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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志坚 生孩子的理想不能成为强奸的理由

顾志坚 生孩子的理想不能成为强奸的理由

有一个人因为强奸妇女 被告上法庭,法官问他为什么要强奸妇女
         他想生孩子,生一个漂亮的孩子,生孩子有错吗?她不应该配合我的造人运动吗?  他反过来质问法官   ,
        法官陷入沉思,用他对法律的理解和人生的经验答复如下
         生孩子固然是大多数成年男女的共同理想,可是,生孩子涉及做爱,是男女双方的事情,必须用温和 理性的态度沟通,对方同意和你过性生活,一起创造一个未来的宝宝,你的性行为才有正当性
       生孩子的理想绝对不可以用强奸这个方法来达到,被强奸者的痛苦,你不知道吗?被强奸者有权选择和谁过性生活,怎么过性生活,甚至可以选择体外受精,生孩子的理想可以用很多方法实现,前提是平等 自由 快乐,强奸,毫无疑问是一种罪恶
       你是用一种看起来善的词语掩盖你施行罪恶的手段,你的辩护当然不能够成立,判处你终生监禁,向受害妇女和社会公开道歉

                        
                        2008年8月31日
也许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将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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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增长不能建立在广大工人失业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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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者说:“我在授精的过程还给了对方两次高潮”,又因此得了性病,而且对方没有怀上她还要赔偿我!!

[ 本帖最后由 glooooomy 于 2008-8-31 01:0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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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得如此隐晦 真含蓄
不错过任何挑逗,也不为任何人等候。我们拥有的,多不过付出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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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逼,可联想的多了!
中国人权发展和自由自己争取,老外少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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