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贵阳尝试县委书记竞争上岗,而与此同时,反贪方面的报道也表明,贪官们捞钱的速度也在加快,各地第一贪的记录正在不断地予以刷新。最近也有这样一则新闻:
在职1700多天,受贿折合1700多万元―――6月25日,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被终审核准了死缓判决。
高速集团的高官,日均捞金一万,这个贪腐的速度也是够高速的了。如果以官员任职捞钱时贪腐的速度计,陈双全应该是创记录的“第一贪”了。
这些年来,各地“第一贪”的成长速度,也和高速集团高官高速捞钱一样,在不断地刷新着记录。比如从省部级官员看,从江西第一贪胡长清数百万元到广西的第一贪成克杰、安徽第一贪王昭耀等贪官的一千万到数千万,“第一贪”不断地被刷新,贪官们一个个前腐后继,竞相争做各地、各单位的“第一贪”。
就以陈双全所在的陕西为例,你搜索一下陕西第一贪,映入眼帘的先是有《挪用公款炒股买彩 陕西“第一贪”一审判无期》2004年6月4日,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丹凤县供销社主任谢少成挪用300余万元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谢少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称此案的案值是建国以来商洛市最大的,被称为商洛市“反贪第一大案。
其实不然,早在2003年6月10日,就有一个所谓的陕西“第一贪“在渭南被枪决。——贪污1170万余元的原建行潼关县支行开发区分理处主任兰荣。而此前媒体早就将周长青称之为陕西省乃至整个西北地区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桩贪污、挪用公款案。原因是周周嗜赌成性,在短短一年里,贪污公款4843万佘元,挪用公款272万元.
本来,枪决了两个第一贪之后,贪官们应该有所收敛了吧?但奇怪的是,贪官们连死都不怕,竟然还在竞争着做第一贪。比如河北的李真,当时也是第一贪,处死后又被李友灿所取代。而像山西的宋建平,建立的“宋氏王国”财富竟达2.6亿元!众多第一贪们不仅竞争上岗,争当第一贪,还和宋建平一样,梦想着成为某地的首富、某省的首富甚至全国、全世界的首富。
解决各地第一贪竞争上岗问题,除了从教育上、制度上、惩处上加大力度,加大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外,还应该着眼于第一贪的成长之路,也即是第一贪之所以能成为第一贪的特殊原因,进行深入的,事实求是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对策。
从各地第一贪案例看,笔者以为应该加重以下几个环节的查处与预防:
一是应该加大廉政文化教育的力度,克服笑贫不笑贪,嫌廉羡贪的心理,形成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最典型的一个案例在于郴州第一贪案----查出“三玩副市长”雷渊利后,雷竟然声称自己在郴洲的贪腐是排在第十三位的---这固然有为自己开脱罪责,想拉更多官员下水的心理,但却也是平时竞争做第一贪时的从众心理,抱团心理在被查处后的另类表现。后来,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和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等相继入狱,郴洲官场引发的大地震,郴州人民甚至放烟花庆祝。这,也证实雷渊利所言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
现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已经列为中央反腐败的五年规划。足见形成共同的廉政文化价值观和清廉理念,以文(教)化人,以文(教)化官,实在是很有必有。必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要加强对当前网友议论较多的“裸体”做官现象的研究,强化对裸体作官,搞狡兔三窟官员的监督,制定出相关的可供操作的规定,坚决让裸官下课!
比如,同是陕西的第一贪,最近宣判的庞家钰,就是典型的一裸官。早在2002年冬天,庞家钰正率领6名情妇到南非“考察招商”时,他所领导的引水工程第六次爆管,事故引起了陕西省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庞家钰迅速从南非赶回宝鸡进行处理。庞家钰在明里请来中央和省城媒体记者,义正言辞地表示:“一定配合上级的调查,彻查这一豆腐渣工程的元凶。”背后却安排妻子:“我给你和女儿办好了移民加拿大的手续,你明天就带孩子出国,到那边避避风头。”妻子和女儿移民后,庞家钰又通过各种手段使这事最后不了了之。
如果我们堵不住贪官妻子儿女和情妇的外逃之路,起码我们应该,也能堵住贪官“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地继续在台上做官之路。要让官员们清楚:你要将全家人送至国外,就别想在国内舒舒服服继续做官捞钱,也绝不让“坐牢我一个,幸福全家人(包括二奶三奶)”的阴谋得逞。
三是应该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纠正“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国资大家拿”的现象。当然,这个大家是众贪官与所谓的国企高管、民营资本家联手侵吞。
比如高速路高速贪腐的陈双全,其所收受的贿赂,大多来自国企。陈双全说,国企的贿赂,“比较安全”。而被称为“大圈子作秀,小圈子作恶”的原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表面装廉,暗地里收受的巨额贿赂,绝大多数也是国有企业的贿赂。山西第一贪宋建国,就是通过“借鸡生蛋”,使 “宋氏王国”一夜暴富。这种或搞垮或蛀空国企,或与外商、内地大款联手,以改革的名义,行贪腐之实,必须予以注意,要通过严格国企财务制度,加大对国企高管的管理,加大审计监督来发现及时上述问题。
四是要及时查处保护包庇第一贪案件的行为,从小的第一贪中深挖更大的第一贪。并且加快反贪立法,尽快立法规范官员财产申报,加大对第一贪们的法律惩治力度,加大腐败成本,让其政治上名誉扫地,经济上得不偿失。
如最近陕西的庞家钰一案表明,宠曾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8万元;违规批准设立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宝证公司),而宝证公司累计造成损失达3.16亿元。宝证公司的问题,是很多举报人重点举报的内容,当时此案在当地被称为“宝鸡第一贪案”。
然而奇怪的是,宝证公司是由时任副市长的庞家钰亲自批准成立的,而且还在其中指挥颇多,这位老兄却安然无恙。直到宝鸡原财政局长李增邕出狱,中纪委再去调查,这位当年的受过者,才说出真相。原来,在司法机关对李增邕进行调查的时候,庞家钰竟托人捎话给李,“你要是主动承担'责任’,我就可以判你三年缓刑还保留你公职,你要是不主动承担,可以判你死刑!”在看守所期间,李增邕曾写信给宝鸡各主要领导,说明各种事情关节,可最后很快反映信迅速被带回来,反而调查他为何如此“嚣张”。
如今,终于确定,在“宝鸡第一贪案”中,庞家钰并非清白之身。这位曾长期担任宝鸡市一把手的风云人物,如今终于落到身陷囹圄的地步。因犯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庞家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5岁的他,是陕西第一个因此而入狱的副省以上级别的干部。
从上述案例也可以看到,认真查处官位小的第一贪,必须会拔出萝卜带出泥,让更大、更高职位的第一贪浮出水面。而纵容或保护小第一贪,放过相关案件细节,就是放过更多的第一贪,除恶务尽,这样,才能减少更多第一贪产生和成长,制止他们之间的恶性竞争,还官场一片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