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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禁电动车——现代版的指鹿为马

禁摩、禁电动车——现代版的指鹿为马

    今天在南方网看了南无言写的《支持广州市政府将禁摩行动进行到底》的时评,心里感慨万千。去年至今,我相继在金羊网发表《禁摩——凭什么让穷人给富人让路》和《全城禁摩是漠视民生的腐败懒政》两篇反对禁摩时评,得到一些媒体转摘。今晚六、七点看电视新闻,说北京市长王岐山将带团访问香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议题就是北京交通塞得一塌糊涂,要学习香港城市交通管理。
  
    我很久没有到过北京了,北京作为中国率先第一个开始禁摩的城市,禁摩多年后的交通到底如何,我一直很想知道。上个月遇到一个在北京做生意的朋友,我盛赞他事业成功在京城开奔驰。他说开大奔只是为了与别人谈生意充门面用的,其实在北京市区由于经常堵车,开车平均时速不会超过30公里,在北京开一部QQ车要比奔驰更为实用。
  
    联想到全城禁摩后的深圳,前段时间在网上流传歹徒在大街上拉女孩子上车抢劫镜头,作为一个中学教师,心里有一种念头在强烈敲击心灵,觉得很有必要第三次再写禁摩的时评。
  
    禁摩是中国现代版的指鹿为马,官员为了政绩提出禁摩倒也罢了,可是中国却有那么多文人跟着起哄随声附和,中国知识分子良知哪里去了,我们到底要为后代留下什么认识观?
  
    第一、掀开禁摩的真实面纱。
  
    1、全城禁摩托车是舍摩托开小车提升城市形象,为官员的政绩工程铺路。
  
    2、利益私分。汽车产业是中外合资,摩托是全国营产业,牺牲国营摩托产业来扶持中外合资汽车产业,已是“汉奸官员”一大特色。管一行吃一行,无论那个城市主管交通的市领导,都是希望本市交通运输企业效益越好,自己能捞到实惠就更多。犹如公共汽车涨价听证会,你看过哪个主管交通的副市长说过公交车别涨价的言论。摩托车是城市散兵游勇,根本就不能为领导进贡,自然是拿摩托开刀。
  
    这些真实的禁摩理由怎么就不在媒体上“亮相”呢。
  
    第二、驳斥禁摩的所谓理由。
  
    1、禁摩的第一个理由就是社会治安不好,一些歹徒用摩托车飞车抢夺,危害社会治安。禁摩以后,飞车抢夺会大为减少,社会治安会得到改善。禁摩真的能改善社会治安吗?非也,不但不能,反而恶化社会治安也。禁止摩托车在城里通行,那些用摩托车抢劫的歹徒一个没有抓住,一样要在城市出击,只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已。相反,由于禁摩让骑摩托车出行的人在城市生存环境更为恶化,小部分人因为禁摩谋生艰难而无奈加入“盗抢”行列,让城市“盗抢”队伍更加膨大。禁摩、禁电动车人为地制造贫富社会矛盾,劫贫济富,对社会治安的恶化有大大的帮助,有何功何德改善社会治安呢。
  
    2、禁摩的第二个理由就是摩托车影响道路交通。有人说摩托车交通工事故多,请交警部门公布2005年全国汽车和摩托车各自引起的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就明白到底是汽车还是摩托车才是中国马路的第一大杀手。汽车的体积比摩托车大得多,不说汽车影响道路通行,反说摩托车阻路。不是象下游的羊弄脏上游狼喝的水的故事很相似吗?道路越紧张,就要越鼓励市民使用轻便的交通工具。可现在却是反其道而行,禁摩托车、禁电动车来促进汽车的消费,能改善交通环境吗?看看禁摩后的北京、深圳的交通堵塞吧。怎么会有如此多人在睁眼说瞎话呀。
  
    3、禁摩有利于环保,更是强词夺理。与摩托车相比汽车消耗更多的石油,排出的尾气更多,污染更大。特别是我国的石油严重不足,提倡耗油大的交通工具,对我国的环境破坏大得多。避已之短、用已之长是国人熟识的古语。现在怎么反其道而行呢。一旦国家有事,别国卡我国的石油运输线时,我们要为了石油而哭天喊地吗?
  
    禁摩是一幕由北京开始上演的现代版的指鹿为马的“好戏”。现在,广州禁摩后还准备禁电动车,竟然还得到省政府的批准,看来南国的省会一定要将指鹿为马的“好戏”进行到底了。禁摩带来的好处就是漠视规则的强权政治,有官员和富人勾结一起对穷人欺凌的嫌疑,是对中国公平法制进行赤裸裸的践踏。
  
    “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陶行知先生的这一育人“真经”深深影响了我,于是就提笔写下以上文字,力求凿穿中国“官员”提出所谓禁摩的欺世谎言。
  你以为你躲起来就找不到你了吗?没有用的!象你这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你那忧郁的眼神,稀嘘的胡喳子,神乎其神的刀法,还有那杯Dry Martine,都深深地迷住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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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市在禁摩之前,禁止了电动自行车上路。广州市有关部门这种依法行政、雷厉风行的作风,以人为本的执政能力,让广大市民欢欣鼓舞。
  
  但是,广州市有关部门居然在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之后,提出拆卸电动装置改为脚踏驱动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会追究,可以上路。广大市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
  
  广大市民认为,从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城市定位和市民整体的、长远的利益来考虑,广州应该优先发展高效率的公共交通,自行车不应成为市民的主要出行方式。
  
  广大市民认为广州目前的交通状况不适合电动自行车通行,限制自行车上路行驶有助于缓解广州市的交通压力、改善交通秩序。同时认为限制自行车对其生活“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
  
  因此,强烈建议广州市有关部门“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乘着禁摩禁电的秋风,早日出台禁止自行车上路通行的相关规定。
  
  事实上,广州部分路段,如东风路,早已禁止自行车上路通行了。而有关部门也早有规划,在相当多的城市道路建设过程中没有建设自行车道。因此,禁止自行车上路通行将有效地减少不同种类车辆混合通行造成的交通混乱,也避免了今后道路建设中再考虑自行车道,为减少道路投资,进而降低道路收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是为广大市民办的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
  
  为进一步搞好广州的交通工作,强烈建议广州出台禁止行人上路的政策,先在东风路、天河路、中山路、黄埔大道等道路试行,逐步推行,争取早日在全市实现禁人,成为全球第一个无行人城市,为广州建设宜居城市、国际大都市做出更大贡献。
  你以为你躲起来就找不到你了吗?没有用的!象你这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你那忧郁的眼神,稀嘘的胡喳子,神乎其神的刀法,还有那杯Dry Martine,都深深地迷住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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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也禁摩了!
美其名曰是为了三城联创

网友恶搞说
是因为现有交通状况有限
并且广大摩托司机又不遵守法规
言重影响官僚们和有钱人的汽车出行了
所以禁摩是事在必行的!
哈哈.
想想也确实是这么回事
骑摩托的挡了有钱人的路了啊
人家当然要整你了!
轻的收车
重的收车+罚款
最厉害的还能拘留!
真是别出心裁啊!


我觉得吧.
想摩托车这种东西
由于政府的疏于管理
就让他们禁
本来管理好了的话 绝对了利国利民的 这是肯定的!
打个比方,在台湾谁要是敢禁摩
想都别想!
那个敢禁摩 我敢说那个官员的屋里要被人放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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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规定,不开轿车不许出家门。这样才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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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要好好整治一下的,我经常看到他们闯红灯,很猛!
美国那个自由女神经,就是一手拿书,一手拿个火炬的那位。你不佩服人美国人行嘛!这是告诉你呢,停电也得看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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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夏虫 于 2008-8-29 14:08 发表

电动自行车是要好好整治一下的,我经常看到他们闯红灯,很猛!


这个不得不说闯红灯的人就是赶驴车也一样会闯红灯。电动闯红灯肆无忌惮是因为不像汽车那样,摄像头拍下来会根据记录进行处罚,如果说为了安全,大家都走路最安全,骑电动的人被禁止骑了,改用自行车,一样会闯红灯,诱发事故的可能性还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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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电动就是不安全,开的人也大多犯贱,超速,违规的特别多
别什么是就政绩工程,缺胳膊少腿的时候哭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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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政策相当搞笑“杀人犯用刀杀人了,执政部门对刀说:要禁你,因为你容易切伤手指”~~从头到尾没有一样东西是关联的都被他们想出来了,暴强!!!
当有人揭发你被别人骗了,说不定你正掉入下一个圈套中

人总是要求着民主,自由,但对于其他物种,他们总是自私地说,我是万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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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我也支持禁摩.看着摩托车就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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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走在马路上,看到一辆牌照为沪A00800的政府车辆,竟然还和自行车抢道,一边开一边还按喇叭,真是嚣张极了,老娘好歹还认识几个牌照沪A0000*的主人,也没见过那么嚣张的,偷偷的打了个电话~~几分钟几辆警察摩托就悄悄地跟上去了,哈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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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uzi735 于 2008-8-29 01:22 PM 发表
有次走在马路上,看到一辆牌照为沪A00800的政府车辆,竟然还和自行车抢道,一边开一边还按喇叭,真是嚣张极了,老娘好歹还认识几个牌照沪A0000*的主人,也没见过那么嚣张的,偷偷的打了个电话~~几分钟几辆警察摩托就悄 ...


 


 


首先对你的英勇行为表示致敬 ,不过估计交警上去也没什么大作为,只会意思意思,除非驾驶者是非政府人员。


 


 


PS:我还见过军车去捅公交车尾的呢,广州的军车可是乱得很啊

当有人揭发你被别人骗了,说不定你正掉入下一个圈套中

人总是要求着民主,自由,但对于其他物种,他们总是自私地说,我是万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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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花花公主 的帖子

天津军车也很猛……
春节时期天津管酒后驾车相当严,结果我一个叔是部队的,喝得那叫一个高,我们说送他打的回家,他非要自己开,然后说:看见没,军车,地方政府他敢扣……
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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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还是那些路,各种车却在不停地增加,那么你们要是当官的话禁什么车?。。。。。。显而易见吧。假设人民公仆们都是骑摩托办公,那么也许。。。。。。这就是现实,没有什么好感慨的。我现在首要的是培养我的儿子长大了一定要当人民的公仆,哪怕是小公仆。祝福我儿子啊!千万给爹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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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googlegirl 的帖子

反正现在广州开车的都知道,先避军车,再是泥头车,接着是公交车,的士,然后才到新手
当有人揭发你被别人骗了,说不定你正掉入下一个圈套中

人总是要求着民主,自由,但对于其他物种,他们总是自私地说,我是万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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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行政手段,就像使用毒品一样,是会上瘾的
现在的管理者们已经深陷毒瘾的泥潭,无法自拔
事有急之不白者,宽之或自明,毋躁急以速其忿;
人有切之不从者,纵之或自化,毋操切以益其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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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老百姓不同意的事情,报纸上还恬不知耻大吹大擂说是为民所想。简直是不要脸到了如斯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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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的逻辑混乱

过两天再规定,不开直升机不能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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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 本帖最后由 lglgllgg 于 2008-8-29 05:50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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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 花花公主 的帖子

没办法,军车是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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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禁摩,支持广州市政府!!
萨岭屎,十分移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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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可靠消息,2030年,上海将成为全国第一个禁止一切车辆(不管是两个轮子的,三个轮子的,还是四个轮子的)上路的城市,成为世界上交通最为通畅的城市,计划2040年进一步禁止行人上路,彻底解决交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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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UANGJING0824 于 2008-8-30 10:08 AM 发表
支持禁摩,支持广州市政府!!


 


 


你不是住广州的吧,禁了有什么用?!!用广州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斩脚指避沙虫!!!

当有人揭发你被别人骗了,说不定你正掉入下一个圈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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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飞摩抢劫是可恨的,但飞摩抢劫是摩托抢你还是人抢呢,你禁摩了他开车来抢那个性质恶劣些呢,政府的人想问题就一个词:简单
当有人揭发你被别人骗了,说不定你正掉入下一个圈套中

人总是要求着民主,自由,但对于其他物种,他们总是自私地说,我是万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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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建立追查法律  凡是N年以后不对的  都有追究以前决策者责任    免的现在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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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部门没文化不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会一刀切从来不考虑底层百姓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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