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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杨佳的不归之途

zt杨佳的不归之途

 


 25日夜,我与刘晓原律师、李劲松律师,以及随后赶来的艾未未同往慧忠里小区的杨佳家。此前刚刚接到杨父电话: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对杨佳的死刑核准书,并于夜里七时后派人前往杨佳家送达杨母王静梅。
  现场除有闻讯赶来的《北京青年报》和《法制周报》外,另有境外通讯社请求参访,因杨母心情不好,未能答应。
  杨母、杨父及杨佳姨妈均在场。因王静梅心情不佳,未能交谈过久,大家随之下楼与杨父同往407号楼下不远处的长沙餐厅聚坐交谈。楼下暗处可见便衣游动……
  就目前来看,事件发生后的四个多月里,几乎所有相关人等,包括律师、法官、受害方人员以及警方等均已或多或少露面。而恰是最为关键的杨佳妈妈却始终被控制而未能出面。直到不到十天前杨母突然浮现,且是以“精神病人状态”出现,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动作就似乎按部就班且很有计划地进行着,直到24日突然被警方接去上海会面杨佳,又亲自送回北京家中,很显然是在完成这一个始终存在着的漏洞,而待此漏洞也顺利弥补而完成后,结果就显而易见了,终于于24日可以紧急派员赶往北京并向杨母宣布死刑核准。
  还有一个现象:案件处理的结果,其所有程序都似乎比公布的早了一拍,最典型的是,我们看到的死刑裁决书落款是21日,而在25日的今天才向杨母宣布,此间还叫杨母去了趟上海,见面了杨佳。但已经下达死刑裁决书的事却一字未提,令人疑惑。
  先入为主、先斩后奏——这就是事件給我们留下的强烈印象。
  杨佳的事情看似已经走到了头,但无疑叫人心走上的是一条真正不归之途……


 


 


 


 














因杨父等到场人匆忙中多未晚餐,因此在楼下谈话时是在饭桌上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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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佳案已结,问责并未了!


 上海袭警案,以杨佳生命的终了而结案。


   四个多月来,为案件真相和司法程序的纷争,也开始慢慢地趋于沉寂。


   对这起惨案的发生,仅追究杨佳的法律责任是不够的,还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有人驳斥我说,法院判决和裁定均认定执法有据,没有殴打过杨佳,还能追究谁的责任呢?


   杨佳遭盘查后,经过了长达九个月的投诉,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是杨佳胡搅蛮缠不作让步吗?肯定不是的,杨佳一直没有上门去纠缠过,只是用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作了投诉。


    杨佳和王静梅都说,要“说法”不是为了要钱,而是要一个书面“回执”,即处理此事的书面说法。


    杨佳也是一个“访民”,他向上海公安机关投诉过,也向公安部作了投诉。他的投诉,最后还是回到“原地”,转给了被投诉单位——芷江派出所来处理。可想而知,能得到合理、公正的结果吗?把投诉下转,明显违反了《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对此,我写过一篇《用信访规定,看警方处理杨佳的投诉》进行质疑。


    由杨佳袭警案引发了王静梅“失踪”事件。如今失踪四个多月的王静梅现身了,莫明其妙地入院,又不明不白地出院,她被变相控制四个多月,也不见哪个部门给一个说法。


    一个单身母亲,因为儿子的案件受到株连,被送到安康医院接受长达四个多月强制治疗。在家属报了失踪案后,竟还蒙骗“自行离开了派出所”。


    王静梅到底有没有精神病,医院没有给家属诊断证明书,也没有给相关治疗病历。如果王静梅没有精神病,那送她去接受强制治疗,不是在变相限制人身自由?不是在变相控制证人吗?


    尽管杨佳案还有很多疑点没有解开,还有诸多司法程序问题无法纠正,但这起可以载入中国司法史的案件,最后还是草草地结案了。


    案件已了结,是不是该问责了呢?


    虽然难以追究相关官员法律责任,但行政责任他们总该承担吧?如果不对相关官员问责,也是对不起死去的六个无辜警察。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王静荣表示,让一切成为历史!




[ 本帖最后由 firefox1987 于 2008-11-27 11:1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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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杨佳默哀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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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lc130 于 2008-11-26 12:29 PM 发表
怎么知道就是便衣?另外,裁定书记载的日期为裁定之日,此后还有成文,送达等过程,时间上并无疑问,其实该案争议的焦点应当为杨佳是否杀了人?最后却变成了警察是否打了人,可见网络对混淆视线的作用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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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没死,因为它未曾活过
吃饱喝足的猪全然不知自己待宰的命运,不知道这是幸福还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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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真相。只为了本来一个简单说法可以避免的惨剧遗憾

人又不是為了遠大的目標而活著,渺小的目標才能成為生存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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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lc130 于 2008-11-26 12:29 PM 发表
怎么知道就是便衣?另外,裁定书记载的日期为裁定之日,此后还有成文,送达等过程,时间上并无疑问,其实该案争议的焦点应当为杨佳是否杀了人?最后却变成了警察是否打了人,可见网络对混淆视线的作用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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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不是杨佳是否杀了人,而是一个曾经守法的青年模范,如何走上杀人绝路的,试想如果有一个对草民公正的法律,他何须为一个说法而以命相搏,杨佳事件不是单纯的刑事案件,他是低层民众对法律不公的最后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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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巨侠永远活在人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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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的言论,从来都是当笑话看的。
以前就是做网媒的,太清楚炒作的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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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ft 于 2008-11-26 08:15 PM 发表
真相是什么?多少人知道真相?其实真相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任何事情都要看开!做好你自己就行了,人的最大特点是要学会适应!这个社会(不光是中国社会,全世界都是一个样,所以那些所谓的愤青还是省点力气去 ...

你这贴抓住了国人的弱点,够水平,纳税人通过某集团给你5毛钱花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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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毛 不知道今年涨没涨工资 但不管涨多少都觉得它们的灵魂也卖得太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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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5毛们怎么狡辩,杨佳案中的种种谜团是解释不清楚的,本来看似清楚的事情,在审讯过程中却越发显得扑朔迷离,这倒是为什么。本来所谓真相,就是尽人的语言所准确描述的事实,若非事实,就是谎言,更或者是消极的抵触。关注杨佳案,其实是关注我们的切身利益,谁都不想被当作草菅或者“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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