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是朋友写的不一定完全赞同但读起来感觉诚恳敦厚,观点对比有益。提供给广大基友讨论。申请加精
《我非常想为915抗日游行中的暴徒说说话。》
出现打砸抢烧,虽然我气愤,但并不惊讶。因为这背后存在一种规律,规律让它有了发生的可能性。我惊讶,同时略微气愤(这气愤比上一气愤多一些)的是,精英们的表现。精英们对此不乏冷漠,更多的是不屑的、失望的批判和讽刺,以他们惯有的高高在上的姿态。关键是,我从诸多微博读到的是,这批判针对的不是行为,而是行为主体——游行参与者,针对的不仅仅是游行中的游行参与者,而是生活中的游行参与者。
就是说,我不是骂打砸抢烧的你是个傻逼,而是骂你本身就是个傻逼。 ——我看到了那么多“傻逼”、“脑残”、“土匪”、“流氓”、“无耻”、“丑陋”、“荒唐”、“丢人”……这个时候,精英们比他们所鄙视愤青要更加愤青。这让我无比忧伤。按照精英们所说,“这群傻逼”让他们感到“中国没救了”。在我看来,实际上是精英这群傻逼让我感到“中国没救了”。
因为他们没救了。精英没救了,因为在这次事件中他们呈现出了自己的日常状态,民众还有救,因为在这次事件中他们呈现出了自己的极端状态。极端不常有,极端状态下所做的事情造成的破坏有限,日常则相反。而且,民众极端状态的出现是规律的使然,不是因为中国人民或长沙人民存在那些可以称之为“国民劣根性”的素质问题。
我们出事必说“国民性”,精英们,拜托,可不可以不要总说“国民性”而是试着去说下“人性”。大家首先是人,再是中国人。所以,我要说的那个规律是关于人的规律,以及人和人组成的群体和社会的规律。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句话。英国心理学家Bartlett说:“社会行为是所有行为中最大的奥秘。我为此不得不研究了一辈子。但我仍然不敢假装全部都理解了。我可能对一个人已经了如指掌,但我仍然不敢说,他在一个群体中会做些什么。”再来看一句更具有启发意义的,它来自大哲学家尼采。尼采说:“疯狂对个体来说是例外,但对群体来说是规律。”
说具有启发意义,但相信这些对不少精英来说是常识——这真的只是社会学的常识。但常识被忽略了,评判者所建立的属于自己的常识是——个体在群体中疯狂,个体必然在群体外也疯狂;个体如若一刻疯狂,必然时时疯狂。
“你是土匪,就会干出这种土匪才干得出的事。”或者说常识被更普适的常识代替了——“不得暴虐”,这条常识是他们的主要常识也是唯一常识。典型的一叶障目!典型的只看一点,不及其余。说回到社会学,或者更具体的社会行为学。在社会行为学中,游行是一项集体行为。学者戴维·波普诺认为,“集体行为是指那些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舞而发生的行为”。学者尹恩·罗伯逊认为,“集体行为是指大批人相对的自发的和无结构的思维、情感和行为的方式”。集体行为的特征是:1、无结构性;2、感染性;3、狂热性;4、匿名性;5、失范性。
这些概念和特征,是不是让你想到历史上著名的集体行为:文化大革命。我们会说文化大革命是场“悲剧”,但会不会说所有参加了文化大革命的人都是“傻逼”、“脑残”、“土匪”、“流氓”?不会说?但他们确实是施暴者,像915游行中的参与者一样。
我相信你不会这样说,你会说这是领导者的错,不是他们的错。那么恭喜,你已经用从社会行为学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了。同样是集体行为,为什么不同样以这个角度考虑此次的游行?游行中的打砸抢烧是领导者的错,不是非领导者的错——如果非要追究责任的话。
我可以利用社会学中的集体行为模型进行推导。
简而言之,游行是一个情绪的相互感染、情绪的迅速传播、不加批判地接受指挥的过程。情绪的相互感染、情绪的迅速传播决定了不加批判地接受指挥这一情况的出现。首先,在人群聚集的场合,人与人之间距离很近,身体直接接触,互相摩擦、拥挤、碰撞,给情绪感染创造了条件。 接着,由于接触与摩擦,群体中的个人极易接受他人的情绪感染并极快作出相应的反映。这就使人群中的情绪感染出现一个连锁式的循环过程,以致感染整个人群。 最后,情绪感染的蔓延达到高潮,使整个人群处于情绪异常激动的非理智状态,这时人群中的少数人便会做出种种离轨和违法的事情来,而其他处于激动状态的人则是他们的后盾。群体情绪发泄完毕,集体行为即告结束。
以上一段,是我从百度百科上弄下来的,没有动一个字。(注意到了吗?发泄,他们要的是发泄情绪,而打砸抢烧是其中一种手段。这和他们要的就是打砸抢烧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这里的“做出种种离轨和违法的事情来”(应该还有呼吁做出)的“少数人”就是领导者,或者说“第一行动者”。你最多说这些人是“傻逼”、“脑残”、“土匪”、“流氓”…
按照人民日报社论常说的,是“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尽管最后揪出了这一小撮人,我还是保有一个断定和一个疑问。一个断定是,这一小撮人里仍是有不少人属于“平日良民今日野兽”的情况,因为被群体所感染的情绪,因为理智被“要做点什么好让日本屈服”的意志所打败。
一个疑问是,这样的人可能不是这一撮人里面的一部分,而是全部。你明白这种“要做点什么好让日本屈服”的意志吗?(它可以置换成“要做点什么让日本人见识见识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要做点什么好让日本不爽”……)但是报国无门,或者可以做的都不足以到达想要的效果,最后砸了平和堂。如果你有“有力无处使”的这种经历和感受,不认同砸店,但也许就能理解砸店后背后可能存在的意图。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份暴戾后的深度悲悯,而不是暴戾后的粗暴指责。悲悯让中国怀有希望,指责让中国充斥绝望。
出了什么事不是跳出来大骂,只是轻声说句“这太可怕了”就好,我欣赏这样的表现。只是轻声说句“这太可怕了”,是我对欧美国家发生过的恶劣事件后群众反应的印象。
英国发生了骚乱,美国发生了枪击,英国人和美国人说,“这太可怕了,愿上帝保佑”。美国案科罗拉多州枪击案幸存者这样说凶手,“我内心完全原谅了他。当我看见他出现在听证会时,我只为他感到悲哀——他现在不过是个迷失的灵魂。” 他还说:“我想找个时间去看看他。我要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原谅你’,下一句话是‘我能为你祈祷吗’?”如果我们对游行中的打砸抢烧者说“原谅”呢?我们会不会像英美一样强大?不必做到高难度的“原谅”,仅仅只是理解呢?仅仅只是理解一下,不要骂地那么重、那么高高在上。
说到英国骚乱,得科普一下,以呼应上面的有些问题是“人性”而非“国民性”的观点。说科普,其实是去年的热点新闻,不过精英们好像不知道似的。
2011年8月6日,一场在伦敦城北举行的示威活动突然演变为暴力事件,100多名青年在夜色中焚烧警车、公共汽车和沿街建筑,切断交通,占领高速路,劫掠数十家店铺。8月8日,骚乱蔓延至伯明翰。8月9日,蔓延至利物浦。
再说说著名的法国大革命。攻占巴士底狱前,攻城民众曾和巴士底监狱当时的司令是侯爵洛奈达成一致:守方投降,攻方不杀,以和平为原则。但此时的人民已经是暴动的人民,他们最后没有信守承诺,酿成巨大冲突,暴民冲进巴士底监狱,抢到了武器与弹药,砍下洛奈的头,挑在高高的枪尖上游街。另外,当然还有纳粹。同理,这三个世界性的案例可以用上面的集体行为理论进行分析。因为这次的事有微博叫喊着“要移民”,如果只是出于这个理由,我觉得他最好移民到火星上去。对于把移民目标定在美国的中国人,我想说的是,一些个体疯狂会比一些群体疯狂更让人崩溃,我们有不怎么频繁的群体疯狂,但美国有比较频繁的个体疯狂。如上文所述,枪击。群体疯狂显眼,极好避让,个体疯狂隐秘,无从避起。
我说这些,不是反英美,不是新五毛。我说这些,不是认可暴乱,混淆是非。 炼哥说一个本地老板贷款了一百万代理索尼销售还没多久,在平和堂的店就被砸个稀烂了,这让人家怎么活。我也给予受害者同情,给予施害者谴责。但网上呈一边倒的舆论让我想到,我们是否看清了这件事?我们是否看清了这件事中的人?
了解世界和改造世界,除了要问“是什么”,更要问“为什么”。我们不仅没有在“是什么”上深究,“为什么”则完全没有涉足。至于“怎么做”,就更加难以探索出来。我想努力靠近“是什么”和“为什么”,“怎么做”暂时不去说,只知道路是在中国人脚下的,只要我们把脚坚定地踩在中国的土地上。
总结一下,群体疯狂是古今、中外常见现象,背后有深层的人性原因:情绪感染、集体语境、从众心理、原始冲动、人性本恶……每个正常人都可能因此变得不正常,每个好人都可能变为坏人,我们的批评要在什么度上,这要看我们对事情是否有科学的、客观的认知。
从游行一开始,打砸抢烧就带上了一定必然性,对于存在一定必然性的事情,我认为不应“深以为耻”并骂太多而是要不带太多情绪地积极正视、积极反思。太针对其中的所有人、批评太上纲上线,相对于总带有一定必然性的集体失控,个体失控更应该苛责。说到底,我还是受不了“傻逼”、“脑残”、“土匪”、“流氓”这些字眼的刺激。
我始终在想,如果我爸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会不会有可能跟着别人对平和堂打砸抢烧起来?
我觉得,他会。可能只有那么几下,但确实会动手.
但我爸是个典型的朴实的中国人,他不是“傻逼”、“脑残”、“土匪”、“流氓”……
他很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