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辛亥革命推翻帝制整整一个世纪之后,中国正陷于难以自拔的官僚腐败和社会危机。武昌兵变推倒了摇摇欲坠的大清帝国,终结了数千年皇权统治,但是皇权的结束远非真正意义的共和的开始。一百年来,中国战乱频发、生灵涂炭,人民屡遭浩劫,宪政命运多舛。虽然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三十年的相对安宁,让中国摆脱了大饥荒和“大革命”的威胁,并逐步回到了世界文明家庭之中,但是专制权力结构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
辛亥革命百年之后,民权不张,公权必然无限膨胀,巧取豪夺、强征滥拆甚至草菅人命之事屡屡出现。改革三十年,中央放松管制,人民获得了劳动致富的机会,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但是也为各级官员腐败创造了大量资源和机会;人民的劳动成果遭到各级官员和极少数既得利益者的攫取与瓜分,人民收入的增长跟不上财政收入的增长,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改革一方面彻底瓦解了全体官民对正统意识形态的最后一点迷信,造成不可遏制的腐败、堕落、庸俗和拜金主义;另一方面则极大透支了中国的自然资源并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的速度超过发展的速度,而且只要政绩体制不变,这个破坏过程就没有止境,直到危及每个人的基本生存。承载着几千年文明的中国鲜有像今天这样没有信仰、没有是非、没有道德勇气、没有自我反省和净化的能力,贪官污吏鲜有像今天这样多如牛毛,空气鲜有如此浑浊,食品鲜有如此不安全,草原和湖泊鲜有萎缩得如此之快……
如果这一切在国内不可维持下去,那么今日中国也在历史上罕有地呈现出对外扩张的趋势。这种扩张一方面体现为中国向发达国家输送廉价劳力和产品,通过“低人权优势”压榨国内工资、消耗国内资源以吸引国际投资并维持增长;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利用欠发达国家和中国同样的体制弊病掠取它们的资源,借以满足国内维持增长的需要。这种掠取不仅会激起这些欠发达国家人民的反感和反抗,而且也可能将中国直接卷入和发达国家的资源争夺之中。官方在正统意识形态彻底破产之后一直在寻求可接受的替代品,但最后必然发现惟一可以利用的是国人尚剩的一点民族自尊感。加上政府长期灌输形成的扭曲历史观、台湾与少数族群聚集地区的分离主义隐患、政府控制下的国内媒体对“敏感”事件的高度选择性和误导性报道……这一切都注定国家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呈星火燎原之势;只要领土主权受到任何挑逗,民族主义情绪完全有能耐在一夜之间将1930年代的德国法西斯或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死灰复燃。今日中国在表面一片歌舞升平背后,实际上埋放着一触即发的火药。
无论是百年坎坷还是未来的凶险,都归因于奴役人民的专制。然而,专制是狡猾而顽固的,并不因革命而被打破;恰好相反,革命往往建立更强大的暴政。满清覆亡的教训在于,只有及时施行宪政改革才能避免革命的悲剧;如果执政者执迷不悟、拒绝改革,那么不仅他们自己将玩火自焚,而且整个中国社会都将陷入革命-暴政的恶性循环,中华民族将沦落到文明废弛、腐败横行、资源浩劫、环境破坏、民不聊生的地步。百年历史沧桑充分证明,只有宪政才能救中国。
要打破专制,只有依靠人民;要建立宪政,人民首先要树立自己的尊严。个人尊严是国家宪政的前提,不可想象一个奴才治国的奴隶国家能制定和施行一部人人自由的宪法。而专制的最大罪恶不仅在于践踏了人的尊严,而且在于剥夺了个人恢复自我尊严的能力,使他们自甘堕落地臣服于专制淫威之下。中国宪政的最根本的困境在于专制体制为自己的持续生存创造了最有利的人格状态,无限膨胀的公权和长期受压抑的人格形成一对互为依存的稳态。要打破专制的窠臼,首先必须唤醒普罗大众作为公民的主人意识。
有朝一日,当国人从专制奴役的噩梦中醒来,并意识到自己深陷政治腐败和道德堕落的处境,他们最终会认同以下不证自明之理:人人都有不可剥夺与不可让渡的内在尊严,国家的义务是通过宪法与法律制度尊重与保护人的尊严;对尊严的任何践踏都是不合法的,一个长期践踏尊严的政府则是一个不合法的政府。
一、专制的病症与后果
所谓“专制”,无非是号称掌握国家权力的一群人代替人民统治国家,而拒绝通过周期性选举等宪政机制对人民负责。由于统治集团的成员都是理性自利的,他们必然会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攫取属于社会大众的公共资源。在统治者骄横淫逸的另一面,是受剥削欺凌的人民——更确切地说,臣民。专制就是一群没有政治人格的臣民和政治权力过度膨胀的统治者构成的一对共生体。统治者骑在臣民头上作威作福,唯唯诺诺的臣民则任由统治者压迫欺诈,只有在被逼到绝境、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揭竿而起。但是暴力革命只是长期压抑下的骤然发泄,不仅不能改变臣民人格,而且通常使国民性格变得更加暴戾与无耻。革命之后,新的统治者依然故我,甚至倚仗革命赋予的合法性变本加厉,对整个社会施行更加极端的暴政,直到新政权的合法性在一次次暴政中丧失殆尽。专制给社会造成的创伤无法弭平,专制传统所生成的周而复始的历史惯性也几乎无法打破。既然不能成为掌控自己命运的狮子,人民就成为被任意宰割的羔羊。
1.专制社会的病症
专制的一半是统治者的暴政,另一半则是人民的懦弱和懒惰。专制造就国民的病态人格,病态人格反过来维持和加固专制,使国家陷于不能自立、自决、自治的政治残废状态。举其大者,一个专制社会呈现出如下致命的病症。
一曰伦理低谷。专制是迄今为止使天理伦常处于低谷的制度,并以自己为楷模复制了无数无耻的臣民。为了维持自己的形象,专制政权热衷于自我吹捧,不择手段封杀批评。它不仅用强权压垮人的脊梁,将人变成在权力面前唯唯诺诺、卑躬屈膝的应声虫,为了趋利无所不为、为了避害噤若寒蝉乃至甘愿鹦鹉学舌,而且为人树立了一个无耻的样板,尤其是在他们看穿了“皇帝的新衣”之后仍然不得不用自己的谎言为它遮体,以此彻底磨灭他们的基本耻感,最终使一国之人变成将说谎和造假当作美德的小人。
二曰懦弱。专制的维系是建立在臣民的普遍恐惧基础上的,专制淫威使每个人都变成在自己的职位、待遇、名利、家庭面前畏首畏尾。专制教育体制从来压制独立思考和信仰,用一套并不高贵的谎言教唆儿童说谎,让人从小就不敢面对事实、质疑正统、坚持真理。专制者用自己炮制的“信仰”代替全体国民的信仰,而在不受质疑、养尊处优的正统信仰难以维系之后,仍然不允许国民自由信仰。在一个权力渗透到每一个角落的国家,上级永远是正确的代名词;服从命令是至高无上的美德,也是决定奖惩升贬的最高依据,即便在号称以探究真理为己任的高等学府也不例外。在严密的权力体系内,自然不存在独立思维的呼吸空间。没有独立判断,也就无所谓过错和责任;所有人都在服从更上一级的命令,即便最伤天害理的行为也因为上级旨意而显得情有可原。一群懦弱的国民本不足以担当任何责任,也不存在任何责任可以担当。
三曰激进。越是在这样的国家,激进的声音越受追捧;温和理性的主张越受冷落,即便存在也必然微弱寡助,最后淹没在嬉笑怒骂的汪洋大海之中。既然专制国家禁止自由言论,打破专制造成的万马齐喑需要承担难以预测的风险,勇气成为这个社会最稀缺的资源,勇敢(尤其是敢言)成为这个社会的首要美德,口无遮拦的勇夫就是这个社会最大的英雄。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不激进就无法打动愤世嫉俗的民众。这一方面是因为公权缺乏制衡,无法无天、欺人太甚,社会积怨太多而长年不得排解,任何报道出来的消息都足以引发一场暴动,只不过在国家机器的强大震慑下不敢发作,因而只能借助激进的言论发泄无所不在的沉闷;另一方面,专制者的专横使所有说理都成为婆婆妈妈、与虎谋皮的纸上谈兵;哪怕分析得再头头是道,于国于民有利无害,但是最终都会因为触动既得利益的奶酪而至多博得决策者的冷笑。正因为几乎任何主张在专制社会都不可能付诸现实,人民无须面对激进主张给自己带来的风险;既然只是“说说而已”,社会变革成为少数“知识分子”的专利。不负责任的文人们乐得画饼充饥,构筑一座座虚妄的乌托邦,用激烈的文字博取人民的欢心和拥戴,而人民也乐得从中获得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心理畅快,就如同阅读武侠小说编造的虚幻故事让人们感受公平和侠义的畅快一样。革命主张与其说是治理社会病症的药方,不如说是满足社会心理的兴奋剂,而沉闷的专制社会恰恰需要打破沉闷的兴奋剂。这样,专制国家满地都是充斥幻想的革命者。
四曰轻狂。专制社会的人民往往显得过于自信、轻信乃至狂妄,不仅因为他们从小被灌输一种过于简单的善恶观,并认定它是唯一正确的真理,而且由于舆论受到严格控制、信息受到高度过滤,他们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世界观过度单一,因而不需要也没有机会面临不同利益和观念之间的复杂冲撞。尤其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机会真正选择自己的统治者并根据执政业绩决定其命运,他们只能被动接受执政者自我粉饰的执政“理念”,并心满意足地认定面前的执政者就是自己的救世主,直到谎言被一次次惨痛的真相戳破;即便如此,在“敏感”信息受到高度屏蔽的环境下,多数人仍然不假思索地认同现行体制的天然合法性。
五曰好战。一个懦弱而渺小的个体往往反而尤其虚荣,并寄希望于一个强大的集体满足个人的虚荣心,而对于这个集体给自己带来的切身危险却视而不见。既然道德文明毁坏、内心一片虚空,便只有把GDP数字、航天飞机、航空母舰等外在“成就”当做惟一值得炫耀的资本。专制政府本来就不遗余力地向其臣民们灌输国家主义理想,把主权和国土奉为超越一切的至高价值;每个国民都被统治者奴役,但在接受奴役的同时又反过来把自己臆想为桀骜不驯的统治者,在主权、忠君、“爱国”这套价值体系中梦游。这套价值体系的系统灌输使他们热血沸腾,即便牺牲自己被专制极大贬值的生命也乐此不疲。专制国家的个人都很弱小,却大都是坚定的军国主义者。
六曰势利。面对权力卑躬屈膝,面对真理和良心便必然显得轻慢、冷漠、不知敬畏。独立人格缺失本来就是专制社会的常态,专制机器迟早会把独立思维从肉体上绞杀殆尽,并以此警示全体国民,让他们战战兢兢、危言危行。当权力变成可以兑换一切的通货,任何道德或法律规则都显得苍白无力。在这样的社会,信仰是偏执,原则是迂腐;只有利益才是目的,只有能兑现利益的权力才值得追逐。在赏罚分明的权力体制下,每个人都被驯服为圆滑世故的犬儒,乖乖地、理智地、昧着良心地选择顺从,整个国家成为趋炎附势的竞技场。明知有些事情于国于民不利,自己做了却也心安理得,别人问起就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也是没办法,上级就是这么指示的”。试问这和党卫军押送犹太人去煤气炉有什么本质区别呢?他们不也在忠实执行着“元首”的命令吗?只不过他们造成的后果可能更直观一点而已。专制机器将整个国家变成一个巨大的囚笼,拘押着在它驯化下变得彻底理性自私、只顾自己的全体囚徒。即便国家大厦将倾,也不会有人敢于站起来抵制,而只能任凭其在风雨飘摇中走向集体坍塌。
以上病症加在一起,造就了一个悲剧人格;多数国民染上了这种性格,便造就了一个悲剧民族,而民族的悲剧比个人悲剧更加深重。一个悲剧人格尚可能在惨痛的现实面前有所警醒,处于悲剧民族中的个人则不仅自己无须面对或无法改变整个民族面临的厄运,而且会在民族“强盛”的光环笼罩下走向危险的深渊。让个人正视自己、承担责任乃至改造国家是需要道德勇气的,将一切责任“外包”给遥不可及的“帝国主义”、“反华势力”则无须付出任何代价。在国家主义话语体系下,“爱国”、“维护主权”、让貌似和政府过不去的“卖国贼”闭嘴乃至消失是不怎么需要理由的;相反,一些哗众取宠的“爱国”言论很能迎合国民心理、很能发泄社会郁闷,众人甚或从针对某个弱国或弱势族群的强硬打压中找回一点做主人的快感。在不可一世的国家主义尘嚣中,每一个“爱国者”都如释重负地卸下自己的道德责任,在“抗美”、“反日”、“中国模式”的自我陶醉中寻找阿Q式的精神自慰,惟独视而不见的是自己身边此起彼伏的国内危机及其昭然若揭的制度根源,以及自己生活的这片国土在自得其乐的“发展”模式下被毁坏殆尽。
2.专制的后果
它首先会变卖这个国家的所有财富并归为己有,无论是劳动力、土地、自然资源还是水甚至空气。国家越大,可供动用的资源越多,专制统治就越稳定,人民的苦难越深重。统治集团热衷于把自己当做人民的救星、把人民的劳动成果变成自己的执政奇迹,实际上在利用国家机器攫取巨大垄断利益。
它挟持整个民族,任意征用国家财富并拿去和外国政府交换,作为捍卫自己统治地位的资本。专制政府剥夺自己的人民和换取别国的友善在本质上不仅不矛盾,而且完全可以在执政者的自我利益这一点上统一起来。卡扎菲、穆巴拉克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反美英雄”。恰好相反,他们用自己国家的资源笼络西方政要和知识精英,和他们混得如鱼得水,并以此换取自己的统治地位。如果有朝一日走向战争,最大的障碍很可能不是人民爱好和平的愿望,而是腐败的执政者对海外家族利益的投鼠忌器。
但恰恰又是它把“爱国”时刻挂在嘴上,不遗余力地粉饰自己的“爱国”形象,用人为扭曲的历史观不断制造假想的敌人和民族危机感,让自己成为理所当然的民族守护人。在维护“主权”的大旗下,执政劣迹显得微不足道,针对政府的批评会轻而易举地被贴上“卖国”的标签,自发的维权行动被说成是“国际势力”策划的结果以及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它为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而实施高压族群政策,同时扭曲历史、压制真相、禁止不同族群之间的自由交流,人为制造族群矛盾、隔阂与仇恨,埋下国家分裂的重大隐患,进而以此作为维持集权专制的借口。任何专制统治者会都把民族主义当做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并在民族主义情绪高涨中骑虎难下。
它本能地嫉妒并压制不合官方主流的学说和独立于其控制之外的组织,从而有效扼杀会取代它自己的政治和道德力量。对于宗教势力或拉拢、驯服、同化,或排挤、迫害、打压,不仅因统治者个人的恣意任性而人为制造国家敌人,而且使整个民族生存于一片信仰沙漠之中。
它禁止实质问题的自由与公开讨论,使得整个社会生活在愚昧、麻木、偏见和由此产生的危险之中。
它让社会失去理性,不仅因为它任意设置言论禁区,使民众不可能从建立在真相基础上的有意义的辩论中训练说理的习惯,而且它自己就是专横的典范。一个不讲理的政府培育了一个不讲理的民族,犬儒、势利、暴戾、权力崇拜成了社会每天呼吸的空气。
它让恶法盛行,让良法失效,让法官成为傀儡,让它自己制定的法律成为门面。专制和法治本来就互不相容,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专制都是法治的对立面;法对统治者有利就实施,不利就搁置。在一个腐败已经渗入毛细血管的社会,相对的清廉会因为阻碍腐败而被冠以“腐败”之名遭到清算。
然而,它的最大后果尚不在此,而在于泯灭了国民的自由人格,摧毁了他们的内在尊严,并使他们心怀恐惧地匍匐在它的阴影之下。在全能政府的对面,是一群无能的人民,他们的共同点在于丧失尊严和耻感。官员不以剥削欺诈人民为耻,人民不以接受奴役为耻;人民的卑贱懦弱纵容了官员的骄横无耻,官员的飞扬跋扈加固了人民的恐惧臣服。经过百年折腾和三十年“发展”之后,中华民族的道德境界已经退缩到人人为己的经济动物状态。义愤填膺地“围观”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的人,轮到自己时大多照旧乖乖按“潜规则”行事;对体制和现状牢骚满腹的人,大多又甘愿充当这台庞大机器的某个部件,为它的张狂忠实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二、中国道德与政治人格及其缺陷
一个健全的国家是由一个个健全的个人构成的,中国的复兴首先要求重建正常的道德与政治人格。数千年来,以儒家伦理为代表的传统道德文化为凝聚中国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其政治人格缺失,中国一直未能完成现代公民转型。然而,传统道德非但不是建立公民人格的障碍,而且完全可以作为构造新型人格的起点。今后中国之要务就是挖掘和恢复传统道德中的永恒价值,并在吸取其他国家先进文明的基础上加以融合完善,借以完成从“小人”到“君子”、从臣民到公民的人格转化。
自人类从蒙昧时代进化到现代文明以来,人类个体逐步发育为成熟的道德与智能主体。在漫长的社会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人类从分散的家庭组成国家,并通过暴力确立了绝对统治权威。人类社会的发展伴随着人格的发育和成长,自给自足的原始人格分化为统治精英的贵族人格和与之对立的被动接受统治的奴隶人格。只是近代民主使被统治者成为统治者之后,两种极端人格才进化为温和适中的现代公民人格,从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自主、自立、自由的人类意识。公民通过自己参与制定的法律统治自己,作为权利主体承担国家义务,在纳税基础上享受公共服务,并在有权控制和监督公权力行为的制度前提下接受政府统治,从而真正成为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既不愿奴役他人、也不接受他人奴役的“君子”。
人类社会的历史表明,人类道德与政治发展不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水到渠成的必然产物。相反,一个国家的道德与政治发展水平直接制约着其社会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道德、经济、政治与法治条件实际上是环环相扣的复杂共生体;经济只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国民的道德和政治人格发展等“上层建筑”并无决定性作用。事实上,即便同属于价值层次的道德和政治人格之间也不存在绝对的决定性关系。政治人格是道德人格的自然延伸,但是后者并不简单决定前者。中国儒家传统维持了一套相当超越的道德学说,但是在一个公权力不受控制的国家,人都是政治权力的奴隶;在至高无上的皇权面前,即便德高望重的“君子”也变成了侏儒。既然臣民和国家之间无法形成平等契约关系,民主宪政不可能在中国发芽,市场经济也无从扎根。数千年来,传统儒家人格一直面临道德自主和政治附庸之间的痛苦割裂;直到近代,道德人格最终在严重加剧的政治集权下沦丧。
1.儒家传统人格及其缺陷
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中国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在于孔子以降的儒家学说发现并肯定了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经典儒家教义坚持人性善,相信每个人都有仁、义、礼、智的内在潜质。仁让人友善,义让人公正,智赋予人认识自然、社会和自己的能力,礼则是对同样具备内在尊严的他人所赋予的对等尊重。人在礼的熏陶下经过自觉修身之后,就能将这些潜质发展成为实际品性,并成长为道德成熟的“君子”。儒家君子代表了道德独立、光明正义、勇敢坚毅的高尚人格:“君子义以为上”、“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诸人”;“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作为引领传统中国社会的人格表率,君子有责任通过内省不断审视自己的人格状态;如果他的为人处世不符合仁义原则,贬损了自己或他人的内在尊严,或阻碍了其内在潜质的正常发育,那么他会为自己感到羞愧。孔子之所以主张“行己有耻”,正是因为君子清醒意识到自己的人格尊严,任何有损尊严的言行最终都是对自己人格的贬损,因而自然会产生一种耻感。因为有耻感,君子必然有所不为,譬如不会放下身段去做一个“梁上君子”,否则就把自己降格为依附他人生存的寄生虫。反之,道德没有发育成熟的“小人”则看不到“人人有贵于己者”,因而也无所谓荣辱;也正是因为没有耻感,小人们为追逐外在的蝇头小利往往不择手段、无所不为。因此,孟子告诫:“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