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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的真诚

中国律师的真诚

         中国律师的真诚

早晨起来,一阵眩晕,有想呕吐的感觉。

 


打开手机,看到王思鲁律师发来的短信,昨晚事态扩大了!赶紧打开电脑,北海律师团陈光武律师、伍雷律师、李金星律师被殴打,详细情况还不明确。


 


震惊!


 


这是一个怎样的团队啊!


 


他们与案件当事人素不相识,远隔千山万水,但是他们义无反顾的来了;如果说李庄案中李庄还收的数目可观的律师费,那么这一次,北海律师团没有收援助对象一分钱,哪怕是来回的差旅费;尽管有社会各界愿意解囊相助,但是他们却没有收取一毛钱的资助,这一方面是由于我们国家关于捐助的那些操蛋的法律,更主要的,他们担心,哪怕一分钱,都会被人泼上脏水,这一次,律师团需要的是洁白无瑕,他们不能给人一丁点的借口说北海律师团是在沽名钓誉。


 


律师团成员都是富有的富翁吗?他们不是,他们不是影视剧里面律师的形象,看看他们在北海乘坐的交通工具吧,看看他们在街头小店简单的午餐吧,所有有起码良知的人,内心都会感到心酸和感动。


 


如果说他们下定决心来到北海需要的是中国律师的勇气的话,那么来到北海之后,他们奉献给北海人民的是我们中国律师把自己心窝子给掏出来的真诚。


 


北海律师团的真诚和勇气似乎可以感天动地,可以感动全中国甚至全世界的人,但是,却感动不了北海。


 


律师团一道北海,就受到北海警方的刁难,调查、会见等等等莫不如此,尤其是我们陕西的房里刚律师居然遭受到被抽去皮带的耻辱!律师不需要安检实际上已经成为全国司法机关的通行惯例,因为律师与检察官、法官都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办法给执业证书法律职业人员,侮辱律师就是在侮辱检察官,侮辱律师就是在侮辱法官,侮辱律师就是在侮辱所有的法律人,侮辱律师就是在侮辱国家法律!


 


但是,北海警方侮辱了,我就当着全中国全世界人的面,就侮辱你们中国律师了,你们律师能怎样?


 


是的,手无寸铁的律师们不能怎样,律师们从来就不是使用带血的暴力和蛮横的权力进行战斗的,我们也只能说,尽管我们国家法治不彰,但是,所有违法的公权力也只是在阴奉阳违,即使包括重庆,也只是做着言行不一致的的行为,而北海,居然言行一致,完全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北海,这一次真的算是胆大包天了!


 


是的,流氓!黑社会!


 


就在昨天,律师团成员被殴打,伤情的严重程度还在等待进一步的消息,你相信所有参与殴打的暴徒都是受害人吗?你相信所有参与殴打的暴徒都是善良的受到北海警方蒙蔽和蛊惑的人马?我不相信!就就好像我不相信李庄案中那些打着横幅声讨中国“黑律师”的人员。


 


有时候,经常在周围听到,那个公安局的谁谁都被提升局长了,那个谁谁成为什么书记了,我内心一阵悲凉,因为我了解,这些人的升迁意味着什么,因为在可预计的将来,这个地方的法治的底线继续往下移,偶尔和一些在一起吃饭,谈论的不是专业的问题,而是哥们义气,似乎没有他们摆不平的事情。


 


全国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严重违法法律的公众事件,实际上不是偶然的,我们这一套买官卖官的用人体制已经出现严重问题,有时候会情不自禁的想,你既然不想让选举既然不想让监督,那还不如回到科举体制,我们现在的体制某种程度上实际上是用最大的成本把道德品质最差能力最差的人员推上了管理公众事务的岗位。


 


北海事件表明,在基层政权中,在某些地区,白社会和黑社会已呈现水乳交融的趋势,这也是我们目前的政治体制尤其是人事体制在基层政权的必然反映。这些人在升迁的过程中,会越来越黑,改革会越来越困难,阻力会越来越大,因为改革对于这些当权者来说,无异于革命,最后,国家民族会作为他们的陪葬品,一起完蛋!


 


我们中国律师实际上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最大力量,似乎我们现在所遭受的苦难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只要看看我们的对手就会明白,我们的对手不是温文尔雅的,甚至是蛮横野蛮的,斗争越是惨烈,越是显示出我们斗争的重要性,也只有我们的这样的付出,才会更大程度上唤醒民众,在高层改革的力量才会逐渐强大,实际上,在最近一系列微妙的事件中,我们似乎已经看到一些端倪。


 


在国家民主和宪政的路途中,向世界其他所有完成民主和宪政国家地区一样,律师们从来都是冲在第一线的,因此,中国律师不下地狱谁下地狱!这是我们的宿命,如果我们暂时得不到解救的话,那就让我们唱着高昂的国际歌,去迎接更为猛烈地暴风雨吧!


 


北海事件,是一个微观事件,但是却给我们给全国人民给高层窥斑见豹的机会,对于北海,我相信,天要想让谁灭亡,必使其首先疯狂!我们走着瞧!


 


 


 


 



宇桐非 - 感动天感动地
歌词吾爱 带你心飞
一开始 我以为 爱本来会很容易
所以没有 经过允许 就把你放心底
直到后来有一天 你和他走在一起
我才发现 原来爱情 不是真心就可以
我感动天 感动地 怎么感动不了你
明明知道 没有结局 却还死心塌地
总相信爱情会有奇迹 都是我骗自己
以为自己不再去想你
保持不被刺痛的距离
就算早已忘了我自己
却还想要知道你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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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者贺卫方在《阳光卫视》跟陈平对话时说,前段时间,我准备登机出境,被九个大汉拦住我说:你不可以出境,我问:为什么?他们说是上面交待的,我叫他们出示证件,有一个人就向我胸膛打了一拳,说:看你头发花白的,就是个反华叛乱分子,当时在场有一千多人,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半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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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同样建议撤离。//@忆通李劲松律师:赞成@刘桂明 兄此及时老到提醒!并期望北海律师同仁能尽快离开法院找到安全居住处所休整!//@刘桂明:一定要把握好方式、掌握好尺度!千万不要让小人算计。






@致高律师张颖:北海律师团在法院大厅静坐已超3个小时。等待北海政法系统回应保障律师人身安全的正当诉求。@陈有西律师 @迟夙生 @陈光武律师 @杨学林律师 @周泽谈案说法 @伍雷 @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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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谈案说法#北海案#今日下午休庭后离开法院时,在北海中院门前被围攻。@深圳律师徐天明 被一女子扇耳光。众律师退守法院后,要求面见北海公检法三长及政法委书记,希望保证律师安全。在北海中院大厅静坐近六小时的律师至今未吃饭,也未等来北海公检法的领导。图为出庭律师@杨学林律师 @王兴律师 在静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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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怪侠杨金柱:律师今天下午5:40分左右离开北海中院的时候,在中级法院西门口被人围攻殴打,这是辩护律师在北海第三次被打!这是北海的耻辱,也是你政法委书记的耻辱,也是王小东书记的耻辱。现在全体出庭律师在北海中院大厅恭候你和北海市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来处理此事!http://t.cn/SvB7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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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民法段波:北海律师系列案件、上海蟹妈受贿案、重庆李庄案,成为中国法治2011年大踏步倒退的标志,听说卡扎菲死得很惨,是吗?






@陈光武律师:我们仍在法院大厅集体静坐 等侯领导接待 .法院办公室送來面包纯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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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北海律师们!中国北海的好男孩们~~
披一帘烟雨,撑一叶扁舟,我轻轻地走進你。水墨江南,小橋流水人家,叩響千年不老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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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陶瓷國里穿制服的狗腿子有幾個好東西?

展播:用疫苗灭掉10后,用奶粉灭掉00后,用考试灭掉90后,用房价灭掉80后,用失业灭掉70后,用城管灭掉60后,用下岗灭掉50后,用拆迁灭掉40后,用医改灭掉30后,……最后,活着且活得很好的人都去开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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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谈案说法:【北海案,公诉人退庭抗议法庭决定】#北海案#下午一开庭,辩护人即对证人视频作证方式提出异议。随后审判长即宣布由控辩双方各派一名代表到证人作证室见证。公诉人一方提出抗议。受到审判长警告后,第一公诉人宣布退休,并带领其他五名公诉人一起退庭。太牛B了!现法庭仍在僵持中,一片肃静


 


 


 


@深圳律师徐天明:【公诉人自取其辱】下午公诉人抗议审判长要求控辩双方各派一人去作证室进行见证的合理决定,五名检察员雄赳赳气昂昂地排队退庭。退庭后我们都安静等待。期间,领头公诉人叫审判长出去,以找台阶下,审判长未予理睬。过了二十分钟左右,五名公诉人又自己垂头丧气地排队进入了法庭。公诉人退庭闻所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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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谈案说法:【美女审判长hold住了公诉人】#北海案#下午开庭,辩护人继续对证人视频作证提出异议。审判长循上午之例,仍决定由控辩双方各派一名代表到证人作证室见证。第一公诉人异议被驳后,率公诉人集体退庭。审判长稳坐钓鱼台。对在庭外喊“审判长,出来”的公诉人不予理会。半小时后,5名公诉人腼腆地回到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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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协助作证1】#北海案#上午开庭,控方证人吴富被带上法庭后,审判长很生气,问谁叫带上法庭的。与之前证人到庭作证不同,该证人被要求带到法庭之外的房间进行视频作证。证人作证时声音、容貌均十分清晰。唯说话像背诵课文,且眼神飘移。杨金柱外出探究,发现多名警察陪同证人在作证,遂严正抗议


 


【警察协助作证2】#北海案#上午开庭,发现通过视频作证的证人在作证时有多名警察在场陪同,辩方提出抗议后,审判长同意辩方派人进证人作证室监督。可惜此时证人“故事”已经讲完。在答被告人及辩护人提问时,证人的答案多是“我已经说过了”、“这个问题与案件无关”,俨然训练有素的新闻发言人!


 


【警察协助作证3】#北海案#今日作证的控方“证人”吴富,8月16日至29日作为犯罪嫌疑人所作多份供述,对今日所证关键事实的说法,与庭上说法互相矛盾,之前不同笔录说法也互相矛盾。其今日作证时却称其今天所说的与此前在办案机关的说法完全相符。估计其对之前说过什么以及自己背诵的是哪个版本,都忘了


 


审判长解释说,根据最高院等部门的规定,死刑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公开证人信息、限制询问、遮蔽容貌、改变声音等保护性措施”。 遗憾的是,法院采取的不是限制公开证人信息、遮蔽容貌、改变声音等对证人的保护性措施,而是限制辩护人发问。这是保护证人,还是保护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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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勇律师:律师要有起码的正义是非感。问我为什么敢于披露警方刑讯逼供的事实,因为我是一个刑事律师,不是“形式”律师。即便我被抓进去了,但和当事人的生命相比较而言并不算什么。大不了被他们搞死了,但是如果他们搞不死我,我就要搞掉他们。
(课堂整理)
再毒的紅太陽,也有落山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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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做法律特别是刑诉那是明摆着往枪口上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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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勇律师:作为技术总监,我早认定北海案要坚持开庭一个月以上,现在已经部分缩短了进程。从今天公诉人的表现来看他们已经接近崩溃,律师团也疲惫至极。但是律师团轮战开始,公诉人无法替代。律师团还可以分四次再换两遍,每一遍要预留至少十天时间,故称“百团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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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谈案说法#北海案#检察机关陷得太深了。经两次退侦,公安仍未查清要求补查问题,检察院仍提起公诉,将自己绑上侦查机关的战车。起诉后,面临证据不足时又不及时刹车,而试图边修车边行进。结果越陷越深,最后参与造假,由公安逼供自己采供:被告人头天说无罪第二天就“供认不讳”并作同步录音录相,可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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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这些有良知的律师!!

1、对付第三世界主要靠援交,对付发达国家主要靠口交!
2、今天看到新闻,说中国抗议完了以后几大军区各种军事演习,怎么说呢,就好比中国被批评不会日,然后他就撸给大家看了。
3、美国不必惧怕中国。诺贝尔奖获得者弗里德曼在他的新书中阐述了这样一个观点:不用担心中国偷窃美国的技术,因为美国可以更快地发明新的技术;最应该担心的是中国偷窃的是美国独立宣言、宪法等代表美国价值的东西,当中国开始拷贝这些东西时,才是中国真正强大的开始,那才会对美国构成实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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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annv 于 2011-10-29 10:21 发表


我大家都来支持    勇敢有良知的律师!!!:victory::victory::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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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律师参 与北海律师维 权案始末



 
杨名跨律师(右)和曾维昶律师回忆维权经历 实习生 常恩豪 摄
    人物


    杨名跨: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联合导师


    曾维昶: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是一出大戏,正如很多人所言,整个过程丝毫不亚于电影电视上的法庭大片。”


    “该案无论结果如何,它都必定载入史册,它是律师大规模自发维权,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


    11月4日,持续21天的北海律师维权案件终于完成庭审。这桩被律师界称为“历史性审判”的案件,先后有全国20余名律师介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律师杨名跨、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维昶就是其中的两位。


    昨天,风尘仆仆赶回昆明的两位律师笑言:“比电影精彩多了!”


    曾维昶认为,这一案件的社会围观、法律人关注是前所未有的。杨名跨则认为:众多律师的集体参与更说明了它的社会历史意义远远超过了李庄案。


    被告庭上纠结 称“不需要律师辩护”


    杨名跨与曾维昶律师都是来自云南的律师。两位从业经历十多年。“辩方意见不予采纳”成了包括他们两位在内的许多刑辩律师看到的刑事裁判文书中最多的字眼,加之刑辩律师所面临的风险,杨名跨和曾维昶与自己的同行在最近几年接的民事案子相对增多了,而刑案在减少。


    这次历经近4个月的北海律师维权案,让两位云南律师再次经历了“欣喜、愤怒、悲伤、无奈还有自豪”。


    曾维昶说,北海案引发的社会围观、对法律人的关注是前所未有的。杨名跨认为“北海司法机关无视法律,是中国司法史上罕见的标本”,众多律师集体参与,使案件的社会意义远远超过李庄案。


    “北海案”起因


    “北海维权”的起因,是一起命案。据警方对这起命案的表述是:2009年11月14日凌晨2时许,广西钦州籍男子裴金德等人在北海市前进路与北部湾西路交界处,与黄焕海等3人发生争执并打架。裴金德的朋友裴日红喊来同村青年裴贵、杨炳祺、黄子富等人助阵,双方有肢体冲突。黄焕海向贵州路方向逃跑,裴贵、杨炳祺、裴日红、黄子富4人追上黄焕海继续对其殴打,并将黄焕海劫持上一辆出租车开到水产码头。不久,裴金德也搭乘摩托车赶到码头,并再次指使同伙对黄焕海进行殴打,直至黄焕海死亡。他们将黄焕海的尸体抛下海后离开。


    案发后,北海市公安局于2009年11月19日抓获裴金德、裴贵、杨炳祺、黄子富等人。2010年8月9日,北海市检察院对裴金德等4被告提起公诉。9月26日,北海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在新等4名律师分别担任4被告的辩护人。


    法庭上,杨炳祺的辩护律师杨在新申请3名女证人出庭作证,并出示了证人的证词,证实裴金德等人无作案时间。同时在法庭上,4被告全部当庭翻供,只承认原供述中在三中路段与黄焕海发生冲突的情节,推翻原供述中劫持黄焕海到码头将其殴打致死、并抛尸入海的情节,且多人指出警方审讯时存在刑讯逼供,是屈打成招并被迫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杨炳祺还说口供“不得看”。


    庭审结束后,检方认为3名证人的证言明显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有作伪证嫌疑,提出延期审理案件,并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2011年1月28日,北海市检察院传唤涉嫌包庇罪的3名女证人宋启玲、潘凤和杨炳燕。北海市公安局分别于2月2日和3月7日将宋启玲和潘凤和传唤到案后刑事拘留,后逮捕宋启玲,并于6月9日向刚产小孩不久的杨炳燕进行拘留。


    北海警方称,宋启玲、杨炳燕、潘凤和3证人已承认作伪证,裴金德等4被告亦承认了翻供系受杨在新等律师的教唆。6月14日,北海市公安局依法对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4人实施拘传。同日,对杨在新、杨忠汉刑事拘留,对罗思方、梁武诚两人实施监视居住。


    宋启玲等证人被拘传后,杨在新律师已预感到自己也可能被抓,他告诉妻子黄仲琰,如果他一旦出事,可以找湖南知名律师杨金柱帮助,并将案卷材料、被告人会见笔录、证人会见录像和笔录寄给了杨金柱等人。


    2011年6月14日,广西北海市公安局拘传了广西百举鸣律所律师杨在新、广西中龙律所律师罗思方、广西青湖祥大律所律师梁武诚、广西通诚律所律师杨忠汉4人。警方认为他们在“裴金德等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中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俗称的“律师伪证罪”。


    杨在新被抓后,百举鸣律所主任覃永沛等人想会见杨在新遭拒。6月20日,律师杨金柱向全国律协汇报了此案的情况。全国律协对此案很关注,要求广西律协和南宁律协调查此事。此事随后在全国律师界引发巨大震动。陈光武、许兰亭、钱卫清、杨学林、刘洋、许昔龙、杨名跨、朱明勇、周泽、李金星等二十多位律师组建“北海律师团”,赴北海提供法律援助。


    两人笑谈“比电影精彩多了!”


    从全国10名律师介入到最后全国各地20余名律师介入到这起人身故意伤害案中,最精彩的也是最让人意外的一幕是2010年9月20日的庭审。


    在这次庭审中,曾维昶作为一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出庭。他回忆,5被告之一的裴金德,他的辩护律师是业界顶尖律师陈光武、朱明勇。9月19日去会见他时,“他说会在法庭上把真相说出来”。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第二天的庭审中,法庭在宣布了法庭纪律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发问完后,到律师发问,法官突然专门问被告人裴金德:是否要陈光武、朱明勇两位律师辩护?


    “那一次庭审有纸条递上递下”,在下面旁听的杨名跨和许多律师都看到了这一幕。


    “不用”,在沉默了很长时间后,始终低着头的裴金德小声说出了这两个字,庭上庭下都发出了“噫”的一声,“我们所有的辩护律师都吃了一惊。”曾维昶说,他在庭上观察到被告人当时说话吞吞吐吐,欲言又止,非常纠结,接着便是长久的沉默。


    两位律师则要求问明“不用”的原因,法庭不允许,审辩之间僵持,法官命令法警“协助”被“不用”的两位律师退庭。法庭宣布休庭。


    下午,当法官问裴金德为什么要换律师时,“他半小时不说话”。法官又问是否需要指定律师时,他沉默了很长时间,非常小声地说“不用”。


    之后法庭宣布因为该被告所涉案情依法需要指定律师,该案延后审理,9月20日的庭审就此夭折。


    “看到被告那种沉默和纠结,你会愤怒、无奈和悲伤……”


    “哑巴”会见  全国律协关注


    据媒体报道,7月21日上午,律师朱明勇见到了裴金德。两小时的会见中,裴始终不发一语,不断指着朱身后的警察,眼神充满恐惧。下午,北京律师周泽会见了杨炳祺,在上次会见中侃侃而谈的杨也沉默不语。


    周泽问杨为何不答话,旁边的警察主动解释:“被告人享有沉默权。”周泽告诉杨炳祺,警方派人监视会见是违法的,该警察又说:“不是监视是监护。”


    7月22日,针对该案,全国律协终于发出了严重关注。这是全国律协首次在类似事件中发出声音。


    会见被告 安检“被抽皮带”


    杨名跨是最早介入北海律师维权案的律师。6月14日,广西3律师被抓后,杨名跨当时想:“作为法律人我们都很关注,当时我的真实心态是,全国大律师多的是,我们默默关注就行了。”


    6月23日,他接到了湖南律师杨金柱打来的电话,问是否愿意参与到这个维权工作中来。他当时思考了一下即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与此同时,云南许多律师均开始关注北海案,曾维昶最初也是围观,并在6月底捐了1万元。


    6月26日,杨名跨和另5位律师先后抵达北海,不能预期事件也接二连三发生。他们的初衷只是为了解救四位律师。


    6月27日,他们与当地警方交涉,主张立即安排会见四律师和被抓证人。


    6月28日晚,杨忠汉、罗思方、梁武成3律师被释放,而杨在新则被以“妨害作证罪”逮捕。三律师被放出后,消失在公众视野中,杨名跨他们要求见面对方也拒绝了。


    律师们认真看了材料后认为,只有彻底处理好代理人身伤害命案才能证明杨在新的清白。律师们自筹的资金的20万,开始这个案子的追索。


    “裴金德等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于2010年秋天开过两次庭后,一直未判决。杨在新等律师被抓后,已经无人代理,律师团意识到,如果该案的无罪辩护能成功,杨在新的伪证案才有胜诉希望。于是,以陈光武为领队,知名刑辩律师杨学林、杨名跨、朱明勇、周泽、徐天明、王兴、李金星、刘洋等10名律师接受5名被告人家属的委托,不约而同地决定为他们作无罪辩护。


    “我们决定先为两个证人提供法律帮助。”杨名跨作为该案其中一名证人杨炳燕的代理人为其辩护。“我们从她家人那里得知,她才生了孩子,尚在哺乳期,按法律规定,她是不能被抓的。”


    6月29日,杨名跨正常会见到了杨炳燕。当晚深夜几位律师赶赴150公里以外的钦州,到杨炳燕的老家找那到了小孩的出生证和出生手续,拿到证据。在向警方交涉后,经警方调查,7月16日杨炳燕被释放了。“算是初战告捷”。


    然而,杨名跨没有想到的是, 7月11日,会见遇阻。上午9时许,被告人裴日红的辩护人、陕西律师房立刚来到北海市看守所会见裴日红,1个小时后,一警察突然说:“接到中院通知,终止会见!”裴日红来不及在问话笔录上写完一个字,就被带出了提讯室。


    从这天起,北海律师团会见需要法院盖章证明。“而律师会见,根据《律师法》,只需要律师证、委托书和介绍信三证即可。”杨名跨意识到打这个官司开始艰难了。


    到了第二天上午9时许,房立刚再次到北海市看守所要求会见。这次要求对他进行安检。他一次一次地从安检门走过,第五次、第六次,还是通不过。最后,要求他抽出皮带,才提着裤子通过了安检门。之后,房立刚又被要求出示身份证,这是房立刚律师执业以来从未遇到过的羞辱,房立刚决定不再会见。


    同行会见遭羞辱,接下来的次日,杨名跨和律师们经历了一场“暴风骤雨”式的冲击。


    历史性审判 长达21天


    北海事态引起全国律师关注,陕西先后有两批律师声援北海律师团;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特地发表声明,抗议北海官方侵犯律师权利的行为;还有一些律师专门前往北海,支持律师团的行动。


    7月25日,法院通知律师们开庭,但之后合并对该案共做了4次起诉:7月6日起诉追加了裴日红为被告,并另案审理裴日红;起诉之后公诉方又合并起诉书,变更了犯罪事实的内容。


    律师团律师离开北海没几天,7月29日,他们又收到北海中院通知,裴金德案将于8月8日开庭,于是大家又纷纷返回北海,但会见被告人时依然被设置了重重障碍。


    8月6日,正当他们积极准备庭审前的最后冲刺时,当晚11点多,北海中院又派员将通知书送到各位律师手中,裴金德案再次延期开庭,何时开庭另行通知。


    8月8日,律师们再次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接受查身份证、安检搜身、监视会见后,只允许一名律师进看守所,但其他案件的律师则进出自由。


    最后,律师们接到通知,9月20日开庭审理该人身伤害案。曾维昶在开庭前一天到达北海,抵达当天,律师们找到他,请他担任另一被告黄子富的辩护人,他从围观正式成为该案的辩护律师之一。


    也就是在这一次审理中,发生了被告裴金德不需要辩护人的表示,该案延期至10月14日再次审理。


    杨名跨和曾维昶两位律师,一个辩护一个围观,经历了一场让他们终生难忘的长达二十一天的庭审。“根据我的分析,如果法官能坚守底线的话,不太可能存在二审。”杨名跨认为,辨方出示的现有证据足以推翻控方的有罪指控。曾维昶判断,该案如果判决,被告也应该是无罪或者检察院撤诉,“这个案子就可以作为当前我们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活教材,在这一点上我认为自己是成功的”。


    两位律师表示:“公正裁判的期望可能要远远落后而不可预期,但这么多法律人及社会大众的朝夕相伴、日夜关注与热情支持,我们看到了中国的法律进程和希望,我们希望这一次中国律师民间自发的北海维权行动,能够对推动中国法律进程起到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见证庭审亮点:非法证据排除开创历史


    两位律师介绍,在长达21天的庭审中,此次有8名警察出庭作证,其中5名刑侦警察出庭接受控辩双方发问、包括被告人的发问,以证明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3名技术警察出庭接受控辩双方有关法医鉴定的专业提问。


    在庭审中,5名公诉人退庭抗议。为证人视频作证一事,律师们抗议后法庭决定控辩双方各派一人到证人室见证作证过程,公诉人反对而退庭抗议,后又被迫回到法庭继续庭审。


    辩方主力被罚下场。杨金柱律师作为第一被告人的第一辩护人,无疑是辩方的第一主力,因在法庭辩论中遭到公诉人的反对干扰、且在公诉人第二轮发言时公然指责律师,法官5次制止而不能的情况下,杨金柱两次大拍桌子抗议公诉人,故被法官认定妨碍法庭程序而在最后一天上午被逐出法庭,好在其辩护意见在头天下午已经淋漓尽致地发表完毕。


    法庭火药味超级浓厚。法庭上的“反对”声,在21天的审判中高达上百次之多,法官的法槌声也此起彼伏。


    非法证据排除开创历史。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被誉为刑事诉讼中的“反诉”,即把控方证据是否非法取得、警察侦查行为是否合法进行法庭审查。本次庭审中,仅仅为其中一名被告人的3份口供是否有效、要不要作为证据使用,就审理了整整7天,这无疑开创了历史。


    首席记者 邓建华



[ 本帖最后由 qiongao 于 2011-11-7 14: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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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叹息两眼泪,我们生在‘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律师尚且如此,普通公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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