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阿让或者白宝山?(zt)
22岁的山东小伙韩宝强在京城做送货工,一个偶然的举动改变了他的一生。
今年三月的一天,他在给一位事主送家具时,顺手从写字台上偷了只戒指。原本想用这“价值一千来块”的戒指换点钱,却不料这竟是只价值超过十万元的名牌钻戒!因为“盗窃数额巨大”,他被北京宣武区法院一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有两个细节值得一提。一是小伙子拿了戒指后怕了,随手扔了,后来又配合警方找了回来。二是台湾女事主在得知大陆法律按失窃物品价值来量刑后,向法官请求对小韩从轻发落。她说,人生价值远远大过戒指的价值,“法律不外乎人情,我们都为人子女,也为人父母,恳求法官以一种父母亲对子女的心情来衡量此案,给他自新机会!”
事主的请求并没有能打动铁石心肠的法官大人。一切都在法律的名义下进行着。
这让人很容易地想起《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贫穷的冉阿让为了挨饿的孩子偷了面包,结果被判处了19年苦役。所幸的是,出狱后的他遇到了好心的米里哀主教,教会他了以德报怨、重新做人。尽管此后的数十年,代表冷酷法律的沙威探长如影随行地追缉着他,但他始终不改地用爱去感化所有的人,并最终获得善终。
现实版的冉阿让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着,但并不都以喜剧结束的。20多年前,河北人白宝山因为偷了衣服和玉米,被判了十多年重刑。刑满后曾想好好过日子,却因是刑释人员在上户口时备受歧视,最终走上了杀人越货的不归之路。
法律是为维护社会秩序而设立的。当法理与情理发生冲突的时候,执法者能否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更多地展示其柔性和人情味的一面呢?当法官大人铁面无私地进行宣判时,他有没有想过,他或许正在亲手毁灭一个人的一生?正在播种着仇恨的种子?
这让我想起一个发生在美国案子。法官面对犯了偷盗罪的母亲,给了她两个选择:一是交纳一定数额的罚金,二是入狱。贫穷的母亲不得已选择后者。法官在宣判后并没有扬长而去,而是摘下法官帽托在手上,要求包括他本人在内的所有到庭人员为这位母亲交纳罚金。他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这起案件承担良心和道义上的责任……
韩宝强没有幸运遇到这样悲悯的法官,10年后他会不会能像冉阿让那样幸运地遇到一个宽仁为怀的主教大人呢?我实在很怀疑。
那孩子的一生完了,但愿他不会成为第二个白宝山或者杨桂。我这样祈祷。因为真要那样,无辜的受害者或许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每一个人——杨佳案的受害警察便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