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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王金华表示,目前,城市的单位体制正在打破,居民自治逐步发展。 | 中评社香港8月4日电/中国民政部官员8月3日表示,中国城市社区选举将进一步扩大直选覆盖面,2010年前将达50%。这位官员认为,城市民主化程度较为滞后,与国家经济发展进程有关。
新华社报道,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王金华在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就“中国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根据民政部的调查,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的平均参选率保持在80%左右,“海选”(选民一人一票推荐候选人的直接选举)在全国普遍推广;而城市居委会的直接选举覆盖面为22%,其余78%的居委会都是通过户代表和居民小组选举产生的。
他说,城市民主化程度与农村村民自治相比较为滞后,这与国家经济发展进程有关。在中国,农村的村委会选举只有一种形式,即有选举权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城市居委会选举则有三种合法形式:年满18岁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由户代表选举产生居委会;由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代选产生居委会。
1989年《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颁布,规定居委会是城市居民自治组织,由居民选举产生。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城市社区的选举改革一直未能开展,居委会成员基本上都是由基层政府指定或委派。
王金华说,“中国长期以来是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居民过去主要以单位制为主,很多人比较关心所在单位的福利情况,但对所在社区的关心程度要弱一些;农村在改革开放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利益与农民直接相关,农村的村委会选举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他说,这一情况正在改变,目前,城市的单位体制正在打破,居民自治逐步发展。
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80717个城市社区,社区居委会成员443060人,其中女性成员占48.2%,中共党员占48.4%。各地普遍进行了六届以上的选举。目前《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修订草案已上报国务院。
王金华:农民有能力民主自治
另外,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61.1万多个村委会,村委会成员超过241万。其中,中共党员约占五成六,直接选举在农村普遍推广。
王金华认为,中国基层民众自治,具有独特的优势。它围绕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范围较小的基层社区展开。既避免了不切实际的极端冒进,降低了风险成本,又较好地解决了亿万人的参与问题和民主权力问题。
王金华还表示,在村委会选举中,大量外出务工选民的出现,加大了选举组织难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缺少权威性,在一些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少数人决策的现象时有发生。
此外,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比较薄弱,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难以有效组织和落实;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的一些规定不尽合理,管民众的多,管官员的少;在民主监督中,存在不公开、公开不及时、假公开等现象;村官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王金华还说,正常竞选活动开展得不充分,无序竞争现象比如贿选有增多趋势,而且查处困难。在调研中发现,有人想通过贿选,掌握村里的权力,取得公共资源的分配权,为自己的企业、家族谋取私利。
但王金华认为,中国人的民主意识、能力正在提高。互联网是平台、手段,大家可以在网路上交流看法、观点,产生互动,从而影响现实中的民主实践。今后,网路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