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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之许:周局长荒诞背后的盘算zt

莫之许:周局长荒诞背后的盘算zt

周局长荒诞背后的盘算

 


1980年代中期,我从西南的小县城来到沿海特区念书,初识市场经济,颇有眼花缭乱之感。还记得校门口有个服装店,一直在用录音机高喊“拆迁降价,卖完即止”,刚开始我还以为真要拆迁,没想到,直到我毕业这地方也没拆迁,这家店还在那里“拆迁降价,卖完即止”。原来,本校隔壁就是著名的旅游景点,这套把戏效果不错,店家自然也就一路狂喊,所以在我印象之中,降价是一件受欢迎的事情,可以在大街上公开进行,且不妨数年之久。


 


但是,我这个印象最近遭到了颠覆。自去年以来,不断有业主抗议开发商降价,甚至打上门去,闹得不可开交。对此,大多数人均视之为闹剧:如果房价降了要找开发商退钱,那房价涨了是不是要把钱分给开发商啊?又没有人逼着你签字画押,不客气地说,要是我的朋友有此没出息的行径,我立马就会跟他断交,须知,愿赌服输,就连韦小宝也是恪守无违的。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闹剧得到了韦小宝老家政府的支持,据报道,恒大和万科在南京低价卖房,被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认为是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属于不正当竞争。万科被指涉嫌价格欺诈,将要受到处罚。而当被问及何以如此时,有关部门的回答是“为了预防烂尾楼。” 查处不是为了处罚开发商降价亏本卖房子,而是担心其造成的后果,我要对老百姓负责。可是,事情真是这样的吗?


 


首先,亏本卖房合理合法,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任何商品的销售价都取决且仅取决于消费者的主观价值认定,而不取决于商品的制造成本。俗话说,随行就市,销售价与成本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在日常生活中,每时每刻也都在发生亏本买卖,比如,即将关门的时候甩卖易变质得商品,又比如,为了腾出资金用于高利润业务,而低价出让手头的商品。自古到今,所有这些都是正常的商业活动, 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属于不正当竞争之说,简直就是对自古至今的商业游戏规则的颠覆。


 


其次,期房确实存在风险,但是,这个风险与亏本买卖无关。如果说亏本了就可能卷款而逃造成烂尾楼,那如果赚钱了,也可能因见财起意也卷款而逃,一样会造成烂尾楼。远期风险的存在,可以采用提供保险商品的方式来加以处理,甚至,如果政府真对此严重关切——当然,地球人都知道这不是真的,那么,在得到许可授权之后,向企业收取一定的保证金,也未为不可。但是,仅仅根据亏本买卖,就推论可能会造成烂尾楼,论证过分牵强,且得不到足够事实的支持。


 


其三,任何企业都镶嵌在资金往来的大网之中,为了现金流的稳健,而采用降价销售的方式回笼资金,有可能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从而更好地避免烂尾楼的出现。反之,一味杜绝亏本买卖,却有可能损害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放大烂尾楼出现的机会。因此,就算南京市有关部门真的是想杜绝烂尾楼,但这个政策的执行,却完全有可能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对万科和恒大这样项目遍及各地的大企业而言,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此一地的亏本买卖,未必不是其整体战略的体现,断言亏本买卖就会出现烂尾楼,表明政府有关部门完全不能理解企业经营决策的逻辑,在此基础上的横加干预,自然也就让人啼笑皆非。


 


当然,如此荒谬措施的出台,定然必有怀抱。众所周知,这些年来,土地财政撑起了地方政府收入的半边天,土地价格也因此成为了地方政府的高度关切所在,进入到2008年,各地土地流拍、退地事件层出不穷,直接影响到了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且未来预期也不容乐观,在此情形下,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措施保房价,看上去,似乎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穿的一条裤子,都在共同维护高企的房价。但其实不然,因为地方政府所试图保持的是一个地区的整体平均房价景气,进而维持该地区的高地价。而对于开发商来说,每个特定项目的拿地时间有先后、价格有高下,各企业金融背景有深浅,家底有厚薄,在整体经济形势下滑或不明朗的情况下,出于自身考虑,包括亏本买卖在内的选择,都会在企业的整体考虑之内。而企业的如此作为,自然会冲击地方政府试图经营的整体景气,进而影响到地方政府想象中的土地收入蛋糕,对此,地方政府祭出处罚的手段以惩戒之,也就难以避免,烂尾楼云云,不过借口而已,说到底还是土地收入在驱使。

吃饱喝足的猪全然不知自己待宰的命运,不知道这是幸福还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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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不值钱,地就不值钱,地不值钱他们拿啥挣钱,挣不到钱拿啥吃喝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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