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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囚禁获释:中国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保障(转)

冯正虎囚禁获释:中国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保障(转)

[日期:2012-11-22]        来源:参与  作者:冯正虎 
 
 
(参与2012年11月22日讯)2012年11月20日下午,冯正虎自被囚禁以来第一次独自一人去医院看病,看守的警察遭受主管的国保警察严厉批评,没有汇报就让冯正虎一人自由出门了。11月22日上午,主管的国保警察告知看守的警察:冯正虎可以自由出门看病购物。今天,冯正虎自由出入家门,没有阻扰。但是,非法监禁冯正虎的所有看守人员仍在轮班站岗,等候撤离的指令,或者继续执行非法监视居住的违法任务。
 
从2012年2月27日至11月20日,冯正虎被囚禁268天。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执法凭证,常备的24名便衣警察和保安人员天天昼夜轮班在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非法剥夺冯正虎的人身自由,敏感日或每逢周六、周日因网上茉莉花粉过敏的恐慌又增派许多警察,以国保警察为主,社区民警、刑警、治安警、特警、反恐与出入境等各警察部门都派出代表驻扎冯正虎家门口,草木皆兵,扰民伤财,九个月耗资约二百七十万元人民币的维稳费,伤害冯正虎及其家人,恐吓整个社会,也在践踏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冯正虎坚持走护宪维权的道路,帮助弱势群体的访民,推进法治,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正与和谐,但在上海遭受各种报复打击。冯正虎已承受以传唤方法的变相拘押、拘留坐牢、强迫失踪(不通知家属的指定所监视居住)、非法监禁、肆意抄家、扣押财物、禁止出国、禁止回国、剥夺诉权等等非法的各种惩罚,而且报复次数频繁,力度加强。但是,冯正虎不改初衷,继续行走中道,以民主与法治的方式推进中国进步。
 
中共十八大报告写道:“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落实十八大精神,冯正虎将继续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只有保证法律的实施,在司法上确认警察非法监禁公民的行为是违法犯罪,才能保证冯正虎将来不再遭受侵犯,才能让所有中国公民免除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恐惧与遭遇,才能防止警察变成罪犯。
 
冯正虎在囚禁中坚持护宪维权的理念,不屈服,不沉默,想方设法向社会公开,并向法院、检察院控诉警察非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在,摘录冯正虎8月25日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诉状《非法监视居住728日的国家赔偿》 ( http://canyu.org/n60920c6.aspx )其中一节《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保障》作为冯正虎268天被囚禁的结束语。
 
2012年11月22日
 http://canyu.org/n63369c6.aspx

魔由心生,一念成魔,夢魘裡的心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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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喊破喉咙也没用,唉,面对现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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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电影 窃听风暴,很相似啊,但早晚有自由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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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管的了,法大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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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血汗钱就是这样被糟蹋掉的!!!

:victory:
1、对付第三世界主要靠援交,对付发达国家主要靠口交!
2、今天看到新闻,说中国抗议完了以后几大军区各种军事演习,怎么说呢,就好比中国被批评不会日,然后他就撸给大家看了。
3、美国不必惧怕中国。诺贝尔奖获得者弗里德曼在他的新书中阐述了这样一个观点:不用担心中国偷窃美国的技术,因为美国可以更快地发明新的技术;最应该担心的是中国偷窃的是美国独立宣言、宪法等代表美国价值的东西,当中国开始拷贝这些东西时,才是中国真正强大的开始,那才会对美国构成实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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