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透露,近五年来,在判处的罪犯中,原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4525人,同比上升77.52%。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周日(26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报告披露,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二审和再审刑事案件424万余件,平均每年递增2.75%。
其中,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爆炸、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120万余件,判处罪犯160万余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7.41%和32.82%,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占41.06%。
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判处罪犯12万余人,同比上升12.15%,其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犯8056人,同比上升1.87倍。
在判处的罪犯中,原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4525人,同比上升77.52%。
职务犯罪
这显示,中国政府在惩治官员贪污腐败的问题上的确采取了切实的司法步骤。公务员犯罪人数增多也说明中国反腐任务的严峻性。
报告也指出,依法惩罚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五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8.5万件,判处罪犯418.4万余人,平均每年分别递增3.44%和5.85%。
除此以外,王胜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报告时就"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措施和建议"部分指出,从惩治腐败和维护稳定的高度,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和其他职务犯罪,严格依法正确适用非监禁刑。
从惩治腐败和维护稳定的高度,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和其他职务犯罪,严格依法正确适用非监禁刑。
报告指出,同时注意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面,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以及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
── 原载 BBC, 10/26/2008
Sunday, October 2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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