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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美国驻军赶走的“沈崇事件”是共匪的大阴谋!沈崇是共匪的女奸谍!

把美国驻军赶走的“沈崇事件”是共匪的大阴谋!沈崇是共匪的女奸谍!

沈崇事件档案在美国解密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审理沈崇事件的法庭记录已经解密。据现在美国的周启博先生介绍,当时沈崇案由军事法庭审理,案卷存军方档案库。因涉外国公民,管外交的国务院也有相同的一套案卷。他从国家档案馆取得国务院这套案卷的复制件,全部为英文记录,共150张。因年久有些词和字母不太清楚,需从上下文猜出。


据周先生介绍,沈崇事件发生以后,1947年 1月6日海军陆战队第一师(加强师)司令下令于中国北平第五海军陆战队司令部举行审判,前后经过多次审理。


当时法庭组成情况是:


1、律师开场白。2、有关人员,法官和记者入庭,宣誓。3、提出控告。4、辨方抗辩。5、控方发言结束。6、辩方发言结束。7法庭调查结果。8、判决。同时法庭还出示了相关证据:


1、黑板上地图的照片。


2、 手套的描述。


3、 1946年12月24和25日气象纪录。


4、1947年1月13,14和15日气象纪录 。


5、大衣的描述。


6、内裤的描述。


7、上衣的描述。


最初对皮尔逊的控罪共有五项。 控罪1、强奸。控罪2、企图强奸而攻击。控罪3、自愿性行为。控罪4、有害秩序和记律的行为。控罪5、可能损害士气风纪的不道德行为。


1947年1月7日,对案件中的控罪3和5 及说明予以撤销。1947年6月11日军事法庭审判皮尔逊案的审判记录显示:控罪3和控罪5已经撤诉;控罪2和控罪4被宣判无罪。控罪1,他被判有罪。他被判决降为列兵军阶,监禁十五年,受不名誉退伍和其他有关处分。下令审判的有关当局已经批准了审判过程,调查结果和判决。


据档案记录显示,原告是19岁的在北平国立大学读书的学生。她的证言内容如下:


强奸发生的那天晚上,大约8点,她一个人沿公共街道走向亭台电影院。在照明良好,行人众多的街上,被告和另一个美国海军陆战队员(普利卡德)忽然一左一右把她挟持,“护送”她走向与她目的地几乎相反的方向,穿过一个狭窄的街区(那里显然有树),到了东(长安)街,又穿过东(长安)街,走了约60码,进入一个叫作“跑马场”或“阅兵场”的地方,到达“南墙”(前奥地利公使馆墙)附近的一个地点。根据原告所说(被告和他的同伴都没有这样说),她喊叫了一次,此后她的嘴就被捂住了。她反抗却没能挣脱。到达墙边时,被告和普利卡德强制她倒在地上。因为她反抗,所以两个美国海军陆战队员要合力才能按住她并脱掉她的内裤。然后被告趴在她身上,尽管她反抗和力图并拢两腿,被告还是完成了性交行为。原告看到手电光束后喊叫,但她的喉咙马上被扼住了。为引起注意,她挥舞在她身旁的她的白色内裤。显然是怕引起别人干涉,被告沿着墙“拖”她向东走,紧抓住她怕她逃脱。被告再次试图性交,她激烈反抗使被告未能得逞,她又看到手电光,但她因怕被告杀她,没敢喊叫。被告带她绕过墙角向南,到达检阅台,在那里她从被告手中挣脱,随即又被抓住。在检阅台附近,在离交通繁忙的哈德门街约80到90步的地方,被告再次性交进入原告身体获得成功。原告因与被告挣扎多时已经筋疲力尽。她又喊叫了一次,并挥舞她的衬裤。这时有8个中国人,带着手电和枪,来到现场察看发生了什么事,救了原告。一辆宪兵巡逻吉普把被告和原告带走。


据法庭记录,一个中国军队人员是原告的证人,他作证说:在事发那个晚上 8点左右, 他看见两个海军陆战队员在亭台电影院附近“带走”一个姑娘。 她在哭,“声音不响也不太弱”,但她什么话也没说。他没有进一步调查就回他的总部去了,把此事告诉4名中国军人。


这个证人由这些中国军队人员陪同,其中两人有手电,来到离领事馆南墙边一个位置约20尺处,在那个位置有一个海军陆战队员和一个姑娘在地上,一人在另一人身上。第二个海军陆战队员站在离地上的两人约2尺处。不但这个证人,而且他这一组人的任何一个,都没有听到任何喊叫,也没看到任何挣扎。这组人中有一个听到女人哭泣,其他人没听到任何声音。这5个人被站在旁边的并没带枪的海军陆战队员赶走了。过了一会,又有两个带枪的中国人加入这组人,现在这组人共7个人,他们又往回走,只到了那条街,又被那个海军陆战队员赶走。被告海军陆战队员和姑娘此时还在南墙下原来地点,离这组人有大约60码远。这组人取得了附近一个中国交通警察的协助之后又向那个地点进行了第3次行动。(这时距离两个海军陆战队员第一次被看到“带走”那个姑娘已有两个半小时。)这次那个海军陆战队员和姑娘已经不在那里了。在那个海军陆战队员和姑娘呆过的地点,这组人发现了一条围巾和一支有血迹的手套。姑娘发出哭声并挥舞她的衬裤,吸引了他们的注意,他们在检阅台附近找到了卧在地上的被告和姑娘。他们强迫被告站立起来。这组人作证说,海军陆战队员和姑娘都是满身尘土,衣着凌乱,他们的外衣都穿在身上,姑娘臀部是湿的,被告对警察态度粗暴,被告试图搂抱姑娘,姑娘一直在哭。刚才提到的交通警察作证说,大约晚10点半时他接到关于此事的报告,他去了跑马场,看到在地上的被告和姑娘。两个人都站了起来。警察说姑娘告诉他海军陆战队员强奸了她。但是,那一组人中没有任何一个听到姑娘的这一投诉。在法庭盘问时,警察被问到姑娘向谁宣称海军陆战队员强奸了她,警察回答“她告诉我了,因为我问她了”。而且,这个警察第一次见到在地上的海军陆战队员和姑娘时,姑娘没有说她正在被强奸。


第2天凌晨大约2点半,姑娘由一个中国医生做了检查。医生作证说,他在阴道入口下部中间发现了一小块新鲜伤痕,只有生殖器进入阴道才能达到那个部位。他说“正常性交”通常不会产生这样的伤痕。除了这一小块伤痕之外,医生说姑娘的“身体”是正常的,外生殖器没有可见伤痕,没有发现精子细胞,而且“难以确定是不是真的强奸”。记录显示这个事件持续了大约3个小时,那天夜间很黑,无风,气温在华氏15到 20度。


辩方证人作证说,在事件发生的那一夜之后大约3个星期里,他们两次在所说的强奸发生的地点观察行人和交通情况。他们在黑暗程度,风速,时间和气温都和所说的强奸的那个夜晚很相似的条件下研究了那个地点的行人和交通。总括地说,他们作证指出,每小时通过东长安街的行人和车辆数目有几百,那条街离被告第一次攻击原告的地点距离在60码以内。哈德门大街上行人车辆数目就更大些,而哈德门大街在第2次攻击的地点和被告被抓起来的地点以东不到100 码。证词进一步指出,如果谁在第一次攻击地点“大声说话,不必喊叫”,那么在60码以外的东长安街上的人能清楚地听到。


据法庭记录显示,有数名宪兵到了中国警察逮捕被告的现场。他们作证说在现场被告用手臂搂住原告,原告显然是同意的。一个证人作证说被告和原告试图一同离开跑马场,另一个证人作证说他认为那个中国姑娘看来“完全放松”,不像“受到刺激或者哭过的样子”,而是“对整个事件表现平静”。早些时候和被告一同喝过酒的一个海军陆战队员说,被告被酒瓶割伤了手指节,这可以解释现场发现的手套上的血迹。


所说强奸案次日下午,一个美国医生检查了原告。这个医生作证说,在原告的臀部,大腿内侧,脸和脖子上都未发现伤痕。原告阴道入口处小的割伤在正常性交时也可能发生。这个医生在所说事件次日早晨也检查了被告,在被告性器官上没有发现伤痕。当夜值班的宪兵军官作证说,被告被从阅兵场带来时,对被告没有任何控告。假如有强奸的指控,被告就会被关起来,而不会作为嫌疑人释放听候传讯。原告在所说的攻击那天晚上穿的衣服和衬裤都列入了证据。原告陈述她交出衣服以后,衣服被割了几个小口子,除这些小口子之外,这件衣服没有其他损坏。和衣服一样,她的衬裤也没有暴力的痕迹。


法庭记录认定,仔细考察举出的证据后即可发现,原告没有在当时环境和条件下做出足够的反抗来支持她对性交不自愿的说法。虽然证据显示 1946年12月24日晚事件开始时她不是自愿跟两个海军陆战队员走的,但是除了她自己的证词以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她哭过或者反抗过。与此相反,其他控方证人作证说,在她和被告呆在一起的那么长的时间里,证人既没听到她哭叫,也没看到她挣扎反抗。如果说这些要干预被告和姑娘的证人相信姑娘正在被强奸,而他们无力援救她,是令人难以相信的。同样令人难以相信的是,事件长达几乎3小时,所说的几次攻击就发生在交通繁忙行人众多的街道附近,竟然没人听到呼救声。她并没在无人援助的情况下被殴打,也一直没有失去知觉。虽然她宣称被告几次扼住她的喉咙和捂住她的嘴,医生在次日检查时在她脸上和脖子上没有发现伤痕。她作证说她的衬裤是被强力脱下来的,但在当庭展示证据时,却没有任何污迹和撕破之处。她的衣服也没有任何暴力的痕迹。在整个争执过程中她都没脱下她的手套。她的阴道口有轻伤,这种轻伤与自愿性交的情况相符合。她争辩说她做了当时环境条件下她力所能及的反抗,可是除了这点轻伤以外,所有其他事实都不支持她的说法。在警察拘押被告和她两人时,也没有见到他们精神歇斯底里和身体筋疲力尽的证据。对于被告违背原告意志和原告性交的说法,本案证据不能消除对此说法的合乎常识的怀疑。


军事法庭最后认定,根据事实和上述法律, 对控罪 1 及其说明的调查结果和下令审判的机关的相关决定 , 予以撤消。根据对控罪2和控罪4的调查结果,对法庭判决和下令审判的机关的相关决定, 予以撤消。总军法官认为,下令审判的机关根据以上陈述和建议采取的司法程序和行动是合法的。


这个陈述和建议后来得到了海军部长苏利文的批准。因此,对控罪1 及其说明的调查结果予以撤销。根据对控罪 2 和 4 的调查结果,审判的判决和下令审判的机关的相关决定也予以撤销。


对撤销皮尔逊强奸案判决,当时国内反映非常强烈,但许多研究国际法的学者认为,虽然在道义上这很不公道,但不能说这个案子不合法,因为美国法律是非常严格的,也是独立的。



丁聪夫人沈峻是造假的“沈崇事件”中的沈崇



胡小胡long的博客


小丁为人随和,在艺术家圈子里广有人缘。但是他到哪儿都是个单身汉,他的婚姻问题是众人说不完的话题。他是党外人士,著名画家,《人民画报》副总编辑,全国政协委员,在那个年代,也算个“钻石王老五”。终于有一天,我见到小丁叔叔的女朋友。父亲带我去西单长安大戏院看京戏,李少春的《野猪林》。小丁叔叔带来女朋友,比他个子高,穿一件薄呢短大衣,清秀大方,见了父亲一口吴侬软语。这位上海小姐姓沈名峻,毕业于北京大学,在国务院外文局工作。一年以后,我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在东四大同酒家,北京最著名的广东馆子,摆了四桌酒席。坐首席的是夏衍先生,大家称“夏公”,算是证婚人了。那一天小丁叔叔什么样子,沈阿姨什么样子,一点记不得,因为我的注意力全在夏衍伯伯身上。此前小丁叔叔对我说:小胡,你不是在集邮吗?夏衍是中国最大的集邮家,你去他那里要几张邮票!婚礼这天,我只惦着这件事情,挤到夏衍伯伯身边问了一通集邮的事情,并开口要邮票。夏衍伯伯也答应了,叫我心花怒放。


  一直到了80年代,小丁叔叔和沈阿姨仍是父亲家的常客。那时候我有了继母张敏玉,我们叫她张姨。张姨对我说:


  “你的沈阿姨,就是‘沈崇事件’那个北大女学生。崇山峻岭,把‘沈崇’改成‘沈峻’了!”


  1948年发生在北平的美国兵强奸北大女学生事件,激起全国的抗议声浪,也成为共产党用来反蒋的重大题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4109770100d1lm.html


新浪网友:据说沈崇或沈峻其祖父乃清“同光中兴”名臣沈葆桢,其曾外祖父是林则徐。更据说沈崇或沈峻九十年代已移民美国。


2009-04-26 14:08:1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4109770100d1lm.html


爱灌水的鱼:直到2005年,国民党将军孙元良,即著名台湾影星秦汉之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及“沈崇案”时仍认为:“中共建政后,曾于1950年在南京举行表扬沈崇的大会,披露沈崇早就是中共党员。沈崇改名后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任职,文革初因家庭成份而被清洗,调往外文出版社。红卫兵造反时,怀疑一切打倒一切,沈崇自不能幸免。据1935年入党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聂绀弩回忆:红卫兵审查沈崇时,她坦承自己扯下弥天大谎。当年中共地下党指示她色诱美军士兵皮尔逊,实际上她并未失身。她承认:制造这一假案是为了‘积极打击美国,孤立国民党’。沈崇经文革风浪后移居美国,与右派丈夫、漫画家丁聪相依为命,其晚年皈依佛门。她私下对友人表示:因为自己年轻时误入歧途,酿成全国性反美风暴,致使国民政府丧失大陆,她与丈夫也遭逢无穷无尽的屈辱。她感到无比忏悔,对不起受苦受难的亿万同胞……这些内幕秘辛都是蒋公生前所未知悉的。”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 ... p;skin=0&page=1


丁聪夫人在文革中遭红卫兵批判, 情急之下说明自己没有被美军强奸, 是接受党的任务,打击美军并非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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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wusb168 于 2010-5-30 10:48 编辑 ]
剿灭共匪,恢复中华!建立民国,还我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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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7月7日,中共北平市工作委员会发出通告:一、为着要燃起群众的反美情绪,要努力扩大美国士兵在街道上、酒吧间、戏院、舞场中的一切越轨行为。二、对于工人、民旅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学生,要强调宣传,使他们明了美国的经济扩展,是造成中国的实业破产、人民失业、教育水平低落的唯一原因;使这阶级的人们动员起来作罢工和示威运动。三、要努力使美国的人民和士兵明了他们政府的反动性质,转变他们对国民党的好感,造成他们与美国好战集团的互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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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海军陆战队第一师”——《太平洋战争》,功勋部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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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革命,做什么都行!
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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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了,有劳您把“景明大楼事件”的内幕揭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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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2月24日——圣诞平安夜,晚上八时左右,北京大学先修班(相当于预科)女生沈崇【清代名臣沈葆桢之曾孙女,林则徐之外玄孙女,其父沈劭在国民政府交通部任次长,福建名门大家闺秀。事发后,中共地下党员《益世报》记者刘时平到北大教务处查询,根据注册卡上沈崇本人的填写“沈崇,19岁,福建闽侯人,先修班法文组新生,永久通讯处:上海古拔路25号”(参见:我经历的北平地下党:轰动一时的沈崇事件)】离开她表姐的家(东城区八面槽甘雨胡同14号),准备到平安影院(解放后称儿童电影院,20世纪90年代拆除,现为东方广场)去看电影《民族至上》。当她由王府井走到东长安街时,突然被两个美国兵(美国海军陆战队伍长威廉斯·皮尔逊和下士普利查德)架住——他们把沈崇架到东单练兵场的小树林——就在那里,沈崇自己说,遭到皮尔逊强奸。路过此地的工人孟昭杰发现后,两次救助未成,便向国民党北平警察局内七分局报告,警察赶到现场并将皮尔逊和沈崇带回警察局询问。



当时北平民营亚光通讯社【一家私人皮包通讯社,主办人王柱宇原是北京小报《实报》的记者,曾在《实报》上开辟《柱宇谈话》专栏,每天一段,纵论古今,针砭时事,小有名气。后《实报》停办,转为《世界日报》工作。沈崇事发后,王柱宇遭到拘留,并被《世界日报》除名。中共建国之后,一度当选为前门区的政协委员,六十年代初去世。】获悉这一消息后,就在12月25日发出新闻。北平市警察局局长汤永咸曾给国民党的中央社打电话,让中央社通知各报不要刊登这一消息。中央社当即以警察局的名义给各报发了一个启事:“关于今日亚光社所发某大学女生被美兵酗酒奸污稿,希望能予缓登。据谓此事已由警局与美方交涉,必有结果。事主方面因颜面关系,要求不予发表,以免该女生自杀心理更形加强。容有结果后,警察局当更发专稿。”


    为了阻挡发表这一消息,汤永咸还将亚光总编辑王柱宇和一些报社记者接到市警察局,叫他们具结,保证不发表此消息。然而事与愿违,次日(26日)北平《世界日报》《北平日报》《新生报》《经世日报》等几家报纸,不顾国民党中央社和警察局的阻挡,都刊登了亚光社的新闻。《新民报》更是别出心裁——将国民党中央社的有关电令编成一条新闻予以发表。


    消息不胫而走,尤其在学校中引起强烈反应。北京大学校园内的壁报上纷纷贴出各种抗议的言论,当时最具有代表性并广为传播的一篇是:“在中国的土地上,两个美国兵,把一个中国的女大学生拖去强奸了!凉血的才不愤怒,奴性的才不反抗!美军必须滚蛋!”【参见:我经历的北平地下党:轰动一时的沈崇事件】。


    之后,北平、天津、上海、南京、武汉、重庆等全国数十个大中城市学生相续举行示威游行,抗议美军暴行,要求美军撤出中国,成为当时反美运动的导火线。进而掀起“反政府”,“反饥饿”,“反内战”的示威运动。造成中国国民政府与美国关系紧张——这就是二十世纪40年代著名的沈崇事件。




终极“强奸”



①沈崇事件发生的国际国内背景


    沈崇事件发生在抗日战争胜利一周年以后,中共与国民政府和谈破裂以及制宪国民大会召开期间,套用小平的话:“这场风波是国际的大气候和中国自己的小气候所决定了的,是一定要来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只不过是迟早的问题,大小的问题。”。此前,1946年9月下旬共匪就曾公开指责美国。9月23日,共匪要求美国撤退所有因二战而停留的驻华美军,并停止对国民政府的一切援助。重庆《新华日报》9月29日发布“一年来美国干涉中国内政纪要”,把美国调停说成了干涉中国内政帮助国民党打内战【新华日报,民国三十五年九月二十九日】——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将军为此苦恼,他跟周恩来说——如果中共明确不再相信他的公正立场,他就退出调停。


    沈崇事件发生两周后的1947年1月7日,马歇尔终于发表《离华声明》,1947年1月29日,美国正式宣布“终止其对三人小组之关系和终止对‘军调部’执行总部之关系”,命令“军调部”美方人员“尽速撤退”。共匪如愿以偿。


   ②中国特色的“愤青”学生和知识分子


    “万恶淫为首,百善孝当先”——这是中国人的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据当年参加学生运动的人事后回忆说:“不错,那时我们提出了‘美军退出中国’的要求,但多数同学对这要求的了解是因为只有美军退出中国,才可以不再发生类似沈崇的事件。若在当时强烈的指出美国政府与中国反动派发动的内战有缘的关系,恐怕是不能为多数同学接受的。当时是感情多于理智,大家感到受了侮辱。因此我们得承认民族自尊心和贞操观念是运动掀起的有力因素之一。”


    二十世纪40年代中国学生和知识分子普遍具有左倾倾向,那是一个极端的年代,世界性的左倾思潮对中国学生和知识分子的影响非常强烈。虽然知识分子手中没有枪,但他们是暴力革命中不可或缺的一股社会力量——他们是催化剂。同时,他们也很容易被“强奸”——种种迹象表明,共匪有意识地利用了沈崇被“强奸”这件事所带给青年学生心理上的剌激和这一事件本身所蕴含的社会文化心理——在极短的时间内,引发了“愤青”学生的“爱国”热情并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振荡。


    沈崇事件早已成为历史。今天,当时审理沈崇事件的法庭记录也已经解密。然而,重新认识沈崇事件发生的历史背景及其来龙去脉,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中国特色的“愤青”学生和知识分子的历史选择和他们后来的悲剧命运。任何历史都有延续性,沈崇事件中所映现出的中国特色的“愤青”学生和知识分子的性格,至今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中国知识分子作为掌握知识的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却总是被别人研究(包括“强奸”)和代表(包括“利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当代的“与时俱进”的悲哀!


 


③沈崇事件中知识分子表现冷漠的原因


    时任上海市长的吴国桢对沈崇事件中的知识分子的评价并不是很高。他说:“还有另一件事我想指出来,那就是知识阶层的冷漠。大多数示威与动乱均由学生发动,在中国这样的国家里,学生真是一种强有力的政治力量——比劳动团体或其它团体有力得多。这有两条理由:一方面因为人口的大部分是文盲,学生们被尊为比较有知识的阶层,另一方面学生们大都年轻,人们对他们的过激行动通常比较宽容。共产党敏锐地领会了这一点。于是就集中力量对学生进行渗透。然而按照我个人的看法,大学教师们在反共活动中,本应对我有很大的帮助,不幸的是,我发现情况并非如此。我邀请校长们和许多教授、教师同我吃饭,参加午宴和茶会,敦促他们在对待共产党威胁上要更警惕,更有力量,但一无所获。更使人吃惊的是,尽管大多数校长和许多教授都是国民党员,但他们不愿意出头,即使在那时,按照中国的老传统,对教师的尊重在学生中仍然是一种支配性的情绪,这就尤其令人可悲了!在当时的情况下,要是校长和教授们能多帮助我,我们也许会办得更好些。”


    知识分子的表现为什么这样冷漠呢?吴国祯说:“首先,大学的校长和教师们的待遇太低,他们的生活很困难,特别是因为不断的通货膨胀。这方面我不能帮助他们多少,因为大学都是由中央政府资助的,至于由市政府资助的中小学教师,我则做了我力所能及的事。对那些在高等院校从事教育的教授们,其可叹的生活条件,我只能提请中央政府注意。教师们低于标准的报酬,自然会引起诸多不满。但他们的冷漠还有另一个原因。历来中国的学者们,都反对参与政治,他们感到自己的领域只限于搞学术,别无其它。尽管他们中许多人是国民党员,但却认为反对共产党的渗透并不是他们的责任。此外,他们有希望取得学生欢心的弱点,害怕学生们可能对他们示威,所以尽力与左倾学生友好。”【参见:解密沈崇案证据:一场毫无暴力痕迹的“强奸”】。


 


④“五四”运动学生领袖评价沈崇事件中知识阶层的表现


    对于沈崇事件中的学生运动,罗家伦、吴国桢、傅斯年和胡适保持了清醒的头脑,他们的看法基本相同。傅斯年曾向联合社记者谈及各校学生游行示威之事,认为各校学生误将与政治无关之事件,作为政治事件,此案固属遗憾之至,但纯为法律问题。记者问其对于学生要求美军退出中国之见解,傅斯年答称:准许美军留华,完全为中国政府之政策问题,学生倘不满此项政策,尽可向政府请愿,十六个月以前,美军曾与中国军队并肩对共同之敌作战。近十个月来,美军且协助中国政府遣送日俘回国,此种任务尚未终了,中国境内尚有大批日兵,迄未解除武装。须知中国现尚有另一大陆国之大批军队【傅斯年这里是指苏联在东北驻兵,他认为如果要反对美国在华驻军,为什么不反对苏联在东北驻军。】,未得中国政府许可而驻扎境内,中国知识阶级对于国际政治应具远大眼光,并须认识中国不能在国际间孤立【参见:解密沈崇案证据:一场毫无暴力痕迹的“强奸”】。


 


⑤沈崇究竟被谁强奸了 


    关于沈崇事件,当时无论是中国国民政府还是民间都认为,中共有意识地参预了这一事件【参见:1946年12月31日,《中央关于在各大城市组织群众响应北平学生运动的指示》】——“用余涤清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日子。爱国学生的队伍,使沉寂了十余年的古城北平又沸腾起来了。自从1935年“一二·九运动”以来,北平市民还没有见过如此热烈的场面——队伍上街后,市民观者如堵。游行队伍一路高喊口号:“抗议美军暴行”、“严惩肇事美军”、“美军立即撤出中国”、“美国必须改变对华政策”、“维护主权独立”、“美军不走内战不止”、“民主新中国万岁”;沿途散发《告北平市同学书》《告北平市父老书》《一年来美军暴行录》和各种传单;在沿途两侧的建筑物、车辆上张贴标语。到达‘军调部’时,同学们把各种标语贴在大门和墙壁上。“军事调处执行部”横匾上糊满了“请美军撤退”的英文标语。同学齐声高呼:“Get away from China!”(从中国滚出去)。美国军人在窗口探头探脑,没有一个敢下来”【参见:我经历的北平地下党:轰动一时的沈崇事件】。


    当时也有人认为,沈崇事件本身就是共匪有意制造的。


今天,我们在《抗日名将孙元良访问记》中看到这样一段话:“……卅五年冬的所谓‘美军强奸北大女生沈崇’案件,此激起反美风潮席卷全国,迫使美国陆续撤出了驻天津、青岛的军队,并停止对华军援。中共建政后,曾于一九五○年在南京举行表扬沈崇的大会,披露沈崇早就是中共党员。沈崇改名后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任职,‘文革’初因家庭成份(前清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沈葆桢孙女)而被清洗,调往外文出版社。红卫兵造反时,怀疑一切打倒一切,沈崇自不能幸免。据一九三五年入党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聂绀弩回忆:红卫兵审查沈崇时,她坦承自己扯下弥天大谎。当年中共地下党指示她色诱美军士兵皮尔逊,实际上她并未失身。她承认:制造这一假案是为了‘积极打击美国,孤立国民党’。沈崇经‘文革’风浪后移居美国,与右派丈夫、漫画家丁聪相依为命,其晚年皈依基督教。她私下对友人表示:因为自己年轻时误入歧途,酿成全国性反美风暴,致使国民政府丧失大陆,她与丈夫也遭逢无穷无尽的屈辱。她感到无比忏悔,对不起受苦受难的亿万同胞……”。


    另外,在胡小胡【其父亲胡考曾是丁聪的同事,母亲戈扬曾是有名的《新观察》的主编】的博客文章《我的父亲母亲》中有这样一段叙述:一直到了80年代,小丁叔叔和沈阿姨仍是父亲家的常客。那时候我有了继母张敏玉,我们叫她张姨。张姨对我说:“你的沈阿姨,就是‘沈崇事件’那个北大女学生。崇山峻岭,把‘沈崇’改成‘沈峻’了!”……


 




 


[ 本帖最后由 wusb168 于 2010-5-30 12: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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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沈崇案证据:一场毫无暴力痕迹的“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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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风吹雨打 于 2010-5-30 09:45 发表 无语了,有劳您把“景明大楼事件”的内幕揭露出来。


事件原名叫“景明大楼淫舞案”


怎么说呢,坏人无处不在,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要想不吃亏,就要保护好自己,这个事件中的“受害者”以“名媛”(即小老婆)与舞女为主,外国人还算不上强盗、流氓的行为,可以算是“性乱”中有犯罪嫌疑,属于民间行为,与俄寇在东北的大规模奸淫掳掠是天壤之别的。


坏人无处不在,民间的犯罪是避免不了的,就如一个美国水兵的回忆:二战结束后,他的军舰来上海驻留,有许多中国人划着小舢舨向美国水兵兜售“威士忌”,结果一个水兵喝了以后当天晚上就猝死了,原来有的“威士忌”是无良中国人用甲醇兑的,罪犯当然无从查找,而万里之外的水兵父母会是什么心情?


众所周知,美国对中国的永远是帮助为多,而一些民间的犯罪行为还提升不到国家主权、民族利益的高度,而罪恶的共匪为了自己利益,永远是唯恐天下不乱,目的为颠覆合法政府。


 


景明大楼在汉口鄱阳街青岛路口(原49号现为53号,人称“民主大楼”),原系英国人办的“景明洋行”。抗战胜利后,景明洋行停办,这座大楼成了一座外侨公寓,住在这里面的外籍侨民,有英国人、犹太人,而以美国人居多,美国空军(即陈纳德手下)临时招待所就设在这里。 1948年7月22日,住在景明大楼的美孚公司汉口分公司大班(即副经理)、美国人利富即将调离汉口,他同美国空军军官乔治·林肯密商,准备在景明大楼5 楼举办一场舞会,快活一下。为掩人耳目,对外名义是为利富送行。他们找来了曾在江汉歌厅和天星歌厅担任乐队负责人的赛拉芬(又名西来宾,菲律宾侨民),要他出面拉乐队,并请中国妇女参加伴舞和伴宿,不准中国男人参加。利富当即将几十张印好的粉红色纸画(横折式,正中绘有女人裸体画像,画旁两侧英文,一是 “酒与女人”,一是“快乐”)作为请柬,交赛拉芬约中国妇女们到会 。 赛拉芬领命后,立即跟菲侨克劳兹和他的中国姘妇章月明等商量,决定由自己和克劳兹组织乐队,章月明出面邀约中国妇女。章月明相继找到江汉歌厅歌女莎莉、失业舞女曹秀英等,几个人又四处动员中国妇女去参加舞会,并许以厚利。曹秀英不仅邀约了同屋的张太太、杨太太等,还与赛拉芬的中国姘妇谭碧珍一起,找来了刘太太、罗太太等10余人,连曹秀英的女儿也参加了。当然除赛拉芬、利富、乔治·林肯等数人外,其他人都以为只是伴伴舞,根本不知还要伴宿的事。 舞会共有30多人参加,其中有达官巨贾的太太和如夫人,也有不少名门闺秀。其中年龄最大的是32岁的曹秀英,而年龄最小的则是曹秀英的15岁的女儿。这些参加舞会的中国妇女,除极少数是职业舞女外,多数则是前来赶时髦参加“社交”活动的,也有的是为过舞瘾而来的。 8月7日晚7时许,参加舞会的人均已齐集景明大楼5楼,除舞伴全系中国妇女外,20多名“男宾”则全部都是外国人,其中以美军空军最多。其他美国人有美孚公司汉口分公司职员陆惠人、佛兰克、史塔司博以及美国侨民李棋、卡尔顿、格鲁、卡来尔等;英国人有江汉关水上视察赫达生等。利富和乔治·林肯是这场舞会的主人。 舞会开始前举行鸡尾酒会,男女混杂,淫声浪语不绝于耳。更为奇特的是舞会女伴都由利富等给每人胸前挂上一块小小的木质花牌,上面绘有一幅男女两性猥亵的彩色淫画,据说这是美国传统的“吉祥物”。一些中国妇女不知究竟,只好莫明奇妙地任它挂在胸前。 晚上9时半,利富暗中下令将电梯上锁,舞会旋即开始。 一时间淫曲声起,男拥女抱,个个如醉如痴,跳得忘乎所以,谁也不知大祸将临。几个曲子以后,洋人乘着酒兴,借酒装疯,动作开始粗野起.来:有的强吻女伴,有的在掐腰摸身,有的…… ,见此情形,不少良家妇女纷纷寻找各种借口逃离舞场。尽管走了几个女伴,舞会却照常进行,洋人们更加疯起来,一个美军军官将曹秀英当众按倒在地,将曹的内衣、短裤统统扯破,此时,一声口哨,电灯突然熄灭,舞场内一片混乱,中国妇女的呼救声和洋人们的淫笑声混杂一团,乐队人员纷纷溜走,曹秀英拼命挣扎才从后楼“太平门”逃走,其余胆小的、体弱的,年少的均难逃厄运。



[ 本帖最后由 wusb168 于 2010-5-30 13:26 编辑 ]
剿灭共匪,恢复中华!建立民国,还我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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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懒得完整看你娃抄的老。这屁文还是早就被批臭了的“断章取义”“牵强附会”+历史发明的传销教材。


 


建议下次抄篇短小精干的来。而且再次提醒你娃在确定你抄的这文章是否有更有证据的反驳贴先。免得又被打脸。


 


我都不好意思老,再习惯性地抽抽你娃的脸:


 


天津国民党警察局档案统计:


自1945年10月1日到1947年9月,驻扎天津的美国军人共实施重大车祸、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捣毁财物等犯罪案件365起,导致中国民众死亡、重伤达2000余人。美军没有任何责任人受到刑罚。(平均每2天一起案件,平均每天干掉屁民近3个。168,以你的智商看看我这小学生算得对不对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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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国民党警察局档案1946年1月美军汽车肇事案统计数据:


日期                     地点             伤亡人数


 


一九四六年一月三日   外五吉祥路东口外        伤男一人
       七日   内四阜内大街三十二号门前    伤女一人
      十四日   内二六部口北口外        伤男一人
      十王日   内四中毛家湾西口外       伤男一人


                     十七日   内一履中牌楼          伤男一人
      十九日   内一南小街南口         伤男一人
      十九日   内四南草场           伤男二人
     二十三日   内四西四北大街         伤男一人


                  二十五日   外二观音寺           伤男一人
     二十六日   外五三益里口外         伤男一人
     二十七日   内四西四北大街         亡男一人


 


这个北平的统计只是一个月的有记载的数据。


“美军汽车肇事后,任便驶去”,“即或当场查获”,“只酌付被害者少数赔偿费而已,至对肇事司机人,并无若何处分”。(这是一九四六年九月八日北京市警察局长汤永咸与北平行辕代电)


 


这些够不够?


 


 


我也怀疑这些被单纯、善良、有人性的美国大兵做掉的屁民都是共匪派来河蟹民国政府和美国大兵的奸谍!


 


另外,被单纯、善良、有人性的美国大兵强奸的韩国女警察和日本女学生是不是也是共匪派去的女奸谍哇?


 


如果不是。哪是不是这些犯了罪的美国大兵就是共匪哇?


 


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些渗透到美国军队里的共匪就是企图栽赃美国军队,故意制造美军驻扎国的屁民和单纯、善良、有人性的美国兵,甚至是美国政府过不去嘛。对不对?


 


168,在你睿智的脑袋瓜里能否还有别的解释?我真的很好奇。


 


知道为何美国大兵在欧洲国家纪律相对较好,很少发生刑事案。而在曾经的中华民国、和现在的日本、韩国却相对较多吗?


 


因为在美国佬眼里这他们是这几个亚洲国家的干爹。仅此而已。


 


其实我更有兴趣地想问你这瓜娃子一个有趣的问题。可惜,我怕这个言论自由的地方因为我这个问题把我上面的材料一起屏蔽掉。


 


不知道你这智商-250的瓜娃子能否猜出我想问你啥问题哇?我对你这瓜娃子有“十万个为什么”的好奇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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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在这里同时问你或者回答你这瓜娃子几个其他帖子的问题:


 


1、苏俄在东北干了不少的坏事。我仅仅好奇,想问问你娃,当时威武、神勇、仁义道德的蒋公和他的部队在干嘛呢?


 


当初慈禧太后好歹还和侵犯朝鲜的日本鬼子干过一仗呢。


 


虽然慈禧败得很惨,但和蒋公一比,我靠,慈禧才是真的汉子,千古完人蒋公原来是个娘们不如的货色哦。


 


你娃是不是又在冒充民主精英埋汰国军和蒋公的民国哇?


 


你这威武的瓜娃子啥时候带领“五孔有力”的国军杀过西伯利亚饮马伏尔加河,干翻俄国毛子哇?咱中国沦陷在俄国毛子手里的土地就靠你娃收复老。别老拿地图来收复失地哇。


 


2、我在荆楚的帖子里提出验证美国无私的奉献民主是否有无“利益驱动论”时。你娃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代表我哇?看来你娃还真的深得共匪“被代表”的理论真传哇。告诉我们。你娃到底是不是批着民主、自由、有人性、有良心的历史发明家的皮的真五毛哇?



 


 


 



[ 本帖最后由 shanye000 于 2010-5-31 04: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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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shanye000 的帖子

你这条三无4料弱智反革命五毛狗畜生


 


 


你怎么不把反驳的文字贴出来啊?还是你共匪主子没有来得及发明?


今天为你加了个“三无”头衔,想知道“三无”是哪“三无”么?
在荆楚的文章里,你又一次耍起了无赖,说什么“既然美国人好,美国人怎么不给你钱”,难道你共匪主子每天给你那五毛钱不够花了?好啊,你去问美国人要啊,你爬到美国使馆汪汪吠一通,保准美国人会飞起一角(一脚)给你的唯一灵敏的鼻子,让你“汪”都“汪”不出来



你个无赖、无耻、无屁眼,粪从口出的五毛狗!



[ 本帖最后由 wusb168 于 2010-5-31 18:28 编辑 ]
剿灭共匪,恢复中华!建立民国,还我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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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可会找乐子了....对这种死脑筋人别太在意了....就象你签名照一样..玩玩儿就罢:lol :lol :lol


 


道不同不相为谋..另PS..你这四个妞还真8错



[ 本帖最后由 66989 于 2010-5-31 18:51 编辑 ]
俺金家媳妇也不是好惹滴....我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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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强奸是合法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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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个凳子看戏,
9楼的朋友已经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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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GBDBT:具体说来听听。我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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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顺便回答168的白痴问题吧。你这瓜娃子又退化到只能到大妓院这些轮子网站去扒资料了哇?

还用我这屁民自己去帮你用GOOGLE搜资料?至少我看过的别人的反驳资料可是在去年就贴出来老哦。看看是你瓜娃子复制+粘贴的真实、合理还是别人的真实、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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