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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争议案件大增

中国劳动争议案件大增

北京一个工地上休息的工人据中国媒体报道,2008年中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了95%。以出口型经济为导向的东南沿海地区由于受到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影响,失业减薪现象明显增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更是高达3倍。中国官方表示,劳动争议案件增长除了受到经济危机影响之外,劳动合同法生效实施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中国官方认为,目前中国国内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处于停业、半停业的状态,部分企业通过减少劳动力、减少报酬以降低开支,随之引发劳资矛盾,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加。


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社会问题专家胡星斗分析说,劳资纠纷中,资方强劳方弱是中国社会的现实状况。他表示,长期以来资本方和官方往往联系在一起,官方有意无意袒护资本方。劳动方的权益遭到损害。2008年1月,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之后,这种情况开始逐渐发生改变。


胡星斗说:"更多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过去相比有很多变化。以前是权力倾斜。劳方没有什么权利。以前劳动者利益受损,往往无处申冤,或者通过行政部门的仲裁解决问题。但行政部门仲裁效率低,手续繁琐,有时候对劳动者不利,因为资本家可以给政府带来巨大收益。所以劳动者的权利在政府官员那里受到漠视。"


胡星斗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赋予了劳动者更多的权利,让更多的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全球性经济危机广泛蔓延的情况下,一些人提出为了防止经济更大程序受损,暂时可以不必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胡星斗认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经济上出问题,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就不必严格遵守了。经济问题主要通过改革金融体制,减免税收,特别提供宽松的创业环境解决,而不是损害劳动者权益。"


据中国媒体报道,有政协委员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第14条。劳动合同法第14条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所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胡星斗说,一些企业家代表对这条规定有意见,他们认为企业现在出现用工不方便的现象,不能随便辞退工人。他表示,企业主有权利辞退员工,但是必须以保障员工利益为前提,"企业不能总是通过雇用廉价的劳动力并且随便解雇他们来降低生产成本。这样做也不利于产业升级。应该让劳动者有稳定的预期,才能磨练他们劳动技能。"



── 原载 德国之声
Tuesday, March 0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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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http://www.guancha.org]中国信息中心《观察》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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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增加并不是从金融危机开始的,而是在去年新的劳动争议仲裁法出台后,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就有大幅增长。————从实施之日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不再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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