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大家都在质疑我“药家鑫的死刑民意所向,不得不称快。”这句话。诚然用得不当,小弟在此想先自己概括一下以下文字的主要内容:民意希望正义得以伸张,但如果药之死罪是以稳定民意为目的而判的,正义并没有得到伸张。“正义”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来源与体制而非人心,我们只能靠制度而不能靠个人的高尚情操或者人民的美好愿望来维护正义)
药家鑫的死刑民意所向,不得不称快。但后来又想如果判决是来源与民意以维稳为目的的话,法律好像又成了一个可耻的工具。一个简单的杀人案件牵动全国人民和中央政府,已经很难让人不去怀疑这个案件的单纯性了,即使今天我们得到了期望的判决我仍然不敢苟同那种认为这是争议的伸张的观点。
正义不在于人心,我认为正义在于体制。老百姓盼星星盼月亮的希望有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来领导我们,可能烧几千年香能盼来一两个。我们的确感谢那些道德高尚的人。但这是没有保障的,回想李刚案、药家鑫案,老子站出来保儿子,为儿子尽量撑起一片天。我们认为他们是人渣,但又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父爱的体现。因为这个残缺的体制给了他们能在这个时候保住儿子的能力。相信看这段文字的人至少99%不能做到在这种时候坚持高尚的道德和良心而不纠结,至少我不能。想想如果我的亲人,尤其是父母子女做错了事我一定会尽我所能保他们,不管他们做错了多大的事。这个时候公道有谁来判断?
任何人都是需要管束的,一旦有人能够脱离共同准侧的管束就一定会有不公平,这种悲剧无疑还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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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oeing 于 2011-4-25 21:4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