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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小说】小妖尤尤:完全变态手册——It's a very mad world!╰╮o(╰_╯)o╭╯

【黑暗小说】小妖尤尤:完全变态手册——It's a very mad world!╰╮o(╰_╯)o╭╯


  
  谨以此书,献给那些不为众人所理解的一少数,希望大家能够了解他们生命中的欢乐与辛酸,灵魂深处的黑暗和光明。
  
  【题记】
  
  我们不是神,所以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
  
  我们不是神,但我们可以选择如何活着,以及如何死去。
  
  【阅读指南——请咬文嚼字确认以下事项后,再翻阅正文】
  一、以下人群禁止阅读
  1.18岁以下未成年;
  2.有任何程度抑郁症、忧郁症患者;
  3.以各类电影和现实中的杀人狂为偶像以及以成为杀手为梦想者;
  4.抱着理想主义人生观者;
  5.有暴力倾向者。
  二、以下人群谨慎阅读
  1.处于生存和情绪低谷者;
  2.正在极度爱一个人,或恨一个人者;
  3.心智不健全者,请在监护人或医师指导下阅读。
  三.本书不是之处
  1.本书不是一本善良的书;
  2.本书不是一本快乐的书;
  3.本书不是一本色情的书;
  4.本书不是一本血腥的书;
  5.本书不是一本暴力的书;
  6.本书不是一本恐怖的书;
  7.本书不是一本正常的书。


  【引】
  1.
  有一天,我穿了最美的红色礼服,穿越时空,来到原始社会。
  一个体毛遮羞的原始人指着我大骂:“你这个变态,干嘛把自己的毛都剔掉?”

  我愕然。
  原来,进化就是一种变态。
  2.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人永远不会被淘汰。
  他们时尚、创新、不断寻找活着的乐趣。
  他们另类、夸张、残忍,不断寻找观察和探索的最佳兴奋点。

  他们不断创造一种别样的兴奋,他们不断以独特的方式自娱自乐。
  他们躲在黑暗的另一端,显得异常聪明。
  他们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做变态。
  3、
  世界上有一种虫子,它们的一生会经过“卵”、“幼虫”、“蛹”和“成虫”四个阶段。

  我们称这种虫子为“完全变态昆虫”,比如蝴蝶。
  完全变态的蝴蝶,是美丽的。
  上帝,只赐予完全变态者以美丽。
  4.
  他发誓,没有人可以左右他,没有人可以驾驭他,没有人可以控制他。

  他可以爱你,可以恨你,可以玩弄你,也可以宠坏你。
  他很率真,很直接,很透明,可你永远无法看透他。
  变态,
  原来如此迷人。



[ 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11-4-28 12:48 编辑 ]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 史上最强最热血“爱国者”手册——“五毛党”“美分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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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狼来了】

  1.
  傍晚。
  夕阳歪歪扭扭的,有情绪。
  热气似乎是从天上沉压压的挤过来的,公路又便秘了,前面的车队如万里长城,绵绵无绝期。
  长城的尽头,警灯闪烁,密密麻麻的人群就像千层饼。
  楼顶上,一个白衣女孩摇摇欲坠。

  自杀的人总有某种情结。比如上吊死就幼稚地选在午夜穿上红衣;割腕的呢,就一定要找个有着白床单的床,化好凄婉的妆;跳楼的一般喜欢穿白衣或者校服,好像不这么穿,就不足以证明自己死得清白似的。
  “这下可难了,天台的门被锁了,怎么打也打不开。”
  “下面临街建筑多树也多,那个垫子也不好铺……”
  短发,短裤,短吊带,小背包。
  一个女孩抬起头,她的眼睛很清澈,但你却看不透。

  吸管“噗”地扎入乳白色的酸奶盒中,带着恶狠狠的快意。
  吸管冲入口中的酸奶,却是红色。
  短发短裤短吊带女孩吸得津津有味儿,也看得津津有味儿。
  难得一见的自杀好戏,任谁都会觉得津津有味。
  起码,不乏味。
  很快,一小盒红酸奶就被短发女孩吸光了。她把空盒子扔进垃圾筒,几只苍蝇仓皇失措地飞出来。

  嗡嗡嗡。
  此刻,警察杨信的脑袋里也嗡嗡嗡。这件事情如果处理不好,就等着明天在电视报纸上挨骂吧,想不到自己当警察第一天就遇到这种倒霉事儿。
  短发女孩用手擦擦嘴,又大大咧咧地在短裤上蹭了蹭手,走到汗流浃背的杨信面前,漫不经心地说了几句什么。
  杨信一愣,然后皱着眉头想了想,最后点点头。
  短发女孩被带进了大楼。

  2.
  还是傍晚。
  热气不减,人气递增。
  人群里一阵惊呼,楼顶上又出现了一个人。
  一对同性恋徇情么?

  有人架起了望远镜,说:不是。
  那多出的一个人,短裤,短吊带,短发。她背对着人群,好像要表演高难度的跳水。
  确切说,是高难度的后空翻跳楼。
  人群的气氛有点像水煮鱼,鲜辣鲜辣的。
  没有人知道那个短发女孩是谁,也没有人知道那个短发女孩是如何攀上楼顶的,当然更没有知道她爬到那里干什么,以及正在说什么。

  只见自杀的白衣女孩侧了侧头,看着短发女孩说了句什么,然后脱下自己的鞋递给短发女孩。
  再然后,两个人一起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
  杨信指挥着几个警察上去接应,人群里一阵惋惜。
  无论那自杀女孩跳或不跳,“惋惜”是唯一的结局。
  跳了,则惋惜女孩的死;
  不跳,则惋惜剧情不如想象的精彩。
  媒体记者堵在大厦门口,自杀女孩被警察拥簇着走出来,镁光灯闪个不停。
  她并没有回避记者的镜头,也没有表现得太热衷,她让你觉得她什么都不在乎,又似乎什么都在乎。她的手腕上有几个新鲜欲滴的刀疤,脖子上挂着天然的紫色项链,那是粗绳的勒痕。
  她就那么不想活着么?
  活着就那么痛苦么?
  每个见到的人,都忍不住要在心里打上悲悯的问号。
  媒体和警察都追问那个英勇救人的女孩的去向。
  自杀女孩抬头看看天,又看看自己脚。她的脚上没穿鞋,脚面被晒成了斑马。

  她始终一句话都没有说,似乎也没有看任何人,拒绝回答媒体的任何问题,就像那些遭遇绯闻的大腕明星一样。
  
  3.
  攀岩走壁对于丁厌来说,简直太小菜一碟了。当然,她并非传说中的神偷大盗。
  她5岁前爬山,5岁后爬树,惯了。
  当她从大楼的侧面翻到天台的时候,立刻就后悔了。她后悔自己在之前图方便脱了高跟鞋,因为楼顶上很烫,估计煎鸡蛋很合适。

  所以她决定把那个自杀女孩的鞋要过来,仿佛她费劲呼呼地爬上来,就是为了要那一双鞋。
  她用脚跟一瘸一拐走到她后面,若无其事地说:“反正你要死了,能把鞋送给我么?”
  自杀女孩一愣,晃了晃,却没看她,也没说话。
  “你从这里跳下去,死不了的。”丁厌也站在楼边,背对着观众,楼顶的边缘有风,凉快。
  女孩的白衣已经被汗湿透,贴在身上,脸晒得通红。她的身材并不好,屁股太扁。
  “你看——”丁厌指着楼下,“下面有向外凸起的阳台,地面上有一些小棚子,还有很多树,如果你挂到那里的话,你就死不了。”
  女孩看了看丁厌,抖动着嘴唇。
  “还有,跳楼的时候不要穿裙子,裙子有群摆,很容易挂到什么东西,这样自杀很容易失败。”
  自杀女孩还是不说话。
  丁厌有些不耐烦了,骚热的天气顺着张开的毛孔钻到身体里,她也跟着骚热起来,她想在脚板变成铁板烧之前,赶快解决到这件事情,“你要实在想在这里跳,那随便你吧,不过你能不能先把鞋给我?”
  她又看了看丁厌,像看一个怪物。

  她开口了,声音很嘶哑:“你……不是来救我的吗?”
  丁厌笑,像孩子一样,“我跟你非亲非故又不是观音姐姐,干嘛要救你?恰恰相反,我是希望你死得痛快一点,免得死不成还落得个残废拖累社会!”
  丁厌说着,从短裤的屁兜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
  她诧异地睁大了眼睛,“还有这种……”
  丁厌不耐烦:“你需要我给你提供什么帮助吗?我收费很高的,当然,一般要自杀的人都比较舍得花钱。”

  她垂头:“我没钱……”
  “没钱没关系,我认了!”
  “为什么给我免费?”她问,“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丁厌把她从天台边缘拉回来,脱下她的鞋套在自己脚上,“这次你赚了,用你这双鞋代替高额的咨询费吧!”
  

  4.
  老邮看了看丁厌扔在客厅里的鞋,于是又咧着苍白的大嘴唠叨她总是做赔本的买卖。
  他唠叨的内容丁厌几乎都能背出来,基本上是从小甲、小乙、小丙、小丁四个孪生兄弟开始,然后是大米和小米,再然后是美姨,最后是他自己。
  他们都是丁厌的家人,或者家丁。
  老邮从来不出门,也不在白天出现,他只有在晚上时候,才套着黑色的大袍子晃悠出来,走路总是脚尖着地,这令他的脚趾成为全身最为健硕的部位。
  老邮自以为是鬼。
  这个世界上多数人都自以为是。
  比如丁厌自以为是吸血鬼;
  那四个孪生兄弟自以为是狗;
  小米自以为是大米;
  大米自以为是小米;
  美娘自以为是全世界第一美人。
  “喂过那四只狗狗了吗?”丁厌不耐烦地打断他。

  “喂过了……你说养那四个东西干嘛?他们……”
  “大米呢?”丁厌继续打断他。
  “刚刚送那位小职员客人去卧轨了,唉!大米也是的……”
  “小米呢?”丁厌揉着脚。
  “小米自然和大米在一起……大米和小米……他……”

  “美姨呢?”丁厌看看厨房。
  “她刚从诊所带了新鲜的保养品回来……真不知道那个老妖婆要装嫩到什么时候……都40岁的半老徐娘了,整天还刷绿漆……”
  “老邮呢?”丁厌把自己扔在沙发上。
  “我在这里……”老邮说。
  “公寓的招租信息发出去了?”
  “发了,通过很多种渠道。”老邮精通很多种语言,包括计算机语言。

  5.
  米莉觉得自己身上涂满了咸臭的胶水,白色的裙子粘在身上,就像这咸鱼一般的生活似的,把你包围的死死的,呼吸不到任何新鲜空气。
  咸鱼翻身?那只是童话而已。
  她站在家门口,把钥匙插进锁里,却不拧。
  仿佛一拧,就会开启一种令人窒息的生活。
  米莉不拧,门却开了。

  他的老公站在门里,套着一件油腻腻的睡衣,嘴角带着米粒。
  他们谈恋爱那会儿,米莉的老公很浪漫。每次去约会的时候,总之在嘴角粘一颗米粒,他说他去哪里都要带着米粒。
  结婚以后米莉想了想,应该粘在心口,在心里,而不是嘴角。
  米莉老公漠漠地让开身子,顺便擦擦嘴,于是米粒不见了,米莉进去了。
  “你知道我今天去哪里了么?”米莉呆呆地站着。
  “知道。”米莉老公给她盛了一碗米粥,米粥白乎乎粘乎乎的,和米莉的裙子有一拼。
  “你怎么知道?”米莉还是呆呆地问。
  “我看电视了,电视上有新闻直播。”米莉老公说。

  “那你为什么不去救我呢?你那么希望我死?”这句话本来应该带着气愤的语气,但从米莉的嘴里说出来,却平平淡淡。
  “我知道你会回来。”米莉老公看了看她的脖子,“就像我知道上吊用的绳子自己会断一样。”
  米莉不再说话。
  米莉的老公也不再说话。
  他走进卧室再也没有出来。

  她站在客厅一直没有进去。
  真水无香,百品无厌。
  但是,我们每天不能只喝白开水,偶尔也要喝点可乐果汁啤酒,如果这些都没有,喝点毒药也挺有味道。
  生活就像白开水。
  6.
  美姨调了好喝的生血鸡尾酒,名字叫做德古拉。
  美姨喜欢吃素,做的素菜却带着肉腥的芬芳。
  美姨也喜欢喝肉汤,做的肉汤却清淡可口。
  美姨只喝一种肉汤。
  美姨是丁厌的厨娘,自己也开私人诊所。
  美姨的私人诊所是免费的,却不是福利院。

  美姨把头发歪歪扭扭地绑在脑袋的一侧,光洁的皮肤泛着红润的光泽,脸是20岁的脸,可是目光神情却透着成熟的芬芳,全身散发着妖精的气息。
  “今天的汤很补哦!”美姨把一盆热气腾腾的白色瓷汤盆放在餐桌的中央,然后急忙捏住耳垂,俏皮地吐吐舌头,“刚足5个月,正是熟透又新鲜的时候,营养丰富,丁厌你今天也尝尝,很干净的,妈妈是大学生,头胎!做的时候没有用任何药物。喝了准保年轻10岁!”
  “我可不想年轻10岁,我好不容易熬到长大。”丁厌打开客厅的壁橱,轻车熟路地从里面接了一杯新鲜的血,然后蘸着馒头吃起来,丁厌的吃相很农民。
  “今天给西黎换点滴了吗?”丁厌指了指壁橱。
  美姨笑着,“换过了,这个我哪能忘呢!”

  “小米和大米回来了吗?”丁厌问老邮。老邮站在窗帘后面,颤悠悠地说:“刚回来。”
  正说着,小米推门而入,她留着干净的毛寸,却并不显得愣,反而别有一番女性的韵味。
  “顺利吗?”丁厌就像个操心的家长一般。
  “顺利,火车轰隆隆的,正好轧到心脏。”小米边说边坐下来,“我先吃,吃完了换大米吃。”
  “恩!”丁厌看着小米大口喝着美姨的汤,恶作剧地笑。
  “汤不错!”小米边说边又盛了一碗,汤勺在盆里晃了一圈,突然发现不对劲儿,“美姨——你这个坏人!是不是又煮那个了?”

  美姨也坏坏地笑。
  小米气呼呼地站起来,“我要告诉大米去,你们老合伙捉弄我!”说罢急匆匆地回到自己卧室。
  老邮还是躲在窗帘后面阴森森地笑,窗帘后面是这个房间里最阴暗的角落了。
  大米和小米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如胶似漆,却从不成双成对。

  7.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丁厌被写成里神秘的女英雄,挽救自杀者的天使。
  米莉被作为多次自杀未遂的抑郁症患者典型案例,各个就职于私人、公人医院的所谓心理学专家纷纷亮相,对米莉的心理状况和行为做了深度剖析。更有心理医疗机构跃跃欲试要借着这次机会炒作,免费为米莉做心理诊疗,并全程报道诊治过程。
  米莉拿着报纸,她觉得那些所谓心理学专家都有某种臆症。
  他们分析的,她都不曾想过。

  她只是无聊,她只是希望老公去救她,然后抱着她,然后在嘴角粘上米粒,说,我去哪都带着你。
  现在米莉老公去哪都不带着她,他越有钱,她越无聊。
  他说,我神经病啊我,我干嘛像个白痴似的在嘴角粘上米粒?
  恋爱的时候都是神经病,都是白痴,是弱智。
  等结婚了,就清醒了,痊愈了。

  米莉下楼买菜的时候,脊梁骨破了一个大洞——被邻居戳的。
  那些邻居本来是对她漠不关心的,第一次割腕的时候,每个人都买了水果点心来看她,让她觉得自己备受关爱。
  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们牺牲廉价的水果钱,是为了探得一手的八卦信息,那段时间所有人包括米莉在内都觉得幸福。
  被人关注总好过是透明人,哪怕是负面的。
  王屠户不在,他的儿子在,假日替他爹看店。
  王屠户的儿子下刀快且准,切出的肉也不像他爹那样坑坑洼洼,而是有一种鲜艳的美感。他的手指很长,很有力,听邻居说,他是个准医生,这切猪肉的刀,将来是要切人肉的。
  王屠户的儿子把肉装到塑料袋里,黑色的,微笑着递给她,“好好补身子,别跟自己过不去。”他每次都多给她一些。
  米莉笑笑,对面几个卖菜的凑在一起小声嘟囔,这让她觉得很满意,这让她心情很好。

  她掏零钱的时候,带出了一张名片,耀眼的红色,名片上只有一个名字和一句话:
  非常顾问公司
  专业自杀、杀人顾问机构。
  是那个短发女孩给她的。
  她说,需要的时候,在名片上写上自己的电话,放到5155号信箱,自然会有人联络她的

  8.
  丁厌住在一座非常高的新建高级公寓里,那个公寓一共有28层。
  目前已经居住了一多半的住户,这些住户都是在她接手之前入住的。她接手后,不知道为什么,就很少有新住户了,就算有,也是住不了几天就搬了出去。
  这座公寓叫做非常公寓,产权属于丁厌。

  非常公寓的楼顶,是一个空中花园,里面种着一棵巨大的槐树。
  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丁厌就会倒挂在那棵槐树上,有时候想点什么,有时候又什么都不想,就那么挂着,像一只美人蝙蝠。
  吸血蝙蝠。
  丁厌又喝完了一盒血酸奶,从树上跳下来。
  血酸奶是美姨特别为她做的,方便她外出的时候饮用,口感酸甜,美味可口。

  血酸奶里的血,是西黎的。
  西黎住在壁橱里,曾经是风云一时的大腕歌星,性感,帅气,且酷,老少通吃的万人迷。当他成名后,却越来越痛苦,越来越不自由,人不能24小时生活在别人的热烈的目光中。
  2年前20岁的丁厌刚刚进入歌坛的时候,西黎是他的师兄,她是新人兼他的助理。
  后来有一天,西黎说,他找不到生存的意义,于是她给了他一个。
  他现在很幸福,因为他重新找到了被需要的感觉。
  他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丁厌,只为买一个存在的意义。他的财产,就是这座非常公寓。

  她下楼打开壁橱,西黎还是微笑着站在水晶棺材里,俨然一个变性版的白雪公主。他左手和头顶上都插着输液管,右手则伸到棺材外面,美丽的手腕上带了一个红玉手镯,只要打开手镯上的开关,新鲜的血就会像小溪一样流出来,血落到杯子里的声音,格外动听。
  9.
  米莉回到家的时候,米莉老公还没有回来。她算了算,也该是他回家的时候了。
  电话里有一条留言,他老公说晚上要加班,她没有听完。

  她不用听完也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于是她直接拨通了老公的电话。
  “我买了你最爱吃的菜。”她说。
  “我知道,我晚些回去吃。”老公在电话那头有些着急,似乎要迫不及待地挂电话。
  “我做好了给你送到公司。”这不是疑问句,是肯定句。
  “不用了……”米莉老公的语气几乎有些求饶,他怎样让别人见到他手腕上带着刀疤的老婆?同事没人知道那个上了报纸头条的女人是他老婆。

  这太丢人了。况且,他也并非加班,他下班要去一家有名的心理医疗机构,那家机构曾在报纸上表明要免费治疗米莉。
  他相信报纸上的说法。
  “你必须回来吃饭,否则我就死给你看。”她淡淡地说。
  “唉——随你吧。”对方挂了电话。
  米莉有些胸闷,她决定再打过去,可是已经没人接听了。
  他不爱我,他有了别的女人。
  她想,他的借口和电视剧里有外遇的老公们一样,拙劣。
  她木然地坐起来,木然地切肉块,刀比较锋利,有好几次扎到案板里几乎都拔不出来。
  肉汤炖好的时候,她又向老公的公司打了个电话,这次是个男人接的。
  他说:“他一下班没多久就离开公司了。”
  米莉什么也没说,她给自己盛了一碗肉汤,慢腾腾地喝了。
  然后她走到厨房,打开煤气灶,把剩下的肉汤全部倒到两圈燃烧的火焰上。

  那火焰连挣扎都没挣扎,直接灭了。
  “我真的会死给你看。”她边自言自语,边把房间里所有的窗户都关上。
  10.
  看到轨道附近撞得四散的尸体,杨信心里跟被猫抓了似的,莫名其妙就想起前几天跳楼自杀的女子。
  最近自杀的人越来越多,就好像流行感冒似的,颇有蜂拥而上的气势。
  他检查了检查衣兜,在自杀者的上衣兜里发现了遗书。
  看来确实是自杀。
  不过,杨信却总觉得哪里不对,他皱着眉头看看四周,荒野,蜿蜒的铁路,死者卧轨的地方,正好是一个拐弯处,不易被人察觉,估计那列出轧过去的时候,司机都不知道自己撞了人,这个拐弯,正好是视觉的死角。
  还有,从现场看来,死者卧轨的姿势也很专业,他躺下去的方向,正好和铁路成直角,要害部位正正地位于铁轨,不偏不差。

  最为奇怪的是,铁轨压过自杀者腹部,却没有大便或其它排泄物的污秽。
  只能有一种解释,这个自杀者是个医生。
  然他不是。
  他遗书第一段说:
  我碌碌无为地出生,碌碌无为地长大,又碌碌无为地工作,工作后不久,又娶了个碌碌无为的老婆,真可谓门当户对。

  我想改变,却越变越糟,越变越痛苦。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出公司,只要想到明天,心情就格外沉重,日复一日的重复,日复一日的沉重。
  ……
  如果他不是医生,那么这自杀的手段,未免太专业了。
  难道是他杀?
  杨信望着暗红色的铁道,那红色,呲牙咧嘴的。
  杨信心中的不安更加强烈了。
  11.

  米莉老公回来后,并没有回家。
  他买了好多礼物,一家一家敲邻居的门。
  敲到王屠户家的时候,是他儿子开的门,只开了一条门缝,王屠户的儿子王晓峰从门缝里探出半个身子。
  “哦……”米莉老公说,“我是米莉的老公,住在隔壁的楼,能不能请你们以后不要再针对米莉自杀的事情议论她……”
  王晓峰有些莫名其妙。

  “就算要议论,也千万别让她知道,表面上要装得漠不关心的样子……”
  “为什么?”王晓峰依旧只露出半个身子。
  “我今天去咨询心理医生了,医生说米莉她,很可能喜欢被人议论的感觉才自杀的,如果没有人议论,她也就不自杀了……”
  王晓峰有些不可思议地上下打量了米莉老公一眼,什么都没说,硬生生地关了门,差点夹住他的鼻子。
  到家的时候,家里已经充斥着煤气的味道。
  米莉不省人事。

  米莉老公愣在原地,想,就让她这么死了算了……
  但,终于,还是拨了120。
  他心理无法承认自己,他后悔了。
  他后悔自己回来早了。
  他有些不情愿地打开窗户通风,暗自希望救护车晚来些。

  他站在客厅的中央,居高临下的看着奄奄一息的米莉。
  米莉再也不是那个他爱着的“米粒”了。
  米莉结婚后,就变了一个人。
  12.

  米莉醒来的时候,还是在家里。
  米莉老公坐在灯下读书,见她醒了,若无其事给她倒了一杯水。
  “你救了我么?”米莉虚弱地问,头很疼。
  “嗯……”
  “你还在乎我?”

  米莉老公把水放在床头柜上,“好好睡吧。”
  他没有回答,米莉想,他没有回答,一定是不在乎了。
  大脑里有一面鼓,在米莉的脑袋里咚咚地敲的。整个房间里无声无息,只有那面鼓的声音。“咚咚咚”地催促着。
  米莉觉得自己渐渐在黑暗里融化了,心里轻飘飘的,没着没落的。
  她起身,摇摇晃晃地走到客厅,老公睡在沙发上。

  “老公……你看看我……”她乞求。
  米莉老公翻了身,继续睡去了。
  第二天早上,米莉的预感得到了证实。
  邻居们以前要么见她如瘟疫一般躲避,要么在她背后议论纷纷,要么就递给她奇怪的眼神,可是今天没有。
  每个人,都好像没有看见她,偶尔看到了,微微一笑,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连菜市场卖菜的大妈,都不戳她脊梁骨了。
  难道我真的变成了透明人么?
  她忐忑地对卖肉的王晓峰说:“我昨天自杀了,是煤气……”
  “哦!我知道……”王晓峰把一块造型妖异的猪肉递给她。
  “你知道?”
  “我知道。”
  “你不说我吗?”

  “没什么好说的。”
  13.
  丁厌第一眼看到米莉的时候,就知道她并不想真的死。
  自杀无非是一种手段,一个容器,就像水杯一样,不过承载的内容不同罢了。

  所以,丁厌很郑重地问了米莉一个问题:
  “你真的要死?”
  米莉点点头,“你知道,我死过很多次,只有第一次和这一次是真的。”
  “因为活着痛苦吗?”
  米莉摇摇头,“因为连痛苦的感觉也失去了。”
  丁厌叹口气,看看她的手腕,“你介意再次割腕么?”

  米莉摇摇头,又点点头,“我割过两次,都没成功。伤口自己会凝固。”
  “这次不会。”丁厌握起她带着伤疤的手腕,“你以前割的是静脉,这次咱们割动脉。”
  “动脉在哪里?”米莉抬起头。
  于是丁厌很温柔地在她手腕的动脉上划了一条线,“只要割断一半,伤口就难凝固。”
  “我怕我没有那么大力气……”米莉的手腕颤抖了一下。
  “肉和血管确实比想象的要难割,不过我们会给你提供最锋利的刀具。”丁厌转身按了按钮,小米妖娆地走进来。

  “刀片。”丁厌说。
  于是小米又妖娆地走出去。
  “动脉割开的时候,有点像红色的石油喷出来的样子,很美丽。”
  “哦。疼吗?”
  “你怕疼吗?”

  米莉摇摇头,她什么都怕,死都不怕,还怕疼么?
  “你最好先泡个热水澡,促进血液循环,然后喝点酒,把手腕泡在温水里,这样伤口才不会凝固。当然,如果你割得够深,就不需要这些了。”小米送来了刀片,丁厌递给她。
  “这次你不救我了么?或者劝劝我?”米莉几乎是乞求的语气。
  “那你不要找我,可以去找心理医生,他们会跟你说你希望的话。”
  “我不是精神病!”米莉突然气愤起来。

  丁厌笑笑,“我知道。”
  14.
  杨信看到米莉的时候,米莉已经死了。
  泡在浴池里,死因是窒息。她的手腕上有两条伤口,一条是动脉,但只割了一小点,另外一条是静脉,静脉伤口很深,但还没有凝固。
  估计是因失血过多昏迷,滑到浴池里,然后窒息而死。

  很显然,是自杀。
  杨信仔细查看,发现她的动脉上,隐约有一条彩笔划的线,那条线就像说明书一样,标明了致命的位置。
  杨信觉得,米莉和那个卧轨者有某些相似之处。
  这种相似之处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他们死得都有点过于专业了。
  米莉老公哭哭啼啼,虽然他希望米莉死,米莉死了他就从如此疲累的生活中解脱了。但是米莉真的死了,他又懊悔不已。
  米莉的遗书只有一行字,她只留下了那一行字,以及一具红得触目惊心的尸体。

  遗书上写着:我已经完全融化在黑暗里,连自杀都不能让别人关注我了。
  杨信突然有点哭笑不得。
  他记得卧轨自杀者的遗书中有一句话:“我是个失败的人,连自杀都多次不能成功,导致别人对我议论纷纷,关注异常,如果这次再死不成,我真的没脸活着了。”
  或者自杀者的思维就是与众不同吧。
  有人因为别人议论而自杀。

  有人因为别人不再议论而自杀。
  15.
  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个小孩在放羊的时候,看到一只狼潜伏在草丛里,他大吼:“狼来了,狼来了——”
  村民赶来,狼已经逃走了。

  第二天,那只狼依然潜伏在草丛里,小孩又大喊狼来了,村民赶来时,狼依旧逃走了。于是村民们开始骂骂咧咧,再也不理会小孩的话。
  第三天,小孩还是看到潜伏在草丛里的狼,他仍然大喊,可是村民们再也不来了。
  于是狼冲出来,咬死所有的羊,包括那个并没有说谎的小孩。
  每个人的心里都潜伏着一只狼,他狡猾、奸诈,蓄势待发。
  那个喊狼来了的小孩成为说谎者的典型,他无从辨白。
  死者,无从辩白。
  米莉也无从辩白。

  邻居们都说,这次弄假成真了吧?


[ 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11-4-18 21:12 编辑 ]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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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丁厌日记之一:大米和小米的前世今生】

  1.
  “好啦!别担心啦!破财免灾!”我挽着苏米的胳膊,走在本城最为繁华的商业区。每路过一面明净的橱窗,我总会假装不经意地侧头,看着自己修长的侧影,这是多数女子的通病。
  苏米显得很烦躁,因为刚才被抢了包。但是,做为名模,他应该不在乎钱的,“可是,镜子在包里……”他焦躁地说。

  “镜子回头再买就是了。”我理了理头发。但是苏米依旧皱着眉头,并像我一样,假装不经意地看着自己在橱窗中的影子。
  苏米是个不错的男人,帅气,温柔,幽默,有名且多金,优秀到完美。纵然是这么优秀的男人,也会有那么一点点缺点,那就是,每隔十分钟,总要照一下镜子。
  似乎,照镜子这种事情,也像抽烟喝酒吸毒一样,会上瘾。
  “你懂什么?!镜子里有我重要的……”他突然停住,显得十分不安。
  我看了看旁边的婚纱店,心想今天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求婚计划一定要成功!
  “苏米,你看,那款婚纱很适合我吧?”我扯住他的胳膊。

  “恩……”苏米也定定地看着那款婚纱,上下打量,似乎在用目光测量尺寸。
  “喂!傻瓜!”我仰起头,“我什么时候才有机会穿上那款婚纱啊?”
  “这种事情,我怎么知道?”苏米愣愣的,心不在焉。
  “真会装傻!”我不悦。
  “呀!”苏米甩甩头,“我受不了了!我得赶快回家!”
  苏米说完,也不待我应答,就匆匆离去,脚步仓惶凌乱。
  难道他并没有打算和我结婚?

  我摇摇头,苏米不是那种男人。但是,转念一想,认识这半年来,苏米并未邀请我去过他的家。他总是说,家里就他一个人,乱得跟狗窝似的。
  可是,既然就他一个人,他那么着急回家做什么?
  我皱起眉头,悄悄跟在他身后。
  他在转角处的花店买了三支玫瑰,然后匆匆打了车,在此过程中,他的眼睛里一直充满了渴望和焦躁。
  难道,苏米另有所爱?难道,苏米脚踏两只船?
  我攥紧了拳头咬着牙——显然,那些花并非买给我的,因为,交往以来,我从未收到过花。
  “跟上前面那辆车!”我对出租车司机说。

  2.
  看着电梯停在了20楼,我飞速地按下了另外一部电梯,直奔而上。
  电梯抵达的时候,苏米的影子正好闪进了2001,他似乎要迫不及待地把花送给某人,因此门并未关好,我把眼睛凑在门缝上,隐约看到苏米在对着一个人影说话。
  “讨厌!这么久不都不来看我……”那个人影的声音很妩媚。
  “对不起。鲜花送美人儿,原谅我好不好?”原来苏米这温柔的声音并不只对我,“我今天在街上看到一款漂亮的婚纱,不知道有没有适合你的尺码……”

  “真的?那改天一起去试试好不好?”
  “好。”苏米说。
  “小姐……你找谁?”一个干枯苍老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转身,就看到了满脸皱纹。
  “那个我……”我难免有点做贼心虚,“我找他们……”我指着苏米的门。
  “他们?”老太太眯起眼睛,“我是这房子的主人,这儿只住了一个人啊……”她边说边敲了敲门,也不等苏米应答,就推门走进去,“小米啊……你好像有客人……”
  我只好硬着头皮跟在老太太后面,“那个……”我并不是善于撒谎的人,“明天可不可以去看电影?”
  我抬起头,看到了苏米满脸不悦,玫瑰已经插在了客厅的花瓶里,整个客厅的墙壁,都装满了镜子,但并没有看到第二个人。
  “这种事情,打个电话问就好了!”苏米冷冷地说。

  我悄悄打量着四周,“我可以去个洗手间吗?”我不由分说向客厅的一侧走去。
  “洗手间不在那边!”苏米说。可我并不理会,径直走到卧室,卧室里也装满了镜子,但并没有人。
  “哦……不好意思……”我又假装走错了地方,向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洗手间里,自然也没有人。
  在这个一室一厅的小公寓里,藏个人,并不容易,难道是我刚才听错了?
  “小米啊,我就是提醒你一下明天交电费的事情,你们聊吧!”老太太说完,看了我一眼,出了门。
  苏米冷冷地说:“没事的话,你也走吧!”

  “哦……”我逃似的出了门,在电梯口遇到了房东老太太。
  老太太上下瞄了我一眼,说:“你喜欢小米?”
  “哦……”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还是放弃吧……”电梯开了,她拉我进电梯,才神秘兮兮地说,“他只喜欢镜子里的那个女人……”
  “镜子里?!”我愕然,想起苏米充满镜子的家,以及频繁照镜子的习惯,难道这一切,都是为了见到镜子里的人么?
  “是啊……你不知道吧?……对门的租户,就是被他吓跑的……现在还一直没人敢住……”

  难道有鬼么?
  3.
  我曾经在网络上看到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向一个男人求婚,但是男人却拒绝了她。理由是,他已经有了一个挚爱的妻子。故事的最后,男人回到家里,对着妻子的灵位,叹息着,老婆,我今天又拒绝了一个求婚者。
  当初曾经被这个故事感动得一塌糊涂,并且臆想如果自己遇到用情如此的男人,定要用一生的爱去感化他,温暖他。
  我想,苏米可能就是这种男人。我并不相信什么鬼魂之说,我宁可相信,他是对某个去世的爱人念念不忘。
  我决定悄悄搬到苏米的对面,彻底把他从旧日的情愫中拯救回来。

  就在我搬到了苏米对面的第一天,就发现了它。
  那天,我确定苏米不在家后,偷偷搬了家,刚刚把新家收拾,就听到门外传来高跟鞋的声音。
  从猫眼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提着一个大大的时装袋,拿着钥匙,打开了苏米的门。
  我捂着“嘭嘭”跳的心口,按响了苏米的门铃。我确定苏米不在家,因为并未看到他回来。
  “您好!”我堆着笑,看着一脸狐疑的美丽女人,她画着精致的妆,妩媚却不妖艳,举手投足,透露着成熟女人的韵味。

  “我是新搬来的,还请多多关照!”我继续笑着。
  “哦!”她也笑笑,“原来是新邻居,进来喝杯茶吧!”
  真是求之不得,我侧身,进了苏米的家。
  苏米的家并没有任何变化,依旧装满了镜子。
  “好多镜子啊!”我故意感叹。
  “是啊。”她笑着,欣赏着镜子里的自己。有那么一刻,我觉得镜子里的人,才是真的她,而现实的她,不过是个倒影。

  “哦……您一个人住在这里吗?”我忐忑地问。
  “是啊!”她站起来,伸了伸腰,“该做晚饭了……”显然,她在下逐客令。
  我识趣地起身告辞,看了一眼客厅里的玫瑰,那是苏米昨天买的。
  3.
  我曾经在网络上看到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向一个男人求婚,但是男人却拒绝了她。理由是,他已经有了一个挚爱的妻子。故事的最后,男人回到家里,对着妻子的灵位,叹息着,老婆,我今天又拒绝了一个求婚者。
  当初曾经被这个故事感动得一塌糊涂,并且臆想如果自己遇到用情如此的男人,定要用一生的爱去感化他,温暖他。
  我想,苏米可能就是这种男人。我并不相信什么鬼魂之说,我宁可相信,他是对某个去世的爱人念念不忘。
  我决定悄悄搬到苏米的对面,彻底把他从旧日的情愫中拯救回来。
  就在我搬到了苏米对面的第一天,就发现了它。

  那天,我确定苏米不在家后,偷偷搬了家,刚刚把新家收拾,就听到门外传来高跟鞋的声音。
  从猫眼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提着一个大大的时装袋,拿着钥匙,打开了苏米的门。
  我捂着“嘭嘭”跳的心口,按响了苏米的门铃。我确定苏米不在家,因为并未看到他回来。
  “您好!”我堆着笑,看着一脸狐疑的美丽女人,她画着精致的妆,妩媚却不妖艳,举手投足,透露着成熟女人的韵味。
  “我是新搬来的,还请多多关照!”我继续笑着。
  “哦!”她也笑笑,“原来是新邻居,进来喝杯茶吧!”

  真是求之不得,我侧身,进了苏米的家。
  苏米的家并没有任何变化,依旧装满了镜子。
  “好多镜子啊!”我故意感叹。
  “是啊。”她笑着,欣赏着镜子里的自己。有那么一刻,我觉得镜子里的人,才是真的她,而现实的她,不过是个倒影。
  “哦……您一个人住在这里吗?”我忐忑地问。

  “是啊!”她站起来,伸了伸腰,“该做晚饭了……”显然,她在下逐客令。
  我识趣地起身告辞,看了一眼客厅里的玫瑰,那是苏米昨天买的。
  4.
  回答家,我猛地拍拍脑门,心想,那个女人,该不会入室行窃的小偷吧?现在很多小偷作案手段都十分高明,冠冕堂皇入室,如遇到熟人询问,应对的技巧也十分高明。
  想到这里,我马上拨通了苏米的电话。

  “苏米,你在哪?”我焦急地问。
  “我在家啊!”电话里苏米声音悠闲,隐约还传来炒菜的声音。
  “哦……”我拿着电话走到门口,透过猫眼,苏米的门紧闭着。
  “在哪个家?”我问。
  “还能是哪个家啊!”苏米的声音更加狐疑了,“到底怎么了?”
  “我、我、我想见你……”我的声音不由有些紧张,“你能出来一下吗?”
  “现在?”炒菜的声音似乎停止了。
  “现在!”我坚定地说,“我在老地方等你!”

  挂了电话,我就一眨不眨地守在猫眼旁边。片刻,只见苏米匆匆忙忙地从家里出来。我的脑袋里挂满了问号。
  难道……苏米刚才一直在家?难道……苏米刚才是故意躲我么?
  苏米离开不久,我也出了门,下楼前,我使劲儿按了按门铃,里面无人应声。
  见到苏米的时候,苏米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说要立刻见面的是你,迟到的也是你!”他看了看表,又看看我。
  “对不起……”我气喘吁吁地坐下来,“那个……我买了东西,一会一起到你家吃饭好不好?”
  “我已经吃过了,你要是饿了,就在这里随便点点儿什么吧。”苏米喝了一口水,顺便侧头看了看他映在落地窗上的侧影,无疑,他连侧影也是完美的。
  “那个……”我低下头,“你有过爱着的人吗?”

  “呃?”他似乎觉得这个问题很唐突,愣了愣,“干嘛问这个?”
  “因为……”我咬咬牙,鼓足了勇气,“上次我向你求婚……你拒绝了,我觉得,你可能爱着别人!”
  “求婚?”他愕然,“什么时候?”
  “就是,说婚纱好看那次……”我的脸瞬间红到耳根。
  “傻瓜!求婚这种事情,是男人该做的啊!”他轻松地笑着,顺手拿起桌上的玫瑰,“你愿意嫁给我吗?”
  “愿意……”
  原来,幸福是如此突然,如此简单。多数女人在幸福面前都会变得很弱智,还好我没有,拥抱的瞬间,我偷偷拿了他家里的钥匙。

  5.
  找了借口,赶在苏米前面回到家,我靠在门后,把眼睛凑在猫眼。
  果然,苏米在门口慌乱地翻找着衣兜,最后气急败坏地捶了捶门。我想,如果苏米家里还有另外一个女人的话,没有钥匙,他也可以进门的。

  很显然,没有。
  苏米拨通了一个电话,一会儿,房东颤悠悠地满腹牢骚地上来了,拿出一串钥匙,开了门。开门的同时,还瞟了我这边儿一眼。
  “怎么?对面有新邻居了吗?”苏米问。
  “哦……今天刚搬来的,你还没见到?”老太太又看看了我,似乎知道我就躲在门后似的。
  “没呢!”苏米说。
  老太太脸上荡起知晓一切的笑容,那笑容,让我浑身不自在。

  就在我准备睡觉的时候,苏米家里,似乎传来争吵声。
  我悄悄打开门,把耳朵贴在苏米的门口。
  “你怎么可以爱别人?怎么可以向别人求婚?”一个女人尖利的声音。
  “我……我……”苏米似乎很怕那个女人。
  “她有我漂亮吗?有我了解你吗?有我爱你吗?你知道,我爱你就像爱自己一样!”女人的声音转而呜咽。

  “我……对不起……我也是……我爱你,也是同样的,同样的就像爱自己一样……”苏米的声音虽然小,却很坚定。我的心,被狠狠的揪紧,撕扭。
  “你怎么能看得上别的女人?”
  “我……我这就去跟她说清楚!”门里隐约传来换鞋的声音,我急忙躲回自己家里,刚刚关好房门,就见苏米急匆匆地出来了。
  我此刻的感触,真是难以言语,愤怒、疑惑,又莫名恐惧。
  那个女人到底是谁?她什么时候进去的?如果她一直在家,为何不肯给苏米开门?或许,她真的不是人?
  手机炸雷一般在兜里响起,我颤抖着接听。
  “你能出来一下吗?”苏米说。

  “什么事?”
  “我们……不能结婚……”
  “你爱着别人?”
  “没有,我没有爱别人!”
  “骗人!”我说。

  “我没有骗你,我真的没有爱着别的人!”不知为何,他在语气里,强调了“别的人”三个字。难道……是因为他爱着的那个,不是人么?
  “老地方见,我们说清楚吧!”我挂了电话,却并没有打算去见苏米,而是拿着偷来的钥匙进了苏米的家。
  6.
  苏米家里,灯光透过镜子,明亮得让人难以忍受。四面八方镜子里的我,看起来忐忑不安。
  我轻轻打开了卧室,卧室里是一张单人床,并没有人。厨房、洗手间、阳台、床下、衣柜甚至抽屉和地毯下面,任何可能藏着人和不可能藏人的地方,都没有那个女人的影子。她真的就像幽灵一样,住在镜子里的幽灵。
  在一个随处都能看到自己的空间里,总觉得危机四伏。可能,那个幽灵,随时会从镜子的某个角落,探出脑袋,虎视眈眈地瞪着我。
  门外,突然响起了钥匙的声音,我急忙躲在窗帘后面。

  只见苏米颓废地进了门,把手机摔在沙发上,垂头丧气地坐下来。
  突然,他站起来,背对着我看着镜子,顺着他的目光,我看到镜子里的他,嘴唇颤抖着:“说清楚了吗?”——是那个女人的声音。
  她……哦不,它什么时候进来的?或许,它一直都在,一直都在某处盯着我,就像看一幕滑稽的小丑剧。
  “没有……”苏米的声音无精打采,“她爽约了……而且也不接我电话……”
  “她不接你电话你很失望么?你那么害怕失去她?”镜子里的声音醋气冲天。
  “不是……只是……”
  “只是什么?只是你不爱我了,你爱上她了?”女人的声音里充满了愤怒。
  “呃……呜……”苏米突然扼住自己的脖子,脸瞬间憋的紫红。难道,那女鬼要下毒手了么?
  是了,那个女鬼,它一直在,只不过我看不到,不是都说鬼是无形的么?它逼着苏米,让自己杀死自己。

  “放开他!”我不顾一切地拉住苏米扼住自己咽喉的胳膊。
  “滚开!”苏米一把推开我,他嘴里发出的声音,是那女人的。
  糟了……被附身了!我暗叫不好,回忆着电影里的情节,口不择言地说:“求求你,放了他……人鬼殊途,你们不会有结果的……求求你……”
  被附身的苏米冷笑着:“我不可能爱上你……也不可能爱上任何人的……”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目光里充满了爱,不是爱情的那一种爱,而是超越爱情的那一种爱。
  “苏米我爱你啊!爱得要命!你不要被鬼迷惑啊……”我哭喊。
  “爱我?爱得要命?好……那就把命给我吧,以表达你对我的爱!”他一步步把我逼向阳台。

  7.
  “小米!”房门外一声大喝,苏米愣住。房东老太太颤悠悠地走进来,边走边说:“我就知道得出事儿!”
  她拉住苏米,轻轻拍了拍他的背,苏米的表情放松下来,疲惫地睡在她的怀里。
  “他是我儿子……我优秀的儿子……”老太太看着惊魂未定的我,“这孩子……太优秀了……他深深爱着的人,只有一个……”

  “是那个鬼吗?”我小声问。
  老太太摇摇头,“是他自己……”她轻轻让苏米靠在沙发上,打开衣橱。刚才我检查房间时竟然没有留意,衣橱里,有一半都是女人的衣服,那件我曾中意的婚纱,也挂在里面。
  “变、变、变态……这么说,我曾遇到的女人,其实就是他自己?那为什么!她却好像不认识我?”我喃喃着。
  “他不是变态!不要那么说我儿子”老太太严肃地说,“他只是太爱自己了,因为太爱了,所以决定自己和自己恋爱,决定自己和自己结婚,他投入地扮演着自己的爱人。在他扮演自己爱人的时候,就真的是另外一个人,因此不认识你。你无法理解一个人的自恋,是多么痛苦……”
  我茫然地起身,镜子里的苏米,在睡梦中,紧紧皱着眉头。或许梦里,他也在挣扎,挣扎在爱我与不爱之间。
  确实,这个世界上,我们最爱的人,都是自己,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承认。

  但是,我确实无法理解,自恋到这种程度,是什么感觉。
  苏米,原来一直深爱着他自己,那种爱,超越了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
  8.
  我搬了家,离开了苏米。
  偶尔,也会在时尚杂志上看到他的照片。照片里的他,还是那么完美,眼神中,充满了能够迷倒全世界女子的爱意。

  只有我知道,他这么看着镜头的时候,心中想念依恋的,只是他自己。
  后来,苏米的秘密被媒体曝光,他成了众矢之的,失去了闪耀的工作。但他对自己的爱,无论贫贱还是富贵,始终如一,从来没有改变过,即便是住进非常公寓的今天。
  他叫自己的爱人为:小米。
  苏米就是大米,苏米也是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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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逃亡者】


  1.
  丁厌合上日记,躺在床上,拇指和食指张开,像八爪鱼的两根触须,一步一步向上挪动,似乎在丈量黑夜的尺寸。夜深了,大概有无底洞那么深。
  有时候,她就觉得自己其实是生活在一个无底洞里,总想抓住点什么,可总是什么也抓不住。最近来做自杀咨询的人越来越多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要放弃生命的理由。
  生命有时候确实很沉重,这种沉重,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负担得起。想起童年的历历往事,丁厌觉得自己能活到现在,只能说是奇迹。她想,或许明天,她会自己给自己做一次自杀咨询。
  黑夜的颜色并不是黑的,有点灰,有点蓝。翻来覆去睡不着的,还有王晓峰。
  他无法形容自己看到米莉尸体的那一刻,那一刻有点讽刺,他竟然……

  他承认,他对米莉有好感,那个女人浑身散发着某种气息,总是让他忍不住要接近,继而再接近。可是,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那种气息,正是死亡的气味。
  有点阴冷,有点湿腥却又颜色鲜艳,那正是,死亡的魅力。在死亡的魅力里,他第一次获得了快感。
  这让他想起童年的某些片断,同学叔叔支离破碎的尸体,以及那个嗜血如命的女孩。当时他一直觉得那个喜欢倒挂在树上的女孩是个妖怪,是个吸血鬼。可是在这个夜晚,他深刻地理解了她,她只是,沉浸在生命的鲜红里而已。
  想到生命的鲜红,想到米莉的尸体,他再也按奈不住,却又不知道按奈不住什么。他爬起来,拿起手术刀,来到屠宰场,扯过一头母猪。
  显然,被从美梦中扯出来的母猪并不乐意,它惊叫着拼命挣扎,它越挣扎,王晓峰越觉得兴奋。他的手术刀,稳且狠的刺入母猪的咽喉,鲜血在黑夜里有点像趵突泉,温热而粘稠,喷在他的脸上,他褪下裤子,在垂死挣扎的母猪旁,一次又一次达到高潮。
  达到高潮的那一刻,他似乎又回到了童年,回到十里镇那个破旧的家里,回到那一个又一个晚上。嗜酒的父亲,在黑暗里一边殴打着母亲,一边骑在母亲身上。
  他还记得,每次他都很害怕,每次他都担心,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母亲冰冷地躺在床上,再也不会起来。
  2.
  人有时候总觉得饿,可吃什么也吃不饱;人有时候总觉得渴,可喝什么也不解渴。这种感觉,总是抓心的难受。
  丁厌就时常有这种感觉,每当她觉得空虚饥渴到抓狂的时候,就会想办法来点刺激,比如,偷东西。

  丁厌靠在医院的安全出口,把偷来的麻醉剂放进口袋,窃笑。其实她可以偷着买,但是直接偷更刺激。
  “哎?是你?”一个警察气喘吁吁地跑上来,“你是这个医院的护士?”
  “呃?!”丁厌看看自己的护士服,“哦……是啊……”
  “怪不得上次那么勇敢,救死扶伤啊!”那个警察,就是杨信。
  “应该的……应该的……”丁厌说着就要溜走,却被杨信拉住,“正好又有人自杀了,正在急救室,你跟我来!”
  “可是,我不是负责急救的护士啊!”丁厌对杨信喊着:“你把我手腕弄疼了!”
  那个人已经死了,跳楼。没有当场死亡,是因为衣服挂到了阳台。有的人活着的时候就拖拖拉拉的,死也死得拖泥带水。

  拖泥带水并不是好事。
  “真是笨蛋,早就告诉他跳楼不要穿这么罗嗦的!死前受罪了吧?活该!”丁厌揉着手腕小声嘟囔着。
  “你说什么?”杨信转过头,看着这个单眼皮女生,眼睛里有一丝好感。
  “啊?没什么,没什么……”这时候,本来已经宣告死亡的自杀者,突然坐起来,抓住丁厌的手。
  “啊——”丁厌大叫一声,却怎么也挣不脱,自杀者死鱼一样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丁厌。

  医生急忙检查,说:“已经死了……”然后,他一根一根地掰开那人的手指,丁厌这才收回手。
  “你没事吧?”杨信关切地问。
  “没事儿!”丁厌眼睛里含着泪花,不是因为淤青的手腕,而是因为那个死人的目光。
  “知道吗?自杀的人是最怕死的人,尤其,自杀后没有马上死掉,最痛苦了……”她想,他抓住她的手,一定是在后悔没有听她的话,她从他那死鱼眼里,看到了痛苦和恐惧。
  “你懂的真多!”杨信赞赏地看着她。

  “你是哪个科的?”那个医生突然问,他觉得他们医院没有眼神如此清澈却清不见底的女护士。
  “哦,是实习护士,跟我一起的。”身后一个年轻的男医生温和地说,他看起来很干净,干净中,透着一丝忧郁。
  “是啊……是啊……”丁厌讪笑着,跟在那个男医生身后,“我们还有事儿……先走了……”
  “喂!”杨信追出去,“你的手腕没事儿吧……好像青了……那个人的手劲儿真大!”
  “不是他抓的,是你啊!”丁厌凶巴巴地说。
  “那我请你吃饭好了!”杨信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点不好意思。
  “算啦改天吧!我还有事!”此地不宜久留。
  “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杨信紧紧跟在后面。
  “我姓丁!”她边说边上了电梯,把杨信挡在电梯外面。
  “丁?”杨信摇摇头,笑,想在医院查一个护士的资料,对他来说实在太容易了。

  3.
  实习医生王晓峰知道急救室有跳楼自杀的病人时,脑海中立刻想起了鲜血淋漓的伤者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美丽情景。
  他有点迫不及待。

  然而,更令他惊喜的是,他看到了她,她的身上,有血的味道,她的眼睛似曾相识。当他听到她说她姓“丁”的时候,更加确认了自己的猜测——就是她,那个总是孤独的,倒挂在树上的女孩。
  丁厌的手腕今天很倒霉。
  先是被杨信抓着,刚才又被死人抓过,此刻,则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医生抓着。
  “喂!虽然你刚才替我解了围,但是我不会感激你的哦!快放开我,这只手腕,刚才被死人抓过!”
  王晓峰松开手,看着她,就像看着一只活泼的绿蚂蚱,“你是……丁厌吧……”

  “呃?”丁厌并不觉得自己认识这个人。
  “十里镇,还记得吗?我是王晓峰啊!”王晓峰有点激动。
  “哦……叛徒班长!”丁厌跳起来,“哈!幼儿园的时候,你还出卖过我呢!哼!不过,小时候玩医生病人游戏的时候,你和杨信老是扮演医生,想不到现在真的成了医生啊!”
  “对了!杨信!”丁厌拍拍大腿,她突然想起来,那个叫做杨信的警官,或许正是自己童年的玩伴。正确说,是自己童年认识的人。
  丁厌的童年,几乎是没有玩伴的。

  王晓峰突然握了握丁厌的肩膀,说:“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马上来。”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某种光芒,这种光芒,令人快乐。
  然而,当王晓峰拿着一袋鲜血出来的时候,丁厌早已不见了踪影。
  他眼睛里的光芒立刻消失了。他以为,丁厌装扮成护士,一定是来医院偷血的。
  他捏了捏血袋,里面暗红色的液体看起来有点风起云涌,一如他体内,某些沸腾着的液体。
  4.

  丁厌躲进医院的洗手间,锁好门,换衣服。
  这时,一个男人的声音突然在隔壁响起,那声音很压抑,似乎很怕别人听到,又担心丁厌听不到。
  “请问……门口还有别人吗?你、你、你别怕,我不是色狼……”那个男人说。
  丁厌笑:“你走错厕所啦?”
  “呃?是……是啊!是啊!麻烦你,帮我看看门口有人吗?”

  “好的,稍等啊……”丁厌匆忙换好衣服,把麻醉剂装好,才走到厕所门口,四下看看。
  回头小声说道:“有人!”
  医院里怎么可能没有人呢?来来往往的医护和病人。
  有可疑的人吗?”
  “什么是可疑的人?”

  “穿制服的!”
  “没有!”
  于是那个男人从厕位里站起来,长长舒了口气。他看起来很憔悴,眼神里充满了不安和恐惧,他四下看看,才走出来警惕地看着丁厌:“你不是他们派来的吧?”
  “呃?!”丁厌摇摇头,好奇地问:“你是通缉犯吗?还是……是执行任务的间谍?”
  那个男人摇摇头,于是丁厌就很失望地叹口气,说实话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通缉犯呢,当然更没见过特务。

  “那你在躲谁啊?”
  那个男人又审视地看了看丁厌,什么话都没有说,闷着头就出了厕所。
  “哎!通缉犯大叔!”丁厌大叫着追上去,引得走廊里众人侧目相看。
  “就是她!”后面突然有人大叫,丁厌拉起那个男人,一起向医院外奔去。
  “大叔,你到底是什么人啊?”丁厌边跑边问。

  男人阴沉着脸,反问:“我跑,你跟着跑什么啊?”
  “我不知道他们是在追我还是在追你啊!只好一起跑了!”丁厌捂着背包,侧头看看后面,医院里的保安紧追不舍。她摸出电话,“大米!把车开到医院门口!快!”
  大米一向是很快的。
  丁厌拉着那个男人上了车,看着捶胸顿足的保安们,边气喘吁吁地笑,边问:“大叔你不是通缉犯,也不是间谍007,那你是什么人啊?”
  男人擦擦汗,看了丁厌和大米一眼,“我……我什么人也不是……”

  “那他们为什么要追你?难道你也是小偷?”丁厌说完“也”,急忙吐吐舌头,还好那个男人并未发现她说漏了嘴。
  他叹口气,又审视地看了看丁厌,咬咬牙,似乎下定了决心:“因为我知道一个大阴谋,所以……”
  “大阴谋?”丁厌一下子来了兴致,“什么大阴谋?”
  男人低下头,从嘴里挤出三个字:“忘记了。”
  5.
  事情就是这样。
  这个男人叫鱼伟,是一个退伍的军人,曾经在某部队担任秘密任务。退伍后,他被分配到一家大的国营企业,并担负重要的角色。

  可是,他并没有过过一天安宁的日子,因为,他忘记了一个很大很大地秘密,这个秘密关系到自己一家人的性命。可有些人认为他并没有忘记,所以一直在跟踪他。
  他结过婚,但是一年后就离异了,因为他的老婆忍受不了他的敏感,忍受不了他的阴谋论。
  “可是,你知道。”他抬起头,“我说的都是真的!他们确实在追杀我!他们有阴谋,而我知道。”
  “但是你却忘记了!”丁厌好奇地盯着他,“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们你已经忘记了?”
  “你认为他们会相信吗?”鱼伟抬起头,灰暗的眼袋,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看来,他很久没有睡过好觉了。

  “或许会吧……”其实连丁厌自己都不相信。
  但是,她又隐约能理解他的感觉。有时候丁厌自己,也老觉得别人会谋杀自己似的。但是她知道,那只是她的想象。
  鱼伟不同,鱼伟把这种被害的想象,无限放大,就成了他眼中的现实。
  他不再说话,只是不停地打量着车里的每一样东西,先是丁厌,然后是大米,继而是车座。后视镜、方向盘以及脚垫。
  这种不礼貌的警惕让大米十分不自在,好像他和丁厌是某个阴谋团体成心要加害他似的。
  “喂!你在找什么?!”大米从后视镜里看着他。
  “没什么。”鱼伟的目光停止了巡视,“你们是什么人?”

  丁厌沉思了一下,递给他一张名片,这有点冒险,因为目前还没有活人知道丁厌的真实身份,而那些知道丁厌身份的人,都是已经死了或者快要死的人。
  大米撇撇嘴角,难道,这个叫做鱼伟的男人快死了么?
  “还有这种咨询公司,工商局让注册吗?”鱼伟问了一个很笨的问题。
  “当然不让了!”丁厌呼口气,“就像你一样,我们都是有秘密的人,现在你知道了我的秘密,我是不是也可以知道你的秘密?”丁厌就像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孩子,“我可以帮你哦……”
  “怎么帮?我可没钱。”他翻到名片背面,看了看各种项目的收费标准。

  “没关系……”丁厌盯着鱼伟的手指,“其实我看上你那个戒指了……”那是一枚很普通的戒指,甚至很简陋,很廉价。
  鱼伟条件反射一般把手藏起来,大叫:“我要下车!”
  大米刹车很猛,所以鱼伟是揉着脑袋下车的。
  “喂,他知道你的身份,很危险的!”大米回头看着如惊弓之鸟的鱼伟,他的影子在太阳下很短,看起来有点滑稽。
  “放心吧,他不敢跟别人说的,就算说了别人也不会相信。而且,他一定会拿着那个戒指回来找我们的。”

  “那个戒指有什么特别吗?”
  “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我发现他一直在抚摸它而已。”丁厌转头看着消失在公路尽头的鱼伟,笑得很开心,她很久没有遇到这么有趣的事情了。
  6.
  鱼伟的感觉系统很灵敏,这似乎是天生的,他总是能在不经意间捕获到危险的信息。
  夕阳把树的影子拉得很长,鱼伟的影子藏在树影后面。
  幼儿园一声枯燥而刺耳的铃声后,孩子们像蚂蚁一样从各各门口拥出来,等在门口的家长们张开了臂膀。

  鱼伟也希望像那些大人一样,张开臂膀迎接自己的孩子,先在她的小脸上亲一口,然后用胡子扎她的脖子,直到她笑得喘不过气为止。继而边拉着她的小手,边问她今天在幼儿园里发生的大件事,比如谁谁说谁谁坏话,老师表扬谁批评谁了之类的。
  这种幸福,对于鱼伟来说是奢望。
  他偷偷望着掩埋在孩子们中的鱼子弶,她总是那么显眼,尤其是那根冲天辫。只见她跑着跑着,突然身后一个男孩照着她的脑袋就是一拳。
  鱼子弶没有哭,转过头,凶恶地扯过那个男孩衣领,照着他肚子狠狠踢了一脚,然后就倔强地看着哭泣的男孩。
  小朋友围过来,指着鱼子弶大声骂着:“小疯子!小疯子!”

  鱼伟的心剧烈地痛起来,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冲过去,抱起女儿,然后狠狠地呵斥那些是非不分的孩子们。
  可是,鱼子弶的爸爸没有冲过去,小男孩的爸爸冲过去了,男孩见了大人,指着鱼子弶,哭得更厉害了。
  于是那个男人瞪了鱼子弶一样:“又是你?你有爹娘养吗?怎么这么没教养?”
  孩子们又叫着:“她爸爸是疯子,她妈妈不要她啦!”
  鱼子弶在人群里大吼:“我爸爸不是疯子!我妈妈没有不要我!你们放屁!”
  “啧啧……这么粗鲁的话竟然都能说出来……“男孩的爸爸继续嘲弄着她。她咬咬牙,猛地冲上去,咬了男孩爸爸的胳膊一口,撒腿便冲着一个老人跑过去。

  那个老人抱起鱼子弶,漠然地离开。
  “爷爷,我爸爸真的是疯子吗?”
  老人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叹了口气:“你以后少给我惹点麻烦吧!”
  鱼伟攥紧拳头,躲在树后,含着泪花:“不是,小鱼儿,你爸爸不是疯子!”
  7.

  每个人都认为鱼伟是疯子。
  正常人是不会捕风捉影认为总是有人跟踪自己;正常人也不会觉得自己身体里藏着什么惊天的秘密;正常人更不会觉得类似美国大片里的秘密刑警在企图迫害自己;正常人自然不会觉得,全世界每个人,都是值得怀疑,都是不可信任的。
  但是,鱼伟就这么觉得,所以每个人都觉得他不是正常人,除了他自己。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所听到的,和看到的。他就像全人类唯一个掌握着真理的人,得到了整个世界的排挤和嘲笑。
  “他躲在树后面!他想探望自己的女儿!”
  “我左你右,分两头包抄……”
  他兴庆自己能听到。他悄悄地用眼睛的余光瞄了瞄周围看似行色匆匆的路人,然后疯了一般翻过幼儿园的围墙,向着小操场的尽头奔去。

  每个人都用奇怪的眼光看着他,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跑得那么仓皇失措。
  “爷爷……那个人好像是爸爸……”鱼子弶扭头看着鱼伟,扯了扯爷爷的胳膊。老人没有回头,因为无论那个人是不是自己的儿子,他都会觉得难过,与其这样,还是不看的好。
  鱼伟躲在垃圾堆后面,摸了摸手上的戒指,那是女儿用零用钱送给他的礼物,是他最珍贵的礼物。
  突然,他想到了今天在医院遇到的奇怪女孩,摸出那张名片。“非常顾问公司”?他皱起眉头。
  其实他也曾怀疑那个女孩是阴谋者派来的奸细,不过看来并不是那样,因为她贪财。她并没有追着赶着要帮他,当他要下车的时候也没有阻拦他。
  别的他不敢肯定,但是他确定,只要给她足够的钱或者给她想要的,她绝对是个忠实的伙伴。
  他咬咬牙,摘下了那枚戒指。

  8.
  丁厌再次见到鱼伟的时候,是在非常公寓,她看起来有点得意,就好像猜中了命运的安排一样。
  会议桌上放着那枚戒指,指环已经有些生锈了。老邮摆着苦瓜脸看着丁厌,丁厌满意地看着鱼伟,鱼伟则依依不舍地看着那枚戒指。
  “这是我最珍贵的东西,是女儿送给我的,我只是抵押在这里,等我有了钱,会赎回来!”鱼伟说。

  “那不行!”丁厌霸道地把戒指戴在自己手上,“要想我们帮你,就得拿这个戒指换!我就要这个戒指!”
  老邮闻言,脸色更加苍白了。
  鱼伟咬咬牙,反复思量。如果自己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连女儿都回到身边了,还在乎什么戒指呢?他说:“好!”
  “好吧,那你说,你想我们怎么帮你?”
  “让大家相信我不是精神病,我是个正常人。”鱼伟激动地说。
  “那要首先搞清楚,你到底是不是精神病。”老邮漠然地说。

  “你什么意思?!”鱼伟拍案而起,这显然是他最不愿意提起的。
  “别激动。”老邮的语气似乎永远都是半死不活的,“如果你确实有问题,我们就要掩盖你的问题让大家相信你,如果你没有问题,那么,我们就要查出事情的真相。”
  “我没有精神问题!”鱼伟坚定地说。
  “那你觉得我有吗?”老邮突然问。
  鱼伟一下子愣住了,从他走进这个屋子,就看出他不寻常,明明是个人类,却总是以鬼自居,“你……你精神确实有点……”

  “这就对了。”老邮继续说,“你们都觉得我有精神问题,但我自己并不觉得,我坚持自己的信念。你……也是一样。”老邮意味深长地看着他。
  鱼伟有些不情愿的点点头,同意配合丁厌他们的行动计划,所谓“行动计划”,其实就是让鱼伟呆在公寓里不行动而已。
  鱼伟离开后,老邮压抑了很久的不悦终于爆发了。
  “你怎么搞的,就为那个2块钱的戒指,接受这么麻烦的委托!”
  丁厌见老邮有点真生气了,就使出撒娇耍赖的本事,“哎呀!最近总是接自杀顾问的案子,头都大了!你不知道自杀情绪会传染啊!再不给我找点乐子,我也自杀算了,到时候也变成鬼,和你做伴?”

  老邮苦笑着摇摇头,丁厌就是这么个随性而不计较成本的人。如果她那么计较的话,又怎么会像对待家人一样,收容自己和大米以及美姨和那四个傻兄弟呢?
  9.
  王晓峰虽然已经从实习医生升为正式医师,但是工资并不高。所以,业余时间,他依旧帮助老爸卖猪肉。最主要的是,他喜欢切猪肉的感觉。
  锋利的刀划过鲜血淋漓的肉,以及刀锋触碰到骨头那种“咯噔咯噔”的美妙声音,总能让他的心情变得格外好。
  “这些猪,真是好命啊!”一个女孩清脆的声音把王晓峰从切肉的快感中拉回纷杂的菜市场,他抬起头,随即,眼睛里闪起晶莹的光芒。

  “这个世界上,能有几只猪有这样的福气,让大医生给自己分尸?”丁厌笑着。
  王晓峰有些不好意思地擦擦手,因为被在意的人看到自己不堪的一面而羞赧,“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去医院问到你家,然后又从你邻居那里问到这里喽!”丁厌一边说着一边钻到案台后面。
  “你……你找我有事吗?”丁厌身上那股特殊的类似生命的气息,让他觉得心旷神怡。
  “没事啊……老乡嘛!叙叙旧,顺便为上次不辞而别道个歉,那次我确实有急事儿。”丁厌抚摸着猪肉,那些肉的手感很好,湿润而光滑,软绵绵、油乎乎的,让你坚信你随时都能欺负它们。
  “哦……我马上收摊,我、我请你喝咖啡!”王晓峰紧张地搓搓手。

  “喝什么咖啡啊!让人家知道卖猪肉的还喝咖啡,岂不是笑死啊!”丁厌大笑着,看到王晓峰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马上又想起自己此次的目的,于是她笑着继续说:“卖猪肉挺好的,跟医生一样哦!”
  “呃?!”王晓峰的脸,也红得跟布满血丝的猪肉一样。
  丁厌拍拍他的肩膀,继续说:“本来就一样嘛!医生跟屠夫,都鬼斧神工,知道内脏跟脊骨的区别,肉就是肉嘛!人肉也是肉,猪肉也是肉。是肉就有它的价值,心脏比肝贵,医院和肉店一样,都是生意嘛!喂喂,你不要告诉我你学医是为了救死扶伤啊!”
  刚才的尴尬一扫而光,王晓峰爽朗地笑着:“当然不是,其实我最喜欢的是雕塑,不过我爸说,医生比艺术家可靠。唉……”
  “那你可以把医学当作一种艺术嘛!你不觉得,人的身体是全世界最艺术的雕塑品吗?设计精巧、一丝不苟、匠心独运……”丁厌一边帮着王晓峰招呼生意,一边说。
  王晓峰一下子愣住了,这个女子,竟然知道他读医的真正原因,他喜欢人类的身体。确切说,是喜欢解剖人类的身体。那些身体,颜色鲜艳,纤维充满了质感,就好像瞬间停止的生命。或者说,就好像,把生命永远停在了那美好的一瞬间。

  “哈哈,”王晓峰笑着,“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特别……”
  10.
  晚餐是在王晓峰家里吃的。王老头第一次没有喝得醉醺醺,他忙里忙外地一边做菜一边嘘寒问暖,就像招待自己未来的儿媳妇一样。
  这也难怪,这是二十几年来,自己这个孤僻的儿子,第一次带女孩儿回家,看来这个女孩和儿子的关系非同一般。

  餐桌很丰富,炖排骨,炒心尖儿,还有压的猪头肉。丁厌觉得从小吃猪长大的王晓峰没有长成一头猪,也算是世界第八奇迹了,或者第九?管他呢,反正是世界奇迹。
  王老头做好了饭,识趣地借故走开,家里只剩两个年轻人。丁厌身上的死亡芬芳,更加沁人心脾了,王晓峰不由有点坐立不安。
  “对了!”王晓峰站起来,打开冰箱,拿出一袋血,说:“上次你去医院,一定是去找这个吧?”
  “这个啊,我早戒了呢!”丁厌可不想喝这种不新鲜的血,她夹起一块猪头肉,故意岔开话题,“猪头肉真好吃,你知道吧,动物的脸颊最美味了。”
  “是吗?”王晓峰把血袋放在餐桌上,尴尬地笑。
  “恩~恩~”丁厌“恩”的时候很卡通,“不知道人的脸颊好吃不好吃!”

  “你想吃?”王晓峰也吃了一块猪头肉。
  “呵呵,也就想想罢了,还能真吃啊?”丁厌抬起头,和王晓峰的目光相遇,又马上错开,她觉得王晓峰的目光怪怪的,决定马上切入正题,好早点离开,“对了,你们医院有没有一种叫做氯氮平的药啊?”
  “氯氮平?好像是一种非典型抗精神病药,你问这个干嘛?”
  “哦,我想买点。”丁厌若无其事地说,好像她要买的不是药,而是猪尾巴似的。
  “那可是非处方药,不能随便卖,你买这个干嘛?”
  “哦……没什么啦!”丁厌讪笑着,“我有个朋友精神有点问题,又很害怕去医院,你知道,精神病院多数都跟魔窟似的,他特别害怕被关起来,所以拜托我买点。”

  “这样啊……”王晓峰沉思着。
  “没关系!你买不到就算了!我再找别人!”丁厌急忙说。
  “放心吧,你要的东西,我无论如何都会帮你找到的!”
  “你真够哥们!”丁厌的手越过桌子拍拍他的肩膀,顺便把一手的猪油蹭到他的衣服上。
  11.
  鱼伟说,即便是在丁厌家里,他还是经常听到那些追杀者的对话,他们在找他,却找不到,这让鱼伟觉得他呆在这里是安全的。虽然他觉得安全,但是他依旧每天全副武装,穿着外套,带着帽子,保持着随时都可以离开的站姿,用心观察和聆听着他认为的一切可疑的事物。大米觉得,他的听觉甚至比甲乙丙丁还要灵敏。

  略通一些精神科知识的美姨认为,鱼伟很可能患有被害型妄想症和幻听,但是在内部讨论的会议上,老邮却坚持鱼伟可能确实有什么秘密,或者确实听到了什么,比如说鬼语。老邮坚信这个世界上确实有鬼的存在,他自己就是明证。
  虽乎此,丁厌还是托王晓峰搞来了氯氮平,让美姨放在专门给鱼伟吃的饭菜里,如果他的症状有所好转,那起码证明他确实有精神病。
  这天,鱼伟突然说,他们因为找不到他,而决定绑架他的女儿,他必须去幼儿园探望他的女儿,不去不行。
  “你出去不就中计了么?”丁厌喝着新鲜的血液,淡淡地说:“他们就是想让你出去,不如我替你去看看女儿吧?”
  鱼伟颤抖着,点点头,郑重其事地说:“你一定要把我的女儿救回来!他们可能会杀了她!”他搓着手,像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狮子,不安地来回走来走去,“我总觉得,我的女儿……要被害死了……”

  “放心吧!”丁厌说这三个字的时候也特别郑重其事,只有这样,才能取得鱼伟的信任。
  丁厌见到鱼子弶的时候,她正坐在一个小男孩的身上打他耳光,边打边恶狠狠地说:“以后还敢不敢说?以后还敢不敢说?”
  小男孩嘴里一直叫着“不敢了”“不敢了”,可是那丫头下手却越来越重。周围的小朋友们吓得抱作一团,有几个则悄悄跑到教学楼去找老师告密。
  不一会儿,几个老师跑出来,扯着鱼子弶的耳朵把她拉起来:“你怎么又打人?”
  “他骂我爸爸是疯子!”鱼子弶理直气壮地说。

  “你爸爸是疯子,你也是疯子吗?”老师怒道。
  小男孩从地上爬起来,站在老师身后,冲鱼子弶做了个鬼脸:“看吧,老师都说你爸爸是疯子。”
  “我爸爸不是疯子!”鱼子弶挺起小胸脯,有点像宁死不屈的烈士。
  丁厌叹口气,这么多年了,咱们国家幼儿园老师的水平一点儿长进也没有,看着倔强的鱼子弶,她不由想起了童年的自己。
  孤独,没有安全感,渴望力量,渴望被保护,被认同。

  12.
  老师和小朋友们都回到了教室,只有鱼子弶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滑梯旁边,眼角依旧挂着泪痕。她答应过自己,如果实在要哭,也要偷偷地哭。
  丁厌站在幼儿园门口叮嘱甲乙丙丁四兄弟:“你们给我听好了!一会儿到了里面,都给我有点人样!”
  四个兄弟马上缩回伸在外面的舌头,挺了挺胸脯,点点头。

  鱼子弶哭着哭着,突然发现自己笼罩在巨大的阴影里,抬头,就看到一个阿姨和四个叔叔。
  “你们是什么人?”小丫头警惕地站了起来,做了随时逃跑的准备。
  丁厌笑笑,伸出手,手上带着鱼伟的戒指。
  “爸爸的戒指?我爸爸呢?”
  “你爸爸现在有重要的事情要做,所以拜托我来看你哦!”说着,她把一个巨大的毛绒玩具递给鱼子弶,然后指了指甲乙丙丁手里的大包小包们,“还给你的同学和老师带了礼物哦!”

  “他们老欺负我,为什么爸爸还要送礼物给他们?”鱼子弶抱着毛绒玩具,不解地问。
  丁厌蹲下来,抱起她,说:“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心啊,都是有价钱的,都是可以收买的。”
  鱼子弶更加疑惑了,她不懂丁厌的意思。但是当她看到老师和小朋友们收到自己爸爸的礼物时,破涕为笑了。
  这个孩子,从大家的眼里,看到了认同。
  丁厌临走的时候叮嘱她:“除了爸爸、爷爷和我这三个人,不要跟任何人走哦!”

  鱼子弶乖巧地点点头:“嗯!把这个带给我爸爸!”她递给丁厌一张纸。
  那是一副全家人的野餐图,里面有爸爸、妈妈、鱼子弶和爷爷。一家人乐融融地坐在野外,幸福得让人嫉妒。
  丁厌不觉鼻头酸酸的,这也是她小时候所渴望的幸福。
  她蹲下来,很严肃地对鱼子弶说:“姐姐告诉你哦,虽然这个世界上多数人的心是有价钱的,都是可以收买的。但是,父母和爱着的人的心,是无价的,懂吗?”
  鱼子弶摇摇头,随即又点点头。
  13.

  鱼伟最近总是昏昏欲睡,每次吃完饭,就哈欠连连,甚至有一次,竟然说着说着话就睡着了。美姨说这是氯氮平的副作用,但是老邮却十分担心。老邮说,正常人服用氯氮平,肯定会嗜睡的。
  老邮越来越觉得,鱼伟根本就不是精神病,或许真的有人在追杀他。
  老邮好几次都在非常公寓发现了形迹可疑的人,比如对门的租户好几天没有露面了,楼下经常看到带着墨镜的人走过,还有就是最近家里的电话总有杂音,好像被人监听了。
  美姨笑话他传染了鱼伟的妄想症,原来精神病不但可以遗传,还可以传染。
  当然,老邮本来就有妄想症。

  就在这个时候,鱼子弶真的出事儿了,她失踪了。
  那天鱼伟刚刚吃完饭,正在沙发上昏昏欲睡,美姨边涂面膜边打开电视。电视里正在播放一条当地新闻。
  新闻上,鱼子弶的表情看起来很倔强,她留下一个纸条,就离家出走了。
  鱼子弶纸条里说:“我知道了爸爸所忘记的那个秘密,我必须找到爸爸,把这个秘密告诉他。”
  鱼伟看到这条新闻后,马上困意全无,他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跳起来,大吼:“鱼子弶!”

  美姨不明所以:“家里没有鱼子酱了,要吃等明天吧!”
  可是鱼伟瞪着眼睛,指着电视,半张着嘴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美姨继续笑着:“哦,这孩子叫鱼子酱啊?真是个怪名字。”突然,她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居然跟你一个姓啊,不会是亲戚吧?”
  鱼伟一字一句地说:“那就是我女儿!”
  这下问题严重了。
  若不是甲乙丙丁四兄弟拦着,鱼伟肯定就冲出去了。美姨立刻打电话通知在自杀现场的丁厌、老邮和大米三人回来。

  事情有点失控了。

  14.
  然而,真正的失控,是在丁厌和大米找到鱼子弶的时候。
  他们找到鱼子弶的时候,已经是几天以后,她正在河边,全身已经浮肿得不像样子,早已失去了生命。

  杨信说,她很可能在爷爷发出寻人启事的当天,就死了。
  死因是溺死,但她依然保持着生前倔强的样子。翘着嘴唇,嘴里有像泡沫一样的混合物,小手里,则紧紧抓着一张照片。
  现场的法医说,这张照片已经无法取出来,因为她抓得太紧,也因为被泡得太久。只能隐约看出,那张照片中的男人,是鱼伟。
  鱼子弶的爷爷跪在尸体边儿,似乎已经失去了哭泣的能力,他想抱起她,可是又觉得无从下手。他颤抖着枯瘦的双手,隔着空气,慢慢抚摸着她的脸庞。
  丁厌很久没有哭过了,她现在的心情有点复杂,不管你信不信,在极度的悲痛中,竟然有那么一丝欣喜。她欣喜自己还有哭的能力,她原本以为,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让自己哭泣了。

  “你认识她?”杨信问。
  “恩,只见过一面,是我一个朋友的孩子。”丁厌接过大米递过来的纸巾,擦擦眼泪。
  杨信看了大米一眼,很显然,他不喜欢他。
  尸体被抬走了,可老人依然跪在那里,手悬在半空,仿佛自己挚爱的孙女依然躺在那里一样。
  法医说,这孩子很可能是失足落水溺死。

  丁厌坚定地摇摇头:“不!一定是有人把她扔下去的!”
  “为什么?”杨信不解。
  “因为……”丁厌看着杨信,不知道该不该信任他:“她可能知道了什么阴谋……”
  鱼子弶的爷爷闻言,坚定地站起来,脸色因为愤怒而显得红润:“不!她根本不知道什么阴谋!更没有人会谋害她!她就是意外溺死的!她不是精神病!你是不是想说,我的孙女儿是精神病?!”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丁厌摇摇头。
  老头不再看丁厌,他的目光透过人群,似乎在寻找什么人,却又没有找到,眼睛里充满了失望。
  15.
  事情已经没有办法再继续隐瞒了。
  鱼伟第一次像个男人一样,站得笔直笔直的,他不再缩头缩脑,也不再左右探顾。
  他说:“该有个了结了。”
  至于怎么了解,他并没有说。几年来,他一直和一群看不见的神秘敌人玩捉迷藏的游戏,而此刻,他似乎不想玩了,他准备和那些游戏者同归于尽。

  他走出去的时候,很英雄;他哭倒在鱼子弶灵前的时候,很煽情。他后悔自己从她懂事起,就没有抱过她,没有疼过她,甚至都没有打过她。他后悔那天没有冲到幼儿园抱起她,然后用胡子扎到她求饶为止。
  他后悔自己只顾着逃亡,太自私了。
  从鱼伟离开非常公寓那一刻起,老邮就叮嘱甲乙丙丁四个兄弟一定要保护他,注意周围任何可疑的人群,包括交头接耳的邻居和表情可疑的警察。
  鱼子弶的爷爷在看到鱼子弶尸体的时候没有哭,见到鱼伟那一刻,却哭得不可遏制,他抱着他,哭道:“儿子……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我终于见到你了……”
  鱼伟的脸,已经不能容纳过于丰富的表情,他就像一个木头人一般面无表情,像一个,有着两个泉眼的木头人。
  “丁厌,你觉得,这老头可疑吗?”大米边不停地给丁厌递纸巾,边凑在她的耳边小声说。

  “有什么可疑的?”丁厌的眼睛已经哭肿了,有理由可以痛快的哭泣,也是一种幸福。
  “儿子……你倒是说话啊……别太难过……小鱼儿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从今以后,我们爷儿俩好好过……”鱼子弶爷爷继续哭道。
  “儿子……你怎么啦?”他摇摇鱼伟的肩膀,鱼伟依然面无表情,“别为一个捡来的孩子过度伤心啊……以后……以后你还可以生很多很多孩子的……”
  鱼伟突然一把推开父亲,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冷冷地说:“你这个叛徒!你们都是叛徒!你们统统都被收买了!这就是他们的阴谋,这就是阴谋!你们这些人统统要害死小鱼儿!你们受不了她依赖我!阴谋!阴谋!你们不喜欢她!”
  他趔趄着走了几步,指着所有的人:“你们早就密谋好了要害死小鱼儿!”他指着丁厌,“你们也参与了吧?故意不让我见到她!还给我吃总是让我睡觉的药!我早就怀疑那些饭菜有问题了!为什么我认识你们之后,孩子就死了呢?你们这些凶手!”

  杨信见情况不妙,刚要护在丁厌身前,却发现大米已经抢先了,他挡在她身前,小声和她耳语,这让杨信十分不舒服。
  大米大声说:“是你自己害死了她!要不是你四处逃亡不敢面对现实,要是你一直在她身边,她怎么会自己离家出走去找你呢?”
  鱼伟突然愣住了:“你们在怀疑我……你们怀疑我杀死了自己的女儿……你们冤枉我……”他突然变得不安起来,远处的警笛,让他的不安达到了顶点,他拨开人群,猛得冲了出去,还不待众人反应过来,就已经消失在了夜色里。

  16.
  警笛是救护车,精神病院的。
  医生们说,鱼伟患有被害型妄想症和幻听,从医院逃出来后,就失去了音讯。他们几天前接到了鱼子弶爷爷的电话,说他今天一定会回来。
  杨信一愣,问道:“几天前?”

  其中一个带着眼镜的医生说:“大概一周吧……”
  杨信突然冷冷地看着鱼子弶爷爷,拿出手铐:“一周前,那孩子的尸体还没有被发现!”
  鱼子弶爷爷木然地笑着:“是,是我,是我把小鱼儿扔到水里的,寻人启事只是障眼法,一方面让别人知道我丢了孙女很着急,另一方面,我就是希望儿子能看到新闻后主动赶回来……呜呜……儿子”他捂住脸,老泪纵横。
  “你这个死老头!”丁厌冲过去踢了他一脚,马上被杨信拦住,“你为什么?为什么?”
  鱼子弶爷爷凄冷地笑着:“都是因为那个孩子,都是因为那个孩子,才害把我的儿子害成这样!”

  原来,鱼伟退伍结婚以后,不知道是谁的原因,迟迟不能生育。恰好,他在部队的领导突然找到他,让他领养他的女孩,条件是给他安排一个非常优越的工作,于是他欣然接受了。他爱这个孩子,把她视为己出。
  可是不久,那个部队领导就因为一些事情被判了死刑,新闻里说,那个孩子,是他的私生女。从那以后,鱼伟总是担心那起重大的案件会连累到自己,担心他们会通过鱼子弶的身世把他揪出来,他越来越不安,越来越焦虑,终于得了精神病,并被送到精神病院。
  鱼子弶爷爷一方面自己辛苦地抚养着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另一方面,又苦苦寻找着从精神病院逃出的儿子的下落。在他的心里,这个孩子,是个不祥之人,是个灾星,就是因为她,还害他们父子分离。
  他希望鱼伟早点回到医院,早点被治好,早点恢复正常的生活。可是几年过去了,他依然没有儿子的下落。
  他抬起头,看着杨信,又看了看丁厌:“后来,邻居家小伙子给我讲了一个笑话,我听了后茅塞顿开,终于找到了见到儿子的办法……那就是,我死的时候,或者,小鱼儿死的时候……”他浑浊的眼睛里又冒出泪花:“那孩子死的时候……还拿着自己和爸爸唯一的合影,还坚信自己到了河的下面,就一定可以见到爸爸……”
  说到这里,连杨信也禁不住狠狠地踢了他一脚。
  17.
  从那天以后,丁厌再也没有见到过鱼伟,她坚信他还活着,逃亡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躲避着那些莫须有的追踪者和阴谋者们。

  丁厌窝在电脑前查找最近的自杀资料,她想测算出究竟还有多少决意放弃生命的人,还没有得到她的周到服务,因而在死的过程中痛苦异常。
  无奈,老邮和美姨的争执愈演愈烈,让她无法静心。
  老邮怀疑美姨给自己盛的汤里放了泻药,因为他最近总是拉肚子。
  而美姨则怀疑老邮在自己面膜里加了不好的东西,才导致她脸上长了豆豆。他们几天前闹了点儿小别扭,所以一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就会怀疑到对方身上。
  丁厌无奈地笑笑。原来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被害妄想。比如她自己在一年级的时候,就总怀疑班主任是要害死自己全家的吸血鬼;再比如有的人因为小事得罪领导,就把工作中的一切不顺利都认为是那个领导在从中作梗。
  人类,即便实在已经主宰地球的今天,已经位居食物链顶端的今天,依然活在不安和警惕中,这是天性吗?

  丁厌摇摇头,决定不再思考这么深奥的问题,也不再整理资料,她随意打开一个网页,看到一则笑话,笑话的大意是这样的。
  一对姐妹为自己的母亲举行葬礼。妹妹在葬礼上邂逅了一个男人,并对他一见倾心。可是葬礼过后,她却再也找不到那个男人的踪影,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一周后,妹妹把姐姐杀死了,问为什么?
  看到这里,丁厌马上就想到了鱼子弶爷爷,他的邻居,一定是给他讲了这个笑话。所以,他就像那个杀死姐姐以期望在葬礼上再次遇到心仪男人的妹妹一样,杀死了自己的孙女儿。
  有时候,那些笑话,一点也不可笑。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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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自己的葬礼】

  1.

  丁厌喜欢看到死亡,别人的死亡,能够证明自己的存在。
  她像往常一样,拿着吸管,喝着血酸奶,站在桥头,看着另一端的女人。那个女人,几分钟后会跳河自杀。
  女人深深吸了一口气,把两个砖头放进衣兜里,坐在河岸。然后拿出一根绳子,绑住双腿。做完这些后,她侧头想了想,又从兜里拿出一个细绳,蜷起腿,用牙齿和左手,把右手固定在大腿上,这才放了心。
  丁厌心中暗自赞赏,她只告诉她要把双腿绑起来,口袋里放上重物,没想到她却自己想出了更加安全的防护措施。
  也对,对于一个游泳健将来说,就算绑住双腿,生存的本能也会让她利用手的力量浮出水面,因为,溺死的过程,是十分痛苦的。
  她回头,看了一眼这浑浊的世界,毅然决然地跳入水中。
  水面上,荡起美丽的晕纹。
  对于一个腰肌严重损伤的游泳运动员来说,水,无疑是她最好的归宿。
  丁厌咬着吸管,她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最终的归宿,有归宿的人,都是幸福的。

  她吸干了最后一口血,把空盒子扔到水中,盒子在水中稍微挣扎了一下,马上病恹恹地浮出水面。那个女人的尸体,在几天后,也会像这个盒子一样优雅地漂浮,苍白而浮肿,带着生命的悲哀和落魄。
  由于很多自杀者希望自己死后依然保持美丽,所以多数人都不会选择这种自杀方式。
  丁厌拍拍手,长长呼出一口气,慢慢穿梭在夜色里,向家走去。
  城市,就像泡在一瓶蓝黑墨水里一样,有点透明,却有不太透明。
  “丁、丁小姐!”身后突然有人拍拍她的肩膀,她本能地跳开,警惕地看着后面,第一眼,她并未认出他。

  是杨信,穿着便装的杨信。很多人在穿着制服和没穿制服的时候,看起来就像两个人。制服,就像人的另外一张面孔。
  没有穿制服的杨信,看起来有点滑稽,感觉怪怪的。
  “哈哈!我总以为你睡觉的时候也会穿着警服的!”丁厌笑。
  “那个……是不是穿便装看起来挺别扭的?”杨信羞赧地挠挠头。
  “恩~恩~”丁厌点点头,“是有点不习惯。”
  “对了!你要去哪里?吃晚饭了吗?我送你吧?最近治安不太好……”杨信一连串说了好几个问题,“哦,还有,还不知道你叫什么?上次鱼伟案子的时候,竟然也忘记问……”
  “每个问题都要回答吗?”丁厌歪着脑袋。

  “哦……只回答最后一个好了……”前几个问题已经不需要回答了,因为无论她准备去哪里,准备做什么,他都决定陪她走走。
  丁厌突然盯着,打量着杨信,“你不记得我了吗?”
  杨信被看的有点不好意思:“……我们……只见过两次吧?”
  “我是丁厌……小时候,十里镇,想起来了吗?”丁厌侧头看着他,他的侧脸很好看。
  “丁厌……”杨信垂下头,皱起眉头,“十里镇……”

  2.
  杨信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表情苍白而无助,他颤抖着嘴唇,似乎想说什么,可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一定是想起了童年,童年的幼儿园老师,童年的四妞,童年的叔叔。
  当年,丁厌和杨信还有王晓峰,都生活在十里镇。杨信的小叔叔诱奸了镇里的傻子四妞后,又相亲认识了丁厌的幼儿园老师郝老师。一次,杨信的小叔叔趁丁厌家里没人,偷偷和郝老师到他家里偷情,却被四妞发现。

  杨信小叔叔和郝老师无意中将四妞杀死,并分尸。后来,由于惊吓而精神错乱的郝老师又把杨信小叔叔杀死分尸了,最后,郝老师被警察抓走了。
  这些事情,尤其是自己叔叔的死,可能令杨信很悲伤。
  “不好意思……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了?”丁厌小心地问。
  “没事儿……”杨信从回忆里爬出来,“没事儿,只是想起了小叔叔而已。那个时候小孩子哪里能理解大人的是非和恩怨啊,在我心里,小叔叔根本不是坏人,而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我记得他出事儿的前一天,还答应教我编草蜻蜓呢……谁知道,再见到叔叔……我就是因为这个,才立志要当警察的,我总觉得,叔叔的案子,另有隐情……”

  杨信说到这里,丁厌不由想起儿时自家院子里,杨信小叔叔四散的尸体。她当然不敢告诉杨信,郝老师之所以会疯掉,是因为她把四妞的头藏了起来。
  佛讲因果,所谓因果,恐怕不是前生今世的轮回,而是命运的捉弄和安排。
  如果丁厌那天没有从幼儿园偷偷跑回家,就不会发现杨信小叔叔和郝老师杀死四妞并分尸的过程;如果她没有发现,就不会恶作剧把分尸后四妞的头藏起来;如果她没有把四妞的头藏起来,郝老师就不会吓疯;如果郝老师没有吓疯,就不会在失去理智的恐惧中将杨信小叔叔杀死;如果郝老师没有把杨信小叔叔杀死,杨信就不会看到自己最喜欢的人四散的尸体;如果他没有见到叔叔四散的尸体,或许就不会立志当警察;如果他没有当警察,就会遇到丁厌;如果他没有遇到丁厌,也就不会有后面的感情纠缠。

  如果没有“如果”,命运完全可以按照另外一套程序,改变所有人的生命轨迹。
  然而,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没有“如果”。“如果”只是无助的人类对命运的一种奢望。
  “哦,你那个时候也一定吓坏了吧?”杨信的目光里有一丝怜惜,“我记得你那个时候,总是倒挂在书上,其实胆子很小。”
  “哦?”丁厌抬起头,“你怎么知道我其实胆子很小?”
  杨信笑笑,又挠挠头,“感觉吧……那个时候,我总感觉你似乎充满了无助……”

  “哦……”
  两个人谁也没有再说话,丁厌一直边走路边看着自己的脚尖,心里涌起一种莫名的感动。她总觉得,自己的童年是孤独的。
  原来,在她在敏感而孤独不安的黑白色童年里,还有这样一种眼睛,能看透她的无助,还有这样一颗心灵,能读懂她的不安。
  3.

  到了路口,丁厌示意杨信不用在送了,对于警察,她有一种本能的抵触和警惕。
  分手的时候,杨信突然问:“你那天为什么假装护士?我查了医院的资料,医院里没有姓丁的任何工作人员。”
  “呃?!”丁厌完全把这个大问题忘记了,虽然她很会撒谎,但是一时间,也想不出好的应对方式,“那个……我……”她突然满脸怒气地抬起头:“你为什么到医院查我资料?!”
  “啊?!”杨信没想到会被丁厌反客为主,“我……我只是……”
  “哼!难道你从一开始就怀疑我是坏人吗?”丁厌继续气冲冲的。

  “不是……我没有怀疑过你,我只是……”还不待他说完,丁厌已经大步走开,头也不回。看着她消失在夜色里的身影,杨信才小声说:“我只是喜欢你,想找到你,想认识你,想……”
  丁厌哼着小区儿上了电梯,她很满意杨信的木纳,当然更满意自己的英勇机智。不过,下次再见到他,可一定要提前编好一个足以令人信服的,假扮护士的理由。
  电梯里还有一个女人,大概三十几岁岁,保养得不错,气质优雅,身上散发着好闻的香水味儿。
  她看了看丁厌,微笑着点点头。
  “哦——”丁厌大叫,她尖利而清脆的叫声在这个窄小的空间里尤其刺耳,那个女人被吓了一跳,“康惠姐姐!”
  “哦,你好。”康惠继续微笑着,虽然她一直不喜欢这个奇怪的小房东。
  “好久不见啦!昨天小米去你家找你,你不在!”丁厌继续叫着,虽然电梯里只有两个人,但是她并不准备让这个女人的耳朵好过,“你这个季度的房租啊——啊——啊——还没交呢!”欠丁厌钱的人,一般都没有好日子。

  “哦,不好意思……”康惠皱皱眉头,“一会儿回去让小米来收吧……”
  “好的,好的!”丁厌的音量马上放低了八度,听起来可爱又可亲,“那我一会儿让小米过去啊!”
  这时,康惠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她皱起眉头,拿起电话,直接挂掉了。
  “跟你亲爱的吵架啦?”丁厌很八卦地探着脑袋看着她的电话,虽然她并未听说过康惠有什么“亲爱的”,似乎她一直一个人生活,连可疑的男人都不曾带回来过。
  “哦?哦……”康惠支吾着,她的电话又不屈不挠地响了起来,她果断地挂断,继而又响起,接打的双方都很执着。

  “接嘛!有什么误会说说就好了。”毕竟人家答应给房租了,丁厌觉得自己也应该表现一下做为房东的热心,于是她很“热心”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过电话,按了接听键,然后讪笑着伸直了胳膊,把电话重新递给她。
  这个时候,电梯到了。
  康惠一边不悦地把电话举到耳边,一边拿钥匙开门——她就住在丁厌的对门。丁厌喜欢安静,本来28层是不打算租的。但是康惠说,她就喜欢这套房子,安静,风景好,她是个国画老师,自己也卖画。
  “我说过了!我根本不是什么姚颖,更不认识你们!你们绝对认错人了!”康惠的声音里充满了怒气。也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她继续说:“你别让那个脏兮兮的孩子叫我妈妈,我根本没有结过婚,我男朋友早就去了国外,更不可能有孩子!”她气冲冲地挂了电话,转头看到一脸八卦的丁厌,问:“你还有事?”
  “啊?啊?你说什么?”丁厌假装无辜地翻钥匙,“钥匙呢?钥匙呢?嘿嘿……找不到钥匙了……”
  康惠无奈地笑笑,闪身进了门。
  4.

  “她死了吗?”老邮透过窗帘,看到丁厌鬼鬼祟祟地进来,“有人跟踪你?”
  “呃?!没有!”丁厌立刻挺起胸膛,“她死了,很顺利。并且我还发现另外一种投河自杀的安全措施,就是把手也绑在大腿上,这样就更万无一失了。”
  “那还不如设计一个布袋,拉链是里外都可以用的那种。自杀者钻进去,拉好拉链之后再跳,更万无一失。”大米拿着足球逗小乙边说。
  “哇赛!大米!你是天才!我忍不住都要爱上你了!”
  “又不是没爱过,切!”大米淡淡地说,继续把球抛给小乙。

  小甲不高兴地说:“四弟,你能不能不玩那么弱智的游戏啊?我们怎么说也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狗啊!”
  小乙嘀咕了一句什么,把球放在一边,说:“狗本来就比人聪明。”
  “为什么啊?狗怎么可能比人类聪明呢!”丁厌今天心情特别好,也忍不住要逗逗这四个愚蠢到了可爱地步的兄弟。
  “狗能听懂人话,自己家养的乖乖狗狗,你让它做什么它都能听懂。可是,人听不懂狗话。你说狗是不是比人聪明?”小乙得意地说。
  一番话把老邮都逗乐了,大米也叫嚷着一会儿一定要把这个笑话讲给小米听,美姨笑得汤都洒了,边笑边叫:“小乙,都怪你,害我把汤都洒了,快过来舔干净!”
  于是小乙就喜滋滋地去舔地上的汤。
  “对了大米,”丁厌止住笑,“一会你让小米去对门康惠姐姐家收下房租。”

  “干嘛还要叫小米,我自己去不得了?”大米说。
  “我担心她对男人有戒心啊……”丁厌说。
  “可是,小米这两天正来事儿呢,肚子疼。”大米说得一本正经,老邮在窗帘后面笑得更厉害了。
  美姨侧了侧头,问丁厌:“丁厌,你来事儿了吗?”
  “没啊……”

  美姨闻言,又看了看大米,继而看了看洗手间,认真地说:“大米,你一会儿叫小米出来一下吧。我帮她揉揉肚子,我是妇科医生,这个我在行。”
  大米说:“谢谢美姨。”
  “算啦!算啦!我自己去吧!唉——”丁厌在餐桌前伸了个懒腰,长长叹口气。

  5.
  康惠回到家,连做晚饭的心情都没有了,最近的事情让她很莫名其妙。
  她一直一个人生活,画画,带学生,日子过得简单而快乐,平静而幸福。就在上个星期她去购物的时候,有一个男人突然扯住她,惊喜地大叫:“啊!真的是你啊!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啊,我记得以前你总是很土气。”
  康惠是个健忘的人,以前的很多事情她都不记得了,因此她并不确定自己是否认得他,只好也陪着笑了笑,继续购物。
  不想那个男人一直跟在她的后面,喋喋不休,且越说越离谱:“你和家人和好了吗?你是带着丈夫和孩子一起来玩的吗?孩子差不多10岁了吧?”
  康惠很认真地告诉他:“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

  “哎?你不是姚颖吗?”男人不解地问。
  “不是!”康惠不耐烦地说。
  “怎么可能?!”那个男人继续不厌其烦地跟在她后面,“连脖子上的痣都一样呢!记得读书那会儿,我们还吓唬你说,脖子上有痣的人会被勒死呢!你都忘了?”
  “你神经病啊?”康惠摸摸自己脖子上的痣,大声骂道:“再这么纠缠我就要报警了啊!”
  那个男人这才走开,但是,她隐约感觉,他在悄悄跟踪她,把她当成了逃犯一般。

  第二天,竟然有另外一个男人守在她出门的路口,一把扯住她的头发,非说她是他老婆,让她跟他回去,简直莫名其妙。
  后来,那些家伙大概是通过跟踪从她的学生那里要来了她的电话号码,一直纠缠不休,要么就求她原谅,说以后一定不再打她;要么就威胁她说要让她身败名裂;后来,他竟然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野孩子,在电话里叫自己妈妈,求自己回去。
  康惠觉得,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阴谋。
  可是她又实在想不出能有什么阴谋。
  她生性淡泊,为人平和,从来没有跟任何人红过脸,更不要说结仇了。
  她躺在沙发上,叹口气,手机又聒噪地响了起来,她看都不看,关了机,恶狠狠地把手机扔在地上。

  她坚信,要不是非常公寓周到体贴的保安服务,要不是甲乙丙丁那四个傻兄弟呆板的工作态度,那些疯子一定会找到她家里来。
  “康惠姐姐!”门铃伴着丁厌的叫声配合着敲门声,一起响了起来,“我打你电话你怎么关机了啊?你在家吗?”
  丁厌想,这个康惠看起来跟个绵羊似的,不会欠着房租逃跑了吧?哼哼,我门铃、敲门、叫门三位一体一起上,你休想假装不在家或者没听到。
  康惠叹口气,打开门:“按门铃就好了,我能听到。你等下,我马上拿给你。”康惠的门保持着一条缝的状态,看来并没有让丁厌进去的意思。
  “哦……我本来想来之前给你打个电话来着,没想到你挂了,以为你家里有什么客人……不方便……”丁厌探着脑袋,打量着她的客厅。
  客厅里灯光很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家具,两套大沙发,落地窗的位置摆着一个画架和零零散散的画具。
  康惠进去了好一会儿还没出来,丁厌的脖子都探得酸了,她决定不这么委屈自己,侧身进了屋,坐在沙发上。
  6.

  “给,下个季度的。”康惠拿着一个信封出来。
  “哦,谢谢啊。”丁厌接过,却并没有站起来,“房子住得满意吗?”
  “很满意。”康惠不客气地打开门,显然在下逐客令。
  “那就好……那就好……”丁厌站起来,拍拍屁股,把信封放在屁兜里,“哦……对了!”丁厌站在门口,“康惠姐姐,你是不是有什么麻烦啊最近?”
  “没有……”康惠皱着眉头。

  “那个……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话。我认识一个朋友,专门开服务公司,替别人解决各种难题,你要有需要我介绍给你,可以打……”丁厌一边飞快地说着,一边被挤到了门外。最后,她站在门外冲着里面大喊:“可以打8折!”
  喊完这句,她煞有其事地叹口气:“做生意可真难啊!”如果老邮听到她这么说,一定会狠狠敲她的脑袋。因为所有的业务开拓任务,一直以来都是老邮在拼着鬼命努力做。
  康惠靠在门后无奈地摇摇头,她不喜欢自己的私事过多被别人知道,当然更不喜欢邻居们在背后指指点点。
  她理了理头发,掀开落地窗前的画布。
  画架上,是一副佛像——地藏菩萨法相。她有个很奇怪的习惯,每当内心感到不安的时候,就会画地藏菩萨的法相。
  但奇怪的是,她并不是个佛教徒。有时候,甚至觉得那些狂热的信徒们有些愚蠢。
  她拿起画笔,在画布上又轻轻添了一笔。她的佛像,每幅都很传神。那种传神,并不是来自于色彩和绘画技巧上的炉火纯青,而是感情。

  她画的佛像们,每一幅都很有感情,似乎通过画,把佛的博爱与悲天悯人,都表露了出来,让人看了,心里觉得安全,宁静,甚至温暖。
  每当她画佛像的时候,尘世的纷扰,命运的折磨,似乎都已经被抛在了另一个世界。
  7.
  老邮接到了一个奇怪的自杀服务项目。对方是一个瘫痪在床已经3年的女人,她腰肢以下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面对家人和朋友的逐渐厌弃,面对日益冷清的病床,她想到了自杀,并已经把全款打到了帐号。

  “这个可不好办,她在委托书里已经写明了想上吊,问我们能不能偷偷在半夜的时候把她挂到房梁上。”老邮合上笔记本电脑。
  “那可不行,那我们不就成了杀人犯了么!”丁厌把房费交给老邮入帐,“大米呢?”
  “大米休息了,美姨正在给小米按摩肚子呢!”老邮皱着眉头,“真搞不懂,小米怎么会真的来例假。”
  “啊?”丁厌大叫,“小米真的来例假了?”
  老邮点点头,“而且只限于是小米的时候。先不说这个了,还是想办法把这个顾客的难题解决了吧,我能感觉到,活着的每一分钟对她来说都是煎熬。”

  “这个……”丁厌沉思了一下,“上吊并不一定要在房梁或者树枝上的,你忘了?上次有个人在书架上还吊死了呢!”
  “那怎么办?”老邮晃悠了一圈,钻到窗帘后面。
  “简单嘛!你画个示意图传给她,她可以在输液架上上吊嘛!腰部以下还依旧呆在床上也可以死,尸体还不难看,多好。况且,跟别的自杀方式不一样,只要在十几分钟内不被发现就OK了。”
  老邮支吾了一声,从窗帘后飘出来,抱着笔记本到工作间画示意图去了。
  丁厌百无聊赖地打开电视,电视上正在播放一则情感栏目,嘉宾席的小男孩哭得满脸鼻涕:“妈妈,你快回来吧……我会很乖很乖的,再也不惹你生气了……”男孩旁边的男人阴着脸,手里拿着一张照片,说:“请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见到孩子的妈妈,能够及时联系我们……”

  镜头转向照片,女人的脸占了整个屏幕。
  “康惠姐姐!”丁厌大叫,随即又靠在沙发上,“哦……原来康惠姐姐还有这种不可告人的秘密……”
  她突然想起今天电梯里康惠的电话,看来,一定和这件事情有关。
  8.
  那个陌生男人说,脖子上有痣的人会因为窒息而死。
  康惠站在浴室,摸摸自己脖子上的痣。那颗痣很大,很黑,很显眼。她隐约记得以前的某个时候,有一位要好的朋友说过,有痣多好,走丢了写寻人启事的时候,这就是明显的身体特征。
  康惠笑笑,努力想回忆起说这句话的朋友是谁。可是,每当她试图去探寻某个记忆的时候,头就会剧烈地疼痛起来。
  最终,她放弃了。

  她悠长地叹口气,打开电脑,邮箱提示有新邮件,她漫不经心地打开。
  那是一封群发邮件,顶部罗列了好几排邮箱地址,她以为是垃圾邮件刚要顺手删除,却在邮件里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人们总是对自己的名字很敏感,能够轻易在整篇文字中一眼寻到属于自己的那两个。
  邮件的内容是:高中同学康惠上吊自杀身亡,请大家接到通知后于某月某日参加康惠的葬礼。
  看到这里,康惠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邮件里的葬礼时间,在三天后。
  难道,自己在三天内就会死吗?
  她有点恐惧,但又很愤怒,她觉得这一定是那些骚扰她的人发来的邮件,只是想不到,他们连她的邮箱地址都能找到。

  房间里很安静,光线很暗,一切在她收到邮件的瞬间,都变得死气沉沉的。
  突然,一个红色的小点穿透落地窗的玻璃,打在对面的墙壁上。那个晃动的小点,有点挑衅的意味,有好几次还落在了她的脸上。
  她悄悄起身,站在落地窗前,看到对面的大厦上,一个男人高举着牌子:“姚颖,你别躲了!”
  姚颖是说她,而那个男人,就是三番四次纠缠不休声称是自己老公的男人,他的脸总是很阴沉,即便是在笑的时候。
  正因如此,她才坚定自己即便是在失心疯的情况下,也不会找这种老公。
  她恶狠狠地拉上窗帘,坐在地毯上,掐了掐眉心。
  自从那天被错认为姚颖之后,她就没有过过一天舒心日子。
  4.
  “她死了吗?”老邮透过窗帘,看到丁厌鬼鬼祟祟地进来,“有人跟踪你?”
  “呃?!没有!”丁厌立刻挺起胸膛,“她死了,很顺利。并且我还发现另外一种投河自杀的安全措施,就是把手也绑在大腿上,这样就更万无一失了。”

  “那还不如设计一个布袋,拉链是里外都可以用的那种。自杀者钻进去,拉好拉链之后再跳,更万无一失。”大米拿着足球逗小乙边说。
  “哇赛!大米!你是天才!我忍不住都要爱上你了!”
  “又不是没爱过,切!”大米淡淡地说,继续把球抛给小乙。
  小甲不高兴地说:“四弟,你能不能不玩那么弱智的游戏啊?我们怎么说也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狗啊!”
  小乙嘀咕了一句什么,把球放在一边,说:“狗本来就比人聪明。”
  “为什么啊?狗怎么可能比人类聪明呢!”丁厌今天心情特别好,也忍不住要逗逗这四个愚蠢到了可爱地步的兄弟。

  “狗能听懂人话,自己家养的乖乖狗狗,你让它做什么它都能听懂。可是,人听不懂狗话。你说狗是不是比人聪明?”小乙得意地说。
  一番话把老邮都逗乐了,大米也叫嚷着一会儿一定要把这个笑话讲给小米听,美姨笑得汤都洒了,边笑边叫:“小乙,都怪你,害我把汤都洒了,快过来舔干净!”
  于是小乙就喜滋滋地去舔地上的汤。
  “对了大米,”丁厌止住笑,“一会你让小米去对门康惠姐姐家收下房租。”
  “干嘛还要叫小米,我自己去不得了?”大米说。

  “我担心她对男人有戒心啊……”丁厌说。
  “可是,小米这两天正来事儿呢,肚子疼。”大米说得一本正经,老邮在窗帘后面笑得更厉害了。
  美姨侧了侧头,问丁厌:“丁厌,你来事儿了吗?”
  “没啊……”
  美姨闻言,又看了看大米,继而看了看洗手间,认真地说:“大米,你一会儿叫小米出来一下吧。我帮她揉揉肚子,我是妇科医生,这个我在行。”
  大米说:“谢谢美姨。”
  “算啦!算啦!我自己去吧!唉——”丁厌在餐桌前伸了个懒腰,长长叹口气。

  13.
  蓝鸣低头看着怀里的女人,陌生的身体里,舞动着熟悉的灵魂,头发、脖子……。
  突然,他一把把她从怀里推出来,握着她的肩膀,大声说道:“你是姚颖!没错!那颗痣……不会错的!姚颖!”
  经蓝鸣这么一说,有几个人也纷纷嚷嚷起来:“对啊!我说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
  “就是姚颖啊……我们是高中同学……”

  “是啊,她是康惠最好的朋友……总是形影不离的……”
  “听说她后来被老爸逼着结婚了,还继承了她爸爸的事业传播佛教教义……”
  “对对!我前段时间还看到她的寻人启事了,说她失踪了……失踪3年了吧……”
  “哎?康惠和蓝鸣不是3年前分手的吗?”
  “对啊,那个时候康惠因为车祸成了植物人了……听说刚刚康复就自杀了……”

  议论声越来越大,康惠蹲在地上,捂住耳朵大叫:“我真的是康惠啊……你们相信我……求求你们相信我……”
  “妈妈……我们回家吧。”礼堂里顿时又鸦群无声。一个小男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后面还跟着一个喝着草莓酸奶的女孩,女孩吮吸吸管的声音在这份静寂里尤其刺耳。
  康惠猛地站起来:“我不是你妈妈!你认错人了!”
  “妈妈……你要是实在不喜欢爸爸,我们就自己过……我们一起离家出走……”小男孩继续怯怯地说。
  “我说了我不是你妈妈!”康惠猛地推开小和,小和坐在地上哇啦哇啦大哭起来了。
  “康惠姐姐,你不要紧吧?”丁厌看着表情混乱的康惠,“我不是故意带他来的,我只是觉得他很可怜……康惠姐姐……康惠姐姐?”
  康惠死死地盯着丁厌,突然一把拉过她的手,对大家说:“你们听!你们听!她叫我什么?她叫我什么?她叫我康惠姐姐!我确实是康惠!”
  于是众人又把目光投向了丁厌,丁厌无辜地吸了口鲜血,舔舔嘴唇,“康惠姐姐这三年来一直租住我家的公寓,我只知道她是画家,别的什么也不知道……”
  “画家?!”蓝鸣看了看礼堂中央的遗像,“小惠……小惠也是画家……”
  “所以!我就是康惠啊!”康惠大叫着,充满乞求的望着大家:“一定是什么搞错了……一定是什么搞错了……我就是康惠……一直都是康惠……”
  “妈妈……”小和突然冷冷地说,“妈妈……你怎么会是康惠阿姨呢?你忘了?小平妹妹刚死的时候……你说要去找康惠阿姨画一幅妹妹的画,从那以后你就再也没回来!妈妈!”

  “小平……小平是谁?”康惠蹲在地上,狠狠的挠着自己的脑袋,好像她那个混乱的脑袋里,从里到外都爬满了虱子似的。
  她突然尖叫一声,冲了出去,却在门口被一个阴冷的男人抓住胳膊。
  那个男人说:“闹够了吧!跟我回去!”
  小和叫道:“爸爸!别让妈妈再逃跑了!”


  14.
  邻居们的证词、指纹、血型、甚至DNA,都证明,康惠就是姚颖。
  不承认这个事实的,只有康惠自己(现在,我们还是叫她康惠吧)。她觉得,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或许,她陷入了异次元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她就是姚颖?恐怕只有这个理由能够解释一切了,然而这个理由,又恰恰是最不可能的理由。
  在找到自己不是姚颖的证据前,她不得不迫于社会的压力和阴沉男人的武力,呆在这个小镇,住在破旧的民房里,面对着一对不正常的父子。
  那个“儿子”,一个十岁的孩子,竟然要求每天变态地要求喝她的奶,即便没有奶水,也不停地咬着她,嘴里一直喊着要把被妹妹夺走的那部分奶水儿补回来。
  那个“丈夫”,则每天晚上,当着儿子的面,一边殴打她,一边“合法”地强奸她。

  她觉得,自己一下子从天堂坠落到了地狱。
  每天令人稍微感到舒服的时候,就是寺院的钟声。
  那钟声,悠远而舒畅,仿佛都清洗尘世的一切肮脏。
  有一天,她寻着钟声,找到了那座寺庙。
  寺庙不大,也并不热闹,偶尔有几个香客进进出出。
  她远远地站在门外,感觉这种情景似曾相识,就好像在前世,她来过这里一样。
  一个僧人匆匆从她身旁走过,又忽然停住,惊愕地望着她:“你……你真的回来了?”

  “你也认识我?”康惠木然地问。
  “当然啦!姚颖嘛!你以前常帮我们做杂活以及修补佛像和壁画的啊!你……忘了?”那个僧人大概也听说了她的事情,目光里充满了同情。
  “是不是……这个小镇的每个人都认识我?”
  “当然啦!你怎么回来了啊!怎么不跑远一点!”僧人把脸凑近康惠,压低了声音。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她走进寺院,寺院的一切确实都似曾相识,而庙堂供奉的佛像,和她无数次画过的,竟然也是一模一样。

  “到底发生了什么?你都忘记了吗?能跑就跑吧!”僧人跟在她后面,继续小声说。
  “贱人!”寺外一声大喝,“果然你回来就会你的和尚情人吗?”伴随着骂声,她的“丈夫”冲进来,扯着她的头发,边打边向家的方向撕扯着。

  18.
  “你跟我们说实话,无论你说什么,无论事实的真相是什么,我们都会站在你这边!”回到家后,丁厌很认真地问康惠。
  康惠眼神飘忽,紧紧皱着眉头,喃喃地说:“我现在……我真的……我也不清楚了……那个小镇上的人都认识我。而且,我回到小镇的寺庙时,也觉得似曾相识。还有……”她的眼球又泡在泪水里了:“而且,当那个孩子说到小平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很疼……可是,我真的是康惠啊!”
  老邮说:“该不会失忆了吧?”

  “恩~恩~”丁厌点点,“要不催眠试试?”说完,她用询问的目光看着康惠。
  康惠蜷缩在沙发上,显得六神无主。
  美姨继续说:“不过你可要想好了,如果你真的是失忆了,而且失忆的那一部分是关于姚颖的,我想,那一定是十分痛苦的回忆,有时候,有些事情,还是永远不要想起的好。”
  康惠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她低着头,思索了几分钟,坚定地说:“如果真的是失忆,我同意催眠!因为……因为我想知道小平是谁?我想知道,为什么听到这个名字,心会那么痛!”

  美姨叹口气,看了老邮一眼。
  老邮从窗帘后面转出来,说:“我马上跟刘医生约时间。”
  刘医生是老邮的老朋友,曾经尝试用催眠治疗老邮的“身份妄想症”,可是就在老邮逐渐恢复的时候,刘医生发现,病态的老邮是快乐的老邮,而逐渐康复的老邮,反而是痛苦的老邮。
  他决定放弃治疗,因为他不想自己的老朋友不快乐。
  老邮确实是快乐的,快乐并且幸运。
  因为他遇到了丁厌,一个顽皮又善解人意、冷酷又热心的奇怪女孩。这个女孩给他活着的空间,也给了他活着的意义。

  老邮挂了电话,对康惠说:“今天晚上你就睡在这里,我给你安排客房。安全方面你放心,甲乙丙丁会24小时轮班保证你的安全的。”
  甲乙丙丁“啪”地冲康惠敬了个军礼,康惠忍不住笑了。
  她很久没有笑过了。原来,有时候看起来讨厌的人,其实并不讨厌。
  有时候我们讨厌一个人,就觉得那个被讨厌的人也一定讨厌自己。事实上呢?呵呵。

  19.

  刘医生来得很早,他是个很重义气的人,也是个很开通和优秀的心理医生。他只知道自己的老朋友被一个达人收留,过得幸福而惬意,却没有想到这位“达人”是一个这么年轻的孩子,还是一个不停地吸血的孩子。
  他更没有想到,老邮的新家庭如此奇特。他看了一眼老邮,又看看丁厌和甲乙丙丁,继而又看了看美姨、大米以及康惠,最后,他把目光落在甲乙丙丁和丁厌身上,说:“是要给这个丫头做治疗,还是这四个兄弟?”
  他认为,他们都是病态的人。
  丁厌撇撇嘴:“我才没病呢!”
  “我们是全世界最健康最聪明的狗狗!”甲乙丙丁齐声说:“我们也不要治疗!”

  “那么……”刘医生疑惑得站在客厅中央,样子看起来无辜又滑稽。
  “是我。”康惠轻轻说。接着,老邮给刘医生讲了详细的来龙去脉。
  刘医生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意外,他点点头,问:“这里有封闭安静又舒适的房间吗?”
  “到工作间吧。”老邮引着刘医生和康惠走向工作间,大米提着刘医生的工具箱,跟在后面。丁厌也急忙站起来,打算跟过去。
  “你们都留步吧。”刘医生站在门口,“就我和这个女士进去就行了。”随即他又转头问问康惠:“可以吗?”

  康惠点点头。
  工作间的门紧紧关了起来,那个房间隔音、舒适、封闭。
  丁厌很八卦地探着脑袋:“唉……早知道就不把那里做得隔音效果那么好了……”
  美姨笑笑,刮刮她的鼻子:“你啊,少点好奇心吧!少点好奇心少惹事儿!”
  丁厌躺在沙发上,自语:“康惠姐姐的过去,到底是怎样的过去呢?”
  康惠觉得很安全,甚至有点温暖,她闭着眼睛,跟随着刘医生温柔而亲切、充满磁性又像父亲般厚重的声音,慢慢沉浸在一片柔软的鹅黄色里。

  “是的,我是康惠。”她微笑着。
  “不,确切说,我觉得自己是康惠,我希望是自己康惠……”

  20.
  “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康惠”的嘴角荡着微笑,甜蜜且幸福。

  “我是在高中的时候认识康惠的,我们就读的是一所寄宿制艺术类高中。在认识她之前,我一直自卑、孤僻、不快乐。爸爸妈妈都是虔诚甚至狂热的佛教徒。我从小在他们严厉到苛刻程度的管教下生活,什么都不被允许。不允许贪吃糖果,不允许贪玩,不允许贪睡,不允许说谎哪怕是善意的。一切正常人的缺点和七情六欲,都是被禁止的。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机器人,充其量是他们的训养的宠物,是他们狂热信仰的载体。后来,我以立志修缮佛像为理由,选择了那所寄宿制高中,希望摆脱他们的束缚。事实上,我对艺术很没有信心,我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天分。”
  “自从认识了康惠,一切都变了。康惠开朗、活泼、善良。她总是鼓励我,说我有很好的艺术天分,尤其是绘画方面。她鼓励我按照自己的想法在画面上表达感情,鼓励我多交朋友,多和同学们交流、学习以及娱乐。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一直喜欢她,羡慕她,希望成为像她那么好的人。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康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后来,康惠认识了蓝鸣。蓝鸣阳光、帅气、很幽默,常常把我们逗得开怀大笑,他和康惠是最般配的一对……”说到这里,“康惠”皱起眉头。
  “可是呢?”刘医生鼓励她继续说。
  “可是……我也喜欢蓝鸣,当然,只是默默的喜欢,从来不敢表达,也不能表达。因为我知道,那样会伤害两个对我最重要的人。还好,康惠把他们恋爱中的任何事情都跟我说,包括初吻……”“康惠”继续微笑着:“她每次约会,几乎都带着我,一方面是希望我变得更开朗一些;另一方面,那个时候谈恋爱是被学校禁止的,带着我,可以避免他们被说闲话传到老师那里。所以,虽然我一直没有表白,但是很幸福,那就像是我自己的恋爱一样。只是这样,我就很满足了。”

  “我也奢望,蓝鸣通过接触能够喜欢上我,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高中毕业后,康惠和蓝鸣就双双出国留学了。虽然我觉得孤独,但依然祝福他们。”说到这里,她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毕业后,父母不允许我再读大学,而是让我跟一个根本不熟悉的人结婚,并继承他们的教会事业。那个男人一开始对我还算客气,可是渐渐的,就开始殴打我,虐待我。他在房事上的特别嗜好,更是令人无法忍受。”“康惠”的情绪有些激动了。
  “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儿子……”她沉默了一会,继续说:“过了一年,我们又有了一个女儿。儿子叫小和,女儿叫小平……”她说到小平的时候,眼泪蜂拥而出:“不知道为什么,小和这个当哥哥的,一点都不知道疼惜妹妹,常常打她、欺负她,有一次差点把她的眼睛弄瞎。在小平6岁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有一天晚上……”她突然猛地睁开眼睛,站起来,大声哭道:“小和竟然用枕头捂死了小平,他的爸爸看到了,竟然不制止,还强奸了小平的尸体!他们不是人!他们父子,全部是魔鬼!我再也不要跟他们生活在一起!”

  21.
  康惠,哦不,确切说,是姚颖,她完全回忆起了过去,那惨白的过去。
  她逃离了那个家,并且和独自回国的康惠取得了联系,当时,康惠和蓝鸣刚刚分手。
  两个受伤的女人,彼此安慰,彼此鼓励,并重新开始了绘画的生活。
  就像康惠说的那样,姚颖在绘画方面很有天赋,再加上这几年在寺庙的工作,另她的画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大家都说,她的画里,闪耀着佛性的光辉。而康惠和蓝鸣的关系也所有缓和。
  但是,那天康惠开着车载着姚颖回家的时候,出了车祸。
  康惠成了植物人,而姚颖的伤势并不重。她偷偷从医院离开后,就一直觉得自己是康惠。确切说,一直坚信自己就是康惠。
  刘医生说,她患了“解离型歇斯底里精神官能症”,属于“心因性神游”。这是一种出于保护自己的精神疾病。这种精神疾病和普通的记忆丧失并不同,患者不会觉得自己丧失了记忆,他们的在患病后的一切行为与正常人无异,只是完全以另外一个人的身份活着。
  姚颖从工作间出来的时候,脸色苍白、憔悴,眼神空洞,似乎生命对于她而言,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

  刘医生叹口气:“有时候,治疗好所谓的精神疾病,可能恰恰是痛苦的开始。我能做的都做了,你们劝劝她吧。”他说完,起身就要走。
  美姨从厨房探出头:“喝完汤再走吧,刚好5个月的……”
  刘医生微笑着摇摇头,看起来也很疲惫:“我也觉得累了,回去好好休息休息。”
  “大米,送送刘医生!”丁厌冲大米使了个脸色,大米拿着一个厚厚的信封出去了。
  老邮叹道:“最近总做赔钱的买卖。”

  “康惠姐姐……你没事吧?”丁厌小心地问。
  姚颖摇摇头,说:“还是叫我姚颖吧……”
  “啊?”丁厌从沙发上跳起来,“你真的是姚颖?真的是那个破小孩的妈妈,那个坏男人的老婆?”
  姚颖点点头,现在,谁是谁的谁,都已经不重要了。她已经不想再面对那些现实。
  她站起来,冲着丁厌和老邮他们,挨个深深鞠了一躬,说:“谢谢你们!”

  “别客气!别客气!”丁厌急忙扶起她:“我早就说过了嘛!远亲不如近邻啊!”
  姚颖的嘴角向上扬了扬,算是笑了笑:“我想一个人安静的走走。”
  “你不怕再遇到他们啊?”丁厌关切地问。
  “如果是康惠,肯定会害怕。但是我现在姚颖,我知道怎么面对他们。”她说完,固执地出了门。

  22.
  其实,就算是姚颖,同样无法面对那地狱一般的生活。告他们杀人吗?事过多年,并没有证据。离婚吗?
  姚颖无奈地摇摇头,她知道,就算离婚,就算她逃到天涯海角,他们依然会找到她。即便找不到,她也无法从那么巨大的伤害和痛苦中解脱出来。
  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

  姚颖死了,在荒废的公园里,上吊而死。就像那个陌生男人曾经说过的那样,脖子上有痣的人,会因为窒息而死。
  她死的前一天,杀死了自己的丈夫和儿子。
  丁厌喝着鲜血,盘腿坐在沙发上,放下手中的报纸,不高兴地说:
  “报纸真会说谎!他们说康惠姐姐是畏罪自杀!哼!我找他们去!”
  “别犯神经了!”老邮说。

  “切!你还以为我真去啊!”丁厌百无聊赖地打开电视,电视上也在播姚颖的新闻,新闻里竟然还有杨信的镜头。
  看到杨信,丁厌忍不住微笑起来,自语道:“那个呆冬瓜!”
  杨信虽然有点呆,但却并不是瓜。
  他最近被一些尸体被盗案折腾地焦头烂额。他无论如何也不想不明白,那个小偷偷尸体到底用来做什么?而且全部是女人的尸体,不分老幼。
  贩卖器官?可能性不大,因为大部分丢失的尸体都已经死了好几天了。
  所以,杨信在局里的会上大胆地发表看法说:“偷尸体的可能是包子店或者饺子馆的,专门做人肉叉烧包的!”
  他的言论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嘲笑,说他电影看多了。并且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叉烧包”。
  “叉烧包”杨信同志并没有因此气馁,反而更加坚信了自己的推断。
  既然很多人会模仿电影里的情节杀人,那么一定也会有人模仿电影里的情节做包子或者包饺子。
  所以杨信最近正在秘密侦察一些生意火爆的包子店。

  除此之外,他还常到和丁厌分手的那个路口徘徊,希望能够再次遇到她。当然,他失望了,那段时间,丁厌也很忙。
  他站在路口,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上面是丁厌留给他的手机号码,他曾经数过,是12位。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 史上最强最热血“爱国者”手册——“五毛党”“美分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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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真正的白马王子】

  1.
  最近,很多医院都丢了尸体,死者家属常常集结到医院闹事儿,带刀插棒的,要么交尸,要么给钱。其实很多人死了,就是死了,结束了,不会再给活着的人添麻烦,也不会再给活着的人带来什么利益。但是现在不同了,尸体在医院丢了,医院得赔。

  而那些尸体没丢的家属,则有些懊恼,埋怨自己死去的老娘,连死都死得如此没有价值,以至于小偷都不会光顾。
  其实,要偷一具尸体,并不像小说里写得那么容易,搬个死人回去,即便是在晚上,还是很招眼的。
  正因为偷尸体,还是大量偷尸体的难度很大,所以,医院里马上又妖言四起:那些尸体,是自己逃跑的。
  虽然常规媒体已经得到通知,封锁了消息,但是网络上却不好管制,这件事情,早已传得沸沸扬扬。有的说是僵尸再现,有的说是吸血鬼来到了本城,更有一种说法是科学怪人偷尸做人体实验等等。在所有的传言中,比较可靠的说法是,这些医院内部都有内奸,很可能是个反医学联盟什么的,专门偷尸体进行研究和解剖。
  王晓峰和杨信的重逢纯粹是意料之中的意外。家属们集结去砸医院的时候,医院报了警,而王晓峰所在医院正好属于杨信管辖。

  事件平息后录口供的时候,杨信一眼就认出了王晓峰,他感觉命运真是太邪门了,童年的玩伴,层次不齐地都冒了出来。
  但是,两个人都没有说自己遇到丁厌的事情。从幼儿园时开始,他们就常常在暗中较劲,比如比谁吃的多,跑得快,玻璃球弹的厉害以及比赛谁欺负丁厌欺负得最狠等等。这种“劲头儿”在他们彼此认出对方的第一眼,马上恢复了原状。
  他们都把和丁厌的邂逅,当作彼此较量的砝码。
  较量归较量,他们彼此并不讨厌,甚至还像以前一样,依然是要好的朋友。


  2.
  甲乙丙丁最近很烦躁,四兄弟不约而同地进入了发情期,见了母狗就忍不住追上去交配,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分场合,搞得养狗的租户们怨声连哉。
  住在5楼的李蒙都闹到家里来了,说小甲那天在电梯里强奸了他的贝贝。大米和丁厌好说歹说,求他不要把这个事情宣扬出去。最终,丁厌咬着牙,吐着血,免了他一个季度的房租,这才算了结。
  老邮把甲乙丙丁拴了起来,禁止他们出门。
  美姨建议找几个“小姐”给他们发泄发泄,可是甲乙丙丁四个兄弟坚决反对。
  小甲说:“我们可是狗狗啊!”
  小乙说:“是比人类还聪明能听懂人话还能说人话的狗狗啊!”

  小丙说:“我们怎么能跟人类恋爱呢?”
  小丁说:“那跟超限制级 A 片有什么区别?我们可不干那种龌龊事儿!”
  丁厌怒了,一人挨个踢了一脚,大声骂道:“强奸人家贝贝,就不是超限制级啦?害我损失一个季度的房租,你们怎么赔?!”
  于是四个兄弟低着头不吭声了。
  老邮窃笑着:“万一贝贝怀孕了……”

  小米闻言,羞红了脸,躲到卧室看书去了。
  美姨瞪了他一眼,骂道:“老不正经……”
  丁厌叹口气,坐在沙发上边喝鲜血边皱着眉头,美姨坏笑地看着她,小声问:“哎……丫头,你也该……”
  “该什么该?!”丁厌就知道她要说什么,肯定又要给她介绍相亲对象。她腾地站在沙发上:“人家可还是青春无敌美少女!你这个老巫婆可别想毒害祖国的花朵啊!哼!”
  美姨继续笑着,坐在丁厌旁边,温柔地说:“美姨没别的意思。你父母都不在了,终身大事总得有人替你操心啊……你看,我们就像一家人一样……我和老邮,都一直把你当女儿看待……”
  老邮跳起来打断她:“什么什么?什么我和老邮!你别说那么暧昧啊。感觉好像我们是夫妻似的!”

  美姨闻言,指着老邮的鼻尖吼道:“你想得倒美!谁会看上你那个半死不活的变态啊!”
  “你说谁变态?你说谁变态?你这个老巫婆!吃小孩的老巫婆!”
  “你说谁老?我这么年轻美貌哪里老了?!”
  ……
  丁厌悠长地叹口气,趁着他们吵架的功夫偷偷出了门。
  这就是日子吧?偶尔幸福,偶尔烦恼。

  3.
  夜色有点美。丁厌长长地舒了口气,和擦肩而过的租户们微笑点头。
  李蒙牵着贝贝,在公寓前的小花园附近散步。严格说,李蒙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古铜色的皮肤看起来令人有安全感,无论穿什么衣服,都很有品味。
  “李先生……”丁厌走过去,“溜狗啊……”
  李蒙闻言,不知道为什么窘迫起来,以至于整个人看起来都有点微缩,他满脸通红地笑笑:“哦……”

  两个人不约而同看了贝贝一眼,都很尴尬。
  “呃……我……我……我散步……呵呵……”丁厌一边慌张地说着,一边加快了脚步,心里暗骂着,这该死的小甲。
  “那个……”李蒙牵着贝贝追上来,眼睛却不敢直视丁厌的脸,他有些慌张地看着某处,结结巴巴地说:“贝贝、贝贝的事情,你也不用太在意。其实公寓里的邻居们,都挺喜欢那四个兄弟的,虽然他们那个……”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有问题,但是毕竟都是傻孩子,没人会跟弱智一般见识的。再说了,他们一直尽职尽责担负着公寓的保安工作,大家才能放心地住在这里啊……”

  “哦……”丁厌对他的紧张有点莫名其妙:“谢谢你能这么说……”
  “对了……”李蒙微笑着,牙齿洁白,特别好看,“这个公寓的房子,你真的不卖吗?其实……我一直想把现在住的这套房子买下来,价格方面不是问题……因为住在这里……很清静……也安全……”
  “不好意思……”丁厌依看着李蒙的运动鞋,很少有男人的运动鞋这么一尘不染,“这座公寓是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留给我的,我不想卖……或许有一天,他还会要回去……”
  “哦……”李蒙失望地叹口气,“真遗憾……”
  “丁厌!”前面的路口突然跳出一个人,吓了丁厌一跳,贝贝狗仗人势,“汪汪”叫着。

  “哎?杨信?你怎么在这里?”丁厌诧异着。
  “哦……巡逻……巡逻……”杨信挠挠头,“这位是……你男朋友?”
  “哦,我是丁小姐的租户,她是我的房东,”李蒙连忙解释,“你们聊……你们聊……”李蒙牵着贝贝,慌慌张张地向回走,似乎生怕打扰了什么丁厌似的。
  当然,他自始至终都很紧张。
  杨信轻轻松口气,开心地走过来,“你住在附近?你是房东?呵呵,我还一直想问你在做什么工作呢……”

  丁厌歪歪头,不悦道:“这是你的职业习惯吗?怎么每次见面都有那么多问题,好像审问犯人似的!”
  “不是……不是……”杨信急忙解释,“那个……关于护士的问题……”
  “还说不是!”丁厌跳起来,“你看你看,你又开始审讯了!”
  “真的不是……”杨信汗都急出来了,“上次我见到王晓峰了……那个时候我才想到,你其实……其实……”
  “其实什么?”丁厌担心王晓峰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
  “其实我知道……你是去医院偷血的……”杨信说。
  “那你是不是来抓我的?”丁厌把两只手腕伸到他胸前,“那你抓!那你抓啊!”

  “唉……”杨信把她的手推开,“你喝 血的事情,我小时候就知道啊!只是想不到你到现在还没有戒掉!放心吧,我不会抓你的!”
  “哼!”丁厌别过头,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到杨信她都忍不住气哄哄的。
  “对了……你……”杨信又挠挠头,“你上次给我的号码是12位……”
  “12位怎么?”
  “本来……应该是11位的……”
  “哼!”

  4.
  杨信今晚很开心,因为他终于约到丁厌一起喝茶。他特意挑了辖区内最好的茶社,不但环境好,他跟这个茶社的老板也比较熟,可以优惠很多——警察的薪水并不高,尤其是像杨信这么本份的警察。
  “对了!你和王晓峰有联系吗?”丁厌喝了一口茶,撇撇嘴,苦。
  “哦?你认识他?你们见面了?其实我……”杨信微笑着,一眨不眨地盯着丁厌,“我最近才见到他……还是因为工作的事情……”
  “难道又有人自杀啦?”丁厌纳闷儿,她最近并没有接到自杀的服务项目,看来客户流失得严重啊,呆会儿回去得好好训训老邮。
  “没有没有……因为最近医院老是丢尸体……”杨信突然捂住嘴,这件事情不能跟别人说的。况且,在这种场合说,也未免太煞风景了。

  “啊?原来网上的传言是真的啊!是不是有吸血鬼啊?哇!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啊?”丁厌激动起来。
  “嘘……你小点儿声儿,这个事儿你千万别宣扬出去,上头一直使劲儿压着呢!”杨信严肃地说。
  “恩~恩~”丁厌也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我一定不会说的!哎……还有别的内部消息吗?”她八卦地探着脑袋,看起来很可爱。
  “喂喂……你快说呀!老盯着我干嘛啊……”丁厌被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哦……哦……”杨信尴尬地笑笑,“目前还没有什么进展.”
  “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丁厌的兴致更高了,丢尸体,多刺激啊。

  “你能帮什么忙啊?没准儿是变态的人干的!很危险。”
  “我怀疑是医院的医生干的!”丁厌皱起眉头,她皱眉头的样子,在杨信看来,也是那么可爱。
  “好啦好啦!”杨信担心再说下去自己又会说漏嘴,急忙转移话题:“难得喝次茶,别聊这些了。”
  “随便聊聊嘛!我很聪明的哦,你要破案的时候遇到什么难题,一定要告诉我……”
  丁厌喋喋不休地又把话题拉了回去。
  于是杨信的人生第一次约会,一直围绕着尸体啊,变态杀人狂啊纠缠不休。

  这难道就是做警察的悲哀?
  5.
  老邮和美姨不知道什么时候达成了休战协议,建立了革命统一战线,对丁厌实施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的策略。
  于是,丁厌终于被逼无奈去相亲了。
  美姨说,这个相亲对象,是她以前同事的妹夫的老爹介绍的,本城餐饮业王子,不但人长得像古天乐那么帅,还特别有品味,有绅士风度。更为重要的是,他为人本分,一点都不像普通有钱人那么风流,跟女人说话还会脸红呢!

  丁厌捂着耳朵尖叫着:“别说啦别说啦!我都答应去了你就少给他唱几句赞歌吧!真是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哼!我也是非常公寓的公主的!哼!”
  丁厌气冲冲地出了门,美姨在身后喊道:“让小米开车送你!”
  “嘘……”老邮小声说:“别让小米送,小米那么漂亮,会把丁厌比下去的……让大米去……”
  美姨摇摇头:“大米也不行,大米那么帅,万一让人家误会那是丁厌的男朋友,可就糟糕了……”
  两个人嘀嘀咕咕的功夫,丁厌早打车上路了呢。

  相亲的地点,竟然是上次和杨信喝茶的茶社。
  “哎?丁小姐!”李蒙从茶社里走出来,一说话,脸又跟刷了红漆似的。
  “哦!你……你……你也来喝茶啊?”丁厌心中暗叫不好,被熟人知道自己相亲的话,真是丢人死了。
  “这就是我的茶社。”李蒙微笑着低着头,还是不敢看丁厌的眼睛,“你一个人吗?”
  “哦……那个我……我借个洗手间……”丁厌看看表,男方差不多也该到了。丁厌躲在洗手间给美姨打电话:“美姨!”

  “丁厌!”美姨在电话另一头笑着,老邮凑在电话旁边小声说:“快问问情况怎么样?”
  “什么嘛!这个茶社有熟人,赶紧给人家打电话,要么改天,要么换个地方!”丁厌坐在马桶上焦急地说,厕所的天花板上隐约有水滴落下来,红色的,不过丁厌并未注意。
  “有熟人怕什么啊?”美姨说。
  “哎呀!不跟你说了!反正我马上要走,你爱通知不通知!哼!”丁厌挂了电话,匆忙走出去,走廊里的服务生异样地看着她,这时她才发现,这里的服务生清一色都是男生。
  刚刚走到大厅,她的电话又响了起来,她看也不看就接听了电话:“美姨!说什么我也不在这儿!”

  “喂?是丁小姐吗?我姓李……”
  “啊……哦……”是那个家伙,他该不会到了吧?真该死!丁厌跺跺脚。
  “你、你、好像迟到了……”对方结结巴巴的语气里有点不耐烦。
  “那个……那个……我们改天再约吧……”丁厌边说边警惕着望着大厅里每一个可疑的人物。
  “既然到了,就见见吧……”对方挂了电话,声音从身后响起,是李蒙。

  “真是巧,想不到是你啊!”李蒙憋着笑,他温柔地掏出手帕,轻轻擦去丁厌额头上红色的水滴,又不露声色地把那抹红包在手帕里。
  “啊——”丁厌抓抓脑袋,真是丢人。

  6.
  丁厌一边偷偷看着提前写在手心里的常见相亲话题,一边磕磕绊绊地和李蒙聊天。为了这次相亲,丁厌之前可是从网上查了好多资料,读书的时候,都不曾像现在这么用功。
  李蒙也到丁厌也很紧张,自己竟然放松下来,说话也很有礼貌和分寸,很快就消除了丁厌的不安。
  严格来说,李蒙确实是个不错的男人。最重要的是,对于童年缺少父爱又是独女的丁厌来说,李蒙让她觉得有一种很温暖的感觉,像兄长一样。

  这种感觉就是爱情吗?有时候爱情就是这样,就算两个彼此熟悉的人从未产生过特别的好感,但是当某件事情让他们开始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认识对方的时候,他们会发现,哦,原来我们是可以爱的。
  那天晚上,李蒙把丁厌送到家门口,突然拉住她,红着脸着问:“那个……我及格了吗?”
  “恩……如果及格的话,你别妄想我会破例把那套房子卖给你哦!”丁厌凶巴巴地说。
  “不会!”李蒙急忙摇头。
  “还有,如果及格的话,你也别妄想我会给你免房租哦!连打折也别想!”

  “不会不会!”李蒙又紧张地摆手。
  “还有还有!如果及格的话!小甲和你家贝贝苟合的事情就算了,毕竟以后都是亲戚了……”说到这里,丁厌看到李蒙突然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未免把事情想得太远了,好像很着急嫁给他似的,她急忙掩饰地顿了顿,继续说:“所以,以前说减免你的那一个季度的房租,也不算了!你还得交!”
  “行,行——”李蒙拉长了语调,“这些都没问题,那我是不是可以及格?”
  “明天我打电话告诉你答案!”丁厌羞红了脸,逃似的进了门。
  美姨和老邮像狗仔队一样左右包抄过来,“怎么样?怎么样?”
  “还说呢!”丁厌依旧满脸通红,看都不敢看他们,直接冲到被关紧闭的甲乙丙丁面前:“都是你们啊!害我把自己卖了才挽回了那一个季度的房租!”
  甲乙丙丁莫名其妙地哼唧了几声。
  “跟房租有什么关系?”老邮比较迟钝。
  “该不会……相亲对象是楼下的李先生吧?不会这么巧吧?”美姨继续装傻。

  “那到底成没成?”老邮像跟屁虫一样贴在丁厌后面,丁厌气哄哄地不理他。
  美姨笑着说:“没听咱家丫头说吗?把自己卖了……你说成没成?”
  老邮这才明白过来,笑得跟个鬼一样。


  7.
  这就是恋爱吧?
  王晓峰狠狠给了那头嚎叫的母猪一刀,利索地分了尸,然后边强奸猪肉边想着丁厌的样子。总是想起一个人,一定是爱上这个人了吧?
  他把卫生纸甩在母猪身上,提起裤子,长长地,惬意地舒了口气,低头看着依然温热的母猪的尸体,竟然想起了那些医院丢失的尸体。
  人的联想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那些丢失的尸体,就又想起了丁厌,他记得丁厌说过,她想尝尝人的脸颊是什么味道。
  丁厌这个奇怪的小“吸血鬼”,会说出那样的话,应该不是开玩笑吧?
  他踢了踢母猪,骑自行车回到住处,拿了家里备用的手术刀,毅然向医院走去。他记得,今天傍晚,停尸间刚放了一具尸体,是车祸,送到医院时已经断了气,目前还没有联络到家属。
  对于杨信来说,这次是个立功的好机会,他们故意让媒体报道了那起车祸和负责救治的医院,还特意在新闻上发布认尸通告,就是让那个变态的小偷知道,这具尸体现在就停在这家医院。
  他和几个同事分别埋伏在医院和停尸间附近,守株待兔。

  凌晨,就在大家都昏昏欲睡的时候,杨信突然听到停尸间里隐约传来了细微的动静,他轻轻推了推同事,又看了看队长,等待命令。
  队长一个手势,几个人猛地冲进停尸间,杨信率先打开灯,只见几只老鼠唧唧叫着一哄而散,尸体的胸膛,留下几处细小的咬痕。
  “妈的!”队长懊恼地骂了一声,突然转过头,冲着停尸间门口大叫:“谁?!”
  于是几个警察又猛地冲到门外。
  门外,王晓峰见到几个枪口冷冷地指着自己,忍不住颤抖起来。
  “晓峰?你怎么在这里?”杨信的脸上充满了质疑,难道他就是那个偷尸人?

  “我刚好回医院拿东西,听到这边有动静,以为偷尸人出现了,所以急忙过来看看……”王晓峰镇静地说。
  队长命令大家收了枪,冷冷地说:“没你的事儿了,赶紧离开这里!”
  王晓峰急忙点点头,朗朗跄跄地走出了医院,连头都不敢回。
  队长把枪放好,对杨信说:“你们认识?”
  “老乡。”
  “先不要打草惊蛇,重点监视这个人!今天先收队!妈的!”队长说完,又不放心地看了一眼杨信,说:“你先从这个案子里撤出来吧!”

  8.
  女人一旦恋爱起来,她的世界里就没有别的人、别的事了。
  老邮边埋头发邮件,边叹口气,丁厌这丫头一定又跑到楼下李蒙家里了,最近她连处理自杀咨询都懒得参与了,一直是老邮在撑着,真是累死鬼了。
  丁厌喜欢叫李蒙为“哥”,她说韩剧里都是这么叫的。本来她还想叫他“大叔”的,可是李蒙坚决不同意,她只好退而选其次了。

  “哥——”丁厌撒着娇,“今天还一起看韩剧吧?”
  “好好好!”李蒙刮刮她的鼻子,“真拿你没办法!”他先把贝贝关在阳台上,然后起身放好了光碟,坐在沙发上。丁厌像个小猫似的,拿他的腿当枕头。
  贝贝对丁厌一直有敌意,所以只要丁厌一来,它就得关像甲乙丙丁一样关紧闭,这大概就是狗的宿命吧?
  丁厌的头发很软,很细,也像猫一样,李蒙微笑着抚摸着她的头发,心里荡满了幸福,他本来以为,自己此生,再也不会幸福了。他一直很害怕女人,怕得要命。可是这个女孩,第一次让她觉得亲切和安全。
  他又看了看丁厌,这丫头每天嚷嚷着看韩剧,可是一看韩剧就睡着。他哪里知道,丁厌就是喜欢睡在他腿上的感觉,就像小时候在山里,躺在爷爷的腿上晒太阳一样,惬意、温暖、安全。
  李蒙小心地把音量调小,额头冒着细细的汗珠,嘴唇颤抖着,他忍住轻轻吻了丁厌一下,然后慢慢扯过靠枕轻轻放在丁厌头下,这才抽出身子,急匆匆地跑进卧室。

  他的卧室里,除了床,就是一个大大的衣柜,只见他猴急猴急地钻进衣柜,然后,整个衣柜就颤抖起来,伴随着刻意压低的呻吟声。
  十几分钟后,当他从衣柜出来时,看到丁厌一脸诧异地站在卧室门口。
  “哥……”丁厌疑惑着:“你在衣柜里做什么?满头大汗的……”
  “没、没、没什么……”李蒙的脸,惨白惨白的,他靠在衣柜的门上:“没什么,我找衣服……”。
  “骗人!”丁厌大声说:“你一定是……”她边说边走到他面前,拉起他湿漉漉的手,“你一定是和我小时候一样,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躲在衣柜里发泄。”
  “是啊是啊!”李蒙急忙点头。

  “可是,你为什么心情不好?”丁厌抬起头。
  “我……我……”李蒙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干脆低下头,狠狠地吻住了她的唇。
  丁厌的嘴里,有一种甜甜的,又带点腥气的味道,很诱人。李蒙禁不住深深地吻了下去。
  或许,这个女孩能治好他的病?
  想到这里,他的眼睛里,又燃起了希望。

  9.
  整个晚上,丁厌一直盘腿坐在沙发上发呆,还不时抚摸着自己的嘴唇,偶尔又痴痴呆呆地傻笑。
  小甲悄悄说:“丁厌该不会变得和我们一样了吧?”
  小乙说:“她要是也变成狗狗,我就跟她结婚。”
  小丙说:“要结也要一起结。”

  老邮狠狠地敲敲他们的脑袋,又看了看丁厌,小声对美姨说:“该不会那个了吧?”
  “哪个?”
  “就是那个呀!”老邮握起右手,把食指塞进去。
  “不会吧……”美姨也看了看丁厌,“太快了吧?”
  “现在年轻人都这样……”老邮悄悄在丁厌眼前晃晃手。

  “干嘛?!”丁厌回过神儿。
  “你们是不是……”
  “什么?”
  “是就是,没关系,我们不会阻止的……”
  “到底什么啊?”丁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她马上把美姨和老邮甩在身后,甜甜地说:“哥……恩……真的?!……怎么现在才说啊……好……我马上下去……”

  美姨望着丁厌匆匆出门的背影,叹口气:“女大不中留啊……”
  李蒙的客厅里,亮着幽暗暧昧的光,餐桌上摆着蜡烛和几个小菜,以及一瓶红酒。
  “哥!”丁厌一进门就扑到李蒙的怀里:“你今天过生日,也不早点告诉人家!害人家连礼物都没有准备!”
  “你能来陪我,就是最好的礼物了!”李蒙的鼻子泡在丁厌好闻的洗发水味道里,继而轻轻吻了吻她的脖子。
  “痒痒!”丁厌大笑着从他怀里跳出来。

  李蒙温柔地拉过她的手:“有你真好。不要离开我……永远也不要……”他又把她轻轻拉在怀里。
  丁厌喜欢他身上的味道,脸蹭在他胸前,说:“我也觉得和你在一起很好。记得小时候,我一直希望能有一个白马王子来到我生活的小镇,把我带到他的城堡,过着幸福的生活。”
  “你就是我的白雪公主。”李蒙吻吻她的额头,呼吸逐渐急促起来。
  他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有,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么?他把丁厌放在沙发上,边深深地吻着她,边偷偷松开腰带。
  “唔……哥……什么东西硬硬的啊,拿走啊……”丁厌支吾着。

  “嘘……别说话……”李蒙继续温柔地吻着她。
  原来,吻是这么奇妙的东西,让人温暖,让人幸福,让人忘记所有的忧伤和烦恼。
  丁厌深深地,沉浸在他的亲吻里,可是,李蒙却突然停住了,他猛地站起来,颤抖着看着丁厌,眼睛里充满了不安和恐惧。
  他全身都被汗湿透了,裤子的前面,更是湿了一大片。他的脸色由绯红转而惨白,喃喃着:“还是不行……还是不行……”
  “哥……你怎么了?”丁厌坐起来,疑惑地望着他。
  “没什么……有点不舒服,你先回去吧。”李蒙边说边把她推到了门口。
  “我陪你去看医生吧?”

  “我没事……”
  “还是去看看吧……”
  “都说没事了!我就是不舒服,我没病!”李蒙突然大吼一声,把丁厌推出去,然后狠狠地反锁了门。
  “哥!”丁厌敲着门。
  “滚!”

  10.
  李蒙把杯子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冲到卧室,打开衣柜,从里面扯出一具女人的尸体。
  这具尸体快过保鲜期了,身上略微散发出腐臭的味道。但他顾不得那么多,急促地褪去衣服,猛地扑到尸体上。
  多可悲。
  他一边把那个女人的尸块儿煮进锅里,一边悲哀地想,多可悲……
  他永远也忘不了自己的初夜,女友失望的眼神。虽然她一直安慰他别紧张,但是,可是,他就是不行。他更忘不了,那些和他交往过的女人们嘲讽的冷笑。

  甚至有一次,竟然连一个妓女也嘲笑他:“金玉其外,败絮其内。”
  她竟敢那么嘲笑他!他冷笑着,扔了一块肉给贝贝,贝贝兴奋地叼着肉去阳台上享受美味了。
  于是他杀了她,边鞭打她,边进入了她的身体。
  第一次,他获得了快感。
  从那以后,他发现,他没有办法面对活着的女人,他害怕她们,恐惧她们,甚至仇恨她们。他只爱尸体。
  面对尸体,他不必紧张,他可以很放松,很坚硬,很长久,很厉害。因为尸体不会嘲笑他,尸体不会用失望的眼神看着他;尸体不会有太多的欲望,当然也不必担心会满足不了她。尸体们很安静,很乖巧,很可爱。

  其实丁厌身上,也有一种类似尸体的死亡的味道,从他见到她第一眼,就深深被这种味道吸引。那天他们第一次接吻的时候,他竟然有了和尸体在一起的兴奋感,他以为她就是他生命里的救星,是自己成为真正男人的钥匙。
  可是今晚的事实证明,她不是。
  当她愕然地看着他湿透了的裤子时,他似乎从她的眼睛里捕捉到了失望和嘲弄。他从未像喜欢丁厌一样喜欢过别的女人。她的眼神,令他感到羞耻和愤怒。
  她还建议他去医院,难道,她以为医院能治好自己的病症吗?
  不,她那么说,只是在嘲弄他,侮辱他,认为他不是个男人。

  11.
  就在警察们把视线集中在王晓峰身上时,李蒙的忍耐也到了极限。
  他已经三天没有新的尸体可以使用了。很多医院都加强了戒备,警察那边的风声也很紧,他唯一的发泄途径,只剩下了摔杯子和砸家具。
  摔杯子的不止他,还有丁厌。

  丁厌成了家里的不定时炸弹,要么就一个人发呆,要么就抓起什么摔什么。严格来说,她也不是抓什么摔什么,比如上次她抓起一个很昂贵的花瓶,就没有摔。
  美姨说,这就是恋爱。
  老邮叹口气,他要知道恋爱是这个样子的,说什么也不会让丁厌去相亲了。
  大米则一声不吭,只是每天不停地往家里买廉价的玻璃或者小瓷器,总之全部是一些掷地有声的东西。
  “丁厌……”大米体贴地问,“你要是想哭,我可以把我的肩膀借给你!”
  “谁要借你的肩膀啊!”丁厌骑在沙发梆上,“我决定了!”

  她说着站起来,像入党宣誓似的:“做为一个新时代的年轻女性,做为一个勇往直前的青春无敌美少女,我决定放下面子,主动给我哥打电话!”
  她边拨号边继续说:“是合是散,最好说清楚,我最讨厌磨磨唧唧了。”
  虽然刚才还恶狠狠的,但是电话一接通,她的语气马上软下来:“哥……我……”
  她看了看客厅里竖着耳朵的众人,拿起电话躲到卧室:“哥……你还在生气吗?我……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
  “不。”接到丁厌的电话,李蒙还是觉得很暖心的,他就知道丁厌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别的女人,总是让他求她、讨好她,才肯和好,“是我不好。你来之前我喝了点儿酒。”
  “那我们和好吧……”

  “傻丫头,我们什么时候不好了?”
  当丁厌再次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新买的漂亮衣服,化了淡淡的妆,哼着小曲儿。
  “和好啦?”老邮扯着嗓子。
  “我们什么时候不好了?”丁厌欢快地跳着,出了门。

  12.
  李蒙不能再忍了。
  他依旧抚摸着丁厌柔软的头发,心不在焉地看着韩剧《白雪公主》,轻声问:“我记得你说过,你小时候特别希望自己是白雪公主。”
  “嗯!”丁厌点点头。

  “那你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吗?”
  “切!当然知道了!现在三岁的小孩都知道。”
  “哦……那么,你愿意当我的白雪公主吗?”
  “当然!我就是你的白雪公主!”丁厌甜蜜地笑着。
  “我给你讲一个白雪公主的故事吧。另外一个真实的白雪公主的故事……”李蒙的声音沉了下来。

  李蒙讲的白雪公主,和童话故事里不一样。
  李蒙故事里的白雪公主,没有后母,公主的母亲是亲妈妈。
  亲妈妈看着逐渐长大的白雪公主和国王走得越来越近,而自己却逐渐受到冷落,她决定杀死公主。
  后来,被小矮人救了的白雪公主因为顽皮,终于被后母害死了。
  ……

  “当王子看到躺在水晶棺材里的白雪公主时,深深被她的美貌打动了,他爱上了她。”李蒙继续讲着。
  “其实我一直奇怪,王子干嘛会爱上一个死人呢?死人再漂亮,也是死人啊!”丁厌打断他,侧过头,问。
  “后面你就知道了。”李蒙的手轻轻抚摸着丁厌的脖子,“回到王宫后,王子迫不及待地打开棺材,疯了似的在白雪公主身上亲吻起来……原来,那个王子有恋尸癖。他总是被贵族的女孩儿嘲笑、讥讽,他恐惧女人。”
  “啊——哥你真坏!我心目中的王子形象一下子毁灭了!”丁厌叫道,虽然她这么说,但还是忍不住问:“后来呢?”
  “后来,王子每天沉迷在白雪公主的尸体里,不可自拔。但是有一天,因为运动过于剧烈,白雪公主喉咙里的毒苹果被颠了出来,于是,白雪公主又复活了!”

  “太好了!后来呢?”
  “好吗?不,一点也不好……”李蒙又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继续抚摸着她的脖子,“后来,白雪公主每天晚上都嘲笑王子,说他不是个男人,说他金玉其外,败絮其内。”
  “咳!咳!哥……你把我的脖子弄疼了……”丁厌轻轻挣扎了一下。
  可是李蒙似乎完全沉浸在了故事里,手上的力气越用越大:“最后,不堪侮辱的王子掐死了白雪公主,从此,他和白雪公主的尸体,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咳……哥……你要干嘛!”丁厌的脸已经酱红,她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挣不脱。
  “你答应过,要做我的白雪公主的……我真的喜欢你……你不能离开我……坚决不能……没有女人喜欢我……没有女人肯像你一样疼我……我真的需要你,真的!”李蒙翻身用腿顶住丁厌的胸部,丁厌挣扎了几下,就没了声息。

  13.
  李蒙喜欢这样的尸体,新鲜,带着身体的余温。
  他轻轻吻了吻丁厌的嘴唇,温柔地说:“等着我,公主。”
  很久没有尽情地享受过尸体了,尤其是这么新鲜,这么年轻的尸体。今天晚上,他要尽情尽兴。他边急促地洗澡,边幻想着丁厌安静地躺在床上的样子。
  可是,当他回到客厅的时候,丁厌的尸体已经不见了。
  确切说,丁厌已经不见了。

  在将要窒息的瞬间,丁厌想起了刚刚认识老邮的时候。
  那个时候老邮说,要是觉得活着辛苦,就去死吧;要是觉得活着辛苦又舍不得死,就只好像我一样,假装自己已经死了吧。
  于是她停止了挣扎,摒住气息。
  还好李蒙并不是专业的杀手,他其实只杀过一次人,因此没什么经验,再加上紧张和兴奋,完全没有想到要确认一下丁厌到底有没有死。
  丁厌回到家,什么也没说,爬在沙发上哭得唏哩哗啦,任凭老邮他们怎么安慰,也劝不住。

  其实,她不是因为惊吓,而是因为李蒙的故事。
  当李蒙讲完那个故事,扼住她的脖子时,她看到了他的眼泪以及眼睛里的悲哀。她没有想到,那么光鲜、那么优秀的李蒙哥哥,竟然还有如此落寞和无奈的一面。
  她哭够了以后,肿着眼睛站起来,连续喝了三杯鲜血,然后拨通了李蒙的电话。
  “哥,你的事情我不会跟别人说的,我也不恨你。或许不恨你,是因为真的把你当哥哥一样吧!虽然我不恨你,但是……但是……我以后再也不想见到你!你尽快搬走吧……还有……以后你……你……的时候,小心点儿……”
  李蒙其实已经在准备逃走了,他以为丁厌一定会报警。听到她这么说后,突然明白了自己到底为什么那么喜欢她。
  他就是喜欢她这一点,喜欢她那开通到没有传统是非观念程度的思想。他叹口气,说:“谢谢……还有,我一直是,喜欢你,不,是爱你的。”

  挂了电话,丁厌愣了愣,又爬在沙发上大哭起来。

  14.
  俗话说,新的不来,旧的不去。

  丁厌为了让自己尽快忘记李蒙,决定要疯狂地相亲和谈恋爱,甚至连王晓峰和杨信都不打算放过。
  她先是给杨信打电话,可他的手机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无法接通,此时被“避嫌”踢出队伍的杨信,正在秘密查案。
  丁厌恨恨地挂了电话后,又拨通了王晓峰的手机,问他方便不方便出来吃饭。
  “当然方便!”王晓峰毫不犹豫地说,“我请你吃你最想吃的东西。”
  其实丁厌并不知道自己最想吃的是什么,但她没有问,失恋的女人,哪里顾得那么多?
  餐馆很小,是王晓峰花了血本包下来的,今晚,他亲自下厨,说要给丁厌一个惊喜。
  半个小时后,他像捧着宝贝一般,端着一个大盘子出来,兴奋地说:“好戏登场啦!”

  “到底是什么好吃的啊?”
  “你忘记你跟我说过最想吃什么了吗?”王晓峰笑着,看起来十分开心。
  丁厌疑惑地摇摇头,看了看门外,压低了声音:“我觉得外面有人老是在看咱们……”
  “管他呢!”王晓峰放下盘子,掀开盘子上的盖儿,继续大声说:“人的脸颊啊!哈哈!”
  盘子里,果真放着一颗惨白的人头,颤悠悠地冒着热气。丁厌尖叫道:“不会吧……难道你也……”随即她马上捂住嘴。她本来要说“原来你也去偷尸体了”,又担心说漏了嘴,把李蒙牵扯进来。

  不错,那天晚上之后,丁厌就猜到偷尸体的一定是李蒙了。可是她并不觉得他是坏人,他只是偷了没有任何用处的尸体,又没有伤害谁……
  丁厌捂着嘴,看着一脸得意的王晓峰。
  王晓峰献宝似的:“快尝尝!快尝尝!就吃脸颊这块儿!”
  丁厌颤抖着拿起筷子,刚刚伸到盘子上方,刚才一直在门外躲着鬼鬼祟祟的几个人突然冲进来,用乌漆漆的枪口指着他们:“终于人赃俱获了!”
  王晓峰这次并没有紧张,他早就知道自己被跟踪了,那些警察的跟踪技术并不高明。

  他继续微笑着指着盘子:“你们也尝尝?”
  说话的间隙,丁厌已经从盘子里的人脸上撕下一块,塞到了嘴里,然后大笑着指着王晓峰:“王晓峰!你太有才了!豆腐居然被你做成这个样子啊!”
  一屋子警察愕然了,王晓峰笑得愈加得意了。
  15.
  李蒙终究没有逃脱,丁厌看着电视上神采飞扬的杨信,叹了口气。
  一切都是因为贝贝,李蒙没有带走贝贝,它成了一直流浪狗。狗狗们都有把食物埋藏在自己地盘的习惯,贝贝当然也不例外,它瞒着李蒙,偷偷埋了好多骨头在公寓的花园里。
  有一次,一个邻居觉得那骨头的形状奇怪,像人骨,于是打电话报了警。警察们虽然在李蒙的住处并没有发现什么,但他们并没有放弃,继续搜查了他所有的茶社。

  在其中2家茶社的天花板夹层里,发现了很多还没有来得及处理的尸体。
  据说,李蒙被逮捕的时候很坦然,一直在微笑,似乎他一直都在等这一天。
  丁厌从冰箱里拿出一根香肠,蹲下来,对着奄奄一息的贝贝说:“来,贝贝,吃点吧……”
  “那是一条傻狗!”已经过了发情期的甲乙丙丁显然对母狗失去了兴趣,甚至他们有点讨厌它分享了丁厌的关爱。
  “还是一条坏狗!”小丁说,“把我们埋在花园里的宝藏都暴露了!”

  贝贝微微抬起头,闻了闻香肠,又把头扭了回去。吃惯了人肉的它,怎么会对这么粗糙的食物感兴趣呢?
  它侧头看了看主人的身影从电视上闪过,眼睛里闪过一丝奇怪的东西,然后脑袋一歪,就不动了。
  贝贝死了。
  贝贝的主人似乎也没有想要活着,杨信在电话里说,他连几年前自己杀死妓女的事情,也主动招了。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 史上最强最热血“爱国者”手册——“五毛党”“美分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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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小甲的独白】

  1.
  是命运让我成为大哥的,因为张院长在孤儿院门口发现我们的时候,我排在最左边。于是那个老头给我们按从左到右的顺序取了名字:小甲、小乙、小丙、小丁。
  我并不知道这个名字好不好,但是有总比没有好。

  我们四个兄弟长得一模一样,甚至已经一样到了不需要镜子的程度,比如我常常把小乙扯过来当镜子,对着他的脸给自己点眼药水,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都点不进去。
  我们兄弟四个每天都要点眼药水,因为张院长说我们“色忙”,我想那大概是说,我们眼睛里的颜色都很忙,顾不上我们,所以我们只能看到黑白色。
  其实,不光颜色们顾不上我们,几乎世界上的一切,都顾不上我们,我们在被父母遗弃的同时,也被整个世界遗弃了。
  从懂事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跟别人不一样。
  比如,院里别的小孩的父母都死了,但是我们的没死,我们是被他们遗弃的。因此,从小我就羡慕那些父母死去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不是不爱他,只是死了。就算死了,也依然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我们不同,正好相反,我们被父母讨厌了,丢弃了,就像丢掉一块擦过大便的卫生纸一样。
  园里的老师们也不喜欢我们,我们并没有固定的班,而是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后来,老师们安排了值日制度,每个月,我们都会换一次老师,换一个班。轮到照顾我们的老师,被其他老师称为“倒霉”。
  比如他们老说:“这个月该你倒霉了。”
  只有张院长对我们稍微好点,他常常对着我们叹气:“唉……真是造孽啊,你们啊,死了可惜,好歹也是一条命,活着呢,又受罪。”
  2.
  我和弟弟们,是孤儿院的压底货。到了14岁的时候,很多和我们同年入院的孩子都被领养了,我们依然无人问津,无论怎么表现,都于事无补。
  比如有一次,我们像货物一样排着队,轮流上台表演节目,下面的观众都是想要孩子的有钱人。
  我们表演了四狗抢屎,惟妙惟肖,把全部人都逗乐了,可是最后,只有我们没有被选上。其中一个叔叔说,这四个孩子长得确实没的挑,就是脑子有问题。

  其实,很多人都说我们脑子有问题,可是他们又说不出是什么问题,有一次我拿着改锥打算打开小丁的脑子看看到底哪里出问题了,看看到底可不可以修好,结果研究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打开后脑勺的螺丝钉,最终只好放弃。
  严格来说,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前,我们并没有觉得自己活着是“受罪”的,就算全世界都遗弃了我们,我们还有彼此。别的小朋友不跟我们玩,我们自己跟自己玩。我们,不是一个人。
  那一阵子,张院长一直很奇怪,他叹气的次数明显比以前多了,他问我们:“活着好吗?”
  我们摇摇头,这个问题太深奥,我们并不知道答案。
  他又问我们:“世界上,真的没有不能克服的困难吗?”

  我们又摇摇头。
  最后,张院长微笑着,送给我们每人一颗糖果,说:“唉……你们也觉得,这个世界上确实有无法克服的不幸吧?”
  他说完,在房顶上挂了一个绳子。
  我好奇地问:“张爷爷,你打算荡秋千吗?”
  张院长点点头,踩在凳子上,把脖子伸到绳子里,说:“一会儿,你们帮我把凳子拿开,我怕我没有勇气……”
  “好!”我们说。
  “然后,你们守在门口,从1数到1000,数完之前,谁也不能进来,听到了吗?”

  “嗯!”我们很乖地点点头。
  于是张院长闭上了眼睛:“开始吧……”
  我和小丙合力把凳子拿开,然后招呼小丁和小乙一起坐在门口数数。
  “1、2、3、4、5、6、5、4、9、……”数着数着,我懊恼发现,我们谁都不知道怎么才能数到1000,我第一次觉得我们真的很没用。张院长第一次这么信任我们,交给我们如此重要的任务,我们却没有办法完成。
  小丁小声说:“要不……我进去问问院长爷爷?”

  “不行!”小丙说:“要是问了,岂不是显得我们很笨?”
  “可是9后面是什么?”小乙紧紧皱着眉头。
  我不理他们,伸着手指头,算来算去,后来,把我们四个人的手指头和脚趾头加到一起,才数到了65。
  这时,张院长的儿子来了,他一脚把我们从门口踢开,推门就要进去。这绝对不可以,我们还没有数到1000呢!
  于是我扯着他的左腿,小乙扯着右腿,小丙和小丁则合力拉着他的胳膊,就这样撕扯了几分钟。
  张院长的儿子好不容易甩开我们推门进去的时候,发现张院长已经死了。
  医生说,早一分钟都还有救。


  3.

  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没有完成张院长的任务,后果会如此惨重。
  因为我们没有数到1000就让张院长的儿子进去了,所以,我们统统被小张院长毒打了一顿——小张院长就是张院长的儿子。
  不仅如此,他还把我们从宿舍里赶了出来,在腿上拴了链子,然后绑在孤儿院垃圾堆旁的大槐树上。
  那里白天热,晚上冷,还臭烘烘的,有很多苍蝇。
  这些都还不算,最重要的是,他再也不给我们饭吃了。院里的老师和孩子们都对我们恨之入骨,因为是我们害死了像爷爷一样的张院长。

  每到自由活动时间,院里的孩子们就会三五成群地围过来,要么冲着我们撒尿,要么就向我们丢垃圾,三个弟弟常常因为疼痛而大哭,边哭边说:“有本数你们数到1000啊?你们有本事数到1000吗?”
  我没有哭,因为我是哥哥。我从垃圾里捡一切可以吃的东西,分给弟弟们吃,我知道,饿着肚子的感觉,很难受,很难受。
  后来,我发现了一种新的获取食物的方法。
  比如,如果我们学狗叫学得像,有的小孩就会大笑着把吃剩下的馒头扔给我们;又比如,如果我们用嘴接住了他们扔过来的石头,并把石头还给他们,他们也会给我们剩饭吃。
  孩子们叫我们“狗兄弟”,可是,真正的狗并没有把我们当兄弟。孤儿院附近,就有一条又黑又大的母狗,身上的毛似乎都涂了胶水,一撮一撮地贴在身上。
  每到晚上,它就跃过低矮的墙头,跳到垃圾堆里,和我们争夺宝贵的食物。它的爪子比我们锋利,牙齿比我们坚硬,动作比我们敏捷,最要命的是,它并不比我们笨。
  它知道我们被链子拴着,跑不远,所以故意挑衅我们。常常跃到我们的活动范围抓一下,又远远得跳开,如此这般,我们连反攻的机会都没有。

  那一刻,我才明白了什么是痛苦。
  如果连一条野狗都开始欺负你的时候,你就不得不痛苦。
  在槐树的叶子快落光的时候,我们病了。
  最先是小丙,然后是我,其次是小乙和小丁。我们不但长得一样,连生病都生同样的病。咳嗽,流鼻涕,脑袋里似乎有一面沉重的大鼓,总是咕咚咕咚地敲个不停。因为大鼓的缘故,所以我们都感觉脑袋很沉,而身体很轻。
  那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那条野狗一直没有来。它或许和我们玩腻了,寻找新的更有趣的调戏对象了。

  我很悲哀地发现,连野狗都遗弃了我们。
  4.

  在我们生病的第五天,野狗回来了。
  它看起来虽然胖了些,但是却很虚弱,总是“呜呜”地哼哼着,眼睛里湿漉漉的,充满了忧伤。
  它先是在我们活动圈子的外围试探了一下,见我们谁都没有反应,就又大胆地靠近了一点点。
  就这样,它试探着,走三步退两步,终于来到了我们身旁,小心翼翼地用鼻子挨个儿嗅了嗅。当时,小丙已经病得失去了知觉,甚至连胡话都不会说了,只会喃喃地哼哼着:“哥……我看到妈妈了……妈妈……妈妈……”。
  野狗突然停了下来,对着夜空长长地哀嚎一声,俯下身子,把肚子对准了小丙。奶头蹭到他的嘴边。
  我不知道它要做什么,但是无论它打算怎么做,我都没有力气阻止。

  小丙的嘴刚刚接触到野狗的奶头,就拼命地吮吸起来。
  那个晚上,野狗似乎一改以往对我们的敌意,挨个儿给我们喂奶,最后爬在我们中间,低声“呜呜”着睡去。
  它的毛很软,有浓重的腥臭,但是很温暖,甚至,很有安全感。
  那个晚上,我在野狗的身旁流泪了。我小声问小乙:“你被别人抱过吗?像妈妈抱着孩子一样。”
  小乙摇摇头。
  从小到大,我们兄弟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被拥抱过。我想,被拥抱的感觉,应该就是这样的吧。

  几天以后,在野狗的照料下,我们的病竟然好了。
  我们和野狗成了好朋友,它常常从外面带吃的回来,有时候还有特别好吃的肉包子之类的。
  我们叫它狗妈妈。
  当然,这更引起了全院师生的嘲笑,他们说:“这下子全乎了,狗妈妈,狗兄弟!哈哈……”
  我知道他们都看不起狗,就像看不起我们一样。
  但是,我的内心深处,依稀觉得,狗比人类好多了,它们聪明、善良、调皮、可爱,讲义气。

  做狗比做人幸福,做狗兄弟,比做人兄弟幸福。
  于是我对弟弟们说:“我们不要做人了,我们做狗吧?”
  弟弟们也觉得做狗好。
  于是,我们绝定不再做人了。
  就像张院长以前常说的那样:做人苦呐!
  5.
  自从小张院长接管了孤儿院以后,似乎来认养小孩的人越来越少了,就算有,也总是那么几个人。
  眼看着孩子们越来越多,可老师却越来越少,很多老师都被莫名其妙地辞退了。有一天,正当我们跟着野狗妈妈学习怎么辨别气味的时候,小张院长突然带着一个男人来到垃圾旁,他们捂着鼻子赶跑了野狗妈妈,然后对我们指指点点地说:“这四个傻子,随便挑,看谁的肾好就用谁的吧……放心,这四个就是脑子傻,器脏都不坏。”
  我大叫着:“我们不是傻子!”

  小乙也喊:“我们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狗狗!”
  继而小丙和小丁就和远处的野狗妈妈,一齐对着他们大叫:“汪!汪!”
  于是小张院长和那个男人就开始大笑起来:“还说不是傻子,哈哈……”
  下午的时候,小张院长带着那个男人又来了,他们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很凶恶的人,一人拿着一个针桶,把我们按在地上。
  当时,野狗妈妈拼命地冲过来,撕咬着他们。小张院长带着几个人,拿着大棍子对着它的脑袋拼命地打,可是,它就是不跑,还是狠狠地咬他们。
  “狗妈妈!你快跑啊!”我们爬在地上大喊。它看了看我们,目光坚定,对着天空长长地大吼一声,然后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最后,那帮坏人,每人从我们手腕上抽了一管血以后,也走了。

  野狗妈妈死了。
  这个世界上唯一疼爱过我们的人,死了,它的身体更臭了,它的眼睛浑浊,眼角有一些眼屎和泪痕,它看着我们,似乎依然在担心,我们会不会被坏人欺负……
  我们伏在野狗妈妈的尸体上,大哭起来,从来没有哭得那么伤心。原来,失去一件重要的东西,是这么可悲,这么痛苦,这么痛不欲生。
  “喂!傻子,你们哭一条狗干嘛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身旁站了一个大姐姐,她是唯一没有捂着鼻子跟我们说话的人。
  “她是我们妈妈!”我很认真地说。这个时候,她才注意到了我们脚上的链子,微微皱起眉头:“你们怎么被绑起来了?还被绑在这么臭的地方。”
  “因为我们不是傻子,我们是狗狗。”小乙说。

  “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狗狗!”小丙补充。
  “她就是我们妈妈!”小丁指了指野狗妈妈。
  那个大姐姐皱着眉头突然舒展开:“哇……好厉害……我只听说过狼孩,竟然还有狗孩啊?你们是这条狗生的?”
  “这个……我们怎么知道……”我确实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到底是人还是狗。
  “是哦是哦……你们怎么能记得自己出生时候的事情呢……”那个女孩向我们走近了几步:“你们会咬人吗?”
  我们摇摇头,于是她又走近了几步,像抚摸一条狗一样摸了摸小乙的脑袋,然后点点头。

  “丁厌——水加满了!”门外一个大哥哥冲这个大姐姐大声喊着,那个大姐姐“哦”了一声,并没有去找他,反而向小张院长办公室的方向走去。

  6.
  快到晚上的时候,大姐姐和那个大哥哥一起从院长办公室走出来了,那个大哥哥显得十分不高兴:“这个孤儿院未免太……太黑了吧……领养孤儿居然还要钱……而且还要那么多!”

  “啊呀!人都是喜欢钱的嘛!况且,人家不都说了,我们来晚了一步,已经有人看上他们了,除非我们出的价钱高……”大姐姐蹲下来,看着我们。
  “可是,居然连我们到底是什么人都不核实,也不办理任何手续,给了钱就让领走人,这和人贩子有什么区别呢?万一我们是贩卖人体器官的,那这些孩子不就糟糕了?”大哥哥越说越不高兴了。
  “等咱们把这四个宝贝领回去,你再返回来揭发他们也不迟嘛!”大姐姐慢慢靠近,又摸了摸我的脑袋,问:“你们愿意跟着我走吗?”
  “去哪里?”我问。
  “嗯……一个很好很好的地方。”
  “臭吗?”小乙问。
  “不臭!”大姐姐微笑着。

  “有好吃的吗?”小丙问。
  “要多少,有多少!”大姐姐说。
  “那、那、那里有很多狗狗吗?”小丙问。
  “不,只有你们四个。”
  “我们去。”
  其实,不去也得去,因为小张院长已经把我们卖了。
  大姐姐拿出一把钥匙,打开我们的脚锁:“别乱跑啊,要听话!”

  “我们一向都是乖狗狗!”我们说。
  于是大姐姐哼着好听的小曲儿,对大哥哥说:“哈哈!这下捡到宝了!还发愁什么收房租啊,这四个狗孩儿就可以闻名全世界了!世界第一狗孩儿,还是四胞胎呢!到时候,红灿灿的人民币啊……”
  她边说边笑着看着我们。
  我觉得,我们第二次受到重视了。
  7.

  后来,我们被大姐姐带到各种奇怪的房子里,让穿着白衣服的人抽我们血,还做各种测试。去的地方越多,大姐姐的脸色越难看。
  到了最后,她几乎有点恼羞成怒了:“喂喂喂!你们根本不是狗孩儿嘛!明明是傻子!”
  “不!我们就是狗狗!”我们异口同声,语气坚定,“我们不是人,更不是傻子!”
  大姐姐皱着眉头,歪着脑袋想了想,叹口气说:“那只好废物重新利用了……”
  她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很凶的男人,号称是什么犬训练基地的。

  那个人真的特别凶,逼着我们跑步、练习嗅觉、寻找东西等等,几个月后,他对大姐姐说:“可以了。”
  大姐姐不情愿地递给他一个厚厚的信封,把我们带到了一座很高很高的楼房里。
  在这里,我们换上了深蓝色的制服,每天都要巡逻,检查进出的人等等。大姐姐说,我们的职位是“保安”,是一种很重要的工作。
  虽然那个大姐姐一直都凶巴巴的,但是我们都有点喜欢她。
  她给我吃的,喝的,还有比垃圾堆舒适一万倍的睡觉的地方。这些都还不算,最重要的是,她重视我们,需要我们。
  以前,我们总是需要别人照顾,甚至还需要别的狗照顾,比如狗妈妈。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只是垃圾,被遗弃者,没有人需要我们。

  因为不被需要,所以,我们活着或者死去,对于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但是现在不同了,大姐姐需要我们。原来被需要的感觉,比需要别人的感觉,更幸福,更有尊严。
  我们一直坚守着一条狗的尊严,保卫着大姐姐的公寓。
  我们还发誓,除了保卫大姐姐的公寓,更要保卫大姐姐,她就像我们的第二妈妈一样,是我们就算付出生命,也要誓死保护的人。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 史上最强最热血“爱国者”手册——“五毛党”“美分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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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地藏转世】

  1.
  “喂!老邮!”丁厌一进门就大声嚷嚷着:“你到底把5楼的房子租给什么人了?就是李蒙哥哥之前住的那个!”她愤愤地打开壁橱,从西黎身体里接出一杯血,继续发着脾气:“搞得整个电梯乃至整个公寓里都是檀香味儿!难闻死了!”
  老邮躲在窗帘后面看书,头也不抬,说:“我可是鬼啊,你知道鬼最怕什么?最怕捉鬼的和尚和道士了!那个房子,是大米经手租出去的……”
  “大米——”丁厌冲着大米的卧室尖叫。“你知不知道最近公寓里很多住户找我投诉啊!说那个和尚动不动就诅咒别人!还天天整一帮信徒来聚会什么的,乌烟瘴气的!”
  从丁厌一进门,大米就听见她的嚷嚷了,他讪讪地从卧室里走出来:“那个房子,除了和尚,谁还敢租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李蒙以前不知道曾把多少尸体带到那个屋子里……”
  “租不出去就不租了嘛!”丁厌恨恨地坐在沙发上:“我最讨厌和尚了!我可是吸血鬼哎!!!万一被他发现了,我还混不混啊?”

  “切!还真把自己当吸血鬼……”大米坐在丁厌的对面,说:“我觉得那个和尚人很好啊,而且檀香的味道也很好闻,让人心里安静。再说了,美姨吃了那么小孩,没准有婴灵呢!有个和尚住在这里,有安全感。”
  “不管!你让他尽快搬走!这公寓是我的!”丁厌说着,底气不足地忘了壁橱一眼:“起码现在是我的!”
  “起初我也不愿意让他租的,可是他坚持要租,说自己以前一个俗家弟子就住在这公寓里,你猜那个俗家弟子是谁?”大米神秘兮兮的。
  “谁啊?该不会是你吧?”丁厌依旧气哄哄的。
  “当然不是我啦!”大米继续说,“是康惠……哦不,是姚颖啊!他说啊……”大米的神情更加神秘了,“他说,姚颖自杀以后,她的灵魂没有安息,他要来这里超度她……”
  老邮吓得打着哆嗦:“可别顺便把我也超度没了……”

  “他还说,”大米继续说:“他的法号应劫,是地藏菩萨转世哦……”
  “地藏菩萨?地藏菩萨是什么菩萨?”丁厌忍不住好奇起来。
  老邮大叫着:“我知道!我知道!地藏菩萨是所有菩萨中最伟大的菩萨了。地狱未空,誓不成佛,这句话你听过吧?”
  丁厌摇摇头。
  老邮恨铁不成钢地叹口气:“那么,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句话,你总该听过吧?”

  丁厌点点头:“听过。但是我一直觉得说这话的人傻乎乎的,干嘛一定要自己入地狱啊?该谁入谁就入呗!”
  老邮的目光里充满了敬仰:“这就是地藏菩萨的伟大之处啊!”
  丁厌似懂非懂地看看老邮,又看看大米:“他说他是菩萨转世,他就是啊?他有什么证据?”
  “他啊……”大米依旧保持着那种神秘的语气,“他能够预测未来的事情哦……比如那次姚颖逃离小镇的时候,他就提前预测到了,所以才守在镇口,送给她盘缠的……”

  2.
  当天傍晚丁厌下楼散步的时候,就和那个应劫和尚狭路相逢了。
  其实当电梯在5楼停下来时,丁厌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这个四十多岁的和尚见了丁厌,先是盯着丁厌的眼睛愣了愣,然后双手合十,低下头:“善哉善哉。施主,您将有血光之灾啊,出门请多加小心。”
  古人说见到尼姑就倒霉,丁厌觉得,自己见到和尚准倒霉。她不理会应劫和尚的话,问他:“和尚就应该住在寺庙里,你怎么住这么高级的公寓啊?苦行僧、苦行僧,你这个和尚倒真会享福啊!”
  “贫僧是入世修行,正所谓尝过人间种种苦,才能把众生从这苦中解救出来。我不入地狱,谁入?”
  “切!你这哪里是入地狱啊,根本就是上天堂。”丁厌不以为然。
  大和尚不再说话,只是微笑着,像个好脾气的老绵羊一样。
  电梯到了一楼,丁厌抢先走出来,冲着几个租户点点头,没想到平日里见了她就谄媚的租户们,只是冲她点点头,然后就走向身后的和尚,微笑着双手合十冲他鞠躬行礼。

  丁厌愤愤地想,这老秃驴,倒也真会收买人心,这才来几天啊,就混了这么好的人缘。
  丁厌一边想,一边恨恨地踢走脚下的石头,其实踢下石头本来没什么,没想到那和尚突然冲过来拉了他一下,她才一脚踢到台阶上,右脚的大拇指顿然破了一个长长的口子。
  老秃驴在后面幸灾乐祸地说:“善哉,善哉,贫僧提醒过施主了。原想阻止一下你……看来命中注定好了的,谁都改变不了。”
  “你要不拉我,我还不会踢到台阶呢!什么命不命,都是你害的!”丁厌捂着脚,呲牙咧嘴,对守在门口的小甲和小乙说:“快过来啊!把我扶上去啊!”
  “你不散步了?”

  “散你个头啊散!”丁厌骂道。不过心底却对老和尚的好奇更浓重了,这和尚,咒人还挺准的。
  难道他真的能看到未来?如果是真的,以后可得小心了,万一被他知道自己做自杀咨询,可就死定了。
  丁厌正这么想着,马上就听到那和尚在她身后说:“施主……你可要好自为之啊……”
  丁厌慌张地回过头,骂道:“神经病,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说完就急忙按了电梯,把那和尚关在了外面。

  3.
  按理说,杨信在李蒙的案子里立了大功,怎么着也得给个奖励,升了职什么的。可是,他这个小子,太不懂人情世故了。
  队长说,既然已经让你不再插手这个案子,你出什么风头啊?
  杨信无辜地说:“电视电影里不都那么演?……”
  “真是看电影看多了你!”队长骂道:“好好好,奖励你一个月假期,回家反省去!回来后给你升职!”

  “真的啊队长!升什么职位啊?”杨信兴奋地大叫。
  “升你当小分队队长!”队长瞥了他一眼:“最近我们这里自杀的案子越来越多了,上面觉得这有点不寻常,要成立专案组,你就当队长吧!”
  “给我配几个人啊?”杨信继续兴奋着。
  “就你一个!”队长冷冷地说,“只负责自杀事件,别的案子都不许参与!”
  杨信这才明白,自己真的被挂起来了,被打入冷宫了。

  严格来说,自杀并不算什么重大的案件。你能挡得住别人杀人,但你怎么挡得住别人杀自己啊?这个所谓的“专案组”,有或没有,根本就没有区别。
  杨信知道,自己被闲置了。但他一想到在上次自杀案件中遇到的丁厌,又马上来了精神。丁厌和自己是志同道合的人,既然现在他专门负责自杀案件,那么,当然就有理由经常去找丁厌帮忙了——丁厌一定会帮忙的。
  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虽然他一直不明白“七级浮屠”是什么意思,但也大致知道,就是很大很大的福气的意思。
  想到这里,杨信慷慨激昂地说:“报告队长!我决定不要假期了!明天就投入到新的工作中!”
  队长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摇摇头,这小子,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缺根筋。

  杨信吹着口哨,出了警局,迫不及待地给丁厌打电话,当时丁厌正坐在沙发上抱着脚丫子冲大米发脾气,因为大米让那和尚住进来,才害她弄伤了脚的。
  “喂!”丁厌没好气地接听了电话。
  “是我啊!”杨信兴奋地说。
  “什么是我啊?我是谁啊?”丁厌撇撇嘴,示意美姨上药的时候轻一点。
  “是我,杨信。”杨信有些失望,他以为她能像他一样,在第一时间听出对方的声音。

  “怎么了?”丁厌咬咬牙,美姨连忙小心地吹了吹她的脚趾,轻轻拿出纱布。
  “我升职了!”
  “恭喜喽!”
  “你知道我现在负责什么吗?”杨信激动地说。
  “什么?分尸?变态杀人狂?抓鬼?逮骗子和尚?”
  “不是啊!是自杀案件!局里专门成立了组织自杀的专案组哦,我是专案组的组长!”杨信并没有说,他同时也是组员,光杆司令一个。
  “什么?!”丁厌尖叫起来,猛地站在地上,随即又呲牙咧嘴地坐下来。
  “你也觉得意外吧?”杨信得意地说。

  “意外……意外……太意外了……”丁厌皱起了眉头,心里暗自咒骂,真他妈的太意外了,警察局真是吃饱了没事儿干了。
  “你一定也很有兴趣吧?一定愿意帮我吧?”
  “愿意……愿意……干脆叫王晓峰一起帮忙吧……他是医生,可以第一时间治疗……”
  “呃?!哦……好啊……”
  挂了电话,丁厌恨恨地瞪了大米一眼,说道:“自从那个和尚搬来以后,坏事情就一件接一件!”

  4.
  丁厌和老邮认真商量过之后,决定将计就计,打入敌人内部。当然,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还是撤销了5155号邮箱,停止发放名片,所有的联系和宣传方式,都是通过网络。网络上也设置了严密的反追踪程序,收款的方式转了好多银行,就算是专业人士,也很难追踪到。
  其实,丁厌他们也并非那种专门诱导别人自杀的魔鬼,在接触到一些处于冲动状态的委托人的时候,他们也会像“知心姐姐”那样,劝导他们,希望他们冷静。
  他们服务的对象,都是那些理智的、冷静的,坚决要放弃生命的人。虽然他们自杀的理由并不相同,但是每个人,都已经无法承受生命的重量。

  这个世界,是优胜劣汰强者生存的。自杀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中,是让身心不健全的人自然淘汰的一种手段。有些人活着,只有烦恼、忧郁和痛苦,如果有一天,连自己都嫌弃自己,那就去自杀吧。人生就像是在拉屎,有时候你已经很努力了,到头来却发现,你拉的只是一个屁。
  那些虚伪的反自杀者,无法理解他们的苦恼,他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确实有难以克服的不幸。况且,自杀是我们的权利啊。
  这是丁厌坚信的理论,却不是丁厌的原创。
  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么?换一种说法,如果一个人在自己想死的时候连死都死不成功,那还真不知道他活着,能做成功什么。
  一个决意自杀却因自杀失败而苟活下来的卑微人类,他们只能受到歧视,活在更大社会舆论压力和痛苦里。毕竟,多数人的心中,生命还是至高无上的。

  所以,丁厌给他们提供专业的服务,让他们一次,就可以痛快地死去。这未尝不是一种善行……
  大米带着一身檀香味儿走了进来:“这是今天邮箱里最后一张名片了,就目前看,能够回收的名片,都已经回收完了。”
  丁厌接过名片,翻到背面。背面整齐地写着一串手机号码,字体清秀,干净,一看就是出自女人之手。
  “唉!”丁厌叹口气,拿起工作专用的电话,拨通了那个号码。
  这个人的手机彩铃很好听,哀伤幽怨,充满痴情,就前两年热映电影《情颠大圣》的主题曲。

  电话响了很久,对方才接听:“喂?”
  听筒的那一边有很多杂音,对方应该在一个十分热闹的地方。

  5.
  安嘉一直在等这个“非常顾问公司”的电话,可是迟迟等不到。她暗自嘲笑自己,竟然真的当了真。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公司呢?
  她决定不再等一个不可能存在公司,于是选择了自己死。

  她觉得,死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那么轻易地就死去了。直到现在她才明白,想死,并不容易。
  此刻,她正站在马路中央,身旁停着一辆大卡车。卡车司机穿着松松垮垮的跨栏背心,又跳又叫地冲着她的脸上喷唾沫星子。
  任何一个开车的人,纵然脾气再好,看到那种乱开车的二把刀或者完全是自寻死路的行人,也会忍不住窝一肚子火骂骂咧咧。
  “你他妈的找死啊!长没长眼睛?!……”那个司机继续大声嚷嚷着。
  安嘉一直低着头,不吭声,也不让开路,只是木然地看着自己的脚尖。
  “估计是吓傻了吧?”一个老婆婆走过来,扯了扯她的胳膊:“丫头,快让开,这是马路中间儿,危险!你看,后面都堵了一排车了……你也别骂了!”老婆婆对司机说,“要不是她及时冲过来推开那个孩子,”她指了指在马路边大哭的小孩,“你这车,早就出人命了。”
  安嘉突然抬起头,冲着那个司机大吼:“别说了!别骂了!我就是来找死的!我才没有想要救别人呢!”
  远处隐约响起警笛,老婆婆把安嘉拉到路边,颤悠悠地说:“年纪轻轻地,瞎说什么啊!”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号码是一串“*”号。
  她疑惑地按了接听,愣住了:对方自称是“非常顾问公司”的。
  竟然,真的有这种公司。
  “你们电话打晚了……”安嘉幽幽地说。
  “什么?”丁厌叫道:“难道你已经死了?”
  老邮在一旁说:“肯定没死,要不你就是在跟鬼说话。”
  丁厌瞪了老邮一眼,继续对电话里说:“为什么晚了?”
  “我刚才冲到马路中央去撞车了……”安嘉的语气淡淡的,仿佛她刚才不是撞车,只是到对面便利店买了一根冰糕一样。

  “失败了吧?”丁厌微笑着。
  “对。”安嘉说。
  “后悔了吗?”通常因为一时冲动而选择自杀的人,在自杀未遂后,都会猛然领悟到生命的真谛,后怕不已,幸庆不已。
  “后悔了……”安嘉叹口气,“后悔没死成……”
  “你再好好考虑吧,认真考虑一个星期,如果真的决定要死,我们会给你提供万无一失的自杀方案。”
  安嘉挂了电话,刚才身旁的老婆婆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是一个和尚和一个警察。
  一个和尚和一个警察,这种组合太奇怪了。

  6.
  命运真是给足了杨信面子,他上任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自杀者,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杨信看那个女孩挂了电话,又看了看身旁的和尚,说:“你后悔了?后悔就好,后悔就好!以后别再做傻事儿了!”
  安嘉白了那个傻乎乎的小警察一眼:“你懂什么?我死不死,关你什么事儿?!你抓好你的小偷就行了!”说完把电话塞到屁兜里,扭头就走。

  杨信跟在安嘉后面,解释道:“事实上……我并不是抓小偷的警察……我是专门负责……”
  “你烦不烦啊?!”安嘉扭头白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身后的和尚:“现在警察办案都带着和尚占卜吉凶么?”
  那个和尚听到安嘉提到自己,仿佛终于获得了说话的机会,急忙上前一步,说道:“贫僧法号应劫,目前正在入世修行。刚才到正好路过,看出施主是故意冲出马路,这才救了那个孩子。不过……那个孩子本来是该死之人,你救了他,恐怕自己就会有灾啊……因为生死都是天注定的,该死之人未死,就得有别人替他死……”
  “你这种假和尚我见多了!不过对于我,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我的事,与你无关!”
  “善哉……善哉……”应劫大和尚双手合十略微弯了弯腰:“贫僧只是想告诉施主,生死有命,请您好好珍惜。阻挠和破坏生死自然规律的人,将坠入无间地狱,永不超生,受无间折磨之苦。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往生今世的一切,都是因果报应……”

  “好啦好啦!你别说啦!”安嘉伸手招来一辆出租车,坐上去,“我死不死,苦不苦,是我的事儿!你们真是多管闲事!”
  那和尚一个箭步上去,扒住车窗:“如果施主有什么危险,可以随时打电话或者来找我,我一定可以帮上忙。因为施主最近有性命之忧啊!”
  安嘉不理他,招呼司机赶快走。
  应劫和尚回过头,看了看杨信,也递给他一张名片:“这位施主,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你怎么知道?”杨信接过名片,想不到现在的和尚,也这么现代化。

  “贫僧是地藏菩萨转世,历亿万劫,立誓普通众生。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
  和尚说完,转身飘然而去。
  杨信挠挠头,觉得更加莫名其妙了。
  7.
  安嘉回到租住的小屋,把自己摔在床上,闭上眼睛,仔细品味了一下活着的滋味。活着,也不过如此,没有快乐,没有痛苦。或者,已经痛到了不再痛?

  她抬头看了一眼小桌,桌上摆着一个男人的照片。她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厌恶和仇恨,用脚狠狠把那照片踢到地上,侧头想了想,轻车熟路的拨了一个电话。
  电话响了一声,对话就挂断了:“你拨的用户正忙,请稍后再拨。”
  安嘉只稍后了一秒,就又拨了过去,郎飞已经关机了——郎飞就是照片里的男人。
  安嘉叹口气,其实就算他接听了,她也不知道对他说什么,他们之间,早就无话可说了。
  安嘉苦笑了一下,觉得自己的生活,其实就是一个笑话。

  郎飞曾经是她的上司,他们很俗气的,恋爱了,恋爱的过程也很俗气。
  俗气的办公室恋情,偷偷摸摸的;
  俗气的婚外恋,胆战心惊的;
  俗气的理由,郎飞的老婆率先背叛了他,他们正在分居,马上就会离婚。
  同情+孤独+对上司能力的仰慕,像鸡尾酒一样调和了一下,构成了安嘉的爱情。
  这是安嘉的初恋,虽然她已经23岁了,但一直是个保守的女孩。严格来说,她也不是刻意保守的,相貌平平,性格内向的她,从未得到过异性的主动青睐。
  郎飞让她享受了到被追求的感觉,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公主。起码是个一跃成为公主的灰姑娘。
  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他,用她地整个世界,乃至整个生命。

  他们的恋情,自然遭到了全世界的反对、父母、兄弟还有朋友。
  父母说:“这个男人,一看就靠不住!连房子都没买……”
  哥哥说:“这小子桃花眼。”
  朋友们说:“离开他吧,在受到伤害之前。”
  可是,恋爱中的人全部都是瞎子、聋子、傻子。安嘉就认定了郎飞一个人,认定了自己和郎飞就是放牛郎和七仙女,梁山泊和祝英台,罗米欧和朱莉叶,白素贞和许仙,甚至王宝钏和薛仁贵。

  她愿意像七仙女一样和象征亲情及安逸的天庭断绝关系;她愿意像祝英台和朱莉叶一样,为了爱情摒弃世俗的反对甚至放弃生命也在所不惜;她愿意像白素贞一样,坚定地做自己丈夫背后的女人;甚至,她还愿意像王宝钏一样,守着贫困的生活,不买名牌不买衣服,陪着他共同奋斗。
  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晚上,愤怒的父亲,大骂着她的哥哥以及哭泣的母亲。因为,那天晚上,她写了一封绝交书,并坚定了按了手印。
  她自由了。
  10.

  应劫和尚回到住处,稍微调整了一下气息,开始坐在蒲团上低声朗诵“地藏菩萨本愿经”。自从那次撞了脑袋,他就坚信自己是地藏王菩萨转世,因为他从地藏菩萨那里获得了超能力——能够预测几个小时以后的未来。
  本来,他是那个小镇寺院里,最受到歧视的和尚,因为他很笨,因为他悟性差,差到连地藏菩萨的本愿都不能理解。但是现在不同了。他德高望重,他普渡众生,他是地藏转世,他是这个浑浊世界里,唯一的佛,唯一的救世主。
  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力量和幸福,他坚信自己一定能够拯救尘世中苦苦挣扎的众生。这一切,都是天意。
  他坚信这一点,才选择住在这座公寓,他强烈地感觉到,这座公寓不同寻常,充满了邪气。
  颂完了经,已经到了晚上。他微微抬起眼睛,看了看表,微笑了一下,整整衣冠,又出了门,他要去救人,去普度众生。

  安嘉就是这众生中的一个。
  安嘉思来想去,觉得自己实在无法活下去,别说是一周,就连多一秒都不行。她觉得自己活着的每一秒,都是一种折磨。
  不行,她一刻也不想再活着了!
  她翻箱倒柜地找出几条长长的围巾,打了死结,扯着围巾在租屋里晃悠了一圈,实在找不到可以用来悬梁的地方——现在的房子都没有梁。
  最后,她打开窗户,看看下面,又看看窗户。决定等一会儿小区没人的时候,挂到窗户上上吊自杀。

  一个人想活下去可能不容易,想死还不简单?
  她煮了一包方便面,决定吃完就死,要死也得饱死。
  可是,她刚刚绑好绳子,站在窗边,就看到一辆警车远远地飞驰而来。
  千万不要发现我……她边默默祈祷,边把脖子伸进环套里,闭着眼睛,跃到窗外。她住在三楼,脖子套在绳子里之后,脚尖正好悬在二楼住户的窗户外。
  住在二楼的大妈以为三楼窗台上凉鞋掉下来卡在了窗檐上,狠狠地敲敲玻璃,骂道:“破鞋!要掉下来了!”
  破鞋吗?安嘉觉得呼吸越来越困难?
  连她都知道我是破鞋了吗?

  11.
  “大师,你真神了!”杨信兴奋地冲下车。
  是的,兴奋。如果没有人自杀,他就真的是闲人了。虽然这种想法有点可耻,但是杨信发现,他竟然希望每天都有人自杀。他们自杀,他则去救他们,这样才是理想的状态,这样他才有成就感。否则,他就是一个不被需要的人,不被需要的人,就没有活下去的意义。
  每个人,都希望被需要。
  “施主!您自己可以下来吗?您已经不必替别人死了!真的!”应劫和尚在下面大叫着,罗罗嗦嗦、唠唠叨叨,唐僧一般。

  他认为,安嘉确实已经不必替那个孩子死了,因为他杀了那个孩子,就在刚才,把他扔到了下水道的井里。阎王让你三更死,你就不会活到五更,应劫只是在替掌管地狱的地藏菩萨行使权利罢了。
  安嘉闭着眼睛,想:“快点死……快点死……”
  杨信先是冲到三楼,发现门被反锁了,又急匆匆地去敲二楼的门。
  二楼大妈正在看肥皂剧,听到敲门从猫眼一看,就见一个警察虎视眈眈怒气冲冲地,心中嘀咕着:“不就骂她一句破鞋么?这还至于报警?”
  “快开门!”杨信大叫着,心想,要是丁厌在就好,她那古灵精怪的脑子,一定能想出好办法的。
  二楼大妈战战兢兢的,又回到了沙发上,还关了灯,假装不在家。

  “妈的!警察!”杨信大叫。
  二楼大妈又躲到了衣橱里:知道你是警察,才不开门的。不就骂了句破鞋么?至于小题大作?
  杨信恨恨地踢了门一脚,转身又跑到四楼,敲开了门,直奔阳台。然后想也没想,就从顺着阳台爬了下去。
  应劫和尚在下面大叫着:“施主,小心啊,你有血光之灾!”他这么一叫,害得杨信分了心,手上劲儿一松,就叽哩咣当的滑了下去,正好落在二楼的空调机上,血顺着胳膊流了下来——这倒霉和尚!
  二楼的大妈拉开窗户,吐沫四溅:“我不就骂了她一句破鞋啊?你们这是干嘛?”
  杨信哪里顾得上理她,他踮起脚,把安嘉抱了下来,塞到打开着的窗户里,吼道:“快叫救护车!”

  那天晚上之后,二楼大妈得出了一个结论:千万别随便骂人。
  安嘉是执意要死的,她趁着护士不注意,拿了一个废弃的空针桶,偷偷掖到了枕头下面。
  她看着房顶,房顶也看着她。护士和医生们并不友好,他们讨厌自杀的人,这些人要么就拖欠医药费,要么就是神经病。他们更希望,把最多的经历,放在那些肯付钱的,渴望生命的病人身上。
  “哇!太长见识了!”丁厌从医院的标本室走出来,拉住王晓峰的手:“真是太谢谢你!”
  王晓峰的手心马上出了汗,脸也微微发红:“只要你想要的,无论是什么,我都会尽量满足你。”

  其实王晓峰还想说:“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可是想了想还是把这句话咽下去了,毕竟太肉麻了。
  走廊里两个护士小声议论着:“那个自杀的傻瓜预付了住院押金了吗?”
  “没有,不过另外一个傻瓜和尚帮她付了……”
  “现在傻瓜真的越来越多了……”
  丁厌看着她们的背影,对王晓峰说:“有人自杀吗?”
  王晓峰摇摇头:“不知道……可能吧……”

  看来是自杀未遂,有生意可做了!丁厌马上来了精神:“去看看!”

  12.
  安嘉悄悄拿起空针桶,对准了自己的手腕。她从电视里看过,向血管里注射空气,死得很快。

  “嘘……”一只冰凉的手握住了她的手腕,不知道什么时候,安嘉床边,竟然站了一个一个短衣短裤的女孩,脸上带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丁厌握住安嘉的手腕,回头看了王晓峰一眼,微笑着说:“这里是筋,扎进去也不会死的……对吧王医生?”
  王晓峰点点头。
  安嘉懊恼地把针桶甩在地上,别过头,闭上眼睛。
  “那么想死吗?要考虑清楚哦,死了就不能再活过来了……”丁厌继续说。安嘉突然睁开眼睛,她觉得这个声音很熟悉。

  “对啊对啊!死了后悔都来不及!”杨信推门进来,身后站着一个和尚。丁厌瞥了和尚一眼,心中暗骂,真是阴魂不散。
  “丁厌,我正说找你呢!”杨信不高兴地看了王晓峰一眼,继续对丁厌说:“你怎么在一起?和他?”
  “每次见面你都要审讯吗?”丁厌没好气地看了他们一眼:“我该回家了!”
  “等等!”杨信拉住丁厌的胳膊,把她带到门外,王晓峰跟在后面,趁着和杨信握手打招呼的功夫,顺势拉开了他握着丁厌胳膊的手。
  “真是缘分。”王晓峰说。

  杨信笑笑,继续对丁厌说:“我正说找你呢,又是自杀的……”杨信指了指里面,压低了声音:“你们都是女孩,也许能劝劝她。”
  应劫和尚插嘴道:“善哉,善哉!”
  善你个头!
  丁厌嘀咕了一句,刚要拒绝,突然想起自己要打入敌人内部,于是勉强挤出微笑:“好,我进去劝劝她……你们别跟进来。”
  “我就知道你是好人!”杨信笑着,看了王晓峰一眼,补充道:“我就知道我的忙,你一定会帮的!”

  王晓峰靠在墙上,冷笑着。这么多年了,杨信这小子,还是那么幼稚:“呵呵,朋友嘛,总会互相帮忙的。不过,如果是喜欢的女孩的话,能为她做点什么,比总让她为你做事,显得幸福很多吧?”
  “呃?!”杨信挠挠头,红着脸,“你知道我喜欢她?”
  王晓峰刚要再讥讽他几句,却见应劫和尚突然捂着头蹲在了地上。
  刚才,他正要预测一下丁厌和安嘉谈话的结果,头就剧烈地疼了起来。似乎里面有千万根细细的针在奔跑一样。
  最近,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了,每当他想要预测未来的时候,头就会很不争气地剧痛不已。

  13.
  应劫和尚虚弱地睁开眼睛,微微笑了一下。
  “已经拍了X光片了,结果还没有出来。”王晓峰淡淡地说。
  “不用等结果,我知道……我大脑里,有淤血……”应劫和尚挣扎地坐起来,“我还知道,这些淤血是可以手术清除的。但是我并不想那么做。”

  “为什么?”
  “那是地藏菩萨赐予我的超能力,正是因为那淤血的位置,我才获得了预测未来的超能力——前段时间给我做检查的医生那么说的。挽救芸芸众生的地藏菩萨,替天行道的地狱之王,就是我。”他悲悯地看了杨信和王晓峰一眼,只要他把精神集中到对方的瞳孔上,就能预测那个人的未来。
  “不清除,很快就会死的!”杨信说。
  “我知道。但是没关系,地藏菩萨的每一世,都是如此。死对于我,只是重新变成真正的地藏菩萨罢了。”他一直希望自己能够像一个真正的地藏菩萨转世那样死去,他坚信只有如此,才能使他恢复真身。
  他咬咬牙下了床:“去那孩子的病房看看吧……”

  杨信、王晓峰和应劫和尚推开门的时候,病房已经空了。
  丁厌和安嘉都不在了。
  杨信急忙拨通了丁厌的电话,是老邮接的,老邮生气地说,丁厌拿错电话了。
  “丁厌该不会出事儿了吧?”杨信的额头冒出汗珠,也不知道是在担心丁厌,还是担心安嘉。
  丁厌没出事儿,不过,安嘉马上就出事儿了。

  安嘉买了一把刀,锋利的长刀,从户外用品专卖店买的。这种店里常常偷着或者明目张胆地卖一些户外生存专用的刀具。
  安嘉握着刀,守在电台门口。她知道郎飞最近上夜间的节目,凌晨才下班。
  她准备刺他一刀,然后自己也跟着自杀。书里的爱情故事都是这样的,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郎飞出来了,叼着烟,显得春风得意。
  安嘉握着刀,猛然冲过去,狠狠刺入郎飞的心脏。
  “你他妈的疯了!”郎飞握着刀,后退了几步。安嘉愣了,她忘记把刀拔出刀鞘了。苦笑,她知道自己一直都很笨,却没想到竟然笨到这种地步。
  郎飞捂着胸口:“我们之间早就完了!你不要纠缠不休了!”他看着安嘉手中的刀,冷笑着:“你是不是还爱我?还是舍不得杀我?有种你就真的杀了我!”他以为,安嘉只是吓吓他,继续说:“来啊!我发誓,我就站在这里,一动不动!”

  安嘉嘴唇颤抖着:“别以为我不敢……”
  “我知道你敢!”郎飞继续冷笑着,“来吧!”他边说边帮安嘉把刀鞘撤掉,锋利的刀刃,在月光下和他一起冷笑。

  14.

  安嘉觉得,自己就是全世界失败者的楷模。失败的人生,失败的恋爱,失败的自杀以及失败的杀人。
  所有事情都不像书里描写的那么简单,自杀不容易,杀人更不容易。要结束一个生命,其实更是难上加难。
  郎飞都慷慨地敞开胸膛了,刀尖都已经抵住他的胸口了,可是,安嘉就是刺不破。她第一次发现,人的皮肤组织原来这么坚韧。
  看着郎飞大笑着离去,安嘉捂着脸,蹲在地上大哭起来。
  “你还真是够笨的,”一直偷偷跟着安嘉的丁厌站在一旁冷笑着:“比猪还笨。”

  “我就是笨!怎么了!”安嘉站起来,大吼着:“我就是笨!因为笨,才落到今天的地步!你不笨,你帮我杀了他?你帮我杀了他?你不是专门干这个的吗?你要是不杀他,我就去警察局告发你!”
  “我跟他无怨无仇的,为什么要杀他?你跟我也无怨无仇,为什么又要害我?”丁厌想,这个人活着,确实是一个麻烦。
  “我给你钱!你帮不帮?”
  “多少?”
  “一万!”

  “太少了。一万块,只够买这个。”丁厌坐在马路边儿上,打了哈欠。
  “什么?”
  丁厌从兜里掏出一个褐色的小瓶子,晃了晃,“毒药。”这是她刚刚跟着王晓峰在医院四处“参观”的时候偷出来的,里面是乌头碱。
  “5mg,不过足够致命了。钱给我,是你自己吃,还是想办法给他吃,就随你的大小便了。”
  丁厌站起来,拍拍屁股,看了她一眼,说:“好好考虑考虑吧!”
  “不用考虑了!”安嘉握住她的手,“走!现在就跟我去取钱!”
  丁厌想了想,跟在了她后面。

  既然她刚才在医院就认出了自己的身份,那么,难免事情会败露。现在可不同往常,警局已经设了专案组,麻烦随时都有可能会自己找上来。
  她犹豫了一下,问:“你那么相信我?万一这瓶子里装的不是毒药呢?”
  “不是我也认了……我现在……几乎就是在瞎活着,失去了辨别能力,失去了勇气,失去了一切。我什么都不在乎。”安嘉咬着牙,她本来就是在瞎活着。
  “既然如此,如果你信任我,我就帮你杀了那个男人。”丁厌看着愕然的安嘉,继续说:“条件是你现在就死。这是一举两得,你说呢?”
  “怎么死?”安嘉站在自动取款机前,输入密码,“只能取5000。”
  “把卡和密码给我就行。”丁厌说,“很简单。”她从兜里掏出一个塑料带,“把这个套在脑袋上,我保证你马上死。”
  窒息,是痛苦的。

  安嘉死的时候,整张脸都扭曲了,但是她是笑着死的。
  “终于……可以死了……”她最后说道。
  丁厌叹口气,第一次,她觉得自己杀了人。虽然从小时候,她就在无意中害死过别的小朋友,长大后,也不断给别人做自杀咨询,经他指导而死的人数不胜数。
  可是,这是第一次,她感觉到了愧疚,感觉了自己是个杀人犯。因为,这次,她是因为自己的利益才劝人自杀的。不,这不是劝,简直是交换,是生意,一命换一命。
  她蹲下来,死死地盯着安嘉的脸,说:“你死了,我的秘密守住了。放心,我也一定会遵守对你的承诺”

  15.
  傻子是不会说谎的。小甲说,丁厌还没有回来。
  应劫和尚和杨信、王晓峰决定坐在公寓门口,等到丁厌回来为止。
  应劫和尚皱着眉头说,安嘉很可能死了。因为傍晚离开病房的时候,他忍着剧痛希望看到她最近的几个小时内会不会自杀,可是没有看到。

  “没有看到,这说明什么?”应劫看着看着杨信,“说明她很可能没有未来了。”
  “也可能是因为你头太疼了,所以没看清?”
  应劫和尚叹口气:“希望如此吧。按照道理说,安嘉,是不应该死的……”
  三个人正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就看到丁厌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安嘉呢?”三个人不约而同地问。
  “嗯?不知道,应该回家了吧?我劝了劝她,她答应我不会自杀了,所以我就出来了……”丁厌悄悄把乌头碱藏到裤兜里,“我出来后,你们都不在了,所以我就自己回来了。”
  听到安嘉已经放弃了自杀的念头,杨信不由自主松了一口气。应劫微笑着,双手合十:“她的死亡命运,终于被我化解了。”
  “喂!臭和尚!干嘛抢我的功劳?”丁厌大叫道。

  “确实是我化解了她的灭顶之灾啊!”应劫看起来很开心,好像他完成了一件惊世伟业似的。
  王晓峰可并不关心别人的死活,他只在乎丁厌:“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没出什么事吧?”
  “哦……被那个女孩搞得心情很不爽,所以就随便走了走,散散心。”丁厌笑笑。
  “唉!”杨信哭丧着脸,“最近自杀的人太多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应劫闻言,突然站起来,慷慨激昂地说:“我准备拿出5000万,成立地藏菩萨基金会,专门救助那些有自杀念头的人!”
  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前不着村儿后不着店儿的说愣了,王晓峰和丁厌觉得这个自称是地藏的和尚精神有点问题,只有杨信欢呼雀跃地握住他的手,兴奋地说:“太好了!到时候多支持支持我这个自杀专案组的!”
  “你一个和尚哪来那么钱?!”丁厌不悦地问。一个自杀专案组已经够头疼的了,要是真来个专门救助自杀者的狗屁基金会,那她丁厌,干脆转行算了。

  应劫和尚神秘兮兮地双手合十:“不可说,不可说。”
  “切!故弄玄虚!”丁厌摆摆手,“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吧!已经大半夜了!”
  “丁厌。谢谢你今天帮了我。”杨信傻乎乎的,一脸感激。
  “不客气,不客气……”丁厌一边摆着手,一边急匆匆地上了楼。
  今晚得好好休息一下,让老邮想想杀死那个电台男人的办法。
  明天?

  明天估计很热闹。

  16.
  第二天果然很热闹,不仅仅是清洁工发现了安嘉的尸体。

  也不仅仅是那个号称是地藏菩萨的老和尚在家里召集了好多人募捐。
  而是,杨信发现了安嘉手机里的重要线索。
  杨信坚决不相信安嘉是自杀死的,因为他坚决相信丁厌的话。
  丁厌说,她已经说服安嘉放弃自杀了。
  一个刚刚决定放弃自杀的人,怎么会突然爆死街头呢?于是,他彻底清查了安嘉的住处,寻找一切可疑的线索。

  安嘉的手机里,有一通可疑的电话,来电显示是一串“*”号。
  他看了看时间,那通电话,正是他第一次见到安嘉的时候。他皱起眉头,努力想了想,依然记不起,安嘉当时和对方说什么。
  从通信运营商那里查来的资料,这个号码是正在国际漫游的国外号码,机主给这个号码设定了最高限度的资料保密,如果要知道机主的资料,必须通过国外的通信运营商才可以查到。而国外的运营商,需要有当地政府部门的文件,才能泄露资料。
  妈的,杨信暗骂,一不小心整成了国际案件。
  他看着在警局哭得天昏地暗的两位老人,也忍不住眼睛里湿湿的。
  “都怪你!你这个狠心的……上次丫头打回来电话,明明就是后悔了,你还说那么难听……”老太太一边捶打着老头,一边甩甩鼻涕。老头只是流泪,脸色苍白,嘴唇颤抖着,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杨信内疚地给了自己一拳。懊悔不已。他要是好好看好安嘉,就不会发生这种悲剧了。
  “警察同志!”在安嘉父母旁边的年轻男子突然拉住他,激动地说道:“我妹妹绝对不是自杀!绝对不是!一定是郎飞那个男人杀了他!一定是!”
  “你是谁?你又怎么这么肯定?”杨信现在不会放过任何一条线索。
  “郎飞那个王八蛋是电台的,而我妹妹,就是死在电台附近!”
  郎飞?

  杨信在记事本上写下了这个名字,或许,这真的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17.
  下午,郎飞被传讯到警局,他没想到,安嘉那个贱人竟然真的死了。
  “我才是受害者!她昨天晚上拿着砍刀指着我啊!”郎飞大叫指指自己的胸口。
  “她为什么拿刀指着你?”杨信问,虽然他已经知道了原因,安嘉的哥哥把一切来龙去脉都说了。
  “是感情的原因……可是,我确实不知道她会真的死啊?她自杀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郎飞的审讯持续了三个小时,依旧没有任何进展。他虽然有杀人动机,却也有不在场证人。
  打发走了郎飞,杨信拨通了丁厌的电话,他想知道丁厌到底和安嘉说了什么,他想知道安嘉说自己放弃自杀的时候,到底有多少诚意。
  当时,丁厌的额头正在冒烟,因为非常公寓已经乱作一团了。
  应劫和尚的募捐会进行到一半,他的信徒统统闹了起来。
  起先是一个老信徒,说应劫和尚是骗子,因为他昨天给他预测的事情没有实现。紧接着,另外一个信徒说,他的一个亲戚认识这和尚,原来他是从一个小镇寺院逃出来的和尚,又坏又笨,镇里的居民说他是个精神病,还曾经勾引良家妇女。
  于是更多的人起了疑心。到最后,大家都说这次募捐也是骗钱,纷纷扰扰地堵了电梯,还把应劫的家里砸了个稀巴烂。

  应劫和尚自始至终都盘腿坐在蒲团上,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这就是劫数。自从他确定自己是地藏菩萨转世后,就给自己改法号为“应劫”——应劫而生。这一切,都是地藏转世应该受到的劫难。
  一切都是命运。
  丁厌倒不心疼那和尚,她心疼公寓的玻璃。
  “喂?杨信啊!”丁厌一看是杨信的电话,马上按了接听:“你这电话打的真是时候!快到非常公寓来!有暴乱!”

  “什么暴乱?”
  “老和尚快被打死了!啊呀!甲乙丙丁和大米都拉不住啊!”
  杨信挂了电话,决定先到丁厌那里,顺便当面问问丁厌关于安嘉的事。
  他到达非常公寓的时候,愤怒的信徒们已经走了。应劫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浑身是血,甲乙丙丁和大米也伤痕累累。
  大米说:“真讨厌,脸上的淤青消失之前,我都没脸见小米了!”

  应劫和尚微笑着缓缓睁开眼睛,轻声说:“这就是劫数。”
  “狗屁劫数!”丁厌扶他坐起来,“你这个好管闲事的和尚,别死撑了。你就说自己不是地藏,那些人可能下手还轻点儿!他们可都是地藏菩萨的信徒啊,当然无法容忍别人亵渎他们的信仰了!”
  “我就是……地藏菩萨……”应劫说,“我要普度……众生……我不入地狱……谁入?”
  “那你下地狱去吧!”丁心疼地看着被家具和硬物戳得坑坑洼洼的墙壁,心疼不已——一大笔维修费啊,不知道这和尚肯不肯赔。

  18.

  又是一个第二天。
  又是一个热闹的第二天。
  过足了手瘾的信徒们并没有善罢甘休,他们以诈骗的罪名起诉了应劫和尚,经过核实,罪名居然成立,因为应劫以前寺院的主持做了证——这个人是他们小庙里最卑微的和尚。
  同样在这一天,郎飞死了,死于乌头碱中毒,死在安嘉自杀地点的附近。
  人的生命,有时候坚硬得像钢铁一样,有时候又脆弱得如薄冰一般。
  杨信从郎飞的手机通信记录里,又查到了那个神秘的*号码。
  看来,这两个人的死,都非同寻常,都和那个神秘号码的主人有关。
  杨信把案情进展报告递交上去,并申请国际援助。
  队长说:“这个案子转到重案组了。你以后别再插手了!”

  “为什么?!”杨信跳起来,为什么总是有人针对他,不给他任何出头的机会。
  “不为什么。”队长淡淡地说,“就因为你是自杀专案组的,这个案子已经超出你所负责的范围了。”
  当杨信十分郁闷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丁厌的时候,丁厌的屁股乐成了四瓣——因为太高兴乐,所以不小心墩在了地上。
  重案组?交给重案组她就放心了。据丁厌所知,这个世界上只有三种警察是肯认真破案的:第一种,是像杨信这样的傻警察,新人,嘛都不懂;第二种,是电视电影和小说里的警察;第三种,是被上司下了死命令不破案不准升职的,简单说,就是被逼上梁山的那种。
  丁厌假惺惺地安慰了杨信几句,开心不已。

  这件事情应该圆满结束了吧?那个可能坏事儿的和尚已经被抓了起来,杨信这个自杀专案组虽然还存在,不过已经不足为道了。
  杨信这傻瓜!丁厌大笑着打开电视,看起来竟然有几分甜蜜。
  这傻瓜!
  电视里正在播放应劫和尚的专题。媒体记者们几乎都把他的祖宗八代挖了出来,甚至还提到了姚颖,谣言说他们有一腿。很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宗教协会的专家和得道高僧都对这起荒唐的诈骗案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分析。
  可是,无论别人怎么说,应劫和尚依然坚信自己就是地藏菩萨,就算是在法庭上也依然振振有辞。甚至他为了证明自己的伟大,还把杀死那个孩子的事情也说了出来,警察根据他的描述,果然在井里找到了小孩的尸体。应劫在法庭上大吼着:“我不是杀人犯!我是替天行道!那个小孩是该死之人,他必须死!他不死,就会有无辜的人替他死!”

  心理医生说,这和尚,患有典型的“身份妄想症”。
  他认为自己不是原来的自己,而是另一个人。这种“身份妄想”经常有夸大的倾向,他的新身份往往高于旧身份。从生理角度讲,可能跟病人脑中神经传导媒的异常代谢有关。
  可是,为什么所有的事情都要给一个科学的解释呢?
  难道科学解释不了的,就是迷信吗?


  19.
  应劫和尚被关进了官方精神病院,除非他放弃自己是地藏菩萨的妄想,或者死在里面,否则,这一辈子估计都不可能出来了。
  老邮为此唏嘘感叹了好几天,幸好他不像应劫那么倒霉。
  有妄想症就一定是坏事吗?精神变态就一定要被关起来吗?
  应劫、老邮、甲乙丙丁,都有妄想症,但是,你们不觉得,妄想中的他们,是幸福的,是快乐的吗?
  身体有病可以选择不治疗,为什么精神有病就不可以?
  老邮恨恨地想:“我就有精神病,我就不去治疗,管得着吗你们?!”

  事实上,精神有病别人可能管不着,但是若是有人知道老邮杀了人,那就肯定管得着了。
  郎飞就是被老邮杀死的。
  那天郎飞下了夜班,哼着小曲儿准备去见一个以身相许的听众。刚刚走出电台,就被一个青面獠牙的厉鬼吓得大叫起来。
  那厉鬼倒没怎么害他,就是冲他恶作剧地吐吐舌头,然后向他张着的嘴里扔了点什么东西。他还没来得及过来,就已经咽了下去。
  郎飞怀疑那是鼻屎,一定是安嘉那贱人找人来搞的恶作剧。他看着坐上汽车扬尘而去的“厉鬼”,郎飞正准备给安嘉电话好好警告她,这才想起安嘉已经死了。
  这个念头让他心惊不已,他还不及细想,就觉得全身的器官似乎集体罢工了。

  郎飞的死因是心脏衰竭。
  当然,没有人知道老邮杀了人,因为死人不会杀人。老邮在决定当鬼的那一天,就设法消了自己的户口,更为离谱的是,他居然还有死亡证明——那个东西,跟身份证差不多。
  丁厌躺在沙发上叹口气:“我这两天突然觉得,杨信挺可怜的……”
  “可怜什么?查出你非法运营非法公司,就不可怜了?”美姨边喝汤边说,“再查出来我诊所里的事儿,就不可怜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丁厌坐起来,“其实我们也不是敌人嘛……我就觉得他挺惨的。破了案子却被打入冷宫,好不容易扯出一个可以立功的案子吧……又被别人抢了……”

  “只能说他命不好。”老邮说着扔给丁厌一个新电话:“工作电话换了,那个号码我停了,又托人在国外找了个更可靠的通信网络。”
  “一定要国际漫游吗?很贵的哎……”丁厌拨弄着电话,脸上带着沙发垫儿上的纹理。
  “要不是这样,杨信这次早摸到你老窝来了呢!”老邮淡淡地说。
  丁厌撇撇嘴,继续埋头想那杨信的可怜之处了,她决定帮帮杨信。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 史上最强最热血“爱国者”手册——“五毛党”“美分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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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西黎的梦想】

  1.

  古人说的话,多数都是有道理的,比如祸不单行。
  杨信觉得自己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坎坷起来。
  工作上的打击接连不断。

  前些日子被领导排挤到了所谓的“自杀专案组”,安嘉和郎飞的案子好不容易有了些眉目,自己又在这个案子里被架空,所谓的“专案组”并没有专案处理,领导并没有特别重视,那个案子,就等于被挂了起来。
  最近呢,先是无所事事的闲逛,所谓自杀案件有点有像赌博一样,全靠运气,并不是所有的自杀者都那么张扬,人家偷偷摸摸不动声色的死了,你又如何知道呢?
  就算知道,也已经生米煮成熟饭,活人变成死人,除了捶胸顿足,就只有挨训的份儿了——办案不利。
  比如这次西黎的粉丝集体自杀案件,没有任何前兆,17个人,说死就死了,这可不是小事儿。媒体的持续报道中,虽然没有指责警方,只是将矛头指向了“理智追星问题”的种种,引经据典,很多非理智追星行为又旧话重提,比如杨丽娟和刘德华事件。
  但是,警局相信,这么大规模的集体自杀行为,肯定有组织者、谋划者吧?自杀专案组的杨信你真的是吃白饭的吗?

  杨信这两天确实一直吃白饭。工作上诸多烦恼也就罢了,偏偏十里镇老家的老爷子来了。老爷子一听自己儿子跟镇里出了名的疯丫头小变态丁厌走得很近,立马火了。
  这老爷子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打起儿子可是出了名的。也不管儿子的脸面,更不懂照顾儿子已经成年这个事实,扯过笤帚扒下裤子照着屁股就打,边打边骂:“你马上和那个小疯子断绝来往!否则我就不认你这个儿子了!”
  有那么一刻,杨信真想死了算了。当然,也只是想想。
  如果自杀专案组组长杨信都自杀了,那么这个故事,也未免讽刺到极点了。

  2.

  丁厌太兴奋了,一辈子遇上一次这种集体自杀案件,是多幸运啊。她恨只恨,这次大规模行动不是自己组织的,否则一定会更加精彩,这种大手笔,不给钱她也愿意当免费顾问。
  这两天,每次她打开壁橱接血的时候,都忍不住对西黎说:“你小子,销声匿迹假死三年了,还有这么多人为你死!”
  丁厌并不知道西黎到底能不能听到,不过她希望他能,因为这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啊,简直太令人自豪了。她此刻特希望他能活过来,能恢复意识。
  可是,无论丁厌说什么,西黎依旧静静的,闭着眼睛,保持着一贯的迷人微笑。
  那次集体自杀,其实是有前兆的。
  发起者网名叫做“黎粉王”,在案发前半个月,曾在网络上召集同伴,一起自杀。那个帖子在网络上点击率很高,不过多数人都当成了玩笑,观望者甚多。毕竟一个人发帖子说要自杀还有几分真实性,集体自杀,还是为了一个明星,就未免太离谱了。

  谁都当是玩笑,谁都没想到,在西黎“忌日”那一天,真的发生了。
  黎粉们不但集体自杀,还全程录了像,录像资料自然不是完全公开的,但是老邮就是有办法搞到。
  丁厌接了两杯血,抱了两包署片,才激动万分地坐在工作间,让老邮把复制的录像带放进播放器里,大屏幕上,立刻出现了那17个孩子。
  确实是孩子,看起来都是16、7岁左右,应该还是高中生。
  他们穿着西黎告别演出时穿得黑色皮衣和亮红色紧身T恤,整齐划一地剪着西黎生前标准的平头发式。
  自杀地点是一间废弃的工厂厂房,厂房已经经过精心布置,灯光闪烁,绚烂无比,这一直是西黎对舞台的要求。他们坐在一起,观看了西黎“生前”所有的视频资料,看到告别演出时,每个人都抱头痛哭。

  丁厌无法理解,这到底是怎样一种感情,怎样一种狂热。但是无论怎样,丁厌都深深为之感动,她喃喃地说:“西黎,或许为了这些粉丝,你就不应该离开舞台……”
  粉丝们哭完了,点起了蜡烛,每个人上台唱了一首西黎的歌,最后又合唱了他的成名作。然后每个人又在西黎的大照片前深深鞠躬,继而才开始正式的自杀行为。
  其实正式的自杀行为过程很短,他们都选择了快捷的死亡方式,比如往头上套塑料带,在厂房的铁架上上吊以及刎颈。
  根据媒体的资料,这17个孩子,形形色色并没有统一的特征,甚至,他们根本彼此不认识。
  孩子们里,有学习差的调皮鬼,也有有成绩优异的好学生;有性格外向的;也有性格内敛甚至木纳的。

  一位母亲哭着抱着孩子的日记,告诉媒体,孩子的日记里,充满对西黎的崇拜。崇拜他从一个不放弃梦想的普通送货员,努力拼搏成最具影响力的歌星;崇拜他对梦想的追求,崇拜他的精神,他的为人处世,他对粉丝的态度。崇拜他的歌,他的每一首歌,都唱到了歌迷的内心深处,他唱他们的喜怒哀乐,他唱他们的生活琐事,他认同他们。

  是的,孩子们从西黎那里得到了认同和精神上慰藉。
  可是,那一天,西黎死了。正确说,是宣告死亡了,给歌迷的理由是——心脏衰竭。
  多愚昧的孩子们,希望用自己命,换取西黎的复活。

  3.
  丁厌兴庆西黎“死”了,否则,此刻他,将会承受多么巨大的舆论压力?17条人命,没人能担负得起。
  其实,她一直知道西黎为什么选择“死”。

  那是因为,他实现了梦想。
  实现了梦想的同时,就意味着失去梦想。在努力拼命追求梦想的那段日子里,他是快乐的,是充实的,甚至是幸福的。可是,当他走向了舞台的顶峰,举目四顾时,却茫然了,失落了,感到不幸了。因为他再也没有梦想了。
  丁厌不明白,没有梦想真的那么痛苦吗?她自己一直都是没有梦想的人,这个世界上多数人都是没有梦想的人,为什么他们还肯浑浑噩噩地活着?
  丁厌反反复复观看着那盘录影,越看越觉得别扭,可是又想不出是哪里别扭,她隐隐觉得,这里面似乎有什么阴谋,和西黎有关的阴谋。
  杨信简直快疯了,局里的领导接着此次机会,显然是打算把他往死里整。不增加任何人员和设备以及上层支持不说,还限定了破案时间,30天。

  “30天啊?”丁厌抱着电话,“时间很宽裕啊,我看电视上动不动就限定7天破案的,包青天里限时三天的都有!”
  “说得倒轻巧!你还以为这是写小说拍电影啊!就我一个人,录像带我都看了好几遍了,一点线索都没有。可是,无论怎样,我们得给公众一个交待啊!”杨信边说边又把录影倒到开头。
  “那么,就说这是单纯的集体自杀案,疯狂粉丝的极端行为,算不算交待啊?”
  “唉……虽然算,不过……是最差的交待。你不觉得奇怪吗?他们当中谁是组织者?”
  “是啊……”丁厌对这起自杀案件也抱着万分一万的好奇心,因此显得干劲儿十足,“这样吧……你到我家来,我家有个工作……哦,不,书房,比你们警局舒服多了,咱们商量商量。”

  “呃……”杨信想起老爷子的话,犹豫了一下,随即马上说道:
  “好!我马上去!”

  4.
  媒体的侦探能力显然要比专案组组长杨信强很多,这些家伙在利益的驱使下,嗅觉比夏司猎犬还要敏锐。

  在集体自杀事件的第10天,就有媒体率先亮出了新的王牌:西黎没有死。
  文章深度分析了此次事件的最大受益者,很显然,就是西黎。关于三年前西黎的死,本来就有些许疑点,比如死因只对外公布了是“心脏衰竭”,到底是什么引起的心脏衰竭,并不明了。当时西黎的只举行了非常秘密的葬礼,而当时的纪念活动,并不是西黎的家属或经纪公司举办的,而是歌迷会的歌迷自己出钱出力自发组织的。所以怀疑西黎并没有死,也在情理之中。

  媒体推测,西黎当时可能只是以这种方式彻底隐退。西黎撤出娱乐圈后,虽然每年歌迷都举行纪念活动,而歌坛也没有新的黑马可以和西黎相媲美,但是毕竟,他已经不是最受关注的人了。
  明星都是不甘寂寞的,包括西黎。三年后,西黎想重出江湖,火爆登场,于是导演了这起集体自杀事件。因为那17个孩子中,有人曾在自杀前几天提到,以自杀的方式为西黎祈福,西黎就会复活。很显然,这就是有预谋的,有组织的,有计划的。幕后指使者,肯定就是西黎。
  这家媒体在报道的最后预测:西黎不日肯定会出现。
  此则报道一出,立刻得到了关注,其它媒体纷纷效仿,褒贬不一,并且越来越离谱,集体自杀事件,很快由悲剧演变成了闹剧,那些半红不紫的二流明星或过气明星,也分别以不同的角色粉墨登场。
  这简直是娱乐圈千年一见的空前盛事。
  然而,最为劲爆的新闻,还在后面。
  不知是谁指使的,竟有盗墓贼挖了西黎的墓,那个墓,是空的——当然是空的,因为西黎就在丁厌家的壁橱里。
  这个新闻一报出,“西黎未死”的推断几乎就被媒体炒成了事实。一方面,是粉丝们对盗墓贼和无良媒体的愤怒和控诉,另一方面,粉丝又开始集结聚会,呼吁西黎尽快现身,他们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他,追捧他,爱他。很显然,这些粉丝心里,那17个付出的生命是值得的。就算不值,也不能白死,起码西黎得真的复活才行。


  5.
  杨信和丁厌从工作间出来,美姨已经煲好了爽口的汤。
  杨信一边夸美姨的手艺,一边说:“总算有眉目了。”
  是的,总算有了些许眉目了,他们终于知道那盘录影的特别之处了。
  虽然整盘影像看起来确实没有任何镜头的切换一起摄像位置的移动,整体看起来,很像是自动录影的。但是,其中有两个歌迷流泪的镜头,有特写。自动摄录的话,机器是没有办法选择什么时候给谁特写,什么时候不给谁特写的,这是第一个疑点。
  另外,17个孩子集体自杀时,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微笑,表情里充满了憧憬和期待,眼睛都望着镜头。但是为什么?

  多数人在临死的瞬间,都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是他们怎么做到的?他们真的在看镜头吗?还是在看镜头后面的人?
  杨信和丁厌都坚信,在自杀现场,还有第18个人。
  找出这第18个人,就是破案的关键。
  杨信一边喝着汤,一边深情地望着丁厌。丁厌瞥了他一眼,笑骂:“看什么看?再看把你吃掉?”
  “怎么吃?”杨信笑着。

  “哇!想不到你看起来老实巴交的,还挺坏的啊!”丁厌也跟着笑。
  两个人此刻都很开心,因为成就感,努力而使案情得到进展的成就感。
  这个时候,小甲的内线打进来:“有个老头找杨信!”
  杨信一听,刚喝到嘴里的汤立刻喷了出来,捂着嘴不住的咳嗽,脸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被呛的,酱红酱红的。
  他结结巴巴地说:“说、说、说我不在!”

  “他说杨信的爸爸,所以我已经让他上来了。”小甲说。
  杨信一听,马上站起来,如困兽一般在客厅里转悠着,寻找着躲藏的地方。
  “你还是那么怕你爸啊?”丁厌笑着。
  门铃叮咚叮咚地响了。
  “先别开门!”杨信大叫着,四处看看,冲向壁橱,那个壁橱看起来很宽敞,刚好能装一个人。

  “不要!”丁厌猛地扑到壁橱前面,却脚下部分,一头装在壁橱的门上。壁橱左右晃悠了两下,倒了,唏哩哗啦的,似乎有什么破碎的声音。
  “不要不要!”坐在倒地的壁橱上,紧张地摆着手:“这壁橱不安全,特别容易倒。”
  “臭小子!我早听到你声音了!赶快开门!”老爷子在外面手脚并用,门被撞得咣当咣当响。
  杨信叹口气,示意美姨可以开门。
  老爷子身子骨真利索,手里拿着笤帚,箭步冲过来,按住杨信就要脱裤子。

  杨信哀嚎着:“今天就别脱裤子啦!”
  老爷子这才意识到这屋里还有两个女人,这才免去了脱裤子的程序,边打杨信的屁股边骂:“叫你不听话!叫你不听话!你今天就当着这小疯子的面说清楚,从此绝交,以后再不来往!”
  “不!”杨信一边“啊呦啊呦”叫着,一边重复着相同的话:“我就要和丁厌在一起!我就要和丁厌在一起!”
  丁厌看到杨信一个大老爷们被老爹打屁股本来很好笑,一直捂着嘴不好意思笑出声。可是现在听到杨信这么说,却再也笑不出来了。
  她想起来那个孩子,孙笑笑。丁厌童年唯一的玩伴;丁厌一生中唯一一个说誓死也要娶她的人;丁厌一生中唯一爱过的人——虽然那个时候,他们只有5岁;虽然那个时候,他们的爱情仅仅是一种小孩子之间的友情。

  她记得,孙笑笑的妈妈边打他屁股边警告他以后不许和丁厌玩的时候,孙笑笑也是这么说的。
  当时,孙笑笑说,我就要和丁厌在一起,我就要和丁厌在一起。
  似乎童年的情形再现了,杨信一边被打着屁股,一边说着和孙笑笑同样的话。
  丁厌的眼,湿了。她是很容易因为一句话而爱上别人的人。
  因为那句话,她爱上了孙笑笑。
  同样是因为那句话,她爱上了杨信。

  或许,爱上一个人,真的只需要1秒钟。

  6.
  有的人花一辈子时间去研究外星人,却不肯花一分钟去了解自己的邻居。有的人耗费了所有的青春年华去追捧爱慕一个遥不可及的明星,却不肯看一眼身边久久凝视着自己的充满爱意的目光。

  丁厌此刻深切明白了这个道理,在杨信说那句话之前,她从未觉得,他是如此可爱、如此有魅力的一个人。
  杨信和丁厌相信,那些自杀者,不可能一直都靠网络联系,他们一定提前通过电话,这些通话记录里,肯定有那第18个人的电话。
  就在他们陷入在那密密麻麻的电话号码里时,西黎复出了。
  不是非常公寓壁橱里的西黎,是另外一个西黎,和西黎完全一样的西黎。
  那天,丁厌不小心碰倒壁橱以后,西黎的情况一直不稳定,他的身体额头磕破了,身体情况也有些恶化,所以,丁厌这几天把他从“水晶棺材”里搬了出来,把他藏在隔层的客房里,由美姨专职调理。
  因此,丁厌确定,电视上坦然面对媒体镜头的西黎,绝对是假西黎。

  可是,那个假西黎实在太专业了。
  他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身高、体型,甚至歌喉、性格和眼神,都和真的西黎一模一样。就连西黎曾经的贴身助理韶姐和他的亲朋好友们,都没有起疑。
  若不是丁厌知道真正的西黎就躺在楼上,连她自己都忍不住相信——西黎复活了,或者说,西黎复出了。
  西黎在电视上说,他在三年前决定过平静的生活,所以才采取了极端的措施离开舞台。但是想不到,三年后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一直在默默关注,也一直在默默反省。反省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否过于自私,是否只考虑了自己的个人生活,却忽略了那些爱着他的粉丝们的感受。
  西黎在电视上泣不成声,他承认,17个歌迷的死,他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所有人都有疑问,难道那真的是一个阴谋么?可是,西黎接着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都是因为他的退出,才造成了粉丝们的偏激行为。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就算再辛苦,再迷茫,他也不会离开舞台,不会离开热爱着自己的粉丝们,他终于明白,他的生命就是属于舞台的,就是属于粉丝们的。

  之后,他马上为那17个孩子举行了规模巨大的纪念活动,并跪在他们灵前,深深的忏悔。他还成立了“西黎青少年心理健康基金”,专门解决粉丝们生活中的任何心理问题,杜绝悲剧的再度发生。假西黎为那17个孩子举行的大型纪念演唱会,真是感人至深,几乎每个现场和电视机前的观众,都被他深深的打动了。而那场集体自杀,已经在无形中被神化,被英雄化。

  关于西黎在圈里如何爱护自己的粉丝,早在他“死亡”之前,就是有目共睹的。他的这一系列举动,深深打动了所有的粉丝们。17个年轻的生命没有白白牺牲,西黎,真的复活了!
  虽有还有媒体质疑,怀疑假西黎就是凶手,但是,很快就没有了后文。
  据说那些质疑假西黎的媒体,全部被当地的黎粉们围攻了。

  7.
  丁厌肯定,假西黎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她想都没想,就拨通了西黎三年前的私人电话,全然忘记那个号码是自己亲自到营业厅办理的停机手续。

  她无奈地笑笑,刚要挂掉,对方却接通了。不但接通了,而且还是西黎的声音,简直分毫不差!
  “喂?哪位?”西黎说。
  “是、是、是、是我……”丁厌忐忑地望了望楼上,她怀疑接听电话的就是睡在楼上的西黎本人。
  “啊!丁厌吗?真的是你?!我一直在找你啊!”假西黎开心地大叫,“你重新回来吧,继续做我的助理!如果你愿意还可以继续唱歌,我一定会帮你!”他声音里的激动与开心,并不是装出来的。
  “那个……西黎……你真的……真的?……”丁厌边说话边向楼上跑,气喘吁吁地推开门,西黎依旧安静地躺在床上,他看起来很憔悴,脸色苍白。那一贯的迷人微笑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苦恼的表情。是的,苦恼。
  难道昏迷中的西黎也知道这一切吗?
  “是真的!丁厌!我回来了!”假西黎继续在电话里开心着,“我真的回来了!你也快回到我身边吧!”
  “哦……”丁厌看着床上的西黎,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灵魂出窍这回事儿,那么,西黎一定是灵魂出窍了,他的身体留在了非常公寓,灵魂钻到了假西黎的身体里。
  这恐怕,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喂?丁厌?你怎么了?你现在住在哪里?”
  “我现在住在哪里?”丁厌笑了,现在他可以肯定,这个西黎肯定是假的,因为非常公寓是西黎的秘密财产,只有丁厌和他两个人知道。事实上,关于财产转让协议的事情,也同样只有丁厌和真正的西黎知道。
  “你呢?你在哪里?方便的话我去找你。”丁厌马上转移了话题,轻轻抚摸着西黎的额头,心底悄悄说,西黎,放心,我会帮你解开真相的。
  “我还住在以前的别墅。”西黎说,“你过来吧,正好我们可以商量一下财产交接的事情。我记得自己离开前,把所有的财产都转交给你管理了。”
  这下,丁厌彻底傻了。

  假的西黎,怎么会知道这些事情呢?

  8.
  丁厌是和大米一起去的,有个人陪着,她心里觉得安全。
  本来她想让杨信陪着,可是很多事情,真的不方便让他知道。况且如果杨信警察身份败露的话,很可能会打草惊蛇。
  西黎的别墅还是老样子,就好像这三年来,他一直都住在这里一样。别墅里由他的气味,有他生活过的痕迹。西黎还是和以前一样,优雅地站起来,轻轻拥抱着丁厌,温柔地说:“丫头,太久没见了。”
  丁厌故意赖在他的怀里,抬头观察着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嘴巴。若不是他额头上没有前些日子真西黎磕的伤疤,她一定以为,这是家里的西黎跑过来了。

  “西黎,真的是你?”虽然明明知道这是假的,可是看到活生生的西黎就真的站在眼前,她还是忍不住泪流满面,“西黎,你真的回来了……”
  “真的是我,我真的回来了。”假西黎微笑着,迷人的招牌式微笑。
  “我可以摸摸你的脸吗?”丁厌小心地问。
  “你这丫头,还是那么特别!”假西黎溺爱地笑着,“可以。”
  丁厌踮起脚尖,手轻轻抚过他的额头、眉毛、眼睛、鼻子、嘴巴……

  是真的,不是机器人。
  “招呼打完了吧?”韶姐笑着从洗手间出来,“西黎一听说你要看,开心了很久。我记得以前,你们总是像兄妹一样。”
  “是的,像兄妹一样……”丁厌喃喃地松开假西黎,“还记得我们常去的那个地方吗?”
  “记得啊!”假西黎说,“有一次在那个烧烤摊上,差点被粉丝认出来,还好你机灵啊!”
  “连常去的烧烤摊你都记得啊……”丁厌后退一步,突然觉得整件事情都很恐怖,就像西游记里的真假孙悟空一样,或许真的连如来佛祖都分不出来了。

  或许,两个都是真的?或者?西黎有个秘密的双胞胎?!
  “傻瓜!”西黎像以前一样挂挂她的鼻子:“我只是隐居了,又没有失忆,怎么会不记得呢?”
  “好啦!说正经的吧!”韶姐招呼他们两人坐下,说道:“丁厌,关于财产交接的事情……”
  “不急不急!”西黎急忙说。是的,西黎。此刻丁厌心里已经把那个“假”字去掉了,因为这个西黎,根本就和真的西黎没有任何区别。
  西黎笑着:“不急,韶姐。我觉得也没有必要。财产放在丁厌那里我很放心,况且,我也准备请她回来继续我的助理,我的私人财务方面的事情,就由她打理。”

  “那最好不过了!”韶姐看着丁厌,“丁厌也一定愿意回来,对不对?”
  “对……”丁厌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整个晚上,三个人侃侃而谈,仿佛又回到了美好的过去。
  在回家的路上,大米边开车边问:“有新发现吗?”
  丁厌摇摇头:“我甚至觉得,家里的西黎可能是假的,可能仅仅是一个替身。也许一开始,西黎不但骗了大家,也骗了我。”
  “那他提到非常公寓的事情了吗?”
  丁厌又摇摇头。
  是了,西黎对非常公寓的事情只字未提。那个公寓对西黎来说很重要,前面提到过,自从丁厌接手公寓后,生意一直不好。生意不好,那是因为公寓里住的都是和西黎一样有精神问题沉浸在自己的变态世界里的人。
  西黎和丁厌有着共同的思想,他们都愿意给那些可怜的变态者们,一个真正的生活空间。

  可是这么重要的公寓,西黎只字未提。
  难道,是因为韶姐在场不方便说吗?
  丁厌想,很可能是那样。
  
  9.

  丁厌和大米刚刚回到公寓,老邮和美姨就迫不及待地大声嚷嚷着:“西黎醒了!”
  西黎醒了!!!
  西黎醒了,脸色苍白,嘴唇干裂,眼神里空洞洞,仿佛已经被掏空了生命。是的,血液就是生命,所以“吸血鬼”坚信喝血可以保持永生。西黎的血,西黎饱含生命的血,被丁厌掏去太多了。
  “西黎!西黎!”丁厌扑在床上,“西黎!”
  西黎缓缓转动了一下眼球,“丁厌哪……我为什么又活了?还是我根本没有死?丁厌哪……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可是却忘记内容了。虽然忘记了内容,可是却觉得很难过……很伤心……似乎有很多声音,在我嘴边说,西黎,复活吧……西黎,复活吧……”
  西黎的声音沉闷而嘶哑,完全不是以前的声音。不仅如此,由于昏迷了三年,身体的肌肉和运动神经逐渐退化,刚刚苏醒的他,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

  她犹豫了一下,决定先不告诉他假西黎的事情。三年了,对于一个已经“死”了三年的人,现在的人事变化对他来说,恐怕一时难以承受吧。
  “西黎,你能醒过来太好了!”丁厌说:“不要再死了,活下去吧,回到舞台,回到舞台去!”丁厌说。
  “回到舞台么?……哦……”西黎微微叹了口气,闭上眼睛,“舞台……被你这么一说,我突然……很怀念舞台了……”
  “美姨!”丁厌转头对美姨说,“你去找最好的医生和护士来,让他们帮助西黎尽快恢复健康,恢复活力……一定要……”
  美姨皱着眉头,她知道丁厌为什么这么说,丁厌无法忍受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人被仿制、被欺骗,她希望西黎尽快恢复过来,只有那样,才能揭穿假西黎的真面目。

  “丁厌,你手机响了!”大米推门进来,看着手机屏幕说,“是西黎打来的,要不要接?”
  “大米!”丁厌尖叫着,可是已经晚了。
  西黎虚弱地睁开眼睛:“西黎?……打来的?……”
  大米握着不断震动的手机,“不是……那个……”
  “唉……西黎……”丁厌叹口气,既然迟早要告诉西黎真相……“西黎,事实上,最近有一个人冒充你,自称是西黎,在媒体上公开露面了。”
  “冒充?冒充我吗?”西黎笑着,“原来,还会有人冒充我……原来,我还有被冒充的意义啊。看来,我应该活下去,有人冒充我,说明我还在被需要,还有继续存在的意义……”

  “你能这么想就好了!”丁厌握住他的手,“一定要尽快好起来。”
  “对啊!西黎,你一定要尽快康复,揭穿假西黎的真面目!”大米说,“否则,那17个孩子,死得太冤枉了!”
  “17个孩子?”西黎疑惑地望着大米。
  “大米——”丁厌冲过去把大米推到门外,“你今天是怎么了?!”
  10.
  如果是你,会怎么样?
  躺在床上,什么都没有做,就背负了17条年轻的生命。不、不仅如此,这17条生命,是因为你才被利用、被蒙骗的。你和那17个活生生的孩子,成了某个人的垫脚石,成了某个人名声鹤起飞黄腾达的砝码。
  如果是你,你一定会拼命吧?

  西黎就正在拼命。美姨带着他住进了郊区一个秘密的别墅,请了最好的医生和护士,为了尽快恢复成三年前的西黎,而拼命努力。
  虽然老邮觉得丁厌趁着做假西黎特别助理的机会,可以进行深入调查,以便发现他的破绽。但丁厌还是拒绝了假西黎的盛情邀请,并聘请了律师,和他在财产转让问题上周旋,拖延时间。
  在此期间,通过杨信的努力,集体自杀案件有了新的进展,他查到了一个电话,集体自杀前一天,这个人和自杀者中的每个人,都有简短的电话记录。
  “知道这个人是谁吗?”案情有了进展,杨信觉得特别有成就感,尤其在丁厌面前感觉很有面子,脸上带着得意,“是应劫!那个和尚!”
  “应劫不是……不是……”丁厌捂着嘴巴,“不是据说,已经因为脑部的淤血死在精神病院了吗?”

  “是啊,但是我记得当时,应劫好像略微提过,在斗殴过程中,他的手机丢了!”
  “也就是说,那第18个人,很可能来过非常公寓!是这个意思吗?”
  杨信点点头。
  “小甲!”丁厌拿着对讲机,“近三个月的公寓监视录像删了吗?”
  “马上删!马上删!”小甲在楼下边说边对着小乙喊:“你这个笨蛋,告诉过你录像要2个月清理一次的!”

  “先别删!拿上来!”丁厌挂了电话,对杨信说:“录像只有公共区域的,先看看有没有可疑的人吧。”
  11.
  一个谎言,说第一次的时候是谎言,说第二次的时候可能还是谎言,可是说到第三次、第四次……第一百次的时候,连说谎的人自己都觉得,那不是谎言了。
  那是真的。
  假西黎对于财产的事情并不热衷,对他来说,能够像西黎一样站在舞台上,接受万众敬仰,唱自己喜欢的歌,跳自己喜欢的舞,就已经很满足了。

  热衷于财产的,是西黎的贴身助理韶文。
  “丁厌这丫头明显就是不想归还财产,她这是在拖延时间!”韶文坐在沙发上,点了一根烟。
  “无所谓吧!”假西黎喝着果汁,“我以后多出唱片、多开演唱会,到时候给你加薪就是了!”
  “加薪?!”韶文冷笑着:“你能加多少?10倍?哼哼!给我加薪?你还真以为你是西黎啊?”
  “我当然是西黎!”假西黎正色道,“不然我是谁?!”
  “你演戏演的未免太投入了吧!别忘了,你只是傀儡!你的身边要是没有我,大家怎么能那么容易相信的话?”

  “什么相信不相信的,我就是西黎!”假西黎站起来,生气道:“你要是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辞退你?!”
  “^哈哈!”韶文吐了口烟,冷笑道:“你不是西黎,真正的西黎早在三年前就死了!”
  “住口!”假西黎嘴唇颤抖着,“我根本没有死!你说我不是西黎,你怎么证明?你有什么证据?!”
  怎么证明?
  韶文一下子愣住了,是啊,就算明明知道眼前的人就是假的,又该如何证明呢?
  这个人,有着和西黎一样的脸,训练了和西黎一样的身型,重要的是,他拥有和西黎一样的才华和歌喉,甚至连性格都一样!

  甚至,他连自己真正的身世都是空白的。
  他就是西黎,不容置疑。
  “我就是西黎!西黎就是我!”假西黎蹲在地上,抱着头,狠狠地蹂躏着自己的头发,“没错!我就是西黎。”
  他站起来,冷冷地对韶文说:“韶姐,以后你不要再说这种话了,不要再说我不是西黎的那种话。因为,事实上,根本上,我就是西黎,我本来就是西黎。”
  韶文把烟蒂按在烟灰缸里,冷冷地看了假西黎一眼,“好吧,西黎。我觉得在财产问题上,你不能妥协。你是西黎啊,那些财产本来就是属于你的,你把它们要回来,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现在双方的律师不是已经在处理了吗?”
  “这太浪费时间了,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12.
  “停!”丁厌和杨信两个人红着眼睛凑在大屏幕前,老邮半死不活地操控着电脑.
  “停!这里!这里!”丁厌指着屏幕上一个男人,“放大!放大!放大他的手臂!”
  老邮把那个男人的胳膊放大了些,疑惑地问:“这个男人的胳膊怎么了?”
  “刺青啊!”

  “刺青怎么了?”杨信看到那个男人胳膊上,有个不规则的圆形刺青,很像一个梨。
  “那个梨型的刺青,是偏激黎粉的标志!”丁厌说,“以前西黎最红的时候,很多黎粉纷纷表示自己此生就要为了西黎而活着,所以要在胳膊上刺一个梨型的纹身,宣称那是黎粉的记号,表示自己从此就是西黎的人了!”
  “这些粉丝真不可理喻。”杨信说,“西黎不就是个唱歌的么?放在古代,那叫戏子!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啊!”
  “你懂什么?!”丁厌白了杨信一眼,“你有喜欢的人吗?有崇拜的人吗?有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人吗?有你可以为之付出生命的人吗?如果没有,就没有乱讲话!”
  “我有!”杨信说着说着脸就红了,“我有要保护的人,有喜欢的人……”
  “切!谁啊?”

  “就是……就是……哎?王晓峰怎么在这里?”杨信突然指着屏幕,刺青男的后面,隐约有一个人影,虽然很模糊,但依然能看出那就是王晓峰。
  “可能是来找我的?”最近王晓峰确实来找过丁厌,不过她已经忘记是什么时候了,“先不管他了,把录像调到斗殴的当天,看看有没有这个人吧!”
  录像只能拍到走廊、电梯和大厅等公共区域。信徒们殴打应劫的当天,只见那个刺青的男人,哦不,确切说是小伙子,气势汹汹地推开在大厅阻拦的小丙,上了电梯。
  “老邮,你懂唇语,看看他在电梯里说什么?”丁厌命令。
  “他说,”老邮皱着眉头,自己地盯着屏幕,“他一直在重复两个字,该死。”
  该死!

  刺青小伙子直奔5楼,当时应劫已经被信徒扯到了门口,虽然大米和小甲、小乙一直护着,但明显寡不敌众。
  小伙子一下电梯,看到应劫,眼睛里冒出了火花,嘴里嘟嘟囔囔的。
  “他说,肯定是你害死我弟弟,那天有人看到你跟他说话了。”老邮看了丁厌和杨信一眼,说:“那个人,说不定是被应劫害死的小孩的哥哥。”
  “杨信,那个小孩的资料警局应该有吧?你可以拿到吗?”
  “可以。”杨信说,“这下要找到这个人就很容易了。”
  “万一不是他拿的手机呢?”

  “是,你看!”老邮指着镜头,只见那个小伙子从应劫房内再次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部手机,四下看看,发现没人注意,偷偷塞到了自己的兜里。

  13.
  “西黎,你这次复出的成功,可谓是前所未有的,很少有复出的明星,能像你这么轰轰烈烈,当然,大家都知道这是因为集体自杀案件,也曾经有人怀疑你就是集体自杀的主谋,请问你对这件事情怎么看?”
  “都是我的错。”西黎对着镜头,眼泪蜂拥而出,“我不配做一个所谓的偶像,没有正确引导粉丝们。其实,我根本不是偶像,只是一个歌者,一个普通的艺人,能够得到这么多人的喜欢,西黎实在觉得很幸福……相对于成为偶像而言,我更希望和大家做朋友。”

  “西黎,听说你是用金钱解决了集体自杀者家长们的愤怒,是真的吗?如果是,你花了多少钱?”又一个记者问。
  “你以为钱能解决一切吗?”西黎愤怒地抬起头,瞪着那个记者,反问道:“你觉得一条人命值多少钱……”
  “你觉得你的命值多少钱?”王晓峰关了电视,看着房间内的脏兮兮的小孩。
  那个孩子靠着墙,眼睛里充满了恐惧:“我、我、我不知道……但是!”他抬起头,眼睛里湿湿的,“但是,你答应过我,一定会帮妈妈看病!你答应过的!”
  “放心吧……”王晓峰捏捏他稚嫩的脸,“我是医生啊,你妈妈的病,我保证可以看好。可是,你想清楚了哦,如果你妈妈病好了,发现你不在了,会不会难过?会不会生不如死?”

  小孩低下头,泪滴在小小的、破旧的塑料拖鞋上,“妈妈会难过,但很快就会过去的。因为她有4个孩子。少一个孩子对她来说,只是减轻了负担而已……如果妈妈病死了,弟弟妹妹们,一样会饿死……还不如……还不如……”小孩呜咽着,低声抽泣起来。
  “放心吧,你会很值钱的。你卖掉自己的钱,足够让家人吃饱穿暖。”
  “真的?!”孩子擦擦眼泪,竟然笑了。或许,这么小的孩子,根本还不明白,活着的滋味。如果不明白活着的滋味,那么,一定也不知道死是什么吧。
  “真的。”王晓峰笑笑,拿出针桶,“准备好了吗?”
  “嗯!”孩子微笑着。

  “会很疼哦!”
  “嗯!”孩子点点头。
  “开始了哦?”
  “嗯!”孩子闭上眼睛。
  王晓峰的针桶,稳而准的刺向孩子的手腕。

  看着血凝剂慢慢地注入孩子的身体,他的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
  血凝剂成分很简单,就是血浆蛋白,杀人于无形,本来是用来做动物标本的。当然,人也是动物。
  血凝剂注射后,血管运输到所有细胞,肌肉硬化。注射的越多,血浓度越高,血流越慢。然后对尸体进行塑处理,将纤维水份、脂肪抽出,就可以永恒的保存尸体。
  生命,就在这一瞬间,达到永恒。
  “哦……”王晓峰低声呻吟着,“这就是活着的幸福吧?活着真好……”
  看到别人死,才能证明自己活着,才能感觉到幸福,王晓峰觉得,死亡这件事情,简直太美妙了。

  趁着尸体还未僵硬,他把孩子抱到地下室的工作间,还是工作。这个孩子,将成为王晓峰下一个伟大的艺术品。
  是丁厌启发了他。
  丁厌说,人的身体,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最神奇、最杰出的雕塑品。
  丁厌的话,总是那么有道理。王晓峰决定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雕塑家,利用尸体为原型,雕塑出最美的作品。
  他最近联系了一个长期客户,专门高价收购“尸塑”,也就是人体标本,卖给外国的变态佬。

  那个长期客户,本身也是一个尸塑收藏专家,就住在非常公寓。
  最近,这个客户深受集体自杀事件的启发,给了王晓峰一盘录影带,让他按照里面17个自杀者的死状,完成一套尸塑巨作。
  这是个庞大的工程,王晓峰笑笑,当然也会价格不菲。
  14.

  昏暗的小屋里,闪烁着七彩绚丽的光芒。17个孩子,每个人都是一个少年版的西黎,他们微笑着,充满希望地,按照自己期望的方式死去。
  西黎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满头大汗,脑袋里嗡嗡作响,他看了看表,凌晨1点。周围静悄悄的,那17个孩子,每天晚上,都会进入他的梦。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爬下床,拿起拐杖,慢慢走向练功房。虽然医生说,他的恢复速度已经是个奇迹了,但是他还是觉得不够,还是觉得太慢。
  “西黎……”美姨穿着睡衣,站在他的身后,一脸的担忧:“西黎……休息吧……”
  “休息?”西黎转过头,“你觉得,我现在是有资格休息的人吗?”

  “可是……”
  “美姨,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西黎紧紧攥住拳头,眼睛里闪着泪光,“可是……那些孩子们……那些因为我而死去的孩子们哪……”他低下头,呜咽着,毅然地转过身,坚定地向练功房走去。
  这就是梦想的力量吧。
  西黎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以前不懈追求梦想的日子。为了一个理由,一个目标,一个期望而努力、拼搏、甚至拼命。
  只有这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只有这样,才是活着的意义,活着的真谛。

  美姨望着西黎的背影,突然蹲在地上抽泣起来,梦想啊,原来是如此的令人感动。
  同样是这个晚上,另外一个西黎也被恶梦惊醒了。
  他梦到自己在舞台上唱歌,唱着唱着,整个会场突然一片黑暗。
  紧接着,他听到主持人说:“欢迎西黎闪亮登场!”
  他站在舞台上大喊:“我已经登场了啊!”

  可是没有人理他。他就像一个透明人一样,无助地站在舞台上,满头大汗、手足无措,看着那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假西黎在追光灯下闪耀无比。
  他刚要冲过去揭穿假西黎的真面目,告诉大家他才是真正的西黎,却被一个人拉住了。
  梦里,他看不清那个人的样子,只记得他说:“贺雨,该你登场了。”
  贺雨……
  贺雨是谁?


  15.
  被应劫害死的小孩的哥哥,叫贺风。
  杨信和丁厌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自杀而死。

  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辆破旧的老爷车,将一根真空吸尘器的长软管在接在汽车的排气管上,管子的另一头则从车窗探入车内,用废报纸和胶带封得严严实实。
  “这可是有钱人的自杀方式啊!”丁厌说道,“只要他发动汽车,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就会充斥在车内,达到一定浓度,自然会一氧化碳中毒而死。”
  “丁厌……”杨信愣愣地望着她:“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呃?!”丁厌吐吐舌头,“那是因为要帮你啊,所以忍不住查了这方面的资料……”
  “谢谢你。”杨信感动地说:“你对我真好!”
  “那还用说!”丁厌悄悄松口气,差点就露馅了。前几天为了西黎的事情,丁厌也是好不容易才把他骗过去的。

  严格说也不是骗,只是半真半假罢了。丁厌说,她以前是西黎的助理。西黎厌倦了舞台生活,想做普通人,就借助心脏病发作的机会假死了一次,现在的西黎正在世界各地旅行呢,不过相信他如果得知了假西黎的事情,一定会很快赶回来处理。
  杨信对此深信不疑,因为这种俗套的情节,常常在各种俗套的小说里出现。
  丁厌看着贺风的尸体,看着他胳膊上刺青,紧紧皱着眉头:“贺风……这个人好面熟啊……”
  “当然面熟,不是之前在录影里看过了吗?”杨信似乎永远都这么呆,丁厌恨不得给他一拳。
  “不是那个啦……你不觉得,他跟西黎长得有一点点像吗?”
  “恩……”杨信也跟着皱起了眉头,“是有点……”
  “贺风……”丁厌喃喃地,“对了杨信,你能不能查查他家户口,看看他家里人当中有没有叫贺雨的?”
  “不用查了。”杨信说:“我在查那个孩子资料的时候,已经都看过了。他们一家只有兄弟三个,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他们的大哥确实叫贺雨,不过在三年前就失踪了,很可能已经死了。”
  “这就对了……我知道假西黎很可能是谁了……”丁厌说,“就是……贺雨!”

  “贺雨是什么人?”
  “前几年的综艺节目特别流行模仿秀,也就是明星脸。当时有一档很有名的综艺节目做了10期西黎的专题,就是选拔长得最像西黎的人。”丁厌咽了口唾沫,仿佛那个选秀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当时,一个贺雨的男生,是西黎的疯狂粉丝,不但外貌和西黎一模一样,歌喉、演技等等也很像,要不是当时的他还是孩子,个头比西黎稍微矮一点,连我都几乎难以分辨真假了……”

  丁厌眉头紧紧皱着,看了杨信一眼,继续说:“节目里有一个环节,是播放模仿者小时候的照片。你知道那有多恐怖吗?在西黎未出道前,那个孩子跟西黎一点都不像!听他自己说,从西黎一出道,他就喜欢上了他。也是从那个时候,他的面貌竟然也慢慢地变得像西黎了。”
  “然后呢?”
  “然后?”丁厌看了一眼尸体,继续说道:“现场采访他的父母的时候,那两个老人竟然指着西黎骂起来。说他们的儿子,自从迷恋上了西黎,就什么事情都不肯做了,每天就是模仿西黎唱歌,模仿西黎说话,模仿西黎跳舞,模仿他能模仿的一切……他们说是西黎毒害了自己的儿子。”
  “西黎又没有逼着他儿子喜欢自己。”杨信打抱不平地说。
  “话是没错。不过西黎一直是很爱护自己粉丝的。”丁厌叹口气,“那次选秀的冠军自然是贺雨。除了获得了高额的奖金,还被邀请到了西黎家里做客。当时西黎很认真地开导了他,说他是很有才华的人,劝他不要只是一味地模仿别人,鼓励他去拥有和实现真正属于自己的梦想。西黎一直是一个很重视梦想的人,他也一直鼓励自己的粉丝们一定要有自己的梦想。”

  “那贺雨后来怎么样?我觉得他这样的追星行为快接近变态了啊!”
  “后来?”丁厌苦笑了一下,“后来,西梨为了安慰两位老人,替贺雨在朋友的经济公司安排了一份打杂的工作,因为他只读到初二,没有什么文化,能有这样的工作已经很不错了。此后不久,贺雨突然找到西黎,对他说,他找到属于自己的梦想了,之后就辞去了那份工作,失去了音讯。只是后来才知道,他回去后不久,父母就死了,他也随之失踪。当时我们并没有特别关注他,因为西黎那段日子情绪很低落,正在秘密筹划隐退的事情。”

  16.
  “可是,如果真的是贺雨的话,现在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啊!”丁厌一边看当年明星选秀的资料,一边对老邮说:“那么肯定会照顾弟弟的啊,贺风怎么会自杀呢?”
  “畏罪自杀?”老邮说,“因为策划了那起集体自杀案件?”

  “我看那小子没有这个本事,或许他只是个执行者,真正的幕后策划是贺雨,也就是假西黎……”丁厌盯着大屏幕上的贺雨,或许,他一直就有将西黎取而代之的野心,“让自己的弟弟组织这件事情,然后再杀人灭口,真他妈的太狠了!”丁厌骂道。
  “你在现场发现了电话了吗?”老邮突然问。
  “没有啊……”
  “也许这件事情贺风根本没有参与,手机落在了别人手上,整件事情都是别人组织的。”
  “那贺风为什么自杀?”
  “或许是被别人杀的呢?杀人灭口啊。贺风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证明贺雨不是西黎的人,让他活着对贺雨来说,不是太危险了吗?”老邮的话,也不无道理。
  丁厌挠着头:“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啊?!哎呀,头都大了!我干嘛要受这份罪啊?这关我什么鸟事儿啊?不管啦!烦死了!老邮,给我接杯血!”

  老邮哭笑不得地说:“你忘了?你的饮血机没有了!”
  “哎呀!”丁厌拍拍脑门,“真郁闷!每天喝王晓峰送来的血,难喝死了,一点都不新鲜!”
  “那你还喝我的吧!”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站着一个人,举着手腕,手腕上一个大大的伤疤。
  “西黎!这么快啊你!”丁厌兴奋地跳起来,“西黎!你是真的西黎吗?”
  西黎微笑着指指自己的额头,额头上那淡淡的疤痕还在。
  “西黎!你可回来了!”丁厌抱着西黎撒娇,若是被杨信或者王晓峰看见,肯定会被气得七窍生烟。

  “你那么想我?”西黎的脸色虽然还是有点苍白,但是已经恢复了活力。
  “才不是!”丁厌松开西黎,“我只是突然觉悟了。”
  “觉悟什么?”
  “我发现我一直在自作自受。该真正为假西黎和粉丝集体自杀事件负责,查出真相的应该是西黎你啊?我都快被这件事情搞疯了,现在我才发现,我这叫自讨苦吃!这些乱七八糟的,关我什么事啊?我再也不管了!”
  西黎听到“粉丝集体自杀”六个字的时候,表情一下子变得很凝重,“不错,这些,确实是我应该负责的事。丁厌,这些日子,辛苦你了。”西黎轻轻拍了拍丁厌的肩膀。
  “呃!这都是应该的嘛……”丁厌不好意思地说,“应该的……应该的……西黎,你放心好了,这件事情包在我身上,我一定会帮你查出真相,还你清白的!”

  “哎?是谁刚才说再也不管了?”老邮调侃地窃笑着。
  整个屋子,立刻哄堂大笑。
  西黎说:“你这丫头,怎么还没有长大啊?”

  17.
  另外一个西黎最近很不安,但是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安,只是隐约觉得,思想和身体已经完全分离,很空,很虚无,仿若自己是个没有过去的人。
  是的,没有过去。
  媒体又找到了新的炒作点,就是西黎的歌。
  很多明星都是带着新歌复出的,但是西黎不是,自从他复出之后,一直在唱老歌,一直在嚼剩饭。他也试图写歌,可就是写不出来。
  他把稿纸揉作一团,扔在地上,暴躁地说:“烦!怎么就写不出歌呢?”
  韶文冷笑着:“怎么写不出?你写过么?”

  “当然写过!”假西黎正色道:“以前的歌,都是我自己写的!”
  “不错,西黎的歌都是西黎自己写的。”韶文一语双关。不过假西黎并没有听出她话里的真正涵义,因为在他的心里,他就是真正的西黎。
  “我总觉得……”假西黎掐着自己的眉心,“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人……”
  “我知道你忘记了什么。”
  “什么?”
  “不告诉你。哈哈!”冷笑似乎是韶文一贯的表情,“今天我接到律师的电话,说财产转让的事情很快就会有结果了。对方的律师说,丁厌已经同意尽快把财产归还给西黎。”

  “是么?”
  “你别忘了你答应我的。”
  “我没忘,我对财产并不感兴趣,我只在乎自己的梦想。”
  “你的梦想是什么?”
  “成为像西黎那样的人?”

  “既然你就是西黎,为什么还要成为像西黎那样的人?”
  “对啊……”假西黎的头,又剧烈地疼痛起来,“我自己,明明就是西黎啊……我就是西黎,西黎就是我!”
  他坚定地站起来,拿起笔,有开始冥思苦想能够打动人心的歌词。


  18.
  西黎流着泪,写完了那首歌,歌的名字,就叫做梦想。
  歌里面,有西黎的梦想,粉丝们的梦想,以及那17个孩子的梦想。是的,那17个死去的孩子,也应该有梦想,他们的梦想并不应该是用生命唤醒一个遥不可及的偶像,而是其它的。比如成为英雄、成为作家、成为商人、或者,哪怕是成为家庭主妇。
  他站在客厅里,声情并茂地唱完了那首歌,没有任何配乐、没有任何舞台效果,但足以让在场的每个人流泪。
  当时,王晓峰正把血袋放进丁厌的冰箱里,杨信正坐在沙发上分析案情的人物关系,老邮正在从影像资料上查找假西黎的破绽,美姨正在做汤,甲乙丙丁正在舔着盘子里的牛奶,小米正在为大米缝补西服的纽扣,丁厌一直愣愣地望着西黎。

  是的,梦想。无论是伟大的,还是卑微的,无论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每个人都应该有梦想的,每个人,都应该是为了什么而活着。
  到底,我们是在为了什么而活着呢!
  “太棒了西黎!”丁厌站起来,眼睛里含着泪花,“就是这首歌,这首歌就已经足够了。不用配乐,不用舞台效果,你只要站在舞台上,拿起话筒,一动不动地唱完这首歌,就足以打动所有的人,就足以证明你就是真正的西黎!”
  “恐怕没有那么容易。”老邮说,“现在,假的西黎比真正的西黎更像西黎本人。在公众的眼中,西黎不会像现在这样苍白,西黎的嗓音不会如此嘶哑,西黎的额头和手腕上没有伤疤。”
  王晓峰皱着眉头,把冰箱里的血袋整理好,“丁厌,你要喝吗?”

  “虽然不如西黎的血好喝,但聊胜于无,来一杯好了,凉一点的。”丁厌盘腿坐在沙发上,继续对老邮说:“那就没有办法了吗?”
  “有办法。”已经明白了来龙去脉的王晓峰说:“如果假西黎真的是贺雨的话,那么他就应该有贺雨的弱点。”
  “贺雨的弱点是什么?”小米抬起头,把针插在线板上。
  “孤独。为了成名,为了代替西黎,失去了所有的亲人。而这些并不是最深刻的孤独,最深刻的孤独,是他否定了自己。否定了原来的自己。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失去了,他难道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么?”
  “哇!王晓峰!”丁厌接过他递过来的血,“没看出来你这么厉害啊。”

  “这没什么……”王晓峰低下头,黯然道:“这个世界上,又有谁不曾迷失过自己呢?”随即,他抬起头,微笑着:“还好现在找回自己了,找回了属于自己的梦想。”
  老邮突然说:“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19.
  西黎的个人演唱会,万人体育馆座无虚席。

  据说这场演唱会中,除了西黎请来的其它大腕歌星做嘉宾以外,还有一位神秘嘉宾。
  登场前,韶文担忧地对假西黎说:“那个神秘嘉宾到底是谁?我总有权知道吧?”
  “哈哈,丁厌出的主意,不会错的。”假西黎笑着。
  “你别太相信那个丫头!”韶文说,“别忘了财产的事情她还没有彻底解决呢!”
  “我为什么不相信她?”假西黎冷冷地看着韶文,“她从未怀疑过我,在以前,她也是我最信任的助理。既然我都能把财产交给她管理,难道在一个演出嘉宾的事情上,还会怀疑她吗?”
  “你还真当自己是西黎啊!”韶文大吼!

  “不错,不是真当不真当的问题,而是,我根本就是西黎,从骨子里就是西黎。以前的西黎信任丁厌,现在的西黎依旧信任丁厌。”
  韶文愤愤地甩甩手,她自然无法理解,对于假西黎来说,只有这么做,才能让他觉得,自己就是真正的西黎。
  况且,这个神秘嘉宾,据丁厌说,是一个以前模仿过西黎的忠实粉丝。现在圈里都流行这个,周杰伦在好几次演出中,都是和模仿者同时登场的。当时很多人就在想,如果周杰伦病了,就算让那些模仿者暂时替他唱一场,粉丝们也不会发现的。
  演唱会逐渐进入高潮,主持人激动地说:“下面!有请我们的神秘嘉宾登场——”
  会场顿然鸦雀无声。舞台上一片黑暗,随即追光灯亮起,打在舞台中央一个黑衣人影身上。
  观众们沸腾起来,太像了!太像了!除了看起来憔悴一些,简直和西黎一模一样嘛!
  黑衣人握着话筒,似乎有些哽咽,久久不能出声。是啊,终于回来了,这熟悉而又陌生的舞台。

  “我是贺雨。是西黎的忠实粉丝。我爱西黎的一切,为了这份对西黎的爱,我宁愿失去自己,变成另外一个西黎。”
  假西黎一愣,“贺雨?”这个曾经出现在梦里的名字,竟然真实的存在。
  韶文冲到化妆间,赶走其他工作人员,表情有点歇斯底里:“你赶快制止那个人!赶快让那个人下台,否则你就完了!”
  “为什么?”假西黎皱着眉头。
  “为什么?!”韶文吼道:“你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吗?你就是贺雨啊!”

  “你瞎说什么啊?你疯了啊!”假西黎额头冒出汗珠,自己明明就是西黎,怎么会是贺雨呢?不过……贺雨这个名字真的好熟悉啊。
  这时,只听那个自称是贺雨的人,在舞台上说:“这首歌,献给所有的黎粉们,包括那17个已经离开我们的黎粉。我记得西黎以前就经常对我们说,如果你放弃了梦想,你就不配当黎粉。那17个人,在放弃了生命的同时,也放弃了梦想。他们不配当黎粉!”
  20.
  《梦想》打动了在现场以及电视机前的所有观众。
  有的粉丝悄悄说:“我怎么觉得,这个贺雨,才是真正的西黎呢?”

  “是啊,那些话,那个表情,那个气质……模仿到这种程度,太厉害了……”
  “没准就是西黎呢!不过是刚才下台换了换衣服而已。”
  “那换得也太快了吧?”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像的人?你不觉得可怕吗?”
  可怕,确实可怕,假西黎就觉得可怕。因为那一首梦想,不仅打动了别人,也打动了他。他突然觉得,舞台上那个人,比自己更适合当西黎,比自己这个西黎,更像西黎。
  或许,我根本不是西黎?他的头,又剧烈地痛起来。

  西黎站在舞台上,聆听着场下持续不断的掌声,沉默良久,重新拿起话筒,说:“很久以前,一个叫贺雨的黎粉,深深喜欢着,崇拜着西黎,并因此模仿着他的一切。他的梦想,就是成为真正的西黎,站在西黎的舞台上,唱西黎想唱的歌。”
  台下又爆发出掌声,是鼓励,他们心里,这个舞台上男人,说的就是自己的故事。
  “后来,他的梦想实现了。他真的站在了西黎的舞台上。可是,为了这个梦想……”这些台词虽然是老谋深算的老邮提前设计好的,但也正是西黎自己想说的话。其实,在他知道假西黎就是曾经的疯狂黎粉贺雨的时候,就已经深深理解了他,他哽咽着,“为了这个梦想,他付出了太多太多;为了这个梦想,他成了全世界最孤独的人,因为他不但失去了最小的弟弟贺雷,还失去了一直都理解他支持他的弟弟贺风,最后,他连自己都失去了……”

  “贺雷……贺风……这些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假西黎贺雨抱着头,痛苦地蹲在地上。
  “你这个不争气的!”韶文狠狠踢了贺雨一脚,刚要继续踢下去,却被一个警察拉住。警察的身后,站着一个很讨厌的女孩。
  是的,很讨厌,韶文一直讨厌她,讨厌她得到了西黎真正的信任,讨厌她抢了自己在西黎严重的风头。
  丁厌笑着说:“韶姐,打人可不是淑女哦……”她说着蹲下来,扶起贺雨,“贺雨,快起来,该你了上台了。”
  “我不是贺雨!我是西黎!”贺雨一把推开丁厌,脸上的肌肉颤抖着:“我就是西黎!我明明就是西黎!”
  “好吧,西黎。”丁厌替他擦擦脸,就像他在参加模仿秀演出前因为紧张而流汗的时候一样,“西黎,你就是西黎。可是,西黎,你还记得贺雨吗?三年前参加模仿秀的孩子。”

  “贺雨怎么了?贺雨发生什么事情了?”
  “贺雨没事儿,不过贺雨的弟弟贺风死了,贺雷也死了……”
  “弟弟死了吗?”贺雨喃喃地,“弟弟死了吗?弟弟是怎么死的?我弟弟是怎么死的!!!”他突然伏在丁厌肩上,大哭起来。
  西黎站在舞台上,停顿了几秒,继续说:“贺雨实现了他的梦想,刚才一直站在舞台上唱歌的西黎,就是真正的贺雨。而我,才是西黎。
  这就是这场演唱会安排的角色互换活动。但是……我深切的希望,我的歌迷们,虽然一定要有梦想,但是,不要像歌里唱的那样,在梦想中,迷失自己……”

  这就是西黎,就算在被粉丝伤害的情况下,也会尽量保护他们的西黎。

  21.
  其实,大米早就说过。真正的西黎一出场,假西黎根本没有再继续蹦达的机会,现在科学那么发达,鉴定一个人的真假,简直太容易了。
  比如西黎有心脏病,而贺雨没有,这就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但是西黎并不想那么做。

  西黎说,如果他那么做,就会害了贺雨的一生。既然这次事件是以闹剧开始,那么还以闹剧结束吧。
  老邮请刘医生给贺雨做了催眠。
  刘医生说,贺雨有“我就是西黎”的身份妄想,这种身份妄想愈演愈烈,再加上外力的协助,更加坚定了他的信念。
  所谓外力的协助,自然就是韶文。
  几年前,自从丁厌出现后,韶文就不在是西黎身边最亲近,最值得信赖的人,甚至连他的葬礼,都没有邀请自己。在她无意中得知西黎将所有财产都转让给丁厌以后,她内心的嫉妒达到了顶峰。

  她找到了贺雨,花了三年时间,训练他,训练他成为真正的西黎。她一方面无法接受西黎已经死去的现实,另一方面,又不甘心西黎的巨额财产全部落在丁厌手中。
  她把所有的寄托和希望,都放在了贺雨身上。告诉他关于西黎的一切,让他的行为举直、言行语态等等全部都达到和西黎一致。
  这对贺雨来说,当然更是千年难遇的好机会。自己心中最重要的人死了,西黎死了。无数粉丝们陷入了悲痛之中。但是他不同,他要化悲痛为力量,他要继承西黎的一切,他要代替西黎,成为孩子们灵魂中的寄托,他要让西黎重新回到舞台,重新回到粉丝们中间,他要成为西黎,这就是他的梦想。
  西黎不是常说吗?每个黎粉都应该有梦想。
  但是,他并不知道自己为这个梦想而付出的代价。
  他并不知道,韶文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会导演那一出集体自杀惨剧。他更不知道,韶文利用了弟弟贺风对哥哥的爱戴和期望,成了集体自杀的组织者,并在大功告成后又被韶文所杀;她当然更不知道,韶文为了彻底抹去贺雨的过去,还曾买凶杀人,雇佣卡车司机撞死自己最小的弟弟贺雷。
  “要不是有个臭丫头冲出马路推开了贺雷,贺雷早就死了。不过,真是老天相助,那孩子竟然最后死在了一个和尚手里。”韶文在警局里,招供了一切。

  她保持这一贯的冷笑,似乎已经认命。
  她原本以为这是她一生中最大的成就,没想到这个成就,也在瞬间成为了泡影。那么,她还有什么理由继续活着呢?
  22.
  这一切,都是秘密。
  媒体和公众只是以为,患了精神病的是贺雨,而不是复出的西黎。他们并不知道,之前复出的西黎,是假西黎。
  西黎自从那次演唱会之后,一直拒绝接见任何媒体记者,拒绝一切演出和相关的公关活动。
  他把自己关在非常公寓里,每天只是反复着看着那17个孩子集体自杀的录像。

  一个月以后,他从自己房间走出来,微笑着,带着大义凌然的表情。
  “我确实应该留在舞台上,永远的。”他说。
  “太好了西黎!”丁厌跳起来,“你早就该这么想了!”
  “所以……”西黎低下头,“我还是决定死,你不要劝我,这是我已经决定好的事情,我无法在背负了17条年轻的生命后,还继续若无其事地活下去。我还是决定去死。把我的尸体做成尸塑,站在舞台上,永远保持着歌唱的姿势……”
  “西黎,你……”

  “那个尸塑的名字,就叫做——梦想。”
  “西黎……”
  “我已经决定了,你不要再说了!”西黎坚定地看着丁厌,就像他决定成为丁厌的供血机时一样坚定:“你一定有办法,对不对?”
  丁厌流着泪,点点头。是的,她有办法做到,因为王晓峰已经把自己正在进行着的梦想,告诉了她。
  西黎留了一封遗书给自己的歌迷,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

  我并没有离开你们,就像梦想并没有离开你们一样。
  我知道,你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也会为了这个梦想,继续活下去。
  西黎也有自己的梦想,西黎的梦想,就是在自己最好的年华,保持着歌唱的姿势,永远留在那个舞台上。
  如果你们在追求梦想的旅途上,遇到了困惑,就来看看我,看看永远歌唱着的西黎,永存在梦想中的西黎。相信,你们会从我那里,得到鼓励,继续前进。
  丁厌为西黎建造了一座别致的纪念馆。
  那个纪念馆,就像一个小型的演唱会会场,西黎的尸塑站在舞台上,保持着梦想的姿势。会场里永远播放着那首《梦想》,每天,都会有他歌迷,迷茫地走进纪念馆,然后面带微笑地离开。

  这就是,西黎真正的梦想。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 史上最强最热血“爱国者”手册——“五毛党”“美分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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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丁厌和鸡蛋】


  1.
  杨信懒懒散散地开着破旧的警车,在大街上巡逻,一边打哈欠一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行色匆匆的人们当中,谁会在今天想到要自杀呢?谁又会在明天打算放弃生命呢?

  他记得丁厌说过,人这一辈子,总有那么一阵子觉得特无聊,特没劲儿,活着特没意思,总会在某个时刻,闪过要自杀的念头,只不过某些人只是想想而已,而某些人会真的去做。真的会去做的那些人当中,又有一些人成功了,一些人自杀未遂。
  街边,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抱着公文包,战战兢兢地站在马路边,忐忑不安地望着马路上横冲直撞的车辆。
  太好了,杨信想,他该不会要自杀吧?最近一直没有人自杀,杨信觉得很无聊。
  他悄悄把车停在那个大伯的身后,然后小心地下了车,一把拉住他,那个男人吓得惊叫起来。
  “干、干嘛?”
  “大伯,你要想开点啊,好死不如赖活着。”杨信说。
  “什么死不死的?你有病啊?警察就可以乱抓人啊?”大伯额头上冒出汗珠,甩开杨信的手。
  “你不是……你不是……要撞车自杀?”
  “你才撞车自杀呢!”那位大伯把公文包抱在胸前,又看了看四周,似乎在担心什么事。

  “那你……在害怕什么?”杨信摆着一脸的怀疑:“这个包是不是你的?”
  “当然是我的了!”他叫道:“难道你怀疑我是小偷吗?”
  “确实有点怀疑,你看起来很可疑。你在担心什么?”
  “唉……”大伯叹口气,“谁会想到,我一直恐惧的那个名字,一个根本不常见的名字,最近会成为舆论热点呢?”
  “什么名字?哪个名字?”杨信好奇地问。

  “就是……唉……我不能说啊……”那个大伯擦擦汗,“警察先生,总之我不是坏人,你相信我就是了……”
  杨信刚要继续询问,他的手机响了,是丁厌。他的脸上,立刻荡起了微笑。
  “喂?丁厌啊……什么事?”
  “嗯,没事儿……”丁厌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上,“就是突然想起你上次跟你爸说的话,想问问你那是不是真的……你能不能再说一次啊?”
  “哪次?”
  “就是你爸爸打你屁股那次啊……”
  “哦……我……我……我说什么了?”杨信一边通话,一边转过身。
  “喂!你自己说过的话,还是那么重要的话,怎么就忘记了呢?”丁厌生气地坐起来,对着电话大吼。
  “喂,丁厌,等下我给你打过去啊!”杨信一转身,就看到刚才抱着公文包的大伯已经晕倒了。他连忙挂了电话,抱起他,晃着他的肩膀:“大伯!大伯!你没事吧?”


  2.
  哼!丁厌把电话摔在沙发上,愤愤地想,原来根本没有把我放在心上!杨信这小子真是越来越不识抬举了。
  “女人不能太主动的哦。”美姨微笑着端出汤,“喝点美容汤吧,否则变老了就更没人要了。”
  “美姨!你别乱说话哦,我真的会生气哦,什么叫更没人要啊?”丁厌一把抓起电话,“让你看我有没有人要!哼!喂?王晓峰!是我!”
  丁厌得意地望着美姨,“嗯!我今天心情不好!”
  “不为什么啊?”丁厌冲着美姨做了个鬼脸,“心情不好就是心情不好,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啊?”
  “好!你快点过来陪我哦,一分钟,哦不,一秒钟都不能耽误!嗯!好!”丁厌挂了电话,坐在沙发上晃着脑袋,“哼!你天天美容有什么用啊,还不是没人追啊,哼哼!”
  “这就叫境界你懂不懂?我啊,是为了自己才保持美貌的,你以为是为了那些臭男人啊?”

  “你说谁臭男人啊?”卷在窗帘里看书的老邮探出头,“你这老巫婆啊,整天吃小孩,胃里都带着腐肉的味道呢!你才臭?”
  “我跟我家丁厌说话关你什么事儿啊?我说臭男人怎么了?你又不是男人!”
  “你再说一次!”
  唉!
  丁厌长长地叹口气,这两个老家活怎么就不肯好好相处呢?王晓峰来的时候,两个人正炒得不可开交,他一脸愕然地站在门口,进来也不是,出去也不是。
  “好啦,别理他们了!我们出去玩!”
  “哦……”王晓峰递过丁厌一个美丽的玻璃瓶,里面装满了红色的鲜血,“要不要喝?温热的。”

  “啊?你哪搞来的?该不会杀人了吧?”丁厌张大了嘴巴,样子看起来可爱极了。
  “为了你啊,杀人我也愿意。”王晓峰笑笑,“快尝尝。”
  “你真的杀人了啊?”丁厌站在门口大叫。
  “嘘……你小点声音啊……”王晓峰笑着,带着邪邪的魅力,“没有啦。怎么说呢?你知道我最近在做一项伟大的尸塑啊……那些尸体的来源,都是我募集的志愿者,当然也会给他们的家人很高的费用。这些血就是在我注入血凝剂之前抽出来的。”
  “不会有病吧?”
  “放心喝吧,我提前都检查过。”王晓峰摸摸她的脑袋,好像她是他最疼爱的孩子。
  丁厌咕咚喝了一口,舔舔腥红的嘴唇,笑道:“所有人里你对我最好了。”
  “你知道就好。”王晓峰替她擦擦嘴角:“要去哪里?想玩什么?”

  “嗯……”丁厌歪着脑袋,“我们去假装自杀吧?顺便逗逗杨信。他是专门负责自杀的。”
  王晓峰听到“杨信”这个名字,皱了皱眉头,随即笑道:“都听你的。一切都依你。”
  3.
  医生说,那位晕倒的大伯,应该只是紧张或者受了惊吓,他的身体一切正常。
  杨信稍微松了一口气,替大伯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大伯缓缓睁开眼睛,虚弱地说:“幸好不是鸡蛋。如果是以前,我听到鸡蛋会昏迷24小时的,可是这两个字的效力短一些,只有一个小时。”

  “你在说什么啊?”看到他醒来,杨信摸出手机,“你醒了就好了,我还有事。”没准丁厌现在正在发脾气呢,挂了她的电话,他自己心里一直觉得不安,她是他心里最重要的人。
  说曹操,曹操就到,丁厌的电话又焦躁地打进来了。
  “喂?丁厌,你听我说,我不是挂掉电话的,实在是因为……”他侧眼看了大伯一眼,只见那家伙两眼一翻,又晕了过去。
  “杨信!你这个坏蛋!竟敢挂我电话,我现在就站在西亚商城的楼顶,30层啊!你、你不来,我就跳下去!”丁厌边偷笑边假装生气地对杨信说道。
  “丁厌,你别做傻事啊!我。我马上过去!”杨信的脸瞬间变得惨白,他看了那大伯一眼,边冲向门外边叫了医生。
  王晓峰站在丁厌身后,淡淡笑着:“你向后站站,别真的掉下去了……”

  “没事啦!”丁厌摆摆手,“这种事情我见多了,想死哪有那么容易啊!”
  “你以后不要再对我说这种话!虽然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丁厌转过身,“知道什么?”
  王晓峰咬咬牙,说道:“我知道你的职业,是做自杀咨询。”
  “你……你怎么知道?”丁厌大叫着,她觉得自己一向隐蔽得很好的。

  “其实米莉死的时候,我就怀疑一定有人在幕后操作了……米莉死的当天,我在现场发现了非常咨询公司的名片。在我知道你住在非常公寓的时候,就有些怀疑……然后开始留意。后来,我在你家里发现了同样的名片……”
  “你……你……你怎么不早说……”丁厌在楼顶的边沿晃了晃,
  “你……你……”
  “放心吧,傻丫头……”王晓峰从后面抱住丁厌,脱下外套和皮带拴在一起,挂在她的手腕上,以免她真的掉下去,“就算你是杀人魔王,我也会……也会……”
  “嘘……快闪开!”丁厌急忙推开王晓峰,“我看到警车开过来了。”
  王晓峰皱着眉头,低声喃喃道:“也会一如既往地喜欢你……”

  “丁厌!”杨信疯了似的,冲下车,“你快下来!”
  丁厌看到小警察杨信在楼下焦急地拨开人群,冲进大厦,于是得意洋洋地开始接受地面上围观者的万众敬仰,这种感觉还不赖。
  几分钟后,天台上开始响起焦躁的敲门声。
  “喂,你锁好门了吧?”丁厌问。
  “放心吧,锁得结结实实。”
  于是丁厌回过头,继续看着下面。

  30层,很高。这种高度,让人有些头晕目眩,站不稳脚跟,有一种想要跳下去的冲动。那万丈高空下面,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引力,在吸引着她,诱惑着她。
  有那么一刻,丁厌想,如果真的跳下去,会不会很美妙?跳楼是最能获得快感的自杀方式,丁厌知道。
  正想着,只见杨信又冲到了楼下,拿着喇叭,一边招呼着同行赶紧铺气垫,一边大吼:“是我不对,我不该挂掉你电话,无论再怎么紧急的情况,也不该挂掉你电话!你快下来!快下来!如果……要跳,也要跳到气垫上!”
  丁厌笑着,她才不会那么傻跳到气垫上呢。她曾经无数次提醒过跳楼自杀者,要么就别跳,要跳也千万别跳在气垫上。尤其是这种高度,跳到气垫上肯定会获得个终身残废,还不如直接死了更好。
  丁厌的电话响了,她笑嘻嘻地接听。


  4.
  “求你了……你快下来吧姑奶奶……”杨信在楼下都急哭了,泪水和汗水混合在一起,他摸了一把脸,“求你了……”
  “你叫我姑奶奶……你骂我老……我有那么老吗?”丁厌故意生气地说。
  “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总之你快下来,要我做什么都行!”

  “那你说我是公主……”
  “公主公主公主我的公主……你快下来行不行?”
  “那你说你那天被打屁股时说的话!”
  王晓峰看着丁厌,皱起了眉头,丁厌竟然在撒娇,冲着杨信那个臭小子撒娇!!
  “我说什么了……”
  “原来你真的忘了……”丁厌叹口气,向下躬起身子,楼下一阵惊呼。

  “我想起来了!我说,我要永远和丁厌在一起,我说我要和丁厌在一起!”杨信叫道。
  “你说的是真话吗?”丁厌笑着,她就是想听这句话,听一百遍一千遍也不会觉得厌烦:“那你再说一次!”
  “丁厌,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杨信擦着泪:“永远永远……”
  “好!一言为定!”丁厌直起腰,侧身冲王晓峰做了个胜利的手势,说道:“关于非常咨询公司的事情,你不要对任何人说哦!你要是不答应,我马上跳!”
  王晓峰一边握紧了皮带,一边说:“放心好了,就像你永远不会说我在私自做尸塑的事情一样,我也永远不会说出你的秘密,这是我们的约定。”
  “拉勾!”丁厌伸出小拇指。
  王晓峰小心翼翼地蹭过去,轻轻勾住了丁厌的手指头。丁厌松开手,得意地站起来,刚要跳到天台上,脚下不稳,一个踉跄,向后载了下去。

  王晓峰惊呼着拽紧了皮带,拉住丁厌的手。
  丁厌笑着:“原来掉下去的一瞬间,感觉真的很好啊!”
  “你还笑!”王晓峰咬着牙,猛地用力。把皮带栓在自己手腕上,如果丁厌掉下去,他自己也会跟着跳下去的。
  小护士给医院里的大伯测了测体温,说:“一切都正常,休息一会就可以出院了,你要看电视吗?”
  大伯点点头。
  “就在刚才,本城繁华商区西亚商场门口,上演了一起自杀闹剧。虽然自杀女子已经被一个神秘男子救起,这件事情引发了各大媒体的关注。因为那名自杀女子,曾是前些日子轰动一时的明星西黎的死人助理丁厌,丁厌跳楼自杀的真正原因,媒体记者正在试图通过警方获得真相。”

  小护士叹口气,说道:“这些人怎么就不肯好好活着呢?总是给大家惹麻烦。”她边说边拿起病情记录夹,看了一眼大伯,顿然脸色苍白。
  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本已经恢复元气的病人,竟然又晕倒了。

  5.
  杨信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他边开警车边大吼道:“丁厌调皮,你也调皮吗?你怎么跟着他一起闹!知道我有多担心吗?”

  王晓峰坐在后座上,拍拍丁厌的肩膀,“有我在,你担心什么?再说,无论丁厌想做什么事,我都会支持她。”
  丁厌吐吐舌头,笑着说:“听见没?听见没?多学着点!”
  “如果她让你杀了她,你也杀吗?”杨信恨恨地按了按喇叭。
  “如果有一天,丁厌真的让我杀了她,我也会真的那么做的。”王晓峰一脸的认真。丁厌跳起来,头撞到了车顶,她捂着脑袋呲牙咧嘴地说:“王晓峰你真够哥们!”
  “两个疯子!”杨信一边骂,一边向非常公寓的方向开去,路过医院门口,他侧头担忧地问:“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下?”
  “不用啦!”丁厌摆着手,“擦破了一点皮而已!”

  “还是去医院看看吧……”王晓峰握起她的手腕,心疼地吹了吹。这家医院,刚好是他供职的医院。
  “对,去敷点药……正好,我还上去半点事儿……”杨信边说边已经把车停在了医院门口。
  “什么事儿啊?”丁厌八卦地问。
  “哦……就是那会挂你电话的时候,有个大伯在我身边晕倒了!他就在这家医院,我看看他走了没有。”杨信把丁厌扶下车,瞪了王晓峰一眼。
  王晓峰漠然地笑笑。

  “你先带丁厌去上药吧,顺便也处理一下你自己的伤口!”杨信对王晓峰说。王晓峰捂着胳膊,没答话,挽起丁厌,就进了医院。
  杨信总觉得心里窝着火,跺跺脚,向大伯的病房走去。
  那个大伯又在昏迷中。
  小护士手足无措地说:“实在查不出晕倒的原因啊,今天下午在医院就昏迷了2次了。”
  正说着,大伯又睁开眼睛,慌张地看看周围:“你们千万不要说那两个字,说了我就会晕倒的……”

  “哪两个字?”杨信好奇地问。
  “就是……就是……唉……我不能说的,一说准会晕倒……”
  “你还是带他去看心理医生吧,”小护士凑在杨信耳边轻轻说:“他脑子可能有问题……”
  杨信疑惑地看了看大伯,这个时候丁厌和王晓峰推门进来了。
  杨信说:“怎么样丁厌,不严重吧……”
  “就是丁、丁……厌这两个字……”大伯说完,又晕了过去。
  丁厌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我怎么啦?”


  6.
  “哦……他说他听到我的名字就会晕倒啊?哈哈”丁厌大笑着:“真好玩啊!一会儿他醒了,我们再试试!哎,你们知道我想起什么来了吗?”
  “什么啊?”杨信和王晓峰异口同声地问。

  “就是小时候啊,我刚到十里镇没多久,有个男人找我爸爸看病。你们也知道,我爸爸那个时候是远近闻名的神医啊。那个男人病更有趣,他啊,一听到鸡蛋两个字就会晕倒!那个时候……那个时候孙笑笑……”丁厌的脸色浓重了一下,她一想到孙笑笑,就会莫名地哀伤,那个因为她而死的童年玩伴,“那个孙笑笑还没有死。我们都觉得这个男人很有趣,就守在他的床边儿,一见他醒来,就马上说鸡蛋两个字。果然他就真的晕了过去。在他昏迷的时候,我孙笑笑觉得无聊,就拿着爸爸的废弃针桶,玩医生治病的游戏,在他胳膊上扎了好多小洞洞,就算那样,他竟然也不会醒来。”

  “后来呢?”
  “后来啊,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病就好了,临走的时候,他还说他会永远记住我呢!”丁厌一边得意地说,一边又看了那个大伯一眼,“哎?这个大伯,跟那个鸡蛋男人倒是很像,怎么很面熟啊……”
  “噢……”丁厌捂着嘴,“我想起来了,我在几年前见过他啊!”
  “哦?什么时候?”
  “就是我刚刚出道的时候,那个时候还没有做西黎的助理,只是在他的经纪公司打工,是个新人。但是我那个时候有个梦想就是成为歌星啊,于是就抱着吉他到地铁里唱歌作自我宣传,有一次我刚刚报上名字,就见地铁里有个人晕倒了,吓了我一跳呢!哦!没错,就是他啦!天哪,他真的听到我的名字就会晕倒吗?天哪天哪!太好玩了!”

  “你就是那个孩子?……”大伯缓缓睁开眼睛,看来他似乎听到了丁厌刚才的话,“十里镇……那个倒挂在树上的……小吸血鬼?”
  “对啊!就是我啊……难道你是……你是那个鸡蛋男?哈哈!世界真的太小了!”丁厌拉起他的手:“想不到我们这么缘分啊!”
  “我可不那么觉得……”他叹口气,“前些日子西黎的事情被炒得很火的时候,电视里总是提到你,大街上也是。有好几次,我晕倒在马路中央,差点就没命了……这段时间,我几乎都不敢出门,就算不得不出门,也胆战心惊的……”
  “大伯,你为什么以前害怕听到鸡蛋,现在又害怕听到丁厌呢?”丁厌好奇的问。
  于是那个大伯带着愤怒的表情,又晕了过去。

  王晓峰忍着笑,脸憋的通红,“丁厌,你是故意的吧?”
  “我真的不是故意啊!”丁厌一脸无辜。随即马上兴奋地说:“反正最近也很无聊,不如我们想办法把他治好吧?上次他害怕鸡蛋的时候,就是我把他治好的。”
  “怎么治?拿废针桶在他胳膊上乱扎,过家家玩医生看病游戏?”王晓峰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
  “不是啦!”丁厌说,“他不是怕我吗?干脆我们把他接到非常公寓里,让他天天看着我,看啊看啊的,习惯了就不怕了!”
  说完这些,她若有所思地说:“果然我的名字很特别,还有这种威力啊……”


  7.
  “老邮……”丁厌皱着眉头,看着躺在沙发上郭大伯,对了,丁厌现在知道这个大伯姓“郭”了,“你说,我是不是很丑啊?”
  “还好啦!”老邮抬起眼睛看了她一眼,继续回复着那些自杀咨询者的邮件。
  “你别敷衍我!你说实话,我到底丑不丑?”她把脸凑到老邮眼前,老邮一本正经地看了她一眼,说道:“比那个老巫婆好看多了!”
  “你说谁老巫婆!”美姨把汤放在餐桌上。

  “好啦美姨!”丁厌冲美姨摆摆手,“你们要斗嘴就等我问完了在斗嘛!老邮,你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到底丑不丑?”
  “不丑!”老邮的表情看起来很老实,不像是在说谎。
  “就是说嘛!!”丁厌抓抓头发:“那为什么,都已经一个月了,郭大伯还没有好呢?难道我就那么可怕吗?难道他还不能习惯我的名字吗?”
  “你还不明白啊?”老邮说道:“他晕倒其实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的名字只是引发他某种记忆的按钮,是个触点。”
  “那该怎么办?我现在觉得一点都不好玩了。可是当初好说歹说才把人家接回来,总不能说送走就送走吧?你看看他,还老是霸占着我的沙发,他干嘛不晕倒在自己的客房里啊!”

  “你这个没良心的!”美姨笑骂道:“你当人家是玩具啊?自己玩腻了就想甩了。”
  丁厌刚要反驳,却见郭大伯已经睁开了眼睛,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说:“不好意思,就像刚才他说的那样,这些都是我自己的原因……唉,麻烦了你们这么久,真是不好意思啊,谢谢你丁厌。”
  “你说什么?”丁厌惊喜地大叫。
  “我说,谢谢你啊丁厌!”郭大伯疑惑地看着一脸兴奋的丁厌。
  “哇!你刚才说谢谢丁厌对不对?”丁厌重复着。
  郭大伯点点头。

  丁厌又跳着:“果然和上次一样啊!只要你自己无意中说出丁厌两个字,就不害怕它了。你看你自己不小心说出来了,我刚才又说了好几遍丁厌丁厌丁厌,你一点事情都没有啊!”
  郭大伯颤抖着嘴唇,“我……我真的好了……丁厌丁厌丁厌……我不恐惧这两个字了……”
  “是啊!郭大伯。其实上次,也就是我小时候那次,也是你自己无意中说出了鸡蛋两个字……”
  丁厌还没说完,郭大伯听到“鸡蛋”两个字,立刻晕了过去。
  这次昏迷的事情比较长,和以前一模一样,一昏就是12个小时。
  “不是吧……”丁厌让小甲和小乙把郭大伯抬到客房的床上,自己躺在沙发上扣着脚趾甲:“不是吧……这么倒霉啊……他又开始晕鸡蛋了……”

  小米边喝鸡蛋汤边说:“还是找刘医生来吧。”
  老邮点点头:“他晕鸡蛋,还不如晕丁厌呢。起码丁厌不是个常见的词嘛,鸡蛋这么常见,他以后没准会晕倒在什么危险的地方呢!我看还是找刘医生来看看吧。”
  8.
  刘医生看着因为频繁晕倒而憔悴不堪的郭大伯,在了解了详细情况之后,决定对他进行催眠,到他记忆的深处,去寻找线索。

  在丁厌的工作间,刘医生一边给郭大伯做暗示,一边递给他一枝笔,让他做心事的“自动书写”。在迷离恍惚状态中,郭大伯写下如下的话:
  “妈妈、鸡蛋。妈妈怀孕了,要吃鸡蛋。可是,我也想吃鸡蛋,我已经很久没有吃鸡蛋了。那天,我偷偷吃了妈妈的鸡蛋,妈妈就死了。如果我没有偷吃鸡蛋就好了,妈妈一直说鸡蛋能够带来幸运,可是,我把妈妈的幸运吃了,妈妈就死了……”
  原来,一颗小小的鸡蛋,竟然可以在他的内心深处,搁置了四十多年。童年阴影的影响力,竟然如此强大。
  在解除催眠状态一段时间后,刘医生把那个纸条拿给他看,他微笑着,很坦然了说了当年的事情。当年他只有6岁,母亲再次怀孕了,他一方面感到不安,另一方面又觉得妈妈肚子里的弟弟还没有出生,就开始和他抢着吃他最喜欢吃的鸡蛋了。
  因为家里穷,妈妈每次吃鸡蛋的时候都会愧疚地说:“不说妈妈是吃啊,是弟弟需要。”
  后来有一天,他偷吃了妈妈的鸡蛋,在当天不久,妈妈就临产去了医院。因为身体虚弱再加上胎位不正,她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死于难产。
  他一直认为,是因为自己偷吃了那个鸡蛋,妈妈才会没有力气顺利生下弟弟,是自己害死了妈妈。
  一直到成年以后,他还为此深深自责,并在目睹了自己妻子生产的痛苦过程后,开始恐惧鸡蛋。只要一听到鸡蛋,他的精神机制就会自动的晕倒。

  昏迷是一种精神自卫机制,为了不让他继续想起关于鸡蛋的童年往事。
  “这也太夸张了吧?”丁厌说,“那他干嘛害怕我的名字啊?”
  “呵呵,”刘医生笑着,“我啊,早就料到你的吸血鬼妄想症早就童年就开始萌芽了。当时求助无门的他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找到你爸爸,谁知道却很失望,因为你爸爸根本不会治疗他的病。而你又一直恶作剧地让他昏迷,他每次醒来,都会看到正在喝血的你,又看到自己胳膊上的针眼,能不怕吗?他对吸血鬼的恐惧,超越了鸡蛋。”
  “哦……”丁厌点点头,“看来我把他接到家里来,也是对的,他开始不怕我以后,就有恢复怕鸡蛋了?”
  刘医生点点头,转头一看,郭大伯又晕了过去。
  不是吧?不是已经催眠了吗?不是已经知道真正的原因了吗?干嘛还要害怕啊?


  9.
  第二天,刘医生又很技巧地问了郭大伯几个问题,然后对他做了更加深度的催眠。
  刘医生觉得,如果单纯是他偷吃了妈妈的鸡蛋而自责了四十多年,未免太过于夸张了。果然,这其中还有别的原因。

  原来,小时候的郭大伯自从妈妈怀孕以后,一直闷闷不乐。因为他感到了威胁,他觉得弟弟出世以后,妈妈可能就会永远不疼他了。
  为此他一直和妈妈闹别扭。
  那年冬天,下了很大的雪。妈妈叮嘱他出门的时候一定要穿厚点,当时他正在因为一点小事而生气。于是故意没有穿棉衣就出了门,他觉得这样不听妈妈的话,就是对她最大的惩罚。
  可是,他却因此而生病了。
  临近产期的妈妈为了照顾他而劳累过渡,其实鸡蛋并不是他偷吃的,而是妈妈给他吃的。那几天,妈妈把家里有限的鸡蛋,全部给他做了好吃的鸡蛋糕。
  本来就营养不足的妈妈,再加上劳累,终于在生产的时候没有坚持下来,而死去。

  他一直觉得,如果当时自己听妈妈的话,没有跟妈妈赌气把自己弄得生病,就不会害死妈妈。
  是的,是他害死了妈妈。
  郭大伯泪流满面,虽然到现在,自己的女儿都已经怀有身孕快生产了,但是他依旧不能原谅自己童年的错误。
  谁的童年,没有因为任性,而做过错事呢?
  丁厌叹然,她自己的童年呢?
  刘医生说,虽然郭大伯成功压制了创伤经验的全程,虽然他成功将整件事情转移到了“鸡蛋”上,并利用昏迷加以回避。但是在他的潜意识里,仍然为那些悲痛的记忆而内疚。

  这是一种典型的畏惧型精神官能症。
  刘医生建议郭大伯定期到他的诊所进行治疗,治愈创伤,并未短时间内就可以完成的事情。
  10.
  丁厌也开始讨厌鸡蛋了,她禁止美姨在汤里放任何和鸡蛋有关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听了郭大伯的故事以后,她想起了自己。
  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成为继母的丁香小姨,为了让自己获得完整的爱,还打掉她第一个小孩,并做了绝育手术的往事。
  虽然爸爸和丁香小姨已经去世多年,但是她仍然觉得,在很多事情上,自己过于任性了。

  “杨信……”她黯然地拨通了杨信的电话,这个宁愿被打屁股也要和自己在一起的小伙子,“你还记得我小时候,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干嘛突然问这个?”杨信似乎正在吃面条,唏哩哗啦的。
  “喔……我就是想问问。”丁厌说。
  “我觉得你小时候是个奇怪的小孩啊,总是倒挂在树上假装吸血蝙蝠,还喜欢喝鸡血啊。脾气很坏,总喜欢欺负别人……”
  “那你是不是讨厌我啊?”

  “小时候……是有一点啊,不过现在……现在……”杨信支支吾吾的,他想说他现在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莫名其妙的,就是喜欢。
  丁厌叹口气,不等他说完就挂了电话。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又拨通了王晓峰的电话,问了他同样的问题。
  王晓峰轻轻吹了声口哨,看着刚刚竣工的“17少年集体自杀”尸塑,满意地点点头,才对丁厌说:“你小时候啊,很特别啊,感觉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魅力……邪邪的。”
  “那是不是很令人讨厌啊?”
  “绝对不。其实我从小时候就一直喜欢你啊,勇敢、率性,敢作敢为,像个男孩子一样,可是又有点小善良。”

  “真的吗?”
  “真的啊!”王晓峰在电话另一头微笑着:“直到现在,我还喜欢你,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上刀山下火海,甚至杀人放火,只要你需要,我做什么都愿意!”
  “哦……谢谢你。”丁厌挂了电话,木然地躺在沙发上,心想,要是杨信也这么说,就好了。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 史上最强最热血“爱国者”手册——“五毛党”“美分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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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饥渴】


  1.
  自从那天以后,王晓峰就一直很消沉。
  那天,他本来很开心的。因为“17少年集体自杀”的尸塑客户很满意,给了他巨额的酬劳。他买了一个翳珀手镯,价值连城,准备送给丁厌,向她表白。
  他知道丁厌一定会喜欢那个手镯,翳珀,带着黑暗和邪恶的魅力。
  谁知道那天丁厌的心情并不好,她心情不好,是因为杨信心情不好。

  最近虽然有好几起自杀事件,但是杨信都没有来得及阻止,他都是在事发之后才知道的。这是自然的,因为这几个自杀者,都是经过丁厌精心调教的。
  杨信很低落。他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人,不被人需要,做着无所事事可有可无的工作。
  丁厌一见到王晓峰,就好像抓住了救星一样,说:“哎,王晓峰,我们帮帮杨信吧?”
  “怎么帮?帮什么?有什么可帮的?”王晓峰不悦道。
  “我们诱惑别人自杀,然后通知杨信去救,这样他肯定会开心的!”丁厌很坚定地说。

  “你那么希望他开心吗?他不开心,你也不开心吗?你为了让他开心,连这种违背你工作原则的事情都肯做吗?”王晓峰的嘴机关枪一般,发出了好几个问号。
  “我也不知道啦,反正就是想帮帮他!”丁厌翘起嘴。
  “那我呢?”王晓峰黯然道。
  “你怎么了啊?”丁厌莫名其妙地问:“你也心情不好吗?”
  “是。”
  “为什么?”丁厌歪着脑袋,看着王晓峰。

  王晓峰久久地盯着丁厌,终于悠长地叹了口气,什么也没有说。
  不能说,说了以后万一被拒绝,以丁厌的性格,怕是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没什么啦!”王晓峰笑笑,“我只是随便说说。喏,这个送给你。”他扯过丁厌的手腕,把翳珀手镯戴到她纤细的胳膊上。
  黑红色的翳珀,配上她白皙的皮肤,简直太美了,王晓峰呆呆地望着。
  “哇!真漂亮。”丁厌开心地跳起来,“不贵吧?”

  “不贵。”看到丁厌的笑容,王晓峰突然觉得一切都不重要了。
  “是塑料的吗?”丁厌把玩着手镯,站在沙发上,低头问道。
  “是啊,你真有眼力。”王晓峰继续笑着,但笑容中多了一丝无奈。
  2.
  虽然老邮极力反对,但是丁厌依旧坚持给所有的自杀者都提供一套自杀方案,无论这些客人是一时冲动,还是思考良久。

  “丁厌。”老邮严肃地说,“你这么做,会毁了我们的声誉的。”
  “怕什么啊!反正不会让他们真的死,到时候杨信一定会去救的嘛!”丁厌坚持。
  “就是因为这样,才危险啊!到时候,万一杨信救不过来,不是真的想死的反而死了,真的想死的呢?杨信又救了。这不是乱套了嘛?!”老邮板着脸,“况且,你不怕杨信怀疑你吗?你怎么知道这些人要自杀呢?杨信肯定会问,肯定会有疑心,到时候,事情可就不好处理了啊!”
  “那……那……一个礼拜有一起案子,找那些感觉不是真的想死的人,让杨信去救,好不好……一个礼拜就一次还不行啊……”丁厌晃着老邮的胳膊。
  老邮叹口气:“真拿你没办法!半月一次!”
  “一个礼拜……”

  “半个月!!”
  丁厌愣住了,看着老邮一本正经的表情,知道不能再退让了,低着头小声嘟囔着:“好吧好吧,那就半个月吧……”

  3.

  王晓峰喝了整整一瓶矿泉水,还是觉得渴。无论他喝什么,喝多少,总觉得心里空空的。不,不是空,而是有一股无名之火,从他的心里一直蔓延到全身,不紧不慢地燃烧,却怎么也扑不灭。
  他又喝了三瓶冰啤酒,然后摇摇晃晃地向养猪场的方向走去。
  深夜的养猪场,有着非同寻常的安静。
  小猪们吮吸奶嘴儿的声音和母猪的哼哼声交错着。他握着手术刀,随手扯出一头小猪,猛地刺入它的喉咙,小猪的尖叫在瞬间变成了痛苦地低吟。
  他褪下裤子,蹲在呻吟的小猪身旁,闭着眼睛,想象着丁厌的可爱面庞,慢慢达到快乐的顶点。
  可是,这次和最近的每一次都一样,总是在快要到达顶点的时候嘎然而止。
  他恨恨地踢了那小猪一脚,身上的火,愈烧愈烈了。

  是了,他怎么可以把丁厌比做肮脏的猪呢?怎么可能把蠢笨的猪臆想成丁厌呢?丁厌在他心里,是任何人也不能比拟的,是无可替代的。
  “丁厌……”他喃喃着,后悔自己白天没有表白。可是,就算表白了又能如何呢?他早已从她的眼睛里看出,她喜欢杨信。她的眼睛里,根本没有自己,根本看不到自己对她的好。
  杨信那臭小子又为她做了什么呢?他什么都没做,他只是坐享其成。
  王晓峰并不明白,爱情有时候就是这个样子,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往往是付出得比较多的一方。付出的越多,爱得越深;付出得越多,越无法放弃。
  他摇摇晃晃地走出养猪场,漫无目的地游荡在大街上。
  夜并不黑,灰蓝色的,透着暧昧。
  “啊呦!帅哥……”一个满身风尘的女子靠过来,“帅哥……一个人啊……”

  王晓峰推开他,扯了扯自己的衣领,空、热、闷、无处宣泄。
  “要不要我陪你啊?很便宜的,保准让你舒服到骨头里……”女人继续跟着他。
  他回过头,吼道:“滚!”他固执地不肯付出自己的第一次,宁愿对着猪自慰,那是因为他是如此珍视这第一次,他觉得,这是属于丁厌的。
  可是丁厌呢?丁厌的第一次呢?会不会准备交给杨信?
  他摇摇头,看了看那个讪讪的女人,女人在夜色里,脸和丁厌一样苍白,瘦弱。
  “过来……”他招招手。

  女人见生意来来,马上凑上去,“怎么样?去你那里?还是去我那里?”
  王晓峰想了想,说:“去我家!”
  4.
  知道为什么做鸡的收入比较高么?因为做鸡是有风险的。
  那个女人见王晓峰把自己的四肢绑在四个床角,依然笑着说:“想不到你还有这种嗜好啊……这样可是要加钱的哦!”

  王晓峰阴着脸,没有理她,把一个冬天戴的脖套罩在她的头上,只露出嘴巴。
  “张开嘴巴。”王晓峰冷冷地说。
  女人甜腻腻地撒娇:“干嘛?要给人家吃什么?放心吧,我不用吃任何药,就能保证骚到你的骨头里哦……”
  王晓峰懒得再跟她废话,一只手有力地撑开她的嘴,另一只手握着手术刀,稳而准地隔断了她的声带。女人痛苦地挣扎着,嗓子里发出嘶哑的声音。
  “是不是很痛?”
  女人慌乱地点点头,嘴里呜呜地似乎在求饶。
  王晓峰边脱下衣服,边歇斯底里地笑着:“痛吧……痛的感觉很奇妙吧?你知道吗?”他流着泪:“我失恋了,却感觉不到痛;喝了很多水,却依然感觉渴;这样……对……就这样……”

  他呻吟着用手术刀割开她的上衣,在她那并不饱满的乳房上轻轻一划,鲜红的血,无声无息地流了下来,就像王晓峰的眼泪一样,带着不甘,带着愤怒。
  “放心吧,我不会碰你的,在我的心里,你比我的猪还要脏。如果一定要碰的话,我也只会用手术刀来……哈哈……”
  这就是快乐吧?
  王晓峰呻吟着,每在她的身上划一刀,都能感受到巨大无比的快乐。
  他一会哭,一会又笑。但是无论是哭还是笑,都是一种痛快淋漓的宣泄,总比想哭哭不出,想笑也笑不出来,要快乐上千万倍。
  这就是快乐。
  天蒙蒙亮的时候,王晓峰疲惫地躺在地上,躺在女人的鲜血里,沉浸在血气的芳香里。丁厌身上就是这种味道,淡淡的腥,淡淡的甜。
  他幸福地闭上眼睛,感觉此刻,自己就被丁厌拥在怀里。

  幸福。

  5.
  早晨,王晓峰简单收拾了一下房间,漠然地看了女人一眼,干枯了个血迹很肮脏,带着生命离去以后的肮脏。
  他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扯开她的头套,冰凉的手术刀轻轻地摩擦着她的脸,似乎在寻找落刀的位置,以及落刀的力度和分寸。

  “求求你……”女人已经无法出声,但依然用类似耳语的声音说道:“求求你……求求你……杀了我……杀了我吧……”
  “放心吧!”王晓峰拍拍她的脸,用消毒剂擦拭了一下手术刀,“我一定会杀了你,但不是现在。”他边说,边小心翼翼割下她的脸颊,似乎是在取下一件十分宝贵的东西似的。先是左边,然后是右边。
  那人似乎已经痛到麻木,痛到麻木,脸上的肌肉条件反射得颤动着,眼睛里却没有了任何感情。
  王晓峰小心翼翼地把两块脸颊放到托盘里,然后吹着口哨走进厨房。他今天的心情格外的好,因为昨夜感觉到了快乐,更因为今天约了丁厌。
  王晓峰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一个热气腾腾的饭盒。他充满感激地忘了女人一眼,很真诚地说:“谢谢你。谢谢你的脸。”

  女人抖动着嘴唇:“你这个变态……”
  王晓峰没生气,依旧微笑着,任何人也不能怀疑他那微笑里的真诚,他说:“真的很感谢。为了谢谢你,我给你一天时间,思考你一生中最大的梦想。我一定会帮你实现。”
  女人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梦想吗?妓女也有梦想吗?
  非常公寓的楼下,王晓峰小心地把饭盒递给丁厌:“来,尝尝。很好吃。”
  “什么东西啊?”丁厌探着脑袋,“我叫你来不是为了吃东西啊,今天我有生意啊,得及时通知杨信呢!”
  “吃了再去,也不晚。”王晓峰捧着饭盒,脸上充满了幸福的表情。
  丁厌无可奈何地接过,手刚刚碰到饭盒,就尖叫着跳开,汤和肉,零零散散的,洒了一地:“你要烫死我啊!”
  “烫吗?”王晓峰疑惑地看着自己的手,“我一直……”
  “你这个傻瓜,你那么一直抱着过来的吗?不烫吗?”丁厌冲到王晓峰身前,捧住他的手,像小孩儿一下,使劲吹着,心中想到,这双手要是烫坏了,一会儿可就没法帮忙了。
  王晓峰痴痴地看着他,心里,哦不,是每一条血管,每一个毛孔,都灌满了蜜,甜得要死。他颤抖了一下,“我不觉得烫啊……我没事……”

  “你这家伙,皮厚!”丁厌自己检查了王晓峰的手,确实没事,才放心地笑了。她指着地上依然腾腾升起的热气,“明明很烫,你真的一点都不觉得?”
  烫吗?

  6.
  所有的自杀方式中,最容易被发现的,要数跳楼和投河及卧轨。因为这三种方式,多数需要在公共场合,而这三种方式中,被及时救下而损伤最小的,又最数是投河和卧轨。
  所以在最近的自杀咨询中,针对那些意志并不坚定的冲动型自杀者,老邮命令丁厌统统给他们推荐了投河或卧轨,一方面可以让那些自杀未遂者在获救后还能拥有完整的身体继续生活,另一方面,这些地方,也都容易发现。丁厌完全可以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谎称是意外发现的案件。
  “喂!快给杨信打电话啊……”丁厌悄悄指着一个站在桥中央的女孩,对王晓峰说:“她一会儿就要跳啦,得快点!”
  “你干嘛不自己打?”王晓峰不情愿地拿出手机,好不容易两个人约会一次,约会的内容竟然还是和那个杨信有关。

  “我上次打过一次了,这次再打,怕杨信怀疑啊……”丁厌小声说。
  王晓峰叹口气,“真搞不懂你是怎么想的,明明知道杨信是敌人,是对手,是危险的朋友,是需要敬而远之不可以太亲密的人,你为什么还要帮他?!”
  “要你管啊!”丁厌冲他伸伸拳头,“快打!要不就晚了!”
  女孩木然得站了几分钟,四下看看,并没有人。她慢慢从背包里拿出一根绳子。绳子的尺寸,是丁厌叮嘱她的,只有这个尺寸,才能死得很彻底。
  “喂,怎么样?他来了吗?”丁厌小声问。

  “说马上赶来。”
  “太好了!”丁厌继续看着女孩。
  “她在干什么?”王晓峰疑惑指着那个女孩,只见那个女孩把绳子系在桥的护栏上,然后把绳子的另一头打了死结,她打死结的手法很专业,也很特别。打完了结,她又四下看看,然后把脖子伸在那个环套里。
  “这是我的新发明哦。”丁厌得意地说,“绳子的尺寸,在她跳下去的时候,正好淹没到头顶。她在水里越挣扎,环套勒得越紧,如果不被淹死,也肯定会被勒死。”丁厌有些焦急地看看两旁的公路,“杨信怎么还不来,真够磨蹭的。喂,你的手刚才没有被烫伤吧?”
  王晓峰微笑地摇摇头,被丁厌关心,他觉得幸福,觉得一切都不重要了。
  “那就好。”丁厌继续说,“如果杨信一会还不来,你顺着绳子把她扯上来。其实这种自杀方式虽然万无一失,但是有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如果被发现,会很容易获救。只要快速顺着绳子把她扯上来就行了。这是为杨信专门设计的,因为那个家伙,不会游泳啊!哈哈!”

  “哦……”王晓峰低下头,黯然道:“原来……是这样……”他看着自己的手,恨恨道:“原来,是这样……”
  女孩慢条斯理地把两个铅球塞到兜里,回头看了看蒙蒙的夜色,咬咬牙,翻过栏杆,跳了下去。
  丁厌从树后跳出来,看了看表,“12分钟,如果杨信还不来,我们就去救!”
  “让她死了不好吗?”王晓峰淡淡地说。
  “如果没有给杨信打电话,让她死就死了,但是打了电话杨信没赶到的话,他一定会内疚的,他一定会自责的,他一定会认为是自己没有及时感到才害死了她。”
  丁厌抬起头,望着王晓峰,一脸的认真,“我不想让他难过。”

  7.
  杨信对女孩进行了急救措施,看着她被抬上救护车,才冷冷地看了丁厌和王晓峰一眼:“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我们只是晚上出来散步……嘿嘿,散步……”丁厌讪笑着,说:“杨信,你真厉害啊!”
  “是啊,大英雄哪!”王晓峰双手交叉放在脑后,不冷不热地说。
  “你们怎么不阻止她?我相信在她跳下去之前,你们就已经发现了,为什么不阻止?”
  “这你就不懂了。”丁厌说:“决定了要自杀的人呢,如果在他们自杀前就去阻止,他们以后一定还会想其他方式继续死的。你阻止得了今天,却阻止不了明天。如果让他们先体验一下面死亡的恐惧,在生死的边缘挣扎一次,他们很可能就会因为惧怕死亡而放弃自杀。也许就清醒过来了,以后再也不会自杀了。”



   “你懂得真多。”杨信看着丁厌,表情奇怪。
  “哪里哪里!”丁厌笑着,“不如我们去喝几杯庆祝一下,庆祝杨大警官这次又立了功!”
  “去哪里?”王晓峰问。
  “喂!”丁厌冲着王晓峰挤挤眼睛,“你不是说还有事要先走吗?”
  “哦……是吗……是啊……”王晓峰笑笑,叹口气,“那我先走了。”

  “一起走吧,去医院。”杨信说,“我觉得最近几起的自杀案件有点不寻常,不,是一直都不寻常。晓峰,你是医生,可以给我一些专业的建议。”
  “哦……”王晓峰的情绪很低落,“有什么不寻常吗?”
  “这些自杀行为显然都是精心策划的,他们自杀手段未免太专业了。”
  “也许是他们自杀之前准备得比较充分呢?”王晓峰看了丁厌一眼,丁厌的眼睛里充满了忐忑不安,王晓峰心里刺刺地痛了一下。
  “如果一次两次还可以理解,但是每次就如此,就肯定有问题。我怀疑背后有人教唆他们自杀。”杨信正色道,“从以前的割腕、到卧轨,以及安嘉和郎飞手机里的神秘号码,还有最近几起自杀事件,我总觉得,其中有什么关联。包括今天,这个自杀者打的结,未免太专业了,似乎连绳子的尺寸都是提前测量好的。一个一心想死的人,怎么会有时间和心思来研究这些呢?!”

  “你、你说的、也有道理……”丁厌看了王晓峰一眼,结结巴巴的说。
  “去医院,我要等到她醒来,好好审问审问。”杨信说着就上了车。
  王晓峰拍拍丁厌的肩膀,小声在她耳边说:“放心,我会保护你的。你想办法拖延一下时间……”
  然后他大声对杨信说:“你带着丁厌先过去,我还有点急事要处理,随后会马上赶到。”  8.
  “杨信……”丁厌眼睛里含着泪花,“对不起……我错了,我对不起你……”
  “怎么了?”杨信边飞快地开着警车,边侧头看看丁厌,皱起眉头,他最看不得女人哭,尤其是,看不得自己喜欢的女人哭。
  “杨信……”丁厌突然扑到杨信怀里,吓得他急忙刹车,“我对不起你……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你做错了什么?”杨信的心突然皱成一团,他害怕丁厌说出他不想听到的事实。是的,害怕。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但是他一直隐约觉得,丁厌有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这些秘密,很可能和近期的自杀案件有关。但是他一直不敢深入地去想,也不愿意深入地去想,他故意的。他担心自己认真调查起来,会查到一个他不愿意看到的结局。

  “我……我……”丁厌抬起头,“其实我……其实我早就知道那个女孩会自杀……”
  “你早就知道?!”杨信颤抖着,这一刻终于来了。
  “对。我和王晓峰路过桥头的时候,就觉得那个女孩不对劲儿……王晓峰本来要上前去阻止她的,可是我却拉住了他,让他给你打电话了……我太自私了……我希望那个女孩由你来救,我希望……你能够多多的立功,也好……也好……也好早点……”丁厌说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了。
  杨信松口气,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你以后,不要这么傻了……你对我……真好……”
  “你知道就好……”丁厌在他怀里偷笑着,拖延时间成功!

  “丁厌……”
  “嗯?”
  “你……我……我们……”
  “什么?”丁厌抬起头,却又被杨信的大手温柔地按在怀里,似乎他此刻,很害怕看到她的眼睛。
  “你觉得……觉得我怎么样?”杨信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很好啊。”丁厌笑着,心也禁不住嘭嘭直跳。

  “那我们……我们……你……做我女朋友吧!”杨信一口气说完最后几个字,脸变得酱红。
  “呃?!”
  “啊,没什么……”杨信推开丁厌,“我随便说说而已。”
  “好啊,我做你女朋友吧!”丁厌笑着,“你要永远和我在一起,就算被打屁股,也要和我在一起。”
  “好。”表白成功,杨信显得有点手足无措,“我们快去医院吧,那个女孩可能已经醒了。”
  9.

  那个女孩没有醒,而且永远都不会再醒了。
  王晓峰有些气急败坏地吼道:“你们怎么才来啊?”
  “发生了什么?”
  “唉……抢救不及时……那个女孩,死了……”王晓峰黯然道。
  “她死前一直是昏迷吗?她有说什么吗?”杨信焦急地问。
  “她临死前,只说了一句话。”王晓峰看了丁厌一眼,继续说:“她说,你们真是多管闲事。”
  “多管闲事?!”杨信无奈地笑,“是啊,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就是我的工作,我的工作本身,就是多管闲事,费力不讨好!”

  “别那么说。”王晓峰诚恳地拍拍他的肩膀,“你正在做的,是一项伟大的工作!”
  “是啊杨信!”丁厌拉住杨信的手,王晓峰别过头,不愿意再看到丁厌和杨信的任何亲昵镜头。
  杨信叹口气,“你们都先回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好吧!我会送丁厌回去的。”王晓峰拉起丁厌的手,“你别太难过。”
  丁厌一边恋恋不舍地望着杨信,一边不悦地对王晓峰说:“你干嘛拉着我啊,我还想多陪陪他!”
  “你以后最好离他远点儿,更要停止你那愚蠢地帮助!”王晓峰压低了声音,但语气很严厉:“和他在一起,对你没有好处!”
  “为什么?”
  “为什么?!”王晓峰生气道:“你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吗?还是故意忽略掉?我们跟他根本不是一类人,甚至根本就是敌人!你助人自杀,而我,更是靠杀人为生的艺术家!可是杨信呢?他是个警察!你该不会不知道警察是做什么的吧?”
  “我们只要小心一点就没问题了……”丁厌低下头。
  “小心?”王晓峰握住丁厌的肩膀:“你可以小心一天、一个月、甚至一年,难道你能小心一辈子?难道你以为杨信真的就是傻子永远都不会有疑心?要不是我今天及时赶到医院做了手脚,你就死定了。你知道那个女孩临死前说什么吗?”

  “什、什么?”丁厌抬起头。
  “她说,幸好没死,她说,她是被坏人诱骗去自杀的……”王晓峰看着丁厌,眼睛里充满了疼爱。“你晚上回去好好想想吧!”

  10.
  王晓峰回到家,床上的妓女已经奄奄一息了。

  他叹了口气,坐在床边,看着她那已经不能称之为脸的脸,“女人真是奇妙,从身体,到灵魂,都让人琢磨不透……”
  女人微微张了张嘴:“杀了我……”
  “好,我答应你。”王晓峰微笑着,内心突然喜欢起这个妓女来,她不跟你谈感情,只谈钱,这多单纯啊,“我答应过你,会实现你最后的梦想,你的梦想是什么?”
  女人闭上眼睛,轻轻说:“爱情……我的梦想……是获得真正的爱情……穿上洁白的婚纱,成为……全世界,最纯洁的新娘。”
  “好,我答应你。”王晓峰温柔地笑着,“我会把你做成全世界最美丽的新娘尸塑。”

  “谢谢你……”
  “不客气……”
  有时候世界就是这么荒谬,荒谬到,那个即将被凶手杀死的女人在说谢谢的时候,竟然是发自内心的,竟然是真心实意的。
  王晓峰附身,轻轻在她的额头吻了一下,“我动手了……”
  “好……”

  死的那一刻,女人的感觉是幸福的,因为梦想,竟然会以死亡的方式实现。
  王晓峰能感觉到,自己对丁厌的渴望越深,感觉系统就越迟钝,甚至有时候,他都感觉不到自己还活着——除了和丁厌在一起。唯一能让他获得快乐和幸福的,就是那些挣扎着的生命。只有挣扎,才能证明生命的存在。
  你抓过蝴蝶吗?或者蜻蜓?你是不是曾经,也和多数人一样,用拇指和食指捏住它们的翅膀,感觉着翅膀在两指间挣扎,不断地挣扎,为了逃脱死亡而挣扎,为了获得自由而挣扎。
  如果你也曾经这么做过,你一定还记得那种触觉,没错儿,那就是生命。
  王晓峰要的,就是这种生命的触觉。

  11.
  丁厌窝在沙发上,显得闷闷不乐。
  王晓峰说,你回去好好想想吧。是啊,是该好好想想了。
  “美姨……”丁厌从冰箱拿出一袋血,插入吸管,慢慢吮吸着,“你以前……谈过恋爱吗?”
  “她那种吃小孩的老巫婆,谁会喜欢她啊!”老邮说。

  “切,你这种半死不活的变态才没人爱呢!”美姨瞪了老邮一眼,对丁厌说:“当然谈过啊!”
  “恋爱的时候,是什么滋味呢?”丁厌看着美姨,“以前我觉得自己很爱苏米,就忍不住想要他的一切。当时我觉得,既然相爱,就是彼此完全属于对方。后来呢,当我爱上李蒙哥哥的时候,就想和他腻在一起,因为觉得很安全,我想,爱的话,起码要让对方觉得安全吧。可是……”
  “可是什么?”美姨和老邮异口同声地问。
  “可是这次和以前完全不一样呢!”丁厌吸了一口血,舔舔嘴唇,望着窗外的夜色,“这次,我觉得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可……我并不渴望拥有他的全部,和他在一起也没有觉得安全,不但不安全,甚至还觉得危险。我只是想,想为他做我能做的一切。只要能在一起,只要能让他快乐和开心,我什么事情都愿意做。你说,这是爱情吗?”

  “当然是了!”美姨微笑着,“是谁这么有福气?”
  老邮叹口气,板起脸,“这是危险的爱情。那个人,是杨信吧?”
  美姨闻言,笑容僵在了脸上,“真的是他吗?”
  丁厌猛地吸了一口血,点点头,“今天晚上,他向我……向我表白了……我答应了……”她的脸上闪着动人的光芒,“真的好开心!”
  “他知道你喝血吗?”美姨问。

  “嗯,我从小就这样。”
  “那他肯定不知道,你从事的职业吧?肯定不知道,美姨的爱好吧?”老邮正色道,“他能接受吗?”
  丁厌垂下眼帘,叹口气,“美姨……你以后……不要再吃小孩好不好?老邮……我们改行吧……我们,就算不去做自杀咨询,只是收房租,或者靠着西黎的遗产,也会生活得很快乐很好的……老邮……”
  “这就是你所说的,愿意为他做任何事?”美姨坐到丁厌身边,拥住她的肩膀,“丁厌,你还小,你不懂,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值得你为他付出一切,你迟早会后悔的。男人啊,都靠不住。”
  这次老邮听到美姨诋毁男人,不但没有反驳,反而附和道:“是,她说的对。就算你现在停止了这一切,你能把你曾经做过的事情隐瞒一辈子吗?如果不能,他会怎么想?他是警察啊,他接受的都是常人的思想啊!你们不是一类人!”

  丁厌看看美姨,又看看老邮,坚决地站起来:“我决定了!这次你们都听我的!我们停止做任何自杀咨询的事情!美姨,你也尽量克制一下自己。”
  12.
  如果没有了丁厌,杨信觉得,自己的整个生活就是昏暗的,无聊透顶的。
  近几天,每天晚上,都有“小姐”失踪。局里很重视这个案子,几乎调用了所有警力重点侦破,连杨信那辆破旧的警车都被调走了。
  其实杨信也曾积极争取加入这个案件的调查,无奈被领导排除在外。不遵守潜规则的人,在他们眼中就是害群之马。
  杨信依旧是可有可无的人。他甚至觉得,领导们所等待的,就是他的一纸辞职书。他不甘心,不服气,他一定要咸鱼翻身。
  本来就郁郁寡欢的他,原本期望再救几个自杀者,以便引起领导的重视。偏偏最近,连自杀的人都没有了。似乎每个人都在过着没有烦恼的幸福生活,除了他自己。
  他有一种,被整个世界遗弃的感觉。

  “喂,你干嘛不高兴?”丁厌啃着草莓冰激凌,挽着他的胳膊,心里洋溢着幸福。
  “唉……”杨信擦擦丁厌嘴角的草莓果酱,“近来,都没有自杀的呢……”
  “那不好吗?”丁厌歪着脑袋,“那不是你所希望的吗?”
  “是啊!”杨信叹口气,笑笑,“这……这是我所期望的……正是我所期望的美好世界。”
  “那你就开心一点嘛!”丁厌把啃了一半的冰激凌递给他:“你吃。”然后就望着他甜蜜地笑。心想,我一定不会再给你惹麻烦,不会让你觉得我是坏人,努力做一个配得上你的人。

  路旁,一辆送外卖的摩托车载着黄色的箱子,飞驰而过,箱子歪歪扭扭的,左右摇晃了几下,落在路上,甩在商店门口的一个小孩身旁。
  丁厌急忙跑过去,想,表现自己善良的机会来了。
  她扶起小孩,吼道:“喂!骑摩托车的!你的箱子!”
  送外卖的小伙子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还好没有出大事儿,唉!箱子总是捆不结实!”
  “笨蛋!”丁厌得意地笑着,搬起箱子放在摩托车后座上,熟练地把绳子绕了两圈,打了漂亮的死结,“以后这就像我这样打结,无论怎么晃,绳子都不会松哦!不但不会松,而且你晃得越厉害,它捆得越紧哦!”
  “谢谢哦!”小伙子感激地说。
  丁厌开心地转头看着杨信:“我厉害吧?”

  “厉害……”杨信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个死结,又充满疑惑地看着丁厌,“谁教你打的那个结?”
  “呃?!”丁厌心里突然觉得不安:“我忘记啦……好像小时候就会啊……你知道我从小都……”
  “是吗?”杨信面无表情,“今天你自己回去,我突然想起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没有办!”
  这种打结的方式,实在太特殊了,和前几天投河自杀者颈部的结,一模一样。


  13.
  王晓峰温柔地望着鲜血淋漓的女人在床上挣扎,那张床的床单,已经变成了黑红色——被鲜血湿透,然后变干,继而再湿透,再变干。
  整个房间里,都充斥着美妙的血的味道,属于丁厌的味道。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想象自己此刻正把丁厌拥在怀里。
  他把猪肉炒粉条的残羹放在一边,惬意地打了饱嗝。嗯,饱了。

  是的,饱了。
  “饱”这种老天恩赐给人类的最美妙的感觉,他很久没有体验过了。你自己品味过“饱”的感觉吗?那种充满希望的沉甸甸的活着的感觉。
  “谢谢你,我饱了。”王晓峰开心地笑着,却又笑得无比凄凉,“原来饱了,是这么幸福。”
  “你这个变态!”床上的女人缓缓睁开眼睛,血顺着额头流进眼睛里,可她已经感觉不到疼。
  “你说的对!”王晓峰把嘴凑到她耳边,笑着:“你说的太对了。我就是变态。可是变态有什么不好?没有变态的人,怎么会知道变态的快乐呢?”

  “你真的快乐吗?”女人冷笑着。
  “快乐!”王晓风还是笑着,但笑得有些僵硬。
  “不,你不快乐!”女人鄙夷道。
  “我当然快乐!”王晓峰吼道,顺手拿过手术刀,狠狠地刺入她的心脏,脸上带着狰狞而兴奋的表情:“我当然快乐!没有人可以怀疑我的快乐!”
  他松开手,瘫软在地上,快乐吗?
  自从他知道丁厌和杨信已经确立了恋爱关系,就拒绝接听她的所有电话,就打算以后都不见她。

  他撕心裂肺地笑着:“只要她快乐,我就快乐。”
  电话炸雷一般响起,是杨信。
  这个家伙,现在正春风得意吧?他恶狠狠地挂了电话,禁不住泪流满面。


   杨信放下电话,继续皱着眉头,看着书桌上的纸,纸上画着乱七八糟的线索:米莉因丁厌干涉而自杀未遂,最后却死得更彻底;一起又一起专业的自杀案件;安嘉的死;郎飞的死;神秘的“*”号电话号码;相同的打结方式;非常公寓;非常咨询公司的名片;……
  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和丁厌有着神秘的联系,但是,无论是从感情上,还是按照常理推测,他都不相信,丁厌会这一系列自杀事件的主谋。

  丁厌只是个孩子,虽然她喜欢喝血,但一直很善良,从来不会伤害别人。
  不,不会是丁厌,一定不会。

  来了。
  14.
  王晓峰最近只在晚上出门,他在医院请了长假。他不喜欢白天,不喜欢人多地方。在那些热闹的场所,他总觉得自己是一具行尸走肉,是一个感觉系统正在退化的活死人。
  活死人就应该是晚上出没的,这样才符合自然规律。他缓慢地走在昏暗的小巷里,今夜,谁是我的救世主呢?今夜,谁能让我彻底得感觉到快乐、痛苦、幸福和不幸呢?

  他抬起头,前方一个人影琅琅跄跄地一路狂奔。随着他的接近,王晓峰看到那是一个全身衣服破烂,一脸惶恐不安的男人。他撞了王晓峰一下,就急匆匆地向前奔去。边跑边说:“全是阴谋,都是骗子!”
  王晓峰拍拍被他撞过的肩膀,无奈地摇摇头,这个世界,早就疯了。没疯的,都是精神不正常的人。
  小巷的尽头,是一条繁华的街头,三三两两的行人缓缓走过,哪一个,会在今夜邂逅魔鬼王晓峰呢?
  他站在巷口,无精打采地,等待鱼儿上钩。
  不远处,一个30岁左右的女人把半支烟仍在地上,妖娆地扭着腰肢,媚笑着向王晓峰走来。王晓峰的脸上,荡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
  “你出多少?”
  “要多少,给多少?”
  女人闻言,开心的拍拍手,认为自己遇到了大方的主顾,于是很坚定地伸出了5个手指。

  5百?5千?5万?
  王晓峰并没有猜,只是微笑着点点头,因为无论是5百还是5万,对于她来说都没有任何意义。
  钱对一个死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喂!”旁边一辆轿车停下来,后座的窗户拉开,是丁厌,“喂!你女朋友啊?行啊你小子,隐蔽工作做得不错啊!”丁厌酸酸边说边打量着那个女人,“还不错!”
  “不是不是……她只是来问路的!”王晓峰急忙摆手,对那女人说:“你啊,顺着这个巷子一直走就到了!”

  女人心领神会地点点头,顺着小巷向前走去。
  “喂!”丁厌跳下车,“你最近怎么一直不肯接我电话?”
  “比较忙……”
  “忙你个头啊!”丁厌用食指点点他的脑门,“医院你都请假,在忙什么?杀人放火啊?”
  “嘘——”王晓峰回头望了望小巷,发现那个风尘女人一直没有走远,尤其在听到丁厌说“杀人放火”的时候,她的肩膀似乎微微颤抖了一下。
  “嘘什么嘘!”丁厌把王晓峰拉到车上,不悦道:“真搞不懂你们两个,一个说忙连我的电话都不肯接,一个又说在办重要的案子不能接电话!搞什么啊?!”

  “杨信?他也不接你电话吗?”
  “是啊,他最近怪怪的。”丁厌撅着嘴,王晓峰溺爱地勾勾她的鼻子,“好啦,你的嘴再翘,就可以到我家猪圈里生小猪了!”
  “你才是猪呢!”丁厌笑着捶打着他的肩膀。
  老邮罩着一个黑色的外罩,坐在驾驶位上,叹口气。虽然他并不喜欢像王晓峰如此阴沉的男人,但他毕竟是安全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杨信,不能给丁厌带来任何幸福,只有无尽的危险而已。
  “去你家吃猪肉吧?”丁厌也不等王晓峰回答,就对着前面说:“老邮,去王晓峰家。”

  “等等!”王晓峰急忙制止,“家里,太糟糕了,臭气熏天的。还是在外面吃吧。”
  丁厌歪着头,“也是,你这个尸塑专家,家里肯定也全是尸体的味道。”
  15.
  “哎,你怎么不吃?”丁厌边嚼着一大块牛排,边问。
  “哦,刚才在家里吃过了。”
  “吃过了也可以再吃啊,难道一定要觉得饿才吃东西吗?”
  难道,一定要觉得饿才吃东西吗?
  王晓峰一愣,低下头,切了一块牛排,就像,无数次切下女人的脸颊一样,动作优雅而干净,丝毫不拖泥带水。
  “你怎么那么能吃啊?”王晓峰温柔地擦擦她嘴角的菜丝。

  “哦,我心情不好就会不停的吃东西。”
  “你现在心情不好吗?”
  “恩!”
  “为什么……”
  “不知道。”

  “是因为杨信不肯见你,不肯陪你,不肯接听你电话吧?”王晓峰黯然道。
  “不全是。”丁厌狠狠地咽下一口浓汤,伸伸舌头,“其实……是因为我把非常咨询公司关闭了。”
  “关闭了?”
  “嗯……我想……我想做个好人,作个配得上杨信的人。”丁厌故作轻松地笑笑:“是不是很傻?”
  “你的意思是,你已经否定了以前的自己,否定了自己以前做的一切,你觉得自己以前不是个好人,对吗?”

  “呃?!”丁厌低下头,点点头,又摇摇头,苦恼地说:“这就是我不开心的主要原因……”她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个可乐杯子,里面装了满满一罐血——王晓峰之前送的。她恶狠狠地吸了一口,“你知道吗?关闭了非常咨询公司以后,我觉得自己……好像空了。你看我今天吃了这么多是吧……肚子都鼓起来了,”她拍拍自己的肚子,“可是,我一点都不觉得饱,还是觉得很空啊……”

  “那种空……”她痛苦地望着王晓峰,“在这里……在这里……”她指着自己的脑袋,“是灵魂深处的饥渴。”
  因为灵魂深处的饥渴,所以我们,才要通过别人的死亡,来获得生存的意义吗?王晓峰叹口气。
  “昨天,”丁厌继续说,“昨天,我从电视上看到一个服毒自杀未遂的女孩,看着她痛苦的表情,看着她充满了对人世厌弃的眼神,那么无助、那么可怜。在镁光灯下,在人们八卦的表情里,那众人鄙夷的议论里,那么无所适从,似乎活着,就是她最大的痛苦……”丁厌眼睛里含着泪:“我多么希望……能够帮她,帮她真正踏上死亡之路。”

  “那你就去帮啊……”
  “不,我现在是警察的女朋友,我不能那么做。”丁厌把头埋在手掌里,痛苦地摇摇头,继而又开始大口大口地吃东西。
  16.
  王晓峰看着老邮载着撑到胃疼的丁厌疾驰而去,又抬手看看表,已经快12点了。他叹口气,望着丁厌的尾灯笑笑,转身向家走去。
  小巷是回家的近路。
  “嗨!帅哥!”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小巷的尽头响起,是那个女人,“你不是让我在这里等你吗?”

  “你还真能等啊……”王晓峰皱起眉头,他从未见过这么执着这么耐心的妓女。
  “像你这种出手大方的豪客,等再久,也是值得的。”女人媚笑着,“怎么样?现在我们可以回家了吧?”
  “回家?”王晓峰冷笑着,“好啊!”他轻轻搂住女人的肩膀,边慢慢抚摸着她的胳膊,边向家的方向走去。
  不,她不是妓女。
  王晓峰假装调情,轻轻捏捏了她的手臂,手臂上,有结识的肌肉。妓女的手臂,是不会有肌肉的。
  他停下来,打量了一眼女人,皱着眉头思索了几秒钟,拿出手机,拨通了杨信的电话。
  “杨信啊?你下午找我的时候,手机正好没电了,怎么了?有事吗?”王晓峰继续搂着女人的肩膀,当他说到“杨信”两个字的时候,女人肩肌轻轻颤抖了一下。

  “哦,是找你有事,我们能不能见面谈谈?”杨信觉得自己几乎已经整理出了眉目。
  “是什么大事情?”王晓峰松开女人,看到女人似乎正在屏气凝神听自己电话的内容。
  “关于丁厌的……”杨信叹口气,有些不安地说。
  “哦……那一定是很重要的事情了……”王晓峰故意说得莫若两可,余光瞥了瞥女人。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见面?”杨信急切地合上笔记本,拿着电话,站起来。
  “随时都可以……这可是警局的大秘密……”王晓峰冷笑着,把话说得一箭双雕。
  “你……你知道了……知道了我在调查丁厌?!”

  “嗯。谢谢你的信任,连这么机密的情报也跟我说。”果然,王晓峰暗道,果然他在调查丁厌,哼!

  王晓峰挂了电话,对女人不好意思地笑笑:“不好意思,我现在马上要去见一个朋友。”
  “没关系。那我先走了。”女人竟然爽快地转身就走,竟然没有一丝不悦。

  王晓峰看着她的背影,微笑着:“去吧,去告诉你的警察同伴,杨信就是泄密者。”
  他看看表,然后急匆匆向家走去——家里,必须得好好处理一下了,因为杨信马上会来。当然,还有那个女人带来的警察。
  17.
  “喂?杨信,你到了?”王晓峰边审视着乱得恰到好处的家里,边接听了杨信的电话。
  “我还要再晚一会儿!”杨信似乎在捆着什么人,“我正好在小巷里遇到鱼伟了,送到他到精神病院!你等着我啊!”

  鱼伟?王晓峰皱起眉头,那个有着被害妄想的男人,哦,是他!他突然想起在小巷里撞到自己的男人,这个精神病,竟然逃亡了这么久,逃避那些根本不存在的追杀者。
  “阴谋!这一切都是阴谋!你们这些警察,早就被他们收买了!”鱼伟挣扎着,“放开我!你们这些贪污受贿的坏警察!”
  杨信是实在懒得和这个神经病多费口舌,三下两下拷住了他。
  “我要给丁厌打电话!她是唯一相信我的人!”鱼伟大吼着,“我有她的名片!”
  丁厌?名片?
  杨信皱起眉头,他从未听过丁厌还有什么名片,“在哪里?”
  鱼伟指了指自己的裤兜。

  杨信从他的裤兜里,摸出一张破旧的已经被磨出了毛边的名片,借着手机的灯光一看,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红色的名片上,印着“非常咨询公司”几个打字。
  “哪来的?”杨信厉声问道。
  “丁厌给我的!”鱼伟理直气壮地说,表情里甚至带着得意。
  杨信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愣了几秒钟,突然打开手铐:“你走吧。”
  “哈哈!我就知道,丁厌是个很厉害的人!”鱼伟甩开杨信的手,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丁厌……”杨信喃喃着,“果然……是你吗?”
  18.
  王晓峰注视着杨信,这个老乡,这个好友,这个兄弟,这个情敌,这个对自己爱着的女人有威胁的男人。
  杨信的眼皮很沉重,似乎上面坠了千斤重石,似乎他不想、不愿意看清这个世界的真相。灰色的黑眼圈,干裂的嘴唇以及鼻头上略略凸起的黑头,这一切,似乎都证明了他内心的挣扎。
  “丁厌怎么了?”王晓峰给杨信倒了一杯茶,明知故问,一脸的无辜。
  “她……”杨信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无从说起,“你有没有觉得,她……很奇怪?”
  “她本来就不是个普通的女孩。”王晓峰笑着,望了望窗外,继续说:“从小时候开始,一直都是……”

  “这个我知道。”杨信一口气喝完了茶,然后自己给自己又倒了一杯,“我知道她很特别,我知道她嗜血,知道她与众不同,我也喜欢她的这些特别之处,但是,我不是说这个……”
  “那你是说什么?”
  “她……我怀疑她……她可能在做什么违法的事情,或者说,不道德的事情……”
  “不道德?”王晓峰望着杨信的眼睛,脸几乎要凑到杨信的鼻尖:“什么是不道德的事情?你觉得,道德又是什么?”
  “这个……”杨信向后靠了靠,竟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他的问题。

  “道德就是这个!”王晓峰从抽屉里扯出一根绳子,“是束缚。虽然我们活着,确实需要各种各样的束缚,法律、规则、潜规则、良心、习惯,也包括道德。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束缚都是正确的,都是正义的,都是应该的……”
  “你说的这些,很深奥……我大概也明白。可是……”杨信咬咬嘴唇,“丁厌很可能,一直在做一件伤害别人的事情。如果继续下去,很可能会害了她自己……”
  “你到底想说什么?!”王晓峰抬高了声音。
  “我……”杨信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暂时不把自己的推测告诉他,毕竟,这也算是机密,“我只是想问问,你认识丁厌以来,有没有发现她什么可疑的地方,或者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每个人都有秘密。”王晓峰微笑着,听着远处的警笛声越来越近,“我尊重别人的秘密,所以,对别人的秘密根本没有兴趣。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丁厌除了性格特别,除了喜欢喝血,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相反,我倒是觉得你似乎有什么秘密。”

  警笛停在楼下,整栋楼开始有了小小的嘈杂和骚乱,杨信皱起眉头,站到窗边,看着全副武装的警察奔下车,自语道:“发生了什么事?”
  19.
  王晓峰微笑着打开门,为首的警察正是那个“妓女”。
  “我只是晚上和一个妓女搭讪,确实打算叫个小姐回来打发一下漫漫长夜,况且还是嫖娼未遂,你们至于这么大动干戈么?”王晓峰嘲弄地吹了声口哨,看着那个乔装成妓女的警察:“怎么?被我打发走了不甘心,难道要动用警力逼着我睡你么?哈哈……”
  “住口!”女警冰冷的枪口顶住王晓峰的下巴,从兜里拿出一张纸:“这是搜查令,我们怀疑你和最近的女子失踪案有关。”
  “那就搜吧。”王晓峰胸有成竹地说。既然知道自己在做这么有风险的买卖,自然就早已准备了万全的对策。况且,他这个聪明的专业医生,更知道怎么做才能不露声色,怎么做,才能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这是怎么回事?”杨信一脸愕然地看了看王晓峰,又看了看四处搜索的警察。
  王晓峰的家并不大,不但不大,家具也都很简单,可以藏匿什么东西的地方并不多。墙壁也都是实心的,而且不厚,当然也不能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把尸体砌在里面。况且,墙壁的表面都是旧的壁纸,没有任何重新加工过的痕迹。
  很快,警察们就聚集到狭小的客厅,互相对视一眼,摇摇头。
  女警冷冷地瞪了杨信一眼,喃喃道:“还是来晚了吗?”
  王晓峰抬手看看表,“已经凌晨2点了,你们确实太晚了。”
  杨信疑惑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女警冷冷地说:“杨信,你跟我们回警局,到了警局再说!”

  王晓峰依旧微笑着,表情很轻松:“我想你们根本怀疑错人了。就算没错,你们这么贸然行动,不是打草惊蛇么?”
  “哼!收队!”
  “慢走,不送!”
  王晓峰关上门,马上收起笑容,眉头紧紧拧在一起。
  他靠着门呆呆站了一会儿,拿起手机,拨通了丁厌的电话。
  电话响了两遍,里面才传出丁厌迷迷糊糊的声音:“杨信,你终于肯打给我了?”
  “我不是杨信。”王晓峰叹口气。

  “哦……王晓峰啊,这么晚了,有什么事情吗?”
  “嗯……”要怎么跟她说呢,“你以后,离杨信远一点吧……”
  “怎么了?大半夜,就为了说这个?”丁厌坐起来,揉揉眼睛。
  “他已经怀疑你了,怀疑你就是近期自杀事件的主谋,他在调查你!”
  “什么?!”丁厌跳起来,“他怎么知道?”
  “我也不知道他现在都掌握了什么证据,但是他刚才来找我了,希望从我这里能得到进一步的线索。当然,我什么都没说。”

  “哦,我知道了……”
  丁厌挂了电话,把自己摔在床上,静静地躺在床上,望着窗外,大脑一片空白。
  为什么?为什么呢?
  我已经决定洗手不干,忍耐着一切,努力让自己有一个配得上杨信的身份。
  可是命运,还是如此死死咬住不放么?

  或许命运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捉弄人类?

  20.
  局长说,你先停职观察吧。
  杨信没有反应。他本来应该跳起来据理力争,本来觉得觉得委屈、愤怒、无奈。可是他竟然没有。

  他自己也奇怪自己竟然没有。似乎他早就料到了会有这么一天。
  其实,以他目前的状态,和停职又有什么区别呢?在警局,从王晓峰出现的那一天,他就变成了可有可无,一无用处的人。
  这一切似乎都显得莫名其妙,可又在情理之中。
  以前,他听到别人说,人与人之间,最根深蒂厚的关系,就是利用与被利用。每当听到这种言论,他都会跳起来反驳,他心里,人和人之间不是那样的,维系人们的关系,应该是亲情、友情和爱情。
  可是,亲情、友情和爱情的骨子里,不也是利用和被利用吗?人们总是需要利用一些人,然后再被一些人利用,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竟然不被利用了,那说明什么?说明你很差劲儿,很没用,已经失去了被需要的意义。
  他茫然地走在大街上,叹口气,原来不被认可的感觉,是这么轻飘飘的,就好像空气一般。不,连空气都不如。人人都需要空气,可没有人需要杨信。
  他觉得不甘心,不服气,不公平。
  他紧紧攥起拳头,不,不能这样。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他决定用尽一切手段,也要重新成为被需要的人,重新得到领导和同伴的认可。
  他回到家,专心致志地钻入那些自杀案件的线索里。

  他坚信,他一定能找出这些看似是纯粹的自杀案件背后的真相,这个真相,一定和丁厌有关。
  最起码,丁厌也有着不可逃脱的干系。
  想到这里,他的心又紧紧纠结在一起,如果真的是丁厌呢?他要把她抓起来吗?要出卖自己最爱的人吗?要把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那个人像个祭品一样献上,来获得自身的利益吗?
  如果真的这么做,会不会过于自私了呢?
  他狠狠揪着自己的头发,不,不是那样的,不是自私。他这是正义,是真理,是大势所趋。是大道所在。

  他站起来,从抽屉里找了一些关于警察大义灭亲的电影,此刻,他需要这些电影给他力量,给他继续努力查出真相的力量。
  21.
  王晓峰明白此刻正在风口浪尖,他暂时停止了自己那伟大的事业,在医院消了假,继续上班。他现在是医院里最年轻的外科医生,诊断准确,下刀干净利索,最重要的是,他和别的医生不一样。
  别的医生每次做完手术,都会觉得疲惫,可他不。似乎做手术对他来说,是一件十分美妙和快乐的事情。每次他从手术室出来,眼睛里都闪着兴奋而快乐的光芒,然后找一家小店大吃一顿。
  院长总是表扬他:这小伙子,有干劲儿!有前途!
  王晓峰擦擦嘴,惬意地摸摸肚子,细细品味着,享受着“饱”的感觉。然后抬手看看表,向非常公寓走去。
  丁厌的“非常咨询公司”虽然一直有着良好的保密措施,但是就他们本身而言,在以往的工作中,并没有特别的警惕,毕竟,自杀这种事情,又不是什么杀人放火,人家自个儿死自个儿的,关别人什么事呢?
  可是,谁会想到警局会设个什么自杀专案组,而且还是个总是不得志强烈渴望通过工作成绩来获得认可的小警察,这个小警察,偏偏和丁厌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

  这样一来,就显得很棘手。
  杨信最近似乎拿到了什么把柄,怎么也不肯接丁厌电话,更不要说见面了。与其说这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沉默,倒不如说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更为确切。
  风雨欲来风满楼。
  王晓峰到了丁厌家里的时候,丁厌正和老邮、美姨以及大米吵得不可开交,甲乙丙丁只是怯怯地蹲在一边,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该保持什么样的立场。
  丁厌如一只受到攻击的小母猫一般,和他们三人对峙着,眼睛里,满是委屈和执着。
  “杨信绝对不会那么做的!他不会伤害我,他是宁愿被打屁股也会坚持和我在一起的人!”

  “丁厌!”老邮叹口气,“你成熟一点好不好?”
  “是啊,”美姨也说,“我们现在并不是要你怀疑他,不信任他。只是希望在事情变得更坏之前,做好完全的准备。”
  “虽然老邮已经删除了所有的电脑资料,烧毁了所有可疑的东西,但是我们依旧不能掉以轻心。万一杨信手里有确凿的证据,我们必须有个对策。”大米也说。
  “可是,可是你们的对策未免也太过分了!”丁厌含着泪:“说设计让杨信死于意外我肯定不答应……还有,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让老邮去承担一切罪名这一条,我也不会答应!”
  “那你打算怎么办?”老邮无奈地看着丁厌。

  “我、我、我不知道啦!”丁厌蹲在沙发上,抓起茶几上的血袋,恶狠狠地咬开一个小口,气呼呼地喝着。
  “现在还不必着急。”王晓峰坐下来,拍拍丁厌的肩膀,“听说杨信现在已经被停职了,估计一时半会不会有什么大行动。”

  22.
  如果王晓峰说杨信一时半会儿不会有什么大行动,那他可完全想错了。

  杨信根据目前的证据,再加上仔细审问了前些日子因为丁厌的帮助而自杀未遂者,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有3个自杀者,都可以辨别出“非常咨询公司”接线人的声音,还有两个自杀者和这个公司的成员见了面,记得他们的大概样子和身型,根据当事人的描述,那两个人就是老邮和大米。
  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丁厌、老邮和大米。
  他把那些资料摆在刑警队队长的办公桌上,说:“我知道自己目前在停职,应该停止手头所有的案子。这些资料都是我长期以来得到的重要线索,目前已经可以确认多数的自杀案件,都和非常咨询公司有关。”他咬咬牙,回忆着电影里的神勇侦探大义灭亲的情节,咽了口吐沫,继续说:“这些证据,足以拘捕那些人了。我现在把他交给你,希望你能够了结这个案子。”

  “这样啊……”队长抬起头,“你知道,你现在在局里是个不被信任的人,因为你有把机密泄露给嫌疑犯的嫌疑。”
  “我知道……”杨信抬起头,“我并不是渴望能将功赎过,或者希望立功。功劳不是我一个人的,是大家的。我只是希望,看在我这么努力的份上,能重新回到警队工作。这个案子侦破以后,就算不提到我的名字,也没有关系。”
  “你能这么想,真是成熟了许多。”队长拍拍他的肩膀,“这个社会,无论是谁,一个人都不可能做成大事的,你记住这一点。”
  “谢谢队长教诲!”杨信立正,一脸的虔诚。
  “行,你先到外面等消息吧,我把这些资料向领导汇报一下。”

  “谢谢队长!”杨信出了门,长长舒了一口气,走到洗手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镜子里的杨信,是完全陌生的另一个人。
  23.
  “总之,我不会放弃非常公寓到国外去,也不会伤害杨信,更不会出卖老邮!”丁厌一脸的固执,一脸的不容置疑。
  警察们似乎一夜之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当他们发现停在非常公寓门外的警车时,整个公寓已经被包围了。
  “想不到这么快……”王晓峰站起来,只犹豫了一秒,就顺手拿起一只大花瓶,狠狠地向丁厌头上砸去,丝毫没有手下留情。

  “你干什么!”甲乙丙丁冲过去,拉住王晓峰。
  王晓峰叹口气,“老邮,大米,你们知道该怎么做。如果以前没有丁厌,你们根本不会惬意地活到现在。以后没有了丁厌,你们更不会像现在这么幸福的活下去。”
  “你们放开他。”老邮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挺起了胸膛,像一个人一样,像一个男人一样。他推开甲乙丙丁,右手扶起昏迷的丁厌,挡在自己身前,左手拿起一片花瓶碎片,抵住丁厌的咽喉。
  “大米!”王晓峰拿起碎片,在自己身上割了几道伤口,靠在大米身上,大米心领神会地胁持住王晓峰。
  “美姨,你知道该怎么做吧?”王晓峰看着手足无措的美姨。
  美姨点点头,一头向墙壁撞去。
  杨信带着警察们破门而入,看到的,就是眼前的景象。

  “你们别过来!”老邮和大米分别拖着王晓峰和丁厌,一步一步向后退。
  “别乱来啊,老邮!”杨信额头上冒出细细的汗珠。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你们再过来,我就杀了他/她!”老邮和大米异口同声。
  “大米!老邮!你们不是最疼丁厌的吗?”杨信叫道。
  “谁会疼她?”老邮冷笑着。
  “我们,不过是在利用她,利用她这个蠢货!”大米靠在玻璃上,冷冷地说。

  “这个世界上,这么蠢的人,已经不多见了。”老邮看了大米一眼,又看看紧紧逼近的警察。
  甲乙丙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似乎一瞬间,整个世界都变了。他们只知道,王晓峰伤害了丁厌,而现在这些穿着制服的人,要把这些对自己来说比生命还重要的人逼上绝路。
  “保护大家!”小甲大叫一声。四兄弟立刻像发怒的猎犬一样,扑向警察们,撕咬,殴打,客厅里乱作一团。
  “嘭嘭嘭……”
  一阵纷乱的枪响,四只全世界最可爱、最勇猛、最忠诚的狗狗,倒在血泊里。

  小乙抬起眼,看了老邮他们一眼,又看着已经毙命的兄弟们,嘴唇颤抖着,似乎要说什么,张了张嘴,然后重重地倒下。
  “傻子……”老邮含着泪。
  “白痴!弱智!”大米大吼。
  两个人对视一样,猛地向身后跳去。
  残碎的玻璃落了丁厌一脸,窗外,几朵白云悠闲地飘荡在湛蓝湛蓝的天空。
  老邮说:终于,见到阳光了。

  大米说:小米,我们终于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24.
  杨信只是做了他该做的,做了一个警察该做的。他没有继续深究下去,已经是手下留情了。
  丁厌靠在病床上,木然地喝着血酸奶。那是最后一盒血酸奶,已经变质了,失去了原来的味道。

  美姨对警察说,一切都是她和老邮、大米三个人做的。那些自杀者在电话里听到的女人的声音,就是她。
  她还说,她是个专门吃小孩的老巫婆。丁厌知道,让她自己承认自己是个老巫婆,比让她死还难受,但是王晓峰说,美姨就是那么说的。
  美姨还说,老邮和大米以及她自己,都是变态,完全变态的精神病。变态的人,做出那种教导别人自杀的变态事情,也是情理之中。简直没有任何不合常理的地方。
  丁厌轻轻舔舔嘴唇,定定地望着手中的塑料盒。盒子已经空了,里面再也不会有血酸奶了,就好像,老邮、美姨和大米,再也不可能回来了一样。
  病床一侧的床头柜上,放着一束玫瑰,血一样的红,据说,老邮和大米的尸体周围,也曾绽放过如此美丽的红色花朵。
  “你醒了?”王晓峰推门进来,穿着白色的制服,就像天使一样,“好些了吗?”
  丁厌没有说话,不是不想说,而是,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要责骂他吗?

  还是要感谢他?
  王晓峰也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他知道在那种时候,怎么样把损失降低到最小,怎么样,保住自己最心爱的女子。
  “杨信说,等你醒了,还有一些问题要问。不过你放心,只是例行公事。”王晓峰轻轻擦擦她的嘴角,伸手要拿走她手中空了的酸奶盒。
  “不。”丁厌死死握着酸奶盒,放在心口,轻轻抚摸着:“我不想见杨信,如果一定要问,就换别的警察来问吧!”
  “好。”王晓峰轻轻扶起她,把枕头放下来,又替他掖了掖被角,“你知道该怎么说,对不对?”
  丁厌眼神空洞洞的,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那我让他们进来了……”他走到门口,又不放心地转过身,“记住,老邮他们,是为了什么才死的,不要辜负他们……”
  丁厌闭上眼睛,泪水顺着眼角,轻轻地流下来。
  她第一次后悔,没有听老邮的话。
  或许,从一开始,从她决定帮助杨信获得所谓的成就感那一刻,她就错了。
  并且,一步错,步步错。

  25.
  破损的玻璃已经修补好了。
  王晓峰在她住院期间,让一切恢复了原样,并且很细心地清理了老邮、大米、美姨和甲乙丙丁的一切东西。
  这所空荡荡的房子里,已经没有了他们的气息,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就好像那一切只是一场梦。
  她打开冰箱,里面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血酸奶,丁厌猛地转过身,大叫道:“美姨!”然后定定地望着厨房。
  她希望美姨梳着少女发式,端着一盆热气腾腾得婴儿汤,笑吟吟地走出来,然后把汤放在餐桌上,双手俏皮地摸摸耳朵。

  这个时候,甲乙丙丁会伸着舌头等在餐盆前,小米会嗔怒着责怪美姨总是做这种汤,然后红着脸去楼上叫大米下来替自己主持公道。
  老邮这个时候一定卷在窗帘里。
  丁厌含着泪,望着窗帘,窗帘空荡荡地晃了晃。
  大家都不在了,这没有丝毫血缘关系的一家人,此刻,只剩下了丁厌一个。
  是,不错。他们都是变态的,有着严重的精神疾病,但是,谁又能说,他们不是可爱的呢?不是美丽的呢?每个人都是为了点什么东西而活着,他们也只是,按照自己想法活着而已。
  丁厌坐在沙发上,没有开灯,把自己浸泡在黑暗里。
  门锁轻轻响了一声,门开了。丁厌不敢去看,她多么希望,老邮、美姨、大米和甲乙丙丁鱼贯而入,带着恶作剧式的微笑,告诉她,这一切,都是他们故意逗她的,都是恶作剧。

  可是,那不可能。
  进来的是王晓峰。
  他把门轻轻碰上,坐在丁厌旁边,温柔地把她揽入怀里,“怕你一个人,胡思乱想。”
  这种时候,有个人的怀抱可以依靠,并不是坏事。丁厌小声抽泣着:“一切都好像又回到了原点……我又是一个人了,就像小时候一样……”
  “不是还有我吗?”王晓峰轻轻擦擦她的眼泪,“冰箱里的血酸奶好喝吗?”
  “我还没有喝……”
  “那你尝尝,那天在医院,我看你抱着空盒子不肯撒手……”

  “以前,都是美姨给我做……”
  “虽然不知道美姨是怎么做的,但冰箱里那些,是我2天没睡觉调配的……如果你愿意,我也会像美姨一样,一直做给你喝。”
  “谢谢你……”
  “傻丫头……”
  26.
  事情并没有像杨信想象的那样的发展,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真的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他咬着牙,违背着良心,放弃了好不容易才得来的爱情,最终的结果,只是回到原地。

  队长并没有因为他慷慨地把功劳让给他们,就对他另眼相看,似乎无论他怎么努力,别人都看不到他的存在。他像个愣头青一样抢功劳的是那样,他处心积虑地放弃功劳的时候,依旧是如此。
  他当然不明白,无论是他的单纯,还是他的心机,都过于明显了,都显得太刻意了。他从骨子里,就和警队其他人不是一类人。所以无论他做什么,怎么做,都没有办法和他们融为一体,没有办法真正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
  队长说,你这次提供线索有功,就恢复原来的岗位吧,依旧负责自杀专案组,依旧还是一个人负责。
  队长说完这些,还憨厚地笑笑拍拍他的肩膀:“通过这次事件,充分证明你术业有专攻,适合专门负责自杀案件。”
  杨信有些哭笑不得,努力到最后,自己依旧是个无所事事的警员,依旧做着可有可无的工作。他突然想起一句话,这句话似乎是丁厌说的,又似乎不是:人生就像拉屎,有时候你已经很努力了,到头来却只是拉出一个屁。
  杨信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屁。

  他摸出手机,想给丁厌打一个电话。可无数次按出那个号码,又无数次失去拨出去的勇气。就算通了,要说什么呢?
  说,对不起?可是,既然知道对不起为什么还要那么做呢?
  说,你好些了吗?可是,她好不好,他又有什么资格过问呢?
  说,请节哀。可是,不正是他才造成了她今天的哀恸么?
  他叹口气,把手机塞回衣兜里,开着警车,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晃悠着。
  是的,他迷路了。

  第一次,他觉得自己迷路了。不知道以前活着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现在活着是为了什么,更不知道,将来活着,要为了什么。
  有那么一刻,他竟然理解了那些自杀者,理解了老邮他们为什么要帮助别人自杀,因为在那一刻,他是那么热烈地渴望有个人告诉他,怎样死,才能死得干净利索。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 史上最强最热血“爱国者”手册——“五毛党”“美分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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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记:总要为了什么而活着吧?】


  1.
  “真的,要封存起来吗?”王晓峰抱着一个精致的木箱子,那里是老邮、大米、美姨和甲乙丙丁曾经生活在这座公寓里的痕迹,唯一留下来的痕迹。

  “嗯。”丁厌把自己卷在窗帘里,撇撇嘴,似乎是在微笑,但笑得,比哭还凄凉,“我们,总要继续活下去,不是吗?老邮他们那么做,不就是希望我们继续活下去吗?而且还要活得很好……很好……”
  “你要真那么想好了。”王晓峰叹口气,把那个箱子塞进墙壁里,然后继续在房间里敲敲打打。
  老邮他们离开后,丁厌无法忍受这房子里静到窒息的空旷,邀请王晓峰住到了非常公寓,并把对面的房子腾出来专门做王晓峰和她的工作间。
  两套房子,王晓峰都进行了改装,一则是完全抹煞丁厌以前的生活环境,给她一个全新的空间;更为重要的是,改装以后的房子,进行了精心的布局。两套房子都有难以觉察的暗室,以及良好的警报系统。虽然看起来和普通的房子没有什么区别,但其中机关密布。从居室到工作间设计了秘密通道,而工作间又有通向天台的秘道。天台上放了小型的直升机,准备紧急之需。

  你一定觉得这太夸张了,但是,如果你也经历过丁厌和王晓峰所经历的,你就能理解这一切。
  “哦,汤差不多快好了!”丁厌从窗帘里轻轻转出来,跑到厨房,关了煤气,然后把汤盛到汤盆里。
  她微笑着吹了吹热气,然后端起汤盆,小心翼翼地放到餐桌上,继而俏皮地捏捏耳朵,“好烫!你先别忙了,这个汤要趁热喝,5个月的,正是营养丰富的时候……”
  王晓峰站在木梯上,定定地望着丁厌,有那么一刻,竟然很想哭:“丁厌,你别勉强自己……”
  “我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呢?”丁厌盛出两碗烫,然后从兜里拿出一面小镜子,充满爱意地望着镜中的自己,就镜子里的人,是另外一个人,是她深爱着的一个人,她说:“大米,小米,来,出来喝汤……”
  “丁厌……你别这样……”王晓峰担忧道。
  丁厌看了王晓峰一眼,伸出舌头,从左向右舔舔嘴唇,也不用筷子,直接用舌头舔着碗里的汤喝起来,就像狗一样。

  就像,甲乙丙丁那四个傻兄弟一样。
  2.
  时间这种东西,就像橡皮筋一样,是可以伸缩的。
  当你开心快乐的时候,它就会缩得很短;当你无聊郁闷的时候,它就会无限拉长。你越无聊,它就拉得越长。
  杨信觉得自己这无聊的一天,就好像没有尽头一样,一直延伸,延伸,好像延伸到了世界的尽头,延伸到了世界末日。

  他把警车靠在路边,点了一支烟。确实,他以前不怎么抽烟的,但是最近,却发现烟真是个好东西,看着灰色的烟雾慢慢聚集,继而变化成各种奇怪的形状,最后飘散。这是个打发时间的好办法。
  最近,自杀的人好像少了呢。
  他喃喃自语,望着车外人来人往,每个人都把表情固定在了一种,仿若戴了一张永恒不变面具。
  或者,并不是自杀的人少了,而是他们都选择了低调的方式,悄悄的死,甚至,连尸体都不留下。
  他抬头看了看两侧高楼大厦,渴望上面会突然站出一个人,犹豫着,踌躇着,准备坠落。老天终于眷顾了他一次,右侧的大楼上,果然站着一个黑色的身影。

  他突然觉得兴奋起来,身体上的每个细胞都跳跃着。
  他奔下车,冲入大厦,直奔顶楼!
  “想开点!不要跳,不要死!”杨信冲上去,拉住男人的胳膊。这个男人穿着破旧的外套,脏兮兮的,袖口已经磨出了毛边。估计是以跳楼的方式来讨薪的民工吧。
  “你神经病啊!”貌似民工的男人推开他,“我只是维修天台护栏的工人!”
  “哦……”杨信失望地松开手,“哦……你不是自杀啊……”
  “你才自杀呢!”工人不再理他,继续拿出面具,“呲呲啦啦”地焊着护栏。电焊的光很刺眼,以至于他重新坐回警车的时候,眼前还黑一块,红一块的,如补丁一般。

  他闭上眼睛,那些补丁依然挑衅似的晃来晃去。
  “他说我有病!”他恨恨地按了声喇叭:“我他妈的就是有病!”
  他睁开眼睛,又点了一支烟,抽了两口,然后爬在方向盘上大哭起来。
  可是,他竟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就是想哭,于是哭了。
  正哭到痛处,突然一片阴影从天而降,然后一个男人跌落在车前,正是那个维修护栏的工人。

  这不是意外,这是自杀!
  他止住了泪,前前后后忙碌着,勘查现场,拍照,叫救护车,记录笔录。
  这绝对就是自杀。
  杨信很开心,真的。
  有人自杀,就证明他这个自杀专案组的组长,还是有存在的意义的。
  不错,绝对有存在的意义。
  杨信露出满意的微笑,突然,街道旁边的垃圾筒跳出一个满脸胡子的流浪汉,大叫着:“这个人不是我杀的!我知道,你们又要栽赃给我!”

  流浪汉说完,掉头就跑。杨信紧追不舍。

  3.
  流浪汉如箭鱼一般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似乎熟悉这个城市里每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若不是居民楼阳台上突然掉落的花盆正好砸在他的肩膀上,杨信绝对不可能追上他。杨信大汗淋漓地把手铐套在他的手腕上,气喘吁吁地说:“不是你杀的,你跑什么?!”

  “这一切都是阴谋,有人要陷害我!”流浪汉揉着肩膀,抬起头,“这个花盆,也一定是提前预谋好的!”
  杨信有点哭笑不得地盯着他的脸,张大了嘴巴:“鱼伟!又是你!你怎么还在逃亡啊?!”
  “是……是你啊……那个警察……你放开我!我认识丁厌哦!丁厌!丁厌你知道吧!”
  “不要再跟我提这个名字!”杨信恶狠狠地给了他一拳,“永远不要再提!”
  鱼伟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又惶恐不安地看了看四周,如受惊的困兽一般:“你……你是不是也被他们收买了?”
  杨信无奈地望着他,看着他不安又无助的眼神,突然觉得很悲哀,替他悲哀,也替自己悲哀。他此刻,很想找个人说说话,痛痛快快的,敞开心扉地。或许,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这个精神病,没有人会听他唠唠叨叨了。
  “根本没有人追杀你,也没有人预谋要陷害你,你真的不知道?”
  “我知道。在女儿的葬礼上,我就知道了。”鱼伟淡淡地说,眼睛里依旧充满了不安。
  “那你为什么还要不断的逃亡?安定下来踏实地生活不好吗?”
  “不好。”鱼伟坚定地说:“逃亡,就是我活着的意义。我没有资格安定下来,绝对没有。我没有资格在间接害死了女儿,又让父亲背负上杀人的罪名之后,还坦然地活着。只有逃亡,才能减轻我内心深处的愧疚。一切因为我的精神变态而起,那么,我就应该坚持下去,否则,父亲和女儿,不是就白死了么?!”
  这是个谬论,但你无法反驳。
  鱼伟说完,脸上马上恢复了一个精神病应该有的表情:“阴谋!你让我说出这一切,也一定是阴谋的一部分!你这个恶魔!这个骗子!”
  杨信死死拉住他:“我只是想让你听我说一些话,听完了,我就放你走。”
  “那你说!不过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相信你的!”
  “我……我可能要被裁员了,虽然没有人那么说,但是我有预感。局里所有的领导和同事,都讨厌我,都在处心积虑找机会把我扫地出门……这不是我的妄想,是真的。我能感觉到。因为在整个警局,我是最没用的人,最不被需要的人!”

  “这么说,也有人要害你?”鱼伟瞪大了眼睛,原来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和自己一样遭遇的人。
  “不是有人要害我,而是已经在害了,他们早就开始行动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和我一起逃跑吧!”
  “逃跑?不行!”杨信摇摇头,“如果我走了,就正中他们下怀了,他们就是希望我走。所以,我一定要想办法继续留下来。”杨信看了看鱼伟,仿若他是这世界上唯一的知己,唯一肯理解他的人:“为了继续留下来,必须证明我存在的价值;要想证明我存在的价值,就必须让他们知道我是有用的人,我是被需要的人!”
  “所以呢?”

  “所以,必须不断有人自杀,才能证明我的存在。”
  “可是,别人是否自杀,你又怎么能左右呢?”
  “一定能!我一定会想出让别人自杀的办法。”杨信坚定地说。随即,他的目光里又充满了不确定,“你觉得,我这么做对吗?”
  “对!”鱼伟冲他点点头。
  有时候你向别人征求建议,并不是真的想得到意见,只是想获得认可,给自己的行动争取一份信心罢了。
  虽然有点自欺欺人,但是杨信现在就很自信,并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4.

  看到丁厌发脾气,王晓峰的心,总算放进肚子里了。肯发脾气,充分说明她正在从悲痛中慢慢走出来。
  她越生气,他越开心。
  “你这个混蛋!”丁厌站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镜子:“你的花瓶砸哪里不好,偏偏砸到脑袋,把我的脸都划花了!以后让我怎么见人?!”丁厌指着右脸上一道长长的疤痕。
  “你终于注意到自己被毁容了……”王晓峰开心地说,“不容易啊……”
  “我早就看到了!不过以前顾不上在意而已!”
  “你现在肯在意,我很开心……”
  “你少在那里幸灾乐祸了!”丁厌照着镜子蹲在沙发上,“怎么办……怎么办……”
  “我觉得很好啊。这道疤痕从嘴角斜上去,显得你好像永远在笑一样,还是邪邪地笑,别有韵味啊!”王晓峰坐下来,轻轻抚着她的头发。
  “韵个头啊韵!”丁厌推开他奸笑着的脸,盘起腿,继续对着镜子皱着眉头。
  “对了丁厌,你最近,有接自杀的项目吗?”
  “没有啊……老邮他们都不在了……我也不想再做以前的事情,免得触景生情……”

  “这就怪了。最近医院里,自杀的人很多呢。”王晓峰皱起眉头,“我好几次在医院里看到杨信把自杀者送过来……”
  “我不想再听到这个名字!”丁厌低下头。
  王晓峰叹口气,不想听到,是因为还是很在意吗?
  “难道还有别的自杀咨询公司吗?”丁厌放下镜子,望着王晓峰。
  王晓峰摇摇头:“不像……因为自杀的方式很单调,似乎所有的自杀者都喜欢从天桥上跳下来然后被汽车撞个粉身碎骨。”

  “这样啊……”丁厌甩甩头发:“管他呢!谁爱死谁死去吧!”
  王晓峰笑笑,突然说:“谢谢你,丁厌。”
  “谢我干嘛?”丁厌一头雾水,她似乎想到了什么,马上气势汹汹地说:“你住我的公寓,我可还是要收房租的!不过装修的事情是你自己执意要装的,我可不管掏钱!除了这些,你还要谢什么?!”
  王晓峰笑得更开心了:“谢谢你。”
  “你有病啊?”
  “我有病!”王晓峰笑着躺在沙发上,指指自己的心,“我这里有病。是你治好了。没有和你在一起以前,我这里是空的。什么感觉都没有,饥饿、痛苦,开心或者不开心,每天只有在……”他犹豫了一下,继续说:“才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他含情脉脉地:“现在,因为你,我觉得,活着原来是,这么好!”
  “切!”丁厌站起来,“你别老孔雀了!真是一厢情愿!”
  “一厢情愿我也愿意,只要能留在你身边我就愿意!”

  “肉麻!”丁厌从冰箱里拿出一盒血酸奶,“我可没功夫陪你肉麻!放弃了非常咨询公司,我得尽快找到新的梦想,新的,活着的意义。”
  5.
  医生的专业是救人,但是往往他们杀起人来也很专业;
  警察的专业是破案,但是往往他们做起案来也很专业。
  杨信就很专业,他不动声色地松动了天桥上护栏的螺丝,就开始守株待兔。只要有人漫不经心地靠上护栏,他立功的机会就来了。

  在一开始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还会觉得不安,觉得惶恐,觉得内疚。但是做得次数多了以后,一切都变得那么理所当然,那么理直气壮了。
  每个活着的人,都得想办法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不是吗?总得,为了点儿什么而活着吧?
  6.
  “感觉就像……自己是上帝一样。”丁厌轻轻在“老邮”的脸上描了最后一笔,然后微笑着看着王晓峰。
  “真是崇洋媚外。干嘛要像上帝?捏土成人的,是女娲吧?”王晓峰把一尊尸塑装到特质的箱子里,贴上标签。
  “我又不是捏土,我捏的是人肉!”她把老邮的尸塑放在窗帘后面,然后欢快地跑到厨房,看着正在做汤的“美姨”,“下面该做大米小米和甲乙丙丁的了!喂!合适的尸体你找好了没有?”

  “嗯,大米的应该有了,昨天晚上医院刚刚死了一个跳天桥自杀的男人,虽然不如大米帅气,但是没关系,反正脸已经摔烂了,到时候按照大米的样子雕塑就行了。”
  “嗯!那就好!最近的自杀者真是无聊,干嘛都要跳天桥啊?”丁厌撇撇嘴:“突然很怀念以前做自杀咨询的日子啊……”
  “想重操旧业吗?”
  丁厌摇摇头:“还是做尸塑好。做自杀咨询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死神一样。但是做尸塑时呢,就觉得自己是上帝。我是不是很变态?”
  “这个世界上,又有谁不变态呢?”王晓峰站在落地窗前,看着杨信的警车飞驰而过。

  看来,又有新的尸体了。

  【网络版.完】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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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童年》——《完全变态手册》前传

 


  【童年手记之 缘起】


  想写一些关于童年的故事,愿意06年底一个心理学的年会。
  当时和一个朋友一起参加的一个为期2天的心理学的年会,其中有一个美籍华侨心理学大师,他讲的课题是关于创伤。
  人就是在不断的创伤中成长的,每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就开始了创伤的历程。人生中第一次心理创伤,就是出生。出生对于婴儿来说,是比较痛苦的。从温暖舒适的羊水中出来,从此以后,每个人都必须学会自己呼吸,自己进食,并学着在一个陌生的、巨大的、充满未知和危险的世界里生存。第二次心理创伤,是断奶。老师说,以前、甚至是现在,很多母亲采取极端的方式(比如向乳 头上抹辣椒油等)来迫使孩子断奶,这也将会给孩子造成一定的童年阴影。


  因为在孩子的心里,母亲的乳房,是那么亲切和值得信赖,总是给自己力量。突然有一天,这个值得信赖的东西变得面目可憎起来……或许,我们对这个世界的第一次不信任,第一次感到不安全,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
  后来,这个老师给我们几个人做了“回归催眠”,是找回童年的感觉和记忆。因为小妖内心深处,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因此,进入催眠态的程度比较浅。但即便如此,依然感到了淡淡的忧伤。
  其他的同伴都哭了,原来每个人的童年,都不是像我们自以为的那样快乐,充满了孤独,不安,和对未来的恐惧……这和我们成长环境的优越与否无关,和父母是否爱我们无关,成长的过程,总是伴随着烦恼。
  之后,我特别想写一些东西,所以写了几个短篇《童年的中分线》《雪人妖怪》《冰糖老头》和《诅咒传教信》。
  写完之后,总觉得不够,总觉得自己要表达的东西,并没有完全表达。


  之后,才有了写个长篇的想法。
  《非常童年》的整个长篇中,当然也插入了最初写的短篇的情节。
  于是,大家就看到了这个长篇。


  【题记】

  我们,爬在童年的草坪上,肆意玩耍。
  
  天空,彻蓝彻蓝的,
  
  一点一点地,添嗜着我们的后背。
  
  纵然,阳光温暖。
  
  我们,也无法看到童年的背后,
  
  是怎样的寒冷。


  楔子:鸡蛋


  1.
  一路颠簸,我终于来到了这个叫做“十里镇”的小镇。这个小镇,距离县城有十里,距离城市,也有十里。这个小镇,就像城市和农村之间的驿站,孤零零地被公路和周围的农田拥抱着,或者说,孤零零地被公路和农田囚禁着。
  天色渐渐暗下来,破旧的客车和满脸麻子的售票员把我甩在小镇的边缘,扬尘而去。透过灰尘,夕阳在小镇的尽头露出腥红的脸,似笑非笑,显得无比暧昧。

  一只巨大的乌鸦呱呱叫着从初春的树枝上飞起,扑闪着翅膀,向小镇飞去,像猫头鹰一样大的乌鸦,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心里不禁忐忑起来。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向小镇走去。
  小镇的街道上没有路灯,居民的家里偶尔透出的昏黄,也被围墙挡在院子里,小镇的夜,尤其黑。未到农忙,天一擦黑,小镇的居民便把自己关在电视里,品尝别人的喜怒哀乐,只有偶尔飘来的菜香,才让我感到了略微的暖意,感到了我尚在人间。
  “呱——呱——呱——”乌鸦的叫声,心惊肉跳。
  抬头,那只乌鸦的眼睛血红,泛着浑浊的光,一眨不眨地望着我。
  “嗨!外地人!”乌鸦说,我按了按砰砰跳的胸口,一路狂奔,身后传来一阵肆无忌惮地笑声,仿若一个顽皮的女孩。

  脚下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我跌跪在地上,回头。
  会说话的乌鸦并没有追上来,不过我能感觉到它的目光。
  “跑什么啊?外地人?我现在还不饿,又不会吃你!”乌鸦说。
  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在十里镇,是不是在“豪天诊所”所在的十里镇,或许我下车下早了,或者那个满脸麻子的售票员欺骗了我,把我扔到了一个诡异的空间,鬼的空间。
  乌鸦旁边的树枝上,悬挂了一块黑糊糊的东西,细看之下,才发现是一个女孩双腿勾住树枝,倒挂在树上。

  刚才那声音,正是从她嘴里发出来的。我站起来,略略松了口气,原来不是乌鸦。
  “请问?你知道豪天诊所怎么走吗?”我问,乡间的孩子大多性格比生野,经常爬树也没什么奇怪,不过像蝙蝠一样倒挂在树上,倒显得十分诡异。
  “哦?豪天诊所吗?”女孩依然倒挂着,“一直走,不要拐弯,我保证你会走到!”女孩说。
  “哦!谢谢!”我说。
  身后马上传来乌鸦的叫声和女孩开心的笑,我不由毛骨悚然,加快了脚步。

  街道两边偶尔有临街建造的猪圈,散发出压抑的粪臭,猪听到脚步声,懒洋洋地哼哼几声,很像原始森林里某种怪兽的梦呓。
  我顺着女孩所说的这条街,一直走,留意着两边像是诊所的建筑,不过一直走了半个多小时,都不曾见到。
  不远处,一个临街小屋座落在十字路口,终于看到光亮了,我快步走过去。
  是个小卖部,只留出一个小小的窗口,里面隐隐传来大人的叫骂和小孩的哭声。
  我敲敲玻璃,“请问——”
  “要买什么?”里面一个粗声粗气女人的声音。

  “请问——豪天诊所怎么走?”我小心的问。
  “你走过了!向回走!”小窗口里冒出满脸横肉,说道:“往回走,走半个小时就到了!”
  “可是,我刚从那里过来,一个小女孩说一直走就到了。”我疑惑地说。
  满脸横肉地女人看了我一眼,说道:“你是外地人吧?你说的那个小女孩是不是倒挂在树上?”
  我差异地点点头,不过心里稍微踏实了些,镇里的人知道那个孩子,可见我不是见鬼。
  “那个小疯子!”胖女人吐了口唾沫,“那里就是豪天诊所!”

  “哦!谢谢!”我转身,突然想起什么,对胖女人说:“陈医生喜欢什么吗?我想买点给他。”
  胖女人缩回脑袋,然后从小窗口里拿出一瓶二锅头,说道:“八块!”
  2.
  那个女孩依然倒挂在树上,看到我回来,嘻嘻笑着:“啊呦?这么快就回来了!”

  “你不是说一直走就到了吗?”被欺骗的感觉令我很生气。
  “是啊,地球是圆的嘛!孙笑笑说的!”女孩从轻盈地从树上跳下来,看起来也就5岁左右的样子,她上下打量着我,说道:“你有什么病?”
  我一愣,想不到这孩子这一眼就看出我有病,我正考虑怎么回答的时候,就听到一个男人在院子里的吼声:“讨厌鬼,吃饭了!”
  树上的乌鸦拍了拍翅膀,嘀咕了一声,飞到院子里,女孩面无表情地晃了晃肩膀,“好久没有外地人来找老家伙看病了,进来吧!”
  我迟疑着跟着女孩走到院子里,看到院内的平房的墙上,用白色石灰刷着“豪天诊所”几个字,心里一阵落寞,想不到5年前的神医陈豪天,竟然落魄至此。
  堂屋的正中,挂着一个年轻女人的黑白照片,照片下放着一个香坛,香坛里的三缕清烟缓缓升起,整个房间,都弥漫着檀香味。

  方桌上放着一锅青菜,菜没有被盛到盘子里,而是直接盛在炒锅里,这是乡下人的习惯。
  “老家伙,这个人是来看病的!”小女孩对坐在餐桌旁的中年男人说。
  那个中年男人,眼睛浑浊,似乎已经半醉了,他看了我一眼,说:“你明天再来吧!”
  “可是我……是外地人……”我说。
  中年男人又看了看我,好像在确认我外地人的身份,接着,他的目光落在我手里的二锅头上,眼神瞬间有了光彩,说道:“把酒放下。”

  “那我呢?”我无助地问。
  “你也留下吧,这鬼地方没有饭店也没有宾馆。”中年男人说。
  中年男人从我手里拿过二锅头,倒了满满一碗,一口气喝完,也不看我,也不招呼我坐下。
  女孩吃了一口青菜,吐在地上,撇撇嘴,从旁边一个厨子里拿出一瓶暗红色粘稠的液体,涂在馒头上,大吃起来。
  两个人似乎都把我当作透明人,我有些手足无措,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一股闷气由心而起。

  不到一刻钟,中年男人已经大醉在方桌边上,打起了呼噜,小女孩满意地打了个饱嗝,那瓶暗红色的液体剩下小半瓶,她端起来咕嘟咕嘟喝了精光,嘴唇上一片血红,望了我一眼,嘻嘻笑了两声,打开刚才的厨子,说道:“就剩下4瓶了。”说完不怀好意地看了我一眼,我浑身一颤,看到那个厨子里摆满了空瓶子,其中确实只有4瓶装满了红色液体。

  “你不是血液病吧?”小女孩问。
  “我……”
  “看你脸色红扑扑的,也不像血液病,只要不是血液病就好。”小女孩嘻嘻笑着。
  血液病……
  我看了看女孩嘴角的残渍和厨子里的瓶子,大叫一声,狂奔出门,院子里的乌鸦惊恐地大叫着。

  那一晚,我给了小卖部老板娘50块钱,借宿在她家里,一晚上都忐忑不安,梦里无数次出现那个小女孩腥红的嘴唇,梦里的自己,鲜血从动脉潺潺流出,被女孩装在那些个瓶子里。
  我越来越后悔自己听信了一个老中医的胡言乱语,到这个鬼地方来找什么神医陈豪天。那个醉醺醺的男人,怎么看,也不像个神医,那个破败的院落,怎么看,也不像是个诊所。
  或许,我命运如此,就此死去也罢。
  神医陈豪天曾经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而今,这唯一的希望也破灭了。
  不但破灭了,还破灭得如此诡异,如此恐怖。

  3.
  就在我梦到被那个小女孩和乌鸦追赶的时候,救星终于来了。
  “大叔!你醒醒!”一双小手推醒了我,一个瘦弱的小男孩站在我旁边,脸色苍白,嘴唇干裂,他说:“大叔,醒醒,天亮了,你该走了,我妈妈煮了鸡蛋,吃完你就走吧?”
  糟糕!鸡蛋!我一下子晕了过去。
  没错,我是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不能听到“鸡蛋”二字,只要我一听别人说鸡蛋,就会昏厥,一昏,就肯定是12小时。我隐约听到一个女人粗声粗气地叫喊着“千万别死在我家!”接着就彻底失去了知觉。
  梦里,诡异的小女孩拿着一个粗粗的吸管,扎入我的动脉,津津有味地吸着,还不时咂咂嘴,好像很美味的样子,梦里的我,也越来越虚弱,我感觉自己成了一个干枯的河床,并且将永远干枯下去。
  微微睁开眼睛,房间里很昏暗,又是晚上了。右手的手腕有些生疼,我抬起,发现手臂的血管上有个淡淡的针孔,床的另一侧传来吮吸声,寻着声音望去,小女孩嘴里含着吸管,瓶子里的血一截一截地往下降,我觉得那个逐渐变空的瓶子,就是我的生命,我的生命,就这样被一点一点的吸空。

  小女孩看到我醒了,对坐在一边的瘦弱男孩说:“孙笑笑,他醒了。”
  那个被叫做孙笑笑的男孩说,“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胆小的大人,比我还害怕吃鸡蛋……”
  鸡蛋!!!
  我一下子又晕了过去。
  孙笑笑说:“你看吧,我一说鸡蛋他就晕倒。”
  小女孩笑着点点头,“这个人真有趣,居然这么怕鸡蛋!”

  是啊,我居然如此地恐惧鸡蛋,经过多次的身体检查,医生都说我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这种昏厥症,一定是心理疾病,他们建议我看心理医生。
  可是,我经过一年的心理治疗,病情并不见好转,心理医生尝试用尽各种办法找到令我昏厥的根源,但是都没有结果,最后,连心理医生都放弃了对我的治疗。
  如此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分状况,只要听到鸡蛋就会晕倒的昏迷症,给我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昏倒在马路中央,被汽车辗成肉饼。鸡蛋这个普通的词,成了我的恶梦。
  在看过了各种医生,用尽了各种土方、秘方治疗依然没有效果以后,一个老中医建议我来找陈豪天。
  据说陈豪天5年前曾经在本城是个有名的神医,专门治疗疑难杂症,却不知为何,5年前退出医学界,定居在一个叫做十里镇的小镇,过着平庸的生活。
  这个陈豪天,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浓烈的酒气钻入我的鼻孔,我微微侧过头,看到陈豪天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喝酒,每喝一口,就看我一眼,仿佛我就是他的下酒菜似的。
  “你这个老家伙,总有一天我会用咒语杀死你!”小女孩的声音传入耳朵,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只听陈豪天说:“讨厌鬼!小杂种!滚!”
  “我就不滚!”我看到小女孩走到陈豪天的身边,大乌鸦落在她的肩膀上,这令她看起来像个小巫婆,她说,“我知道让这个人昏迷的咒语!”
  “滚一边去!”陈豪天不耐烦地说。

  “嘻嘻!”小女孩坏笑着,“让他昏迷的咒语就是——”
  我从惊叫着从床上坐起来:“不要啊——”。
  “鸡——蛋——!”小女孩一字一句。
  我绝望地又昏迷了过去。
  这次,我是彻底栽在这个该死的小镇,栽在这个该死的小女孩手里了。


  4.
  我相信,天已经再次黑了,因为我醒了,也就意味着12小时已经过去了。我轻轻抬起肿痛的手腕,看到上面有多了2个针眼,三个小小的针眼,组成了一个等边三角形,我旁边放着一个衣架,衣架上挂着半袋血浆,我不知道那里面的血,是从我身体里抽出来的,还是将要输送到我身体里的,我想应该是前者,因为我发现那个诡异的女孩就站在我床边嘻嘻笑着,乌鸦看到我睁开眼睛,在小女孩的肩头哼哼了两声。

  “他怎么一昏迷就12个小时呢?真是好玩!”小女孩拍着手,看到我醒来,兴奋地打开柜子,笑道:“看!又满了!”她的表情好像在炫耀什么宝贝一样。
  我看到柜子里摆满了血红色的瓶子,一阵眩晕。
  陈豪天扯着小女孩的耳朵,把她扔出门外,怒吼:“这次!你千万别再说鸡蛋了!”
  于是,我又晕了过去了。
  陈豪天懊恼地拍拍脑袋,恶狠狠地把酒瓶摔在地上,小女孩大笑着跑出去,乌鸦的翅膀声也渐渐远去。

  我终于又一次醒了,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大大的鸡蛋,继而是陈豪天布满血丝的眼睛,这次,那个小女孩没有在,我心里稍微放心了些。
  “你怕这个是吗?”陈豪天问。
  “是。”我虚弱地说。
  “这是什么?”陈豪天问。
  “鸡……”我惊恐地睁大了眼睛,“鸡下的蛋。”我说。
  只要不是鸡蛋,就没有关系。

  “那么,说鸡下的蛋就可以,说鸡蛋就不行是吗?”
  晕倒。
  我只好再次昏迷。
  自此以后的几天里,我手臂上的针孔越来越多,我觉得自己也越来越虚弱,我怀疑陈豪天并不是什么神医,而是一个变态杀人魔,因为他从未问过我病因,我每次醒来,他都只对我说一句话:“说鸡下的蛋就可以,说鸡蛋就不行是吗?”
  这句话渐渐像一个锋利的刀刃,把“鸡蛋”连同诡异女孩尖利的笑声刻入我的大脑中。

  在一次次昏迷,又一次次醒来以后,我觉得自己即将死去。
  我觉得,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醒来了,我看了看陈豪天,说:“你这个杀人魔。”
  杀人魔陈豪天没有生气,依旧笑眯眯地说:“说鸡下的蛋就可以,……”
  “说鸡蛋就不行!”我拼了最后的力气,怒气冲冲地说。
  马上,我愕然地从床上坐起来,不管你相信不相信,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说“鸡蛋”两个字。

  我颤抖着嘴唇,结结巴巴地重复着:“鸡……蛋……鸡蛋……”
  我没有晕倒!我真的没有晕倒。
  “或许,你自己说鸡蛋就不会晕倒,别人说鸡蛋你就会晕倒呢?”小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我床边,依旧吸着吸管,吸管里流动着红色的血。
  “也许吧……”我茫然!
  “笨蛋!”小女孩跳到我床上,“我刚才说鸡蛋了你却没有晕倒,我现在说鸡蛋了你也没有晕倒!鸡蛋鸡蛋鸡蛋!”
  我确实没有晕倒。

  我的病好了,陈豪天果然是神医,虽然他自己说他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在重复一句话,但是我依然坚信是他治好了我,一定是他在我昏迷的时候,给我输入了神奇的药物,我手腕上的针眼就是证明。
  我离开豪天诊所的时候,那个女孩依然倒挂在树上。
  “喂!外地人,你叫什么?”她问。
  “问这个做什么?”
  “因为我想让你问我我叫什么?”小女孩嘻嘻笑着。
  “好吧,你叫什么?”身体康复的我,心情格外轻松。

  “我叫丁厌,是讨厌的厌。”
  你果然很讨厌呢,我心里说:“好吧,我记住了,丁厌。”我说。
  “你最好记住我。”丁厌倒挂着,大乌鸦蹲在她旁边的树干上。“因为是我吸了你血液里面的鸡蛋哦!”不信你看看你胳膊上的针眼,“是丁厌救了你了哦!”她嘻嘻笑着。
  我看了看手腕上密密麻麻的针眼,并不相信她的话,但也懒得和一个奇怪的小孩计较什么。
  “好吧,我会记住你的,丁厌。”我说。
  “你一定要记住丁厌哦!”丁厌在我身后大叫着,那句话一直回荡在我的耳边,直到我登上了满脸麻子售票员的客车。
  在客车上,我意外遇到了小卖部的老板娘。
  “哦,是你啊,外地人,你是上次被丁厌那个小疯子骗了的外地人吧?”老板娘笑着。

  丁厌……
  我一下子昏厥了过去。
  还好,“丁厌”并不是一个经常听到的词。



[ 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11-4-19 11: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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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吸血拍档



  如果我没有利牙,
  我就不能保护你;
  如果我有利牙,
  我就无法深吻你。


  1.
  “爷爷,我是因为一出生就被人讨厌,才叫丁厌的吗?”我问。
  “是啊!”爷爷在阳光里抚摸着我的脑袋。
  “那么,爷爷,我为什么一出生就被人讨厌呢?”我喝了满满一碗的生鸡血,问爷爷。
  爷爷和蔼地擦了擦我嘴角的残血,说道:“因为丁厌一出生,就很优秀,别人看你优秀就很眼红,所以就讨厌你了。”
  “那么,为什么我一出生就很优秀呢?”
  “你想啊,你是从死人的肚子里挖出来的,而别的小孩,都是从土里挖出来的,这还不够优秀?”
  “恩!丁厌就是优秀的小孩!”我终于开心的笑了,小黑也开心地在阳光下晒开了翅膀。

  爷爷总是喜欢坐在铺满阳光的院子里,给我梳头。院子的周围都是山,爷爷说,山上有各种各样的妖怪,所以他总是带着小黑到山去打妖怪,每次打完妖怪,都能带回来新鲜的血给我喝。
  我从未喝过奶,我就是喝血长大的。
  爷爷说,我阴气重,要是不喝生血来补充阳气,迟早会出事的,至于出什么事儿,我并不知道,不过肯定是不好的事儿。
  爷爷是个巫医,每次山里的人生了病,就会叫爷爷去驱鬼,爷爷每次驱完鬼后,都会到那个有妖怪的山上,去采一些草回来,然后熬了汤,给病人吃,病人吃了,就不再是病人了。
  爷爷说,那些草,是仙草,山上的妖怪就是靠吃这些草来给自己治病的。

  对此,我深信不疑。
  不过,后来爷爷自己生病的时候,却没有人来给爷爷驱鬼,也没有人去给爷爷采仙草。爷爷就那么躺在床上,一天天瘦下去,一天天苍白下去。
  我曾经一个人爬到那座有妖怪的山,采了一些草回来,爷爷虚弱地看了看,浑浊的眼睛里流出两行泪。
  爷爷握着我采回来的仙草说:“这就是命吧……这就是命吧……丫头……爷爷不拖累你了……”
  说完就吃了那株草,我本来说要熬成汤的,爷爷摆摆手,意思是不用了。
  爷爷吃完仙草就死了。

  爷爷死了,爷爷的儿子就来了。
  爷爷的儿子拿着一个小箱子,箱子上刻着一个红色的十字。
  爷爷的儿子看到死去的爷爷,又看了看爷爷手里的吃剩下的草,把十字箱子摔在地上,红着眼睛问我:“谁给他吃的?”
  “那是我采的仙草!”我怯怯地说。
  爷爷的儿子眼睛里冒出了愤怒的火光,他揪起我的头发,把我从地面上拎起来,哭骂道:“你这个魔鬼!你这个扫把星!你这个害人精!”

  我“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并不是因为头发被揪得生疼,而是因为他弄乱了爷爷最后一次为我梳的头发。
  我坚信,爷爷在吃了我采的仙草以后,已经成仙了。他现在,一定在某朵云彩里微笑着望着我,爷爷临死前说:“丫头,一定要高兴地活下去。”
  我不能让爷爷失望,因此,我笑了,带着泪痕。
  爷爷的儿子看到我的笑容,更加怒不可遏,他一脚把我踢在一边,扑在爷爷的尸体上痛哭。
  他不懂爷爷的心。

  我懂。
  我发誓,我再也不哭,为了爷爷的遗愿。

  2.
  我把爷爷的一张一寸黑白照片藏在自己的内衣兜里,简单收拾了点东西,就跟着爷爷的儿子上路了。

  爷爷的儿子虽然讨厌我,但是,他说他不能把我一个人扔在山里。
  爷爷的儿子走的很快,我背着小包袱,一路小跑跟着他,刚刚追上,他又暴躁地大吼:“离我远点!”于是我只好远远地跟在他后面。爷爷的儿子讨厌我,我也讨厌他,但是我不得不跟着他,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隐隐觉得,我以后,只能跟着这个暴躁的男人活着。
  到了山口,爷爷的儿子突然停了下来,远远地望着一棵树,那棵树上,落着一只巨大的乌鸦,有猫头鹰那么大。
  爷爷的儿子从地上捡起一个石块,向乌鸦扔去,乌鸦张开翅膀,飞过爷爷儿子的头顶,落在我的肩膀上。
  “这是小黑,爷爷一直养着它。”我说。小黑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呱呱地叫了两声,表示认同。
  爷爷的儿子厌恶地看了小黑一眼,嘟囔着:“果然物以类聚!都是丧门星!”
  他向前走了两步,我小心地跟在后面。他回头看小黑并没有离开我肩膀的意思,好像还要跟着我们走,不由地大步走过来,一拳向小黑挥过去,小黑灵敏地飞起来,呱呱叫着飞向天空。
  “小黑,我走了,你在这里守着爷爷吧!”我对小黑喊,小黑没吭声,只是一直跟着我们,在天空盘旋,无论我们是坐马车、坐汽车还是坐火车,我总能远远地看到小黑的影子。

  于是,就这样,我跟着爷爷的儿子,小黑跟着我,一起来到了十里镇。
  十里镇是个奇怪的小镇,周围一座山都没有,天空就像一个大锅盖,严严实实地盖在平整的地面上,我怀疑这个小镇本来就在一口倒扣着的锅里,而我们迟早有一天会被煮掉。
  十里镇的人们也都很奇怪,他们一到了晚上,就对着一个彩色的盒子目不转睛,那个小盒子里,有各种各样的小人说话、打架,还表演节目。
  十里镇的病人更奇怪,他们生病了,不去找人驱鬼,反而都来找爷爷的儿子要各种颜色的苦糖片,那些糖片我偷偷尝过,阴险至极,明明外面是甜的,里面却苦的要命。这一点和小镇上的某些人也很像,外表是好人,里面却坏透了。
  爷爷的儿子喜欢喝酒,他只要一喝酒,就会看着堂屋墙壁上的照片自言自语,照片里是个年轻的女人,很漂亮,温柔可亲的面容,和爷爷很像,但是比爷爷长得好看多了。

  爷爷的儿子,就这样常常在酒后边对着照片自言自语,边迷迷糊糊睡去。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爬上树,倒挂在树上,和小黑一起想念爷爷。
  我喜欢倒挂在树上,无论你相信不相信,每次倒挂在树上,我都感觉到浑身都血涌到脑袋,涨涨的,这个时候,我就能看到爷爷。
  我喜欢倒挂在树上,这样,在想念爷爷的时候,眼泪就不会流下来。
  没事的时候,我还会跑到别人家的院子里偷鸡摸狗,然后喝它们的血。这件事给爷爷的儿子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可是他又无法禁止我喝,于是只好定期买些鸡血,以此做为禁止我偷鸡摸狗的条件。
  小镇里的人们都知道我,他们背地里叫我吸血鬼。可是,他们表面上却假装看不见我。没有人跟我说话,更没有人跟我玩,除了小黑。

  我知道了,小黑一定是怕我寂寞,才一路跟来的。
  3.
  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惭愧,这么优秀的我,竟然会羡慕小镇里那些笨小孩。那些小孩都有爸爸妈妈,可是我却没有。
  在和爷爷一起生活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而现在,这个困扰就像夏天里的杂草,越长越茂盛。

  我曾经问爷爷的儿子肯不肯当我爸爸,爷爷的儿子恶狠狠地瞪了一眼,把一碗酒泼到我的脸上,怒气冲冲地说:“滚!”
  于是我滚到树上了。
  我又问小黑肯不肯当我的爸爸,小黑自然不肯,就算小黑肯,我也知道,乌鸦不可能当我爸爸的,我也就是问问罢了。
  我还羡慕小镇里的小孩可以一起玩,一起上幼儿园,可是我只能孤零零的。
  浓重的山村乡音,让我受到了小镇小孩的排挤。于是,我就在他们跳皮筋的时候猛然冲过去把他们的皮筋剪断,在他们丢沙包的时候就让小黑把沙包叼到房顶上。
  他们不跟我玩,我也不屑于跟他们玩。我鄙视他们。

  我不是他们的同类,我是吸血鬼,他们不是。
  只有一个人例外,就是孙笑笑。
  第一次见到孙笑笑,是我有一次倒挂在树上想念爷爷的时候。
  我翻着眼睛,看着孙笑笑,他站在树下,很像一个快融化的冰棍,让人觉得,只要轻轻碰一碰,他就会拦腰断掉。我不明白为什么孙笑笑这么瘦,他家是开小卖部的,他应该有很多好吃的才对。不过,换个角度说,他妈妈那么胖,一定是把好吃的都自己独吞了,所以他才会这么瘦。
  他不但瘦,而且脸色惨白,眼睛很大,双眼皮儿,不过却没有精神,空洞洞的,看起来还不如小黑的目光充实。

  他就那么怯生生地站在树下,也不说话。
  最终还是我忍不住了,我学者爷爷儿子的语气,凶巴巴地说道:“滚!”
  孙笑笑颤抖了一下,后退了一步,却并没有滚。
  他从上衣兜里摸出一块水果糖,说:“给——”
  小黑扑腾扑腾飞下去,从孙笑笑手里叼起糖果,递给我,吓得孙笑笑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看着他的狼狈样子,我开心地大笑起来。

  孙笑笑眼睛里含着泪花,哽咽着说:“镇里的小孩,都说你是吸血鬼,你真的是吗?”
  “当然是!”我说。
  “吸血鬼有什么好处吗?”孙笑笑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
  “可以名正言顺的喝血啊,还可以长生不老啊!”我得意地说,小黑也得意地扇扇翅膀。
  “长生不老?也就是可以不死了是吗?”孙笑笑仰着头。
  “可以……”不知为何,我却伤感起来,想起了爷爷的死,心好像被一个巨大的手掌攥紧了一样,要是爷爷也是吸血鬼就好了。
  “那你可以把我也变成吸血鬼吗?”孙笑笑忐忑地说。
  “这个……”我犹豫着。
  “我可以每天给你水果糖吃,还可以陪你玩!”孙笑笑大声说。
  “那好吧!”我从树上跳下来,敏捷的身手看得孙笑笑一愣一愣的,
  “那就先从喝血开始吧!一块糖换一口血!”我说。
  孙笑笑没有犹豫,爽快地点点头。

  于是我从家里拿出一个玻璃瓶,那里面装满了新鲜的生鸡血,自己率先喝了一口,然后递给孙笑笑,说:“今天你只给了我一块糖,因此你只能喝一口哦!”
  孙笑笑感激地接过瓶子,皱着眉头,喝了一大口,随即喉咙里呜咽着,感觉要呕吐的样子。
  “不许吐,吐了再也不给你喝了!”我严厉地说。
  于是孙笑笑脸色惨白,额头渗出细细的汗珠,终于还是吞了下去。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

  4.
  来到小镇的第二个月,我才知道,爷爷的儿子叫做陈豪天。
  小镇里的人都很尊敬他,每次看病,除了给些许药费,还给他带上一瓶二锅头,所以,陈豪天那个老家伙基本上是不缺酒喝的,偶尔没有酒的时候,陈豪天就给我钱让我去买,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拿一瓶鸡血跟孙笑笑偷偷换一瓶酒,然后把钱存起来。

  等我存够了100块钱,我就可以离家出走,或者可以回到山里找爷爷去,我梦到爷爷成了那座山的山神。
  我喜欢孙笑笑,因为他不仅可以帮助我存钱,不仅常常从家里偷糖果给我吃,不仅对我言听计从,他还知道很多奇怪的东西。
  比如,他知道地球是圆的,如果我们顺着一个方向一直走,就会走到原来的地方。也就是说,我们以为自己离开的起点,其实只是离起点越来越近而已,我们以为自己在走向终点,其实只是离终点越来越远而已,我们不知道自己在走向起点,还是走向终点。
  这个问题很深奥,我的小脑袋暂时理不出头绪。
  再比如,孙笑笑从电视上看到,吸血鬼是有獠牙的,他问我为什么没有,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是我不能让孙笑笑知道我“不知道”这个事实,于是我说:

  “因为我只有5岁,獠牙还没有长出来。”
  我答应孙笑笑等我长出獠牙,就咬孙笑笑一口,然后我们就会成为神雕侠侣,一起吸人血,一起长生不老,一起消遥快活,一日三餐都吃水果糖。
  神雕?自然由乌鸦小黑扮演了。
  我和孙笑笑经常鬼混在一起,拿出我小包袱里的一本发黄的书研究,那是爷爷生前驱鬼的手记。
  我不识字,但孙笑笑却认得很多字,爷爷手记里的字,他多数都认得,于是他就一边教我识字,一边和我一起研习驱鬼。
  世界上既然有我和孙笑笑这样的吸血鬼,自然也就有其他的鬼了。而且,西游记里也有鬼,这足以证明鬼是真的存在的。
  “你见过鬼吗?”我小声问孙笑笑。

  “没有。”孙笑笑颤抖了一下,他敏感而胆小,胆小而善良,“书里说,一般人是看不到鬼的,可能只有像你爷爷那样的人才能看到……”。
  “我也没见过……”我抬起头,看了看昏暗的小屋,黄昏了。
  “还好我们看不见……”孙笑笑也神经兮兮地环顾了一下我的卧室,我的小床是用砖和木板搭起来的,虽然很简陋,但是我并不介意,因为我基本不睡在床上。小床旁边是一个破旧的大衣柜,衣柜的门上贴着爷爷的黑白照片,爷爷在照片里和蔼慈祥地笑。
  “你不觉得,正因为我们看不见,所以才可怕吗?你想啊……”我握住孙笑笑的手,紧紧地:“也许,正有鬼在我们身后,可是我们……看不见……”我说。
  孙笑笑吓得脸色苍白,跑到墙角紧紧靠住墙,他觉得这样鬼就没有办法站在他身后了。

  “别怕!我保护你!”我拍拍胸脯,看看爷爷的照片,壮了壮胆。
  “丁厌,你真好,我长大以后一定娶你!”孙笑笑感激地说。
  “谢谢你娶我,我们拉勾吧。”我也感激得说,“以后我们一起开吸血鬼小卖部。”
  “恩!拉勾!”孙笑笑伸出小拇指。
  我们刚刚拉完勾,就听见孙笑笑胖妈妈在院子里的狮吼。

  5.
  “笑笑!你还不回家?!”孙妈妈的嗓门很大,惊得小黑从树上飞起,呱呱地乱叫。
  小黑比我有本事。
  我和小黑刚刚来到十里镇的时候,遭到了小镇居民的一致排斥,而今,小黑抓老鼠和虫子的本领得到了小镇居民的赞扬,而我,还是一如既往地被讨厌,我也曾经尝试抓虫子和老鼠,可惜,每次抓到了老鼠到大人面前去邀功的时候,只会招来大人们的漫骂和训斥。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同样的事情,小黑做和我做,就会有这么大的不同。

  “哦……陈医生……笑笑在这里吧?”我们听到孙妈妈的声音进了堂屋。
  所谓“陈医生”自然不会回答他的问题,因为他早醉在年轻女人的照片前了,于是孙妈妈轻车熟路来到我的卧室。
  孙妈妈的到来,暂时驱散了房间里阴森森的鬼气,似乎孙妈妈本身就有驱鬼的作用,难道孙妈妈不是凡人么?
  孙妈妈看到地上散落的几片糖纸,表情立刻狰狞起来。她揪起孙笑笑的耳朵,边骂边出了门。
  “臭小子,你就不学好!都被那个疯丫头带坏了!”孙妈妈在院子里说。

  “妈——我要娶丁厌当新媳妇儿!”孙笑笑呲牙咧嘴的声音传入耳朵,紧接着就是孙妈妈就地正法打孙笑笑屁股的声音。
  “我就要娶她!”孙笑笑突然变得勇敢起来,像个刘胡兰一样不屈不挠,于是打屁股的声音更加刺耳了。
  我坐在小床上,看着爷爷的照片,不知道为什么很想哭,孙笑笑的话让我想哭。
  虽然我至今并没有搞明白,新媳妇儿到底有怎样深层的涵义,但是我知道,那是一种很严重的承诺,如果一个人宁愿被打屁股,也要娶你当新媳妇儿,你一定要答应他。因为那一刻,你会突然觉得不再孤单,不再是一个人,你会觉得心里很踏实;因为那一刻,你突然觉得自己被保护了,这种被保护的感觉,我只有跟爷爷在一起的时候,才拥有过。

  我扬起头,让眼泪流回眼睛里,看着爷爷的照片,说:“爷爷,我答应过你要不哭的。永远都不。”
  快到夏天了,但是晚上还是有些凉。
  陈豪天爬在方桌上说梦话:“茗茗……茗茗……”他只要一喝醉,就会念叨这两个字,我已经习惯了。
  我不知道陈豪天算不算帅气的男人,如果他浑身长了猴毛的话,应该比孙悟空更有英气一些;如果他皮肤再白一些的话,应该比唐僧更好看一些;如果他不是每天都半醉着话,应该比沙僧更魁梧一些;如果他不是每天骂我的话,应该比猪八戒更有趣一些。
  他的一边念叨着“茗茗”两个字,一边抬起头,换了个姿势。在他抬起头的一瞬间,我看到了眼泪,想不到像陈豪天这么凶恶的人,也会有些眼泪。
  我从陈豪天的卧室拿了一块毯子,盖在他的身上。但是,我马上又懊恼万分,我为什么这么做?凭什么这么做?于是我就把摊子掀下来,仍在地上。可是随即我又鬼使神差地给陈豪天重新盖上了。

  这种行为让我觉得我是陈豪天的小媳妇,因为电视里的小媳妇都是这么干的,这不是对孙笑笑的背叛么?
  我咬咬牙,决定再把毯子拿下来。
  这时候,陈豪天醒了,他站起来,看都不看我一眼,也没看到落到地上的毯子,只是迷迷糊糊地说:“饭在锅里,自己盛了吃。”然后就摇摇晃晃地走到自己卧室,摔在了床上,鼾声大起。
  我突然觉得很气愤。


  6.
  从那以后好几天,孙笑笑都没有来找我玩,也没有见他和镇里别的小孩玩,更没有去上幼儿园。我百无聊赖地在门口的树上倒挂了几天以后,终于决定下下血本。
  既然孙笑笑都为我牺牲了屁股,那么我为了他花几毛钱又算什么呢?
  我把三毛钱捏在手里,忐忑不安地来到了孙笑笑家的小卖部,小黑呱呱地跟在我后面。
  “买水果糖!”我踮起脚,把手伸到小窗口里。

  小窗口露出一直肥硕的手臂,接过钱,却没有把糖果送出来。
  “水果糖!”我大声说,小黑也愤愤不平地呱呱叫着。
  “你偷吃我们家的糖还算少吗!?”孙妈妈的粗嗓门从小窗口里冲出来。
  “那不是我偷吃的!是孙笑笑送给我的!是我用血跟他交换的!”我委屈地大声说。
  “什么!?什么什么?你说什么?”孙妈妈从小卖部的后面冲出来,拎起我的耳朵,为什么大人都喜欢拎小孩的耳朵呢?难道不是到拎耳朵很疼么?
  “你给笑笑喝什么了?”孙妈妈怒气冲冲。

  “血啊,怎么啦?”我理直气壮,小黑在孙妈妈头顶盘旋。
  “我说最近怎么都不肯吃鸡蛋了呢!你这个疯子!你这个神经病!”孙妈妈的唾沫星子喷了我一脸,周围几个大人和小孩围过来,对我指指点点。
  小黑俯冲下来,冲着孙妈妈的手啄下去,狠且准。
  孙妈妈松开我,捂着手,坐在地上大哭起来,“造孽啊!你这个小妖精啊!勾引我家笑笑不说,还要害死我家笑笑啊,不知道我家笑笑有病么?……”
  孙妈妈哭大街很像唱戏,于是更多的人围了过来,有几个大婶一边劝孙妈妈,一边数落我,也有几个大人告诫旁边的小孩说,以后千万不要跟我玩。
  我没有哭,我不哭,我吹了声口哨,让小黑站在我的肩膀上,倔强地说:“要么把三毛钱还给我,要不就给我水果糖,要么就让我见孙笑笑!”

  于是孙妈妈哭得更惨痛了:“你这个妖精啊,勾引我家笑笑偷糖给你吃,还让笑笑娶你当老婆,你这个不要脸的小骚货……”
  “我再说一次!!!!!我没有让笑笑偷糖给我吃,那是我用血跟笑笑换的!!”我眼睛里冒出了火。
  “你这个没娘养的野杂种——你这个小妖精小骚货——”孙妈妈的话让我心里揪了一下,我怒道:“小黑!咬她!”
  “住手!”陈豪天大声说道。
  我急忙吹了口哨,让小黑停下来。
  大概是什么人把陈豪天叫过来了吧,陈豪天冷着脸,一把把孙妈妈从地上拉起来,默不作声地给她清理了伤口,冷冷地说:“一会到我家给你打防疫针!”

  然后他看了我一眼,扳着脸,厉声说道:“你这个讨厌鬼!以后不要给我丢人现眼!说!你吃了孙笑笑家多少糖!”
  “那是孙笑笑给我的!”我固执地说。
  “说!多少块!”陈豪天吼道,这是我第一次见他这么怒吼,平时也就唠叨着骂我而已,就算是动手,下手也不是很重。
  “大概……也就是……二十几块……或者三十块……”我小声说。
  “就算五十块吧!就算一毛一块吧!”陈豪天从兜里掏出一百块钱,甩到孙妈妈脸上,对孙妈妈冷冷地说:“小孩子玩耍,就算有错,也不要骂那么难听,你也为你家孙笑笑积点阴德!这一百放你这儿,以后我家丫头什么时候想吃糖了,她自己来这里拿,钱不够了,再给你!”

  “不、不用了……”孙妈妈讪讪地说。
  陈豪天没理她,收起药箱转身就走了,我默默地跟在他后面,觉得他的背影很挺拔。
  “哎——老家伙……”我说,“那可以一百呀,都够我离家出走了……”
  “什么?你这个扫把星!”陈豪天愤怒地转过身,揪起我的耳朵.
  “你就让老子省点心不行吗?”

  “你是我老子吗?”我小声问。
  “不是!”陈豪天放开我,大步流星。
  “你要是我老子,你就是王八蛋!”我愤愤地说。

  7.

  陈豪天回家后,开始一声不吭地对着照片喝闷酒,喝着喝着,竟然爬在桌子上呜呜哭起来。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男人哭,爷爷就从来没哭过,临死前那次不算。
  我一直以为,男人哭应该和小孩哭没什么区别,应该是哇啦哇啦的,可是陈豪天哭得很特别,仿佛小黑被捂在被子里乱叫似的。
  “老家伙……你怎么了……”我小心地问,被他哭得忐忑不安。
  陈豪天抬起头,眼睛血红血红的,“你这个讨厌鬼,你给我滚!滚!滚得越远越好,最好死在外面永远别回来!!”
  “可是……”我小声说,“我还没有攒够100……”
  “滚——”陈豪天的样子就像西游记里的牛魔王,我吓得打了哆嗦,默默地回到卧室,把爷爷的照片从大衣柜上摘下来,小心地放在兜里,然后重新收拾了自己的小包袱,把爷爷的手记放进去,又数了数自己偷偷攒的钱,大概只有32块。
  等我收拾好一切的时候,回到堂屋,陈豪天已经睡着了,他皱着眉头,眼角挂着泪痕。我突然觉得他很可怜,因为我的到来,给他增添了很多烦恼,他又不是我什么人,却这么养了我这么久,给我饭吃,给我血喝,虽然因为讨厌我而经常打骂我,但是毕竟是因为他,我才在爷爷死后能够活下去。

  我打开小厨子,从里面拿了2瓶血放到包袱里,然后到他的卧室给他拿了毯子盖上,默默出了门。
  “小黑,我们走吧!”我说。
  小黑舒展了一下翅膀,落在我的肩膀上。
  天已经快黑了,我想在离开前看孙笑笑一眼,除了爷爷,他是唯一肯保护我的人。
  我站在小卖部的门口,期望孙笑笑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伸开手,对我说:“给——”然后手心里有一块美丽的糖果,虽然我现在已经有一百块钱的水果糖了,但是,孙笑笑给的不一样。

  可是,小卖部的灯光幽幽亮着,孙笑笑始终没有从那里走出来,我失望地叹口气,站在小卖部窗口,说:“那个……我想……”
  “想要回那一百是吧?”孙妈妈肉乎乎的手臂伸出来,甩出一百元。
  我从地上捡起来,继续站在窗口,其实我不是想说要把钱要回来,我只是想问问孙笑笑在不在,可是张了张口,却始终问不出来。
  “丁厌!”
  这个时候,孙笑笑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手里拿着一瓶酱油,或者醋。原来,孙笑笑一直因为偷糖果的事情被孙妈妈关在家里,今天晚上是没有酱油了,才让他出门去打酱油的。

  “孙笑笑……”我的眼里竟然含着泪花。
  “你怎么在这里,是来找我的吗?”孙笑笑把我拉到一边,小声说。
  “恩!”我点点头,“我要离家出走了,跟你告别。”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孙笑笑把酱油放在地上,拉起我的手,说:“你不当我新媳妇了吗?”
  “我……”我哽咽着,“我可能再也不回来了,你以后娶别人当新媳妇吧,我觉得你们幼儿园的冯小如不错,很漂亮也很乖,大人们都喜欢……”

  “你别乱说!我就让你当我新媳妇!”孙笑笑坚定地说,“我们一起走吧!”
  “好!”我兴奋地说,“我现在有132块,我们可以靠这个活下去的!”
  “恩!”孙笑笑点点头,“我这里还有买酱油剩下的2块钱!”
  “那我们走吧!”我说。
  “好!”
  孙笑笑拉起我的手,两个小孩和一只乌鸦的身影,逐渐淹没在夜色里。


  8.
  十里镇虽然被称作小镇,其实一点也不小,我和孙笑笑走到镇口的灵堂的时候,已经半夜了,两个人都觉得又冷,又饿,又累。
  “你说,大人会找我们吗?”孙笑笑问。
  “你妈妈应该会,不过陈豪天那个老家伙应该不会吧,他把我赶出来了,还说我最好死在外面……”想起老家伙的话,我有些落寞,其实,很多小孩在跟大人玩失踪游戏的时候,都是渴望被找到的。
  “丁厌!”孙笑笑停下来,双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望着我,“就算我妈妈找我,我也不会跟她回去的,除非她答应你当我的新媳妇!”

  “不!”我说,“就算她答应,我们也不回去!”
  “好!就听你的!”孙笑笑一向都是听我的,“陈医生真的说了那种话吗?”
  “那种?”
  “说……最好死在外面那种……”
  “恩!”我恨恨地。
  “那……我们不会真的死在外面吧?”孙笑笑担心地问。

  “不会!小黑会保护我们的。我带你到我家,到了我家,爷爷和小黑就会一起保护我们!”我对小黑和爷爷充满了信心。
  “可是,你家不就是陈医生家吗?”孙笑笑奇怪的问。
  “不!我真正的家在山里,那里的山很高,山里有妖怪,不过不用怕,我爷爷已经成了那座山的山神了。他会给我们喝好喝的妖怪的鲜血,比鸡血好喝多了,而且,每到夏天的时候,山里会开好多好多好看的花,各种颜色都有!那里是才是我的家,也是小黑的家。”
  “哦……真好!我想去!”孙笑笑羡慕地说。
  “看到前面的大房子了吗?”我指了指灵堂,说,“今晚我们就躲在那里,等明天了,我们就坐汽车,然后还做汽车,然后再坐火车,最后依然坐汽车,最最后坐马车,就到了我家了。”
  “丁厌你真厉害,这么多种车你都能记清楚。”
  “恩!孙笑笑你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恩!丁厌也别怕,我也会保护你的!”
  彼此保护的承诺,是这个世间最宝贵的承诺么?
  灵堂门旁的小屋里亮着光,一个老头抽着卷烟,在里面看电视。
  我平时爬树爬惯了,因此我三下两下就翻过了灵堂的铁门,然后从里面悄悄打开插销,再让孙笑笑进来。
  我们带着小黑,悄悄穿过大厅,来到一个有很多排柜子的房间里,缩在墙角。
  我从包袱里拿出一瓶血,递给孙笑笑,孙笑笑喝了一大口,他现在已经习惯鸡血的味道了。
  “丁厌,你怕吗?”孙笑笑紧紧靠着我,瑟瑟发抖。
  “不、不、我不怕……”不知道为什么,我也觉得莫名的恐惧和寒冷。

  这个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了脚步声,我和孙笑笑吓得紧紧抱在一起,连小黑都摒住了呼吸。
  那个脚步在门口停了一下,突然说:“老伙计们,我睡了啊——”是一个老头的声音,应该就是那个看门的老头。
  “天黑了,你们出来玩吧,别跑太远啊——”那个老头继续说,“今天有新来的,大家和睦相处别吵架——”
  同样的话,老头喊了三遍,才离开。之后,整个建筑,恢复了一片死寂。
  “丁厌……”我能感觉到孙笑笑的颤抖,“我想起来了……这里好像是放死人的地方,我爷爷死了的时候,就在这里……”

  “你骗人,如果你爷爷在这里,那么我爷爷也死了,他为什么没有在?”我的声音很小很小,不过在这样又黑又冷又静的地方,依然会觉得,我们似乎惊扰了什么。
  “你忘了?你爷爷成了山神了啊!”孙笑笑说。
  “哦……也是……你别怕……”我边说又边向孙笑笑身边靠了靠,“小黑在,小黑很厉害的……”
  我在黑夜里,看着小黑的眼睛,小黑的眼睛一下子变得诡异起来,似乎还有一丝兴奋。

  9.
  “丁厌……你说……有鬼吗?”孙笑笑的声音听起来很虚弱。

  “恩……爷爷的书里有,那应该就有吧……”我抱住孙笑笑发抖的身体。
  “那……这里有吗?”孙笑笑的身体很冷,像冰糕一样,冰糕在融化的时候,也会这么冷吗?
  “我不知道,我看不见……”我说。
  “你上次不是说,正因为看不见,才更可怕吗?”孙笑笑抖得更厉害了。
  “孙笑笑,你冷吗?”我警惕地四下看看,觉得周围有无数个看不见的鬼,在群魔乱舞,甚至有些已经贴到了我们的鼻尖。
  “我不冷……”孙笑笑颤抖着说。

  “那你为什么抖得这么厉害?”我吹了声口哨,让小黑落在我的头顶上,这样我觉得安全。
  “丁厌……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孙笑笑在黑暗里抬起头,“其实……我快死了……我可能活不了太久的,所以,我才想成为吸血鬼,如果成了吸血鬼,我就不用死了,我妈妈也不用每天都为我哭了……我也就可以保护你更久了……”
  “孙笑笑你别乱说,我们都还是小孩呢,小孩得长成大人,然后再从大人变成老头,那个时候才会死呢,我们还是小孩,我们不会死。”
  “我没有骗你,我有一次跟着妈妈去城里看病的时候,偷偷听妈妈跟城里的医生说的。”
  “你真傻,你怎么不让老家伙给看看呢?你忘了,上次那个听到鸡蛋就昏迷的傻瓜,还专程从城里来找他看病呢!城里医生看不了的病,他都可以看……”
  “丁厌……你困吗?”孙笑笑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微弱。

  “困……”我说,“你呢?”
  “我也困……很困……丁厌……我看见了……”孙笑笑小声说。
  “看见什么了……”
  “我爷爷……还有,别的……好多人……他们在看着我……我爷爷还说……让我过去……”孙笑笑说完这句,就再也没有说话了,他的身体越来越冷,比冰还冷,我脱下外套裹住他,看着四周,我什么也没有看见,没有孙笑笑的爷爷,也没有好多人。
  一排排的架子,从我眼前消失在黑暗里,好像没有尽头一样。
  “小黑!小黑!”我叫。

  小黑不吭声,也不见了踪影,我突然手足无措起来,巨大的恐惧淹没了我,那一排排黑色的架子,慢慢地向我们挤压过来,从那些架子上,冒出了好多眼睛,很多很多,有数不清那么多,那些眼睛越靠越近,渐渐地,我看清了拥有那些眼睛的脸,大部分都是老头或者老太太,也有小孩和大人,他们每个人的眼睛都很大,嘴唇和脸都像纸一样白,他们挂着各式各样的笑容,伸开手臂,慢慢向我们走过来。

  “我是吸血鬼!我不怕你们!”我颤抖着说,舌头好像已经不听使唤。
  “你们看!我有獠牙!我有獠牙!”而事实上,我并没有。我第一次这么渴望我有一对僵尸的獠牙,如果我有獠牙,我就可以保护你,孙笑笑。
  有一个老头,把孙笑笑抱起来,周围的鬼围着我,不让我靠近去解救他。
  “小黑!小黑!小黑!”我大声地叫。
  小黑不知道从哪里飞过来,大叫着啄着我周围那些鬼。

  “小黑,不要管我,去救孙笑笑!”
  “呱——呱——”小黑不听我的,它只保护我,我看着老头抱着孙笑笑,越走越远。
  “小黑!小黑!”我大叫。
  “呱——呱——”小黑的羽毛落了一地。
  我醒过来,小黑依然呱呱叫着,外面远远传来老头的脚步声。
  我看了看旁边,不知道自己刚才是做恶梦,还是真实的事情,孙笑笑睡在我旁边,我摇摇他的肩膀:“孙笑笑,你醒醒!孙笑笑!你醒醒!”

  孙笑笑没有醒,怎么摇也不醒,他的身体冰凉,脸在黑夜里,像恶梦里的鬼一样白。
  我慌忙背起他,听到老头在外面喊:“别闹那么大动静!”
  我顾不得那么多,背着孙笑笑冲了出去,全然不顾老头错愕的大叫。

  10.
  我背着孙笑笑一路飞奔,奔向小镇,奔向老家伙陈豪天的方向,那个老家伙,一定可以治好孙笑笑的!一定可以!
  “孙笑笑!你不要死!”我大声喊着,身上冒出热腾腾的气,我记得,爷爷快要死的时候,身体也是这么凉。
  “孙笑笑!你还要娶我当新媳妇!你不要死!不要死!”身上的孙笑笑,越来越重,越来越重。
  小黑在我们头顶上盘旋了两圈,呱呱大声叫着,向着小镇的方向飞去。
  我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知觉,身体和思想只有一个念头——跑。

  远处渐渐亮起纷杂的手电筒的光亮,虽然很远,但是我依然听到了小黑的叫声和孙妈妈的粗嗓门。
  我第一次觉得孙妈妈的嗓音是如此的动听,孙妈妈你骂我吧,骂我是小疯子,骂我是神经病,骂我是小骚货,骂我没娘养,随便你骂我什么都没有关系,只要孙笑笑不死。
  大人们渐渐奔过来,小黑在头顶焦急的盘旋,陈豪天从我背上把孙笑笑抱起来,抽出一只手,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他的眼睛里充满了焦急,他恶狠狠地吼:“知道大人们找了你们半个晚上吗?丧门星!”
  “孙笑笑……要死了……”我一下子晕倒在地上。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家了,我爬在陈豪天的背上,陈豪天的很宽,很结实,也很温暖,和爷爷的不一样,爷爷的背虽然也宽,但是却硬硬的。陈豪天的背不硬。
  我看着孙爸爸把孙笑笑放在我的小床上,陈豪天把我扔在地上,马上就开始在他的小工作间里忙活。他先给孙笑笑打了一针,然后又是配药,又是打点滴,还不时给孙笑笑做按摩,孙笑笑的脸就像奶油冰棍一样,湿漉漉的,没有一丝血色,他的嘴唇干裂着,嘴里喃喃地说着:“丁厌……你别怕……爷爷……我不走……我不想跟你走……”

  孙妈妈听见孙笑笑叫爷爷,终于忍不住“呜呜”哭起来。
  陈豪天长长地舒了口气,说道:“只是发烧,没什么大碍了……不过,发烧很可能会导致他的病情急剧恶化……,还得赶紧到大医院去做手术啊……”
  孙妈妈闻言,哭着跪在地上,抱住陈豪天的腿,哭道:“陈医生,求求你……求求你……救救笑笑吧……我们去医院看过了,笑笑的病没有几十万治不好啊,而且,就算有了钱,相同的骨髓也不好配啊……笑笑他……怕是等不得了……求求你陈医生,连城里人都说你是神医,你一定有办法救笑笑的……一定有办法的……我们只有这一个孩子啊……”

  孙爸爸看了孙妈妈如此,也蹲在一边边抽烟边抹眼泪。
  陈豪天叹口气,扶起孙妈妈,说道:“大嫂……这次的事情,都怪丁厌,要不然笑笑的病也不会突然恶化,先让他住在我这里吧,我会尽力调养他,你们要赶快凑钱,寻找合适的骨髓,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我知道自己犯了大错,靠在墙角一声不吭,忍着即将蜂拥而出的泪水,默默祈祷:爷爷,你一定要保佑孙笑笑啊,如果孙笑笑死了,丁厌会一辈子不开心的!
  小镇里的其他居民渐渐散去,只留下我和孙妈妈、孙爸爸还有陈豪天守着孙笑笑,他们谁也不理我,也不骂我,也不问我,就好像我已经凭空消失了一样。
  当然,现在并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我握着爷爷的照片,想起爷爷以前替病人看病的时候,都是先驱鬼的。

  我坚信,孙笑笑是被灵堂里的鬼缠住了,所以才会得这么重的病!我一定要治好他!
  我暗暗下定决心。
  糟糕!我的小包袱。

  11.
  第二天中午,孙笑笑依然没有醒来,陈豪天从昨天晚上就把自己关在工作室,除了中间给孙笑笑换过一次点滴以外,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我自己就着鸡血吃了半个冷馒头,闷闷不乐地倒挂在树上,脑袋里一团乱麻。
  小黑扑闪着翅膀,落在树上,嘴里叼着我的小包袱。经过昨天晚上,小黑的羽毛好像掉落了许多,翅膀上还有一个伤口,我心疼地翻身坐在树杈上,接过小包袱,拍了拍小黑的后背,然后从树上滑下来,在树下的泥土中轻轻划了个十字,取中间细细的土沫,爬上树,把小黑搂在怀里,轻轻地把土沫敷在小黑翅膀的伤口上。
  我在山里的时候,膝盖磕破了,爷爷就是这样替我治疗的。
  我想起昨晚的恐怖经历,又看了看小黑翅膀的伤口。
  “小黑,你是为了保护我们,才受伤的么?”小黑没有回答。就算它回答了,我也听不懂,昨夜那一个个恐怖的面孔,我分不清是梦,还是现实。
  经过昨天的事,小黑几乎成了小镇里的传奇英雄。英勇的小黑,在吸血鬼丁厌把小男孩孙笑笑带到灵堂后,勇敢地飞到焦急搜寻的大人们面前,勇敢地带路,终于救了奄奄一息的孙笑笑。

  大人们就是这样说的,一传十,十传百。而我,在这个传说中,是个十足的坏人,十恶不赦的妖魔。
  听说,孙爸爸和孙妈妈一起到城里的亲戚家借钱了,为了孙笑笑的病。
  孙笑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怎么说呢?
  比如我和小黑,身体里都有一部轰隆隆的机器,这个机器每天都造出血来,让我们生龙活虎的,可是孙笑笑身体里的造血机器坏掉了,看情形好像还不好修。
  如果修不好,我希望把自己的造血机器送给他,反正我每天喝血,有没有造血机器都没关系,可是,又好像不行。
  大概每个人身体里的造血机器都不一样吧,我也不清楚是大小不一样还是颜色不一样,如果不一样的换到孙笑笑的身体里,他也不能用,必需得一摸一样才行。
  这可就麻烦了。
  我突然想起,孙笑笑曾经说过,等我长出了獠牙,就可以咬他,等他变成了像我一样的真正的吸血鬼,就不用担心造血机器坏不坏了,也就不会死去了。

  我真没用,我真希望,我的牙,可以快快长出来。
  这些都是没用的话,我翻开爷爷的手记,里面的很多字,孙笑笑都教给我了,我希望可以尽快学会爷爷驱鬼的办法。
  当务之急,是把缠住孙笑笑的恶鬼赶快赶走。
  爷爷的书里的一些字有很多笔画,我认不清,但是还是看明白了两种方法。
  我跳下树,跑道厨房,盛了一碗干净的清水,然后又从陈豪天的卧室里,拿了一根红绳,在碗口的外围打了一个活结,最后把碗放到孙笑笑的床角。
  这个时候,孙笑笑醒了,他看了看周围,问道:“这……这是你山里的家吗?跟你在小镇的房间很像呢!”
  “傻瓜,这就是陈豪天家里我的房间啊!”

  “哦……我是不是睡在你的床上,那你睡在哪里?”孙笑笑说着就要起身,我急忙按住他,说,“你别动!我从来不睡床的,我一般都睡在柜子里!”我指了指旁边的衣柜。
  孙笑笑开心地笑了,他一定觉得我睡在柜子里这件事很好笑。

  12.

  “你为什么睡在柜子里?”孙笑笑问。
  以前在山里生活的时候,爷爷外出驱鬼治病,有时候一晚上都回不来。爷爷担心我睡在床上被山上的妖魔吃掉,就告诉我说,可以藏在柜子里睡。
  所以,只要我觉得不安全的时候,都会睡在柜子里。爷爷去世后,我从没有一个晚上感到过安全。
  睡在柜子里让我感觉很踏实,被上下前后左右的墙壁包围着,没有人看得到我,没有人可以伤害我,况且,还有爷爷在柜子门口守护着我。
  “因为,睡在柜子里,有被保护的感觉。”我说。
  “睡在柜子里多不舒服啊,以后你别睡在柜子里了,因为有我保护你。”孙笑笑说这句话的话时候,一点都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好像已经忘记昨天是谁背他背了那么远了。

  我看了看床角的碗,碗里的水还是老老实实呆在那里。
  “你昨天晚上,说你看见了……看见了……什么?”我小心地问。
  “看见了……”孙笑笑抬起眼睛,看着房顶,“看见了爷爷……爷爷说要带我走……”
  我也抬起头,房顶上除了一个布满灰尘的灯泡,什么都没有。
  “那……爷爷现在还在吗?”我问。

  “你没进来前,好像还在,你进来了,就不见了……”孙笑笑皱皱眉头,望着我,说:“丁厌,爷爷不是坏人,爷爷活着的时候很疼我的,他说,到了那边,他还会很疼我。”
  “可是!”我又看了看床角的水,似乎是起到作用了,看来爷爷的书没有骗人,“可是,你千万不要跟你爷爷走,跟你爷爷走了,你就死了,难道你不知道你爷爷现在已经变成鬼了吗?你要是死了,就不能和我玩了。”
  “这个我知道!”孙笑笑说,“给我血喝!我一定会努力变成吸血鬼的。”
  “恩!”我起身,到堂屋的厨子里拿了一瓶血,倒到碗里,用小勺喂他,“孙笑笑,你知道你是什么病吗?”
  孙笑笑摇摇头。
  “你身体里的造血机器坏了,你自己不能造血了,所以,我以后每天都喂你血喝!”
  “恩!我以后也要每天努力地喝血!”孙笑笑说着勉强坐起来,接过我手里的碗,一口气把半碗鸡血喝了个精光,喝完擦擦嘴,傻乎乎地笑。

  孙笑笑笑起来很好看,像月光一样。
  “我妈妈呢?”他突然问。
  “她和你爸爸到城里的亲戚家了,好像要修好你身体里的机器,得花好多钱,大概有十万那么多,我算了算,可以买一百万……哦,不……一千万……不……我想还是一百万……”我记不清楚是多少了,挠挠脑袋,继续说:“总之可以买很多很多水果糖。”
  “是吗?”孙笑笑重新躺下,皱着眉头,“要那么多吗?那估计我妈妈得卖二十年水果糖,才能赚到那么多钱……”他说完这句话后,就闭上了眼睛,眉头还是紧紧皱着,不知道是不是在担心孙妈妈到底能不能卖掉那么多水果糖。
  “你放心吧,我以后每天都到你家买水果糖!”我安慰他。

  他还是没有说话,眼角慢慢地滴出两行泪。
  “你哭了?”
  “没有!”他倔强地睁开眼睛,说道,“男子汉,我不哭!丁厌!我希望尽快变成吸血鬼,这样,就不用我爸爸妈妈去借钱了……”
  “我会努力尽快长出獠牙的!”我为自己没有獠牙而愧疚万分。
  13.

  到了晚上,孙妈妈和孙爸爸回来了,一脸的沮丧。他们一回来,就和陈豪天三个人在嘀咕着什么,说着说着,孙妈妈就又哭起来了。
  才一天的时间,孙妈妈就好像瘦了好多,本来臃肿的脸,一下子塌了下来,仿佛被放光了气的气球一样。
  我默默地走在孙笑笑的床边,看见孙笑笑一眨不眨地看着房顶的灯泡,我试过,房顶上灯泡看久了,闭上眼睛,就会出现“U”的形状。这很好玩,我不知道孙笑笑是不是在玩这个游戏。
  “丁厌,”孙笑笑突然说,“我又看到爷爷了……”
  “在哪里?”我吓得跳起来,难道那个碗失去作用了吗?我不安地看了看脚下的碗。
  “房顶……”我顺着孙笑笑的目光望去,房顶上什么也没有。
  “他向我飘过来了。”孙笑笑说,“感觉很温暖,爷爷的笑容很温暖。”
  “孙笑笑,你千万别跟你爷爷走!”我想起白天看的第二种驱鬼的方法,冲到堂屋,从厨子里抓起一瓶鸡血,倒在地上,再用手指沾了,在另外一只手上写了“我是鬼”三个字,爷爷书里说,这是以鬼治鬼。
  “在哪里?你爷爷在哪里?”我大声问。

  孙笑笑指了指半空,我把写着“我是鬼”的手掌对着孙笑笑指着的方向,说道:“怎么样?他走了吗?走了吗?”
  孙笑笑摇摇头。
  “我是鬼!是吸血鬼!你不怕吗?你快滚!”我急得大叫起来,陈豪天和孙爸爸孙妈妈闻声跑过来,陈豪天吼道:“讨厌鬼!你在干什么?在病人的房间里不要大吼大叫!”
  “我在驱鬼!”我继续冲着半空中伸着手掌。
  “丁厌在帮我赶走爷爷……”孙笑笑替我解释,声音很虚弱。
  孙妈妈一听,扑在床边,粗糙的手摸着孙笑笑的脸,说道:“儿子,你别吓妈妈,这里哪有爷爷,爷爷去年就走了啊……”

  “爷爷回来叫我了。”孙笑笑说。
  孙妈妈额头冒出汗珠,她不信鬼神,不过怕是急昏了头,跪在地上,四处转着圈磕头,边磕边说,“爹——笑笑还小啊,你千万别带走他!”
  “爷爷走了……”孙笑笑说。
  孙妈妈“呜——”地哭倒在地上。
  孙笑笑坐起来,说:“妈妈——你别哭了,等丁厌把我变成吸血鬼,我就不会死了。”

  孙妈妈瞪了我一眼,哭得更厉害了。
  孙爸爸把孙妈妈拉到外屋,小声劝着:“别当着孩子哭……”于是孙妈妈的哭声变成了很压抑的那一种。
  陈豪天叹口气,摇摇头,叮嘱我不要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就出了门。
  我听到孙爸爸在外面小声说:“把能卖的都卖掉吧!”
  我相信孙笑笑也听到了,他痛苦地闭上眼睛,“丁厌,我觉得很不舒服?”
  “哪里呢?哪里呢?”我焦急地问。

  “心里,还有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孙笑笑皱着眉头。
  “丁厌,是不是我跟爷爷走了,爸爸妈妈就不用这么难过了?他们应该知道,爷爷会照顾我的。”
  “不!不是的!”我坚定地说。
  “丁厌,你真的是吸血鬼吗?”孙笑笑问。
  我再次坚定地点点头。

  “那么,求求你,今天晚上就把我变成吸血鬼吧……”孙笑笑的目光里充满了无助。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
  “可是,我没有獠牙……”我说。
  “没关系,我知道一种没有獠牙也能变成吸血鬼的方法。”他笑。
  “那太好了……”我也笑。


  14.
  夜很深了,小黑在院子里不安地叫着。
  孙妈妈睡在外面的堂屋里,孙爸爸还在外面和陈豪天说着什么。
  我坐在柜子里的被子上,小声说:“你爷爷又来了吗?”

  “恩!”孙笑笑悄悄指了指房顶的灯泡。
  “你真的知道没有獠牙也可以变成吸血鬼的办法吗?”我有些怀疑地问。
  孙笑笑很肯定地点了点头,很温柔地说:“如果你有獠牙,也不是好事呢!”
  “为什么?”
  “如果你有獠牙,就不像现在这么好看了,而且,你成了我媳妇,我亲你的时候,獠牙就会扎到我的脸,就像我爸爸的胡须一样。”

  “说得也是……”我从柜子里爬出来,“你赶紧告诉我,让你变成吸血鬼的办法吧!”
  孙笑笑冲我伸伸手,说,“你过来……”
  我悄悄爬过去,他在我额头轻轻地亲了一下,说:“我怕我一变成吸血鬼,就长了獠牙,那样就不能像现在这样亲你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觉得,孙笑笑马上就要被他爷爷带走了,虽然我看不见他的爷爷,但是我知道,他正看着我们。
  “好了……”孙笑笑微笑着,“一会,我妈妈他们就不用为了怎样卖出数也数不清的水果糖而发愁了……来,丁厌……”
  他吃力地从头下撤出枕头,轻轻说:“把这个盖在我的头上,然后你坐到上面,从一数到二百,这样,等我睡醒了,就变成吸血鬼了……”

  “真的可以吗?那样你会死的!”我不是小傻瓜。
  “吸血鬼,吸血鬼,要先变成鬼才行啊!变成了鬼,然后再变成吸血鬼,所以我必须先假装死去啊!电视上就是这样……杀人的……”后面三个字孙笑笑说得很含糊,我没听清。孙笑笑拉住我的手,说道:“丁厌……知道为什么我让你当我媳妇吗?”
  “为什么?”我心里的不安更加严重了。
  “你是……那么健康!小镇上没有小孩,可以像你那样挂在树上!”他笑着。
  “等你变成了吸血鬼,你也可以!”我说着,把枕头放在他的脑袋上,轻轻坐上去,开始数数。
  孙笑笑没有挣扎,只是开始的时候,腿有些颤抖,可是不一会儿,他就安静下来。
  “你变了吗?127……”

  ……
  “孙笑笑你变了吗?176……”
  我坐在枕头上,不由越数越快,那种不祥的预感越来越严重,我觉得整个房间里,都蔓延着死亡的气息,虽然我看不到鬼,但是我能感觉到孙笑笑的爷爷距离我越来越近……
  不等数到200,我就拿起枕头,看了看孙笑笑。
  孙笑笑睡着了,脸上红红的,带着甜甜的微笑,也不知道他梦到了什么,也不知道明天一早,他会不会真的变成吸血鬼。

  我期待有一天,我和孙笑笑,双双挂在树上,就像一副对联一样,而小黑可以当横批。
  我期待有一天,我和孙笑笑,双双坐在水果糖的糖堆里,边吃边卖,而小黑叼着招牌在附近叫卖。
  我期待有一天,我和孙笑笑,双双挺着僵尸牙,在爷爷的妖怪山里,追打嬉闹,而小黑就陪着爷爷看着我们笑。
  孙笑笑,你一定要。
  变成真正的吸血鬼!


  15.
  我倒挂在树上,头发和脸上的肉都直直地坠下来。我随风飘荡,就像镇上王屠户店里的猪肉。
  镇上的人都说,我是个丧门星,和我在一起的人,都活不长。他们说,我出生克父母,后来又克死了爷爷,紧接着又克死了孙笑笑,陈豪天之所以没有被克死,怕是因为行医多年,积德颇多,比较耐克,就像经久耐用的耐克鞋一样,不过就算耐克,迟早有一天也会被我克死。
  那是早晚的事——镇上的人都这么说。
  一辆面包车缓缓地驰过来,车上挽着一个大大的黑花,镇上习俗,孩子夭折,都不会大办丧事,也不会举行隆重的葬礼,只是家人陪同,草草埋葬。
  我知道,孙笑笑就躺在那辆车里。
  车开得很慢,仿佛是故意让孙笑笑多在这镇上停留一些时间,这个小镇,有着他短暂一生中,所有的回忆。
  车行驶到树下,我看到孙妈妈和孙爸爸面无表情地坐在一块凸起的白布旁边,他们没有哭,或者,已经哭干了眼泪。
  孙笑笑,你这个骗子!你答应要娶我当新媳妇,你说只要我按照你的话去做,你就会变成吸血鬼,可是,你一样都没有兑现。

  不要以为你死了,表现出可怜兮兮的样子,我就会原谅你!不!我不会原谅你,永远也不。你不但没有兑现承诺,还让我陷入不仁不义,让镇里的人更加讨厌我。
  孙笑笑,你就是个大坏蛋!你该死!你死了活该。
  我不再看那辆灵车,闭上眼睛,让眼泪从上眼皮流回到大脑里。我的脑袋里已经积攒了很多眼泪,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脑袋进水。
  灵车在树下熄了火,司机嘟囔着在车上拼命打火,就是打不着。孙妈妈向外看了一眼,表情立刻变了形,她喃喃地:“笑笑,你舍不得这里么?”
  我睁开眼睛,看到孙笑笑站在树下,他的脸和那天晚上一样,红扑扑的,他伸出手,手里有一颗美丽的水果糖。

  他说:“给——”
  他说“给”的时候,露出了两个长长的尖牙,那尖牙很白,很亮,很锋利。
  他说:“给——”
  小黑飞下去,在树下盘旋了一圈,把嘴里的东西递到我手里。
  我张开手,是一张美丽的糖纸,我有很多这种糖纸,孙笑笑送给我的水果糖的糖纸,我一直都留着,并且装在随身的衣兜里。

  现在,这些糖纸呼啦啦地从我身上飘落,就像下了一场五颜六色的雪。
  孙笑笑笑了,他的笑容,还是像月光一样,很好看。
  “丁厌,谢谢你!你以后还会到我家买水果糖吗?”孙笑笑说。
  我不理他,就不理,偏不理。
  “我知道你一定会的。”孙笑笑说完,上了车。

  于是灵车一下子打着了火,又缓缓向前驰去。
  “孙笑笑——你是个王八蛋!”我大吼,一头从树上栽下去。
  小黑张起翅膀,呱呱叫着,我跌落了两颗门牙,血和地上的泥混在一起。
  那跌落的两个门牙,很白,尖尖的,就像孙笑笑嘴里的尖牙一样。
  我记得孙笑笑说过,他不希望我有獠牙。

  如果我有獠牙,就没有办法让他亲到我。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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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恐怖幼儿园



  如果,
  地球真的是圆的。
  那么,
  你从这里离开,
  总会,

  从某处回来。
  我用七彩的糖纸,
  代替粉黄的丝带。
  静静地,
  等你。

  1.
  我从树上跳下来,仰起头。
  花花绿绿的糖纸,被按钉牢牢地挂在树枝上。树上虽然长出了嫩芽,却还不成气候。那些嫩芽,怯生生地绿着,探头探脑。
  老家伙陈豪天依然每天半醉着,我依然每天喝着鸡血。
  这个世界,并没有因为孙笑笑的离开,而发生任何变化。如果一定要说有的话,那就是,掉落的门牙,又慢慢长出来了,就像那些探头探脑的嫩叶。
  每天傍晚,我都会顶着孙妈妈的臭骂,去买水果糖,每次去买水果糖,我都会期望孙笑笑会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怀里抱着一瓶酱油,像月亮一样笑。
  孙妈妈又胖了,而且比以前还要胖,胖得很离谱,她总是一边吃着酸梅干,一边喷着唾沫星子,把水果糖甩给我。
  陈豪天说,我如果再不停地吃水果糖,就会有虫子钻到我的牙齿里。

  这是威胁!我不怕,照旧吃。吃了糖,就把糖纸钉在树枝上,然后我就倒挂在五彩的糖纸中发呆。
  我把被褥从柜子里搬到了床上,虽然那令我十分不踏实。
  但是,孙笑笑说过,睡在床上比睡在柜子里舒服。
  孙笑笑说过,他会保护我。
  他真的来了,每天晚上,在我的梦里。挺着长长的,尖尖的,白白的獠牙,守护在我的床边,教我识字。可是,他说不能亲我了,再也不能。

  我除了每天倒挂在树上自言自语,很少说话。
  陈豪天让我吃饭,我就闷着头吃,陈豪天骂我,我就面无表情地听着。
  我每天说的唯一一句话,也淹没在孙妈妈的唾沫里。
  那句话只有三个字:“水果糖——”
  终于有一天,陈豪天没有喝酒,他把我拉在身边,眼睛里有一丝忧虑。
  他说:“你想上幼儿园吗?”
  我摇摇头。

  “那你想识字吗?像孙笑笑那样。”
  我点点头。
  “去上幼儿园,就可以识字。”陈豪天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对我这么好,为什么突然这么平静地对我说话,我感觉他可能想在我去幼儿园的时候偷偷搬家,然后就再也不要我了。虽然我并不在乎他要不要我,但是,我不想一个人,空落落的。
  于是,我很坚定地摇摇头。
  “你到底想怎样?去还是不去?”陈豪天又怒了,但是随即,他看了看墙上的照片,把怒气强压下去,说道:“我希望你去,你总是这样,总有一天会……”

  陈豪天没有再说下去,他又看了看墙上的照片,对我说道:“我梦到她了,她说,希望你去上幼儿园。况且,我过两天要出一趟远门,大概一个月才能回来,总得有人看着你这个惹祸精啊!”
  我很想知道“她”是谁,但是我不想说话,只是一眨不眨地盯着陈豪天。
  陈豪天伸出手,摸了摸的我的脸,黯然道:“越来……越像了……”
  我躲开他的手,虽然那双手现在很温柔,可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双手会变得狰狞,在我脸上落下红彤彤的五指山。
  “你真的不去吗?”陈豪天叹口气。

  “让我去也行,不过,你不能趁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偷偷溜走然后再也不回来。”我说。
  多少天了,这是我第一次对他说话,他笑了,眼睛里湿湿的。
  他说:“不会!笨蛋!”

  2.
  十里镇原本没有幼儿园,镇上的孩子们,都是被父母或者爷爷奶奶照看着,撒尿和泥,爬树逮虫子。

  后来,镇上越来越多的大人到城里去打工,于是有些没有爷爷奶奶的小孩就没人照看,镇里就办了个半寄宿制幼儿园,长年在外的居民,可以把孩子寄养在那里。
  所谓幼儿园,也不过是在上个世纪废弃的大队公社的基础上,重新修缮了一下房屋,贴上些卡通的壁纸,然后再在院子里摆上两副秋千和一个滑梯。
  传说这个幼儿园的前身“大队公社”,在文革时期,斗死过很多人,孙笑笑的大伯就是在那个时候吊死在公社的横梁上的。
  去幼儿园的路上,冯小如小朋友家的养鸡场是必经之路,我喝的鸡血大多源自她家的小母鸡。她家有一只凶悍的大公鸡,除了早晨打鸣以外,还有看家护院之功效,常常对路过的小孩虎视眈眈,最大的业绩是曾经在孙笑笑穿开裆裤的时候啄过他的屁股,因此我对那只大公鸡没什么好感,总是妄想有一天拧断它的脖子,喝它的血。
  那只大公鸡似乎对我也没有什么好感,在陈豪天送我去幼儿园的时候,它见我远远地过来,就从喉咙里发出压抑和仇恨的呜咽,微微张开翅膀,蓄势待发。

  于是,大公鸡和小黑就有了一番恶斗,颇为壮观,大公鸡虽然身材强健,身手敏捷,翅膀却不争气,敌不过小黑的高空攻势,败下阵来。小黑很通人性,也不恋战,见我顺利通过,就在空中盘旋着警告两声,落在我的肩膀上,背朝后,监视着大公鸡的一举一动。
  于是镇里的大人们就传说,那只大公鸡也有灵性,眼里容不得我这个扫把星。其实我一直不明白扫把星到底是什么意思,幼儿园教室后面堆着的扫把,怎么看也不像星星,天上的星星,怎么看也不像扫把。
  孙笑笑离开后,正好空出一个座位,我就坐在那里,冯小如是我的同桌。
  冯小如是一个很像洋娃娃的女孩,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留着整齐的日式娃娃头,一条雪白的中分线把头发和脑袋分成两半。那条中分线很贱,特别像裁缝在布料上留下的剪切线,我总有一种冲动,想顺着那条线,把她从中间劈开,我有信心分得分毫不差。
  幼儿园只有一个大教室,一个大宿舍,一个大厕所,所以既没有大班小班之分,也没有男女之分,二十几个小孩挤在一起,每到自由活动时间,就乱成了八宝粥。
  幼儿园只有一个老师和一个园长。

  郝老师是镇里的一个年轻女孩,高中毕业后就留在镇里当孩子王。她长得一点都不好看,还有点胖,额头上有着缤纷的豆豆,有红色的,也有白色的。
  园长是个老头,没有儿女和亲人。胡子上常常挂着锅巴,那是早晨喝粥留下的干痕。他就住在幼儿园,除了肩负园长的重任以外,还负责做饭、打扫卫生和看大门。他很穷,镇里只给他微薄的工资和一个“园长”的名头,他常常穿着带补丁的裤子,给小孩们发冰糖吃,所以多数小孩都喜欢他。
  我的幼儿园大致情况就是如此,这里几乎不教我们认字,我之所以还继续留在这里,完全是因为,我可以坐在孙笑笑坐过的地方。
  况且,陈豪天出门了,我也没有地方可去。


  3.
  我坐在孙笑笑坐过的凳子上,抚摸着孙笑笑摸过的桌子。明媚的阳光穿过层层叠叠的树叶,透过窗户上的玻璃斑斑驳驳地涌进来,每当这个时候,我眯起眼睛,就能看到孙笑笑站在旁边笑,他指指头顶说:“我跟大伯在一起。大伯以前就挂在房顶上教我认字,他很有学问。”
  于是我看看空荡荡的房顶,也笑。
  教室的外面有几棵老槐树,冯小如说等过几天槐花开了的时候,可不可以请我给大家摘槐花吃,因为我爬树很厉害。我没理她,我又不是她家的公鸡,干嘛要听她的话呢?
  而那件奇怪的事情,就发生在槐花盛开的时候。
  那个时候,整个十里镇都弥漫着槐花又涩又甜的香味儿,嫩白色的槐花白压压的铺满了小镇的半空,这个小镇,几乎种满了槐树,不但街道两旁有,连每个居民家的院子里也有那么几棵,园长说,槐树好养活。
  那一天,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情。
  那天上午,郝老师在教我们跳舞的时候,冯小如率先发现了郝老师米黄色的裤子上殷红一片,那片红就在她略有些下垂的屁股的部位。于是冯小如尖叫起来:“郝老师的屁股流血了!”
  郝老师闻言,脸马上变得和屁股一样红,她匆匆转过身,瞪了冯小如一眼,然后对班长王晓峰说:“你先带着大家做游戏,老师出去一下。”说完她就拿了本画册挡在屁股上,出了门。
  对于郝老师屁股流血的事情,小孩子们有各种各样的揣测,大部分小孩觉得郝老师可能快死了,得了绝症,我的想法则不同。我怀疑郝老师也是吸血鬼,不过我用嘴吸,郝老师用屁股吸,她不过是用屁股吸完血忘记擦罢了。
  我把郝老师是吸血鬼的事情告诉了冯小如,冯小如一下子脸色苍白,小声说:“怎么办?是我揭发她的,她一定会先吃掉我……”
  王晓峰大声说道:“丁厌你别造谣,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鬼!”
  王晓峰是镇上王屠户的儿子,虎头虎脑,说话好像永远很有学问的样子,跟个大人似的,他和孙笑笑一样,属于班里为数不多的几个走读生,而且他这个班长,也是在孙笑笑离开后才当上的,我暗自揣测,他心里一定很乐意孙笑笑死。

  “谁说没有?!孙笑笑现在就变成真的吸血鬼了!”我说。于是冯小如立马大哭起来,她以前和孙笑笑是同桌。我被她哭得心烦意乱,说道:“冯小如你别哭,孙笑笑是好鬼,他不会吸小孩血的!”
  “那郝老师呢?”班里另外一个胆小的女生伍金花问道。
  “郝老师……那我可就不知道了……”我摆出一脸凝重的样子。
  “丁厌!你造郝老师的谣,我要报告郝老师,扣你小红花!”王晓峰生气道。
  “扣吧扣吧!反正我一个也没有!扣也没得扣!”切!我最讨厌别人威胁我了,“我没有造谣!”

  “那你有什么证据!”王晓峰怒道。
  我从窗外远远地看到郝老师换了一条深色的牛仔裤,向厕所走去,就对王晓峰说:“郝老师现在一个人到厕所了,肯定是偷着吸血去了,我们偷偷去看看吧!”
  “看就看!”王晓峰气势汹汹。
  于是,我和王晓峰还有另外几个胆大的小孩,偷偷地向厕所走去。
  厕所和教室是大吊角,初夏的午后,三三两两的知了有一声没一声地叫着,幼儿园大院里很安静,甚至还能听到不远处冯小如家大公鸡的叫声。
  我们几个小孩,在厕所的门口探出脑袋。

  目光掠过一排排的长条厕坑,郝老师蹲在厕所的尽头,雪白的屁股露在外面。只见她颠了颠屁股,从兜里掏出一截卫生纸,擦了擦屁股,擦完了还拿到前面看了看,闻了闻,那白色的卫生纸上,血红一片。
  “看吧……”我小声说,“郝老师刚用屁股吸完血,正擦呢!你们也看到了,她还闻呢!她一定很喜欢血的味道”
  “她是怎么用屁股吸血的呢?”王晓峰终于相信了我的话。
  “我猜她屁股上一定长了尖利的牙齿……”我小声说,跟着来的几个小孩,都脸色苍白。
  郝老师提起裤子站起来,我们急忙收回脑袋,一溜烟向教室跑去。


  4.
  郝老师回到教室后,见到每个小朋友都襟危而坐,表情紧张,她不由自主地摸摸屁股,表情也尴尬起来。
  冯小如小声说:“丁厌……你说郝老师发现咱们偷看了吗?”

  我说:“不知道……她刚才摸自己屁股了,一定是怕屁股上的尖牙露出来……”
  “冯小如!丁厌!站起来!”郝老师厉声道,于是我和冯小如颤悠悠地站起来,冯小如低着头不敢看郝老师,小声说:“丁厌,她会吃我们吧?……”我没敢吭声,在幼儿园里,郝老师就是国王,连我有时候都不得不忌惮她几分,毕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郝老师双眼瞪着我们,脸上的豆豆也瞪着我们,她说:“上课不许乱说话!你们两个站在后面,靠着墙思过去!”
  我们俩默不作声地向教室后面的墙壁走去,墙壁上爬着两只大壁虎,肚子一鼓一鼓的。
  郝老师转过身,开始上课,全班每个小朋友包括我和冯小如,都盯着她的屁股,她的牛仔裤不厚,紧身,包臀,屁股后面两腿中间的地方,略略凸起了一点点。

  冯小如悄悄问我:“那就是牙吧?”
  “八成是……”我说。
  郝老师教大家念了几句儿歌,摸了摸屁股,总觉得哪里不对似的,她大声说:“好!现在大家开始做眼睛保健操,所有小朋友都闭上眼睛!”
  于是大家都闭上眼睛,我和冯小如担心郝老师在大家闭着眼睛的时候吃掉我们,于是偷偷眯了一条缝。只见郝老师慢慢地走到教室的后面,在我们两个面前站了会,似乎是在检查我们是否真的闭着眼睛,然后她转过身,屁股对着我们,轻轻解开裤腰带。
  冯小如以为郝老师要脱下裤子吃我们,吓得腿都软了,眼泪扑簌扑簌地流下来。
  郝老师解开裤腰带后,把手伸进裤子里,似乎把什么东西掖掖藏藏的,然后就又重新系好了腰带。

  等大家都睁开眼睛的时候,郝老师屁股后面的小凸起已经不见了,她真狡猾,趁大家闭着眼睛的时候藏好了牙齿。
  狡猾!
  “好了!大家继续跟老师学儿歌!”郝老师望了大家一眼,小朋友都坐得直直的,谁也不敢捣乱,谁都担心自己捣乱被郝老师吃掉。
  ——“十个小黑人出外用膳;一个噎死,还剩几个?”郝老师问。
  ——“还剩九个——”小朋友拖着长音。
  —— 九个小黑人熬夜到很晚;一个睡过头,还剩几个?

  —— 还剩八个!
  —— 八个小黑人在北京游玩;一个说要留在那儿,还剩几个?
  —— 还剩七个!
  —— 七个小黑人在砍柴;一个把自己砍成两半,还剩几个?
  —— 还剩六个!

  —— 六个小黑人玩蜂窝;一只黄蜂叮死一个,还剩几个?
  —— 还剩五个!
  —— 五个小黑人进入法院;一个被留下,还剩几个?
  —— 还剩四个!
  —— 四个小黑人到海边去;一条红鲱鱼吞下一个,还剩几个?
  —— 还剩三个!

  —— 三个小黑人走进动物园里;一只大熊抓走一个,还剩几个?
  —— 还剩两个!
  —— 两个小黑人坐在太阳下;一个热死,还剩下几个?
  —— 只剩一个。
  —— 一个小黑人终于活了下来;最后结了婚,还剩几个?
  —— ……

  最后一个回答小朋友们答案不一。
  “老师!”我在后面举手,希望通过表现自己可以将功赎过,“小黑人结了婚,应该剩两个!”
  “不对不对!”冯小如也急着表现,“老师!小黑人结了婚应该还剩1个!我爸爸妈妈结婚后,妈妈后来死了,剩下一个,所以最后应该剩一个啊!”
  “你们都错!”郝老师阴险地说,“答案是一个不剩!”
  “就是一个也没有了!”王晓峰站起来说,“老师说得怎么会错呢?再说了,我爸爸老说,结了婚就跟拿个绳子上吊一样难受,所以那个小黑人一定是难受死了!”
  “啊……我知道了!最后一个小黑人……一定是跟郝老师结婚了,所以……”伍金花小声说道。小朋友听了,谁也不做声了,教师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每个小朋友的眼睛,都紧紧盯着郝老师的屁股。


  5.
  是了,那最后一个小黑人,一定是和郝老师结婚,然后被她长着尖牙的屁股吃掉了,所以最后一个小黑人也死了。
  一定是这样。

  这个时候,一个叫杨信的小男孩吸了吸流出的鼻涕,说道:“哇呀!糟了,我妈说我小叔叔要和郝老师结婚呢,这下完了!”
  郝老师一下子满脸通红,看着教师里议论纷纷的小孩,手足无措,最终恼羞成怒道:“都给我闭嘴!你们到底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小小年纪不学好,脑子里都是些什么?糨糊?还是毒虫子?说出来的话跟流氓似的,还像样子吗?”
  吸血鬼郝老师彻底发怒了,全班同学都在自己的位置上颤抖着。
  “全体给我站起来!今天中午不许吃饭!”
  郝老师怒气冲冲地走出教室,关门的声音震得窗户都哗啦啦地响,吸血鬼的威力果然不同寻常啊!

  伍金花大声说:“杨信都怪你,就你一个人说了流氓的话,害得全班都跟着受罚!”
  杨信觉得自己很无辜:“如果说结婚就是流氓的话,那全天下的爸爸妈妈都耍流氓了啊!”
  伍金花说:“杨信你就是流氓,你小叔叔也是流氓!”
  “你胡说!”杨信大声说道。
  伍金花说:“杨信你小叔叔就是流氓,我有一次见你小叔叔和镇里的傻子四妞在草垛上没穿衣服还屁股对着屁股!!!我妈说那就是耍流氓!”

  “那……郝老师是不是也那样用屁股杀人的啊?好可怕啊……”冯小如颤抖着。
  “那我小叔叔怎么没死啊?”杨信理直气壮。
  “因为四妞又不是吸血鬼!她屁股上又没有尖牙!”伍金花也有理有据。
  关于吸血鬼和屁股的问题,班里的小朋友争成了一团,有的站在杨信一边,有的站在伍金花一边,我顺着墙根坐下来,翻开爷爷的手记,希望从里面找到对付吸血鬼的办法,一则是对付郝老师,俗话说一山难容二虎,镇里有了我和孙笑笑这对吸血鬼神雕侠侣,怎能容得像郝老师这样变态凶狠的坏吸血鬼存在呢?另外,知道了对付吸血鬼的办法,等我自己长出獠牙变成真正的吸血鬼的时候,也可以防止别人来对付我。

  书里写着,吸血鬼害怕阳光、糯米还有大蒜。
  郝老师为什么不害怕阳光呢?我皱起眉头,想起每在太阳出来的时候,郝老师都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挤出灰白色的膏膏涂在脸上和胳膊上,那一定是抵御阳光的东西,就制剩下糯米和大蒜了。
  “我找到对付郝老师的办法了!谁家里有需米啊?”我大声说道。
  全班小朋友都像看到救星一样望着我。
  “我家里只有玉米……”冯小如说。

  “我家里有大米!”杨信说。
  “我家里有小米!”伍金花说。
  “到底什么是需米啊?”别的小朋友议论纷纷。
  “须米大概就是玉米吧,只有玉米有胡须!”王晓峰说道,其他小朋友包括我在内都觉得有道理。
  “那么……在家住的小朋友下午拿些玉米过来吧,吸血鬼怕玉米,顺便再多拿些大蒜来,吸血鬼也怕大蒜!”
  “你听谁说的啊?”王晓峰有些怀疑。
  “我爷爷书里说得!我爷爷是像孙悟空一样厉害人,不!比孙悟空还厉害的人,专门打妖怪的!”我自豪地说。

  “那干脆叫你爷爷来把郝老师杀死好了!”杨信说。
  “不行!”我得意的说,“我爷爷现在很忙,他现在是山神!”
  所有小朋友都用敬仰的目光望着我,这种感觉好极了。

  6.

  快到中午的时候,大家站得脚都麻了,可是鉴于郝老师并没有让大家坐下,于是谁也不敢偷懒,谁都怕万一被郝老师发现了,率先吃掉自己。
  这个时候,园长来了,胡子上挂着菜叶子,一看就是刚刚偷吃过我们的午饭。园长和蔼地望了我们一眼,说道:“都坐下吧!”
  小朋友们互相看了一眼,犹豫了一下,觉得园长比郝老师官大,于是纷纷坐下来。园长又指了指我和冯小如:“你们两个也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吧。你们这帮小调皮,就知道惹郝老师生气是不是?”
  小朋友们谁也不敢吭声,大家现在还不知道园长和郝老师是不是一伙的,因此谁也不敢乱说话。
  “好了好了!不说话就是知道错了,以后你们都乖一点,也都少受一点罚,回宿舍拿自己的小碗来吃饭吧,回家吃饭的小朋友也都赶紧回家吧!”

  大家小声议论着站起来,王晓峰和其他几个回家吃饭的小朋友互相看了一眼,又看了看我,我们像地下党一样互相点点头,表示要准备行动了。
  园长哈哈笑着说:“这帮小鬼头,还都不服气呢!”
  下午是体育课,郝老师带着我们玩“老狼,老狼几点了”的游戏,郝老师当老狼。只见她蹶着屁股用树枝在院子里画了一个大圆圈,把我们都赶进圈圈里,然后自己就跑到不远处一棵大槐树地下,双手捂住眼睛,脸靠着大树,背对着我们。
  我们站在“羊圈”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每个人都很紧张,大家都觉得自己被吸血母狼关起来了,随时都有死去的危险。郝老师的屁股微微抖动,我能感觉到她慢慢得把牙齿伸出来,树上的槐花死气沉沉的,偶尔有几片落下来,掉到她的头发和肩膀上,也有一片落在她蹶起的屁股上。
  游戏开始了。

  大家颤抖着说:“老狼老狼几点啦?”
  郝老师说:“一点啦!”
  于是我们迈出“羊圈”,悄悄地向郝老师走近一步,又问:“老狼老狼几点啦?”
  “两点啦!”郝老师说。
  我们继续接近郝老师,当老狼说道“六点”的时候,我们已经距离郝老师很近了,谁也不敢再向前一步。
  “老狼老狼几点啦?”

  这个时候,老狼突然说:“天亮啦!”于是她猛然转过身,吓得我们拼了命地向“羊圈”跑去,谁也不敢懈怠,谁都担心自己被抓住成了老狼郝老师的晚餐。
  这个时候伍金花突然跌倒了,大家都在羊圈里焦急地望着她,大喊:“伍金花你快点!伍金花你快点!”
  伍金花越着急越爬不起来,干脆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哭得惊天动地的:“不要吃我!我害怕!不要吃我!”
  “哈哈!”郝老师大笑着抓住伍金花,脸上红彤彤的,“伍金花,老狼抓到你啦!”
  “啊啊啊,不要吃我啊!”伍金花哭得更厉害了。

  郝老师抱起伍金花,伍金花立刻脸色苍白地挣脱开,恐惧地望着她。
  郝老师还是笑着说:“伍金花,该你当老狼了!”
  “我不要!我不要!”伍金花估计是担心郝老师在她捂着眼睛的时候偷偷吃掉她,因此她坚决不要,而我们也不愿意和老狼关在同一个“羊圈”里,于是也七嘴八舌地说:“伍金花回来,我们不要郝老师!伍金花回来!我们不要郝老师!”
  伍金花挣脱了郝老师,匆匆跑回“羊圈”,这才止住了哭。
  郝老师看了看“羊圈”里的我们,愣了愣,随即笑道:“呀呵!今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啊,你们怎么这么团结啊?好好好,老师当老狼。”于是郝老师继续把眼睛捂在树上背对着我们。

  我们窃窃私语了几句,纷纷从兜里掏出王晓峰他们带来的玉米粒,悄悄握在手里。
  “老狼老狼几点啦?”游戏又开始了。
  “一点啦!”我们似乎是老狼到口的肥肉,老狼一点也不着急。
  ……
  “老狼老狼几点啦!”

  “八点啦,天亮啦!”郝老师猛然转过身,我们纷纷扬起手,把手里的玉米粒向郝老师扔过去,然后转头便跑回羊圈。
  郝老师被我们举动吓了一跳,愣住了,等她反应过来,我们全部跑回了“羊圈”,我们就在“羊圈”里和郝老师对峙着,只有小黑从树上飞下来,津津有味地捡着地上的玉米吃。
  7.
  郝老师并没有生气,也没有表现出害怕玉米的样子,她只是愣了愣,有些奇怪地自言自语道:“这些孩子,越来越滑头了!”
  第三局游戏,等到郝老师背过脸去的时候,我们小声议论:“书里是不是说错了啊……”
  “是啊,怎么郝老师一点也不怕玉米啊?”
  “是啊……那可怎么办啊?”
  “谁说不怕,要不是有玉米,我们当中肯定就又有人被郝老师抓住啦!”我说道。
  大家将信将疑地点点头。

  “下面大家用大蒜吧,来!”我率先拿出大蒜,忍着辣嚼了几瓣,大家也都呲牙咧嘴地嚼着大蒜。
  郝老师等不及了,大声喊道:“你们又在商量什么馊主意呢?准备好了没有?别玩花招啊!”
  “好了好了我们好了!”大家纷纷应着,开始喊道:“老狼老狼几点啦?”
  “一点啦!”
  这一次,老狼特别沉的住气,她说到“十点”才报天亮,那个时候我们已经距离她一步之遥,她一转身就抓住了冯小如。
  别看冯小如平时好像很胆小的样子,到了关键时刻还挺冷静,只见她在郝老师怀里,猛地冲郝老师哈气,郝老师被大蒜的味道呛了一下,捂住鼻子松开手,冯小如就爬在了地上,她临走前似乎觉得还不过瘾,狠狠咬了郝老师脚脖子一口,才爬起来跑回羊圈!

  郝老师捂着脚脖子生气道:“冯小如你怎么回事儿?输了游戏就耍赖皮啊你?疯狗啊你?吸血鬼啊你?”
  “你才是吸血鬼呢!”冯小如大声说。
  “对啊对啊,郝老师才是吸血鬼呢!郝老师是吸血鬼!”
  “你们……”郝老师指着我们又好气又好笑,她走到我们面前,弯下腰,问道:“郝老师又没有咬人,郝老师怎么就是吸血鬼啦?”
  “你就是!你就是!”大家纷纷说道,满口的蒜味儿把郝老师熏得不轻,她直起身子,玩味儿得看着我们,估计她也看过几部僵尸片吧,她哭笑不得指指着我们,说道:“你们是不是每个人刚才都吃了大蒜啦?”

  我们谁也不敢吭声。
  “是不是你们觉得老师是吸血鬼所以才吃大蒜啦?”
  我们还是不吭声,低着头呆在“羊圈”,真的像一群任人宰割的羔羊。
  “谁出的主意?说!谁给老师造的谣?谁在宣扬封建迷信!说!”
  大家吓得缩成一团。
  “好!好!你们还真当自己是地下党员宁死不屈了啊?你们不是说老师是吸血鬼吗?好!老师就是吸血鬼!你们谁要是先说了,我就不吃谁,你们要是都不说,我一会就把你们统统吃掉!快说!”
  小朋友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头垂得更低了,恨不能把头扎进自己的鞋坑里。
  “王晓峰,你是班长,你带头说!”郝老师一把把王晓峰揪出羊圈,王晓峰吓得瑟瑟发抖,他说:“老师……你别吃我,是……”王晓峰偷偷瞄了我一眼,说道:“是丁厌说你是吸血鬼的,也是她说吸血鬼害怕需米和大蒜的,她还说……”

  “说什么?”郝老师不怀好意地问。
  “她还说,郝老师是和别人屁股对着屁股吃人的……”
  郝老师估计是被人揭穿了恼羞成怒,她愤然把我拽出来,扯着我的耳朵,疼得呲牙咧嘴。
  还是冯小如仗义,她说:“老师!大蒜和需米还是王晓峰他们拿的呢!”
  郝老师揪着我的耳朵大声说道:“你这个小疯子小文盲,是不是看封建迷信的东西看多了?什么需米啊?那是糯米!nuo,四声nuo!听清了没?”

  大家谁都不敢说话,我瞪了王晓峰一眼,骂他:“叛徒!”王晓峰羞得无地自容。
  郝老师让我到太阳底下晒着,对大家说道:“你们听着,郝老师根本不是吸血鬼!”
  “那你屁股为什么流血啊?”冯小如大声说道,其他小朋友也纷纷附和。
  “那是因为……”郝老师红着脸,犹豫了一下,说道:“那是因为,郝老师跟吸血鬼打斗的时候受了内伤流的血,丁厌才是吸血鬼!难道你们没看到过她喝血吗?难道你们没听说过她是吸血鬼的事情吗?难道你们都不觉得她更像真正的吸血鬼吗?你们都中了真正吸血鬼丁厌的奸计了!”
  民心马上动摇了,大家站在了郝老师的一边。
  杨信小声说:“我好像确实听别人背地里叫丁厌吸血鬼……”
  “是啊……她每次吃馒头都就着一个红瓶子里的东西吃,那一定是血了……”
  “我们差点上当了……丁厌一定是想利用我们把郝老师杀死,然后就没有人敢管她了,一定是那样……”

  “肯定是那样……”
  “好了!大家继续玩游戏,王晓峰举报有功,老师就不追究了,赶紧归队,丁厌站在那里不许动,以后大家谁也不要跟吸血鬼丁厌说话!”
  8.
  唉!真是失败,我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被坏吸血鬼郝老师翻了身,还倒打一耙,被揭穿了吸血鬼的身份,真是失败啊,如果孙笑笑在我身边,他一定有比我更好的办法。

  自从我住在幼儿园以后,孙笑笑就很少晚上来看我了,只是偶尔在黄昏的时候出现在教室里。
  转眼就黄昏了,我站得双腿发软,头也晕晕的,肚子更是不争气地叫起来。
  郝老师说:“好了!住校的同学回宿舍拿小碗跟着老师到园长爷爷那里打饭去,回家的同学赶紧回家!”
  小朋友们欢呼着散去,我说:“那我呢?”
  “你?”郝老师恨恨地瞪了我眼,“你从哪学来的那么不健康的东西?又是吸血鬼又是屁股的?”
  “屁股对屁股不是我说的!”我大声说道。
  “你还敢说出口?!那你说,是谁说的,你只要说出是谁说的,我就让你去吃饭!”郝老师说。
  “我……我忘了……”并非我讲义气,而是我真的忘记了。

  “那你就站着吧!”郝老师气哄哄地要走开,园长走过来,说道:“孩子再怎么着也不能罚着不吃饭啊,饿坏了身子,没法儿跟家长交待……”
  “园长,您不知道啊……”郝老师把嘴巴凑到园长耳边,小声说着什么,园长边听边看着我,最后,他老人家点点头,对我说:“你这丫头,从小就这样,长大了还了得?是该罚!罚罚也是为你好!”
  大人们就是虚伪,明明是惩罚别人,还说是为别人好!
  等大家都吃完饭的时候,我听见郝老师对小朋友们说:“你们要是听老师话,谁也不理丁厌,一个礼拜后每人奖励一朵小红花,谁要是被老师发现和丁厌说话了,就每个人扣一朵!听清楚了没有?”
  “听——清——楚——了!”小朋友们拖着长音。
  天黑了,我饿得俩眼昏花,却不敢动,在幼儿园,老师和园长的话,就仿佛有咒语似的,小朋友们没人敢不听,包括我在内。
  小黑焦急地在我头顶盘旋,一会落在我的肩膀,一边落在树上,大声呱呱叫着。最后它猛地飞向宿舍,只听得宿舍里一阵唔哩哇啦的尖叫,紧接着小黑冲出来,爪子里抱着一瓶血,陈豪天临走前给我带了几瓶,还存了好多瓶放在家里的冰箱里,叮嘱我没有了就自己回家去取。
  我接过小黑手里的血,轻轻拍了拍小黑的翅膀,说道:“还是小黑疼我,孙笑笑那个死鬼也不知道去哪了!”
  我喝了血,觉得有了些力气,再罚站我也不怕了。

  这个时候,冯小如突然偷偷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馒头,递给我,说:
  “给——”
  她说“给”的时候,特别像孙笑笑,我怀疑她就是孙笑笑派来的。
  “我自己晚饭的时候没有吃,给你留着的。”冯小如说。
  “你不怕被扣小红花吗?”我感激地问。

  “不怕,反正我有好多小红花!而且,是我先发现郝老师屁股上的血的,你没有跟老师报告我,否则我的小红花肯定被扣完了。”冯小如一本正经地说。
  “你不怕我是吸血鬼吗?”我低着头,小声问。
  “别傻了!”冯小如拍拍我的肩膀,“我爸爸说,你喝的血都是我家的鸡血,又不是人血,电视里的吸血鬼都是喝人血的,你喝鸡血,你不是吸血鬼!我相信你!”
  “谢谢你,冯小如,就算我以后变成喝人血的吸血鬼了,我也不会咬你的!”我说。
  “我爸爸说,你是因为营养不好才喝鸡血的,等你以后养好了身体了,就不用喝鸡血了,当然也不会喝人血了!”
  “呀!老师来了!我走了!”我望着冯小如偷偷溜回宿舍的背影,叹口气,冯小如太天真了,我就是吸血鬼,我怎么可能不是吸血鬼呢?

  9.
  “丁厌!你知道自己错了吗?”吸血鬼郝老师站在我面前,院子里的长明灯把她的身影拉的很长,这使她的影子看起来很狰狞。
  我从小就有一股倔劲儿,从小就具备当刘胡兰的特质,宁死不说威武不能屈。我不吭声。
  “丁厌!老师问你话呢!你要是跟老师认个错儿,老师现在就放你回去睡觉去!”

  我低着头,把血瓶塞进袖筒里,背着手,脚尖在地上划着圈圈,一圈、两圈、三圈……
  “你哑巴啦?”郝老师的声音明显地提高了几个分贝。
  这时候,围墙外面突然传出了猫的叫声,那叫声一听就是老猫,声音嘶哑,似乎还带着槐花的味道,郝老师看了看远处,眼睛里闪出奇异的光芒,她说:“好了!你回去睡觉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显得很快乐,快乐得莫名其妙,不过,我是不会上敌人的当的,糖衣炮弹对我没有用。
  看到郝老师快乐的背影消失在夜幕中,我才稍微松了一口气,从袖筒里掏出血瓶,把剩下的血一饮而尽,然后放松了一下发麻的脚,三下两下爬上老槐树,倒挂在树上,就像一具上吊的尸体。

  敌人太强大了,太狡猾了,我几乎招架不住,孙笑笑,你说该怎么办?
  我闭上眼睛,看到孙笑笑也倒挂在树上,树上绿色的叶子都变成了五彩的糖纸,风一吹,哗啦啦响。
  哗啦啦——
  我睁开眼睛,看到一个女人蹲在树下尿尿。
  “喂!厕所在那边!”我生气地说。
  “哦。”女人提起裤子,抬起头看着我,问道:“你是郝老师吗?”
  “是!”我说,心想这个傻子,难道看不出我是小孩子吗?

  “把他还给我——”她说。
  “还给你什么啊?”
  “那个……”女人比划着,不明所以。幼儿园门口晃起手电筒的光亮,园长快步走过来,一把拉住女人,说道:“四妞!你这个傻子,赶紧快回去,快!”
  四妞一步三回头,慢慢地走出了幼儿园。
  然后,园长又用竹竿把我从树上敲下来,扯进了宿舍,这一天,才算告一段落。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宿舍里已经没有人了,难道所有小朋友昨夜都被郝老师吃掉了吗?我慌忙坐起来,冲出去。院子里阳光明媚,槐花零零星星地飘落,不远处的教室里,传来阵阵儿歌声。

  我站在教室门口,郝老师看了我一眼,又好像没有看见似的,继续念着儿歌,所有的小朋友,也都好像没有看见我似的,我抬起头,教室后面的墙壁上的红花榜上,“丁厌”的名字后面,有一排黑色的小红花,我数了数,有十个。
  我低着头,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刚刚坐稳,郝老师就说:“好了,现在大家到外面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
  于是小朋友们欢呼着涌出教室,教师里就又剩下我一人,我的心就好像沾了醋的饺子一样,不知道为什么,很想哭。
  孙笑笑说:“丁厌,你别难过,我跟你玩,我教你认字!”
  于是我端端正正地坐在教室里,看着孙笑笑踩着小板凳在黑板上教我识字,孙笑笑写一笔,我写一笔,孙笑笑念一声,我念一声。

  过了一会儿,郝老师突然出现在门口,她疑惑地看了我们一会儿,大声喝道:“丁厌!你在犯什么神经?”
  “我在学写字。”我说。
  “跟谁学呢?你还会自学啊?”郝老师不屑地说。
  “跟孙笑笑学,他就站在那里——”我指了指讲台,郝老师一下子脸色苍白,随即她又笑了,恶狠狠地说:“你这小妮子,报复我吓我是吧?好!你就在这儿好好学吧!”
  说完她狠狠地把教室的门关上,并上了锁。


  10.
  到了晚上,郝老师假惺惺地唱着摇篮曲,把小朋友都哄得睡着了,然后就偷偷溜了出去。郝老师对小朋友们说,为了帮助丁厌改过自新,消灭丁厌身体里的吸血鬼,所以要把我的血瓶全部没收。
  这是阴谋,她明明知道没有血我就吃不下去饭,她故意的。
  夜深了,小朋友七扭八歪地睡在自己的小床上,我的肚子咕噜咕噜唱着馒头歌,不行!我不能就这么被敌人打败,家里冰箱里不是还有好多血吗?我悄悄从床上爬起来,冯小如翻了身,说着梦话:“好多蚂蚁啊,看我用水冲你们……”紧接着我就听见细小的流水的声音,看来冯小如又尿床了。
  我出了宿舍,爬上靠近围墙的一棵槐树,顺着树登上围墙,围墙外面就是街道,街道两侧全都是槐树,因此顺着街道边上的树滑下去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夜魔笼罩着的小镇异常安静,小黑盘旋在我的头顶,警觉地四处巡视,我摸着黑,慢慢向家的方向走去。我是吸血鬼,我不怕,我给自己打气。
  到了家,虽然有钥匙,但是我懒得开锁,我轻灵地攀上院子外面的树,越过墙头,又顺着院子里的树滑下去。
  陈豪天屋里的灯亮着!这个老混蛋说是要出远门,原来是骗人的!他一定是嫌我烦,嫌我讨厌,嫌我是扫帚星,想把我永远扔在幼儿园,幸好我及早发现了他的诡计!
  我悄悄走近,决定好好吓吓他。
  陈豪天家是这样的,所有的房间,都要经过堂屋这一道门,堂屋左边是我的卧室,右边是他的卧室,厨房和厕所都在院子里,全家只有一个水管也在院子里,水龙头下面有一个水泥方形小池子,唯一的下水道和水池连在一起。

  堂屋的门上挂着一把大铁锁,但是窗户开着,这个老家伙真够狡猾的,他一定是担心我发现他的阴谋。我爬上窗户,里面传出女人的声音。
  “讨厌……”女人说,“血还没流完呢……”
  “那样才安全啊,哈哈!”男人大笑。
  “你小声点啊……”女人说。
  “怕什么?……”不是老家伙的声音,“反正没人啊,陈医生又不可能回来……”

  “说起陈医生啊……”那个女人的声音很熟悉,“他家那个疯妮子真是讨厌,居然说我跟别人屁股对屁股……”
  “哈哈!”男人笑得很兴奋,“那我们就来吧!”
  “死鬼!你说她是不是发现我们了?”那个女人是郝老师!!她怎么会在我家里呢?要偷东西吗?
  “怕什么啊,小孩子乱说呢!”男人的声音开始喘息了。
  “啊……她还说我是吸血鬼呢……”女人也呻吟起来。

  “哦……那你就吸吧……”男人好象很痛苦。
  我爬进房间,昏黄的灯光下,他们都没有穿衣服,郝老师果然开始用屁股吸血了!那个男人痛苦地叫者,他傻啊?他怎么不反抗啊?
  我焦急得想,怎么办呢?郝老师屁股上有牙齿,而我没有,我打不过她,怎么办?孙笑笑怎么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躲起来呢?
  我爬在地上,潜伏到床下,焦急地想着对策。头顶上仿佛地震一般,落了我一头的灰尘,男人的叫声更大了,郝老师好象也很痛苦,难道是撑到了?
  突然,声音停了下来。
  “有人……”郝老师说。
  “哪里?别疑神疑鬼的……”男人喘息着。

  “我听到有声音啊……你听……”我急忙摒住呼吸,难道吸血鬼郝老师发现我了吗?完了……
  小黑在外面呱呱叫着。
  “乌鸦而已……”男人说。
  “不是啊……还有别的声音……”
  床上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接着,两双脚落在地上,大脚向窗户走去,小脚继续停在原地。

  “谁?!!”男人大喝。
  接着窗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大脚一跳,越出了窗户,院子里传来另外一个女人尖叫,接着尖叫就变成了“呜呜”的声音,再接着,大脚进来了,“呜呜”也进来了。
  “是她?”郝老师说。


  11.
  “怎么办?”大脚男人说。
  “呜呜……你坏人,你和她玩不和我玩!”呜呜女人说。
  “你瞎说什么啊?你这个傻子!”男人说。
  “你和我玩,不要和她玩!!!!”呜呜女人继续说。
  “啪!”呜呜女人的脚向后退了几步,估计是大脚男人打她了,于是呜呜女人大哭起来,大脚冲过去,呜呜女人就又开始“呜呜”了。

  大脚把呜呜女人拖到床上,呜呜女人呜呜的更厉害了,双脚不停地挣扎。
  “怎么办?她把我们的事情说出去怎么办?还有,四妞的话是什么意思?”郝老师问。
  “什么什么意思,她是个傻子,能有什么意思?”男人说,声音很憋闷,好象在用着很大的力气一样,“别听她瞎说!”
  呜呜女人“呜呜”的声音越来越小了,终于没了声音,双脚也停止了挣扎。
  男人很大声的松了口气,“总算不叫了。明天我哄哄她,她是个傻子,咱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人相信她的话的。”

  “那现在怎么办?”郝老师小声说。
  “把她仍到马路上,明天她醒来,就哄她是做梦!”
  “哦……”郝老师的声音听起来非常不高兴。
  “糟了!”男人大叫,“她好象没气了……”
  “你……你杀人了……”郝老师颤抖着说,我撇撇嘴,她真假惺惺,她自己是吸血鬼,还怕杀人么?
  男人的腿无力地耷拉在床上,打火机的声音,然后,房间里就有了淡淡的烟味儿。

  “人、人、人是你杀的,跟我没关系……”郝老师边说边开始穿裤子。
  “怎么?”男人的声音高起来,“你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郝老师小声说,“人是你杀的,我什么也没有做!”
  男人的脚站到了地上,半截烟头落在地上,火光一闪一闪的。
  “你什么意思?你想逃脱干系么?”男人怒道。
  “什么叫逃脱干系?根本就与我没有关系!”郝老师声音依然很小,却很坚定。
  “哼!那可不一定,到时候我会说是和你一起杀的,你说不清……”男人冷笑。
  “你怎么那么无耻?”郝老师生气道。

  “到底谁无耻?你不是爱我吗?不是要和我结婚吗?到了关键时刻,原来这么靠不住!”男人边说,也边开始穿衣服。
  郝老师不说话,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郝老师开始小声哭泣了。
  男人叹口气,说道:“现在不是哭的时候,也不是吵架的时候。四妞估计是偷偷跟来的,或许没有人知道她在这里,只要我们把尸体处理好了,没有人发现,一个傻子失踪了,她家里人找几天,找不到,估计也就不找了,傻子走丢了或者被人拐卖了是很正常的事情。”
  郝老师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怎么处理?埋了吗?埋到哪里?”
  “这个……我也不知道……埋到镇外还得搬运,太麻烦了,万一碰到人还会坏了事,埋到院子里,很快就会发现的……”男人的声音很苦恼。

  又是打火机的声音,房间里的烟味浓了一些。
  “有了!”男人大叫。
  “怎么?”
  “剁了,煮烂,扔隔壁猪圈里!”男人说。
  我看到郝老师的腿不停地发抖,“那你来干吧,我不敢……”
  “不行!”男人把烟头狠狠甩到地上,“你必须和我一起,这个事儿,是咱们两个人的事儿!”
  郝老师腿一软,跌坐在床上,垂在床沿的腿,还在不停地抖。


  12.
  “不能在这里分尸,会弄脏床单,院子里也不行,动静大了容易惊扰邻居,只能在堂屋了,你先从他家厨房弄点煤灰铺到堂屋的地上,然后把所有的盆都拿过来!”男人沉着地说。
  “拿盆我懂,可是铺煤灰干嘛?”郝老师问。
  “笨蛋!煤灰可以吸不小心流到地上的血,最后一扫就行了!”男人不耐烦地说。

  “你倒是挺有经验嘛!”郝老师冷笑。
  “你什么意思啊你!”男人又生气了。
  “没什么意思,你心虚什么?”郝老师说。
  男人没有再说话,他在床边站了一会儿,我看到他抱着四妞的尸体出了卧室,郝老师也紧跟在后面。
  然后,男人和郝老师相继回到卧室,从窗户爬了出去。

  我揉揉发麻的腿,爬出来,悄悄来到堂屋,我看到四妞的尸体躺在中间的方桌上,她瞪着眼睛,面无表情。
  这是我第三次看到死人,第一次是爷爷,第二次是孙笑笑,爷爷和孙笑笑死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害怕,只是难过,而这次,却不一样,我不知道为什么莫名恐惧起来,我总觉得那双眼睛在看着我,总担心她会突然坐起来,问我:“你是郝老师吗?……”担心她瞪着我说:“把他还给我……”
  院子里的脚步声近了,我四下看看,匆忙地躲进放血的柜子,柜子里的血都放进了冰箱,比较空,柜角还有小半瓶血,我拿起来,喝了一口,味儿不对,又吐出来,这个时候,郝老师和那个男人进来了。
  透过柜子的门缝,我看到那个男人居然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锯条,他用锯条比画着四妞的尸体,好象在研究从哪里锯比较合适,而郝老师则蹶着屁股往方桌底下和周围铺煤灰。
  “你锯第一刀。”男人对着郝老师伸出锯条。

  “为什么?”郝老师脸色苍白。
  “你锯完第一刀,剩下的就不用你锯了。”
  郝老师颤抖着接过,锯条也跟着发抖。“你把她翻过去……快!把她翻过去,翻过去我再锯。”
  于是男人给四妞翻了翻身,郝老师把锯条对准四妞的后脖子,闭上眼睛,咬着牙,狠狠地锯下去,血立刻流成了小溪,我添了添嘴唇,饿了。
  “等等!”男人推开郝老师,看着滴在她鞋上血,皱起眉头,说道:“幸亏你穿了黑鞋。咱们把衣服脱了再干!”
  “全脱吗?”
  “废话!血弄到衣服就完了!”男人见郝老师没动,继续说道:“你还他妈的害羞啊,我又不是没见过!”
  于是两人开始脱衣服,脱下的衣服被男人仍到我的卧室,我心里一阵恶心。

  我从柜子的门缝里看到,郝老师前面的屁股上长着浓密的胡子。
  原来如此!那尖利的牙齿,就一定藏在胡子后面,男人背对着我,他的两个屁股蛋儿一个大一个小,真是没羞!
  不一会儿,两个人身上就都沾上了班驳的血迹,就像满山开了映山红。他们分工明确,男的锯,女的把碎块儿仍进大盆里,如果超级爱干净的陈豪天见到了,一定气疯了。郝老师把陈豪天洗澡的盆、洗外衣的盆、洗内衣的盆、洗脸的盆、洗脚的盆、洗屁股的盆以及我洗澡、洗脸、洗屁股的盆全部都拿出来了,摆了一屋子,好象我家房顶漏水似的。

  “哎……”郝老师把一只手扔进盆里,小声说:“我怎么觉得有人在看着我们?”
  男人抬起头看了看郝老师,又看了看四周,说道:“别神经了!”

  13.
  “你看……”郝老师指着墙壁上那张大照片,说道:“她!!她在看我们!”

  “那是照片!”男人一字一句。
  “可是……她笑得怎么那么诡异呢?她的眼睛就是在看着我们!”郝老师眼睛里充满了恐惧,她向左走了几步,又向右走几步,脸色苍白:“无论我站在哪里,都觉得她在看我啊!!”说着说着竟然哭起来。
  男人定定地望了照片几秒钟,擦擦手,从我的卧室拿出他的外套,罩在相框上,也不说话,又闷着头干活了。
  郝老师一边接过尸块,一边紧张地左顾右看,她的全身都在发抖,我不明白,她怎么不吸四妞的血呢?难道她只吸活人血吗?想到这里,我又咽了口唾沫,闻了闻变质的鸡血。
  人血是什么味道呢?我什么时候才能变成真正的吸血鬼呢?我悄然叹口气。
  “谁在叹气?”郝老师紧张地看了一眼盆子里四妞的头,四妞脸朝下。
  “你翻开她的头,看看是不是她在叹气?”郝老师的脸有些扭曲。
  男人头都没抬,说道:“哪里有人叹气?死人怎么会叹气?”

  “翻开!!!!!!”郝老师大喊。
  “你喊什么?!”男人站直了身子,用压低了的声音说道:“难道还怕别人发现不了吗?!”
  郝老师不吭声,指着四妞的头,一动不动,眼睛里布满了血丝,表情坚毅,那表情好像也在说:“翻开!”,坚定无比。
  男人把锯条重重得甩在尸体上,走过去,翻开四妞的头,四妞的脸惨白,眼睛依旧睁得大大的,嘴唇微微张开。郝老师飞快地瞄了一眼,哭道:“她张着嘴呢……她张着嘴呢……”
  “她本来就张着呢!你别这样好不好?”男人说道。

  “她本来就张着吗?她本来就张着吗?”郝老师喃喃着。
  “算了,你站一边别管了,我这儿马上也就完了!”男人继续埋头苦干。
  郝老师慢慢地退到墙角,背靠着墙,眼神空洞,嘴唇不停地颤抖,发出奇怪的声音。原来郝老师这个吸血鬼,害怕四妞的头啊,好,只要有怕的东西就好。
  男人分解完尸体的时候,冯小如家的大公鸡嘹亮的歌喉正好响起,然后,小镇里的其它公鸡们纷纷附和。
  男人看着满地狼籍,说道:“天快亮了,到院子里洗洗穿好衣服,今天是煮不了了,大白天这没人的院子里飘出炊烟和炖肉的味道,会引起别人怀疑的,明天晚上再煮。”
  “那这些……就这样吗?”郝老师声音小的好象蚂蚁一样。

  “陈医生今天不会回来,这里没人,别担心。”男人说着,向陈毫天卧室的窗户走去,女人跟在后面,然后,院子里就传来细细的流水声。
  等他们穿好衣服出了门,又过了几分钟,我才从柜子里爬出来,看着满地的血肉模糊,我突然觉得很……很壮观,满屋子好闻的血腥味儿,勾得我肚子咕噜咕噜直叫。
  我蹲下来,把食指伸进盆子里,沾了点血,添了添,恩……不好吃,太腥了,不如鸡血好喝,或许等我长出了獠牙,就会喜欢人血的味道了吧。
  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瓶鸡血,一口气喝光,然后又拿了几瓶,装到一个小布袋里,回到堂屋,四妞正在蹬着我。
  我在山里的时候特别害怕青蛙,越是害怕,越忍不住去摸它们,每次摸完,心里都觉得很兴奋,好象自己完成一件十分伟大的事情。因此,四妞的眼神虽然恐怖,但是我并没有回避,我突然有了主意。

  吸血鬼郝老师不是害怕四妞的头吗?我就把四妞的头藏起来,等到和她决斗的那一天拿出来吓唬她!
  我一个人,站在满地横肉中,笑了。

  14.
  我把四妞的头藏在了门口的槐树中间,茂密的叶子和槐花正好把头遮挡的严严实实。
  回到宿舍的时候,天将亮未亮,冯小如蜷缩在床的一角,见到我进来,小声问:“丁厌你去哪了?”
  “我去厕所了……”我小声说。

  “真羡慕你啊,想去厕所就会醒来……”冯小如继续蜷缩着,说道:“我……我梦到好多蚂蚁爬到我的床上,我就用水冲它们,结果……”她说着说着哭了起来,我突然觉得我有责任让她不哭,因为她曾对我说过“给——”。
  “冯小如你别哭了,我们换换被褥吧?”我说着就开始收拾自己的被褥。
  “那怎么可以呢?别的小朋友会笑话你,郝老师会扣你小红花的!”冯小如说。
  “没关系,”我笑笑,“反正他们都不理我,笑话就笑话吧,而且我也没有小红花,她顶多给我多加几个黑色的小红花罢了。”
  虱子多了不怕痒。

  白天上课的时候,郝老师迟到了。她换了衣服和鞋子,眼神飘忽不定,说起话来也显得没有力气,教我们儿歌的时候,还有好几次说错了。我爬在桌子上睡觉她不管,这很正常,反正她也不理我。可是,班里别的小朋友做小动作说悄悄话,她也懒得管,大家都说郝老师生病了,我对冯小如说:“郝老师一定是很久没有喝生人血了……”说完,我突然想起自己还不是能喝人血的吸血鬼,不由叹口气。

  “丁厌!”郝老师突然大叫一声,“刚才是你叹气吗?你叹什么气?”她突来的怒气把所有小朋友都吓了一跳。
  “我……我没有叹气……”我结结巴巴地说。
  “刚才就是她叹气的!”王晓蜂说。
  郝老师从讲台上冲到我面前,死死地盯着我,说道:“昨天晚上你干什么了?说!”
  “我……我……”我垂下头,班上几个小朋友窃笑,伍金花站起来,大声说道:“报告老师!我知道丁厌昨天晚上干什么了?”

  我觉得自己的心都跳到了课桌上。
  “你说!”郝老师盯着伍金花。
  伍金花得意地说:“丁厌昨天晚上尿床了!”教室里一阵哄笑,冯小如内疚地低下头。
  郝老师板着脸,又看了我几秒钟,也不让我坐下,慢慢地走回了讲台,环顾了一下教室,垂下头,说道:“大家自由活动一会儿吧。”
  郝老师一整天都心神不宁的,有时候说了上句,就忘了下句要说什么了,有时候又突然发呆,有时候又莫名其妙对着我们发火,她的皮肤更加粗糙了,屁股更加下垂了,脸上红的白的豆豆们,却越加光鲜了。
  这一天,对于郝老师来说是漫长的。

  终于熬到了放学,郝老师连“下课”都没有说,就匆匆出了门,园长抖着胡子叫她,说道:“四妞昨天晚上来找你了!昨晚她也没回去,今天白天也不见人,她找着你没有?你见到她没有?”她一听,脸一下子煞白,说了声:“没见!”加快脚步出了幼儿园。
  哼哼!撒谎!吸血鬼郝老师撒谎!她果然是坏人呢,都是大人了还撒谎。虽然我偶尔也撒点小谎,不过我觉得等我长大了,就不会再撒谎了。
  或者?越是大人,越更需要撒谎?
  我倒挂在树上,皱着眉头,关于撒谎的问题和别的一些大人们的问题一样令我头疼,我决定不想了。还是对付郝老师比较现实一些,我决定晚上再去看看我的秘密武器是不是还老老实实呆在那里,那可是我的法宝啊。


  15.
  睡觉前,我对冯小如说:“你就睡在我床上吧,如果尿床就直接尿在我床上,省得换被褥了。”
  冯小如感激地说:“丁厌……你真好……”
  我一听,心里立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第一次有人对我说“你真好”,这让我无所适从,心里觉得既高兴,又有点不好意思。
  “丁厌,除了我爸爸,你对我最好了,不过以后,恐怕爸爸也不会对我好了……”冯小如眼神黯然下来。

  “为什么呢?”我好奇地问,全班小朋友都知道,冯小如的爸爸是最疼小孩的爸爸,只有在他出去做生意的时候,才舍得把她送到幼儿园,平日里都是寸步不离,要什么给什么。
  “我爸爸这次出门,是去迎娶后妈妈了……”冯小如说着说着,哽咽起来,“你不知道那首小白菜的歌吗?”
  我不做声了,我当然知道:
  小白菜呀 地里黄呀
  三两岁呀 没了娘呀
  跟着爹爹 好生过呀
  只怕爹爹 娶后娘呀

  娶了后娘 三年半呀
  生个弟弟 比我强呀
  弟弟吃面 我喝汤呀
  端起碗来 泪汪汪呀
  ……
  这个歌,镇里的喇叭上老放。
  “冯小如你别难过了,你比我好多了,我连后妈后爸都没有呢,更不要说亲爸亲妈了……”

  “那你爸爸妈妈呢?陈医生不是你爸爸吗?”冯小如问。
  “我没有爸爸妈妈。陈医生只是我爷爷的儿子,不是我爸爸。”我说,心里一阵难过,空空的,又满满的。
  “那你是从哪里来的?”冯小如不哭了,眨着洋娃娃般的眼睛。
  “我是我爷爷挖出来的!”想起爷爷,我又觉得自己不那么悲惨了。
  “哦,我爸爸说,我是爸爸妈妈从镇西头的河坑里挖出来的,咱们班还有咱们镇所有的小孩,都是从那里挖出来的!”冯小如说。

  “那咱们改天也去挖小孩玩儿吧?”我觉得这一定很好玩。
  “行,不过不知道我们能不能挖出来,园长好象说过,只有大人才有能力挖小孩呢!”冯小如认真地说。
  “没关系,挖挖看呗~”我看看外面,天已经很黑很黑了,还刮起了大风,不知道四妞的头会不会被吹下来。
  终于,冯小如带着甜蜜的微笑睡着了,我躺到冯小如的床上,想等所有人都睡得沉了,再偷偷溜出去。我使劲瞪着眼睛,望这房顶。幼儿园的宿舍和教室都是旧式的三角形屋顶,房顶的横梁上贴着白色的红纸,那纸已经破破烂烂的了,上面的每个字都有好多笔画,我一个也不认得,不过,如果是孙笑笑或者孙笑笑的大伯,一定认得,孙笑笑的大伯现在在做什么呢?还挂在教室的横梁上荡秋千吗?孙笑笑又在做什么呢?他最近很少来看我了,难道是他要忘记了我了吗?

  我努力回忆孙笑笑的样子,可是他的脸在我的大脑里越来越模糊,我甚至忘记他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了,这种感觉令我很难过,孙笑笑,来啊,让我看看你……看看你是双眼皮还是单眼皮,这次我一定会记住的,一定,不会再忘记。
  风停了,天亮了,园长切咸菜的声音此起彼伏,我,睡着了?我懊恼地拍拍自己的脑门,坐起来,也不知道我的头怎么样了?千万别被风吹跑了啊……
  我心事重重地穿好衣服,喝了几口血,推开宿舍的门,一夜春风,满地槐花,天空彻蓝彻蓝的,我突然觉得,无比凄凉。

  16.

  今天一天,郝老师都没有来上课,园长有些不高兴,她觉得小郝这孩子越来越不懂事了,不来上班连个假都不请,太不把他这个园长放在眼里了。
  班里的小孩们却十分高兴,因为每当郝老师有事不在的时候,园长就会给我们讲故事,园长有一本很破的书,书的封面沾满了油污,我只能看清两个字:“格”、“话”。“格话”书里有各种各样神奇而又好玩的故事,比如今天园长讲的故事中,就是说有一个妈妈杀死了自己的小孩,并把他煮了肉汤让一家人来吃,后来,那个小孩变成了一只会说人话的鸟,把妈妈杀死自己的事情编成歌,唱给所有的人听。

  我不知道四妞会不会变成说人话的鸟,但是这个故事让全班小朋友都瞪大了眼睛,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伍金花就哭了起来,她说她再也不敢回家了,她害怕被妈妈煮掉。
  园长笑着说:“乖,不哭,故事里的妈妈是后妈妈,亲妈妈是不会吃自己的小孩的!”
  园长话音刚落,冯小如站起来,脸色苍白,哇哇地大哭起来,哭得比伍金花惊天动地,任凭园长怎么哄,也止不住,我突然很同情冯小如,我决定如果冯小如的爸爸不疼她了,我会加倍对她好,因为我觉得她比我还要可怜,我喜欢比我可怜的人,讨厌可怜我的人。
  中午的时候,小镇里突然响起了警笛,居民们仿佛过年一般,纷纷从家里涌出来,园长皱着眉头,浑浊的眼睛里充满了不安,他给我们放了一下午假。
  我急匆匆地奔回家去看我的头,却发现家门口警笛闪烁,家里挤满了看热闹的人。根本没有我的立足之地,我三下两下爬上树,四妞的头在树上摇摇欲坠,我急忙偷偷用手扶住。那天夜里的男人七零八碎地散在院子里,杨信的爸爸揪住郝老师的衣领,大吼:“你这个妖婆!!!!害死了我弟弟!”
  杨信爸爸很快就被警察拉开,跪在地上,脸上的鼻涕和眼泪混作一团。郝老师脸色苍白,眼睛腥红,手上带着手铐,面无表情地说:“头没了……头没了……头没了……”
  两个警察押着她慢慢向警车走去,她垂着头,不停地重复着那三个字。他们走到树下,突然停了下来,郝老师仰起头,突然大吼:“谁在叹气?谁在叹气!!”
  我吓了一大跳,手一哆嗦,四妞的头直直地砸在郝老师的脸上,然后又从她的脸上落到地上,人们尖叫起来,郝老师一下子晕倒在地上,被警察们拽上了警车。

  我惊恐地藏在茂密的树叶中,不敢出声,我确定我刚才没有叹气。
  一些警察开着车走了,另外一些留下来清理现场,堂屋的锁被警察撬开了,四妞的碎块上爬着几只苍蝇。
  “这家的人呢?”警察问一个村民。
  “这是镇里陈医生的家,他家就只有两个人,陈医生出远门了,他家小孩寄养在幼儿园呢!”那个问话的警察在小本本上写着什么,继续问:“能联系上他吗?”
  “我想,也快回来了吧,估计也就这一两天的事儿!”村民说。
  不知道为什么,警察最后走的时候,那个问话的警察,在关上堂屋门上的那一瞬间,突然定定地站住了,一眨不眨地望着堂屋墙壁上年轻女人的照片,等他贴好封条转过身的时候,我看到他的表情很奇怪,好像刚才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又怀疑自己的眼睛似的。


  17.
  后来,这件事情自然是小镇的惊天谈资,关于郝老师、杨信小叔叔和四妞的传言各式各样,沸沸扬扬,绘声绘色。
  有人说,杨信小叔叔诱奸傻姑娘四妞,让人家怀了孕却不要人家了,和郝老师好上了。那四妞虽然是个傻子,但是也没有傻到白痴的地步,她觉得杨信小叔叔不要她了,就把他杀了,而郝老师为了给杨信小叔叔报仇,又把四妞给杀了。
  也有人说杨信小叔叔和四妞趁着陈医生家里没人来偷情,被郝老师发现了。郝老师一生气就要和他分手,杨信小叔叔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就把四妞杀死了,后来四妞的鬼魂附在郝老师身上,杀死了杨信小叔叔。

  无论哪一种传说,都无法解释四妞的头从树下掉下来这个事实,只能说是冤魂业报吧?
  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除了郝老师和杨信小叔叔,谁也不知道,包括我。
  但是,我能够猜出八九不离十。
  饥渴的郝老师在那天晚上,终于忍不住吸了杨信小叔叔的血,不但如此,还把他大卸八块要吃他的肉,魔鬼伪装的再好,也会有露出真面目的一天。
  两天后,陈豪天带着大包小包的药品回来了,他知道了家里发生的事情,什么话也没说,默默地把家里能清洗的东西都清洗了一遍,还细细的擦了好几遍消毒水。镇长亲自来到我们家,说这个院子已经成了凶宅,希望把它封了,然后给我们在镇上别的地方重新盖一座新房子,镇里的人出力,我们只需要给材料钱就行。

  陈豪天看了看堂屋墙壁上的照片,断然拒绝了镇长的要求,他说他不怕,他是医生,死人见多了。
  从那以后好多天,镇上没有人敢来这里看病,实在病得不行了,宁愿多花些钱让陈豪天出诊,也死活不肯来。
  镇上的幼儿园暂时关了,没有了老师,园长一个人又不能照顾这么多小孩,于是镇上的孩子们又成了撒欢的野马,在镇里上窜下跳。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镇上又莫名其妙地有了我的传说,传说中,我已经从扫帚星升级成了灾星,自从我来到这个小镇,这个小镇就笼罩了一层乌云。不幸,将永远环绕在我的周围,只有我自己安然无恙。
  我又成了孤独的小孩,连孙笑笑也很少来陪我了,就算会来,也是面目模糊,又像孙笑笑,又像冯小如,只有两颗尖利的僵尸牙,才能令我辨认出那是孙笑笑。
  孙笑笑怎么了?

  连他也要弃我而去了吗?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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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丁厌的格林童话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真的、真的
  会有白马王子;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真的,真的
  有一个神奇的女巫;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真的,真的
  是一个童话
  我坚信,你说喜欢我,
  你就是真的喜欢我;
  很久以后的后来,
  我才知道:

  我所坚信的一切,
  不过是个,
  可笑的
  谎言。


  1.
  夏天来势汹汹,树上的槐花仿佛一夜之间全部被烤化了,变成了雨,砸在脸上,还会有些疼,孙妈妈继续以势不可挡的趋势胖下去,似乎她吃的每一口东西,喝的每一滴水,都变成了身上的肥肉,她脸上的悲伤逐渐散去,她又开始笑了,她笑的时候很难看,脸上的肉被笑容攒成了一块大肉丸子。我渐渐不喜欢买水果糖了,相对于水果糖来说,我更喜欢1毛钱一根的红豆冰棍,对此我感到很内疚,我答应过孙笑笑会一直买水果糖的,可是这个诺言,低档不住冰凉香甜的冰棍的诱惑,于是,每次吃冰棍,我都会觉得忐忑不安。

  陈豪天这个老家活没有丝毫的长进,依旧每天喝酒,只不过是把二锅头换成了啤酒,每到晚上,他就吹着电风扇,打开一瓶啤酒就着香椿的老叶子,边喝边看着那个年轻的女人,偶尔兴致来临,还会举起杯子,对着照片说两句祝福的话。
  而我也发现了鸡血的另外一种吃法,就是把鸡血冻成冰块,含在嘴里,味道可以和红豆冰棍相媲美。
  镇上依旧没有找到合适的幼儿园老师,于是小孩子们就三五成群,玩着各种各样的游戏,而我依然是小镇最孤独最令人讨厌的小孩,在太阳失去了霸气的午后,我喜欢全身涂满了花露水,兜里再放一瓣生蒜,倒挂在树上看书。因为花露水不足以低档我的同类——蚊子的叮咬,这个时候,我就轻轻咬一口蒜,然后把蒜汁涂在被咬的地方,止痒的效果很不错。

  书是陈豪天上次出远门带回来的,很厚,封面写着《格林童话全集》,书里的每一个字都标注着拼音。为此我有点感激郝老师,虽然她是个很坏的吸血鬼,但是她教会了我汉语拼音,这令我能读懂书里的每一个故事。
  所有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白雪公主》,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就联想到了冯小如,冯小如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小嘴很红,当她拿着小米喂鸡的时候,特别像白雪公主,那些鸡就是七个小矮人,“矮”的拼音是“爱”,故事里的小矮人都很爱白雪公主,冯小如家的鸡也很爱冯小如,尤其是那只大公鸡,简直是冯小如的护花使者。

  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最让我忍受不了的是,冯小如和白雪公主一样,有一个很爱她的爸爸和很漂亮的后妈妈,这些都和白雪公主一模一样,因此我坚信总有一天,会有一个骑着白马的王子来到十里镇,把冯小如娶走,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那个白马王子和孙笑笑一模一样,对此我很嫉妒。
  我觉得十里镇只能有一个白雪公主,那就是我,而不是冯小如。
  其实我愿本是很同情冯小如的,因为我觉得她有了后妈妈以后,爸爸就不会再爱她,后妈妈也会欺负她,像白雪公主里的后妈妈一样,或者像灰姑娘里的后妈妈一样,或者像格林童话里的其她后妈妈一样,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冯小如的后妈妈对她很好,她的爸爸也没有因为新妈妈的到来而不疼爱她,镇里人说,后妈妈为了冯小如已经决定不再要别的小孩,因此也不会像“小白菜”里唱的那样,只给冯小如喝面汤,总而言之,冯小如的后妈妈到来之后,冯小如不但没有变得不幸,反而比以前还要幸福。

  冯小如对我说:“丁厌,你真可怜,我会对你好的。”
  我很讨厌她这么说,我喜欢比我可怜的人,讨厌可怜我的人。
  这个我早就说过。


  2.
  第一次去冯小如家,是在冯小如的爸爸刚刚从外地回来的时候,那个时候冯小如的后妈妈还没有来,据说是要选定什么日子才来。
  冯叔叔一回来,冯小如就把我在幼儿园跟她换被褥的事情告诉了他,他对冯小如说,要和丁厌做好朋友,因为丁厌其实是个好小孩,而且陈医生也是好人,所以他很真诚地邀请我去他家玩。
  真是伤脑筋,其实我一点都不想去他家玩,首先我很讨厌他家的大公鸡,然后呢,我对冯叔叔对我的评价也没有兴趣,只是冯小如恳求了我半天,我心地善良,才勉强答应了她,在去冯小如家的前一天晚上,我还为此困扰得不得了,几乎一晚上都没有睡着。
  陈豪天那个老家伙似乎很高兴我不在家里烦着他,在去之前,还递给我一瓶药,说是送给冯叔叔的,补充维生素的,为了感谢冯叔叔邀请我。
  看看吧,我就知道陈豪天很讨厌我,人家一邀请我离开他,他就感激得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在看过一些格林童话以后,我发现那里面大部分主角都有仆人,于是我第一时间就把小黑纳为我的仆人,要求它忠诚于我,当然,在此之前,小黑对我也很忠诚,只不过是看了故事以后,我才觉得应该给它一个名份。

  刚到冯小如家的时候,大公鸡和我的仆人小黑自然少不了一番恶斗,两只大鸟都弩着羽毛,虎视眈眈,当然,大公鸡并不是小黑的对手,毕竟它飞不高。
  冯叔叔虽然不像陈豪天那么高大英武,不过他也不像陈豪天那样总是板着扑克脸,他很喜欢笑,他笑起来有点像孙笑笑,也有点像爷爷,总之很温暖,就像阳光一样。他也不骂我,不但不骂我,还不停地夸奖我,夸奖我与众不同,善良可爱有学问,因为我能看懂格林童话,冯小如却看不懂,他还说让我经常和冯小如玩,给她讲格林童话。

  其实我并不愿意和别人分享我的学问,看在冯叔叔请我吃鸡蛋糕的份上,十分不情愿地答应了。
  从那以后,看在冯叔叔的面子上,我就经常去冯小如家找她玩,有时候我给她讲格林童话,专门捡着凶恶的后妈妈的故事讲,有时候我们也玩过家家的游戏,或者把用自行车轮胎做成了皮筋绑在树上,我们比赛跳皮筋,而小黑和大公鸡似乎也打成了朋友,两个大鸟有时候还一起商量怎么抓黄鼠狼的事情。
  而我始终不喜欢冯小如。
  冯小如的后妈妈来了以后,我就更加不喜欢了,我不明白,老天为什么如此不公平,冯小如那么笨,她既不会讲格林童话,跳皮筋也不如我跳得好,为什么她就那么幸福,为什么她就有那么好的爸爸以及那么好的后妈妈。
  不过,我也怀疑冯小如后妈妈的好是伪装的,她很喜欢给冯小如梳头,用木质的梳子,先把冯小如乌黑的头发从中间分开一条线,继而顺着线,把头发仔细地分成两半,于是冯小如的脑袋也被那条中分线分成了两半,那条中分线比冯小如的脸上的皮肤还要白。我怀疑那个梳子是白雪公主里的毒梳子,总有一天冯小如会中毒而死。或者,总有一天,冯小如的后妈妈会顺着那条中分线把她分成两半,然后吃掉她的心和肝。

  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3.
  夏天的一切都懒洋洋的,连那些槐树也变得懒了,晃都不晃一下,那些树也是很贱的树,天气冷的时候故意晃来晃去,制造出许多冷风,天热了,却怎么也不肯造风了,偶尔晃一下,生产出丝丝凉意,却只是那么一会,凉意过去以后,就会觉得这天气更加热了,还不如没有那风呢!
  那年夏天发生了很多很多值得记录的事情。

  首先是镇里所有的小孩都通过“恐龙特急克塞号”知道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恐龙这种动物,每到晚上,镇里就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小孩都守在电视前,看“克塞前来拜访”。
  而我也藉此和镇里的一些小孩打成了一片,因为我发明了一种游戏。
  就是一部分小孩扮演格德米斯,另外一部分小孩扮演克塞,两班人马轮流追杀,当克塞们说:“人间大炮一级准备!人间大炮二级准备!人间大炮三级准备!人间大炮,发射!”的时候,游戏就开始了,当克塞们说:“时间停止!”的时候,格德米斯们就得原地不动。这个游戏得到了镇里小孩们的一致欢迎,那个时候整个小镇都充满了人间大炮的火药味儿。

  后来,杨信站在墙头上扮演克塞发射人间大炮骨折以后,这个游戏就被大人们禁止了。紧接着,镇里失踪了一个小孩,大人们传言很可能拐卖小孩的坏人潜伏进了小镇,只要拍拍小孩的头,或者给小孩吃一块放了迷药的冰糖,小孩就会乖乖地跟他们走,他们拐走了小孩以后,就把小孩的心肝肺挖出来卖掉,据说有些小孩的心肝肺很值钱。因此不但人间大炮的游戏被禁止了,连小孩们出去玩都受到了限制。

  夏天一下子变得像树上的知了一样无聊了。
  说起拐卖小孩的事情,我倒是想起了一个人,就是园长。园长在幼儿园关门以后,就变得很憔悴了,像童话里的巫师一样,脸色灰暗灰暗的,他每天早晨都会把幼儿园打扫得干干净净,还把幼儿园附近的那一条街也扫的很干净,做完这些事情以后,他就在镇里四处游荡捡垃圾,遇到小孩,也不管认识不认识,就颤悠悠地从兜里摸出一个油腻腻的塑料袋,从塑料袋里挤出一块冰糖,送给人家吃。虽然他在幼儿园还开着的时候,就喜欢做这种事,但那个时候园长还是园长,给幼儿园小孩冰糖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他现在不是园长了,却为什么还是给呢?而且也不管认识不认识人家,这实在太奇怪了。

  有一次我在冯小如家里玩过家家的时候,无意中说起这件事情,冯小如的后妈妈说:“那是因为园长没有儿女,他担心他老了以后没有人记得他,所以就给小孩冰糖吃,希望那些吃了冰糖的小孩,长大以后会想起他,他也实在是个可怜的老人。”
  我听了十分不悦,我原本以为园长是因为喜欢我们才给我们冰糖吃,却原来是为了他自己。我也怀疑他就是那个拐卖小孩的神秘人。虽然不悦,虽然有这种怀疑,但是我依旧不拒绝园长的冰糖,倒不是因为嘴馋,我是觉得,如果园长真的是拐卖小孩的神秘人的话,他肯给我冰糖,那说明我是一个值钱的小孩。
  有一天下午,我和冯小如觉得实在无聊极了,天气热,也不想跳皮筋,总是过家家也觉得过腻了,于是我们商量着拿着小铁锨去镇西头的河坑里挖小孩。
  这个想法在我和冯小如住幼儿园的时候就有了,只是现在才开始行动而已。
  在那前几天,镇里又丢了一个小孩。
  我和冯小如都是善良的人,我们决定挖出小孩以后,就把他送给丢了小孩的人家,而我其实有另外一个想法,我希望通过这件事,能够让小镇的其他大人们,也像冯叔叔一样喜欢我。
  4.
  其实镇里的每条街,每条路,我和冯小如都十分熟悉,但是这样太不浪漫不好玩了,于是我们各自从家里拿了一个馒头,每走几步,就撕下一小点馒头渣扔在地上,就像童话故事里两个担心在森领里迷路的小孩一样。为了令情节更加逼真,我还让小黑把我们扔下的馒头渣都吃掉。
  起初小黑是不肯吃的,夏天它的食物很丰富,对馒头并不感兴趣,它是在我的威逼下才不得不吃的,谁让它是我的仆人呢?
  快到河坑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对面园长扛着铁锨远远的走来,看到我们,又要颤悠悠地挤冰糖,我们怕他发现我们的秘密,匆匆跑开了,我感觉到园长的目光很奇怪,好像在担心什么一样,小黑的叫声也有点不安。
  那个河坑也是个垃圾场,长满了茂密的杂草和不知名的野花。

  “要从哪里挖呢?”冯小如一本正经地皱着眉头,头顶上中分线格外令人不顺眼。
  “找好挖的地方挖吧!”我不耐烦地说,冯小如越来越令人生厌了,我自己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和她一起玩,难道就是因为对冯叔叔的承诺吗?
  没错,肯定是因为冯叔叔我才肯和冯小如玩的,如果我不和冯小如玩,就不能够见到冯叔叔,如果我见不到冯叔叔,就不能看到他的微笑,也不能让他用温暖有力的大手抚摸我的脑袋,为此,我还特意留了和冯小如一样的发型,我觉得那是冯叔叔喜欢的发型。
  我和冯小如在河坑里游荡了一会,终于找到了一块土质松软的地方,于是我们开始挖。
  “你说,为什么河坑里能挖出小孩呢?”冯小如无知地问。
  “你真是笨蛋!”我皱着眉头,说道:“你不知道吗?以前人们死了以后,都会埋进土了,死人在土里就是慢慢变成小孩,然后等待大人们把他们挖出来,这叫轮回你懂吗?”我记得爷爷以前说过轮回,我不懂什么意思,但是我觉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我一向很聪明。

  “那为什么现在不埋了?现在都放在灵堂里了,为什么呢?”冯小如很执着。
  我终于不耐烦大吼起来:“你真的很笨啊!当然是当兵的不允许啊?不允许把人们再埋在土里,是因为要计划生育啊,要是挖小孩挖得太多了,粮食就不够吃了,懂了吗?!”
  冯小如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我无奈地叹口气,只是气呼呼地拼命挖着坑。
  “你说,我们能挖出小孩吗?要是挖出了小孩,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呢?”似乎冯小如担心自己不说话,就会变成镇里令人讨厌的小哑巴似的。
  那个小哑巴就很讨厌,总是喜欢莫名其妙打别的小孩,连我都害怕她几分,见到她会远远地绕开,那个小哑巴比冯小如家的公鸡还讨厌。
  我没有搭理冯小如,继续挖坑,我想等挖出了小孩,一定要到冯叔叔面前邀功一番,说不定冯叔叔一高兴,就会主动当我爸爸。
  其实我一直想让冯叔叔当我爸爸,让他像疼冯小如一样疼我。

  不,如果他当了我爸爸,一定比疼冯小如还疼我,因为我会看格林童话,跳皮筋也比冯小如跳得好,冯小如除了比我皮肤白一些,并没有什么比我优秀的地方。到时候,别说冯小如的爸爸了,连以后骑着白马的王子,都会选择我而不是笨笨的冯小如,这样,我就成了十里镇真正的白雪公主。
  这么想着,我不由开心起来,连挖坑都挖得更加用力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终于挖出了一个小孩。
  5.

  大人们就是喜欢说谎,尤其是那个暮气沉沉的园长,谁说小孩不能挖出小孩?我和冯小如不是就挖出来了吗?不,确切说是我挖出来的,是我选的地方,我用力挖的,冯小如只是个唠唠叨叨的跟屁虫而已。
  我们挖出了一个小男孩,看起来和我们一般大,于是我更加确信我的能力非凡了,我吸血鬼丁厌的能力就是非同寻常,连大人都挖不出这么大的小孩呢!大人们挖出的小孩全部都特别小,还没有头发,看起来丑乎乎的,而我丁厌挖出的小孩,哇呀呀,真是非同一般。
  他脸色苍白,闭着眼睛,穿着一件带着克塞人间大炮图像的背心,看起来很可爱。
  “他为什么不哭呢?”我和冯小如蹲在草丛里,满心欢喜地看着我们的孩子。
  “我们又没有打他,他为什么要哭呢?”我边说边把小孩拽出来。
  “我们给他取什么名字好呢?”冯小如问。

  “当然叫克塞了,我希望他长大以后,像克塞一样厉害,然后回到白鹅纪去拯救地球,再然后就和阿尔塔夏公主结婚。白鹅纪你知道吧?”
  “恩!”冯小如点点头,“丁厌,你真厉害!”她敬仰地望着我,我一阵得意。
  接下来,我们又为了谁当爸爸谁当妈妈的问题争吵到天黑。
  最终自然是我胜利,冯小如无可奈何地当了女爸爸。我们约好绝对不能让大人知道我们有能力挖出小孩,等克塞稍微长大些,再拿出去炫耀。
  既然我和冯小如都有了自己的小孩,那么白马王子对我这个已婚的白雪公主就不会感兴趣了,而冯叔叔估计也不愿意这么年轻就当爷爷,因此我暂时放弃了成为白雪公主的梦想,一心一意和小如抚养我们的儿子——克塞。
  在我和冯小如家的中间,有一个废旧的杂货屋,我们就把克塞藏在那里,每天早晨,都会从家里偷来米粥、馒头和咸菜,喂克塞吃。
  可是克塞是个奇怪的孩子,他好像永远都不会饿似的,怎么喂他,他都不肯张嘴,也不肯说话,甚至连动都不肯动。

  冯小如说,她小时候不肯吃饭,爸爸就会把饭嚼碎了,嘴对着嘴喂到她口里。虽然嘴对着嘴有耍流氓的嫌疑,但是为了我们的儿子,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于是我嚼了一口馒头,一口咸菜混了一口米粥,在嘴里很卖力地嚼碎,然后嘴对着嘴送到克塞的口里。
  克塞的嘴唇很凉,嘴里还有一股奇怪的臭味,大概是很久没有刷牙的缘故,所以我和小如决定下午再来看克塞的时候,替他刷刷牙。
  孙妈妈和孙爸爸在孙笑笑走后总是吵架,冯叔叔就劝他们说,等小孩出生了,一切都会好了。我当初不信,也不觉得从河坑里挖一个孩子对于改善两个人的关系有什么用处,但是自从有了克塞,我相信了冯叔叔的话。
  自从有了克塞以后,我和冯小如有了自己的秘密,有了共同的财富,有了更多的话题,我们关系达到了空前绝后的默契和亲密,现在我根本不在乎什么白马王子了,我只想和冯小如一起把克塞养大。
  冯小如也是一样的想法,连她以前最宝贝的洋娃娃,都肯借给我玩了。

  6.
  由于克塞一连七天都没有洗澡,所以身上开始长虱子,不但长虱子,还长出了奇怪的肉虫,那些肉虫从克塞的鼻孔里爬出来,然后克塞就流出了黄色的鼻涕。
  冯小如担心地哭起来,我责怪她不该在孩子面前哭,安慰她我也长过肉虫子。
  那是前年的事情,我牙疼的厉害,爷爷说我牙里长虫子了,所以就用泥巴做了一个泥圈圈,扣在我的耳朵上,然后用香油炸了葱籽,再把炸过葱籽的热油抹到小碗上,扣在泥圈圈上,我嘴里的虫子闻到了香味,就顺着耳朵爬出来了。
  我也如法炮制用这种办法对付克塞身体里的虫子,于是克塞身体里就源源不断地钻出虫子,不但钻出了虫子,身上还长了很多疮,流出脓水,散发出恶臭。
  在我和冯小如很严肃地讨论以后,我们决定求助于陈豪天,因为只有神医陈豪天,才有能力治好克塞的病。

  我记得那天是阴天,一脸狐疑的陈豪天被我带到了那个小破屋,看到躺在里面的克塞,立刻着捂住我的眼睛,然后整条街就乱作一团,继而整个小镇乱作一团。陈豪天狠狠地打了我一记耳光,可是冯叔叔却没有打冯小如,冯小如的后妈妈也没有打,不但没有打,反而不停的哄她安慰她,由此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成为冯叔叔的孩子,从那一刻我又开始嫉恨冯小如了。

  再后来,一个女人哭天喊地跌跌撞撞地跑过来,也不嫌弃克塞身上的虫子,抱着他痛哭起来。
  我觉得这个女人一定比我更爱克塞,因为身为克塞妈妈的我,都不会因为克塞生病而哭得如此悲壮惨烈。
  那件事以后,我和冯小如分别被陈豪天和冯叔叔关在家里,冯叔叔还请来神婆给冯小如驱邪,可是陈豪天却没有那么做,在他知道我曾经做出和克塞嘴对嘴这件流氓勾当以后,开始疯狂地命令我刷牙,一天要刷无数次。
  后来我读到过一本外国儿童读物,那里面的小女主人公进入了一个奇怪的世界,那个世界里的怪物把小女主人公囚禁起来,也每天给她刷无数次牙,我怀疑那本儿童读物是长大以后的我变成外国吸血鬼写的。
  在我被关在家里面对着堂屋里年轻女人的照片闭门思过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那天下午眼神奇怪的园长。现在我已经知道克塞并不是我和冯小如的小孩,原来他是个死人,是一具尸体,是前些日子失踪的小孩被埋在了河坑,而那一天,园长正扛着铁锨从河坑的方向回来,难道园长果真是那个诱拐并杀死小孩的坏人吗?我又想起警察来抓郝老师的那一天,园长的眼睛里充满了不安,是了,坏人都是怕警察的,他那个时候一定以为警察是来抓他的。

  我看着墙壁上那个年轻的女人,坚定地点点头,把我的判断告诉了陈豪天。
  陈豪天的川字眉马上凝结在脑门,他看了看我,出了门。
  他看我时候,眼神里充满了信任和另外一种奇怪的感情,我的心里一阵温暖,我觉得我发现了一件大秘密,我是一个英雄。

  7.
  然而,陈豪天并没有让警察抓走巫师园长,几天后,警察从小镇里抓走了一个流浪汉,另外一个失踪小孩的尸体也被从河坑里挖出来了,据说镇里的两个小孩都是他杀死的,他杀死他们只是因为他们拿石子儿打他了。
  这太诡异了。我刚来十里镇的时候,也有小孩拿石子儿丢我,但是像我这么有仇必报能力非凡的吸血鬼都没有因此而把那些小孩杀死,他一个大人,难道连这点宽容都没有吗?这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就是我比有些大人还要宽容,第二就是,那个流浪汉并不是杀死小孩的真凶,电视剧里常常这样把无辜又没有身份的人拿去顶罪,那么在小镇里总是发冰糖又义务扫大街特别有人缘的园长,当然也可以这么做。

  更为重要的是,我不能容忍我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判断,那让我觉得在陈豪天面前抬不起头,因此我坚信园长就是个杀小孩不眨眼的巫师,就像格林童话里讲的一样,他一定是用杀死小孩来炼就什么长生不老的药,这样他就不用死,既然不用死,自然也就不用担心他死后没有人记得他了。
  事情的真相一定是这样。
  其实他也挺傻的,他要是想长生不老,只要耐心等我长出獠牙,然后咬他一口就可以了,何必这么麻烦呢?看在他曾经认为我是值钱的小孩的份儿上,我会帮他的,我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恶魔巫师园长依旧在小镇里发冰糖,我和冯小如被释放以后,冯小如依旧是我的好朋友,而冯叔叔也并没有因此而不喜欢我,只是冯小如的后妈妈不怎么搭理我了。
  有时候我和冯小如在大街上遇到园长的时候,园长还会掏出冰糖,但是他只给冯小如却不给我,他一定知道是谁曾经举报他,他一定知道我发现了他的真面目。其实,就算他给我冰糖,我也不会要,也不会吃,但是他给我我不吃,和他主动不给我,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他的行为给我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原本通过人间大炮的游戏,镇里的小孩已经不那么讨厌我了,可是因为他,镇里小孩又开始疏远我,因为像园长这么和蔼可亲的好老头都不肯搭理我,我一定是十分坏的小孩了,这个破老头,他坏了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人缘。

  我原本没有打算把他是恶巫师的事情告诉别的小孩,一则还是因为他曾经认为我是值钱小孩,这是我对我的赏识,二则我希望他继续用冰糖巫术杀死镇里那些比我幸福的小孩,包括冯小如。但是他这么不识好歹,他这么阴险狡猾,他这么好心当成驴肝肺,我也就不客气了。
  于是我把他是恶巫师的事情告诉了冯小如,还叮嘱她不要告诉别的小孩,我知道冯小如很善良,况且这个秘密是个天大的秘密啊,知道这个秘密的小孩是多么了不起的小孩啊,于是冯小如果然把这个秘密告诉了伍金花,伍金花又大哭着告诉了别的小孩。
  几天以后,镇里所有的小孩都知道了这个秘密。
  于是,镇里再也没有小孩喜欢园长了,当然更没有小孩会吃园长的冰糖。

  8.
  这恶巫师园长也是个执着的老头,执着到没有自知之明的地步,为了长生不老,真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发着冰糖。
  他见小孩们跑开,依然不甘心,就颤悠悠地追着人家给冰糖吃,他这一追,吓得小孩就大哭起来,毕竟谁也不愿意还没有长大就被杀死。
  渐渐地,连大人都开始不喜欢他,埋怨他总是吓哭孩子,既然孩子不吃,就不要给了嘛!又不是什么多美味的东西,改革开放了,农民富裕了,谁家还吃不起冰糖啊。
  过了些日子,老头放弃了他持续了十几年的发冰糖事业,每天早晨也不义务扫马路了,常常到将近中午才起床。

  起床后,就无精打采地捡垃圾,常常捡一个,丢了两个,好像丢了魂似的,脸色灰暗,面无表情,这让他看起来,就更像魔鬼巫师了,简直和格林童话里的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大概是快到秋天的时候,槐树的叶子还没有黄,就已经迫不及待地落叶归根了,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园长走出幼儿园,而那个时候躲避园长的行动,已经成为村里孩子们的习惯和乐趣之一,因此园长几天没出门,所有的孩子都觉得有些寂寞,我们常常期待园长出现在街道的一角,我们大骂一声“魔鬼!恶魔!巫师!”,然后向他身上扔石头,再然后就一边看着他蹒跚地追打我们,一边兴奋地跑开,这是个很刺激的游戏,可以打发我们无聊的童年时光。

  几天后,终于有几个好心的大人忍不住,到幼儿园去探望,却发现园长躺在小孩的宿舍里,他躺着的地方正好是冯小如的床,他的身上爬满了蚂蚁,而冯小如的床下有三个蚂蚁洞,难怪冯小如以前会梦到用水冲蚂蚁了。
  巫师园长死了,他房间里几乎所有的容器里,包括锅碗瓢盆,都堆满了冰糖,冰糖上也爬满了蚂蚁。
  大人们叹口气,凑钱草草把他了下了葬。
  在园长简单的葬礼上,镇里很多人都来参加了,这些人在自己也是小孩的时候,都吃过园长的冰糖,他们哭丧着脸,默默地冲园长地遗体告别,孙爸爸和挺着大肚子的孙妈妈甚至还哭了起来。
  我小声说:“有什么好哭的,他是恶魔巫师,死了也是活该!”陈豪天闻言,狠狠地赏了我一座五指山,怒道:“这个扫把星!要不是你,园长能死吗?!”

  我捂着脸大哭起来,难道这个世界上,正义不是应该战胜邪恶吗?难道这个世界上,恶人不是就是应该早点死吗?冯叔叔把我抱起来,边哄我边对陈豪天说,“小孩子不懂事,怎么能怪她呢?我们的小孩不是也那么说园长吗?这里也有我们大人的责任啊,要是早点发现园长身体不好去医治,早点制止孩子们的恶作剧,也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就连孙妈妈也捧着肚子晃过来,给我水果糖哄我不哭。

  谁知道大人们越是哄我,我越是觉得委屈,越是哭得大声,结果在园长的葬礼上,我哭得最痛,最严重了。
  其实我心里也是有点内疚的,因为园长家里并没有发现炼制丹药的大锅以及魔法书,只要一些土制冰糖的工具而已。虽然我有些怀疑园长并不是真正的巫师,但是我还是怨他,他又不是镇上不会说话的小哑巴,他为什么不解释呢?
  所以,他的死,也只是咎由自取罢了。

  9.

  那天在葬礼上见到孙妈妈以后,让我猛然想起了孙笑笑,我非常内疚和难过地发现,我竟然有很久没有见到孙笑笑了,他几乎整个夏天都没有出现在我的梦里,就算偶尔出现,我却看不清他的脸,甚至连他的僵尸牙也看不清了,他的脸就像不小心被洒到茶水的水彩画,一片模糊,甚至有些狰狞,非但如此,他的头发还长长了,也像冯小如一样用一条中分线把头发分开,那中分线和冯小如分得一样直,一样分毫不差,似乎是一根一根数着头发分的,那条线的前端和鼻尖、唇缝以及两腿中间连成一线,而线的后端,则和脊椎、股沟连成一线,他为什么和冯小如一样划了一条线,难道他也等着别人顺着那条线把他从中间劈成两半呢?难道他的爷爷不疼他了吗?难道他的大伯不喜欢他了吗?难道他也和冯小如一样在另外一个世界有了后妈妈了吗?

  我不由开始担心起孙笑笑来,我更不能容忍自己忘记孙笑笑,不能容忍自己忘记那个宁愿被打屁股也不要娶我当新媳妇的男孩,不能容忍自己忘记那个在我最寂寞的时候给我糖果的孙笑笑,不能容忍自己忘记那个肯义无反顾跟我私奔的小孩,我们可是商量好要当神雕侠侣的啊!
  那天晚上,我梦到孙笑笑面目模糊地站在我的小床边上,我看不清他的眼睛,但是我能感觉到他很生气,他充满了怨气,他说:“丁厌,你背叛我了,你现在只和冯小如玩,却很少想起我了。”
  我哭着坐起来,想拉住他的手,却怎么也拉不住,越哭越拉不住,最后我哭着醒来,发现自己真的坐在床上,而陈豪天晃悠悠地站在我的卧室门口,他又喝了好多酒。
  “做恶梦了?”陈豪天带着醉意说。
  “刚才孙笑笑来过了,我拉不住他的手,也看不清他的脸,甚至忘记他是双眼皮还是单眼皮了,老家伙……你还记得孙笑笑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吗?”我哭着说。
  陈豪天摇摇头,喃喃地:“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突然他猛然回头,看了一眼墙壁上的照片,继而松了一口气,继续喃喃道:“是双眼皮……和你一样,内双……”
  我知道他不是说孙笑笑,而是说墙壁上的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笑起来的时候是双眼皮,和我一样,但是我不知道她不笑的时候是不是单眼皮,反正我是。
  陈豪天走过来,坐在我的小床上,拉起我的手,说道:“讨厌鬼,你知道吗?孙笑笑已经死了,有些人死了就会被人们淡忘,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有些人死了呢,还会活在人们的心里,比如你妈妈……”
  “谁是我妈妈?”我好奇地问。我一直以为我是没有妈妈的,我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我是爷爷从死人肚子里挖出来的,我和别的小孩的不同之处在于,别的小孩是被爸爸妈妈挖出来的,而我是被爷爷挖出来的。
  陈豪天并没有回答我,他的嘴唇抖动着,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有说。

  “难道……照片上的女人是我妈妈吗?”我大声问。
  陈豪天还是没有说话,他闭上眼睛,眼泪从眼睛里流出来。
  “难道照片上的女人是我的妈妈?难道我妈妈也像孙笑笑一样离开我们了吗?那她也是吸血鬼吗?不!她可能不是吸血鬼,要是吸血鬼的话,就不会死了……”
  陈豪天听我说到这里,猛地站起来,瞪着眼睛,眼睛里充满了厌恶,他指着我说:“她不是吸血鬼,你才是!你这个恶魔、灾星、扫把星!你吸干了她的血,吸干了她的灵魂,她才死的!你这个讨厌鬼!你要记住,你一辈子不可以快乐!是你杀死了你的妈妈!是你杀死了茗茗!是你!是你!你永远不可以过生日,你的生日,就是你妈妈的忌日!”

  陈豪天说完,抬起腿,踢了我一脚,恨恨地走出卧室,对着堂屋的照片大哭起来。我也跟着哭,我糊涂了,我糊涂了。

  10.
  第二天,陈豪天看着我的眼神有些奇怪,又厌恶,又内疚,他说:“我昨天晚上是不是又打你了?”

  我懒得搭理他,我自己的事情还烦得很呢,他给我做了早饭,我也没有吃,闷闷不乐地倒挂在门口的槐树上,数着从树上掉下的叶子,一片、两片……
  叶子就像我心中的烦恼一样,数也不数不清。
  我渴望孙笑笑站在树下冲我笑,可是他始终没有出现,他生气了,因为冯小如。
  因为冯小如,我才忘记了孙笑笑,我真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冯小如只是给了我一个馒头而已,怎么能和孙笑笑比呢?她甚至没有像孙笑笑那样为了我而牺牲屁股,倒是我的脸因为她缘故挨了好几次打,就说克塞那件事吧,如果不是她说镇里的小孩都是从河坑里挖出来的,我也不会跟着她去河坑挖小孩,也就不会挖出克塞,挖出克塞那次我挨了次打,后来由克塞事件引发的园长事件我又挨了次打,我为冯小如牺牲得太多了。而孙笑笑为我牺牲太多了,我又有什么理由为了冯小如而忘记孙笑笑呢?

  冯小如真的是个坏人,她不但害我忘记了孙笑笑,甚至有那么好的亲爸爸和后妈妈,甚至还和我抢着当白雪公主,虽然她并没有明说要当白雪公主,但是她心里一定是那么想的,如果她没有那么想的话,为什么要长那么白呢?为什么要有后妈妈呢?
  我越想越生气,我决定除掉冯小如,然后我去当冯叔叔的女儿和白雪公主。
  除掉冯小如的事情,我得好好想想,这是我的终身大事啊!
  就在这个时候,冯小如来了,她站在树下,笑得像秋天的阳光那么好看,这种好看令我十分不爽。
  她说:“丁厌,我爸爸说让你中午到我家吃饭,今天是我的生日。”虽然我很不想和冯小如呆在一起,但是我有点想念冯叔叔的大手和微笑了,于是我勉为其难地下了树,和在门口冲着陈豪天吼了一嗓子,算是打过招呼了,也不管他听见没听见。
  到了冯小如家,冯小如的后妈妈准备了一桌子菜,有炖的鸡,炸的鸡,还有西红柿炒鸡蛋和韭菜炒鸡蛋。冯小如的后妈妈并不欢迎我,我听见她小声对冯叔叔说:“你怎么把这孩子也叫来了呢?”

  冯叔叔小声说:“这孩子也可怜,没妈疼,也没有朋友。况且,陈医生刚来小镇的时候,治好了我多年的咳嗽,因此我们也多照顾照顾他的小孩啊……”
  冯小如的后妈妈听了虽然还是不高兴,但是也没有再说什么。她摆好了碗筷,勉强挤出笑容,对我说:“丁厌,等你过生日的时候,我也给你做好吃的,好不好啊?”
  我歪着脑袋想了想,心中想到,哼!难道你早知道我要成为冯叔叔最疼爱的公主,也来巴结我吗?我才不吃你那一套呢!假惺惺!
  “对了丁厌!”冯叔叔给每个人都倒了一些暗红色的液体,说道:“你什么时候过生日啊?”
  “我没有生日!”我说道,突然想起陈豪天昨天晚上的话,不由黯然起来。

  冯叔叔叹口气,摸摸我的脑袋,说道:“可怜的孩子,别担心,改天叔叔问问你爸爸你的生日,到时候我们大家一起给你过!”
  “你认识我爸爸吗?”我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昨天陈豪天说照片上的女人是我妈妈,现在冯叔叔又说认识我爸爸,怎么突然之间,我的爸爸妈妈一下子就冒出来了呢?
  “当然认识啊!”冯叔叔溺爱地刮刮我的鼻子,我觉得很幸福,他说:“陈医生就是你爸爸啊,傻丫头!”
  “那个老家伙是我爸爸?!”我张大了嘴巴,笑道:“冯叔叔你别开玩笑了,我很早就问过陈豪天了,那老混蛋说他不是我爸爸!”
  冯小如的后妈妈闻言,小声说了句别教养,还跟冯小如说千万别学我,冯小如居然很贱地点点头,哼,你想学我我还不让你学呢!万一你学得和我一样聪明可爱有学问的话,冯叔叔到时候恐怕难以取舍呢!哼!

  冯叔叔叹口气,说道:“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来,大家一起祝我们的公主小如生日快乐吧!”
  听到冯叔叔说冯小如是他的公主,我心里更不高兴了,但是我忍住了,爷爷书里说,小不忍,则乱大谋。
  11.
  我跟大家一起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那暗红色的液体,那液体冒着气泡,好像有生命似的在我嘴里蹦达,又有些苦,也很甜,并不难喝。
  我吓得大叫:“这么什么血?还会在嘴里动呢!”
  冯小如捂着嘴巴笑道:“那是可乐,傻瓜!”冯叔叔和冯小如的后妈妈也跟着笑,笑得我窝了一肚子火,可乐这东西我听说过,陈豪天说小孩喝了不好,因此从来不给我买。
  冯叔叔说:“丁厌啊,你以后不要总是喝鸡血了,我改天跟陈医生说说,让他给你买点营养品,你总是喝血的话,长大以后没有男孩子敢娶你哦!”

  我理直气壮地说:“谁说没人?孙笑笑会娶我的!”
  冯小如也说:“我也喜欢孙笑笑,我也想当孙笑笑的新娘!”
  冯叔叔听了大笑起来,冯小如的后妈妈却把筷子撂在碗上,不高兴地说:“大好日子说什么不吉利的话?!”
  冯叔叔笑着说:“没关系,没关系,我喜欢丁厌这个样子,很可爱啊,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啊!”
  我看着冯叔叔,他的笑特别好看,我超级喜欢,我问他:“冯叔叔……你真的喜欢我吗?”

  冯叔叔捏捏我的脸蛋,说道:“丁厌这么乖,也听话,还会看童话书,我当然喜欢了!”
  “那你当我爸爸吧?”我鼓起勇气,脸羞得通红,忐忑不安地看着冯叔叔。
  冯叔叔愣了一下,然后笑得更开心了,说道:“好啊!要是丁厌也当我女儿,我就有两个全世界最可爱的公主了!哈哈哈!”
  我的心终于落在了地上,那顿饭我吃得格外开心,我得意得看了冯小如一眼,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她比下去。
  我晚上回到家的时候,陈豪天依然醉醺醺的,他看了我眼,说道:“茗茗……你回来了……我终于等到你回来了……”
  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说道:“我才不是什么狗屁茗茗呢!”
  陈豪天愣了愣,仿佛看清了我不是什么所谓的茗茗,腾地站起来,揪起我的衣领,把我从地上提起来,左右开弓就是两记耳光,他大骂道:“你刚才说什么?你说谁狗屁?你说狗屁什么?”
  “狗屁茗茗!”我固执地睁大了眼睛,不让眼泪流出来,老混蛋你打吧!打吧!我马上就是住进冯叔叔家里了,冯叔叔马上就是我爸爸了,你打不了我几天了,以后再也没有人在你喝醉的时候给你盖毯子了,你打吧!老混蛋!
  “快跟她道歉!世界上谁都不可以骂她半句,你尤其不能!你这个小魔鬼,给我跪下!”陈豪天说完就把我按在地上,一手按着我的腿,另外一只手按着我的脑袋,我的额头在地上磕得嘭嘭响,愤怒充斥了我的心,我感觉不到疼。

  我恨陈豪天,我恨照片上那个叫茗茗的女人。
  陈豪天按着我磕完了头,依旧不让我起来,就让我对着照片跪着,他又倒了一杯酒,一口气喝光,看了我一眼,继续唠叨着:“你不可以骂她……你不可以骂她……尤其你不可以骂她……”
  我觉得有冯叔叔的承诺给我壮胆,也不知哪里来得勇气,直愣愣地站起来,大喊:“我就骂!我就骂!她又不是我什么人,又不是神仙,也不是孙笑笑,更不是冯叔叔,凭什么骂不得?她就是狗屁!狗屁!她害得你每天喝酒,你还向着她!你是混蛋!你们是一对混蛋!”
  陈豪天脸色铁青铁青的,他一脚把我踢出门外,大吼:“你这个不孝女,你给我滚!”
  我捂着生疼的胸口,依旧固执地不哭,我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头也不回的出了门,反正爷爷的照片我总是随身带着,我巴不得离开这个老混蛋,早点成为冯叔叔的公主呢!

  12.
  我一见到冯叔叔,仿若见到最亲的人一般,眼睛里含着泪花,嘴唇抖动着,却说不出话来。冯叔叔一把把我拉到身边,抚摸着我青紫的额头,焦急地问道:“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从树上掉下来了还是怎么了?看这额头磕得……”
  冯小如的后妈妈也急忙拿了热毛巾给我擦脸,冯小如则担心地站在一边,说:“丁厌你以后别老爬树了,多危险啊……你又不是男孩子……”
  我抖着嘴唇,一下子觉得好温暖好温暖,我想所谓家的感觉,就是这样吧,这种幸福感觉,就算在爷爷身边的时候,也不曾有过。
  我说:“是陈豪天按着我的头碰的,他还踢我了,我的胸口也很疼……”这一次,陈豪天是真的用力了,比平时还要用力好多倍。

  冯叔叔一听,马上撩开我的上衣,我的胸口果然也透出淡淡的紫色。
  “这个陈医生!一喝酒就打孩子,我都劝他好几次了,他也不听!丁厌,”冯叔叔叫我名字的时候,口气马上变得温柔起来,“别哭了,他打你当然不对,但是他是恨铁不成钢啊,今天你就住在这里,和小如睡一起,我去找他好好谈谈。”
  冯叔叔说完,又叮嘱冯小如的后妈妈多加一床被子,然后就气哄哄地出了门。冯叔叔的“气哄哄”让我感觉很温暖,就像心里放了一个热水袋似的,很幸福,很幸福。
  我不知道冯叔叔会和陈豪天怎么谈,但是不管他们怎么谈,我是死活做定冯叔叔的公主,再也不回去了。
  晚上,我看着冯小如躺在床上,冯小如的后妈妈还很温柔地给我们唱着好听的歌哄我们入睡,原来冯小如这个臭丫头一直都享受着这种幸福,总有一天,这些幸福也会成为我的,总有一天,我要把你赶走,我又坚定了除掉冯小如的决心。

  冯小如的后妈妈看冯小如睡着了,小声说:“丁厌,你还没有睡着吗?阿姨不唱了哦,否则会把小如吵醒的,你自己可以睡吗?”
  我很乖巧地点点头,心里却说,总有一天,我要让你只唱给我一个人听,如果你不肯,我就让冯叔叔赶走你,然后再重新找一个像白雪公主里的后妈一样恶毒的女人,这样就更像童话了,这样白马王子就会更早的到来,而我,也可以从与后妈的战斗中享受到乐趣,反正童话里的结局都是美好的,我什么也不怕。
  我侧头看看冯小如,冯小如乌黑的头发铺在枕头上,就算是铺在枕头上,那条中分线依然固执地把她地脑袋分成两半,我伸出手,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想把那条恶心的中分线掩盖住,可是冯小如翻了个身,动了动脑袋,那条可恶的中分线就又出来了。
  后来我睡着了,梦里孙笑笑又来了,样子还是很模糊,我梦到他附下身,顺着冯小如头顶的中分线,把冯小如分成了两半,冯小如的血像可乐一样流出来,孙笑笑喝得津津有味。
  然后他抬起头,对我说:“丁厌,你不可以忘记我,不可以因为冯小如而忘记我。”
  我坚定地点点头。

  我不会忘记孙笑笑,我马上就要成为冯叔叔的白雪公主了,我会在冯叔叔家里,耐心地等待孙笑笑骑着白马来接我。
  我一定会成为白雪公主,而孙笑笑也一定会来的。
  13.
  第二天一早,陈豪天就来冯叔叔家里接我,他的头发皱巴巴的,脸也皱巴巴的,我看了,心里莫名的难过,切!真是的,我难过什么呢?

  我躲在冯叔叔后面,扯住他的衣角。
  “跟我回去吧!”陈豪天说。
  我摇摇头,冯叔叔拉起我的手,说:“丁厌,我跟你爸爸说过了,他以后不会打你,你乖乖跟你爸爸回去,好吗?”
  “他不是我爸爸!”我大声说,“冯叔叔,你昨天答应当我爸爸的,你忘记了吗?”
  “你这个小叛徒,谁当你爸爸谁倒霉!”陈豪天大吼着就要把我从冯叔叔身边扯过去,冯小如也大喊着:“他是我一个人的爸爸,丁厌他不是你爸爸!”

  冯叔叔挡住陈豪天的手,小声说道:“你忘了昨天怎么说的了,你看这可怜的孩子,怕你怕成这样,她死去的妈妈看到了也会难过的……”
  陈豪天黯然下来,声音也放了下来,他说:“丁厌,跟我回去,我以后不打你就是了,昨天也是在气头上,下手重了些,赶紧跟我回去给你上点药,乖!”
  他伸出手,说实话,他的手比冯叔叔的手好看,手指修长,也很白,指甲里也非常干净,比冯叔叔满手老茧粗糙的手好看多了,可是,我就是喜欢冯叔叔的手。
  “我不回去!”我坚定地摇摇头,躲在冯叔叔后面。
  “丁厌,”冯叔叔蹲下来,抚摸着我的脑袋,笑着说:“跟陈医生回去吧,他以后再也不会打你了。乖,听叔叔的话。”
  他在赶我走,我的心好像被人揪起来了一样,“我不回去……冯叔叔,你昨天不是答应当我爸爸了吗?还说我也是你的小公主,你忘记了吗?我现在就叫你爸爸,你别赶我走……”

  冯小如突然跳起来,说道:“丁厌你不要脸,他是我爸爸,我才是我爸爸的公主,你不要脸你抢我爸爸!”
  冯叔叔转过身呵斥了冯小如一声,继续对我说:“丁厌,叔叔确实希望做你爸爸,确实希望有你这么优秀的女儿,可是毕竟冯叔叔不是你爸爸,这些事情都是老天爷决定的,不是我们能够决定的,况且……”他慈爱地看了冯小如一眼,“冯叔叔已经是小如的爸爸,而陈医生也已经是你爸爸了,如果你当冯叔叔的公主,那陈医生不是就没有公主了吗?所以啊,冯叔叔虽然很喜欢你,但是还是不能让你当我的女儿啊,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了,冯叔叔是因为冯小如才不肯当我爸爸的,他那么善良,一定是担心我和冯小如争爸爸伤害了冯小如,或者伤害了我,我明白了,我点点头,松开冯叔叔的手,跟在了陈豪天后面。
  走到门口,我回过头,喊道:“冯叔叔,我还会再来的!”
  冯叔叔笑着说:“欢迎你,小公主!”
  我跟在陈豪天后面,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这种沉默令人难受,最终还是陈豪天忍不住了,他停下来,问我:“你还疼吗?”
  我不吭声,低着头,摇了摇身子,心里盘算着怎么除掉冯小如。
  “对不起……”陈豪天蹲下来,抱起我,他身上还是充满了酒气,我挣扎了一下,从他怀里跳下来。

  “喂!我都道歉了!你还在生气啊?”陈豪天故作轻松地说。
  我还是不理他。他重新蹲下来,握住我的肩膀,很认真很认真地说:“丫头,我答应你,以后尽量少喝酒,再也不打你了,知道为什么吗?”
  我说:“是因为冯叔叔昨天说了你吗?你不是害怕冯叔叔打你?”
  陈豪天摇摇头,叹了口气,很认真地说:“是因为你刚才的话,你刚才说叫冯叔叔爸爸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心里很疼,好像要失去最重要的东西了,那个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你,我突然意识到,要是没有了你的存在,爸爸的生活是没有意义的。”
  “爸爸?我爸爸的生活和你有什么关系?”我不解。

  “我是你爸爸啊!傻孩子!对不起,丫头!”陈豪天抱起我,向着家的方向走去,早晨的阳光很明媚。
  
  14.
  那天以后,陈豪天果然没有再打过我,只是戒酒的承诺没有兑现,他依然每天醉醺醺的,而且,他也再也没有说过他是我爸爸的事情,其实我原本打算就假装陈豪天是我爸爸的,有时候他也挺可怜的,可是他居然再也不提这件事情了,不但不提,我后来鼓起勇气问他,他也醉醺醺地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
  唉!其实我知道,他根本不是我爸爸,他那天说是我爸爸,只不过是要骗我回去罢了,我丁厌不是傻子,他姓陈,我姓丁,他怎么可能是我爸爸呢?只是有一点我很不明白,既然他那么讨厌我,为什么还要让我回来呢?把我扔在冯叔叔家里不是一举两得吗?
  我明白了,陈豪天是打心眼儿里讨厌我,他怕我幸福,他要把我留在身边折磨我,这一点我不怪他,我讨厌的人,我也不希望她幸福,比如冯小如。
  所以我还是决定除掉冯小如,把冯叔叔抢过来,冯叔叔自己都说他希望做我爸爸了,目前就是冯小如在碍手碍脚,如果没有了冯小如,冯叔叔一定很会爽快地答应做我爸爸的。

  冯小如!你等着!
  我开始很认真地研究格林童话,也很认真地研究爷爷的手记,我希望可以找到一个完美地除掉冯小如的办法。
  几天以后,不知好歹的冯小如又来找我玩了,她似乎忘记了我要抢她爸爸事情,嚷嚷着让我给她讲童话故事,她那条中分线也依旧不知好歹地顶在头顶上,也罢!
  我从树上跳下来,对她说:“我们边讲故事边玩过家家吧!”
  我觉得冯小如那条中分线越来越过分,越来越欠扁了,每当冯小如低着头摆弄她的洋娃娃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想冲过去顺着那条线割一刀。
  现在我对冯小如的仇恨,已经和白雪公主没有关系了,我现在就是单纯地恨那条中分线。因为我无论怎么摆弄冯小如的头发,怎样把冯小如的头发揉得乱七八糟,冯小如只要晃一晃脑袋,那条中分线就仿佛有生命似的,自动把冯小如的头顶分成了两半。
  这简直是对吸血鬼丁厌莫大的侮辱。而且那条可恶的中分线开始进入我的梦里,变成一条锋利的刀刃,梦里孙笑笑居然和冯小如一起,用那把中分线变成了刀刃,把我从中间劈开。
  连孙笑笑也叛变了,那天冯小如说也想当他的新娘的时候,他就叛变了。

  这是我决然不能容忍的事情,我无法容忍孙笑笑居然和冯小如联手,我无法容忍我制伏不了一条线,我无法容忍一条线对我的公然挑衅,所以我打算顺着那条线把冯小如从中间劈开,然后让冯叔叔当我的爸爸。
  这件事情,在和冯小如商量后,冯小如因为怕疼,也不远把爸爸让给我,她很坚决的拒绝了。
  但我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于是第二天,我就带冯小如到我家里一起看西游记,西游记里的悟空被妖怪砍了那么多刀,还嘻嘻笑着,既不会疼,也不会死。冯小如有些犹豫地摆弄着洋娃娃,还是不肯答应。
  我终于生气了,大声说:“冯小如!你不配做克塞的妈妈,克塞的妈妈不会这么胆小的!”冯小如含着眼泪抬起头,怯怯地说:“那……你轻点哦……”
  我笑着说:“你不会觉得疼的,我先给你吃仙丹”。
  我拿出陈豪天给老鼠吃的馒头,那个馒头曾经不小心被一条大狗吃过,那条大狗吃了那种馒头以后,就一动不动,任凭陈豪天怎么割它,它也不觉得疼,因此我对它止痛的威力深信不疑。
  我带着冯小如来到河坑,那个挖出克塞的坑还留在那里,这一次,我要来一次“焚书坑如”,我是善良的小孩,不会真的杀死冯小如,我只是把她重新塞回坑里,她是小孩,轮回起来应该很快,她很快就会被新的爸爸妈妈挖出来的。

  冯小如,我丁厌也算没有对不起你了,也算对你仁尽义至了。
  冯小如在吃了馒头以后,果然和那条狗一样蹬了蹬腿,就不动了。我拿出准备好的菜刀,开始顺着冯小如的中分线劈冯小如。
  我没有想到冯小如的头皮那么硬,无论我怎么劈,也劈不开,那条中分线被我砍得血肉模糊,依然固执地、鲜血淋漓地把冯小如的头发成两半。
  冯小如的中分线,是我见过的最固执的线,我猜测这条中分线前世一定是一个地下党员,是个宁死不屈的烈士。
  鉴于冯小如中分线的坚贞不屈,我最终还是投降了,只是把她草草扔在坑里,就回家准备自己的行礼了。

  15.
  冯小如的尸体很快就被发现了,小镇里立刻人心惶惶,开始全民搜索潜伏在镇里的流浪汉和外地人,可是依旧没有结果。
  过了一天,我拿出抽屉里的霞飞增白霜,把脸涂得和冯小如一样白,那瓶增白霜原本是郝老师在陈豪天上次出远门的时候托他买的,结果没想到她再也没有机会用了,所以陈豪天就把它扔进了抽屉了,我记得那一年,小镇上的女人无论老少,都挺着大白脸在街道上晃来晃去,看来想成为白雪公主的不只我一人。
  我涂好了增白霜,又很认真很仔细地把头发从中间分成两半,然后对着镜子微笑了一下。
  当我背着小包袱来到冯小如家,对冯叔叔说:“我当你女儿,你别难过”的时候,冯叔叔一把抱住我,大哭起来,冯叔叔家堂屋里摆着冯小如的照片,照片里的中分线依然那么碍眼。

  冯叔叔抱着我,边哭边说:“好孩子……好孩子……”
  “那你同意当我爸爸了吗?”我充满期待地问。
  冯叔叔转头看了看冯小如的中分线,摇了摇头,哭道:“好孩子……小如走了……我很难过,对不起……我不能当你爸爸……”
  “为什么?”我大声问,心很疼,觉得自己受了伤。
  冯叔叔看着我涂得惨白的脸,以及梳得很整齐的中分头,哭得更大声了,他说:“傻孩子,因为你毕竟不是小如啊……孩子,叔叔知道,你是为了哄叔叔开心,才打扮成这个样子,才这么说,但是,这个世界上,只有小如一个人,才是叔叔独一无二的女儿,好孩子,谢谢你,你有这份心,叔叔就很知足了……”

  我哭了,我答应过爷爷再也不哭的,可是这一次我没有忍住,冯小如已经死了,为什么她依然是我和冯叔叔之间最大的障碍?或者冯叔叔说喜欢我要当我爸爸的那些话,根本就是骗人的,大人就是喜欢骗小孩!
  我大哭着说:“冯叔叔是坏人!”脸上的增白霜变得一块一块的,我狠狠地揉了揉自己的头发,把那条中分线揉掉,我的中分线,可不像冯小如那么固执。
  后来,冯叔叔好像也变了一个人,变得和陈豪天一样爱喝酒,喝了酒就打冯小如的后妈妈,冯小如家的大公鸡也变得无精打采的。
  快到冬天的时候,冯小如的后妈妈跑了,跑之前毒死了冯叔叔家里所有的鸡,也包括那只得意洋洋的大公鸡,于是冯叔叔干脆关闭了养鸡场,每天喝酒混日子,而很讨厌冯叔叔的变化,他变得和陈豪天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连陈豪天都不如,于是我再也不想让他当我爸爸了。
  冯叔叔的养鸡场倒闭后,鸡血就变得紧俏起来,虽然镇里几乎每家每户都养着几只鸡,但是谁家的鸡血,也不如冯叔叔家的鸡血好喝,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当槐树的叶子快落光的时候,孙妈妈和孙爸爸从河坑里挖出了一个小女孩,取名叫孙乐乐。那个小女孩一出生,头顶就隐隐约约有一条线,而且嘴巴是三瓣的兔唇。
  这让我很困扰,我不知道那个小孩是不是冯小如,如果是的话,那怎么会是兔唇呢?我怀疑那个小孩其实是孙笑笑,那个兔唇的地方,以后一定会长出僵尸牙的,我坚信。
  后来,孙笑笑再也没有找过我,他和冯小如结婚了,我知道,因为我听说孙爸爸和孙妈妈在冯小如死后立刻托人到她家去说媒了,冯小如和孙笑笑葬在了一起。叛徒孙笑笑,彻底从我的梦境里消失了。
  有一天,陈豪天说:“讨厌鬼,过几天你就又有幼儿园可以上了!”
  我惊讶地问:“郝老师回来了吗?园长也被挖出来了吗?”
  陈豪天苦笑着摇摇头,说:“你说什么鬼话啊?镇里来了一个新老师啊!”
  我不知道那个新老师的到来为什么让他那么高兴,他一定是想重新把我这个讨厌鬼送到幼儿园,他的那点小阴谋,逃不过我吸血鬼丁厌的眼睛,哼!
  不过,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情,就是陈豪天在院子里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布置得井井有条,还放了一张很好看的单人床。
  大人的世界就是奇怪,我懒得考虑那么多了。


[ 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11-4-19 11: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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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小姨,你好



  终于有一天,
  我发现,
  别人讨厌你并不可怕
  而连自己也开始
  讨厌自己
  才是最深刻的
  可怕!
  1.
  落霜了,树枝上总是潮乎乎的,每次挂树,我都不得不带一块抹布。树上的叶子已经落光了,连那些曾经留给孙笑笑认路的糖纸,也褪了色,学着树叶玩落叶归根的把戏。连它们也知道孙笑笑不会再回来了。看来,爱情这东西就像糖纸一样靠不住,像树上的叶子一样经不起风吹雨打,就算是曾经歃血为盟,就算是曾经为你牺牲屁股,只要有比你漂亮的女孩对他说:“我想嫁给你做新媳妇。”他立刻就叛变了。

  如果连孙笑笑都靠不住,那么,这个世界,还有什么能靠的呢?
  陈豪天准备好的新房子一直空着,直到有一天,那个名不副实的女子的到来。
  那个女子名字叫做丁香,却一点也不像丁香花,不但不像丁香花,还长得有点像照片上的女人。
  那天,不像丁香花的丁香拉着一个红色的行礼箱,穿着只有城里人才穿的脚蹬裤和黑色小靴子,一件乳白色的蝙蝠衫,漂亮得令人讨厌。
  她来的时候,我正把树上最后一张糖纸撕下来,我决定就算孙笑笑回来,我也不要他了。她仰起头,张大了嘴巴,大叫一声:“危险!”
  这女人嘴有毒,本来我挺安全的,她一叫危险,我就真的差点从树上掉下来,幸好手脚灵活的我及时用手抓住了树枝。我像猴子一样在树上晃着,气呼呼地问她:“你是来看病的吗?”

  “不是啊……”她冲着我伸开手臂,那样子就更像蝙蝠了,“快下来呀!胳膊会脱臼的!”
  “脱什么?脱舅?”这个女人的嘴不但有毒,连说话都让人听不懂。
  陈豪天闻声从堂屋出来,很意外他今天没有喝酒,他一看到丁香,愣了一下,马上笑起来,他从来没有对我那么笑过,为此我更加讨厌那个丁香了。
  陈豪天说:“几年不见,丁香长成大姑娘了呀!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以前冯叔叔夸我漂亮的时候,我特别不好意思,还脸红了,但是丁香这个厚脸皮的女人,别人夸她漂亮,她非但没有脸红,还有些得意地说:“是吗姐夫?我也觉得呢!哈哈!”大家听听这算什么话呀,真是不要脸。

  陈豪天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手臂已经快没有力气了,若是我以这种姿势落地的话,肯定会把脚蹲麻的!这个老混蛋,一见到厚脸皮的漂亮女人,马上忘记他曾经说过“我是他最重要的人”那句话了。
  没错,之后他又说过好几次我是他最重要的人,还说他要当我爸爸,其实我原本都已经打算同意让他当我爸爸了,可是现在,他的表现真是让我失望。
  陈豪天开心地把丁香请进堂屋,我揉着脚跟在后面。只见那个女人看着堂屋里的照片,眼睛里含着泪花,恭恭敬敬地在照片前的香炉上上了三柱香,说道:“姐,丁香来看你了……”上了完了香,她转过身对陈豪天说:“姐夫……该忘,就忘了吧……”
  陈豪天黯然地垂下头,一声不吭。
  丁香长长舒一口气,故作轻松地松松肩膀,走到院子里,看着院子里的老槐树,说道:“还是家乡的空气好,什么都没有变,记得小时候,姐姐最喜欢爬到那棵树上摘槐花了,她还会用槐树叶子吹出好听的曲子呢!”说完她突然看看我,勾勾我的鼻子,说道:“你果然和姐姐很像呢,模样像,连喜欢爬树这一点都很像呢!”

  我厌恶地躲开她白皙的手,也不理她,钻进了自己的卧室。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刚刚来到这个家不到半个小时,我就觉得她已经成了这里的主人了,而我,一直都是过客。

  2.
  丁香就住在那间新房子里,她用了一下午时间把新房子布置好像童话世界一样,满屋子都是优雅的香味儿,她还有好多书,其中有一本安徒生童话,原来这个世界上除了格林童话,还有安徒生童话呀,这让我诧异不已。

  我扒在丁香房间的门口,探出脑袋,看着她忙忙碌碌地收拾,她红色的箱子,就像个聚宝盆一样,她拿出一个布娃娃转过身,看到我,笑了。
  她伸出布娃娃,说:“给——”
  我吓得一溜烟跑回自己的卧室插上门,我怕了这个字,凡是说了这个字的人,都得被我克死。
  直到晚饭的时候陈豪天敲门,我才出来,满桌子的菜,有两样我还不知道叫什么,丁香说:“来,吃饭吧?”
  满桌子的菜让我无所适从,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那些菜居然都放到了盘子里,要知道陈豪天从来都是把菜放在菜锅里直接吃的。
  “坐下来,吃啊!”丁香笑着,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照片上的女人,觉得桌子很挤,于是我只端了白米饭,又从柜子里拿出一瓶鸡血,回到自己卧室吃了。

  丁香愣在那里,显得很不高兴,陈豪天说:“这讨厌鬼就是这样,别理她,过两天和你熟了就好了。”
  我虽然插着门,却直着耳朵听着外屋的谈话,他们不时传来开心的笑声,我把爷爷的照片摆在眼前,边看爷爷边吃,我觉得自己是个被遗弃的人,被整个世界,都遗弃了。
  我本来就是个令人讨厌的人,是个扫把星,是灾星。
  那天晚上,我握着爷爷的照片,做了个梦,梦里丁香的脸笑着笑着,就变成了照片上的女人,然后她们一起从墙上走下来,两个人抢着当我妈妈。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饭桌上放着煎鸡蛋和小米粥,丁香已经出门了,据说是去幼儿园报到了,原来她就是那个新来的幼儿园老师,我一直以为幼儿园老师都是大屁股长豆豆的,原来并非如此。

  陈豪天拿起酒瓶子闻了闻,咽了口唾沫又放下了,大人们全部都是为了别人的眼光而活着,哪有我们小孩这么率真呢?我有点瞧不起陈豪天的虚伪,更是嫉妒他居然为了丁香有了戒酒的想法。
  丁香中午回来的时候,看起来十分高兴,她说:“丁厌,明天就可以去上幼儿园了哦,你就跟着小姨就好了!”
  “谁是小姨?”我抱着布娃娃,早晨丁香放在我枕边的。
  “我就是你小姨呀!”丁香笑着,指着照片里的女人说:“我是她亲妹妹,当然就是你小姨了!”
  “为什么你是她亲妹妹就一定是我小姨?”我还是不明白,“她是我大姨吗?”丁香一下子被我问住了,陈豪天的表情很尴尬。
  丁香瞪了陈豪天一眼,蹲下来,微笑着,她笑的时候有两个酒窝,陈豪天老喝酒却没有酒窝。她说:“丁厌,照片上的那个漂亮的女人,是你的亲妈妈呀,我姐夫,也就是陈豪天,他是你爸爸,我是你妈妈的妹妹,所以你就得叫我小姨呀,懂了吗?”

  我摇摇头,看了陈豪天一眼。他确实妄想当我爸爸,但是我还没有同意,而有一次陈豪天好像也说过照片上的女人是我妈妈,不过酒醒后他又否认了。
  我说:“我是爷爷挖出来的,我只有爷爷,没有爸爸妈妈。”
  丁香叹口气,把我抱起来,她自己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她的腿很软很暖和,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丁香你放我下来,我还没有被女人抱过,觉得不好意思……”
  丁香不但没有放下我,还更加抱紧了我,哽咽地说道:“可怜的丫头,以后不可以叫我丁香,在家里你就叫我小姨,到了幼儿园,你就叫我丁老师,你以后也不能叫他老家伙,你应该叫他爸爸,照片上是你妈妈。小姨……小姨会经常代替你妈妈抱你的……”
  “那……我妈妈原来只是一张照片吗?”我还是问,这样被抱着,觉得很温暖,心里面一动一动的,既舒服,又难受。

  “不是啊……”有水滴到我的脸上,丁香小姨说:“你妈妈是个很温柔、美丽和善良的人,她在生你的时候,身体很虚弱呀,流了好多好多的血,后来医生问她,是要你活下去,还是她自己活下去,她选择了要你。也就是说,你妈妈她,为了让你活下来,选择了自己死去,她是那么爱你,所以你自己一定要快乐地活着,你妈妈才不会失望呀。”

  陈豪天听着听着也哭了起来,我一下子懵了,原来,这才是事实。
  原来,我一出生,就害死了自己的妈妈。
  原来如此……

  3.
  第二天,我继续把自己关在卧室里,任凭丁香小姨怎么叫我,我也不肯出来,我一直在问爷爷的照片,我不是他挖出来的吗?我怎么会有爸爸妈妈?照片上的女人如果是我妈妈,那么我……我害死了自己的妈妈……

  我知道自己为什么叫做丁厌了,我果然一出生就被所有的人讨厌,连我自己都讨厌自己,爷爷也是,爷爷也讨厌我,所以才会骗我!我把爷爷的照片压在床铺地下,决定再也不见他了,爷爷是骗子……
  我大哭起来,既然已经打破了一次誓言,也就不在乎第二次了。我把自己关在柜子里,又用被子把自己裹起来,我恨我自己,我本来就是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我恨我自己为什么当初没有对妈妈说:“让我死,你活着!让我死!你活着!”
  “让我死,你活着!让我死……妈妈你活着……”我蜷缩在柜子里大哭起来,陈豪天和丁香小姨拼命在外面敲门,听到我这么哭,门外干脆响起了斧子的声音。
  门坏了,陈豪天冲进来,猛地拉开柜子门,把我从被子里扯出来,腾出一只手就要打,嘴里还喊着:“你还嫌自己不够讨厌吗?我真后悔当初没有坚持自己的决定,让你早早死了省得祸害周围的人!”
  “哇——妈妈你活着,让我这个讨厌鬼死掉吧!”我哭得更厉害了。丁香阿姨挡住爸爸将要落下的手,把我抱过来,紧紧拥在怀里。我的眼泪和鼻涕蹭了她一身她也不介意。她抱着我,来到堂屋,让我看着妈妈的照片,说道:“丁厌你看,妈妈笑得多温柔多幸福啊,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我的鼻头红红的,丁香小姨给我擦擦鼻涕。
  “因为啊……你妈妈她,是因为你活着,才能笑得开心呀!要是你死了,你妈妈就算活着,也会一辈子不开心的。”
  “可是,妈妈因为我死了,我活着,也会不开心……”我哽咽着说。
  丁香小姨不说话了,她摸着我的脑袋,叹了一口气,说道:“傻孩子,你妈妈临死前说了,希望你快乐地活着,不要让她失望啊……”
  我抬起头,望着妈妈的照片,想起了爷爷临死前的话,擦干眼泪,从丁香小姨怀里挣脱,站在地上,大声说道:“丁香小姨,我们去幼儿园吧!”

  丁香小姨笑了,陈豪天爸爸没有笑,他一直愣愣地看着照片,表情哀伤不已。
  幼儿园在丁香小姨来之前,镇上就已经重新整修过了,原来的宿舍空着,由于目前只有丁香小姨一个老师,所以幼儿园也就不提供住宿和吃饭了,只是镇里希望小孩有些出息,又不是很在乎学费的人家,把孩子送过来读书。
  丁香小姨还是让王晓峰当班长,她除了取消小红花制度,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变。她不但教我们拼音和汉字,还教我们鹰语(其实我问过她会不会乌鸦语,这样我就可以和小黑说话了,可惜丁香小姨说不会)和画画以及做手工,并且她的故事比园长还多,不但比园长多,也比园长的好听。
  简而言之,所有小朋友都特别喜欢丁香小姨,如果说郝老师是恶魔吸血鬼的话,那么丁老师就是我们的天使和女神,她从来不生气,总是微笑着,如果有小朋友做错事,不等丁老师批评,他自己也就觉得愧疚而认错了。
  其实我也挺喜欢丁香小姨的,只是这种喜欢很复杂,既喜欢她,又忍不住要故意气她,我特别想知道她生气是什么样子,可是她似乎怎样都不会生气。
  这一点让我很懊恼。


  4.
  自从我知道照片里的女人是我的妈妈以后,每次吃饭,我都先看着她,并且在心里叫她一声妈妈,才肯下筷子。虽然妈妈死了,但是我有时候还是觉得挺幸福的,毕竟我不是像别人说的那样的野孩子,我也有妈妈,我丁厌其实也是有些来头的人,每每想到这里,我都觉得十分有底气,连和别的小朋友打架也更加勇敢了。甚至,我都开始不怕镇里的小哑巴了,他们这些小破孩没什么了不起的,你们有妈妈,我也有,我不但有妈妈还有那么好的小姨,哼!气死你们!

  丁香小姨总是喜欢夸奖我,她说我很有艺术家的天赋,而且不仅仅是一种,比如我的歌喉特别嘹亮可以做歌唱家,我的身体柔韧度很高,可以做舞蹈艺术家,我很有想象力,可以做作家,我还很热衷于画画和雕塑,因此还可以做画家或者雕塑家。
  关于作画方面,我最喜欢临摹丁香小姨一本书里的仕女图,我卧室的墙壁上,就挂着很多我的大作,每幅仕女图,都有相同的圆润的脸,圆润的眼,圆润的唇和圆润的身体,整个画中人看起来有点像打肿了脸充胖子,显得诡异异常。
  我的雕塑品,基本都是泥做的,和我的画同样圆润,可惜总是没过几天,那些作品就都干裂得缺胳膊掉脑袋,因此也总是诡异。
  因了这些原因,陈豪天爸爸说我做艺术家可惜了,我长大了不是“丁仙姑”就是要写恐怖电影剧本的剧作家。陈豪天爸爸说这些的时候,笑得很爽朗,我不知道他是对我笑,还是对丁香小姨笑。
  陈豪天爸爸很少喝酒了,只是偶尔小酌,却很少醉,虽然他还是喜欢对着照片发呆,不过有时候也开始对着丁香小姨发呆了。丁香小姨就像是温暖的阳光一样,给这个曾经阴晦的家,带来了光明和快乐。

  这种幸福的时光,一直持续到下大雪那一天。
  我还记得,那天的雪非常大,我吃完晚饭,假装睡觉,其实却是偷偷从窗户里钻出去,用小碗撑了满满一碗雪,再在雪上面浇一些鸡血,放在外面冻一会儿,然后偷偷坐在床上吃。陈豪天爸爸已经严令禁止我这么做了,他说雪特别脏。他当我是傻子啊,这些雪比夏天的的确良衬衣还要白,怎么会脏呢?所以像我这么聪明的小孩自然不会上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边听陈豪天爸爸在堂屋里的呼噜声边吃得津津有味。好像今天是什么特别的纪念日,所以陈豪天难得喝醉了,听说只要下雪,他就是要喝醉的,这个我不知道,他自己说的。

  堂屋里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我听陈豪天爸爸喃喃地说:“茗茗……你什么时候回来……茗茗……你什么时候回来。”
  他嘴里地茗茗其实是我妈妈,我妈妈叫丁茗,我叫丁厌,呵呵,光看名字就知道她是我妈妈了,丁茗妈妈、丁香小姨和丁厌我,一看就知道是一家子,陈豪天爸爸不过是个外人而已。要不为什么他没有姓丁?为什么他的名字是三个字?
  “姐夫……天气冷……回房去睡吧……”丁香小姨小声说。
  “茗茗……你回来了,你还记得吗?我们就是在下雪天相识的……”
  “姐夫……”丁香小姨的声音有点着急。
  “茗茗……你终于回来了,我知道你一定会下雪天回来看我的……呜呜呜……茗茗……我好想你你呀……”

  “姐夫……我不是姐姐,我是丁香啊!我是丁香!!”堂屋有桌子碰倒的声音。我下床,打开卧室的门,看到陈豪天爸爸紧紧抱着丁香小姨。
  我手里的碗摔到了地上,丁香小姨一脸羞红,陈豪天爸爸也愣住了,急忙松开丁香小姨,酒也醒了大半。

  5.
  虽然我还是小孩子,但是这大概是怎么回事儿我还是知道的,射雕英雄传里也演过这样的事情,简单说,就是陈豪天爸爸背叛我妈妈喜欢丁香小姨了,更进一步说,丁香小姨想做我新妈妈,就像冯小如的新妈妈一样,当然,丁香小姨比冯小如的妈妈漂亮很多。

  虽然我曾经很想有后妈妈,这是为了让我自己更接近于白雪公主,但是现在我对白雪公主已经没有兴趣了,和白雪公主相比,我更希望得到红舞鞋或者神笔马良的神笔。因此,我对于后妈妈自然也就没有了兴趣。
  最为重要的是,全世界最爱我的妈妈,为了我而牺牲自己性命的妈妈,被陈豪天爸爸背叛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替代妈妈,就算是丁香小姨也不行!
  “丫头……”丁香小姨抖动着嘴唇,握着毯子的手也抖个不停,脸色由绯红转而变得苍白,“我只是想给你爸爸盖个毯子,天气这么冷……”
  “丫头……”陈豪天的表情也有些不自然,“爸爸喝多了……”
  我踢了一脚碗的碎片,吓得在房檐下的小黑也叫了几声。

  我径直走到丁香小姨的身边,从她手里夺过毯子,严肃而冷漠地说道:“像盖毯子这种事情,我妈妈会做的,现在我妈妈不在,就由我来做。这是我们家里的人事情。”原来,原来丁香小姨才是外人呀!
  丁香小姨眼睛里含着泪花,陈豪天爸爸生气道:“丁厌!你怎么说话的?!”
  我拿着毯子瞪了他一眼,说道:“陈豪天爸爸,你忘记我妈妈了吗?前几天我听孙妈妈说,丁香小姨要当我新妈妈,我还跟她吵了一架呢!还趁她不注意把孙乐乐掐哭了,难道那架白吵了吗?难道孙乐乐白哭了吗?难道丁香小姨真的要当我新妈妈吗?”
  陈豪天颤抖着抬起手,他很久没有打我了。
  “你打吧!打吧!就当着我旧妈妈的面和新妈妈的面打吧!我不会哭的!我妈妈说希望我快乐得活着!”我固执得瞪着眼睛,伸出脸,手心攥着毯子的一角。
  丁香小姨连忙冲过去阻止住陈豪天,哭着说:“孩子小,不懂事,她这么向着姐姐心疼姐姐,也是难得的孝心啊,况且……这只是误会……”说到最后一句,丁香小姨的眼神不由黯淡下来。
  我想起来了,丁香小姨来的第一天,就让陈豪天爸爸忘记我妈妈,当时我还不知道照片上的女人是我妈妈,所以没有留意她的话,现在我想起来了,这个号称是我妈妈亲妹妹的女人,从来的第一天,就打算取代我妈妈,这个女人太阴险了,装得那么像,我差点就上了女特务的当了!

  我把毯子甩在地上,用力踩了踩,说道:“你还离我陈豪天爸爸那么近干嘛呀?!难道你真的是像孙妈妈说的那样,是主动送上门的那种不要脸的女人吗?亏得我那天还替你辩解打架了呢!”
  丁香小姨一听,捂着脸跑回自己的房间,门嘭得碰上了,院子里雪地上只留下她凌乱的脚印。
  陈豪天爸爸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看着照片中的妈妈,一动也不动,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他转过头,看着像刺猬一样的我,突然大哭起来:“茗茗……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
  我从地上捡起毯子,轻轻盖在他身上,天气确实很冷。

  6.
  第二天,丁香老师让我们排着队去河坑堆雪人的时候,她眼睛还是红红的,从早晨起来就没有跟我说话,直到中午都没有,我心里有些失落,但是我不能就这么妥协,她可是要抢我爸爸的人呀!
  下雪的时候,河坑的四周和坑底,都积满了雪,河坑附近的人家,也会把雪从房顶上扫进河坑里,于是那个河坑就是一片雪的天地。
  我们从河坑的底部,顺着坑坡一路滑下去,没过多久,坑坡上就被大家开辟出了好几条油滑滑的雪滑梯。

  因了我的艺术家天赋,我对别的小孩和丁香小姨堆出的圆锥形身体和圆球脑袋的雪人感到不屑于顾,表现出极大的鄙视。
  我堆的雪人是这样的:
  雪人的身体用废砖支撑,周围砌上雪,做出身体、胸部、臀部和腿的轮廓,然后用细线绑几个玉米棒子轴,再堆砌上雪做胳膊,脸部最耗费功夫。
  先堆起一个大雪球,浇点水冻硬了,然后再用铅笔刀在雪球的一侧雕刻出鼻子、嘴巴和眼睛。最后再在雕塑的身体的脖子上浇点水,把脑袋放上去,手扶着脑袋在脖子上压几分钟,脑袋和脖子就冻在一起了。
  这样,整个雪人,就有鼻子有眼,有身体有脖子,除了个子比较小一些,和真人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虽然我的雪人得到了同伴们极大的赞赏,但是丁香小姨却什么都没有说。难道是我的雪人还有缺点吗?我仔细打量着自己的作品,它确实不够完美。
  比如,用煤粒做的眼睛不够有神,显得有些光秃秃的,雕塑出来的嘴唇有些厚,而且也过于苍白。

  当时临近春节,镇里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杀猪运动,屠宰场就在河坑边上,每到傍晚,猪的惨叫都能贯彻天空,直入云霄。
  于是我央求屠夫叔叔给了我两颗猪眼,和一小盆猪血。
  我把猪血含在嘴里,喷在雪人的腿上,这样她就有了一条鲜红的裤子。本来计划把猪眼镶嵌在雪人的眼睛上,可以猪眼太大,而且软,镶了几次都未成功,只好作罢。
  那个雪人,依然是个不完整的艺术品,所以丁香小姨依然漠视它的存在。
  做为极具责任感的艺术家,是不能允许失败的作品留在这个世界上的,于是我决定再做最后一次努力,如果还是未成功,就干脆毁掉它。

  我找来了黑色的玻璃球,擦上点猪油,来装点眼睛,这样,眼睛果然就更加有精神了。我又用最后一点猪血,给雪人涂上口红,再从家里拿来废旧不穿的上衣,给雪人套上。如此装扮下来,雪人果然栩栩如生。
  那是另外一种栩栩如生。
  乌黑的眼球,血红的唇衬着雪人的脸格外苍白,不是很合体的上衣,显得雪人的身子里空荡荡的,鲜红的裤子由于猪血的渗入不均匀,也显得斑驳不堪。
  雪人是栩栩如生,不过却好像栩栩如生的地狱使者,一旁杀猪的叔叔见了,叫道:“谁堆这么个儿玩意儿,跟死人似的,赶紧拆掉!”
  我决定拆掉,并不是因为它跟死人似的,而是因为这实在是个失败的作品。
  可惜,雪人冻得过于瓷实,我拆了几下,雪人丝纹不动。
  天黑了,一片雾蒙蒙地黑暗中,河坑被积雪映得泛出凄冷的银光,银光下,我的雪人婷婷玉立,破旧的上衣在寒风中飘舞,腥红的唇尤其耀眼。我看着我的作品,心里莫名冒起一股寒意,丁香小姨吹哨子集合了,我急忙扔掉小铁锨,跑过去和大家在一起。


  7.
  晚饭时候,谁也没说话,餐桌上仿佛压了一个巨大的雪球,重重的,冷冷的。天刚刚擦黑,雪又下了起来,两个雪片就能顶一片小黑的羽毛,真是鸦毛大雪。
  陈豪天爸爸开了一瓶二锅头,泡在半盆热水里,丁香小姨也是默默地吃饭。
  我抬头看了看照片里的妈妈,故意大声说:“妈妈,我开动了!”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觉得这种气氛太压抑了。没想到话一出口,陈豪天立刻瞪了我一眼,丁香小姨干脆放下筷子,一声不吭地回自己房间了。
  蜂窝煤炉上罩了个大烟筒,烟筒从堂屋墙壁上一个洞洞里伸出去,如果在院子里,就会看到灰白色的烟。

  陈豪天爸爸倒出一杯冒着热气的酒,看了我妈妈一眼,一干而尽。我粗略地就着冰血吃了几口馒头,站在门口,丁香小姨粉红色的窗帘不冷不热地亮着,她房间里伸出来的烟筒,也冒着灰白色的烟。
  丁香小姨一整天,几乎看都不看我一眼,更不要说说话了,不但如此,连陈豪天也变得怪怪的。难道我维护自己的妈妈,错了吗?
  我翻出爷爷的照片,如果爷爷在身边的话,他会怎么说呢?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了,我打开窗户,让小黑飞进房间里。院子里白茫茫的一片,雪花在夜空中跳着诡异地舞蹈,晃悠悠地落下,也不知道我在河坑里的雪人怎么样了?那夜幕下的雪人,留给了我深深的印象,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它冷着脸向我走过来,嘴里还不停地说:“为什么让我死,你却活着?为什么你要杀掉我,你却活着?丁厌,你天生就是个该死的人!”

  这恐怖的一幕,一直持续到我的梦里,我的梦里,雪人用玉米轴做的胳膊,狠狠夹住我的脖子,让我透不过气。
  第二天,当我忐忑不安地再到河坑的时候,我的雪人已经支离破碎了,身体的各个部位凌乱地散在河坑的四周,雪人的头无助地躺在地上,乌黑的眼珠不甘心的望着天空。
  我不禁心头一酸,虽然我自己也原本打算废掉它,可是,它真的被别的人肢解了,我又无法接受,我无法接受我的作品如此惨烈地被蹂躏,我小心地把雪人的尸体收敛在一起,用雪给雪人做了一个银色的坟堆,并且还煞有其事地烧了几页作业本给它,以做吊唁。
  我站起身,目光中充满了悲悯而壮烈的神情,我决心重新做一个完美的雪人。就在我壮志绸缪的时候,镇里的小哑巴拍着手在坟堆边上跳着。
  一旁的小朋友说,还是小哑巴厉害,三下两下就消灭了雪人妖怪。

  我恨恨地抬起头。
  那个小哑巴我以前很怕她,因为她总是从某个莫名的角落冲出来,打你一巴掌,然后逃得无影无踪,她和我一样,被并列在镇里居民所讨厌的小孩的首位。虽然如此,但是我们同病却不相怜,反而暗中较劲儿了很久。自从丁香小姨告诉了我关于妈妈的事情以后,我便再也不怕她了,
  现在,这个小哑巴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擅自肢解了我的雪人,这简直是对我的侮辱,不要以为丁香小姨不理我了,我就变得好欺负了!
  哼!
  我咬咬牙,指着小哑巴说道:“你给我等着!你这个哑巴!”

  小哑巴手忙脚乱一脸无辜地比划着,我也不知道她在比划什么,估计不是什么好话,十有八九是在骂我。

  8.
  雪还在不停地下,家里的气氛也还是冰天雪地地,丁香小姨一放学,就把自己关在自己的卧室里,陈豪天爸爸做好了饭叫她,她也不吃。吃晚饭的时候,我和陈豪天爸爸默默地坐在餐桌上,陈豪天爸爸这次没有看着妈妈吃饭,而是边吃边看着丁香小姨的房间。
  后来,他终于忍不住站起来,盛了一碗米饭,放了些西红柿炒鸡蛋,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向丁香小姨的房间。到了门口,他咳嗽了一下,犹豫了几秒钟,敲了敲门,说:“丁香……我把饭给你端过来了……”
  丁香小姨没吭声,陈豪天爸爸也没再吭声,只是捧着饭在雪地里站着,还不时弯腰捂着饭碗,好像担心饭菜凉了似的。
  过了许久,估计丁香小姨以为陈豪天爸爸已经走了,悄悄打开门,看到依然站在门口的陈豪天爸爸,肩头和头顶都落了薄薄地一层雪,她略略抖动着肩膀,捂着嘴,也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笑,然后,她猛然扑到陈豪天爸爸的怀里。
  陈豪天爸爸的手臂像小黑的翅膀一样张开,一只手端着碗,另一手讪讪地,却不敢去抱丁香小姨,如果那个时候我就看过了泰坦尼克的话,我一定会觉得陈豪天爸爸那种姿势特别像杰克,他们的爱情起航了。

  我心情莫名压抑,把瓶子里的新鲜鸡血晃了晃,一口气喝光,那冻鸡血真是透心地凉。我看了妈妈一眼,妈妈还是那么后知后觉地笑着,我喃喃地说:“妈妈,他们狗合了。”
  “狗合”这个词也是从孙妈妈那里听来的,一听就不是什么好词儿,我想就是一对狗男女合到一块的意思。
  那天晚上,我又是恶梦连连,我梦到做山神的爷爷在和妖怪打斗的时候,受了很重的伤,爷爷就像临死前一样,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我决心要救爷爷,于是出门去采集仙草,可是一出门才发现,十里镇没有山,只有一望无际的平原,十里镇更没有仙草,只有小麦,那些小麦被压在大雪下面,像爷爷一样奄奄一息。于是我就跑到河坑,看到我的雪人从雪坟堆里爬出来,自己给自己装上胳膊和头,咧着腥红的嘴,向我冲过来,于是我转头就向家跑去。屋里的烟筒从墙壁上伸出来,冒出灰白色烟,那些烟就是西游记里妖怪出现时候的烟一样,烟落下来,凝聚成一个新的雪人,也是灰白色的。陈豪天爸爸和丁香小姨还是抱在院子里上演泰坦尼克,照片上的妈妈,眼睛里流出了雪。

  这可真是一个惊心动魄乱七八糟的梦。我睁开眼睛,爷爷的照片在柜子上笑。我连忙起身,还好,堂屋妈妈的眼睛并没有流血。我光着脚,跑到院子里,看到屋子里的墙壁上,果然还是冒着烟,不浓不淡,忽上忽下,显得很暧昧。
  我定定地望着烟筒里的烟,那些烟一会变成妖怪,一会变成魔鬼,慢慢地消散在冰冷的空气里,于是我觉得空气里立刻充满了妖怪的味道,不由打了寒战。
  丁香小姨在厨房做好了饭,一眼看到我在院子里发抖,急忙跑过来抱起我:“你这个傻孩子,怎么光着脚站在雪地里呀!”
  她终于对我说话了,终于。
  然后,我的心里没有一点欣喜,梦里妈妈的眼,在流血。


  9.
  那一天,丁香小姨的心情格外好,无论是做饭还是扫雪,嘴里都哼着歌。
  由于下大雪,幼儿园又太冷,很多小朋友都生病了,来陈豪天爸爸家里打针的小孩比去幼儿园的还多,所以就暂时停了课。我百无聊赖,想和丁香小姨送给我的布娃娃玩过家家的游戏,可是却如何也找不到。
  这时我才想起来,我那天一气之下在布娃娃上写上“丁香”的名字,让它到门外的槐树上挂树思过去了。

  大雪过后,所有的树枝上都裹了一层雪糕,爬树也变得湿冷起来。布娃娃在门外的大树上显得楚楚可怜,它的身上也裹了一层晶莹剔透的雪,仿若一个雪人布娃娃。我突然灵光一闪,艺术家的灵感,总是喜欢突然袭击,我想到堆出最逼真最完美的雪人的办法了,而且还可以动!
  我趁陈豪天爸爸忙碌的时候,偷偷地拿了他一些感冒药,那些药因为最近用得多,就放在桌子上。我把药装到一个空药瓶里,才晃悠悠地出了门。
  我来到河坑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小哑巴正在对着雪人的坟堆发呆,看到我,她竟然表现得有些不好意思,支支吾吾地说着鸟语,怕是连小黑也听不懂。
  我假惺惺地冲她笑笑,她竟然红了脸。
  我得意地晃着药瓶子,说道:“知道这是什么吗?”
  小哑巴茫然地摇摇头。

  “你知道我陈豪天爸爸是神医吧?”
  小哑巴又茫然地点点头。
  “这就是我陈豪天爸爸治疗哑巴的灵丹妙药,很贵的哦?”
  小哑巴的眼睛里立刻闪出了明亮的星星。
  “想要吗?”
  小哑巴狠狠地点点头,下巴都快点到脚跟了。

  我把药瓶递给小哑巴,让她站在雪人的坟堆边上,对她说:“你吃完药,在这里站一晚上,明天就可以说话了!”
  小哑巴充满感激地望着我,眼睛里闪着泪花,嘴巴略微抖动,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她就着雪,把一瓶药一吞而尽,也不嫌苦。接着她就一本正经地站在坟堆旁边,眼睛里充满了期待和希望。
  我冷笑,跟我吸血鬼丁厌斗,你还差点儿!
  我看看天,阴沉沉的,估计还得下雪,可是我还是有点不放心,从地上抓起一些松散的雪,扔到小哑巴身上,那个时候,小哑巴已经昏昏欲睡了。

  我担心她不小心睡着了倒在地上,这样我就不能得到一个站立的雪人了。于是我在她脚上堆了点雪,浇了点水,等雪水冻得坚实以后,才放心地离开。
  这个时候,天黑了,又落雪了。
  那天晚上,我的心情很舒畅,因为明天一早,我就可以得到一个会动的雪人了,这太完美了,太艺术了,虽然那个时候我不懂行为艺术,但是小哑巴雪人就是一件完美的行为艺术。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哼着那首“人在旅途”,觉得自己也活得很潇洒。陈豪天爸爸忙着给病人们输液,根本没发现感冒药少了,当然也顾不上做吃饭了。丁香小姨的眼神跟火炉子似的,把饭送到爸爸手边,然后照顾着我就着鸡血也吃了晚饭。
  那个晚上我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梦里看到烟筒里的烟又变成了雪人,我的雪人从坟堆里爬出来,站在窗外直直地望着我。我腾地从梦中醒来,卧室里很安静,整个世界都安静,夜黑的仿若油墨一般,院子里的雪映得窗户很亮,窗户上一个人影直直地站着,那人影很小,一看就是小孩,或者……雪人……
  恶梦里的雪人真的回来了?我的雪人,真的自己从坟堆里爬出来了吗?还是……烟筒里的烟变成了雪人妖怪。
  我从床上坐起来,大叫着:“小黑!小黑!”

  小黑在外面的屋檐下扑闪着翅膀,吓得那个人影一下子不见了。
  我忐忑地走到堂屋,打开门,小黑落在我的肩膀上,院子里有一排脚印,而我的雪人,就歪歪扭扭地站在堂屋门口,我吓得说不出话来,拿了笤帚把雪人打了个粉碎。继而,我看到丁香阿姨烟筒里的烟不慌不忙地冒出来,我心头一紧,莫名的恐惧浸满了全身。

  10.
  我咬了咬牙,小黑也给我撞了几分胆气,我从堂屋的垃圾筒里拿出两块抹布,小心翼翼地顺着梯子上了房顶,走到房檐,爬在房顶上,把丁香小姨的烟筒堵上了。继而我想起我和陈豪天爸爸自己的屋子里也有烟筒,于是又顺手从房顶上捡了些树枝什么的,把那个烟筒也消灭了。
  做完了这些事情,我才觉得安全了些,我让小黑也睡在自己的卧室,然后锁好门窗,这才踏实地入睡了。

  依旧是恶梦,恶梦里,被我打碎的雪人妖怪慢腾腾地自动复原了,它张牙舞爪地敲着我房间的窗户,小黑呱呱地不停地叫。
  我从梦中惊醒,小黑果然在冲着窗户大叫,我觉得自己头疼欲裂,难道雪人妖怪真的复活了?我下床,头一沉,栽倒在地上,只是隐隐约约听到小黑撞碎玻璃的声音。
  小黑,靠你了……千万要打败雪人妖怪呀……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头开始沉沉地,不但头很沉,连眼皮也上仿佛压了一层雪。陈豪天爸爸脸色蜡黄,眼睛无神地坐在我的床边,我侧头,看到窗户破碎的玻璃上糊了一层报纸。
  “小黑……小黑呢?它牺牲了?被雪人妖怪打败了?还是……”我担忧地问。
  “别说胡话了……”陈豪天爸爸摇摇晃晃地抱过一个篮子,篮子里铺着破毯子,小黑的头上和翅膀上缠着纱布,血红的眼睛没有一丝光彩。

  “它英勇负伤了?可怜的小黑……”我的鼻头酸酸的。
  幸好小黑撞坏了玻璃,否则,我们还有小姨就都完了。”陈豪天爸爸望着小黑。
  “雪人妖怪那么厉害吗?”我担忧地问。
  陈豪天爸爸没有说话,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忧虑地说:“还在发烧说胡话……我一会再给你打一阵,小姨更严重,我好好睡,我一会儿回来看你……”
  说完,陈豪天爸爸就摇摇晃晃地出了门,我看着身帮的小黑,默默地闭上眼睛。

  窗外,雪停了,太阳也略微探出脑袋,我的哑巴雪人,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可惜我没有力气去看我的伟大作品了。
  陈豪天爸爸和丁香小姨都康复了的时候,我却还在不停地发烧,发烧中,我梦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梦到手牵着手的孙笑笑和冯小如,梦到了眼睛流血的妈妈,梦到了山神爷爷还在继续和妖怪们打斗,我还梦到了雪人和小哑巴。小哑巴变成了一个栩栩如生的雪人,她站在我的床边,说:“雪、雪、雪、雪人、我……雪人……”小哑巴边说边比划,她的脸和梦里的雪人一样狰狞。她的目光那么火热,几乎要把我燃烧起来,几乎要把我化为灰烬。

  在我发高烧的时候,陈豪天爸爸和丁香小姨轮流照顾我,有时候也一起照顾我,在他们一起照顾我的时候,我迷迷糊糊隐约看到,陈豪天爸爸有时候拉拉丁香小姨的手,有时候又偷偷趁她不注意地时候亲她一下,那个时候丁香小姨就害羞地一笑,她笑的时候,很像我妈妈。其实我还有一次单独梦到了妈妈,妈妈在梦里并没有流出红色的眼泪,她微笑地摸着我的头,说她希望她爱着的每一个人都幸福,包括陈豪天爸爸和丁香小姨。难道妈妈不介意陈豪天爸爸的背叛吗?对此我虽然百思不得其解,不过既然妈妈都这么说了,我也就打算勉强同意让丁香小姨当我妈妈了,谁让她照顾我呢?谁让她的怀抱,那么甜蜜而温暖呢?

  当我可以坐在床上吃东西的时候,小哑巴来了。

  11.
  我无法形容我见到小哑巴以后的惊恐和失望,惊恐她居然不是哑巴了,失望她没有成为我的艺术品。
  “丁、丁、丁……”她吃力地张着嘴巴,那种表情很滑稽,“丁、丁厌!谢谢你的药……”
  谢谢我的药?难道那些感冒药真的有治疗哑巴的功效吗?还是我歪打正着真的给了小哑巴治疗哑巴的药而不是感冒药?这太诡异了。

  “我、我、我、……我、把、把、把雪人重、重新给……”听小哑巴说话是一件十分费力的事情,从她断断续续地描述中,我才知道:
  那天晚上我离开之后,小哑巴就站着睡着了,在她睡着的时候,她还以坚强地决心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担心自己稍微动一下,自己的哑巴就会治不好。
  半夜的时候,她醒来,觉得头又晕又涨,那时候天很黑,下着大雪,不知睡家的狗叫了一声,于是附近人家的狗们就都叫了起来。
  小哑巴又冷又怕,黑暗的河坑里突然闪出一个什么东西的影子,但马上又不见了,于是小哑巴吓得尖叫起来,她“啊——”地一声大叫,接着又叫出了她人生中第一句话:“妈呀——”于是小哑巴突然发现自己会说话了。
  她想动,可惜鞋子已经被牢牢地冻在了地上,于是她干脆把脚从鞋子里挣脱出来,这才脱了身。会说话的兴奋让她忘记了寒冷和恐惧,她用一个破棍子敲开小雪人的坟堆,把雪人凌乱的肢体抱起来,抱到我家院子里。
  那天陈豪天爸爸接待完病人也就深夜了,疲惫的他也忘记了锁门,于是小哑巴就把那个雪人很认真地堆在我家堂屋门口,希望我明天一出门就能看到惊喜。她这么做,是想给我道歉,也是想感谢我把灵丹妙药给她。
  她做好这一切的时候,就蹬着砖头站在我卧室窗户外面,祈祷老天爷保佑我这个好人能有个好梦,后来小黑突然叫起来,她才匆匆跑回家了。

  她握着我的手,感激地说:“丁、丁、丁厌!你以后就是、是、是、是我的、好、好、好、朋友!”
  我觉得这一切都太莫名其妙了,我生气她没有变成我期待中的雪人,也恨她半夜堆了雪人来吓我,害我病了这么久,也害了小黑。
  等等!既然那个雪人是小哑巴堆的,那么也就是没有雪人妖怪了,那么,小黑那天晚上再跟谁打架?又是为什么撞坏了玻璃呢?
  我皱着眉头看了一眼小黑,小黑的精神好多了,不过翅膀的伤还没有好。
  难道是烟筒里的烟妖怪吗?

  小哑巴走后,丁香小姨做了好吃的鸡蛋糕给我,我心里虽然打算接受她,可是又对这件事情有着说不出的抵触。
  “那天晚上,是不是烟妖怪出现了?”我问。
  丁香小姨边用小勺喂我边说:“是呀,是烟妖怪呀!”
  我心头一紧,担忧地望了望窗外。
  “那烟妖怪很厉害的。”丁香小姨替我擦擦嘴,“小姨告诉你哦,冬天房间里有煤炉子的时候,一定要罩好烟筒,而且室内也要通些风,那天呀,也不知道是那个坏人把咱家所有的烟筒都堵上了,煤烧出的烟是有毒的,我们一家差一点就被那烟毒死了,幸好小黑在房间里,撞坏了玻璃,给你们这边的房间通了风,也惊醒了你爸爸,否则,我们就全部被烟妖怪杀死了。”

  原来是这样……我的担心更严重了,不是担心烟妖怪再次侵害,而是担心陈豪天爸爸和丁香小姨知道烟筒是我堵的,如果他们知道了,肯定就再也不要我了。
  于是我说:“我知道是谁堵的!”
  “哦?”丁香小姨一愣。
  “刚才小哑巴来过了,她告诉我她那天晚上来过咱家!”我理直气壮地说。
  丁香小姨皱着眉头:“那为什么来咱家?”
  “因为我那天在河坑被她打了,所以就小小地捉弄她,她一定是来找我算帐的!”
  “这个小哑巴!”丁香小姨有些不高兴,但是她的表情紧接着又温柔起来,“她今天来是不是找你道歉和讲和的呀?”

  我点点头。
  “那这件事情就算了。”丁香小姨又喂了我一口鸡蛋糕,“你以后不要再捉弄她了,她是因为自己不会说话,怕别的小朋友看不起她、欺负她,为了保护自己,才故意打别人让别人害怕自己的,她其实是个可怜的小孩……你以后要尝试和她做好朋友呀。”
  堵烟筒的事情圆满嫁祸给小哑巴,无论丁香小姨说什么,我都会乖巧地点头。
  丁香小姨又像妈妈那样笑了。

  12.

  当我身体康复的时候,雪已经化完了,冬日的阳光也明媚起来,挂在彻蓝彻蓝的天空,喜气洋洋的,快过年了。
  我伸展了伸展皱巴巴的腰肢,抱着小黑,晃悠到堂屋。
  堂屋变得很奇怪,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环顾一下四周,又不知道少了什么。
  直到午饭的时候,直到我要对着妈妈说要吃饭的时候,我才发现妈妈的照片不见了,香炉也不见了,原来悬挂妈妈照片的时候,换上了一副字,那几个字我认得:“茗茗诊所,济世救人”。
  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了一个诡异的地方,就是丁香小姨的那间新屋子变成了病人输液用的病房,而丁香小姨自己则搬到了陈豪天的房间。堂屋的橱子顶端放着一个相框,相框里有一个红色的本本,本本上写着:“结婚证”。
  我放下筷子,指了指墙壁上的字,生气道:“我妈妈呢?”
  陈豪天爸爸笑着说:“妈妈她,在天堂呢!我们为了纪念在天堂里的妈妈,把诊所的名字改成茗茗诊所了,你觉得好听吗?”

  “我妈妈呢?!”我站起来,拍着桌子大声说。
  丁香小姨脸色有些不自然,她小声对陈豪天说:“我当初就说摘照片的事情应该跟孩子商量一下,可是你觉得她是小孩没必要……”
  “为什么把我妈妈照片摘下来?!难道你不要我妈妈了吗?”我的眼睛里含着泪花。
  “丁厌!”陈豪天爸爸把筷子摔在桌子上,严肃地说:“妈妈已经到了天堂,我和小姨都没有忘记妈妈,所以才把诊所名字改成了妈妈的名字。妈妈离开我们了,可是我们还要继续生活下去,这也是你妈妈的希望呀!以后,小姨就是你妈妈了!”
  我瞪了丁香小姨一眼,满眼的怨恨:“你们……你们都是混蛋!我只有一个妈妈,就是照片上的人,丁香就是小姨,永远也不是我妈妈,除非她也为我牺牲她自己的命!她要是死了我就叫她妈妈,否则丁香永远就是丁香!”我大喊!
  “你不要不识好歹!”陈豪天爸爸也站了起来。

  丁香小姨拉住爸爸,脸色苍白,她小声对我说:“丫头,你以后可以永远都叫我小姨呀……这没有关系……”
  “哼!”我端起桌子上的鸡血,回到自己的房间,关门的时候也恶狠狠的。没错,我是打算勉强接受丁香小姨的,可是他们不该就这样把我妈妈忘记。他们可以选择忘记妈妈,但是我决不,因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肯为我牺牲自己的性命了。
  变了,所有人都变了,我宁愿回到以前每天挨打的日子,也不愿意让妈妈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不,决不!
  过了一会儿,丁香小姨悄悄进来,我不理她,钻进柜子里。丁香小姨也没有把我从柜子里扯出来,只是在外面小声说:“我们……把妈妈的照片重新挂上好不好?”
  “别假惺惺了!”他们不是真心的。

  “唉……”我的小床发出一点吱呀的声音,从柜子的缝隙里,我看到丁香小姨坐在了床上。
  “不要坐我的床!”我大喊,于是丁香小姨就又站了起来,她张了张嘴,仿佛想说什么,又不知道怎么说似的。
  过了一会儿,她说:“我不知道说这些你懂不懂,我是真心喜欢你爸爸的,从姐姐葬礼上看到你爸爸的那一天,我喜欢他的痴情,喜欢他的才华,喜欢他所有的一切。我和你爸爸,都没有忘记姐姐,姐姐永远都在我们的心里,我和你爸爸,都希望给你一个温暖而完整的家,希望你快乐的生长……我们都会对你好的……”
  “什么我们呀?谁跟你我们呀!”我气呼呼地说。
  “我把妈妈的照片拿过来了……一会儿就重新挂上好不好?”丁香小姨说。

  我打开柜子,冲出来抢过妈妈的照片,又重新钻进柜子里。我在柜子里,抱着妈妈的照片大哭起来,从来没有哭得那么伤心过。
  13.
  
  我把妈妈的照片挂在自己的房间里,并且把爷爷的照片插在相框的缝隙上,这样,妈妈和爷爷就就会一起看着我,守护我。
  陈豪天爸爸的卧室原本是没有插销的,自从丁香小姨搬过去以后,陈豪天爸爸就在门上安装了插销,每天晚上都插着门睡,也不知道他们在搞什么鬼把戏,我有时候好奇趁他们睡觉的时候偷偷爬在门边偷听,就听到里面隐约传来奇怪的声音。
  过新年我穿着新衣服拿着压岁钱去小卖部买糖的时候,孙妈妈抱着吃奶的孙乐乐的笑着对我说:“小疯子,明年你就有小弟弟了哦!到时候陈医生和丁老师就都不疼你,你那个时候怎么办呀?”
  我心里恨恨地。以前冯小如后妈妈快来的时候,我还替冯小如担心这个问题呢,现在这个问题竟然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真是风水轮流转呀!
  我拿了糖果,满怀心事地回到家,丁香小姨正爬在院子里的水池跟前呕吐。活该!吐死你!我不理她,其实自从那次以后,我就很少搭理丁香小姨了,连幼儿园也不愿意去,陈豪天爸爸倒也没有逼我,就说让我先“疯”着,明年6岁直接上一年级。有时候丁香小姨死乞白赖地让我唱歌,我就唱《小白菜》,唱得她脸上红一阵儿,白一阵儿的。
  陈豪天爸爸从房间里走出来,担忧地问:“是不是有了?”
  丁香小姨点点头。
  什么有了?我充满疑惑地望着他们,突然想起孙妈妈的话,于是大声说:“你们不许给我添小弟弟!冯小如后妈妈来的时候,就答应冯小如不会再要小孩的,你要是想当我妈妈,就永远不能要小孩!”
  陈豪天爸爸怒气冲冲地说:“你懂什么?!小孩子别乱说话!”
  “我要把家里所有的铁锨都藏起来!”我大声说。没有铁锨,看你们怎么挖小孩!哼!
  丁香小姨闻言,竟然笑了,陈豪天爸爸也跟着笑,切!有什么好笑的?!
  丁香小姨说:“如果小姨以后不再要小孩,你就肯接受小姨吗?”
  “哼!”我一边吹着口哨叫着小黑,一边说:“你怎么不可能不要小孩呢?!你又不是冯小如的后妈妈!”
  陈豪天爸爸听到丁香小姨那么说,急忙说道:“你别做傻事呀!到时候有了新的小孩,丁厌也一定会喜欢的!”
  丁香小姨微笑着:“可是,那样我们就不能把全部的爱都给丁厌了……况且……我也怕疼呢!”
  “如果打掉会更疼,而且你身体也不好……”陈豪天爸爸依然坚持。
  丁香小姨没有说话,只是充满怜爱地望着自己的肚子,轻轻地抚摸着,那种温柔的眼神,我一直想得到,却从未得到过。但是,我并不羡慕,也不嫉妒,我有妈妈,如果妈妈活着,也会给我那种眼神的,我坚信!
   趁着陈豪天爸爸照顾丁香小姨的功夫,我偷偷把家里一切都挖坑的东西,统统藏到了床底下,并且,在晚饭后,还很乖巧地替陈豪天爸爸和丁香小姨剪了指甲。
   陈豪天爸爸笑着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想要什么东西了?”
   我嘿嘿笑着,什么也没说。
  14.
  
   第二天,陈豪天爸爸喊得惊天动地:“你见到你小姨了吗?”
  我无辜地摇摇头。陈豪天爸爸仿佛天塌下来了一样,叫道:“她跟幼儿园请假了!她到底去哪了?”
   “那么大个人,估计拐卖小孩的也会要她吧,她又不像我这么值钱。”我翻开安徒生童话,并不理会陈豪天爸爸的焦急,看得津津有味。
   陈豪天爸爸突然拍拍脑门:“难道她……”话没说完,就风风火火出了门。
   直到天黑透了,陈豪天爸爸才扶着脸色苍白的丁香小姨回到家,他刚刚安置好丁香小姨,就立刻跑过来,怒火冲天,我担心房顶会不会被烧着……
   他一把拎起我的衣领,大吼:“这下你满意了?你小姨再也不能要小孩了!”他的眼睛里闪着泪花,嘴唇青紫。
   “那……怎么了?冯小如的后妈妈……”我无辜得莫名其妙。
   “你知道你小姨今天差点把命搭上吗?”我仿佛听到房顶震动了一下,落下了些灰尘。丁香小姨虚弱地靠在卧室门框上,声音小小地:“不怪她……豪天……不怪她……我自己愿意的……我早就打算这么做了……”
   差点搭上性命?为什么?有那么严重吗?我看了丁香小姨一眼,惊恐地捂住嘴巴,丁香小姨的棉裤上,渐渐渗出血来,棉裤那么厚,血竟然渗了出来,那得多少血呀……
   陈豪天转过身,把丁香小姨抱到床上,伏在她身上呜呜地哭起来。
   看来,丁香小姨确实是差点搭上性命,因为她到春天的时候,身体才逐渐康复起来,我听孙妈妈说,丁香小姨是因为杀死了自己的小孩,才会流那么多血的。
   那么,我杀死妈妈的时候,妈妈也一定流了好多血吧?这一点上,丁香小姨是很像妈妈的,她和妈妈一样,因为我,而流了好多好多的血。
  丁香小姨康复起来,就不像以前那么漂亮了,脸上长了斑,人也柔弱不堪,虽然她变丑了,但是我却开始喜欢她了。
  我清晰地记得丁香小姨笑得最开心地那一次。
  那天,我爸因为我上树摔到头的事情而批评我,我边哭边说:“你总是那么凶,丁香妈妈就不会那么凶……”
  那时丁香小姨正好从厨房出来,她听了以后,笑得流出了眼泪,那天晚上做了好多好多好吃的菜,跟过年似的。
  转眼间,我来到十里镇已经一年了,我也马上就快六岁了,听说六岁了就可以读小学,认识更多的字,比孙笑笑还对,对此我充满了期待。
  春风正猛烈的时候,我家来了客人,是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比陈豪天还帅。
  穿着西装的男人还带着一个穿着西装的小男孩,那个小男孩一直厥着嘴站在西装男人后面,还背着一个大大的行礼包。
  西装男人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信封和爸爸推来推去,仿佛那是炸药包似的。最后西装男人气呼呼地把炸药包塞到我手里,我颤抖着接住,然后西装男人就走了。西装男人是开车来的,当然西装男人也是开车走的。
  那个西装小孩在车后面边追边哭,边哭边追,惹得镇里的居民纷纷探出脑袋,就跟看出殡似的。
  后来,西装小孩就留在了我们家。
  他姓刘。
  刘一。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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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伍金花的巧克力豆


  有时候,
  我们以为自己懂爱,
  于是我们就爱了。
  可是,
  爱了以后才发现,
  我们其实不懂爱,
  于是我们就不爱了。
  又可是,
  不爱了以后,
  我们才发现,
  我们其实,
  本来是,
  懂爱的。
  
  1.
  
  据说刘一是六月一日出生的,所以才叫刘一。据说刘一因为叫刘一,所以转到镇上小学没几天,就有了一个外号,叫做“国际儿童节”。原来每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就决定了一生的命运,包括长大以后娶老公还是娶老婆,也包括长大以后叫什么外号。
  刘一比我大两岁,已经读一年级了。
  刘一和镇上所有小孩都不一样,比如他衣服稍微脏一些就死活不肯穿,比如他总是随身带着手帕,比如他有很多新奇的玩具,知道许多神奇的事情,也比如他第一次见到猪圈里的猪的时候以为那是一种巨型的狗,还比如他因为不习惯镇上的便坑而一个礼拜都没有大便,憋淂发了高烧。
  刘一很少说话,因为他的普通话实在太标准了,跟电视上的一模一样,我们对于除了读课文以外还撇着“洋腔”的人,是十分鄙视的,因为那太做作了,太丢脸了。
  刘一住到我家已经半个月,可是他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其实我本来打算跟他招呼的,因为我对他那种向后退一步就可以跑很远的玩具汽车虎视眈眈。可是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也干脆放弃了那种愚蠢的念头。
  刘一有一个特别让人受不了的毛病,就是他超级喜欢说“谢谢”,尤其是对我爸爸和丁香妈妈,做什么都说谢谢,好像不说谢谢他就会死似的。
  刘一对于镇上所有小孩来说,简直是一个传奇,刘一太不一般了。
  我到现在还记得刘一第一次对我说话的那一天。
  那一天,我倒挂在树上,小结巴(小哑巴后来被镇上小孩改名成为小结巴了)站在树下仰着头,我们在讨论关于大人如何挖小孩的问题。
  那个时候,已经黄昏了,夕阳歪歪扭扭地落在镇西头烟筒上,那个烟筒每到傍晚就会冒出灰白色的烟,我好几次想去拜访一下那个烟筒,可是每次走到镇口,发现那个烟筒还是远远的,它就像月亮一样,我走它也走。
  那天,灰白色的烟越过夕阳冒出来的时候,刘一背着他的黑色的书包回来了,他的书包里有很多精美的作业本,书包的正面是三个衣着鲜艳的男人,明明是三个男人,刘一却说那是小虎队,真是搞不懂。
  当背着小虎队书包的刘一听到我们讨论挖小孩的问题以后,非常不屑地笑了,他说:“你们这些小屁孩懂什么呀?小孩不是从土里挖出来,而是从女人肚子里生出来的!”
  这个秘密实在太大了,我惊得差点从树上栽下来,“那怎么生?从那里生?”
  “当然是从屁股那里生了!笨蛋!”刘一鄙视地仰视着我倒垂着的脸蛋。
  “啊?那、那、那、那像、像拉、拉、粑粑一样?”小结巴也十分惊奇地问。
  “差不多了!”刘一得意地说,他觉得他比乡下小孩聪明很多。
  “那小孩是怎么钻到女人肚子里的?”我突然想到我以后也会变成女人,那么大的小孩从屁股里钻进去,一定很疼吧?我没有拉过小孩,去年的时候倒是拉过虫子,为此爸爸还给了吃了好几天的药。
  “男人和女人呢,先亲嘴,然后拥抱,然后脱光了衣服睡在一个床上,半夜的时候,就会有小孩钻到女人肚子里,就这么简单!”刘一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他边说边向自己房间走去,他来了以后,茗茗诊所就又没有病房了,他就睡在以前丁香妈妈睡过的房间。
  “可是,小孩到底是从嘴里钻进去,还是从鼻孔里钻进去,还是从耳朵里钻进去,还是直接从屁股里钻进去的呀?”我从树上跳下来,跟在他屁股后面,我觉得我说的哪一种“孔”,也不能容下一个小孩钻进去。
  他走进自己房间,把房门一关,在里面说:“我要写作业了,别烦我了,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切!明明他自已也是小孩,为什么他可以知道,我就不能知道?
  为什么什么事情都要等长大了才能知道,大人们也喜欢那么说,好像“长大”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似的。

  2.
  刘一关于生小孩的理论深深震撼了我,晚上,我静静地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虽然我对大人们“挖小孩”的说法早就产生了些许怀疑,但是说小孩是从屁股里拉出来的,这也未免太离谱了,且不说那些小孩是怎么钻进去的,就是钻进去了再出来,也是一件麻烦的事情,连稍微粗一些的大便我拉起来都很费力,那么大的小孩,岂不是要把屁股撑破了?想到这里,我骤然害怕起来。如果刘一说的是真的,那么空气中可能充满了肉眼看不见的小孩,专门等着脱光衣服的男人和女人亲嘴拥抱,然后钻到女人的肚子里。

  想到这里,我坐起来,悄悄走到堂屋,拿了爸爸常用的药棉,把耳朵和屁股还有嘴巴里都塞上,然后蒙上头,把自己裹了个严严实实,这才安心睡去,那一夜,小孩的啼哭贯穿了我的整个梦境,我能感觉到他们在我耳朵里挣扎,他们希望通过耳朵钻到我的肚子里。
  早晨醒来,那小孩的啼哭依然在耳边持续,我咬咬自己的舌头,不是梦。起身摇摇晃晃地走到堂屋,发现孙妈妈抱着孙乐乐一脸焦急地坐在堂屋里,陈豪天忙着找孙乐乐的血管,脑门上已经扎了好几个针眼儿了,孙乐乐一看到陈豪天就跟见了魔鬼似的大哭,在小孩的眼里,那些拿着尖利针头的庞然大物,怕就是魔鬼吧?可见我们所讨厌的东西,不一定就是会对我们不利的东西。

  孙妈妈似乎又瘦了些,当然,就算她瘦了,她也还是个胖女人,身上的肉在线衣下面一绺一绺的。
  我摇摇晃晃地揉着眼睛走到堂屋,孙乐乐的小扁脑袋一歪,看到我,竟然笑了,咿咿呀呀地跟以前的小哑巴似的不知道在说什么,身子伸着就要向我这边来。
  我不知道孙笑笑和冯小如结婚后,有没有脱光衣服亲嘴拥抱,如果有的话,那么我严重怀疑孙乐乐是孙笑笑和冯小如的小孩,她和他们长得都有点像。
  孙妈妈看了看我,拍了一下孙乐乐的屁股,骂道:“怎么跟你哥一样没出息?见了她就神魂颠倒的不知道东南西北了!”
  陈豪天趁着孙乐乐稍微安静的这个空挡,一针扎下去,孙乐乐的小脸立刻变了形,眼睛无助地望着我,我一阵心疼,但并没有理她,径直走到院子里的厕所。

  刘一边把什么东西放进裤子中间的小洞洞里边出来,看到我直愣愣地看着他,他满脸通红地翻了翻白眼,真是无聊得很,上个厕所还脸红什么,躲躲藏藏的,我在幼儿园的时候什么没见过呀?我知道男孩和女孩尿尿的地方是不一样,记得当时我还觉得非常不公平,因为我也想站着尿尿。
  那一天,镇里发生了一件十分巨大的事情,就是镇长死了。对于镇长的死,有很多种传闻,有人说他是鬼附身,有人说他是心脏病,总之他吃着吃着饭,突然就死了。其实镇长到底是怎么死的,我并不关心,我关心的是,听说镇长的葬礼将操办得非常壮观,将连续15天,天天晚上唱大戏,镇里的居民和小孩们,都为此而感到雀跃,小结巴还说,要是镇长多死几次就好了。

  正是因为镇长死了以后要唱大戏,所以幼儿园暂时停课了,戏台子搭在幼儿园的大院儿里,戏班子也住进了幼儿园,孩子们都像看耍猴的一样,坐在幼儿园的墙头上,看着那些戏班子里的人进进出出,忙忙碌碌,那种感觉,比过年穿新衣服还要开心。

  3.
  唱大戏的第一天,刮了一天的灰黄色的风,到了晚上,风竟然停了,月亮也冒出来看戏。月光下的幼儿园灯火通明,老头老太太和小孩们早早的吃了晚饭,搬了板凳占位置,嘈杂的人群里,还隐隐传来咿咿呀呀地声音,鬼哭狼嚎的,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刘一折腾到树杈上,自己则倒挂在树上不亦乐乎。
  那天上演的是“八王别鸡”,我想那个背上插着彩旗的就是“八王”了,不过却没有看到鸡,戏虽然看得不太懂,但是那些缤纷的油彩和华丽的戏服吸引了我,就在那一天晚上,我有了人生中第二个理想——就是穿上好看的戏服,涂上美丽的油彩,站在舞台上风光无限。
  至于第一个做神雕侠侣的理想,于我而言,已经不能不能实现了,因为孙笑笑早就叛变了。

  那天晚上,我还看见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冯叔叔。
  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冯叔叔了,其实不是没有机会看到,而是避开可能遇见的地方,或者远远地看见了,就匆匆跑开。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冯小如死后,我就变得非常害怕冯叔叔,冯叔叔于我而言,似乎变成了内心深处的某种禁忌,不能触摸。
  那天冯叔叔坐在第一排,仰着头,还不时颠着腿附和着舞台上的节拍,当那个穿着漂亮衣服的女人拿剑割了脖子的时候,我看到冯叔叔的抖动着嘴唇,鼻涕流到了嘴巴里。我怀疑冯叔叔变傻了,连我这个小孩都知道那个女人是演戏假死,他还不知道么?他居然还哭?
  戏散场的时候,刘一抱着树枝死活也不敢下来了,为此我示范了许多次,刘一依然抱着树枝发抖,直到人都走得差不多的时候,他才瑟瑟发抖得跟个狗熊似的慢腾腾地从树上一点一点滑下来,仿佛地上埋了地雷似的。
  幼儿园的大院里已经空落落的了,连那些炫目的灯光,也变得无精打采的,5岁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散”的落寞,整个观众席,就剩下冯叔叔一个人,还呆呆地坐在原地,一动不动。戏台上有个人大声敲了声锣,喊道:“哥们儿!散场了!”
  冯叔叔慢慢地站起来,搬起板凳,向门口走了几步,又猛然回过头,有些怯怯地说:“我能见见那个虞姬不?”
  这个冯叔叔,对鸡还真是情有独钟哪!难道养鸡养出毛病了么?可是他现在不是已经不养鸡了么?

  我拉起刘一的手,说:“刘一哥哥,你看那个男人,当初他想当我爸爸,幸亏我没同意,我觉得他可能神经有点问题。”
  刘一说:“你才神经呢!”
  我和刘一走到幼儿园门口的时候,我看到冯叔叔被那个敲大锣的伯伯领到了后台,难道冯叔叔想重新开养鸡场吗?可是八王别鸡里并没有鸡呀?
  大人的世界真是难懂。
  其实刘一看戏看得挺投入的,我见他看到最后眼睛里也含着泪光,可是他偏偏说,那种戏没有城里的话剧好看,画具我有很多,不过我从来没有觉得它们好看,顶多好用罢了。因此我觉得那个戏班子弥漫着某种魔力,把冯叔叔和刘一都变得神经不正常了,幸好他们都是无关紧要的人。

  回家的路上,小结巴还有伍金花还有王晓峰,每个人都拿了一根树枝边往脖子上比划边走,他们都被戏班子传染了。
  我回过头,幼儿园大院上空的树枝,被灯光映得张牙舞爪的,我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4.
  在和刘一一起爬树看戏的第二天早晨,刘一很突然地把他的小汽车借给我玩了,那个小汽车就像我前面说到过的那样,很神奇。把它轻轻按在地面上后退一步,它就会冲出去好远,长大以后我才明白,这大概就叫做“以退为进”吧!

  我拿着小汽车兴高采烈地去找伍金花和小哑巴他们炫耀,他们正在王晓峰家里玩过家家。那年春天,镇里的小孩很流行玩“治病”的游戏,就是大家轮流扮演医生和病人,病人脱了裤子,然后医生拿了小树枝扎病人的屁股,同时伺机观察对方尿尿的地方。
  我找到他们的时候,王晓峰和杨信正扮演医生,而伍金花和小结巴扮演病人,只见杨信拿了一点卫生纸,用唾沫沾湿了,在伍金花的屁股上抹了抹,然后用树枝对着她的屁股就是一针,树枝在伍金花的屁股上扎了个小坑坑。伍金花转过头看到我,说:“丁厌你也脱裤子扮演病人吧?”
  我摇摇头,举起手里的小汽车,其他四个人的目光立刻流口水了。
  小结巴看到我,突然说:“那、那、那、我们玩、玩、玩一会、汽车,就玩、生、小孩、的、的、游、游戏吧?”
  “生小孩的游戏怎么玩呀?”杨信他们好奇地问,“小孩不是都是挖出来的吗?”

  “当然不是了!”我得意地说,“是一个男的一个女的亲嘴拥抱脱光衣服,小孩就会钻到女人的肚子里。”
  “不、不、不止、是那样!”小结巴比我还要得意,“还、还、还要屁股、对着、屁股、才、才行!”
  “你怎么知道的?”大家一起问。
  “我、我、我爸、爸妈、妈就、就、就是、那、那、那、那、那样的!”小结巴说。我们对视了一眼,觉得那样未免有点太流氓了。
  小结巴的话让我突然想起了郝老师和杨信小叔叔,他们似乎就曾经在我家屁股对着屁股,可是那是吸血鬼的行为呀?难道每个大人,都是隐蔽起来的地下党吸血鬼么?我的脑袋里跳跃着一个大大的问号。

  那天下午,对于我们5个小孩来说,是非常神秘和值得纪念的下午,因为我们屁股对着屁股了,在我们心里,屁股对着屁股是比嘴对着嘴更加隆重的一种仪式,举行完这个隆重的仪式的时候,每个人脸上都荡漾着神秘的微笑,王晓峰往手上吐了口唾沫,大声说道:“我们结拜吧!”
  “结拜就结拜,吐唾沫干嘛?”伍金花恶心地撇了撇嘴。
  “你们也吐嘛!然后我们用带着唾沫的手击掌结拜!”王晓峰说。
  “为什么?”我也不喜欢唾沫的味道,咸臭咸臭的。
  “这叫相濡以沫!你们懂吗?!”王晓峰跟个大人似的。在他的坚持下,我们相濡以沫了,当我的手和他们的手分开的时候,我看到了唾沫丝儿,一阵反胃。
  那天晚上,我们5个人还有刘一一起去看大戏,我把他们一个一个折腾到树上,早知到相濡以沫会这么辛苦,我说什么也不肯牺牲自己的唾沫了。
  冯叔叔还是坐在第一排,今天的戏虽然不是八王别鸡,但还是和鸡有关,叫做《红灯鸡》。关于红灯鸡我还是没看太懂,不过衣服明显没有昨天好看了,那个昨天在戏台上抹脖子的女人,穿着一件很破旧的衣服,唱得愤慨激昂的,每到她出场,冯叔叔都会站起来拍着手叫好。
  树下一个老太太说,冯叔叔八成是被她迷住了。

  她又不是鸡,冯叔叔迷她作什么?

  5.
  《红灯鸡》和《八王别鸡》一样,虽然名字里有鸡,整出戏,却都自始至终没有出现鸡,原来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名不副实的,就好像丁香妈妈长不不像丁香,伍金花没有金花,小虎队不是老虎一样。如此说来,丁厌也不一定就是惹人讨厌了,起码我那些相濡以沫的朋友,是不讨厌我的。

  戏总有散的时候。
  今天散戏后,冯叔叔依然等着大家都走了,带着兴奋的笑容,走到后台。
  “你说,那个戏台子后面,是不是一个养鸡场呢?”我疑惑地问。
  伍金花说:“戏台子怎么会有鸡呢?”
  “那冯叔叔为什么每次散了戏都去后台?”

  刘一捏了捏我的鼻子,笑道:“大人的事儿,你小孩子瞎操哪门子心呀!”刘一说完,笑眯眯地哼起了一首情歌:“春来了,花开了,知心人儿不可少……”他总是装得跟个大人似的。
  “我们也去后台看看吧?”我望了一眼戏台子,戏台子两侧的破布帘子随风飘舞,隐隐露出里面来来回回的腿,那个帘子,就仿佛通向一个神秘世界的入口。
  “会被打的!”王晓峰说。
  “丁厌你别捣蛋了!”刘一学着大人拧我的耳朵。
  “没事儿,我们就说我们是去找冯叔叔的。”我很满意自己的机智。

  其他几个小孩包括刘一这个大孩在内,其实都对那个帘子充满了好奇,在我的怂恿下,6个人悄悄地向戏台子匍匐前进,像八路军一样。
  还不待我们匍匐到戏台子,就听到上面一声大锣震耳欲聋,敲大锣的伯伯站在我们面前,大声说:“小崽子们,还不赶快回家!”他的嗓门很亮,他的声音也和那锣声一样震耳欲聋。
  “我、我、我、我、我、……”小结巴一着急就更加结巴了。
  “我们找冯叔叔……”还是刘一这个大孩比较镇定。
  那个大锣伯伯虽然看起来很凶,其实只是纸老虎,他的眼睛炯炯有神(刘一写作文特别喜欢说这四个字),眼睛里面好像住着星星一样。他蹲下来,笑着:“谁是冯叔叔呀?”

  “就是刚才进去的那个叔叔啊?”我们异口同声。
  “刚才没有进去什么叔叔,不过你们要是想到后面参观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去哦!”大锣伯伯笑着,我们欢呼雀跃。
  原来后台是这样的,挂满了各种各样的衣服,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那些唱戏的人,离近了看也不怎么好看,油彩并不细腻,貌似还有很多颗粒。后台确实没有冯叔叔,也没有鸡。
  大锣伯伯让我们坐在一个长板凳上,从一个布包里拿出一些黑色的像羊屎一样的糖豆,每人给了我们几粒。
  “这、这、这、这、这是……”小结巴率先把糖豆放到嘴里,皱着眉头。
  “笨蛋,这是巧克力豆!”刘一说。
  巧克力豆这种又苦又甜的东西,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

  大锣伯伯蹲下来,逐一地看着我们,最后他挪了挪身子,把伍金花抱起来,揽在自己怀里,摸着她细嫩的脸,说道:“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伍金花!”伍金花对于得到大锣巧克力伯伯的独宠,感到十分得意。
  “伍金花?真好听,以后伯伯每天都给你巧克力吃好不好?”大锣伯伯温柔地说。
  “恩!”伍金花越加得意了。
  我有些生气地说:“刘一哥哥,我们走!”
  刘一看了伍金花和大锣伯伯一眼,“伍金花,我们一起走吧?”
  “我还要在伯伯这里吃一会儿巧克力豆儿……”
  我愤愤地走出后台,其他小孩跟在我后面,刘一皱着眉头,慢腾腾地走在最后。

  我真不明白,伍金花有什么好的?她冬天的时候头上还长虱子了呢!大锣伯伯为什么偏偏对她情有独钟而不是我呢?
  哼!伍金花你别得意!

  6.
  虽然我在心里警告伍金花别得意,但是伍金花并没有听到我的心声,第二天,她果然得意洋洋、大张旗鼓地在镇里开起来了十里镇小孩代表大会。
  只见她站在一个小石墩上,完全抹煞了我们这些相濡以沫的兄弟姐妹。
  她竟然说,她昨天被大锣伯伯单独邀请到了后台,吃了很美味的巧克力豆,并且大锣伯伯还疼爱地抱着她,给她化好看的油彩,还教她唱戏了呢。
  “他教你唱什么了?”一个小孩问。

  “我家——的表——叔/数——不清!……”伍金花不知死活地唱起来,跟冯小如家的鸡叫似的,这难道就是那些戏剧名字里“鸡”的由来?
  “我、我、我、我、昨天、也、也、也、去了!”小结巴大声说。
  伍金花不屑地看了我们一眼,说:“那不算!大锣伯伯又没有抱你们!”
  我拉着小结巴恨恨地离开,并且下定决心要把伍金花比下去。
  我们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幼儿园门口,看到几个穿着紧身衣的人在大院里翻跟头,也有跑步的,也有吊嗓子的,那个大锣伯伯坐在戏台上,很认真的逐个调整琴弦。
  冯叔叔竟然也在,他木木靠着墙,一眨不眨地盯着一个做广播操的男人,那个男人很瘦,他做广播操的姿势很美。
  我捂着嘭嘭跳的心口,鼓起勇气走到大锣伯伯跟前,大声说:“伯伯,你也教我唱戏吧?我比伍金花聪明多了!”

  大锣伯伯抬起头,笑眯眯地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捏了捏我的脸,又捏了捏我的胳膊和腿,问道:“为什么说你比伍金花聪明呀?”
  “我会翻跟头,她不会!我会爬树,她也不会!”
  “那你翻几个跟头给大伯看看?”
  于是我在戏台上跌跌撞撞地翻了几个跟头,旁边几个叔叔笑着围过来,一个叔叔说:“这丫头翻得不错!”
  “那你爬个树看看?”

  于是我跑在院子里,很敏捷地翻到树上,倒挂在树枝上,然后直接稳稳地从树上落到地上,像个国际体操运动员。叔叔们鼓掌叫好。
  “你还会别的吗?”大锣伯伯站起来,还是笑眯眯的。
  我歪着脑袋想了想,冲着天空很大声地吹了声口哨,然后信心满满地望着天空,叔叔们和大锣伯伯也好奇地望着天空。
  远处传来小黑的叫声,接着,小黑的影子出现在天空,我伸出手,小黑稳稳当当地落在了我的手上。
  “好!”叔叔们鼓着掌。

  我随手从地上捡起一件衣服,抛出去,大声说:“小黑,挂树上!”
  小黑俯冲到半空,在衣服未落地时衔起,然后挂在了一棵树上。
  我又吹了声口哨,小黑就把衣服送到我的手上,然后乖乖地落在我的肩膀上,扭动着脑袋,瞪着血红的眼睛,警惕地四处看着。
  “好样的丫头!”大锣伯伯说,我心里又得意,又有些不好意思。冯叔叔还是靠着墙,不过脸上也挂上了微笑,我避开了他的眼神。
  大锣伯伯摸着我的脑袋,说:“小丫头,今天晚上你和你的大鸟先表演好不好?”

  我抬起头:“你还没教我呢!而且小黑不是大鸟,是乌鸦呀!”
  “乌鸦?!”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盯着小黑,“这么大个儿的乌鸦?”
  我点点头。我发现大锣伯伯对小黑比对我更有兴趣,不由不悦地吹了声口哨,小黑大叫两声,继续觅食去了。


  7.
  那天下午,我一直很兴奋,等刘一放学的时候,还忍不住把这个大秘密告诉了他。刘一皱着眉头,放下小虎队书包,“笨蛋!给钱不?”
  “大锣伯伯那么赏识我,当然不要我的钱啦!”我兴奋地说。
  刘一敲敲我的脑门,骂道:“要不怎么说你是笨蛋呢?他们得给你钱!”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得给我钱?我觉得他们不要我的钱就不错了!

  “真是超级笨蛋!”刘一脱了外套,“你给他们表演,他们当然会给你钱了!”
  原来是这样,我大概明白了些,不过对于这一点我并不在乎,我在乎的是我终于可以把伍金花比下去了。
  晚饭的时候,刘一很“娘们儿”地把这我要表演的事告诉了爸爸和丁香妈妈,他还皱着眉头说:“我总觉得那个大锣伯伯不像好人……”
  爸爸笑着说:“我们吃完饭一起去看丁厌表演,至于大锣伯伯是不是好人,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他可能只是喜欢小孩罢了!刘一,谢谢你那么关心丁厌。”丁香妈妈也笑着。刘一听到丁香妈妈这么说,突然不说话,沉着脸。
  爸爸连忙说:“你看你多见外呀,刘一是丁厌的哥哥,当然关心妹妹了。”
  丁香妈妈愣了愣,也赶紧说:“是呀是呀……”
  刘一还是不说话,真不明白他在不高兴什么,难道丁香妈妈谢他不应该么?

  晚上的幼儿园还是热闹非凡,我紧张地站在后台,掀开帘子一角,看到冯叔叔依旧坐在第一排,爸爸坐在他旁边,和他聊着什么,伍金花他们站在小板凳上四处张望,果然没有我吸血鬼丁厌,他们就上不了树,真是一群笨蛋。
  大锣伯伯给我找了一件漂亮的上衣套上,然后又给我脸上涂了些好看的油彩,“好好表现哦,”他抚摸着我的脸,“等一会打锣的声音一响,你就出去,好不好?”
  恩,我点点头,看看四周,叔叔们忙忙碌碌,我突然惊异地发现,从白天到晚上,竟然没有见到一个阿姨,戏班子里全是叔叔,那么那个抹脖子的女人和愤慨激昂的女人,是哪里冒出来的?难道是妖怪吗?难道会隐身吗?
  容不得我多想,外面锣鼓已经敲起来了,我站在帘子后面,两腿发软,心都跳上了嗓子眼儿,我咽了好几口唾沫,都没有把心脏咽下去,我觉得口干舌燥的。
  “快出去呀!别害怕!”大锣叔叔推了我一把,我一下子冲到戏台上上,台下一片大脑袋和小脑袋,我想看到爸爸和丁香妈妈,可是灯光照着我的眼睛,我什么也看不清。

  我手足无措,锣鼓声震耳欲聋,我隐约听到爸爸在台下喊:“丁厌!加油!丁厌!加油!”
  我怯怯地向中间走了几步,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得到了这么多人的关注,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得到关注是这么可怕的事情,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到众目睽睽之下,你那么拘束,那么不自由,那些注视着你的目光,变成了一根根一条条绳子,把你牢牢地困起来,动也不能动,笑也不能笑,于是我站在戏台上大哭起来。
  台下有人扔石子儿上来,我怯怯地躲闪着,大锣伯伯掀开帘子大喊:“快吹口哨!”
  我卷起舌头,可是怎么吹也吹不出来,好不容易吹响了,可是锣鼓声太大了,小黑根本听不到。
  台下扔上来的石子儿更多了,还有人大喊:“下去吧!下去吧!”我扭头,看到了大锣伯伯失望的眼神。

  这个时候,小黑飞过来,它替我挡住那些台下的石子儿,在人们头顶盘旋,翅膀擦过那些向我扔石子儿的人头顶,然后落在我的肩膀上,警惕地望着台下。
  台下安静了片刻,继而响起了掌声。我带着小黑跳下舞台,扑到爸爸的怀里大哭起来。

  8.

  至于那天晚上上演的戏目,到底是不是还是和鸡有关,我是一点都记不得了,我只知道,舞台是那么可怕,就像一个张牙舞爪的巨兽一样,让每个站到上面的人都觉得身心疲惫。回到家后,我一直闷闷不乐,觉得自己很丢脸,很没有出息。我想如果我再演一次的话,肯定不会紧张,不会哭,肯定会表演得很好。
  那天晚上我没有见到伍金花,第二天听说,伍金花在散场后,又去跟着大锣伯伯学戏了,还得到了很多巧克力豆,为此我既气愤又懊恼。
  气愤我昨天牺牲了自己的眼泪,大锣伯伯不但不给钱,连巧克力豆都没给,懊恼的是自己昨天失败的表演,让伍金花又得到了宠爱,伍金花那个笨蛋,怎么能比得上我吸血鬼丁厌呢!
  我揉揉肿痛的眼睛,倒挂在树上,虽然已经快4月了,槐树的叶子还是没有发芽,不过树枝上却散发出好闻的阳光的味道。
  我是个不服输的小孩,我决定今天晚上再演一次,一定不紧张也不哭,一定要把伍金花比下去。

  正当我挂在树上胡思乱想信誓旦旦的时候,伍金花远远地过来了,她看上去并不如我想象中的开心,当然也没有不开心,她皱着眉头,心没在肝儿上。
  伍金花站在树下,仰起头,张了张嘴,又低下头,我最受不了别人在我跟前儿磨磨唧唧欲言又止了。
  “喂!吃了巧克力豆儿还不开心吗?”我大声说,想起自己昨天的丢人经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我觉得大锣伯伯好奇怪……”伍金花小声说。
  “怎么了?”我想她一定是故意这么说,接下来她就要说那个大锣伯伯怎么对她好了。
  “他说……”伍金花仰着头,“他说……尿尿的地方也可以吃巧克力豆……你说那多恶心?”
  我从树上跳下来,看着伍金花,很严肃地问她:“你屁股上长着牙了吗?”
  伍金花摸摸自己的屁股,摇摇头。

  “那你是吸血鬼吗?”我谨慎地问。
  伍金花又摇摇头。
  这就奇怪了,伍金花屁股既没有长牙,也不是吸血鬼,她的屁股怎么能吃巧克力豆呢?
  “那后来呢?你用屁股吃了没?”我看着伍金花,一脸的好奇。
  “没有……”伍金花说,“大锣伯伯说,得先把尿尿的地方打开,所以他就把手指伸进去了。”
  “那疼吗?”我不由想起了关于钻小孩的事情,或许女人得先用什么东西把尿尿的地方撑开,小孩才能钻进去吧?

  伍金花摇摇头,还是一脸的疑惑,大概她对于自己用屁股吃巧克力这一点和我一样抱有很深的疑惑。
  “大锣伯伯让我晚上还去,他今天晚上就教我怎么用屁股吃巧克力豆儿,可是我有点害怕,不想去……”伍金花低着头。
  我开始思考一个很深刻的问题,既然嘴吃进去的东西,能从屁股里拉出来,那么屁股里吃进了东西,是不是也能从嘴里拉出来呢?屁股和嘴肯定是相通的,比如孙妈妈有口臭,那一定是屁股里的味道从嘴里冒出来了。
  我摆弄着刘一送给我的小汽车,皱着小眉头,慢悠悠地向幼儿园走去。
  接近中午,阳光明媚,我的影子就像个小矮人,摇摇晃晃地跟在身后。
  幼儿园大院里,戏班叔叔们的影子,也是小矮人,他们依旧忙忙碌碌。院子里看不到大锣伯伯的影子,冯叔叔也很意外地没有在,阳光那么暖,我却突然感到寒冷。


  9.
  我严重怀疑这个戏班子和鸡以及冯叔叔有着某种神秘的渊源,就在当天晚上,上演的戏目居然是《三鸡掌》!虽然《三鸡掌》照例没有鸡掌,不过经过两天的熏陶,我也大概看懂了剧情,这个鸡掌大概是说,一个有钱人家的女的和一个穷人家的男的好了,然后父母不同意他们结婚,那个女的就跟那个男的私奔了。这出戏看得我泪流满面,因为我想到了孙笑笑,孙笑笑和戏里的女的很像,可惜,结局并不同,孙笑笑选择了养鸡场家的女儿而没有选我。编这个戏的人真的是我的知音,我怀疑他就是在听说了我和孙笑笑的悲情故事后才编的这个戏,所以才取了个“鸡掌”的名字。

  散戏的时候,我没有从树上跳下来,而是向高处爬了爬,藏在树中央的枯枝中间,我想偷学用屁股吃巧克力豆的办法,毕竟我想成为吸血鬼的话,就必需像郝老师那样好好利用自己的屁股。
  曲散人终,幼儿园大院恢复了落寞,我看到伍金花站在墙角,踌躇着要不要进去,戏班子里的人疲惫地收拾着各种道具,初春的风,还是很冷的。
  大锣伯伯站在戏台边缘,四处张望,终于发现了躲在墙角的伍金花,他大步流星向伍金花走去,伍金花有点发抖,不知道是不是冻的。
  大锣伯伯抱起伍金花,在她脸蛋上亲了一下,说:“丫头,伯伯带你去吃巧克力豆!”伍金花没有挣扎,她的身体在大锣伯伯的怀里看起来有些僵硬。我看着大锣伯伯抱着伍金花进了后台,正打算悄悄从树上下来去偷学,不想冯叔叔出现了。
  冯叔叔站在幼儿园门口,四下看了看,才悄悄绕到舞台的后面,站在背光的地方,轻轻吹了声口哨。

  不一会儿,那个演富人家女儿的女人出现了,她还穿着戏服,脸上的妆没有也没有卸掉,冯叔叔一见到她,就把她抱起来,对着她的脸乱啃,仿若她的脸上涂的不是油彩而是巧克力一般。
  那女人说:“啊呀真讨厌,还没卸妆呢!”
  我彻底被震撼了,那个女人在戏台上说话明明是女声,现在她的嘴里却发出了男人的声音,这、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难道他一会儿是女人,一会儿是男人么?
  冯叔叔并不理会他的挣扎,死死地抱着他,喘息着说:“管不了那么多……我等不及,等不及……”说着就去脱他的戏服。
  那人说:“等等、等等、这里不安全……”
  “那去我家?”冯叔叔急促地说。

  “好!等我换了衣服!”那人从冯叔叔的怀里挣脱出来,急匆匆地回到后台,冯叔叔站在原地搓着手。
  我预感今天晚上,冯叔叔和那个人要有大事发生,于是我把伍金花的屁股暂时抛到脑后,直接从树上跳到墙头,顺着墙头向冯叔叔家的方向走去。
  自从冯小如死后,这是我第一次来到冯叔叔家,冯叔叔家里黑漆漆空荡荡冷冰冰的,完全没有了往日了温馨和热闹,我顺着靠着墙的树,落到院子里,虽然久未养鸡,院子里还是充斥着鸡粪的臭味,这个时刻,我莫名地怀念起冯叔叔家的大公鸡来了。
  冯叔叔家堂屋的门没有锁,我悄悄走进去,寻找可以躲藏的地方,最终还是非常没有创意地躲到了床底下。
  整个屋子里都很安静,家具偶尔发出奇怪的声音,这时我才感到了害怕,这时我才想起爸爸和丁香妈妈以及刘一哥哥可能在四处找我,我拍拍自己的脑门,骂自己没大脑。
  我想爬出去,可是却胆怯了。

  当恐惧来临的时候,一切都会变得面目可憎。我总觉得,在我视线以外的地方,充斥着未知的危险,可能是鬼,可能是妖怪,可能是坏人……

  10.
  正当我咬紧牙关准备冲出去的时候,院子里传来轻微的响声,似乎是个很胖的人从高处落下的声音,难道是冯叔叔他们回来了么?
  我重新在床下隐蔽好,院子里的脚步声摸摸索索地向屋子这边走过来,紧接着,门吱呀响了一声,然后屋子里有了片刻的宁静。
  我觉得那个人可能不是冯叔叔,因为如果冯叔叔回来了,不可能不开灯的。那人似乎在堂屋里站了一会儿,向卧室的方向走来,紧接着我就看到一双黑布鞋站在床边,他把什么东西放到了床上,然后在卧室里四处走动了几下,期间还传来柜子和厨子打开的声音。

  这个时候,外面隐隐传来冯叔叔的说话声,那人一惊,急忙将床上的东西塞到床下,然后匆匆出了门。
  不一会儿,冯叔叔的声音进了院子,堂屋的灯亮了,冯叔叔用甜到发腻的声音说:“留在这里,不要走了……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那个曾经被冯叔叔抱着的男人嗲声嗲气地说:“那你养我呀?”
  冯叔叔说:“我会重新把养鸡场开起来!”
  “讨厌!人家让你养我你却说要养鸡,人家又不是鸡~”

  他们后面的对话我没注意听,因为此刻我借着堂屋的灯光,看到了那个被塞到床下的东西,那不是别的,正是伍金花!
  伍金花的瞪着眼睛,嘴角带着未干的血迹,她的裤子上沾满了血,身上全是土。她歪歪扭扭地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她死了。
  她死了!!我捂住自己的嘴巴,不让自己叫出声。堂屋里,桌子和椅子一齐震动,冯叔叔大口喘着气,嘴里发出呜呜地声音,而那个唱戏男人,则不停地咿咿呀呀。
  我手脚发抖,慢慢从床下爬出来,巨大的恐惧压过了原来的好奇,我悄悄打开卧室的窗户,爬了出去,向家一路飞奔。
  伍金花死了,每个和吸血鬼有关的人都死了。大锣伯伯不是要教伍金花用屁股吃巧克力豆,而是把伍金花骗到某处,吸她的血,那个大锣伯伯可能和郝老师一样,也是用屁股吸血的吸血鬼!这太可怕了!原本我以为我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吸血鬼,看来我错了,错得很彻底,这个世界上不但有很多人,也有很多吸血鬼;这个世界上不但有好人坏人之分,也有好吸血鬼和坏吸血鬼之分,那个大锣伯伯是个十足的恶魔。我突然想起他曾经摸过我的脸,身上顿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跑到半路,正好遇到气急败坏的爸爸,还不待他骂我,我就抱住他的腿大哭起来,他抱起我,“你又疯哪去了?还知道哭呀你!疯丫头!”
  我无法和家人复述我的恐惧,我不敢,我能感觉到黑暗中,大锣魔鬼笑眯眯的眼睛闪着诡异的光芒,那种寒冷的目光,仿佛在说:“下一个就是你!”
  那个晚上,我恶梦连连,不过却没有梦到伍金花,也没有梦到大锣魔鬼,我梦到我回到了爷爷的山里,我笑眯眯地拿着仙草递给爷爷,爷爷突然从床上僵直地坐起来,嘴里露出尖利的牙齿,向我扑过来,于是我一边逃跑一边大哭:“爷爷!是我,我是你最疼的孙女呀!爷爷——”
  我大哭着从床上坐起来,天刚蒙蒙亮,想起那个梦,我依然伤心不已,我最亲爱的爷爷不可以那么对我,不可以!就算是在梦里也不可以!
  丁香妈妈走过来抱起我,担心地问:“怎么了?做恶梦了?”
  我没说话,抱着她温暖的肩膀,哭得更痛了。丁香妈妈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味道,这种味道让我感觉到安全,于是我哭着重新睡去。

  11.
  早晨,镇上的喇叭震天地响,是广播寻找伍金花的,喇叭里还隐隐传来女人的哭声。我知道伍金花在哪里,可是我不敢说,我害怕说不清,我害怕大锣魔鬼打击报复,我害怕连累冯叔叔,其实我知道,我已经连累冯叔叔一次了,不能连累他第二次。
  就在那一天,我听到了另外一个传闻,是一个来找爸爸的大婶说的,那大婶说这件事的时候,眼睛里闪着莫名的神秘和兴奋。
  她说,镇长出殡的时候诈尸了。听说抬着棺材游街去火化的时候,经过幼儿园,里面唱戏地突然集体吊嗓子,抬棺材的人一惊,棺材落到地上,等到再抬起的时候,棺材里突然传来叫声,“放我出去——”是镇长的声音没错!然后送葬的人全都吓跑了,几个胆大的后来撬开了钉棺材的钉子,镇长就出来了。
  说完这些,那大婶很八婆地问:“陈医生,你说,镇长会不会变成僵尸或者吸血鬼吧?”

  爸爸笑了笑,说:“我想应该是假死吧,我抽空去他家看看。”
  “那陈医生,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吗?”大婶打完针,系上裤腰带。
  “理论上是有的,不过却不是像传说中那样,应该是某种疾病或者感染,现在医学界并没有统一的说法”爸爸说。
  “你知道吧……镇上人都说你家丁厌是吸血鬼呢!”
  爸爸听了,大笑着说:“她啊,何止是吸血鬼呀,简直是吸血小妖怪,简直让大人操心操透了!哈哈……”

  大婶也跟着笑。
  而我心中则变得更加复杂,一方面恐惧伍金花和大锣魔鬼的事,另一方面好奇镇长的死而复生,再一方面兴奋自己原来真的是吸血鬼。
  我下了床,摇摇晃晃地走到堂屋,打开柜子,柜子里已经没有血了。
  “爸,没血了……”我说。
  爸爸蹲下来,捏捏我的脸,说:“丁厌,过几个月你就读小学了,可不可以不喝血了?”

  我咽了口唾沫,摇摇头。
  “就是小孩子,到了六岁也该断奶了呀!爸爸之前没有阻止你,是因为知道爷爷是用血水把你喂大的,不过喝血可不是好习惯啊!”
  我又咽了口唾沫,坚定地摇摇头。既然我是吸血鬼,就没有不喝血的道理。
  陈豪天有些生气地站起来,厉声道:“这次不能由着你的性子了!”说完他就不再理我。我没有心思跟他胡搅蛮缠,从暖壶里倒了热水,把那些空血瓶子挨个儿涮了涮,勉强就着馒头喝了,心里这才踏实了些。
  吃饱喝足了,我就倒挂在树上胡思乱想,镇里的喇叭依然不停地广播,街道上也有四处帮忙寻找的人,我咬着牙,咯吱咯吱响,不能说,不可说。
  陈豪天提着药箱子站在树下说,“我和你妈妈去看看镇长去,你给我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别给我惹事!”
  我闭着眼睛,不说话。阳光在我眼皮外面横冲直撞,我看到了一片血红。这是一个宝贵的人生经验,当你闭着眼睛对着阳光的时候,你就会看到一片血红。

  我倒挂在树上似睡非睡,似梦非梦。我看到自己的身体变小了,像孙乐乐那么小。我躺在山中家里的小床上,身上涂满了血。爷爷恢复了和蔼可亲的面容,穿着驱鬼的衣服在我床前跳来跳去,口中念念有词。然后,他又把一些血混在仙草的汁液里,一口一口地喂我喝,我品尝不出那汁液的味道,但是闻到了爷爷身上好闻的草药味儿,那种味道,让我感觉到了温暖、力量和勇气。

  “丁厌,你给我下来!你这个灾星!”我一下子惊醒,看到伍金花的妈妈拿着一根棍子站在树下,急忙翻身坐在树枝上,又向高处爬了爬。
  “我就知道小花最近总是和你玩,迟早会出事儿!你说,你把小花整哪去了?”伍金花的妈妈在树下咬牙切齿。

  12.

  我知道伍金花在哪里,但是我不说。我站在大树的中央,一声不坑,小黑在树枝上张开翅膀,蓄势待发。
  伍金花的妈妈举着棍子敲打着树枝,不过却够不着我,最后,她干脆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小花……你在哪儿啊——小花,你在哪儿啊!你快回来……快回来……”看到伍金花的妈妈哭得如此痛心,我不由也泪流满面,虽然我曾经嫉妒伍金花得到独宠,但是我们毕竟曾经屁股对着屁股过,毕竟曾经相濡以沫过,我也不希望她那么悲惨地死去,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我转过头,遥遥望着幼儿园的方向,寒冷和恐惧突入袭来。我闭上眼睛,满眼都是血。

  围观的人渐渐多起来,有劝伍金花妈妈的,有对我指指点点的,我觉得自己再一次被目光囚禁了。
  临近中午,爸爸和丁香妈妈才回来,看到门口围观的人群,以为我又闯祸了,表情马上变得气急败坏,“丁厌!你又闯祸了?!”
  伍金花妈妈听到爸爸的声音,跪着抱住爸爸的腿,哭道:“陈医生,求求你,陈医生,求求你,你让丁厌把小花还给我吧……我求你了……”
  爸爸和丁香妈妈疑惑地扶起伍金花妈妈,“怎么回事儿?丁厌把小花藏起了吗?”
  “一定是她,她是灾星,我就知道小花和她在一起准儿没好事儿……”

  丁香妈妈一听,脸上立刻不高兴了,她甩开伍金花妈妈握着她的手,“大姐!我知道您女儿找不到了很着急,可是这和丁厌有什么关系?您怎么能那么说一个孩子呢?灾星灾星的多难听?!我是学幼儿教育的,您不知道我知道,您这么说对孩子有多大的心理伤害您知道吗?!……”
  爸爸用眼神制止了丁香妈妈继续说下去,安慰伍金花妈妈说:“我一会儿问问丁厌,看看她最后一次和小花玩儿是什么时候,您别激动,别激动……您这么拿着棍子,会吓到孩子的……”
  “丁厌!你下来!”爸爸厉声对我说。
  “她先放下棍子,我再下来!”我边说边又向高处爬了爬。
  “丫头,你先下来,别怕,妈妈保护你!”丁香妈妈在树下张开手臂,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的那样,可惜她今天没有穿蝙蝠衫。
  我犹豫了一下,咬咬牙,从树上滑下来,一落地马上躲在丁香妈妈的身后。
  “你最后一次见到伍金花是什么时候呢?”丁香妈妈抱起我。

  我歪着脑袋,想着自己该怎么说,是说屁股对屁股的时候呢?还是说她站在石头上演讲的时候呢?
  “是昨天白天……”我说。
  “在哪里?”伍金花妈妈眼睛里充满了期待。
  “就在这里,我挂在树上,伍金花来找我说话……”我小声说。
  “说什么了?她说什么了?”伍金花妈妈冲过来,我急忙抱紧了丁香妈妈。
  “她说……”要说用屁股吃巧克力豆儿的事儿吗?要把大锣魔鬼揭发出来么?我犹豫不决。

  “你倒是快说呀!”伍金花妈妈十分焦急。
  “她说……她说要和我玩过家家,我没同意……”我不敢看大人们的眼睛。
  “后来呢?”
  “后来她就走了……”
  “去哪了 ?”

  “不知道……”
  于是伍金花妈妈又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伍金花的失踪,真正着急的是她的家人,其他人虽然也热心帮忙,但毕竟不是自家的事儿,因此大家该吃饭还吃饭,该睡觉还睡觉,该看戏还看戏。
  爸爸说镇长是脖子里卡了个花生豆假死,幸亏戏班子吊嗓子吓到了抬棺材的人,否则直接火化了就完了。因此死而复生的镇长给了戏班子双倍的钱,并且要在镇里唱一个月的大戏。
  这个消息对于冯叔叔可能是个好消息,于我确实噩耗,我多么希望那个戏班子快点离开啊,我多么希望大锣魔鬼赶紧远去呀!


  13.
  那天晚上,任凭刘一怎么软硬兼施,我也不肯陪他去看戏,我不但不去,还紧紧拉着他的手,也禁止他去。
  唱戏的声音透过喇叭,乘着风传到家里,特别像鬼哭狼嚎,可怕地很。

  晚饭没有鸡血,那些血瓶子已经被我涮干净了,因此我只喝了一点玉米粥,就闷闷不乐地盘腿坐在小床上发呆。
  刘一写完作业,走过来,表情和大人一样,“丁厌,我觉得你有心事儿……”
  “什么叫新事儿?”
  “就是心里有事儿……”刘一坐在床上。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们几乎成了好兄妹。
  我低着头,咬着牙,伍金花的秘密拼命撞击着牙齿,如果我不咬紧一点儿,我担心它们会冲出来。
  “其实你那天表演的挺好的,一点儿都没丢人!”刘一说。
  我还是不说话,床板发出细微的声音,我神经质地把脑袋探到床下看了看,什么都没有,这才放心地重新坐在床上。
  “你到底怎么了?是因为没血喝了吗?”刘一还是问,还摸了摸我的脸,我不由想起大锣魔鬼摸我脸时的情形,本能地向后躲。

  刘一叹口气,坐在床上自言自语起来,“其实我挺喜欢你的,你又聪明又活波又勇敢还很义气,和城里的小女孩都不一样。和你在一起聊天,我能暂时不想我妈妈和爸爸……”
  “你爸爸妈妈死了吗?”
  “别瞎说!”刘一转过头,看着我,“他们去英国了……”
  “鹰国?那里全是老鹰么?”
  刘一开心地笑着刮刮我的鼻子,“虽然那里的人都长着鹰勾鼻子,不过却不是老鹰呀!不是鹰国是英国呀!英雄的英,伍金英的英!”
  “伍金英是谁?”我好奇地问,这个名字很熟悉。
  “我的同桌,也是伍金花的姐姐呀!”刘一说道这里突然一愣,“她今天没来上学呢!听说她妹妹失踪了……”

  我顿时脸色煞白,咬着牙嘴唇发抖,又神经质地看看床下,然后猛地拉住刘一的手,说:“刘一哥哥我知道伍金花在哪里!”我怕自己后悔,所以一口气说完马上捂住嘴。
  “在哪?”
  我恐惧地指了指床下,刘一弯腰,“床下什么都没有,小骗子!”
  “不是这个床下,是冯叔叔家的床下……”
  于是我一五一十把那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刘一,最后叮咛他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尤其千万不要告诉大人。
  刘一的表情很凝重,但是语气中却有那么一点点得意:“我早就觉得大锣伯伯不是好人……”

  “该怎么办呢?”我担心地问。秘密说出来,心里感觉轻松了好多。
  “告诉大人,大人可能不会相信,而且很可能会冤枉冯叔叔……”
  我重重地点点头,刘一果然比我更会分析问题。
  “让我好好想想……”刘一紧紧皱着眉头。
  他皱着眉头的时候,很酷,有点像电视上的明星,让人觉得把问题交给他很可靠。

  “我想到了!”刘一看着我,说:“我们把伍金花的尸体从冯叔叔家的床下搬出来,放到戏台子下面,这样大家就不会冤枉冯叔叔,而且也会自然而然地怀疑到戏班里的人了,到时候我们再一致指认大锣伯伯曾经单独给过伍金花巧克力豆,警察就会把大锣伯伯做为重点嫌疑犯了!”
  “什么时候搬呢?”我觉得这个主意虽然不够出类拔萃别出心裁,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现在趁冯叔叔在看戏,我们先把伍金花搬出来,抗到房顶上,然后等夜深人静的半夜,我们再偷偷下去,藏到戏台子底下!”
  “好吧!”我套上袜子,“你怕死人吗?”
  “不怕!”刘一说得很坚定。


  14.
  虽然刘一自己说“不怕”说得很坚定,但是到了冯叔叔家,还不待见到尸体,单是站在堂屋门口,他就胆怯了,屋里比外面更黑,就像一个无底深渊的入口。
  “你在里面站一会儿,就不会觉得黑了!”我小声说。
  “我知道,那是眼睛适应了黑暗,这个我懂!”这种时候,他还不忘表现自己的博学多才。

  刘一一只脚迈进了门槛,另一只脚却如何也不肯迈过去,“丁厌……打开灯吧……”
  我刚要反对,堂屋的灯突然亮了,我吓得扑到刘一的怀里:“闹鬼了啊!”
  刘一的眼睛直直地望着我身后,冯叔叔疑惑地站在那里。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双手抖动着,似乎也受了什么惊吓似的。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他质问,却底气不足,“你们什么时候进来的?”
  “我、我、我想找伍……冯小如,我想她了……”我看看旁边桌子上,冯小如骑着木马,她在照片里笑得无比甜美,那条中分线还是那么扎眼。

  “傻孩子……”冯叔叔摸摸我的脑袋,他似乎控制不住他手的抖动。
  “我们走了!”我拉起刘一,一溜烟跑了出去,不远处,幼儿园响起戏散场的锣鼓,三三两两的人从大院儿里走出来。
  “要不要去看看?”刘一小声说。我心头一紧,点点头,又摇摇头。
  突然,人声大乱,幼儿园大院里传来一阵阵尖叫,继而有的人飞奔出来,有的人飞奔进去。人多就不怕,我和刘一对视一眼,向幼儿园的方向跑去。
  幼儿园里,戏台子的聚光灯不知怎么聚焦到了教室的玻璃上,教师里,隐隐约约有一个长长的影子不死不活地飘荡,外面围了很多人,却没有人敢进去。众人议论纷纷,大部分人都在说,戏班子惊扰了孙笑笑大伯的冤魂,孙笑笑大伯,就是吊死在教室横梁上的。
  这个时候,断电了。
  断电的瞬间,一团漆黑,片刻后,我和刘一才适应了这黑暗,我趁着乱把刘一推到树上,然后自己也爬到树上,看着下面的人如无头苍蝇一般。

  后来,镇长带着治保队冲过来以后,一行人拿着手电筒冲进教室,教室里什么都没有,空空如也。于是,孙笑笑大伯冤魂再现的传闻,就更加绘声绘色了。
  “刘一哥哥!可能真的闹鬼了!以前孙笑笑的鬼魂跟我说过,他大伯就住在横梁上……”我伸手推了推刘一,刘一没说话,他的身体又冷又硬。
  “丁厌!丁厌!”刘一喊,声音没有在树上,我惊恐地转过头,一个人拦腰挂在树上,我尖叫一声,从树上栽下来,那个人也跟着从树上栽下来。也不知我落在了谁的头顶上,人群顿然更加沸腾了。
  我站起来,紧紧抓住刘一的胳膊,他说:“一会儿功夫你就不见了!”
  我害怕得无法说话,手电筒齐齐地照在那个和我一起落下的人身上,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伍金花。伍金花的脸在手电光下显得异常狰狞,仿佛怀着某种深刻的仇恨和不甘。
  一个女人的长嚎穿透夜空,伍金花妈妈扑过来,抱起她瘦弱而冰冷的身体,咬着牙,眼泪蜂拥而出。

  镇长手忙脚乱地指挥着,戏班里的人还来不及卸妆,齐齐地站在台子上发呆,浓重的油彩以及黑夜的黑,遮挡了他们的表情,他们就像是一群正在展览的玩偶,我看不到大锣魔鬼,或许此刻,他正躲在某处,想着某种逃脱的计谋;又或许,他正躲在某处,偷偷把尖利的僵尸牙藏起来。
  刘一的同桌伍金英也来了,刘一默默走过去,牵着伍金英的手。
  虽然我这个时候吃醋有些不合时宜,但是心中却忍不住酸酸的,在我心里,爸爸、丁香妈妈还有刘一,都应该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15.
  那天晚上,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翻来覆去如何也睡不着,我的心中充满了疑惑。
  孙笑笑的大伯不是一直都挺老实的挂在房梁上荡秋千么?怎么突然就“冤魂不散”了呢?伍金花的尸体明明在冯叔叔家的床下,又如何跑到了树上?我印象中,明明把刘一弄到了树上,他怎么会在树下?那么我推上去的那个人又是谁?不可能是伍金花啊,死人是不可能自己抱着树干往上爬的,就算我推着也不行。
  这一切都太诡异了,我从床上坐起来,房间里的一切在黑暗中都变成了形,不但变了形,仿佛还在缓缓地蠕动。院子里干枯的树枝映在窗上,张牙舞爪,我捂着心口,防止心脏跳出来,抓起枕巾,蒙上头,慢慢地挪到柜子里。
  还是柜子里好,什么也看不到。

  第二天,听镇子里的人说,幼儿园的教室被上了封条,戏班子也要散了,唱不下去了,伍金花的尸体被警察带到了城里,伍金花的妈妈说,无论如何也要查个明白。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伍金花就是被大锣魔鬼杀死的!可是,传言说,连大锣魔鬼也消失了,戏班子里的人还是住在幼儿园,四处寻找他们的班主。
  我带着小黑在镇上闲逛的时候,看到戏班子抹脖子叔叔穿着便装,悄悄进了冯叔叔家。他进去后,冯叔叔就把大门锁上了。
  我顺着树爬上墙头,又顺着墙头爬上房顶,屋子里隐隐传来说话的声音,却听不清说什么。冯叔叔家的鸡舍里,萧条而落寞。
  不一会儿,冯叔叔和抹脖子叔叔从屋里出来了,冯叔叔说:“小刘,你们班主死了,就不用担心他逼你了,留下来,好不好?”
  抹脖子刘叔叔说:“好!班主死了也活该,他本来就不是好东西。奸淫了小孩,还栽赃给你,他就是想让你住监狱判死刑,他就是不想我们在一起!你放心,戏班子里的人都恨他,找几天找不到,自然就不会找了。”
  冯叔叔穿上黑雨鞋,跳到猪圈里,镇上每户人家都有猪圈,就算不养猪也有。那个猪圈,其实是相当于粪池。冯叔叔拿着铁锨,在猪圈里翻了两下,就捞出一个人。那个人全身都是褐色的粪,不过当他仰卧在院子里的时候,我还是能认出来,那就是大锣魔鬼。

  大锣魔鬼瞪着眼睛,眼睛里也是粪,我想起丁香妈妈无意中说过的话:“心中又佛,则满眼皆是佛,心中有屎,则满眼都是屎。”我想大锣魔鬼心中一定全是屎,所以死后,才满眼都是屎。
  冯叔叔往大锣魔鬼尸体上浇了一桶粘稠的东西,大锣魔鬼马上冒起了烟儿,不一会,肉就化成了脓水,肢体也零零碎碎看不出本来的样子,然后冯叔叔又把那些看不出样子的零碎重新放进了猪圈里,用铁锨搅拌了搅拌。心中有屎的大锣魔鬼,终于和屎融为一体了,院子里充斥着混合复杂的臭味。
  冯叔叔和小刘叔叔对望一眼,两个人都笑了。冯叔叔抱住小刘叔叔,小声说:“谁也不能阻止我们分开。”
  我站在房顶上,看着彻蓝的天空,看着淡淡的轻云,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大锣魔鬼成了屎,连我也觉得莫名地轻松,压在心头的恐惧和不安,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小刘叔叔抹了抹兜,拿出一袋巧克力豆,“咱们动手的时候,我把这个拿出来,那个混蛋,总是拿这个糊弄小孩子……”

  16.
  过了几天,镇里又有了传言,说伍金花是窒息死的,死前好像还被人强奸过,于是同情一下子变成了鄙视,伍金花的妈妈在镇里,总是低着头走路。

  虽然我并不太懂强奸是什么,但是心中隐约觉得那是很丢脸的事,我想那可能和用屁股吃巧克力豆有关。
  警察拿着小本本来我家问伍金花的事情的时候,我一五一十说了大锣魔鬼的事,并且我的话也得到了其他小朋友的证实。丁香妈妈听了以后后怕不已,责怪我不早点和大人说,我低着头,心想,若不是知道大锣魔鬼变成了屎,我还是不敢说。但是随即我又担心自己不会有好下场,因为到目前为止,我所知道的吸血鬼,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大锣魔鬼成了通缉犯,戏班子也在不久后离开了,不过小刘叔叔留了下来,他就住在冯叔叔的家里,他说他是冯叔叔的表弟。
  至于那晚上树的谜题,也解开了。原来刘一被我推到树上后,不知被什么拌了一下,又摔了下来,我想拌他的可能是伍金花吧,伍金花冤魂不散。
  不过,幼儿园教室晃来晃去的身影和伍金花怎么爬上树,任凭我的小脑袋瓜儿怎么想,也想不出来。
  传言依然在继续,并且越来越绘声绘色声情并茂,还有人说镇长的尸体经过幼儿园的时候,并没有真的复活,而是孙笑笑大伯的灵魂钻进去了,那天的人影,其实是镇长的灵魂。镇长代替了孙笑笑大伯荡秋千。
  谁知道呢?!镇长又不帅,孙笑笑大伯钻他做什么?
  后来丁香妈妈坚持要开课,镇长无奈之下,请和尚们在幼儿园做了规模宏大的法事,这才算有了交待。

  说起镇长,也确实有很多奇怪的地方。
  死而复生后的镇长,仿若变了个人,以前明明是个大老粗,可是后来却变得文质彬彬的,并且无缘无故地开始喜欢我。
  就在我和爸爸做艰苦卓越的喝血斗争的时候,他来到我家,说要收我当干女儿,教我写字。
  关于干女儿的事,被爸爸和丁香妈妈挽拒了,他们说,丁厌只是属于我们的。
  这个回答让我兴奋了许久,并且感觉心中满满的,那种感觉,很像幸福的感觉。为此,我竟然想开始尝试戒血了。

  幼儿园开课不久,小镇似乎又回复了平静,刘一偶尔带着伍金英来我家写作业,他们好像结成了什么学习小组。
  我搞不明白结学习小组和结婚有什么区别,我想区别应该不是很大,都是一男一女,而且结了后,看起来都很开心。
  伍金英很怕我,因为我没事儿就老瞪她。我瞪她除了因为她和刘一“结”了以外,还因为她长得特别像伍金花,伍金花是不愉快的回忆。
  自从伍金花死后,我一直对巧克力豆有着莫名的反感和恐惧,有一次爸爸进城买药回来,带了一大包巧克力豆,当他打开袋子递给我的时候,我胃里一阵翻箱倒柜,吐得一塌糊涂。
  从那以后一直到现在,我一见到巧克力豆就吐,就像那个一听到鸡蛋就会晕倒的人一样。
☆ 不要去盼什么英明之主,而要去争一个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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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丁厌的小学一年级


  长大以后,
  我才明白:

  有的人戒不掉烟
  是因为戒不掉落寞;
  有的人戒不掉酒,
  是因为戒不掉思念;
  有的人戒不掉血,
  是因为戒不掉,

  某种爱恋。
  1.
  夏天的时候,冯叔叔受了戏班子里鸡的启发,重新开了养鸡场,那些嫩黄色、嫩白色、嫩黑色的小鸡毛茸茸的,分外可爱,让人忍不住想抓起来,握在手里,然后拧断它们的脖子,喝那新鲜美味的血。
  虽然冯叔叔家重新开了养鸡场,但是却没有了威风凛凛的大公鸡,没有大公鸡,就算院子里唧唧喳喳的跳满了小鸡,我还是觉得莫名落寞。大概,没有敌手的人生,就是寂寞的人生吧。
  自从冯叔叔家所有的鸡都被冯小如的后妈妈毒死以后,镇子里的公鸡们立马乱了阵脚,每天打鸣也乱七八糟的显得无组织无纪律,好像每只公鸡都在暗自较劲儿,谁也不服谁,你叫你的,我叫我的。若不是现在人们有了闹钟,估计整个小镇的作息时间就要乱套了。

  这种杂乱的状态直到冯叔叔重开养鸡场后,终于得到了好转,六国统一。一统江山的不是别人,正是冯叔叔的“表弟”刘叔叔。
  刘叔叔虽然不唱戏了,不过每天清晨依然吊嗓子,他的嗓音悠远悠长,震撼了全镇所有的公鸡。只要刘叔叔的嗓门一起,全镇的公鸡立刻就会开始打鸣。我怀疑冯叔叔家是成就鸡王的风水宝地。
  没事儿的时候,我喜欢像黄鼠狼一样,徘徊在冯叔叔家大门外,想伺机偷那么一两只小鸡喝血,不过却一次都没有得逞过。
  陈豪天强制给我断血粮已经快一个月了,这一个月,简直比一个世纪还要长,每到吃饭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好像爬满了蚂蚁,坐也不安,站也不宁。丁香妈妈特意做的饭菜,到了我的嘴里,就都跟嚼塑料似的,要么一点味道也没有,要么就是难吃的很。
  虽然味同嚼塑料,但是我每次都吃到肚子鼓起一个小包为止。我吃那么多,不是因为饿,因为我发现就算自己吃到胃疼,依然很空。那种空不在胃里,在心里,在骨髓里。

  不让一个吸血鬼喝血,就好比不让一条鱼游泳一样,简直生不如死。
  断血的这段时间里,我每晚都会做雷同的梦,我梦到在爷爷的山里,血红色的山泉散发着诱人的味道,从山上潺潺流下。我边吞着口水边向山泉奔去,偏偏每次快要跑到的时候,就会突然出现一堵墙。那堵墙笔直地向我压过来,聪明机智的我,每次不等它砸到我身上,就会及时醒来。
  我怀疑我的身体里装了一个闹钟,我总是同一时间醒来,从我醒来的那一刻在心里默数10下,刘叔叔的吊嗓子的声音准会响起,然后紧跟着百鸡齐鸣,再紧接着我就口干舌燥的,连唾沫都没得咽了,心中充满了空虚,同时又充满了渴望。
  不行,再不喝血,就算我不会死掉,起码也会疯掉。
  我抓抓自己的头发,舔了舔干得有些脱皮儿的嘴唇,站起来,走到堂屋,打开橱子。明明知道橱子里什么都没有了,依然打开。

  原来人类从小时候开始,就学会了自欺欺人,很多时候,明明知道没有结果,却还是选择继续;有时候,明明知道结局是伤害和失望,却依旧忍不住开始。
  人类最大的悲哀,就是他们总是心存侥幸并且奢望奇迹。
  我蹲在地上,心里仿佛爬满了热乎乎的蚂蚁般,总觉得哪里痒,却又不知道具体哪里在痒,好像全身都在痒,又好像全身都不痒。
  终于,我再也忍不住,一条心横下去,咬破了食指。
  原来,食指是因为这个才被叫做“食指”的。


  2.
  夏天的夜并不黑,最原始的欲望总能战胜一切恐惧。
  我站在屋外,大口地吸着并不清凉的空气。外面并不凉爽,十里镇仿若被煮进了一口大锅里,连地面上都会冒出热腾腾的气。我套上塑料凉鞋,出了门。
  冯叔叔家的院子里很安静,偶尔有那么一两声小鸡的叫声,怯怯地,梦呓般。

  顺着路边的大槐树攀上墙头,跳进院子里,鸡舍有了小声的骚动,堂屋里隐隐传来:“谁呀?!”
  “小鸡们乱叫,不用理,宝贝儿,来,我们继续……”于是屋子里断断续续传来床的呻吟声。
  我蹲在鸡舍外面,看着里面毛茸茸一片,把鸡舍的门打开一条缝,伸进去一只手胡乱抓了一只小鸡,咬咬牙,一下子拧断它的脖子,那只小鸡几乎连叫都未来得及叫一声。
  小鸡毛茸茸的脖子上,渗出热乎乎的血,我张开嘴,贪婪地吮吸。
  这几乎是我喝到的最新鲜最美味的鲜血了,我把小鸡的尸体甩进猪圈里,伸了个懒腰,
  全身真是有说不出的畅快,似乎全身的每个毛孔,都在欢呼雀跃。

  第二天,我去买冰棍的时候,看到冯叔叔从孙妈妈那里买了几个老鼠夹子,黑色的,大且结实,我的手一阵痉挛。
  我说过,欲望是战胜一切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当我抱着被老鼠夹夹得青紫的脚站在冯叔叔家院子里大哭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后悔。
  歇斯底里的我被冯叔叔抱回了家里,爸爸在这个夏天第一次打了我。不但如此,他还把我捆在床上,禁止我出门,禁止我咬自己的手指,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感觉到了焦躁,如发狂的猛兽般,不停地挣扎,大叫。
  我不能没有血,我不能让自己的身体如此空虚,如此缥缈,于我而言,似乎这个世界上,只有鲜血才是实实在在的,只有鲜血才是最最真实最最靠得住的。
  我病了,发烧,昏迷,百药不侵,无药可救。我的大脑里不停闪动着山里的一幕幕,山里的阳光,山里的鸟鸣,爷爷的微笑,以及浑身涂满鸡血的我自己。
  三天后,爸爸终于妥协了,他仍给我一瓶鸡血,看着我狼吞虎咽,无奈地说:“每天一瓶,不准多!”

  我点点头,有就好,聊胜于无。
  我和爸爸关于鸡血的战争,也到此告一段落,虽然我知道每天的鸡血里都兑了葡萄糖或者盐水,但是我并没有揭穿他。对于有些事情,我一向不善于争取,撑不死,饿不着就行了。
  但是在刘一哥哥的事情上,我不能再姑息下去了。
  那个伍金英越来越过分了,不但每天都到我家写作业,还常常和刘一哥哥分着吃鸳鸯牛奶冰糕。
  我见过画里的鸳鸯,跟鸡差不多,总是成双成对的。伍金英的野心很明显,她想和“国际儿童节”做鸳鸯。
  事情总该有个先来后到吧?是我先认识刘一哥哥的,刘一哥哥自然是我的。

  旁人抢不得。
  我决定和伍金英好好谈谈,如果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伍金英!”我盛气凌人。
  “你应该叫我姐姐吧?”伍金英笑着,伪装成很可爱的样子。
  “我就叫你伍金英!伍金英,你是不是想当刘一哥哥的新媳妇?”我直奔主题一针见血。

  “你……你别乱说!”伍金英的脸霎红,眼神飘忽着,“你听谁乱造谣呀?”
  “大家都那么说!”我理直气壮。
  “我没有!”伍金英抓起书包一溜烟地跑得没影儿。
  估计是怕了。

  3.
  伍金英果然很识趣,从我们正式谈判后,她就再也没有到我家写作业,而且听说整个暑假都没有跟刘一哥哥说话。
  刘一哥哥也说,他再也不理伍金英了。

  看来,所谓“结”,无论是“结”婚还是“结”学习小组,都不那么可靠那么不堪一击。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对婚姻和爱情的不信任,原来如此源远流长。
  新学期快开始的时候,爸爸和丁香妈妈一趟一趟地往镇长家里跑,并且还常常嘀咕着什么神秘的事情,我隐隐觉得,那件神秘的事情是关于我的。
  刘一哥哥有一天问我:“你喜欢你名字么?”
  我摇摇头。我怎么会喜欢自己的名字呢?
  电视里说,名字是父母送给孩子的第一个礼物和第一份祝福,而我的名字,却是诅咒。

  “听说,陈叔叔要给你改名字,因为你马上就可以上一年级了,婶婶觉得你的名字不好,所以建议你爸给你改,你喜欢叫鲜艳的艳,还是燕子的燕?”
  我低下头,突然满腹惆怅,那两个yan我都不喜欢。
  我跑回自己的房间,看着妈妈的照片,她在照片里还是那么好看,她长得越来越像我了。其实我自己知道,我的名字,是爸爸对妈妈深深的思念,“丁”是妈妈的姓氏,“厌”也并非是让所有人都讨厌我的意思,而是爸爸因为对失去妈妈的痛苦的一种表达方式。现在,爸爸要把这个名字改掉,是因为他决定彻底忘记妈妈了么?是因为他决定彻底不再思念妈妈了么?

  我盘腿坐在小床上,如果丁厌变成了丁燕或者丁艳,那么丁厌还是丁厌吗?我还是我吗?我会不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我觉得自己无法放弃这个跟随了自己六年的名字,一如自己无法放弃对妈妈的内疚和思念,这种思念和内疚,就算是丁香妈妈也不能弥补。
  晚饭的时候,我跟爸爸坚定地说:“我不改名字!我就要叫丁厌!”
  爸爸面对我突如其来的坚定表现出了很大的愕然,他愣了愣,叹口气,没说话。
  “爸爸是为你好,因为你读小学以后,名字就会变得很重要。”丁香妈妈温柔地说。
  “我不会放弃妈妈的,我不会嫌弃自己的名字,就好像我不会嫌弃我妈妈一样。”我坚定如故。

  爸爸小声责令:“别当着你妈说这种话!”
  “为什么?丁香妈妈就是丁香妈妈,我妈妈就是我妈妈,丁香妈妈永远也成不了我妈妈!”
  丁香妈妈不说话了。
  那顿饭吃得无比压抑,连刘一哥哥也一直沉着脸,或许他也想自己的妈妈了,听丁香妈妈说,他已经一个月没有收到父母的信了,他一定担心自己的父母在鹰国会真的变成老鹰,或者被老鹰们吃掉。
  我突然觉得刘一哥哥很可怜很孤单,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好好疼他,让他开心,让他比和伍金英在一起的时候还要开心。

  据我所知,王晓峰和小结巴他们,是需要先上一年育红班然后才可以读一年级,可是由于我已经认识了好多字,并且爸爸在镇里也有些威望,所以才破格让我直接上一年级的,对此我十分自豪。
  开学前的几天,丁香妈妈专门进城给我和刘一哥哥买了新书包,我的新书包是红色的,
  刘一哥哥的新书包是蓝色的。但是刘一哥哥却死活不肯换下他那个已经破旧的小虎队。
  刘一哥哥私底下跟我说:“你用你妈妈给你买的书包,我也要用我妈妈给我买的书包。”
  刘一哥哥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望着很远很远的地方,我不知道,那是不是鹰国的方向。

  4.

  太阳当空照,
  花儿对我笑,
  小鸟说早早早,
  你为什么背上炸药包,
  我去炸学校,
  天天不迟到,

  一拉线,
  快逃跑,
  轰隆一声学校炸没了!
  第一天上学的路上,刘一哥哥就教会了我唱这首歌。他说,唱着这首歌去上学,心情就会格外的好。
  而我的心情,却没有格外的好。我扯着刘一哥哥的衣角,忐忑不安地走向学校。我总感觉自己从此就要走向一个幽长的隧道。那条隧道很深,很长,很黑,就像一个恶魔吸血鬼的肠道一样,里面充满了未知和无奈,每个钻入里面的人,只有一个结局,就是变成屎。只不过区别是,是变成金黄色的屎,还是变成褐色屎;是变成稀的屎,还是变成圆柱状的稠屎;变成屎以后是当花肥,还是直接进入猪圈被猪踩个稀巴烂。

  每个进入这条隧道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什么用途的屎,据说这几乎要完全凭运气。
  上学的第一天,是分班排座位。
  那个时候,我们就像一群无辜又无助的小鸡,被老师拉扯着到了操场,于是操场里就扬起了一层尘土,好像西游记里神仙或者妖怪出现的时候一样。高年级的学生在一旁或者教室的窗户上指指点点,似乎在挑选自己满意的货物。
  我们被老师推推搡搡地排队,期间有不少同学被扯出来又塞进去,塞进去又扯出来,我看到一个留着黄色鼻涕的男生被塞扯了四次之多。
  不过,我就没有那个福气了,我年纪最小,个子最小,因此无论老师怎么折腾,我都还是排在第一名。
  一年级一班第一排。

  学校和幼儿园最大的区别就是多,什么都多。教室多,老师多,学生多,规矩也多,连厕所都比幼儿园多一个。
  上课的时候,每个同学都要左臂搭右臂或者右臂搭左臂总之要一个手臂搭着另外一个手臂放在课桌上,一动也不能动。有的老师也要求我们把两只手全部都背在后面,这令我们看上去像人质。
  我的同桌就是那个被塞扯了四次的黄色鼻涕,本来他应该坐在后面的,可是最后关头他急中生智,说自己近视,于是老师就让他坐在了第一排。
  他刚刚坐稳,就把黄色鼻涕吸进鼻洞里,从铅笔盒里拿出一个崭新的小刀,在课桌的中间刻了一条线。其实那张课桌中间本来已经有了一条深深的刀刻线了,他的小刀落下去,不过是清理了一下那刀痕中间的污垢而已。
  他把那些污垢吹了吹,黄色鼻涕马上冲到了嘴唇,但是又很及时地刹车缩了回去,他的鼻涕和他一样,喜欢急中生智。

  他说:“这是三八线,你的胳膊要是越过这条线,我就用铅笔扎你!”
  我说:“那你要是越过了呢?”
  他说:“那你也扎我。”
  我说:“行。”
  其实我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是三八线,最早关于的“三八”记忆,是一部制作粗糙的电视剧,电视剧里一个反面角色,总是拉长耳朵,睁大眼睛,捕风捉影通过只言片语来跳起事端,制造矛盾,故意让别人不和,后来事情败露,电视剧里一个男人抓起她的头发,边打边骂:“臭三八”。

  今年3月8日的时候,刘一哥哥说,3月8日要帮妈妈做家务,给妈妈洗脚按摩。但是我妈妈已经死了,丁香妈妈并不是我亲妈妈,因此我并没有那么做。
  我对于三八线的理解,仅仅限于三八线一画,双方都不得越界,有点大婶级的小气和斤斤计较,所以我坚信三八线是由三八妇女节而来。

  5.
  我在上学的第二天,就表现出了在语文上的卓越才能,几乎整本书的拼音和字我都认得,因此我非常荣耀地当了“语文课代表”。我们的语文老师是一个带着厚厚眼睛的叔叔,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厚。

  不但眼睛片厚,嘴唇厚,连整个人都给人一种厚厚的感觉,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最令人惊讶的是,他本人也姓“侯”,因此我们都叫他“厚老师”。
  厚老师不仅仅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同时也是我们一年级一班的班主任。他很喜欢穿那种像花花公子似的暗灰色格子的西装,不过长得却有些土气,西装也常常皱巴巴的,这令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显得不伦不类。
  厚老师很喜欢我,这主要表现在他喜欢让我回答问题,还喜欢让我到黑板上去写字,并且每次语文课下课后都把黑板擦递到我的手上。
  那个时候整个学校都有一种难以理喻的习俗,就是下课后大家都抢着擦黑板,每到下课铃声一向,坐在边上的同学总是先把一只脚伸到外面,只待老师一声“下课”,大家就冲到讲台上抢黑板擦。似乎擦黑板是一件无比荣耀的事情。
  但是我却对这种愚蠢的想法不感冒,每次都把这项光荣伟大的任务交给我的同桌,我的同桌外号就叫“鼻涕虫”,以至于现在我都想不起他的真实姓名。
  在小学里,没有外号是可耻的。

  我是可耻的。
  我之所以变成可耻的,是因为那次打架。
  其实在上学第一天下午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就拥有了一个公认的外号,叫做“讨厌呀!”说这三个字的时候一定要绘声绘色歪腔斜调,我很讨厌这个外号,更加讨厌别人叫我这个外号时候的语气和表情。
  终于,我再也忍无可忍。在上语文课的时候,当鼻涕虫边用那种很贱的表情和强调说:“讨厌呀,你越线了!”边在我粉色的上衣袖子上画了一条黑线的时候,我腾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拿起他的铅笔盒,一把砸到他的头上。
  全班同学包括厚老师在内当场就震惊了,因为连六年级的学生也不敢在老师眼皮子底下打人,我却打了,还打得干净利落,丝毫没有拖泥带水。

  课后,我难免被叫到老师办公室上思想政治课,并且也由此被免去了语文课代表的职位。这些都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外号了。
  我说过,没有外号是可耻的,因为孤独是可耻的,被孤立也是可耻的。
  开始的一阵子,我只是郁郁寡欢闷闷不乐,在学校里,除了上厕所的时候偶尔遇到刘一哥哥以外,几乎都不说话。上课也从来都不举手回答问题,就算厚老师偶尔主动叫我来回答,我也仅仅是从座位上站起来,却一言不发。
  我懒得说话。
  再后来,班长刘晓明据说丢了一支特别昂贵的圆珠笔,这件事情惊动了学校教导处米主任,因为刘晓明是镇长的外甥。
  米主任让全班同学匿名选小偷,我得票最多,也就自然而然成了公认的小偷。这件事情,让我彻底愤怒了。

  我最容不得别人冤枉我,记得去年和伍金花吵架,我把伍金花骂哭了,伍金花回家后告诉她妈妈我打了她,于是伍金花妈妈气势汹汹地要我为此道歉,当时爸爸也相信了她们的话,我说不清,道不明,于是当着大人们的面狠狠打了伍金花一记耳光,然后才郑重其事地道歉。
  因为只有这样歉,道得才不冤枉。
  这一次,我同样说不清道不明,但是我并没有打算以真的偷东西来报复所有人,我有更好的计划,就像那首歌里唱的一样:“一拉线,快逃跑,轰隆一声学校炸没了!”
  6.
   很显然,把学校炸平这件事是不可行的。于是我在自己被冤枉的第二天半夜,把全校所有的玻璃都砸了,这事儿是我和小黑一块干的,并且被看大门的张老头抓了个人赃俱获。
  
  事后被爸爸毒打一顿还赔了学校不少钱不说,我更是成了全校闻名的坏小孩、女流氓、社会渣子以及害群之马。而我,并没有因为一下子有了这么多外号而变得受欢迎,我被更加彻底地孤立了。连刘一哥哥都受到了牵连,他的外号再也不是“国际儿童节”了,而变成了“流氓哥哥”,意思就是女流氓的哥哥。
  
   厚老师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老师,起码他自己那么认为。他再也无法容忍自己曾经最疼爱的学生就此堕落下去,因此决心要彻底改变我。
  

  为此,他专程到我家进行家访,和我爸爸进行了彻夜长谈,他说他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也是个顽冥不化的小孩,就是因为遇到了一个好老师,才彻底脱胎换骨的。他和爸爸彻夜长谈的结果,不但鉴定出丁香妈妈是他的大学同学,最后竟然厚颜无耻地住到了我家,美其名曰是救助落后学生,其实他安的什么心我还不知道么?他其实就是没地方住,又嫌孙妈妈家一个月50块钱的房租太贵,所以才住到我们家的。
  不过刘一哥哥却怀疑,他是因为对丁香妈妈没安好心才住到我家的。不管因为什么吧,厚老师以我的名义住到我们家,却别有目的,这让我十分恼火,我觉得自己被利用了,我讨厌被利用。
  
  厚老师霸占了刘一哥哥的房间,于是刘一哥哥只好把床搬到我的卧室,本来就很小的卧室,一下子拥挤起来。
  
  每天放学,厚老师就假惺惺地给我辅导功课,不仅仅是语文,还包括数学和自然。辅导完功课,他就假惺惺地要跟我谈心,还信誓旦旦地说,一定要走进我的内心世界挽救我。
  
  我觉得厚老师很可能是个神经病,真正需要挽救的其实是他自己。
  
  厚老师为了走进我的内心世界,竟然和我一样,没事儿就跟我一起倒挂在树上,还学我喝鸡血。
  
  他倒挂在树上的时候,就会露出肚脐眼儿和半截肚皮,我十分惊恐地发现,他的肚脐眼儿附近长着浓密的黑毛,那些黑毛一直延续到他的裤子里,我怀疑他的整个前面的屁股也像郝老师一样,长着茂盛的胡子,胡子下面有一颗或者两颗尖利的僵尸牙。厚老师一定是僵尸,否则他为什么坚持要和我一起喝鸡血呢?
  
  这个猜测很快得到了证实。

  那天傍晚,丁香妈妈刚刚洗完头从堂屋出来的时候,我观察到,厚老师前面的屁股部位,慢慢凸起了一块,在裤裆里支起了一个小帐篷,原来他果然像刘一哥哥的说的那样,对丁香妈妈没安好心,他果然想伺机吸丁香妈妈的血。
  
  其实我也担心自己的猜测有误,因为我知道男生都有小鸡鸡,他们穿裤子的时候,有时候前面会鼓一点点也不奇怪。为此我偷偷问过刘一哥哥,刘一哥哥说,他的小鸡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主动在裤裆里撑起帐篷。由此可见,那天厚老师裤裆里的,一定不是小鸡鸡,而是可怕的僵尸牙。
  
  我不能再这样懦弱下去了,我必须尽快揭发厚老师,打败厚老师,让他的帝国主义阴谋破产,我必须。
  

  7.
  最好的消灭敌人的办法,就是把敌人暴露在阳光下,让他成为全民公敌。

  在这件事情上,爷爷的手记又帮了我的大忙。爷爷的手记里记载了一种“迷魂大法”,中了这种“迷魂大法”的人,施予者想让他做什么,他就会做什么。但是这种“迷魂大法”并不是什么人都试用。验证厚老师是不是能中“迷魂大法”的那种人,必须得通过一个实验。
  当天晚上,厚老师辅导完我的功课以后,又温情脉脉地要和我谈心或者玩,对于他的这种无理要求,我已经有些习惯了。
  我拿出爷爷的手记,却不给他看,只是撕下一片空白的纸,说:“知道这是什么吗?”
  “不知道呀!”厚老师非常弱智地学着小孩子的语气。
  “你知道我爷爷是巫师吧?”

  厚老师又非常弱智地点点头。
  “这是我爷爷的灵符哦,很管用的!”我用唾沫把纸条浸湿了,贴在他的胳膊上,“贴上去以后,你胳膊上被贴的地方会发热哦,你闭上眼睛!”
  “一定要闭上眼睛吗?”
  “当然啦!”
  于是厚老师闭上眼睛。
  “你千万不要睁开眼睛哦!你要用心感受温度的变化!”我边说边又趁机翻开爷爷的手记,检查自己的测试方法是否正确。
  “怎么样?感觉到热了吗?”我小声问。
  厚老师摇摇头,但马上又点点头。十几分钟后,我把那片纸拿下来,厚老师那块儿被纸贴过的手臂,果然红扑扑的。
  “怎么样?厉害吧?被热红了吧?”我得意地说。

  厚老师自己也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的手臂,惊讶地说:“真的啊!丁厌!你怎么做到的?”
  “都说那是灵符了呀!”我开心地大笑,实验证明,厚老师是非常适合被施“迷魂大法”的人。
  当天晚上,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施展“迷魂大法”。
  厚老师刚搬来的时候曾经说过,他要做一个不设防的老师,每天晚上都不会锁门,如果我做了恶梦,可以随时去找他,可以扑到他宽阔的怀抱里大声哭泣。这话说得超级恶心,刘一哥哥背地里说:“谁知道他是对谁不设防呢?!”
  不过,他的不设防给我施展“迷魂大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半夜,我点了一根白色的蜡烛,悄悄摸进厚老师的房间。他烛光下睡的七扭八歪的,打着奇怪的呼噜,一只手还伸到内裤了,估计是睡觉也怕僵尸牙漏出来吧?所以才不放心地用手捂着。

  我蹲在厚老师的床边,在他耳边小声说:“你是吸血鬼……你的僵尸牙长在屁股里……你是吸血鬼……你的僵尸牙长在屁股里……”
  厚老师流着拉丝口水笑了笑,支吾着应了一声,翻了个身,把手从内裤里拿开,接着我惊异地发现,他的内裤居然湿湿的。果然是吸血鬼,不但嘴里流口水,连屁股里也流!真是恶心。
  我忍着对他湿内裤的恶心,又在他耳边念叨了几句同样的话,这才离开。
  那晚的月色很好,小黑呆呆地坐在树枝上,从厚老师门口的角度看去,小黑是坐在月亮上的树枝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施展了“迷魂大法”心情很好的缘故,我特别想对着月亮大吼一声:“赐予我力量吧——我是希瑞!
  但是考虑到大局,我忍住了。
  我回堂屋,偷偷喝了一瓶鸡血,这才睡去。
  如果爸爸明天问起来,我就说是厚老师喝的。


  8.
  第二天上语文课的时候,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厚老师,期望他发生什么变化,比如突然变形什么的,就像变形金刚一样。
  可是,厚老师没有丝毫的变化迹象,他讲课讲得有滋有味。
  鼻涕虫一天到晚都不停地吸着鼻涕,嘴里还散发出略带苦涩的味道,令我胸闷不已。他修改了三八协议,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个圆规,架在他的地盘上,就像一门大炮一样。只要我稍微越过三八线,他的大炮就气势汹汹地扎过来,圆规透过秋衣扎进去,就好像被蚂蚁咬了一样,尖疼尖疼的。由于我今天专注于观察厚老师,已经被扎了好几次了。

  放学的时候,厚老师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我后面,还恬不知耻地问我:“今天我们玩什么?”
  如果那个时候我就会说“靠”这个字的话,我一定会酣畅淋漓地“靠”一下!
  我没理他,很多同学在我后面指指点点的,让我觉得很丢人,可是厚老师依然是后知后觉厚脸皮,从路边买了两份糖稀,我一份儿他一份儿。那东西如果再黄一点的话,就和鼻涕虫的鼻涕一模一样,粘呼呼的,用两根木棍搅着吃,味道不差,我喜欢。
  “丁厌……”厚老师的糖稀越搅越黄,“你有理想不?”
  “那你有吗?”我把糖稀一口吞进嘴里。

  “我啊,小时候有过……”厚老师舔了舔他的糖稀,递给我,我摆摆手,他舔过的东西我才不吃呢!恶心!
  “那你理想是当老师吗?”
  “不是!”
  “那是什么?”幸亏他说不是,如果他小就立志当老师,我会很看不起他。老师是学生的全民公敌,很多学生之所以写作文《我的理想》的时候写当老师,那是为了得高分,这是刘一的原话。
  厚老师看了看我,目光仿佛穿越了时空,回到了他小时候,“我从小,就立志当一个妖怪!”

  “啊?!”我惊讶地长大了嘴巴,想不到我们的理想竟然有些类似,“那你的理想肯定没实现!”
  “不,我实现了……”厚老师看着我,我一阵心惊胆战,他要在我面前显出原形了么?我不由脸色苍白,厚老师刮了我鼻子一下,继续说道:“我小时候想成为妖怪,是因为妖怪很强大,只有妖怪欺负别人,却没有人敢欺负妖怪,妖怪有着非同一般人的力量,我渴望得到妖怪的力量。”
  “那你得到了?”
  “我得到了。”厚老师回头看了看学校草场后面的水塔,全镇的自来水据说都是从那里来的,鼻涕虫有时候在课间厕所人满的时候就跑到水塔后面撒尿,那水塔很高,十里镇几乎没有比它更高的建筑了。至于厚老师为什么会看那座水塔,我暗自揣测,可能他的妖力来源于水塔吧?
  “那你现在是妖怪吗?”我问。

  “不是,人怎么会变成妖怪呢?世界上也没有妖怪呀,我说我得到了,是因为我得到了那种力量,那种力量不但可以不让我被人欺负,还可以让我保护别人……”
  “哦……”一点都不好玩儿,绕这么大圈子,无非是想说他力气大了。
  我没心没肺地继续向家走,厚老师快走几步走到我前面,然后边倒着走边说:“你还没说你的理想呢?”
  我吐吐舌头,大笑:“我没有理想!”
  我笑着的时候,鼻头却莫名酸酸的。
  我真的没有理想么?不,我有,我的理想是成为一个真正的吸血鬼,有着美丽的尖利的牙齿。

  如果我有牙,我就可以保护你。
  这句话很熟悉,似曾相识。

  9.
  其实,在和厚老师探讨了关于理想的问题以后,我发现自己并不是那么讨厌他了,虽然他比较弱智,但还是有那么一点可爱的,我想如果他表现得再好一点的话,我就不对他施“迷魂大法”了。
  可是,这个白痴偏偏那么不争气。晚上他看到丁香妈妈换衣服的时候映在窗帘上的影子,僵尸牙就又把裤裆支起来了。

  虽然丁香妈妈不是我亲妈妈,但是我也不能胳膊肘向外拐呀,万一他把丁香妈妈杀死了,陈豪天再给我找个恶毒后妈,我可就更惨了。
  于是,到了半夜,我依旧点了蜡烛摸进厚老师的卧室。
  厚老师照例捂着裤裆里的僵尸牙。
  我爬在他耳边,小声说:“你是吸血鬼……你的僵尸牙长在屁股里……你是吸血鬼……你的僵尸牙长在屁股里……你是吸血鬼……你的僵尸牙长在屁股里……你是吸血鬼……你的僵尸牙长在屁股里……”如此也不知重复了多少遍,直到自己都觉得累了,才回房去睡。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我和厚老师都显得有些萎靡不振,我们各自拿了一瓶鸡血,一干而尽,我发现我们还挺有默契的。
  丁香妈妈笑着说:“侯老师都被丁厌带坏了,你现在好像也习惯喝鸡血了。”

  厚老师擦了擦嘴唇,笑得挺羞赧:“你还别说,我今天发现鸡血还真好喝,难道我也具有成为吸血鬼的潜质?”
  爸爸大笑:“这下可完了,侯老师没有把丁厌纠正过来,反而还被丁厌传染了呀!哈哈哈哈……”
  刘一哥哥一直没有说话,他显得很沉默,似乎有点不高兴,默默吃完自己那份儿早饭,背上书包就出了门,我急匆匆地跟在后面,追着问:“刘一哥哥,你怎么了?刘一哥哥,你等等我!”
  刘一停下来,转过身,握住我的肩膀,说:“丁厌,你是不是喜欢上厚老师了?”
  “那个白痴弱智老师,我怎么会喜欢他?”我大大地摇头,心里却说,我喜欢的人是刘一哥哥。

  “你千万不要喜欢他,你们不合适,他太老了!”刘一哥哥一本正经地说,整得我还挺感动的。
  等我让厚老师显出原形的那一天,你就知道我并不喜欢他了。我现在是地下党,我现在是打入敌人内部。
  我扯住刘一的衣角,一起向学校走去,我喜欢这样扯着他的衣角,这让我感觉安全和踏实。刘一哥哥转身挽住我的胳膊,我急忙捂着胳膊躲开,那是鼻涕虫扎过的地方。
  “怎么了你?”刘一哥哥挽开我的袖子,看到胳膊肘上细细的扎痕,怒道:“谁干的?”
  “鼻涕虫……”我委屈地说。其实我一点都不委屈,因为鼻涕虫过线的时候,我也扎他了,我是用钉子扎的,比他扎我还扎得用力。可是,刘一哥哥这种既疼爱又愤怒的表情,让我不由自主想表现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这种感觉,很幸福。
  “谁是鼻涕虫?”刘一哥哥大声问。

  “那个……就是我同桌,他老流鼻涕……”我幸福地委屈着。
  “好!你到了班里告诉他,让他大课间给我等着!”刘一哥哥愤愤地。我心里笑开了花。
  到了教室,我看到鼻涕虫在擤鼻涕。我得意洋洋的坐到座位上,故意把胳膊越过三八线,占据了课桌的大半,我发现,侵占别人地盘的姿势,其实也并不舒服,但是那种快感,是源自于内心。
  “你过线了!”鼻涕虫把卫生纸丢进桌兜,他的桌兜里每天都堆积着很多被揉成各种形状的卫生纸。
  “我就过了线了,怎么着?”我理直气壮。

  鼻涕虫一下子愣了,对于我今天的反常他十分不理解。
  “我刘一哥哥说了,这个大课间他让你等着!哼!”
  鼻涕虫拿出圆规,我急忙把胳膊缩回去。鼻涕虫举着圆规,一脸的莫名其妙:“你刘一哥哥是哪个?他为什么让我大课间等着?我在哪里等他?”

  10.

  大课间的时候,整个学校就仿若一个巨大的马蜂窝,学生们从各个蜂巢里涌出来,一部分学生大吼着去抢厕所,有些女生则抓紧这宝贵的时间跳皮筋或者丢沙包或者抓石子儿,学校里一片唧唧喳喳。
  然后,喇叭广播开始做广播操的时候,学生们就纷纷找到自己班的位置,排好队。排队很重要,自己前后左右分别是谁一定要记清楚。小时侯排错队要被老师揪耳朵以及被同学鄙视,长大以后排错队那可是十分要命的事情。听说教导处米主任就是因为去年排错了队被流放到了小镇,并将在这里了此一生。好象他以前在城里是个十分厉害的角色吧?具体如何厉害,我们就不不是很清楚了。

  由于米主任深受排队的迫害,所以他对我们大课间排队要求十分严格。发现排错的学生,就要被关到黑屋子里自我反省。
  今天我排队的时候,发现自己如何也排不对了。我的后面本来是鼻涕虫,可是他不见了,我的左边本来是二年级二班的刘一哥哥,他也不在。这样我的后面和左面都是错的人,我无论怎么排都不对。这令我十分忐忑不安,我看到米主任在主席台,他的眼镜在阳光下闪耀着阴森森的光芒,我连忙低下头,以防他发现我的错误。
  还好,米主任今天有点心不在焉,直到我回到教室,都没有被发现。
  第三节课是语文课,不知道厚老师今天会不会在课堂上现出原形,我对此期待不已。临近上课的时候,鼻涕虫才回到教室,他的鼻涕蹭了一脸,就好象脸上缠绕了几根蜘蛛丝一样,他看了看我,眼神中有一种愤怒和恐惧。
  鼻涕虫坐下来后,他的鼻涕就又重新出洞了,不过粘稠度好象不如第二节课的时候。他把胳膊缩在课桌的另一侧,身子也向另一边倾斜,仿佛我是个怪物似的。我闻了闻自己身上,并无异味,疑惑地看者他。

  厚老师今天的心情似乎很好,一走进教室就露出并不白皙的牙齿,我观察到他走向讲台的时候,把手伸到裤兜里,很技巧地摸了摸僵尸牙,看来“迷魂大法”初见成效了。
  鼻涕虫一直坐立不安的,他和我一样,都在第一排,这种小动作太扎眼了。
  “洪雨,你站起来!”洪雨其实是鼻涕虫的名字。
  于是鼻涕虫怯生生地站起来,摸着自己的屁股。
  “你怎么了?上课的时候不要动来动去,会影响其他同学的!”
  鼻涕虫低下头,还是摸着自己的屁股。后排同学小声说:“估计鼻涕虫长痔疮了……”于是教室里一阵窃笑。
  鼻涕虫扭捏地蹭蹭腿,咬着牙,脸色紫红紫红的。终于,他忍不住大叫一声,脱下裤子,班里的女生见叫着从指头缝里偷看。厚老师冲下讲台,从鼻涕虫屁股的部位抓起一只蚂蚱,踩在地上,于是他的脚下就有了一片乱七八糟的绿。

  “谁干的?”鼻涕虫摇摇头,不吭声。
  刘晓明站起来:“大课间的时候,我看到二年纪的刘一把他叫到水塔后面了!”
  我想起来了,刘一哥哥该不会用这种方式警告鼻涕虫吧?我心里一阵难过,想不到我喜爱的刘一哥哥竟然是这种卑鄙的人。
  厚老师严肃地说:“我知道了,我们先上课,下课后我会找二年级二班的班主任谈谈的。”
  鼻涕虫坐下的时候,我发现他在偷偷的笑。


  11.
  在十里镇小学,男生打架是常有的事情,大家凭的是拳头,谁的拳头硬谁就厉害,就连使用棍子或者其它武器,都是可耻的。刘一哥哥用这么下流的手段来对付鼻涕虫,我觉得很伤心,那比我砸学校玻璃还要丢脸。
  中午的时候,刘一哥哥没有和我一起回家,听说他被米主任关黑屋子了,我又是担心,又是内疚,又是恨铁不成钢,我觉得刘一哥哥不是那种没水准的人,我想起鼻涕虫的偷笑,不由觉得这件事情不简单。
  下午,爸爸做为刘一哥哥的临时监护人被叫到学校,我从窗户外面看到,魁梧的爸爸对小个子米主任低头哈腰的,气不打一处来。
  后面有人拍了拍我肩膀,是伍金英,她红着脸:“刘一是被冤枉的……”我刘一哥哥被冤枉她脸红什么?!
  “大课间本来刘一是打算去打鼻涕虫的,可是后来我的头卡到桌兜里了,他就没去……”

  “啊?你的头怎么会卡到桌兜里?”这太好笑了。
  “我和同学比赛钻桌兜啊……”伍金英脸更红了。
  我扬起手,给了伍金英一记耳光,一打她知情不报,二打他对刘一哥哥还不死心。
  我冲回教室,一把把鼻涕虫按到课桌上,还不待他反应过来,就把他的头塞到桌兜里,他痛得大叫:“我的耳朵——”
  “你说,那蚂蚱到底是不是我刘一哥哥放的?”

  “是!”鼻涕虫还嘴硬。
  “你再说!你再说!”我踢着他的屁股,我们的课桌一直被顶在了讲台边上。
  “我的耳朵——”鼻涕虫大叫。
  “到底是谁放的?”我不依不饶。
  “就是刘一!”鼻涕虫的屁股是铁做的?还是嘴是铁做的?好!我倒要看看!我一把脱下鼻涕虫的裤子,鼻涕虫在桌兜里大哭起来,教室里尖叫声一片。

  终于,鼻涕虫承认了那蚂蚱是他自己放的。原来他大课间偷偷去逮蚂蚱,那个时候刚刚过完秋收,学校又在农田边上,因此常常有不知死活的蚂蚱跳到学校里,给我们带来不少乐子。他逮了蚂蚱放在自己的裤兜里,不想他裤兜里有个洞,蚂蚱就顺着那个洞钻出去了。
  大课间不出操在学校是个极大的错误,正好有刘一哥哥替他顶嘴,他成了无辜的受害者,顺着台阶下来可以不受到惩罚,这么好的机会,要是我,我也不会放过。
  刘一哥哥被释放了,而我被关进了黑屋子。听说,鼻涕虫的半个耳朵给掉了,缝了好几针,听说,我可能要被退学。
  所谓黑屋子其实也并不怎么黑,就是学校里一个杂货间,里面堆积着缺胳膊少腿的桌子,那些残废的桌子上布满了灰尘,上面写满了两个字“丁厌”。
  如果一个人在百无聊赖的时候,重复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人不是十分爱这个名字,就是十分恨这个名字。
  显然,刘一哥哥是不恨我的,我眼睛含满泪花,目光抚过自己的名字。第一次,我是如此喜欢这个名字。

  下午的时候,厚老师来了。他站在门口,夕阳把他的背影拉的很长,他在影子在对面走廊的墙壁上拐了个弯,他的眼镜被夕阳染成了七彩的颜色,我看不清他的眼睛,我不知道他是在生气,还是在失望。
  他叹口气,坐在地上,点了一根烟,这是我第一次看他抽烟。他似乎不太会抽,烟刚刚点着,就被自己呛得咳嗽起来。
  “丁厌,你一定要这样吗?你怎么样才能变成乖小孩?”
  我低下头,不说话,我觉得自己本来就是乖小孩。

  12.

  “今天,老师们都笑话我了……”厚老师说。
  “因为我吗?”我有点内疚。
  “不,是因为我。”厚老师喷出一口烟,皱着眉头,“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非同寻常的老师,我觉得自己可以感化最顽劣的小孩,就像当年我的老师感化我一样。别的老师们都觉得我神经病,他们觉得好小孩就是管教出来的,因此,当他们知道我住到你家后,都等着看我的笑话。现在连我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天真了……”
  他又咳嗽了一下,“但是我决定再试一次,我跟米主任下了军令状,如果你再惹事,我就和你一起离开学校?然后,我就再也不当老师了……”
  “什么?”我张大了嘴巴,要走你自己走好了,我可不走,干嘛要连累我呀?
  “丁厌,我真的想知道,你的脑袋里到底装了什么!”他把烟头按在地上,站起来,背对者我,说“来,我背你回去吧!”他的样子就像一只大公鸡一样,我爬上的背,依依不舍地看了看满桌子的“丁厌”。

  “你知道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决定当老师的吗?”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你。”
  “其实,我小时侯跟你一样,觉得全世界都对不起我,后来我一年级的时候,一个老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改变了我。”
  “生命的代价?她难产吗?”
  厚老师叹了气,不再说话。
  快到家的时候,我问他,“老师,你是吸血鬼吗?”

  厚老师停下来,楞了楞,说:“你还别说,这两天我老梦到自己是吸血鬼呢!”
  我偷笑。
  我其实真的想放过厚老师的,因为他晚上极力替我说好话,这才免去了爸爸的毒打。但是到了半夜,我又自动醒来,鬼使神差的拿了蜡烛,继续给厚老师施“迷魂大法”,仿佛我自己也被迷了魂一样。
  第二天,我扯着刘一哥哥的衣角走到学校,同学们见了我都远远地绕开,仿佛我是魔鬼一样。我昨天的事迹已经传遍了小镇,王晓峰他们早就嫉妒我比他们先上一年级了,于是借着这次机会又开始散布我是吸血鬼的传言。所有人看我的目光,都变得怪怪,那目光里,有恐惧,也有鄙视。
  在我进教师的时候,刘一哥哥站在教室门口,握住我的肩膀,目光坚定:“丁厌加油!”

  我点点头,丁厌加油!
  鼻涕虫的一只耳朵包着纱布,看起来特别像黑猫警长里的一只耳,有些滑稽。
  他见我进来,急忙抓起书包,站到一边,跟厚老师说:“老师,我不要跟吸血鬼一桌!”
  厚老师无奈的摇摇头,让另外一个同学跟鼻涕虫调位置,可是那个同学也不愿意和我一桌,全班没有人愿意跟我一桌。最后,厚老师重新找来一张课桌,给大家调整了座位,我还是第一排,但,我没有同桌。
  我看这课桌中间那条三八线,它寂寞地看这我,无比落寞,一如我。

  大课间的时候,我的前后右都离我远远的,惟有刘一哥哥错出队列,向我这边靠了靠,冲我眨眨眼睛,用口型说:“丁厌加油!”
  我笑笑,很勉强。
  小黑的影子影在操场的地面上,呱呱叫着。或许,只有它,才会对我不离不弃吧。迟早有一天,所有人都会抛弃我,而我,就变成了孤独的吸血鬼,和小黑寂寞在无尽的黑暗中。
  那种黑暗,可能不小黑的羽毛还要黑。
  我真的要变成真正的吸血鬼么?我开始怀疑自己的理想。我原本以为吸血鬼是强大的,拥有无边的力量,现在我才觉得,力量只能带来恐惧,恐惧带来孤独,吸血鬼并不快乐。


  13.
  在对厚老师施展“迷魂大法”的第七天晚上,正好是满月。
  我刚刚从他卧室出来要继续睡觉,却发现厚老师面无表情地站在他的房间门口,他对着月亮,仰起头,大吼一声,就象山里的狼一样,我吓得急忙逃回堂屋。爸爸和丁香妈妈迷迷糊糊走出来,愕然地望着厚老师。
  厚老师站在院子里楞了楞,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大家,喃喃地:“我怎么了?梦游了?”

  爸爸走过去,拍拍厚老师的肩膀,说道:“一定是因为我家那个不争气的丫头,你最近压力太大了。”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厚老师一直都很恍惚,他一会儿讲第一课,一会又讲第十课,所有学生都觉得他今天有点恐怖,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我内疚地爬在桌子上,如果厚老师真的是吸血鬼,那么也应该是个好吸血鬼,他是我的同类。或许,在日后那漫长的黑夜里,他就是我那唯一一个可以排遣寂寞的伙伴,我不应该在这么害他。
  可是转念一想,如果厚老师真的是吸血鬼,那么我更应该通过“迷魂大法”让他认识到这一点。只有我们亮出彼此的底线坦诚相对,我们才能成为真正的伙伴。
  厚老师,亮出你的僵尸牙吧!
  坚定了这个信念以后,我改变了今天的迷魂方针。

  我爬在他的枕边,压抑着激动的心情小声说道:“你是吸血鬼……你的牙齿长在屁股里……亮出你的僵尸牙吧……你是吸血鬼……你的牙齿长在屁股里……亮出你的僵尸牙吧……”
  厚老师在梦里皱着眉头,表情很痛苦。
  我从他的卧室出来,看到刘一哥哥愣愣地站在院子里,他的脸在月光下没有一死血色。
  “丁厌,你每天晚上跑到厚老师房间干嘛?”刘一哥哥冷冷地说。
  “我……我想看看厚老师做什么梦……”我撒谎。

  “你当我是傻瓜吗?做什么梦是看看就可以看出来的吗?”刘一哥哥走过来,抓住我的手臂,怕吵醒大人尽量压低了声音,语气中却难以掩饰他的愤怒:“你和厚老师是不是有什么秘密?你是不是喜欢他呢?你知道一个女孩半夜跑进男人的房间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什么?”我真不知道。
  “你!你真是笨蛋!女孩不能半夜跑到男人的房间你懂吗?”刘一哥哥生气道。
  “可是我们不是整晚都睡在一个房间吗?那有什么呀!”我的手腕被抓的有些疼。
  “我们不一样!”


  “为什么我们不一样?”
  “以为你是长大以后要当我女朋友的人!”刘一一口气说完。
  长大以后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遥远的事情,也许我还等不及长大,就已经变成吸血鬼了,为了刘一哥哥,我有点不想当吸血鬼了。
  我想当刘一哥哥女朋友,不想当吸血鬼。

  “你说,你们到底有什么秘密?”
  “其实……”我犹豫了一下,咬咬牙,“其实我和厚老师都是吸血鬼……”
  刘一哥哥有些苦笑不得:“丁厌你说实话,你真的觉得你是吸血鬼吗?你真的觉得这个世界上有吸血鬼吗?”

  “你才是精神病呢!”想不到我最喜欢的刘一哥哥竟然这么骂我,我哽咽着,跑回自己的卧室,爬在床上小声哭泣。

  刘一哥哥跟过来,轻轻拍着我的肩膀:“丁厌你别哭,你一哭,我心里就很难受。你不要当吸血鬼,你长大后要当我的女朋友,你不要当吸血鬼……”

  14.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爸爸逐一打量着我们三个。我肿着眼睛,刘一哥哥则不停打哈欠,厚老师两眼无神,喝了整整一瓶鸡血,又从厨子里拿了两瓶,几口就喝光了。他把瓶子重重地放在餐桌上,什么都没说,就出了门。

  丁香妈妈看着厚老师的背影,小声说:“我看还是别让他辅导丁厌了,他看起来压力很大呢!记得大学的时候他好象就有些抑郁……”
  爸爸没说话,用筷子点点我的额头,说:“你这个害人精,以后少让大人操点儿心吧!”
  我吐吐舌头,抓起书包,拉起刘一哥哥就走,他把一口馒头塞到嘴里,大叫着:“我还没吃饱呢!”
  今天第一节课就是语文,厚老师脸色灰暗,打开课本,问:“该讲第几课了?”
  “第十一课!”同学们大声说。于是厚老师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了“第十一课”这四个字。写完后,他回过头,又问:“今天该讲第几课了?”

  “第十一课……”同学们七嘴八舌小声议论。
  厚老师推推眼镜,不好意思地笑笑,“好,我们翻开第十一课!”
  困意袭来,我爬在桌子上打盹。一个八婆站起来说:“报告老师,吸血鬼丁厌打瞌睡!”
  厚老师一愣,呆呆地问:“你说什么?”
  我转头用目光威胁她不要多嘴,于是八婆低着头小声说:“吸血鬼……丁厌……”

  “吸血鬼……吸血鬼……”厚老师喃喃着,课本掉在了地上,“我是吸血鬼……我的牙齿长在屁股里……亮出我的僵尸牙吧……亮出我的僵尸牙吧……”
  我闻言,立刻不困了,眼睛里闪出期待的光芒。这个伟大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我的吸血鬼同伴,终于要亮出自己美丽的牙齿了。
  厚老师突然大吼一声,跳上了讲桌,想不到他竟然可以跳那么高。
  同学们惊恐地大叫着,走廊里也传来纷乱的脚步声。
  厚老师猛德解开裤腰带,把裤子连同内裤褪到脚底,大吼:“亮出我的僵尸牙吧——”教室里尖叫声一片。我站起来,看到厚老师肚脐附近的黑毛果然一直延续到了屁股,他前面的屁股上,果然和郝老师一样,长着浓密的胡子,胡子后面,一条褐色的肉肉的东西随着厚老师的吼叫微微摇摆,如果那个肉条条就是僵尸牙的话,那也未免太让人失望了。

  太失望了。
  米主任和其他男个老师冲过来,把厚老师从僵桌上抱下来,手忙脚乱地帮他穿上裤子。厚老师突然不叫了,他脸色煞白地自己系上裤腰带:“我怎么了……我怎么了……我做了什么了……我做了什么……”
  看着无助的厚老师,我终于大哭起来。我一哭,班里其她女孩就好象觉得自己不哭就不是好女孩似的,也跟着大哭起来,整个教室里哭声一片。
  厚老师被其他老师拉扯着向外走,他一脸的茫然、无辜、还有无助,他的嘴唇抖动着,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厚老师曾经告诉我们,以后写作文的时候,形容一个人哭得很伤心,可以用“断了线的珠子”这种说法。
  厚老师此刻,一定比断了线的珠子还要伤心。

  他走到门口,突然挣脱了其他老师,重新回到讲台上,抽泣着跪下来,跟全班同学磕了三个头,脑门碰到地上的声音“嘭嘭”响:“孩子们,对不起,吓到你们了,是老师的错……”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回了教室。

  15.
  厚老师再也不能当老师了,校长限他三天收拾东西离开学校,镇长限他三天内离开十里镇。小镇里大人们告诉小孩们,见到这个人一定要远远跑开。
  他变得比我还要孤独,就算回到我家,也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任凭爸爸和丁香妈妈怎么敲门怎么安慰也不肯出来。

  我知道,是我害了他。
  出事后第二天放学的时候,我看到厚老师背着一个大大的黑包,摇摇晃晃地走出校门,两个女老师在他背后指指点点。
  我跑过去,瞪了那两个女老师一眼,追上厚老师。
  “厚老师!”我大叫。
  厚老师停下,弯着腰,回过头,没有理我,继续向前走去。

  “厚老师!”我叫得更大声了。
  “不要叫我厚老师,我不配当老师……”他声音沙哑,好象一个老头一样。
  “厚老师!对不起,是我害你的。我去跟大家说,是我对你施展了迷魂大法你才会变成那样子的,我去跟大家说!我去跟大家说!”
  “傻孩子……”厚老师哭着笑,蹲下来,摸摸我的头,“是我的错,我自己承担。我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让你成为一个人人称赞的优秀小孩……”厚老师的眼泪流到了胡子上,“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我的小学老师,他为了我,从那么高的烟筒上掉下来,而我,最终还是成了他最丢脸的学生……呜呜……”他大哭起来,很多人远远地在周围指指点点。

  “厚老师,我会变成好小孩的!我再也不当吸血鬼了,我要变成好小孩,你还当我老师吧……”我也大哭起来。
  夕阳洒在小镇的街道上,两个影子抱头痛苦。
  第三天早晨,爸爸去叫厚老师吃早饭的时候,发现厚老师已经不在了。他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就好象他不曾来过一样。
  二年级的语文老师暂时代替了厚老师,她的头发烫得和方便面一样,我们都叫她方便面老师。
  方便面老师一点都比不上厚老师,她整整一节课都没有笑过,如果谁上课做小动作,她还把粉笔头当子弹,百发百中,打在脑门上生疼生疼的。
  其实,整个一年级一班,都没有怨恨厚老师,大家都说厚老师可能是中了邪,大家都无法忘记厚老师的“厚”,大家都无法忘记厚老师留在讲台上的那三个响头。
  大课间收操的时候,操场后面突然一阵骚乱,老师们手忙脚乱地引导着学生们回教室,不详的感觉充斥我的全身,我不顾一切地冲到骚乱的地方,从大人们的裤腿中间钻到前面。

  厚老师躺在那里,血肉模糊。一只蚂蚱跳到他的脸上,又惊慌失措地跳走了。
  厚老师还是穿着类似花花公子的暗灰格子西装,那西装还是皱巴巴的,穿在他身上依然那么土气。我想,那一定是他最好的衣服了,那一定是他最喜欢的衣服了。
  眼泪迷了眼睛,他说,他最对不起的是他的小学老师;他说他依然是那位老师最丢脸的学生;他说,他的老师为了他从很高的烟筒上跳下来。
  所以,他也要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来吗?
  这就是你报答老师的方式吗?笨蛋!白痴!厚老师,原来你还是那么弱智!
  远处传来警笛,厚老师被抬上了车,没有人理我,我呆呆地坐在水塔下面,远处不知道哪个班在集体朗诵古诗。我望着地上发暗的血迹,那上面落着几只秋后的大头苍蝇。

  我一阵眩晕,迷失在那一片红色里。
  自从厚老师死后,我再也不想当吸血鬼了,我希望我能像他希望的那样,成为一个人人称赞的优秀小孩。
  我不要当吸血鬼,伴随着吸血鬼丁厌的,只能是无尽的厄运。如果我不当吸血鬼,是不是,就可以摆脱这不详的命运?
  我很想让小黑去问问老天爷。


[ 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11-4-19 1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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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跪什么青天官员,而要去争一个可监督问责官员的制度
  不要歌颂什么伟大领袖,而要去争一个可选举弹劾权者的制度
  不要说什么拥护感谢,而要去争一个可言论迁徙自由的制度
  不要等什么英雄勇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墙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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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死亡


  大街上,
  高楼里,
  地铁里,

  有很多,很多
  死 人。
  最终,
  我也会成为,
  他们中的,
  一员。

  1.
  孙乐乐要断 奶了。
  有好几次我经过孙笑笑家小卖部的时候,透过玻璃,穿过花花绿绿的商品,都看到孙妈妈把辣椒油涂在自己褐色的奶 头上。孙乐乐一含,立刻就大哭起来,哭完了还要继续去含,含了还继续哭,如此反复,恶行循环。
  很多人生的恶行循环,就是从断奶开始的。
  幸好,我基本就没有吃过奶,因此也谈不上“断”,可以免去这种痛苦的经历。但是,我依然无法“断” 血。

  我以为我可以的,可我戒不掉,每次喝 血,我都带着深深的内疚和负罪感。喝之前,是万般渴望;喝的时候,是那般忐忑;喝完了,又马上捶胸顿足懊恼不已。我戒血,就和孙乐乐断奶一样,也是个恶性循环。
  我渴望血,又恐惧血,这很矛盾。
  厚老师死后,我对学校完全失去了兴趣,那个三层的教学楼,是那么冰冷,那么单调,那么乏味。语文课本简直幼稚得要命,比如什么乌鸦喝水。乌鸦根本不会喝瓶子的水,又不新鲜又不卫生,小黑大多数时候都是喝露水。我真不明白那么愚蠢的乌鸦怎么能成为我们的教材。
  我依旧是孤独的。
  我无法融入温暖团结的一年级一班;我无法理解下课后抢着擦黑板所带来的荣耀;我无法以打小报告来获得权威;我也无法在教务处听课的时候把手举过头顶抢着回答问题来取悦老师。

  在一年一班,我是个局外人,冷眼旁观。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还留在这里,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该上学的时候就得上学,就像该吃饭的时候就得吃饭一样。
  刘一哥哥在经过了漫长的等待以后,终于盼来了他父母的来信,他拿着信,就像拿着一份来自天堂的通知书,抱着我欢呼雀跃。
  我呆呆地,怅然若失。
  这半年多来,我一直都忽略了刘一哥哥也有爸爸妈妈这个问题,我觉得他会一直在我家住下去,直到永远。刘一哥哥已经成了我的家庭成员,我就是他最亲的人,其次是爸爸和丁香妈妈。

  看来我错了。我从刘一哥哥的表情里看出来了,写信的那两个人,才是刘一哥哥最亲的人。
  刘一哥哥兴奋地说,他父母马上就要回来接他了。
  这是个噩耗。
  “丁厌你不高兴吗?”刘一哥哥看到我不开心,疑惑地问,真不知道他的大人脑袋瓜儿此刻跑到哪里去了。
  “你爸爸妈妈来接你……你就要走了……”我低着头,用脚尖在院子里的土地上碾了一个小坑。
  刘一哥哥一愣,随即继续开心着:“我爸爸信里还说,要和你们一起回到城里呢!”

  “回城?!一起?!”
  “是呀笨丫头!你难道不知道吗?”刘一哥哥继续神采飞扬:“你爸爸以前就住在城里呀,他还是那里最好的医生呢!”
  我抬头看看天空,天空突然变得很高、很远、也很蓝。蓝得有些寒冷。
  “那,我也要跟着去城里吗?”
  刘一哥哥激动地点点头:“到时候,我天天给你买好吃的糖果,还有好玩的玩具,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还带你去动物园玩,动物园里还有游乐场呢!”

  我不再说话,默默地爬到树上,倒挂起来。我喜欢树,有时候我怀疑我是属树的。认准了一个地方,扎根,就不想再动,因为每一个新环境,都充满了危险和不确定。
  树挪死。
  我不是人。
  2.

  那一阵子,镇里以及学校里都在传言,到了21世纪的时候,地球就会灭亡。其实那个时候已经有很多关于21世纪的传言了,除了灭世之说外,还有什么机器人啊、外星人啊什么的。
  因为那个传言,我常常想到死。爸爸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鬼魂,人死了,就好像睡着了一样,区别就是死了就再也不会醒来,死了也不会做梦。
  每天晚上,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都会想象自己死去的样子。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别人打你、骂你,你都无法反击;你什么都感觉不到,什么都无法掌控;你一个人,孤零零地沉浸在无尽的黑暗里,这太可怕了。
  我恐惧死,也恐惧世界末日。
  那一阵子还流行穿脚蹬裤,丁香妈妈也给我买了一条,黑色的,紧紧包裹着我的腿,这令我看起来像一只蚂蚁。镇上很多女人和小孩,无论身材好坏,全部都裹着蚂蚁腿,包括孙妈妈在内。孙妈妈穿上脚蹬裤,腿就和大鸡腿一样,上面粗的离谱,脚脖儿却细的离谱。

  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喜欢穿这种东西,不但不好看,脚心里踩着一个蹬带儿,也难受得很,而且,我的蹬带儿老是调皮地从布鞋里面滑出来,害得我一走路就要不时蹲下来调整带子。
  那天放学,我一边喊着刘一哥哥等等我,一边蹲下来套蹬带儿。脚边的地上,放着一毛钱。那一毛钱卷成一个鸡蛋卷,躺在马路的中央,很诱人,也很无辜。我四下看看,并没有人注意到这个一毛钱的鸡蛋卷,于是我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弯腰捡起,紧紧握在手心。
  厚老师曾经教导我们:就算在马路边捡到1分钱,也要交给警察叔叔。可是十里镇根本没有警察叔叔。最为关键的是,距离我10米左右卖糖稀的叔叔实在太可爱了,因了他太可爱,所以我决定买他的糖稀,两串,我和刘一哥哥一人一串。
  到了家门口,把两个小棍一仍,才想起口袋里还有一卷纸条,那纸条是卷在一毛纸币里的,买糖稀的时候只顾着吃,全然忘记阅读了。
  那个纸条上具体写什么忘记了,只有最后一行字触目惊心,大致意思是,如果不抄十遍发给别人的话,三天后就会死,如果抄了,就会得到某位神灵的庇佑,渡过世纪末日之灾。
  俗话说,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短,况且不抄活不过三天,抄了不但可以活,还能躲过末日之灾活到的21世纪,因此我没有理由不抄。

  我抄了,并且很技巧地抄了12份儿。
  我偷偷拿了2页爸爸开收据用的复写纸,一份儿等于三份儿,相当于现在的盖中盖,一片儿顶三片儿,效果不错还实惠!
  第二天上课,整个班上都人心惶惶,充斥着诡异的气味,仿佛1999年提前来到了我们班。中了奖的同学含辛茹苦废寝忘食,从数学课抄到语文课,又从语文课抄到自然课,他们没有我的聪明才智,处于人类的低级阶段,不懂得使用工具,因此只能抄到手指发酸。
  不过只有一个人例外,就是鼻涕虫。
  鼻涕虫鼻子里的黄色小蛇,无间歇地在他的鼻孔里进进出出享受快感,这使他的鼻子看起来像一只探头探脑的乌龟。
  他拿到传教信后,看了看,不知是认不全字还是生性懒惰,总之他没有抄,不但没有抄,还拿那信擦了鼻涕,蹭得鼻子上一团乱蓝,这就更像乌龟了。

  鼻涕虫的胆大妄为让我觉得很兴奋,我期待三天后他的死亡,并对他死亡的方式表现出十足的兴趣。

  3.

  鼻涕虫家就住在那个河坑的旁边,他家里养了一头猪,因为院子小,所以猪圈只好沿着河坑建在院子外面。我家今年开春的时候也养了猪,主要由丁香妈妈负责。我常常替我家的猪羡慕他家的猪,因为他家厕所也跟随着猪圈建在外面,几乎成了公厕,鼻涕虫家的猪常常有零食吃。
  很显然,鼻涕虫这个粗神经的家伙,对诅咒传教信的事情很不以为然。
  放学的时候,刘一哥哥拉住我,说:“丁厌,那个诅咒信是不是你昨天拣的?”
  我点点头。刘一哥哥生气地从书包里拿出一张纸,说:“才一天时间,连我都收到了!”我接过那张纸,无辜地说:“你这个不是我抄的……”
  “我知道不是你抄的,但是源头肯定在你那儿!”

  我低下头小声说:“那回家以后我帮着你抄好了,咱们用爸爸的复写纸抄……”
  “我才不抄呢!”刘一哥哥把那页纸撕碎仍在地上,“我才不信那些东西呢!”
  我心里立刻忐忑起来。写完作业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我担心刘一哥哥三天后会死掉。于是我咬咬牙从床上爬起来,悄悄到堂屋,又替刘一哥哥抄了12份儿。
  因为抄得太晚,第二天我感冒了,但还是很敬业地来上课,我希望能亲眼看到鼻涕虫被传教信杀死,他诬陷过刘一哥哥,也是间接害死厚老师的人。
  只见他大大咧咧地把书包往课桌上一仍,吹着潮湿的口哨,鼻孔里的小蛇一直探到嘴唇边上,停顿一下,然后才恋恋不舍地缩回去,留下一行湿漉漉的印记。
  对于鼻涕虫的无动于衷,我觉得莫名烦躁,鼻涕虫不该如此轻松的,他应该忐忑,应该不安,应该满面愁容,可是他偏偏没有。
  我收拾好书桌,暗自祈祷鼻涕虫最好今天就死掉,越快越好,对于这种不把神仙的话放在心上的人,真是一刻也不能容忍他活在这个世界上,半刻也不行。

  我的神啊,赶快动手吧!他若不死,那我不是就白抄那么多份传教信了?他若不死,那么传教信里说得显然是假的,如果传教信里说得是假的,而我听信了假话浪费了时间和复写纸,那不是就显得我跟弱智似的?如果我显得跟弱智似的,那么总是考倒数第一的鼻涕虫反而比我还高明?
  我无法容忍一个考倒数第一的脏小孩比我高明。
  我就这样一边祈祷着,一边看着鼻涕虫若无其事轻松愉快地度过了这一天。
  对于鼻涕虫的死,我做出了无数种猜测,比如被拖拉机撞死,或者被从房顶上落下来的石头砸死,再或者误吃了老鼠药毒死。
  这些死法在十里镇都是很常有的事情,不过鼻涕虫却死得标新立异。

  他竟然栽在自家的猪圈里,被猪踩死了,或者被粪水憋死了,再或者被猪圈臭死了,或者三者皆有,总之鼻涕虫是死在猪圈里。
  那年月,厕所都是和猪圈连接在一起的,因此全村的人都认定鼻涕虫是半夜去猪圈沿儿拉屎的时候不小心掉下去摔死的。
  我们不妨对鼻涕虫的死做一个大胆的推测。
  那天晚上,鼻涕虫突然肚子疼,于是来到院子外面的厕所,可是发现厕所里面有人,自己又忍不住喷薄欲出,于是只好蹲在猪圈的边沿拉屎。
  此时,猪的肚子也饿了,它哼哼唧唧爬起来,笨拙地跳跃着期待能够舔到鼻涕虫的屁股,以便早一秒吃到夜宵。
  鼻涕虫为了让猪舔不到自己的屁股,只好使劲地翘起,这样他就处于弯腰、半蹲、翘屁股的姿势,而猪对于鼻涕虫只放屁不拉屎的行为表现出了极大的不满,跳得更欢了,甚至把猪圈里的粪点子都溅到了鼻涕虫的屁股上,鼻涕虫刚要回头训斥那猪几句,却发现猪的眼睛冒着绿光,不由吓了一跳。
  这一跳,就跳到了猪圈里,猪的领地第一次有了入侵者,它自然慌乱地乱窜,而鼻涕虫栽得满脸满嘴都是大粪,再加上猪圈底部很湿滑,又人落猪圈被猪踩,就这样被活活踩死、臭死、憋死了。

  4.
  至于猪的眼睛为什么会发绿,我估计是饿的,而那天晚上,那个厕所里的人究竟是谁,也是个秘密,我的推测是,一定是诅咒传教信派来的使者,也可能是吸血鬼。另外一个靠谱的推测是某个路过的村民或者流浪汉。
  鼻涕虫死得如此悲壮,让我多少有些宽慰,我想如若我不抄,没准也会死在猪圈里,如果我没有替刘一哥哥抄,刘一哥哥也可能会死在猪圈里。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让我内心开始恐惧起来。

  我不知道神仙会不会责怪我的投机取巧,怀疑我对他的诚意,并因此责罚我也死在类似猪圈这种龌龊的地方。
  那一阵子,我一到晚上就不敢上厕所,可内急这种事情我又不能自由控制,如果让父母陪同的话,我又担心因此遭到刘一哥哥嘲笑。于是每到晚上上厕所时,我总是一路飞奔到厕所外,然后手先摸进厕所的墙壁,拽住灯绳,把灯拉开,继而整个人再冲进去,飞速解决问题,再牵着灯绳走出厕所,关灯,一路飞奔到堂屋。
  因了厕所对我的非人训练,那段时间体育课跑50米,我总是跑第一。
  没事的时候,我总是远远地望着我家的厕所,每次这样望着的时候,我都能感觉到那厕所里蹲着一个人,一个陌生的人,脸色苍白,双眼呆滞,咧着腥红的大嘴,等待我的到来。
  有了这种想法,厕所愈加成为我的梦魇。

  终于,有一次我从厕所飞奔出来的时候,由于用力过猛,灯绳被我拉断了。
  这意味着,厕所的灯,不会再亮了,在第二天之前。
  古人常说,屋漏偏逢雨。
  就在厕所灯不亮的那个晚上,我竟然不争气地腹痛了。
  肚子里好像住进了一部搅拌机,疼得我说不出话。
  当时,刘一哥哥躺在隔壁的床上发出匀称的鼾声,睡得沉沉的。而我那被搅拌机搅拌过的肚子里的杂碎,都堆积在屁股门口,持续不断地攻城,想要撞开城门。
  我咬咬牙,穿上拖鞋,闭着眼冲出卧室。

  厕所的灯不亮,这意味着,我要在那么封闭和黑暗的小棚子里,呆上致命的一分钟。我聪明的脑袋瓜迅速地转了一下,马上分析出了利弊。
  如果那个厕所里真的有什么恐怖的东西等待我,那么,那个厕所是个死角,我毫无退路。可是如果我蹲在猪圈沿的话,遇到危险,我起码可以迅速地起立,在院子里周旋,然后寻找机会尽早地得到家人的庇护。
  因此,我决定蹲在猪圈沿上进行山洪暴发,全然忘记鼻涕虫的经验教训。
  我家的猪哼哼唧唧地在我屁股下面等待消夜,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鼻涕虫和鼻涕虫家的猪,我无法抑制自己转头向下看的冲动。
  还好,我家的猪眼睛没有变成绿色,可是猪的后面,却影影绰绰站了一个人影,一个小孩的人影。
  那个人影不是别人,正是鼻涕虫,我甚至听到了他吸鼻涕的声音。
  我尖叫着站起来,顾不得擦屁股,却脚下不稳,一头栽到了猪身上,于是我继续骑着猪尖叫。
  我听到鼻涕虫说:“你坏!”
  鼻涕虫为什么说我坏?我不知道,难道仅仅因为我把那封诅咒信塞进了他的课桌么?可是最终导致他死亡的原因不是我,而是他自己啊,谁让他没有抄信呢?谁让他用那信擦了他的乌龟鼻子呢?


  5.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白天了。
  丁香妈妈做了挂面鸡蛋汤,温柔地说:“吃个鸡蛋,压压惊。叮嘱过你多少遍了,不要在猪圈沿上拉屎。”
  我精神恍惚,说我在猪圈里看到了鼻涕虫,可是没有人相信。刘一哥哥还说我一定是发烧说梦话。我心中不屑,若不是我为你抄了传教信,也许你早也死在猪圈里了呢!

  刘一哥哥拿出一本作业,递给我说:“你们班同学给我的,说是在河坑在拣的,你总是丢三拉四的!”
  我脸色苍白,点着头,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很多事情,我以为我选择忘记我就真的会忘记。刘一哥哥的话让我我心惊胆战了好几天,不过没有人怀疑鼻涕虫的死和我有关,毕竟我只是个6岁的小孩。
  没错,那天我确实跟踪鼻涕虫到了他家门口,我只是好奇他在回家的路上到底会不会被拖拉机撞死,可是鼻涕虫安然无恙地到了家,对此我很失望。
  正在准备回去的时候,我突然肚子疼,就在他家的厕所蹲大坑。
  结果蹲着蹲着,感冒药药效发挥了作用,我竟然在厕所睡着了。

  被冻醒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双脚发麻,头昏脑胀,咬着牙站起来,扶着墙出了厕所,却发现一个人蹲在猪圈沿上拉屎,而鼻涕虫家的猪,眼睛里冒着绿光。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眼睛里冒着绿光的猪,自然会尖叫了。
  这一叫,自然吓了鼻涕虫一跳,于是鼻涕虫就像我推测的那样跳进了猪圈里,我仓皇失措,书包里的书本散落了一地,我紧张地胡乱抓起,担心鼻涕虫看清我的面孔后骂我是女流氓,于是一路踉跄到家。
  谁知道,鼻涕虫就那么死了呢?
  我坚信鼻涕虫的死和那封诅咒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如果那封信没有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就不会抄给鼻涕虫,如果鼻涕虫收到信后按照信的要求抄了,那我就不会好奇他的死亡方式,如果我没有好奇他的死亡方式,就不会跟踪他,如果我没有跟踪他,就会不睡在他家的厕所里,如果我没有睡在他家的厕所里,就不会醒来后看见他在猪圈沿拉屎,如果我没有看见他在猪圈沿拉屎,就不会尖叫,如果我没有尖叫,鼻涕虫就不会吓一跳,如果鼻涕虫没有吓一跳,就不会跳到猪圈里,如果鼻涕虫没有跳到猪圈里,就不会死。

  追跟结底,鼻涕虫是死于那封信的诅咒。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原因,那个原因也怪不得我,要怪只怪鼻涕虫家的院子太小,如果他家的院子大些的话,完全可以像别人家一样,把猪圈和厕所建在院子里,而不是外面,那样的话,就算我跟踪他,就算我内急,也不会选择到他家院子里去上厕所。
  总而言之,鼻涕虫的死和我没有丝毫的关系。
  在坚定了这个信念以后,我的病飞快的好了。
  在我病好的第二天,刘一哥哥的爸爸妈妈就来了。
  那一天,刘一哥哥完全忽略了我的存在,也完全失去了男子汉的坚强和勇敢,他扑在那对衣着光鲜的男女怀里,大哭不已。丁香妈妈在厨房里忙碌,爸爸则和刘一哥哥一家在堂屋里说着什么,还不时传来阵阵欢笑。我又成了多余的人,被爸爸指派到门外看守轿车。
  刘一的爸爸是开着一辆黑色的轿车来的,那辆轿车黑亮黑亮的,比小黑的羽毛还要黑,还要亮,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大黑。

  6.

  大黑吸引了镇里很多小孩,包括王晓峰、杨信还有小结巴,他们围着汽车指指点点,还爬在车窗上照镜子。我的任务是看守他们不让他们伤害小黑。
  杨信说,大黑前面的镜子是照妖镜,每个人进去被照进去都会变了形,我站在一旁,看到镜子里的小结巴果然狰狞得很,镜子里的每个小孩都很狰狞,那是他们的本来面目。
  这些狰狞的小孩们,欲望最简单,实现欲望的手段也最直接,一如我。其实,每个小孩的内心,都是可怕的。那些可怕有时候在大人眼里变成可爱,有时候则是天真,也有的时候是顽皮。大人们笑着小孩们,他们不懂小孩的心。
  小黑在大黑的上空盘旋,还不时发出不安地叫声。
  “呀!呀!”刘一的妈妈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院子门口,大叫着:“哦!卖狗的!(My God!)你们这些野孩子,别划了漆啊!”刘一妈妈的嘴唇很红,脸很白,像白骨精一样。孩子们哄叫了几声,一溜烟跑开了。
  我靠着大黑,愣愣地看着她。她看了我一眼,挤出笑容:“那只乌鸦是你的吗?”
  我点点头。
  “哦剋!(ok),那你能让它别在车上面飞来飞去吗?别不小心掉了鸟屎到车上!”
  我点点头,吹了声口哨,小黑落到我的肩膀上,盯着刘一的妈妈,喉咙里发出奇怪的叫声。刘一的妈妈走到大黑屁股的部位,拉了拉,没拉开,这才放心地走回到院子里。走了几步,又转过身,问:“那是乌鸦是日本的大乌鸦吗?”

  我摇摇头,十分不高兴地说:“小黑不是日本鬼子!”
  刘一的妈妈闻言,脸立刻变得铁青,回到了堂屋。后来我才知道,她是日本人。
  电视里演的,日本人都很坏,因此日本刘伯母也很坏。她吃饭边数落着刘一哥哥:“跟你说过多少次要每天都要吃维生素片,你这个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你跟陈叔叔要,陈叔叔能不给你么?”
  “你看看你,你看看你耳朵脏的,怎么也跟镇里的野孩子似的?真是近朱者赤……”
  “近猪者赤”的意思我知道,总是和猪靠近的话,皮肤也会变成像猪皮那样的粉红色。

  丁香妈妈一直都没说话,只是不停地笑,笑得不自然。
  爸爸放下筷子,对刘伯伯说:“我看,回城里的事情,还是放一放吧,我们一家已经习惯小镇的生活了……”
  刘伯伯急忙瞪了日本刘伯母一眼,说:“老弟,你不为你自己,也得为孩子想想啊,城里的教育,和镇里的教育能一样吗?以后孩子上大学考博士,你一个小镇医生,供得起不?”
  爸爸叹口气,不说话。
  刘伯伯继续说:“这次我和叶子从英国带回来很多先进的设备,投资的医院也定了,最后一笔资金明天就可以到,就差你这个院长了!”
  爸爸摇摇头:“我很久没有动刀了……”
  “不用你动刀!就你那名头往那一摆就行了!”刘伯伯激动地说。
  爸爸无奈地笑:“刘哥,你变了……”
  “改革开放都多少年了,大家都在变,你不变,你就是被世界抛弃了呀!”

  “我再考虑考虑……”
  “好!我给你时间。”刘伯伯眼睛里闪着光芒,“这可是我多年的梦想啊……”

  7.
  晚饭后,叶子伯母在茅坑里蹲了半个多小时,还不时发出小声尖叫,终于才一瘸一拐从厕所里出来,在堂屋里大声抱怨着:“什么厕所啊,脏死了,脚都麻了还没解决肚子,还有那只猪一直在下面盯着你的屁股,怎么能拉得出来啊!”她捂着自己的肚子,皱着眉头撇着嘴,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
  “你将就一下得了!很快我们就走了!”刘伯伯不悦。
  叶子伯母愤愤地从刘伯伯外套兜里拿出车钥匙,同时给了刘伯伯一个神秘的眼神,有些愤怒地说:“我去城里找厕所!!”
  丁香妈妈提着水壶走进堂屋,说:“乡下的厕所都是这样的,忍忍就好了。去城里找厕所?得40分钟路呢!”
  “那也比被屎憋死强!”叶子伯母头也不回地出了门,门外传来大黑沉闷的低吼。刘伯伯无奈地摇摇头,尴尬地说:“结婚这三年,都被我宠坏了!”
  丁香妈妈一愣,小声问:“3年?……”

  刘伯伯的眼神慌张着:“未婚生子,未婚生子……”
  爸爸大笑着:“你呀!从上大学的时候就不按规矩办事儿,想不到连生儿子都不守规矩……”
  刘伯伯点起一支烟,也跟着笑。
  我在卧室偷偷拉起刘一哥哥的手,说:“你那个日本妈妈是后妈妈吗?”
  “不是啊!她很疼我的!”刘一哥哥幸福地笑着,“其实我以前在孤儿院长大,后来我爸爸妈妈才把我领回去的,他们说是我的亲爸爸和亲妈妈,因为一些事情暂时把我放到孤儿院。”
  我点点头,但是心中却对叶子伯母充满了疑惑。小黑又在院子里叫了,它的声音焦躁不安。我走到院子里,爬上树,抚摸着小黑的羽毛。
  “小黑,你怎么了?”

  小黑焦躁地扇动着翅膀。
  “你也知道我们要去城里了吗?放心,我不会丢下你的,我会带你一起去。”
  小黑突然从树上飞起来,在天空盘旋了一圈,落在我的腿上,就像一个孤独的孩子,躺在母亲的怀抱里似的。
  小黑一定是想家了。我摸着它的小脑袋,鼻头一阵阵发酸,我也想家了,想山里的家。
  我抱着小黑,吹着凉凉的夜风。感觉好像又回到了爷爷的身边,小黑的羽毛里,有爷爷的味道,有大山的味道。
  我梦到自己被山神爷爷带到了天上,随风飘舞,天空本来很蓝,可是大黑不知道从哪里飘过来,变成了一朵浓重的乌云,于是雷声大作。
  我从梦中惊醒,差点从树上掉下来。那雷声,正是大黑的声音,叶子伯母去上城里的厕所回来了。我从来没有去过城里,也不知道城里的厕所是不是金子做的。我无法想象金子做的厕所是什么样子,但是我能想象得到,我在金子做的厕所上,一定不好意思拉屎。
  叶子伯母进了院子后,悄悄关上大门,急匆匆地走进厚老师以前住的屋子,她和刘伯伯被安排住在那里。

  屋子里的灯亮了,窗帘上映出两个身影,还传来低低的争执声,紧接着两个人就踉跄着走出来,掀开大黑的屁股,里面空空如也。
  “他跑了……真的跑了……”刘伯伯坐在地上,抓着头发。
  “我到了工作室之后就发现他不见了,夜路车少,我一路都没停车。我想他一定是在这个镇子里逃跑的,他一定没有跑出这个镇子!”叶子伯母说。
  “还好提前把他的舌头割了,耳朵也扎聋了,手筋也挑断了,否则他要是说出去,真是不堪设想!”刘伯伯把大黑的屁股盖上。
  “你还有脸说,我说把他脚筋也搞了,你嫌到时候搬起来麻烦!都怨你!”叶子伯母打了刘伯伯一巴掌。
  刘伯伯有些生气:“现在不是互相埋怨的时候,先想个办法把他找出来?”
  “怎么找?!说我们的货丢了?说那个货其实是个小孩?说我们是要把他的器脏卖掉?!”叶子伯母气道。

  “你小声点儿!”刘伯伯看了看爸爸和我卧室的方向:“我们就说一个得了狂犬病的小孩丢了……镇里的人知道他有狂犬病,没人敢收留他的……”
  “恩!好!把狂犬病小孩锁在后备箱也不奇怪,乡下人傻,不会有疑心的。”叶子伯母点点头。
  “实在找不到,只能用他补上了,我不能在我梦想就要实现的时候功亏于溃!”刘伯伯指了指我的卧室,他嘴里的“ta”,不知道是我,还是刘一哥哥。但是不管是谁,这都是十分恐怖的事情。
  我想起,我没有认真抄诅咒传教信,而刘一哥哥根本没有抄,难道,神仙的惩罚终于要降临到我和刘一哥哥身上了么?

  8.
  无疑,狂犬病在那个年代,是一种非常具有杀伤力的传染病,其恐怖程度不亚于吸血鬼。
  因此,那个晚上,几乎全镇的人都出动了。大街小巷热闹非凡,手电筒如一个个小探照灯似的,人们隐藏在光束的后面,真如百鬼夜行一般。
  刘一哥哥也要帮忙去找,我狠狠地拉住他:“刘一哥哥,你知道你爸爸妈妈是坏人吗?”

  “你别乱说!”刘一哥哥一听立刻生气了,“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自己的爸爸妈妈的,我再也不想回孤儿院了!”
  “那个小孩没有狂犬病!你爸爸妈妈要把他的心肝肺挖出来吃掉,他们是吸血鬼啊,是魔鬼!他们还说如果找不到,就吃我们!这很可能也是诅咒传教信给我们的惩罚!”
  “丁厌!”刘一哥哥真的怒了,“你别神经了!都乱七八糟说些什么呀,别老以为自己或者别人是吸血鬼,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吸血鬼!你不是!我爸爸妈妈也不是!”他躺到床上,用枕头压住脸,轻轻抽泣起来。刘一哥哥在我家的这半年多时间里,几乎都没有哭过,我一直觉得他是个男子汉。可是他的父母一回来,他马上就变得爱哭了。

  我的头骤然疼起来,那个枕头在黑暗里张牙舞爪,我觉得呼吸困难。我冲过去把枕头从刘一哥哥头上扯下来,哭道:“刘一哥哥你别用枕头捂着脸……你别用枕头捂着脸……会死的……”
  “丁厌……”刘一哥哥坐起来,“我知道你对我好,所有小孩里,就数你对我好了……可是,你不能说我爸爸妈妈不好……”
  我没说话,外面继续嘈杂着。我渴望他们快点找到那个小孩,又希望他们永远找不到那个小孩。我抓起刘一哥哥的手:“走!我们去帮忙找!”
  我想过了,我们不能留在家里坐以待毙。
  我带着刘一哥哥顺着梯子爬上房顶,然后顺着墙头慢慢地找。
  我对刘一哥哥说,大人们只找地上,我们找房顶上吧。其实我是想,躲在上面,安全些。
  十里镇的民宅都是一户挨一户,墙连着墙,因此,整个小镇的墙头,其实是一条蜿蜒曲折的空中小路。
  我们顺着墙,挨家挨户地找,刘一哥哥一脸焦急,我则心不在焉。
  几个人敲开了冯叔叔家的门,刘叔叔开的。
  刘叔叔扭动着细细的腰肢,把门打开一条缝:“我表哥也跟着出去找了,他不在家!”

  “你家里检查过了吗?”几个人其中的一个问。
  “当然检查过了!”鸡舍里全体的鸡都被惊得骚动不已。
  “你小心点儿啊,狂犬病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敲门的人说。
  “谢谢各位大哥,我会小心的!”刘叔叔嗲了他们一身鸡皮疙瘩,然后关上门。敲门的几个人边走边说:“妈的,二姨子,真恶心!”
  等几个人走远了,刘叔叔悄悄打开鸡舍,从里面拉出一个小孩。

  那个小孩咿咿呀呀地跪在地上直磕头。然后站起来,用脚在地上划着什么,刘叔叔俯下身去看,然后点点头。
  天很黑,我们看不清小孩在地上写了什么,但是我确定那个小孩就是刘伯伯和叶子伯母要找的小孩。
  “我们回去报告吧?”刘一哥哥在房顶上小声说。
  我心里却犹豫不决。刘一哥哥不相信他父母是坏人。如果举报,那个小孩就死定了,如果不举报,可能我们就死定了。
  “先回去再说吧。”我小声说。

  9.
  我故意拖延着时间,天蒙蒙亮的时候,我们才回到自家的房顶上。大人们看起来都有些憔悴,刘伯伯不停地抽烟,叶子伯母的睫毛膏脱落,眼带凸起,看起来就如僵尸一般。
  镇长说:“这么折腾也不是个事儿,我们报警吧!”
  刘伯伯一愣,马上说:“先不急,先不急,我打个电话看看。”他从兜里摸出一个黑色的砖头,嘀嘀地按了一串号码。然后就对着那个黑砖头说:“啊、恩、恩、啊、那就好,那就好。”
  挂了电话,刘伯伯故作轻松地舒口气,说道:“对不起镇长,我们搞错了。那个病人在路上就逃走了,不过医院那边已经把他抓到了!”

  “你们下次搞清楚再说!整个镇都被你们折腾翻了天。再说了,你们怎么能带着那么危险的病人四处走呢?这太奇怪了!”镇长自从死而复生后,就变得特别爱动脑筋了。
  “对不起……对不起……”刘伯伯一直鞠躬道歉,“本来想让陈医生给他诊断一下的,那个孩子的病情有点特殊……”说完他看了爸爸一眼,爸爸一脸的疑惑。
  镇长也看了爸爸一眼,没说什么,带着人走了,刘伯伯揉揉脸,坐在地上,继续抽烟。
  “刘哥……你带着病人找我看病的事情,怎么不提?还有,就算是病人,也是人啊,怎么能放在后备箱?你有事儿瞒着我!”
  刘伯伯刚要解释,他的黑砖头响了起来,刘伯伯一看,眉头皱得更紧了:“喂?李主任……恩……出了点问题,晚一天,再迟一天!我保证没问题!……合作这么久了你还不信我呀?恩!好!……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刘伯伯把砖头放在地上,站起来,嗓音嘶哑:“刘一呢?”
  刘一哥哥刚要出声答应,我捂住了他的嘴。刘伯伯找不到那个小孩,要用刘一哥哥代替,我不会让自己的哥哥去送死的。

  丁香妈妈急匆匆从堂屋出来:“刘一和丁厌都不见了!”
  爸爸怒道:“真是让人操心的孩子!”
  我小声对刘一哥哥说:“你看,你爸爸在撒谎。”
  “我爸爸没有撒谎,也许刘叔叔家里的小孩不是他们要找的。”刘一哥哥还坚持。
  “如果不是,他干嘛躲到鸡舍里?”我说。
  刘一哥哥不说话了。

  这时,叶子伯母突然蹲在地上嘤嘤地哭起来:“刘一……刘一去哪了……我们的命根子啊……”
  刘一哥哥站起来大喊:“妈——我在这里!”
  蠢货,完了!
  我的心仿佛一下子掉进了万丈深渊。
  刘伯伯和叶子伯母眼睛里立刻闪出了希望:“快下来孩子!快下来宝贝!”
  刘一哥哥一落地,叶子伯母就抱住他猛亲,边亲还边说:“我们回城,我们马上回城!”

  刘伯伯则手忙脚乱地收拾着东西,爸爸一直都皱着眉头。
  “刘一哥哥不能走!刘伯伯你们是坏人!”我焦急地扯着刘一哥哥的腿:“刘一哥哥你不要走,你爸爸妈妈是吸血鬼,他们会把你的心肝肺都挖出来的!”
  叶子伯母讪讪地笑着:“丁厌,我们知道你舍不得刘一哥哥,等你们到了城里,天天让刘一个哥哥陪你玩好不好?”
  “不好!”我大吼,“你们是魔鬼,你们要找的那个小孩没有狂犬病!”我哭得几乎喘不过气,又转身抱住爸爸的腿:“那个小孩在冯叔叔家里,他不是狂犬病,这两个魔鬼要挖那个小孩的心吃掉,那个小孩才逃跑的……呜呜……他们找不到那个小孩,又要挖刘一哥哥的了……爸爸……你叫警察抓他们啊……刘一哥哥不要走……”
  “丁厌,你别闹了。以后带你到城里看刘一哥哥。”丁香妈妈抱起我。
  “老弟,我跟你说的事儿,这两天你好好考虑,我的最后一笔款马上就到位了!”刘伯伯说完,拉着叶子伯母和刘一哥哥钻到大黑肚子里。

  “我书包还没拿呢!”刘一哥哥说。
  “别拿了,拿了也没用!”
  大黑扬尘而去,我躺在地上打滚,哭得死去活来。

  10.
  大黑刚刚走不到十分钟,冯叔叔抱着一个小孩,大汗淋漓地跑过来,抓住爸爸的手:"你家的客人呢?"
  "走了……"爸爸一直皱着眉头,似乎在思考什么。
  "妈的!"冯叔叔急道:"你家的客人,很可能是贩卖小孩器脏的人贩子!"他把怀里的孩子放下,"这就是他们要找的小孩,真他妈的残忍!"冯叔叔一着急也说脏话。
  那个孩子怯怯地躲在冯叔叔身后,身上散发出久未洗澡的臭味。
  爸爸蹲下来,把他拉到身边,翻了翻他的眼睛,又让他张开嘴,他嘴里几颗门牙脱落了,没有舌头。爸爸的手颤抖着捏了捏小孩的手,眼睛里开始冒出怒火。
  "报案了吗?"
  "报了!派出所说我捣乱,说我看电视剧看多了!"冯叔叔跺着脚。
  "你先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看看是不是真的有狂犬病,我去城里!"爸爸说完,从地上捡起刘伯伯的黑砖头,又从堂屋的桌子上拿出一张卡片,上面有刘伯伯的地址。
  "我开拖拉机顺道带你去!"冯叔叔说,他家里有一辆送鸡蛋的拖拉机。
  我扯着爸爸的裤腿,坚持要跟去。我要去救刘一哥哥,他说长大让我做他女朋友,他不能像孙笑笑一样丢下我。
  我蜷缩在拖拉机的车兜里,看着对面同样蜷缩着的小孩。
  那个小孩和刘一哥哥差不多大,嘴唇干裂,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不安。
  我对他友好地笑了笑,他吓得急忙把头埋在腿上。他听不到,也不会说话,甚至连写字都不能。而刘一哥哥,可能也会变成他的样子。
  想到这里,我站起来大吼:"冯叔叔你再开快点!"
  到了城里,我们兵分两路,冯叔叔带着小孩去一眼,而我和爸爸则按照卡片上的地址一路寻找。
  我的心里爬满了蚂蚁,额头上也冒出汗珠,一路小跑地跟在爸爸身后。
  我想起自己第一次走出大山的时候,也是这样一路小跑;我想起脸色苍白的孙笑笑,我想起四妞,想起冯小如,想起伍金花,还有厚老师。他们的脸在我的大脑里变得血红血红的,我心中一阵恶心。
  我生命里的人,一个一个的弃我而去,而我却无能为力。现在,连刘一哥哥也要死了,我明明知道,却无法阻拦,这一切,都是吸血鬼害的。
  刘一哥哥,你不要死,丁厌来救你了。
  爸爸站在一座高楼下面,对了对卡片上地址,扯着我上了楼。他在门口用黑砖头打了一个电话,然后按响了门铃。
  门里面传来脆到发冷的音乐,不紧不慢,一遍又一遍,仿佛是来自天堂的声音一般。
  后来,爸爸干脆用脚踢门,终于,传来一个仓促的声音:"谁呀--"是叶子伯母。
  继而,门打开一条缝,叶子伯母探出脑袋:"小陈?你这么快就决定了?"
  爸爸把一直脚伸进门缝里,说:"是丁厌这孩子,刚分开几分钟,就吵着想刘一哥哥,要死要活的,没办法,就带他来了。"
  "真不巧,刘一和他爸爸出去买东西了……"叶子伯母说着就要关门。
  爸爸的脚顶在门缝里,用力用手搬开门,说:"没关系,我们等他。这么老远来了,总得喝口水吧!"说着就带着我冲到屋子里。

  11.
  刘伯伯家里很漂亮,墙壁上挂着他和叶子伯母的结婚照。
  叶子伯母生气地说:“我也要出门,你们还是走吧!”
  “参观一下吧!”爸爸不由分说站起来,把屋子里的每个门都打开看了看。
  “你还不相信我啊小陈,老刘真的没在家啊!”叶子伯母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
  我大喊:“刘一哥哥!刘一哥哥!”
  叶子伯母生气地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脸上写满了一个字:“滚!”
  窗外,小黑用力撞击着玻璃。我冲过去打开窗户,小黑猛地俯冲过来,吓得叶子伯母一声尖叫。
  小黑对着一个书架呱呱叫着,还不停地用身体撞着书架,羽毛零零散散地落下来。
  爸爸走过去,用力把书架拉倒,后面出现了一个门。叶子伯母一下子脸色苍白,扯住爸爸大吼:“你再这样下午,我可要报警了!”
  她话音刚落,远处就想起了警笛声。
  爸爸冷笑一声,用力踢开书架后门。
  我冲进去。
  ……
  ……
  ……
  房间里,亮着淡蓝色的光,摆着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机器。刘一哥哥,就一丝不挂地静静地躺在机器中间的床上,
  他全身上下都很白,嘴唇也很白。
  他安详地闭着眼睛,肚子上有一个大大的扣子,从正中间分开。我曾经期望像这样把冯小如劈开的。想不到,这样的事情,却落在了刘一哥哥头上。
  站在一旁的刘伯伯一把抱起我,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陈豪天!就差一步!就差一步!就差一步我就有自己的医院了!这是我的梦想啊!这是我的梦想啊!”
  “梦想?你儿子就没有梦想了吗?”爸爸冷冷地说,慢慢向我们走过来。
  “他不是我儿子,他只是从孤儿院领来的野孩子!你别过来!你别过来!”
  爸爸停住,继续冷笑着:“在学校里,你就一直不守本分耍小聪明,你果然聪明啊!领养了孩子寻找买家。真聪明!器脏在活人的身体里,比挖出来单独保存省钱多了,可是,你他妈的聪明的不是地方!”
  我趁着刘伯伯不注意,猛吹一声口哨。小黑从门口大叫着冲过来,对准刘伯伯的眼睛猛地啄下去。
  手术刀落在地上,刘伯伯捂住眼睛,我急忙跑回爸爸的身边。
  警察来了,人赃俱获。他们不但带走了恶魔刘伯伯夫妇,也把刘一哥哥装在一个透明袋子里一并带走了。
  那个冷冰冰的床上,只留下一滩血迹。那血,是暗红色的。我木然地走过去,用舌头舔了舔,和眼泪的味道一样。
  刘一哥哥说,我根本不是吸血鬼。
  我不是吸血鬼,但是我还是 喝 血 。那些美味的鸡血,也都变成了眼泪的味道,每次喝,我都泪流满面。
  爸爸给我在学校请了长假,我每天唯一的事情,就是倒挂在树上。就像我刚刚来到小镇的时候一样;就像一个傻子;就像一棵树。
  秋风有些凉,卷起落在地上的叶子。
  北方的秋天就是如此,不等叶子变黄,就急匆匆地把他们吹到地上。那些叶子就如刘一哥哥和孙笑笑他们一样,带着嫩生生的绿,随风飘落。
  地上的叶子中,有一张一毛钱纸币,纸币被风吹开,里面卷着一个纸条。
  我愤愤地从树上跳下来,捡起纸条撕了个粉碎,大吼:“有本事你也让我死啊--”
  爸爸默默地站在院子里,看着发疯的我。
  

  12.

  我们离开十里镇的时候,正是深秋。
  那一天,镇长组织居民们为我们一家举行了欢送宴会。宴席一共摆了十桌左右,丁香妈妈小声说:“感觉就像结婚一样!真热闹!”
  爸爸内疚得拉住丁香妈妈的手,小声说:“对不起……”
  孙乐乐已经会说话了,她的兔唇虽然做过手术,但依然能看出痕迹,一条清晰的中分线,把短短的头发分成了两半,一见到我,就伸开胳膊,叫着:“媳妇……媳妇……”也不知是谁教她的。
  宴席中,有一桌是专门给小孩的,一群孩子围在旁边,狼吞虎咽,你争我夺斗智斗勇。王晓峰手里拿着鸡腿,说:“丁厌,你真的不吃吗?”

  我摇摇头,看看天,很想知道天的外面,到底什么?以前刘一哥哥说过,天的外面是宇宙。
  冯叔叔和刘叔叔与爸爸妈妈坐在一桌,他们旁边还坐着一个小孩,那个小孩,就是曾经被怀疑有狂犬病的小孩。他还是怯怯地,不时地吃着刘叔叔给他夹过去的菜,边吃边不安地看着周围的人。镇长说,领养手续已经办好了,户口也办好了,以后他就是咱十里镇的人了!
  咱十里镇……多亲切啊!可是,我以后,却不是十里镇的人。
  我以后,将成为人人羡慕的城里人,每天都能坐汽车,吃好吃的,并且还会学着电视里和刘一哥哥一样,连读课文以外都撇着洋腔说普通话。
  爸爸觉得,不能再让我在十里镇呆下去了,他说这里于我,有太多不愉快的回忆和阴影,他要带着我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到城里,读好的学校,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城里有很多汽车,很多人,树却少。不但少,连树枝都高高在上的剪着有板有眼的平头。树干的下半截涂着白色的石灰,害我每次爬树都蹭一身的白灰,吃力得很。

  城里的树很高,有时候倒挂上去,看着下面来来往往的人,甚至有些眩晕。而且,城里人对于爬树的小孩也表现得大惊小怪,最夸张的一次,竟然还叫来了警察把我从树上挽救下来,我还被拍了照片,上了报纸。
  这份报纸害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成为爸爸医院的讨论对象,每次我到医院找爸爸,胖胖的护士长都说:“呀!陈主任家的小猴子又来了!”于是一群护士阿姨就围过来,问我一些无聊的问题,比如今天上课学什么了之类的,千篇一律,每天都问。
  最不能适应城市生活的,就是小黑了。在它被鸟枪打了一次后,爸爸说为了它的安全,就给它买了个链子,白天的时候关在家里,晚上就拿链子拴着它去遛弯儿。它和我一样,变得郁郁寡欢,闷闷不乐。
  生活总是无奈的,童年总是孤独的,每个人都是要长大。
  每个人,都是先出生,然后长成小孩,变成大人,最终变成老头,死去。

  当然,有的人,在还是小孩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
  多年以后,爸爸吃着吃饭,突然停下来,看着我,眼睛里含着泪花,颤声说:“丁厌,你能长大真是太好了!”
  丁香妈妈笑骂他:“你真是到了更年期了!”


[ 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11-4-19 10: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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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记:丁厌】

  每年春天,北京的上空就一片灰黄灰黄的,似乎世界末日就要到来。这个季节里,几乎没有人敢穿白衬衣。那些光鲜的衬衣,只需一天,就会变成和天空一样的颜色,并且怎么洗也洗不到。
  我提着公文包,木然地走进地铁。
  地铁的座位上,坐着不同的人,有男有女。人虽是不同的人,但是脸孔都是千篇一律的,疲惫,僵硬。
  每个人的眼睛都茫然着,或者打着哈欠,或者毫无意义地盯着某处。
  生活,就是如此千篇一律。
  我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来,也成了这茫然脸孔中的一员。
  突然,一个女孩从座位上跳起来。那女孩剪着清爽的短发,穿着清爽利索的休闲装,背着一个大大的背包,看起来也就二十几岁的样子。
  她突然跳到地铁的中央,就像一个神经病一样,大笑了两声,于是整个车厢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她的身上。
  她从背包的侧兜里拿出一个透明的瓶子,里面装着暗红色的液体,猛喝了两口,然后擦擦嘴,大声说:“下面,我给大家唱首歌,歌的名字就叫做:鸡蛋之歌,这是我自己写的歌,希望大家喜欢!”
  提起鸡蛋,我笑了起来。还好,十几年前,关于鸡蛋的怪病,我已经治好了。
  于是女孩就握起右手,假装是麦克风,投入地唱了起来。
  歌声优美,歌词中充满了对生活无厘头的调侃。
  她边唱边跳,颈上挂着的项链也跟着跳。那项链的项坠很别致,是一片羽毛,黑色的,就像十几年前在十里镇看到的那只大乌鸦的羽毛。
  女孩唱完了之后,给大家深深地鞠了一躬,继续大声说道:“我是歌坛新人丁厌!希望大家以后能够支持我的歌!”
  丁厌!
  我一下子晕了过去,车厢里一阵骚乱。
  
  【全文完】


 


 



  【假惺惺的感谢一下】

  突然觉得自己变得俗气了,变俗气的最主要依据就是——废话突然多了。
  但是有些话,如若不说出来,总觉得……心里有一种空荡荡的满。(貌似这种说法前后矛盾?)
  童年贴完了,很多鬼鬼说,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其实我也有那样的感觉。如果有些感情,永远都不结束就好了。
  可惜,“永远”这两个字本来就是个神话,不是么?
  所以,《非常童年》结束了。
  很多人孩子死了,有人指责小妖,干嘛每集都死个人?
  我也不知道。
  但是,死亡或许是一种美好的结局吧。都说把角色写死的作者是善良的。因为,有时候活着是更深的一种痛苦……
  所以,故事里那些我喜欢的孩子和大人,都死了……
  想知道整个故事里我最喜欢谁吗?

  没错,是孙笑笑,看名字就知道了(透露一下,偶和笑笑同姓。)
  和“爱情”、“山盟海誓”有关的东西,我总是不愿意让他们长久,因为童话里那种“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生活”的结局其实仅仅是童话而已。
  所以,不如,让这些美丽的感情,美丽的人,在还未变质前就死去吧……
  就好像,我们要在苹果最新鲜的时候吃掉一样。
  或许,小妖骨子里是悲观的?

  谁知道……
  心里乱乱的,贴完了结局,有点莫名的悲伤。
  但是,还是要谢谢大家的支持,一直的鼓励,发表自己对主角命运的看法,或者开心,或者悲伤,都让小妖觉得,这些随手写的文字,是有人在看的,是被认可的。
  我早就说过,这对我而言,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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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手记之小妖的狗尾巴花童年记忆】


  我一直想搞明白,狗尾巴花的花语是什么?
  不过至今没有答案,直到那一天,我闪回到了童年
  ————UU



  我一直是个超级健忘的人,严重到在晚餐时别人问我中午吃的什么,我常常需要想上那么一小会儿,才会想起来,所以,童年的记忆,只是深冬偶尔飘落的叶子,零零散散,支离破碎。
  周六和朋友去798工厂晃悠购书,火车上,看着眼前干巴巴的绿在眼前晃过,仿若进入了时光隧道,脑海里莫名想起了狗尾巴花,记忆的门被狗尾巴花撬开了一条细细的门缝,童年的记忆,零零散散的溜出来。

  在这条门没有开启之前,关于童年的记忆,我常常会在脑海里看到自己低着头走在回家的路上,踩过一个厚厚的正方形的井盖,两边的树上挂着冬霜,有点像圣诞节的装饰,就这么一个镜头,仿若一部和童年相关的黑白电影。
  我的童年,和普通的女孩子们一样,最爱玩的游戏是抓石子儿和投沙包还有跳皮筋,和普通的女孩子们不一样的是,我还喜欢弹玻璃球,和上墙爬树,而且我对别的女孩抱着洋娃娃自言自语这种事情常常表现出极大的鄙视和不理解,我一般只会抱着童话书和一些罕见的国外儿童读物自言自语,并且想象自己是某位公主。
  我记得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十分热衷于登高。常常在一个阳光很好的下午,蹬着一个砖垛爬上一个围墙,顺着围墙绕到墙的另一面,然后再从墙的另一侧的树上滑下来,然后再绕回去,爬砖垛、上墙,滑树,滑得纽扣散落双手发麻腿上带着血痕,但依然乐此不疲,我想那个时候的我,一定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非常伟大的事情,所以那个夏天,我每天下午都会重复着这项体育运动。

  【一年级】
  一年级参加朗诵比赛,我演讲的题目是《小猫钓鱼》,结果因为紧张漏掉一段,得了第二名,奖状贴在家里客厅的正中间,金光闪闪。
  后来住在我隔壁的女生见到我拿着彩色粉笔在墙壁上画丁老头,于是向老师告状,说我偷了班上的彩色粉笔,因为那个时候班里的彩色粉笔常常丢失。老师很严厉的批评了我,而我并没有偷讲桌里的彩色粉笔。
  那粉笔是我哭了一天并且以一个礼拜不吃饼干为代价央求爸爸买来的。从那以后,我总是在那个诬陷我的女孩家的墙壁上用大红色的粉笔写着:×××是个王八蛋。
  【二年级】

  二年级的时候,老弟在我上课的时候蹲在桌子底下睡着了,屁股坐在我的脚上,导致我上课不敢举手回答问题。
  之所以坚持偷带老弟去上课,是因为看了某部教育性质的电影,电影里姐姐带着弟弟上学。当时老妹强烈要求我带她去,我没同意,因为电影里是姐弟而不是姐妹。
  前些日子老弟从部队打来电话,我跟他聊起这件事情,老弟死活不同意,他说他并未记得,为此我差点顺着电话线爬过去打他一拳。
  【三年级】
  三年级的时候,我憎恨新闻联播,因为那一年,新闻联播突然胃口大增,原本只是半个小时的枯燥节目,却常常要枯燥上两三个小时,每天都是报道动乱啊天安门什么的,那之前我去过天安门,没电视上演的那么乱道,最为重要的是,原本8点播出的靖哥哥,因为新闻联播,老是延迟到九、十点,而我很少在那个时间还能够保持清醒。
  那个冬天,学校改建新的教学楼,我们只能搬出学校,全体到班主任家里上课。班主任家里在郊区,有一座两层的小楼,楼上清空了做为教室,我们传说班主任家里是个万元户,才会有那么大的房子。
  那段在班主任家里上课的经历,是我小学时候最传奇的记忆。上学的路上可以一路风花雪夜,发现很多新奇的东西。比如在班主任家附近的小哑巴,比我小4岁,个子也小,黑黑瘦瘦的小女孩。传言她非常凶悍,见了女生就要打,所以我每次见到她,总是绕道走,为此还迟到了好几次。

  那年冬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说话太多的原因,我的嘴唇额外的干,并且有要裂开的迹象。最恐怖的是那个时候班上有个女生患了口疮,从嘴角开始发炎生疮,流出清澈的黄色的液体,我老担心她会把它们吞下去。而且她必需总是张着嘴,如果闭嘴闭得时间稍微长一些,从嘴角开始就会慢慢结痂,导致嘴巴无法张开,我老是担心她的嘴巴从此变成一条暗黄色的线。

  因了这位口疮女同学的警示,我对我嘴唇干裂表现出了极度的关注,随身带着香油瓶,觉得嘴唇干了就抹一抹,因此那个冬天,我老被怀疑天天吃猪头肉。
  还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从路边的煤灰里拣了一块粉红色的石头,那块石头有烧过的痕迹,拿在墙上画出来,是浓重的粉色,可比一般的粉色要紫,比紫色要粉的颜色,这种颜色,是我的粉笔和水彩笔以及蜡笔里面都没有的颜色,我从此爱不释手,并且开始热衷于从煤灰堆里挖掘宝藏。三年级的冬天,我常常因为指甲里面藏满了煤灰而被惩罚洗衣服,因为洗完衣服指甲里面就干净了,单纯的洗手洗脸是洗不掉的。

  另外一个深刻的记忆,是在我痴迷荡秋千的日子里,把我家附近的两棵小树给摇死了。后来一次洗澡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膝盖上有两块淤青,怀疑自己像血凝里的女主人公一样得了白血病。
  【四年级】
  四年级,我酷爱画画,我的课本为此成为班主任教育同学爱护书本的反面教材,上面每一个有人画像和照片的地方,都被我改画成了奇形怪状的妖怪,而且还常常修改课本里面的字,比如把“大”字改成“太”字,这种恶习后来发展成了帮同学用红色圆珠笔修改考试成绩,遭到了老师的严重批评。
  但是我仍然没有改过自新,这种恶习一直持续到初中毕业,初中的时候我还做过一件很恶劣的坏事,就是把一种粉红色软塑料皮的笔记本外套剥下来,裁剪成饭票的大小,然后模仿学校做工粗劣的饭票,用圆珠笔画上一样的图案,送给同学当真的饭票花。后来食堂的师傅们发现了这种容易掉色的饭票,告到了学校,校长大发雷霆,不过一直也没有人怀疑到我头上,我也没觉得内疚,因为我从未使用过,只是画,画了送,同学花了,我觉得十分有成就感。


  【五六年级】

  五年级和六年级我超级喜欢唐装和汉服,央求妈妈买了布料,让裁缝按照我想象的样式裁剪,常常穿得花枝招展古里古怪,由于五六年级对色彩和款式的过渡追求,导致我整个初一和初二色觉疲劳,都只喜欢黑色和咖啡色的衣服。
  因了对唐装和汉服的喜欢,我又染上了用橡皮泥雕塑小人儿的毛病,有一个暑假,我几乎就没有出门,研究让橡皮人更逼真的技巧,比如用火柴做橡皮泥人身体各个环节的支撑和链接,鼻子和眼睛分别用牙签点了不同颜色的橡皮泥,这样就更有立体感。再比如疯狂搜集电器盒子里的白色的防颠架,然后用小刀裁剪和粘帖成跌宕起伏的庄园,把各种造型的橡皮泥人底部插上牙签,再插在庄园里,那些小人儿,每个都穿着颜色鲜艳的唐装汉服。

  后来老妈说我捏的那些东西太像死人了,尤其像出殡的时候的纸人,放在家里心里怪怪的,就把我的庄园放在了我姥姥的骨灰架上,安慰我说,姥姥更喜欢这些小人儿。
  去年到灵堂祭祀的时候,我看到那些小人儿还在那里,不过已经东倒西歪,有些小人儿的胳膊腿还掉落了下来。
  那个时候我还热衷于户外俱乐部运动,常常和一个闺中密友挎着小篮子带上一个烧饼沿着一条小路一路向城外走去,采集奇怪的草和花,嘴里叼着狗尾巴花抓蝴蝶,至今我的一本新华字典里,还夹着无数蝴蝶的干尸,每每翻起,总觉得我的童年为何如此残忍和残酷。
  五六年级对我影响最大的事情,就是我偷偷用零花钱报班学习了国际音标,这件事情的直接后果,导致我读中学以后,我的英语老师一直对我怀恨在心,因为我常常在课堂上纠正她略带唐山口味的英语发音,不留情面,怀疑她的英语水平。这也是我至今还是不喜欢英语的原因。
  趁着回忆还新鲜,我迫不及待地写下来,因为或许明天一觉醒来,我便又忘得一干二净了。

  至于狗尾巴花的花语,我想,可以是:童年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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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名言

自杀的念头是个极大的安慰:借此,一个人可以成功地度过许多令人不愉快的夜晚。


——尼采《善恶的彼岸》


 


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判断生活是否值得经历,这本身就是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所有其他问题——诸如世界有三个领域,精神有九种或十二种范畴——一概都是居于自杀之后的次要问题。


——加缪《西西弗斯神话》


 


《循环自杀》主题曲:《终于能和大家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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