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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6-5公交特大放火案告破

成都6-5公交特大放火案告破

据四川省公安机关通报,成都“6·5”公交车燃烧案已告破。警方查明,此案是一起特大故意放火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张云良已当场死亡。


      


     说实话,我真有点不相信,不是不相信有这个犯罪嫌疑人(或许可能大概有吧),而是不相信公安机关的话,我们的公安向来是以颠倒黑白,不分是非而著称的,明明是被犯人打死的,可我们的公安就是发挥了无穷的想象力,说是躲猫猫撞墙死的。飙车170码也可以被他们说成70码。最可愤的事情是那个被自杀的青年涂远高。。。。。。等等


     这件事情也很有可能是成都政府为了推卸责任而找了个替罪羊,反正嫌疑人当场烧死了,死无对证。


     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或许有点怀疑过头吧,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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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当炮灰,这是中共避责的惯用计量。
即使是真的,我倒想问问:是不是那人精神病发了突然想放火,如果“是”,那连一个精神病都不肯放过的政府会是什么政府?如果不是,那就是有什么东西逼他这样做的,也可能就是政府和社会,难道政府就不该为自己的管理反省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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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好,罪责都推死人身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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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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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故意纵火的恐怖事件,但是不是这个人干的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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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被”自烧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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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得到的结论简直是业余,而且在推脱!
第一:本案是缺乏证据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搜集证据,可以得到的是油路起火点最初处,或者是有人携带汽油开始燃烧处,然后向周围扩散。单是从有人携带汽油和其动机来看,当时所有人都是嫌疑人。其中还包括死去的人。从这点来看,警方能找到的物证相当有限。也无法从证据上找到作案人。

第二:本案是缺乏人证的。
      跑出来的都不知道是谁拿了汽油,跑不出去的人都被烧死了。根本就没有人证。只能从跑出来的人口中得知:当时有汽油味。
      但是这没有办法说明是汽车油路漏油还是有人拿的汽油漏了。从当时汽油挥发的情况看,汽油已经挥发得很厉害了。说明有一段时间,汽油要有足够温度才可以加速挥发。

第三:用这一点点证据就可以断定是故意纵火罪,简直是骗小孩还差不多。
      物证上,用来装汽油的容器估计早被烧光了,不知警方是怎么判断容器的主人的。(有摄像头的拍摄证据?)人证没有。这就是警方判断故意纵火罪的所以依据。
      找啦一个死人来顶罪,成都警方想得出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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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不会说话
~~蒼天有井獨自空,星落天川遙映瞳,小溪流泉映花彩,松江孤島一葉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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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象是恐怖袭击...但以无辜人生命为诉求...这样的行为...也为人所不齿..哎..恐怖该恐怖的那些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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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死人身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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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无对证,反正人死了往他身上推,说什么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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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iliren 于 2009-7-3 06:58 AM 发表
死人不会说话



死人不会说话
不想回忆,未敢忘记,勿忘六四。
Not Willing to Remember,Not Daring to For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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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死人顶罪是中国警方的一贯传统,正因如此,中国警方的破案率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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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英明神武判断准确,这次防火是薄熙来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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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日的,找个死人来顶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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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tyu123 的帖子

不知道是真话还是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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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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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这帮龟儿子这下撇得倒是干干净净了,太阳他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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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网友的发言补充点怀疑:1.他的汽油哪里买的?这么重要的证据不可能被忽视。
2.为什么事发后没有一个逃生者说出有人纵火这样重要的线索?
3.为什么燃烧一开始司机就打不开车门了?难道几秒钟火焰就可以烧穿车甲板,烧坏里面的线路?还是火焰根本就是从电路部分开始燃烧的(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测)。
4.还有估计那个可怜的死者是个孤寡老人,或者家属为了钱作伪证。
感觉现在的调查结果全凭警察一张嘴在那里说,把责任都推到一个社会关系较差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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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的话死人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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