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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霖:当局不要孤注一掷 否则我将扔出“核弹”

话说居然落得这么个结果 这社会真是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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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次又是 草他妈 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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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的好,就是要杀这种极品人渣,社会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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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相信什么GD了,从头到脚坏透了,建议大家看看动态网,在鼓哥里搜索自由门\无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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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召大家!杀尽淫官!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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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共匪,建立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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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要坚决维护光辉形象,所以就有了一贯的“官官相护”、“大事化小、小事化物”等现象,现代版的《官场现形记》肯定胜过古代的千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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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仅仅是一个县城的小官,为什么要如此大动干戈地庇护(化淫糜为清白),无外乎要还共产党的干部良好的形象!至于那个邓玉娇,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居然带头杀官员,好大胆啊,于是党说:不能让这种“风气”滋长,今后不知我们又会有哪位大官命丧小小的修脚刀或剪刀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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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人家手里有枪!你们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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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有权说出他的看法,我们可以批驳他,但没有必要骂他是狗腿子

一个公职人员,拿着公款,去干逼良为娼的事情,有天理吗?
死有余辜

既然不是一个法制的社会,那就顺应一下民意吧,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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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尽贪官淫官!人人有责!

既然不是法制社会,那就该顺应民意,将邓玉娇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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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dp 2006,送你八个字:
“丧尽天良,灭绝人性”
dp 2006是个好五毛,主子会奖励他五毛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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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的话,还是移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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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得办法哦。草民一个只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有话只能对天诉啊。苍天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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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匪,真的很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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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tuzi735 的帖子

你错了 国内的律师说好听点是掮客 说不好听的就是——皮条客 当事人是嫖客 法官就是一群有统一制服的娼妓。 我不是污蔑他们  我打过官司太了解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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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司法不公何时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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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指示?



人又不是為了遠大的目標而活著,渺小的目標才能成為生存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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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5毛又被围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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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犯罪,要另一个共产党员去审讯,这不是笑话吗?谁不知道他们是穿同一条裤子的?中国从建国以来就是一个“人治”的社会,法律在哪呢?我悄悄的告诉大家,“法律”已经被各级大大小小的官员集体轮奸、分尸,然后放锅里煮了吃掉再拉了出来植树去了。现在大家看到的“法律”其实是带着面具的中南海保镖伪装的!伪“法律”的职责从未变过!就是不惜牺牲一切都要保护“首长们”安全!请大家为真正的法律默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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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弱者手中的最后一根稻草

法律是弱者手中的最后一根稻草,早就靠不住啦!!
这个世道,很黄很黑很暴力!
对小邓表示强烈同情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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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来当一回大侦探来推理吧

用不着在找什么证据了,就拿官方发布的证据就已经非常明显了,还找什么证据?她被三个男人侵犯(不管是不是性侵犯),而当时邓贵大他们提出的要求就是与性有关的服务(不管是“特殊服务”还是什么“异性洗浴”(我想这是当地警方犯的一个智慧性的错误,把“特殊服务”改成“异性洗浴”,直接把性说了出来,还不如“特殊服务”好找借口。)这都是邓玉娇所不能接受的)。在这个时候他们之间已经有了身体上接触(不管是“按倒”还是“推坐”还有拿钱打人,或者就是警方所说的拿钱“脸扇”),在邓玉娇看来就是与性有关的侵犯(因为他们争执的原因就是让她提供与性有关的服务),还需要什么证据?事件发生的时候她面对三个男人(而且这三个男人的目的非常明显)已经无路可退(期间她两次要离开,而他们阻拦了不让她离开)她应该怎么做?继续可他们理论?当时他们可是理智不清的。官方发布的他们喝了很多酒(酒里的酒精能够麻痹人的神经,这是不争事实。酒后驾车违法就是很好的说明)。不反抗的结果可想而知。那么反抗应该怎么反抗?用什么方法最有效?请高人给予指教。她被三个男人侵犯的时候反抗有错么?请问这种情况下的杀人怎么能是“故意杀人”?试想一下,如果邓玉娇当时手里没有刀,结果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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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人更黑的是社会,比社会更黑的是黑社会,比黑社会更黑的是政府,比政府更黑的是政治,比政治更黑的是军队,比这些更黑的那只有中国的官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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