅11岁的小女孩当成可以狎弄的雏妓呢?有三个原因:
一是林大高官喝多喝醉了,酒足饭饱、酒后失态、酒后乱性。一般此类高官都有西门庆的天赋,性功能超强。以前我曾撰文《满街西门庆、遍地潘金莲》。
二是林大高官平时经常看黄牒、上黄网。思想和行为都极端开化。
三是林大高官可能常光顾三陪女。甚至少女、处女、幼女才是他林大高官、林大色狼的嗜好?甚至还光顾雏妓。
四是林大高官身边的白衣少妇传闻是他的情妇,传闻是他的下属的妻子。是不是少妇吃腻了想换换口味。因为他的级别和深圳市长平级,是国家交通部派到深圳海事局任党委书记、付局长的。有权又有钱,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嫖娼是林大高官的生活方式。庆幸的是这位小女孩从林色狼的一双大手下挣脱。
我想不明白,一个女孩子被一个大色狼用一双淫手、一双有力的淫手卡住、握住是如何能挣脱的。
小女孩天真烂漫,一位叔叔问路而已,问厕所往哪里走。好心的她指给这位道貌岸然的叔叔指路,没想到却被这位叔叔用一双大手握住脖子,然后往厕所方向拖去。
一旦被拖进厕所后果不堪设想。
幸亏这位年仅11岁的小女孩机智勇猛地挣脱了。
建议有心人采访这位勇敢的小女孩,询问她是如何挣脱林叔叔的魔掌的。
建议国家教委把这位小女孩逃脱魔掌的事迹拍成电视或电影或编成歌曲广为传唱。
广大的家长和孩子们要从中吸取教训,让色狼的嘴脸在大众面前曝光。
惊魂未定的小女孩跑回父母亲那儿,并把自己的遇险状况一五一十地向父母哭诉。
盛怒的父母亲前往寻找此等胆大色大的恶徒讨个公道。
没想到色胆包天的恶徒发起疯来,口出狂言:
“我是国家交通部派来的,我的级别很高,和你们深圳市的市长同级!我干了又怎么样?不就是一个钱吗?老子有的是钱。你们算什么东西,你们算个屁!”
林大高官、林大色狼的恶霸嘴脸暴露无遗。一付我是大爷我是色狼我是流氓我怕谁的丑恶嘴脸。
小女孩及其父母被大色狼大恶霸林几乎吓昏了。天啊!这是什么世道?
受害人母亲谢女士说女儿和他们一家人受了侮辱,林口口声声提“给钱”,但他们不需要这个钱,不愿意接受调解,一定要诉之法律,只希望林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案案犯林所犯之罪应为“强奸幼女(未遂)罪”。
我们先看看刑法是如何规定猥亵罪的:
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严重的猥亵行为构成猥亵罪。
现在,因受到惊吓,小女孩已停学,被送到一个神秘的亲戚家保护起来,生怕大色狼林恶霸请人加害她。因为林大高官有的是权、有的是钱。有钱能使鬼推磨,请黑社会的人加害一个小女孩及其家人也说不定。
小女孩的父母亲要向林大高官讨回公道,要法律严惩恶徒。看来只是一厢情愿而已。斗官穷!斗鬼绝!
诗:衣冠禽兽
酒壮公仆胆,豪气冲胸膛。
俺本是高官,干了又怎样
草民不如p,赶快滚一旁。
最多破小财,他日国税扛。
可怜百姓苦,稚女哭惶惶。
先有奶粉毒,后有鸡蛋殇。
国家罗汉猛,叫嚣弄朝堂!
儿女难自保,公仆喜洋洋。
我自向天问,何以多豺狼,
吃人不吐骨,掠财似强梁?
谁把太平世,翻作修罗场?
今日始明白,书记是流氓。
最后的结果是利用开放的互联网把这位大高官大淫棍大色狼的名声搞臭!
如此如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