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28 关于杨佳案 刘晓原律师访谈---艾未未
08.09.28 关于杨佳案 刘晓原律师访谈 一 (2008-09-29 11:25:31)
标签:法律 杨佳 分类:杂谈
L:我们是9月8 日的火车,9月9日到达上海的。
到上海以后当天上午,我,李士兵,还有杨佳父亲及其好友,总共6人来到闸北公安分局找到他们领导。找他们领导的目的是,因为杨佳杀死的都是警察,这些死伤的警察都是无辜的,既然他父亲来了上海,他父亲希望通过闸北公安分局的领导向死难的警察家属带去慰问,也可以说是替儿子来向他们谢罪。不管怎么说,杨佳袭警杀人他父亲来到上海找死难者警察家属就是希望表达他的心情,也符合社会最基本的伦理道德。
之后我们马上赶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时间大约是在10点左右。门卫问“你们什么事情?”我们说“我们这次来是找信访部门反映情况。”门卫再次问“你们到底有什么事情?”我们答“我们找领导反映事情”门卫说“信访部门在另外一个地点办公,你们到那边去”。当我们准备走的时候,保安又问“你们具体什么事情?”,我们说“不去信访办也可以,我们找王智刚法官”“找王法官。”准备叫传达室打电话,后来听说我们是为了杨佳的事情,他就说“那你们要找他也必须通过信访部门”。
我们来到二中院的信访室,在接待室我们按照他们的要求,填写了信访登记表。内容大致是,来访的事由,登记职业啊,身份证啊。
我们对接待人员说来二中院有二件事情,第一想找王智刚法官要一份杨佳案的一审判决书,第二是杨佳父亲希望会见杨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的家属要会见被羁押人员,首先需要办案机关的同意,再公安机关的批准。因为杨佳一案刚刚判决下来,在不知道杨佳是否上诉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办案机关还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待我们人员非常热情,他说“我给你们打电话联系一下。”他们说的上海话,我们也听不清楚也不明白,大概是告诉电话那边,什么人来了什么事。但是接待人员告诉我们说“王智刚法官有事,来不了接待你们”我们说“那能不能找其他的法官,或者找刑事厅的厅长副厅长都可以,哪怕是审判员也行,书记员也可以。”他说“那我再打个电话”。他又打了个电话过去,还是说的上海话,挂了电话他说“我已经叫其它法官去找找他们,你们就在这里坐一下”。过了大约十分钟,接待室的人说“你们这么多人,你们可以到我们楼下一个单独的会议室接待室,你们在那坐会等等可以吗?”他们一直的态度都是很好,我们也就同意了。
到了楼下,我们坐了将近二十到三十分钟,来了两个法官,一男一女。我们问男法官的姓,他说“姓徐”,我们问他“你是厅长吗?”他说“不是”又问“那你是副厅长吗?”他没有否认.他说“你知道我姓什么就可以了,至于职务就别说了”,女法官姓屈。两个法官问我们“你们有什么事情?”我们就又把那二点重复了。同时把我们的委托书,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还有要求要判决书的申请书和要求的判决书。他都拿去复印了,他说“好,我上去我们厅里研究下,一会答复你。你们在这里等会”我们同意,两个法官就上楼了。
大约三十分钟过后,又两个法官下来了,也是一男一女。下来就问“杨佳一案的。”我说“对,我们都在这里。”这个法官姓叶,叫叶剑平,是杨佳案的一个审判员,来的女法官估计是书记员。来了之后说要给我们做笔录,女法官做笔录,叶法官就针对我们第一个问题做答复,对杨佳父亲说“你在9月5日给杨佳写的上诉状,还有给杨佳的一封信,我们于9月8日都收到了。今天上午我们有法官去看守所提讯了杨佳,杨佳做了一个笔录,他说不想父亲介入这个案件。”他们马上把笔录给杨福生看了,笔录内容大约有两张纸,两页都有杨佳的签名及年月日,其中有一行提到上诉问题,大意是杨佳提起了上诉,但是书面上诉状还没有写完,还有一条就是希望他的父亲不要介入这件事情。接着说“你们提出需要一份判决书,可以给你一份”。当时我就提出“我重复一下,法官那个笔录能不能让我看看?杨佳是否上诉了?”他答“杨佳当庭宣判的时候就口头上说了要上诉。”我说“据媒体报道,没有说要上诉啊?”他说“有口头上诉,就是上诉状没有写”。得到这条认可后,我提出“法官,我们要求会见杨佳,理由都写了,你看我们是否能去会见。”他说“既然杨佳不希望他父亲介入这个事情,你们还有必要去会见吗?”我说“杨佳不希望他父亲介入这件事,并不表明杨佳不要他的父亲去会见。你最好还是让杨佳的父亲或者是杨佳父亲聘请的律师去会见,由杨佳亲自对他的父亲或者父亲聘请的律师说不要他父亲和他父亲的律师介入,那大家就都无话可说了。因为被告人有权力拒绝某人做他的律师或者是会见”。
下午,李劲松律师和秦凯律师等几人到了上海市看守所要求会见杨佳,到了看守所以后,看守所还是不让进,他们与看守所的人员交涉了几个小时,从4点多开始直到7点才离开,最后好象看守所的人答应要向上面请示,但是到现在一直没有下文。
昨天上午,张建国律师等几名律师到了上海市名江律师事务所,到了事务所后,大门关闭,门口贴了一份7月8日的告示,大致内容是不接受媒体采访,不见当事人,本所有其他事物。但是他们把门敲开了,进去后,一名江律师事务所的人很警惕,就问“你们要干什么?”,他们答“我们有个案件需要咨询。”当一提到杨佳,他们就开始不高兴了,双方发生了争执,对方都报了警,警察知道这件事后也没有说什么。
他们此行去名江律师事务所的目的是两个,一是向他们了解杨佳母亲的下落,因为谢有明律师在7月的时候说在北京找到了杨佳母亲,并办理了授权委托,那么大家都希望知道杨佳母亲到底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至今下落不明。二是想了解下案情,一审的情况如何?能否向我们介绍下,还希望看到他的委托书。杨佳的父亲当时也去了,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昨天上午他们再一次去了上海市二中院,也是希望通过法官了解杨佳母亲的下落,为什么要找法官呢?因为熊烈锁律师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领取一份判决书的时候,他们打电话给王智刚审判长,得到的答复是“不能再给你们一份判决书了,已经给杨佳母亲一份判决书了”。这就表明他们也知道杨佳母亲的下落,不然的话你怎么给杨佳母亲判决书。但是他们并没有接待,只是信访办的人接待,接待员只说什么都不知道,说找杨佳母亲与他们无关。
杨佳这个案件,我一直在关注,关注的时间比较长,我写了十多篇文章。
关注这个案件,尽管网络上有许多舆论,但是我并不是支持杨佳杀人,我们关注就是因为感觉这个案件有特殊性,受害的是警察,同时上海闸北公安分局也是一个受害对象。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案件严格来说,本来涉及到自己的案件,他更应该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办理此案,不能有遮遮掩掩。
就现在的案情来看,司法机关在办理这个案件中引起民众的质疑,开始的作案动机现在一直不明确,后来杨佳母亲无缘无故的失踪,还有一个是执法机关有没有过错这方面。上海市公安局在7月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的很明确,杨佳会为了一个盘查行为积怨几个月,去杀了6个人,这件事情是不是这样简单?如果案情确实是这样简单,如果公安机关对他的盘查完全是文明执法,执法有依据也没有任何的不当行为或者暴力行为的话,那我们就会感觉,如果杨佳因为这样去报复行凶,我觉得他真的是精神病,是不是必须是有这样的一个精神病的患者才会有这样的做法。如果公安机关完全是文明执法的话,你为什么两次上京调解,并答应赔偿一部分钱。在这点上看,你不能说明你没有过错,至少做法也有些不当,以至引发这个暴力事件。
杨佳这个案件,杨佳的辩护律师也有问题,当然很多网友质疑他是政府的法律顾问这个身份处置的问题,这个方面上看,虽然他不是闸北公安分局的法律顾问,但他是闸北区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但是我不知道,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是否需要负责闸北区下属的行政机关的所有法律事物,是否由谢有明律师负责。如果是的话,他确实是发生利益冲突。如果不是的话,律师法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他是没有冲突的。我是这样看问题的,必须要客观分析去看问题。在律师这个问题上我感觉,在7月份熊律师孔律师在受杨佳父亲委托来会见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是不需要批准的,因为修改后的律师法,今年6月份实施以后,写明了律师会见是不需要批准的。那么检察官来的时候又拿出一个笔录,那个笔录你又怎么使人相信这个确实就是杨佳本人的真实愿望表述。在这种情况下,本来应该让杨佳父亲聘请的律师去见一下杨佳,可以不谈案情,就针对你父亲聘请的律师来了,你是否同意,首先核实这点。如果杨佳说同意,那杨佳母亲又聘请了律师,那么只能选择一方律师,因为辩护人只能有两个。而上海检察院又没有做,这有留下了疑点问题,而且那时候已经证实了杨佳母亲失踪的问题。杨佳的姨妈都找不到杨佳母亲,杨佳母亲是真的失踪,还是假的失踪,或是被哪个机关控制起来了。在这种情况下,检查机关不让杨佳父亲聘请的律师去会见,而只让杨佳的母亲委托的谢有明律师会见,这样就造成只能别无选择委托谢有明律师了。我们奇怪的是,谢有明律师怎么知道杨佳母亲的下落。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