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机械手表历年价格变化
1958年7月1日,上海手表厂开始生产上海牌17钻半钢男表,初制成本较高,每只47.80
元,加35%税赋计21元,两项合计已超过当时的零售价格水平,工厂亏损过大,经税务局同意减税为25%及商业零售税3.1%,每只出厂价58.14元,
零售价60元,工厂生产每只手表亏4.66元,为此,商业部门暂时贴费经营,批零实行一个价。
1959年2月1日,上海牌半钢男表的成本已由每只47.8元降为23.24元,上海市计委新核定出厂价由58.14元降为49.60元,商业部门实行批
零分价,核定批发价为52.8元,零售价 60 元不变。
1962年4月1日,上海手表成本降低,17钻半钢男表每只出厂价再降为46.5元,批发零售牌价不动。
1962 年
5月19日~1964年12月,手表实行高价政策。这一时期手表的代表规格品仍为上海牌17钻半钢防水大三针男表。出厂价格未作变动,销售价格前后变动3
次:1962年5月19日,每只零售价由60元提高至180元。1962年11月1日,每只表降为100元。1964年12月28日,手表退出高价范围。
退出高价后的新零售价为每只80元。其间,出厂价始终未变,在实行高价期间所增加的利润一律上缴中央财政,地方不分成。
1975年,开始全国改产统一机芯,上海手表厂不生产17钻,改产19钻,故代表品又改为19钻全钢防震男表。根据商业部、轻工业部规定,上海牌统机19
钻全钢男表每只出厂价格80.3元,批发价格110元,零售价格125元。
进口手表历年价格变化 进口手表价格自解放初期就由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统一制订。各地批发单位按规定的调拨价接收。
1953年10月~1962年4月,销售价格水平变动过1次,代表品为英纳格(四类表)17钻钢背防水大秒针男表。1953年10月26日,进口英纳格
17钻钢背防水大秒针男表统一零售牌价每只105元,17钻全钢防水大秒针男表113元。
1956年6月23日,手表由批零不分价改为批零分价,按当时批零不分价倒扣12%即为批发价,批零不分的价即为零售价。代表品半钢表零售价由105元调
高至140元,全钢表由113元调高为151元。此价格水平一直维持到1962年实行高价政策前。
1962年4月16日~1965年4月 5 日,根据国务院通知进口手表与国产手表均实行高价政策。
1962年4月16日,瑞士英纳格牌17钻半钢(即钢背)防水大三针男表,原价
140元,新价392元。1962年11月1日,瑞士英纳格17钻全钢防水男表由423元降为378元,英纳格17钻半钢防水大三针男表降为350元。
1964年6月1日,根据商业部规定,瑞士、法国等国家进口手表一律按当时零售价降低30%,即比原平价高75%。英纳格17钻防水防震大三针半钢男表,
调为245元;全钢表调为265元。1965年4月5日,根据全国物价委员会、商业部通知,手表退出高价范围,代表品17钻英纳格全国防水防震大三针男表
零售价调整为185元。
1965年4月退出高价范围。到1990年底,价格水平共变动两次。1973年3月1日,为有利于进口手表的销售逐步敞开供应,并增加货币回笼,经国务院
批准,提高进口手表价格。代表品英纳格全钢防水防震大三针17钻男表零售价调整为260元。
国产自行车价格变化
抗日战争前,自行车价格基本稳定。
民国23年,老头牌28英寸男车年平均批发市价每辆52.375元,民国24年为
50.28元,民国25年为57.718元。
解放初期,上海自行车仅有上海制车厂及上海脚踏车工厂第一、第二联营所生产的永久、生产牌和新华牌平车,大部
分直接供应机关部队或销外地。
1950年9月,28英寸自行车出厂价为152元,批发价为161.2元,零售价为169.50元。
1952年,上海自行车
厂改产28英寸自行车,改进设计,降低成本,出厂价调整为135元,批发价为148.50元,零售价为163.35元。
1955年,自行车滞销,9月起价
格下降。出厂价由每辆降为105元,零售价降为154元。
1955年,永久牌28英寸11型标定车,每辆出厂价116元,批发价139元,零售价158
元。
1957年,上海自行车厂新生产26英寸轻便自行车,每辆出厂价145元,批发价167.2元,零售价190元。
1959年,凤凰28英寸轻便自行
车,出厂价每辆124.3元,批发价139元,零售价为158元。 1959年,永久42型涨闸轻便女车,每辆出厂价200元,批发价231元,零售价
263元。
1962年7月,上海自行车厂生产“永久”51型28英寸带保险梗、工具袋载重车,在原标定车基础上改进投产,并在11型基础上加附件差价,每
辆出厂价为121元,批发价145元,零售价165元。同时,自行车三厂也生产“凤凰”91型载重车,价格及附件差价与“永久”51型相同。
1962
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自行车在全国有条件地区实行高价,工业出厂价不变,高价利润集中体现在商业部门,由商业部门集中上缴国库。高价由商业部制定。先在
河北、广东试点,后在河北、山东、安徽、河南、山西、内蒙古等有条件地区推广。上海市郊由市财贸办公室同意自1962年8月5日起按当时规定高价供应,首
先供应的有“永久”11型、“永久”51型载重车、“凤凰”28英寸平车、“永久”42型涨闸女车等25种规格型号。1962年8月,自行车开始实行高价
时,商业部定为每辆零售价650元,到上海实行高价时,商业部已将高价水平调整为每辆310元,此后至1964年12月28日退出高价供应范围。
1963
年4月,根据全国物价委员会指示,提高自行车零件价格,上海、天津、沈阳3个主要产地的飞轮、链条等22种零件、批发价格提高
15%。调价后,由于国民经济和市场形势好转,自行车零件供求情况发生变化,高价自行车几次降价,买零件装整车现象已停止,全国物价委员会同意于1964
年8月10日调整津、沪、沈产地22种零件价格,平均降低15.82%,接近1963年4月1日提价前的水平。
1963年11月,根据按质论价原则,由全国物价委员会、轻工业部安排各地区主要牌号出厂价格,“永久”51型“凤凰”91型载重车出厂价121元不动;
“永久”11型、“凤凰”11型标定车出厂价格116元不动;“凤凰”21型28英寸(载重胎)出厂价格129.3元调整至120元;“凤凰”41型28
英寸双木梁硬边车出厂价格126.72元调整至118元。上海根据中央指示同时调整永久31型等6种型号、规格和出厂价格;撤销已不生产的75个型号规格
的出厂价格。
1964
年12月28日退出高价供应,并将自行车平均价格181.74元,降为168.97元。其中“永久”12型批发价每辆调整为152.2元;零售价调整为
173元;“永久”51型载重车批发价调整为160.2元,零售价调整为182元;“凤凰”1102男车批发价由139元调整为138.2元,零售价
158元调整为157元。
1964年调价后销售不畅,还存在新老产品比价不合理等因素,全国物价委员会于1965年4月21日再次降低自行车销价,产地平均零售价降为150元。批
零差率为14%。中央共下达19个牌号型号价格,上海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共计调整标定车、载重车、涨闸轻便、轻便车等4个品种,188个规格。商业进销差率
调前平均17.69%,调后仅8.1%。其中“永久”12型批零价格分别调整为132.5元、151元;“永久”51型载重车批零价格分别调整为143
元、163元;凤凰1102型男车批零价格分别调整为122.8元、140元。
1966年2月
15日,根据轻工业部规定,调整11种规格型号的出厂价格。其中“永久”11型28英寸男式轻便鞍出厂价格调整至115元;“永久”51型载重车出厂价格
由121元调整至120元;凤凰1102型出厂价由116元调整至115元。
1967年11月14日,“永久”51型自行车,规格为男式轻便鞍漆座、车链罩、无三角袋、载重胎、黑色每辆出厂价为119.75元,批发价141.90
元,零售价161.80元(塑料鞍、再生罩鞍同价)。
1971
年6月,上海自行车三厂新设计了“凤凰”PA18型平车,采用猪皮烘漆鞍、硬边胎、全链罩、铬手闸、转铃、铬单支架。59型每辆出厂价133.80元,批
发价148元,零售价169元。因原料不足,先后采取泡沫塑料鞍、三角牛皮鞍等,分别按照质量成本定价。1980年3月,生产泡沫塑料鞍全链罩每辆出厂价
133元,批发价147.8元,零售价168.50元;1982年4月,生产猪皮镀铬鞍全链罩每辆出厂价为134.3元,批发价149.60元,零售价
170.50元。
1972年8月,上海自行车三厂在69型基础上,将涨闸改为花兰式手闸、车圈改为11/2英寸,定名为QE.F65型轻便车,价格方面因当时同类型轻便车
商业亏损,经商业一局转领导部门批复,按批发价倒扣10%计算制订出厂价。QE.F65型男、女式烤漆鞍全链罩每辆出厂价
123.12元,批发价136.8元,零售价156元;半链罩每辆出厂价114.48元,批发价127.2元,零售价145元。
1965 年
4月,降低商业批零价格,出厂价未相应调整,部分型号规格进销差率偏紧,商业经营亏损。1974年5月,经商业部、轻工业部研究,并经国家计委同意,对上
海“永久”“凤凰”、天津“红旗”、辽宁“东方红”等部分型号出厂价格作适当调整。上海根据两部规定精神,共计调整13个型号45个规格,按批发价倒扣
10%调整出厂价,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部分型号的经营亏损,通过这次调整出厂价,全部获得解决。其中“凤凰”PA12型28英寸男式塑料鞍半链罩出厂价由
119.20元调整为117.60元;“凤凰”PA18型28英寸男式三贾猪皮、烤漆鞍全链罩每辆出厂价133.8元调整为133.20元。于1974年
5月1日执行。
这2个小文章揭示上个世纪70年代政府的经济政策——“货币回笼”——之精妙所在。
上个世纪70年代工人的平均收入不过20-30元而已,农民收入经常出现负数——累死累活干了一年,还欠大队的钱。
经济剪刀差把农民盘剥殆尽,经过文革,国民经济已经崩溃,70年代又把城镇居民盘剥了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