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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邓玉娇未决定是否上诉 法学家就此案答问

律师称邓玉娇未决定是否上诉 法学家就此案答问

律师称邓玉娇未决定是否上诉法学家就此案答问
  6月16日中午11点半左右,恢复自由的邓玉娇走出法庭,与母亲一起回家。(人民网 记者田豆豆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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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外婆家一张她小时候的照片。



  两位律师对媒体表示,是否上诉还需要邓玉娇本人决定。据
介绍,我国法律规定的刑事上诉期为10天。对一审判决的结果,他们袒露,他们也希望通过辩护,达到让邓玉娇无罪释放的结果。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应由邓玉娇
自己决定是否接受。如果邓玉娇明确不上诉,则说明她对这一判决结果接受,他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文、图/本报记者杜安娜(署名除外)




一审判决免除处罚

  据新华社电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16日上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邓玉娇案”,并作出一审判决。



  巴东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10日晚,邓贵大、黄德智等人酒后到该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娱乐城玩乐。黄德智强迫要求宾馆女服务员
邓玉娇陪其洗浴,遭到拒绝。邓贵大、黄德智极为不满,对邓玉娇进行纠缠、辱骂,在服务员罗某等人的劝解下,邓玉娇两次欲离开房间,均被邓贵大拦住并被推坐
在身后的单人沙发上。当邓贵大再次逼近邓玉娇时,被推坐在单人沙发上的邓玉娇从随身携带的包内掏出一把水果刀,起身朝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
右胸、右肩受伤。一直在现场的黄德智上前对邓玉娇进行阻拦,被刺伤右肘关节内侧。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黄德智所受伤情经鉴定为轻伤。



  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
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
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据悉,此前,黄德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梦幻娱乐城”已被依法查封,其相关责任人正在被依法查处之中。





[ 本帖最后由 dp_2006 于 2009-6-17 03:17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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