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志坚 生孩子的理想不能成为强奸的理由
有一个人因为强奸妇女 被告上法庭,法官问他为什么要强奸妇女
他想生孩子,生一个漂亮的孩子,生孩子有错吗?她不应该配合我的造人运动吗? 他反过来质问法官 ,
法官陷入沉思,用他对法律的理解和人生的经验答复如下
生孩子固然是大多数成年男女的共同理想,可是,生孩子涉及做爱,是男女双方的事情,必须用温和 理性的态度沟通,对方同意和你过性生活,一起创造一个未来的宝宝,你的性行为才有正当性
生孩子的理想绝对不可以用强奸这个方法来达到,被强奸者的痛苦,你不知道吗?被强奸者有权选择和谁过性生活,怎么过性生活,甚至可以选择体外受精,生孩子的理想可以用很多方法实现,前提是平等 自由 快乐,强奸,毫无疑问是一种罪恶
你是用一种看起来善的词语掩盖你施行罪恶的手段,你的辩护当然不能够成立,判处你终生监禁,向受害妇女和社会公开道歉
200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