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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未來擔任檢察官、法官的人,應住進看守所禁見房一個禮拜

扁:未來擔任檢察官、法官的人,應住進看守所禁見房一個禮拜

更新日期:2009/02/26 06:36



台北地院審理扁案,陳水扁光是講自己弊案的證據能力部分,足足花了一個半小時,他說他主張勘驗全部光碟,因為像是辜仲諒部分,一個被通緝兩年多的逃犯,竟然還能受特偵組禮遇,他還說以前尊重司法,現在已不相信司法。由於陳水扁遭羈押兩個月,他說希望未來司法官訓練所能增加一門課程,讓想要擔任檢察官、法官的人住進看守所禁見房一個禮拜時間,體驗被禁見滋味,這樣司法人員就不會隨便輕易羈押任何一名被告。(黃進恭報導)



終於輪到陳水扁開口說話,說話前審判長蔡守訓還提醒他針對證據能力部分說明就好,不要扯太多,沒想到他洋洋灑灑從二十五號晚間八點零五分講到九點五十分,超過一個半小時。陳水扁說他晚上睡不好,一直在想他為何會虎落平陽被犬欺,為何龍困淺灘被馬踢,說這話同時特偵組檢察官有的不以為然,有的則是猛搖頭。



陳水扁表示希望檢方能補齊補正全部有聲音的錄影光碟以及全部的連續錄音帶,他主張勘驗所有全部光碟並比對筆錄,縱使有聲音有錄影的完整並不代表就是真實,以前的他尊重司法,但如今他不相信司法。陳水扁說請大家將心比心,當你身陷令圄,看到辜仲諒那樣的錄影光碟及訊問筆錄,有那麼大落差,一個通緝犯竟然能獲得特偵組如此禮遇。陳水扁也突發奇想表示未來司法官訓練所,如果只增加一門課程,就是讓當檢察官、法官的準司法人員到監所實習作收容人一個禮拜,而且要住在禁見房,他說讓司法人員試一個鹹淡滋味,他相信被告人權縱使比不上一般人權,也是國家民主法治及現代化的重要指標之一,庭訊結束,陳水扁隨即被還押台北看守所。




不以盲從取代自己欠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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