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党的霸权罪
政权的公有性决定了国家权力为该社会的所有居民大众所有。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有权决定国家由哪一个党来领导!今天的中国不是一家一姓之中国,也不是一党一派之中国。任何党都不能自封为领导党而强迫人民接受其领导。也就是说:是否接受某党的领导,应当依靠民心即应由广大选民自由票决,而不能由“宪法”规定;只有人民的自由选择,才能决定某党是否可以执政。对于某党所提的候选人,选民有权投赞成票,也有权投反对票。每一张反对票对于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无疑都是一个负面因素;但是,只有当反对票同样受到法律保护,选举制度才是民主的,获胜者的执政地位才是合法的。这就是相反相成的道理啊!如果要以“宪法”的强制力来确保中共的领导地位,那就要对每一位敢对共党投反对票的人予以法律制裁,那就等于剥夺选民的自由投票权,那就意味着把共党堕落到反民主、反人类的地位上去了。可是中共的霸王“宪法”却规定人民只能由共党来领导,而毛泽东还说:“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又说:“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便奠定了共党的霸权地位。只要党是领导一切的,它就可以颠倒是非、指鹿为马,小民就必须助纣为虐,为共党的灾难和错误唱赞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不过是骗人的把戏。“本”早被领导一切的共党所吞噬。党领导一切,党即本。这就使公有的国家权力异化成了一党一派之权力,这就是篡夺了人民的公有权力,共党犯了霸占、垄断国家权力罪。
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在绝大多数时候,都存在奴隶制,而且比美国的奴隶制要黑暗得多、血腥得多。比如说,俄国,过去就一直实行的大规模的农奴制,而且被奴役的都是自己本民族的同胞,境遇比之美国的黑奴要悲惨得多。列宁用组织和纪律,接受德国马克的资助,创造出全世界最大的共产奴隶国家。事实上,共产主义奴隶制是奴隶制的最高形态,共党所奉行的社会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最狡诈、最贪婪、最毒辣的特权奴隶制度。共产主义是奴隶主义的最高形态,物极必反,决定了它必然灭亡的命运。
苏联倒台,是因为它违反了人民的意志,因为苏联实行一党专治,垄断了政治、垄断了经济、垄断了真理。政治上,苏联挂着无产阶级民主的招牌,实际上,无产阶级和人民无权选举国家领导者,也无权监督执政党。苏共牢牢地控制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每一分权力,人民只能乖乖地劳动,做一个任由领导摆布的顺民。而干部却拥有各种特权,如:不受人民监督,有豪华别墅,有专车,有司机,有警卫,有特供商品,他们贪污受贿,欺压百姓,个人财产不用公示于众,他们只要对领导负责,不需对人民负责,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经济上,苏联共产党垄断了所有土地、矿山、工厂、江河湖海、草原、森林,苏联人民是彻底的无产者,苏联人民只能象奴隶一样被捆绑在集体农庄和工厂里,没有私人财产,没有生产资料,也没有产品支配权,只有被迫的劳动。人变成了牲畜,变成了工具。国家注重发展军工和重工业,忽视民用的轻工业,因而人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
在思想上,苏联垄断了真理。苏联一切言论出于“真理报”,人民没有言论的自由,也没有思想的自由。对那些敢干讲出良心话的人抓起来投进监狱。表面上一片宁静,实际上酝酿着火山,所以一旦火山爆发,国家就分崩离析了。
我们可以把人分成四种:权力动物、金钱动物、良知动物和逍遥动物。权力动物、金钱动物都是为实现其目(权力、金钱)的而不择手段者;良知动物追求是一种有道德原则的生活,反对不择手段而践踏道德底线;逍遥动物一般自己能过有道德的生活,但不敢公开反对不择手段者,他们消极避世,有时甚至充满了奴性,堕落成了权力动物镇压64的帮凶,如汪盗兵。因此,唯有良知动物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曙光!但我们必须了解权力动物。
请看共党这个野心勃勃的权力动物。马克思主义的常识是什么?是永久地独霸政权。独霸政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最基本的常识。《共产党宣言》说:“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和其它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目的是一样的:使无产阶级形成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这说明夺取政权并永久地独霸权力是共产党的最起码的目的。
1964年3月31日,在《无产阶级革命和赫鲁晓夫修正主义——八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中,毛泽东、邓小平说:“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问题,就是用暴力夺取政权,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自己的阶级专政,用无产阶级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马克思主义一向公开声明暴力革命的必然性。马克思主义指出,暴力革命是社会主义社会诞生的产婆,是用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的必由之路,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普遍规律。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国家本身就是一种暴力。国家机器的主要部分,就是军队和警察。历史上所有的统治阶级都是依靠暴力维持统治的。……毛泽东同志说:‘革命的中心任务和最高形式是武装夺取政权,是战争解决问题。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原则是普遍地对的,不论在中国在外国,一概都是对的’(毛泽东:《战争和战略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二版,第529页)。”列宁也说过相似的话:“政权问题是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这样,革命被定义成了暴力夺权。这样的革命和各种政变、造反就毫无区别了。
1966年5月18日林彪说:“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有了政权,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就有了一切。没有政权,就丧失一切。生产关系固然是基础,但是靠夺取政权来改变,靠夺取政治来巩固,靠夺取政权来发展。否则,是经济主义,是叫化子主义,是乞求恩赐。无产阶级拿到了政权,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一下子就可以打倒,无产阶级就有了一切。所以,无论怎样千头万绪的事,不要忘记方向,失掉中心,永远不要忘记了政权。要念念不忘政权。忘记了政权,就是忘记了政治,忘记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变成了经济主义、无政府主义、空想主义。那就是糊涂人,脑袋掉了,还不知道怎么掉的。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意识形态、宗教、艺术、法律、政权,最中心的是政权。政权是什么?孙中山说是管理‘众人之事’。但他不理解,政权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反革命是这样,革命也是这样。我想用自己的习惯语言,政权就是镇压之权。当然,政权的职能不仅是镇压。无产阶级的政权,还要改造农民,改造小私有者,搞经济建设,抵御外部侵略,职能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是镇压。社会上的反动派,混进党内的剥削阶级代表人物,都要镇压。有的杀头,有的关起来,有的管制劳动,有的开除党籍,有的撤职。不然,我们就不懂得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权的根本观点,我们就要丧失政权,就是糊涂人。”
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的宗旨概括为“造反有理”,其实质是“夺(掌)权有理”。1967年1月22日发表了毛泽东审定的《人民日报》社论说:“有了权,就有了一切;没有权,就没有一切。千重要,万重要,掌握大权最重要!”毛泽东无所不贪,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实践“有了权,就有了一切”的惟我主义人生追求。无产阶级继续革命的根本问题就是巩固政权,这是毛泽东思想的常识,毛的“不断革命、继续革命”,就是不断进行阶级斗争,向世界“输出革命”。它是世界动荡不安的根源,给世界也给社会主义国家造成空前灾难。目的在于把“自然的历史过程”变成马克思“理论”驾驭的人为过程。
毛把国家权力说成“是一个护身的法宝,是一个传家的法宝”,而不是社会的公器。国家政权就被视为党私有。共党怀抱不可转移的权力,又唯恐权力转移,因此而惴惴不安,患上一种失权过敏症。人民表达意志的批评监督、请愿示威,动不动就被说成“夺权和反夺权”的斗争;甚至人们练练法轮功,都被看作颠覆活动。在他们的关于权的定义中,从来就没有“人权”这个词,甚至也没有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这几个词。
人是一切关系的本,这是一个自然事实,不是外力强加。事实上,整个社会都是人的派生物,包括政权、政党。人的存在乃是大自然的事实,是生命存在了之后才派生意识的,又从意识里派生出政党,所以政党不是自然界的客观事实,它仅仅是人实现生命需要的一种手段和形式,它有什么资格来领导一切呢?“人”的存在生出“意识”,“意识”生出“政党”,这“政党”是“人”的孙子,它怎么倒过来霸占一切呢?党一领导一切,人就倒了霉。
只要党是领导一切的,他们就只对党的存在负责,即使杀人也在所不惜,1989年天安门杀了一回,19年后又在拉萨再杀。何哉?“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个原则决定的!
吴邦国宣布“不搞多党制”。其实,“多党制”是符合“宪法”的。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第2条都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这一条规定了中共在中国有绝对的、永远的执政党地位。1982年宪法把75、78年宪法第2条“中共领导”给取消了。现行宪法的“序言”里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宪法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宪法没有规定中共是最高的国家领导机关。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认定,只有人民才拥有对国家的绝对的、最终的权力,他们有权选择执政党、有权选择国家领导人。第5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明确地规定了行使中国“一切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中共。中共在法律定位上已不再是国家权力机关,不能向国家机关和社会发号施令,宪法也没有赋予中共有领导国家机关的权力。共产党员只有经过党组织推荐并经过法定的选举、任命程序才能成为国家领导人,才能行使法定权力。
政协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中共有权力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协制度、可根本就没有权力领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换言之,1982年宪法规定中共有权力领导中国各族人民,但没有规定有权力领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协制度跟搞不搞“多党制”无关。“多党制”是针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言的。多党合作的政协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不同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如果乐意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那是两厢情愿,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不实行“多党制”风马牛不相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果通过法定程序乐意实行“多党制”,中共也无权干涉。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果乐意接受中共的领导,那就必须先修改宪法或废除宪法。
有人说,1982年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领导”就是指中共的领导。这是诡辩、胡说。中共党内没有多少工人,上层更少。在现实中,工人、农民的地位非常低下;中共权贵抢夺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党和政府极其腐败的现实说明:中共不是工人阶级政党。说共产党是工人阶级政党,仅是共党的自称,并未得到中国工人阶级的认可。苏共早就被中共认定为修正主义政党,是代表苏联极少数特权阶层的政党,不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英国的工党曾经是100%的工人阶级政党,但后来还有谁认为它是工人阶级政党?
由于人与人的认识、利益与愿望总是不断变化的和千差万别的,因而任何政党都不可能一贯代表全体民意。即便共党仍是工人阶级政党,工人阶级还可以有第二个、第三个政党,正如资产阶级有两个到多个政党一样。难道对工人阶级政党,共党也要搞专制独占吗?一个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用不着以法律方式规定自己是绝对的、永远的执政权。
李铁映班子创作的《论民主》一书讲: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民主中的多党竞选和三权分立的模式,是因为工人阶级政党“不可能与其它党派轮流执政”!并说,“工人阶级政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是区别于资产阶级民主的特征。”试问:凭什么断言,一群向旧制度造反的知识分子组成的共党就代表“工人阶级”?自命比“资产阶级民主”更高明的“无产阶级民主”何以会同中国工人、农民、教师、小商人、下岗者等存在如此巨大冲突?所谓人民“一贯拥护”或“一致拥护”,是当代中国最典型的政治造假。今日中国最大的政治迷信,就是“党迷信”,即党可以一贯代表人民,“伟光正”,享有不容质疑的绝对领导权。
吴邦国宣布“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其意是说,指导思想只能是唯一的。其实这个意思并非今天的新发明,远的不说,至少林彪就是这个意思。1966年3月11日林彪说:我国有七亿人口,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思想,革命的思想,正确的思想,这就是毛泽东思想。有了这个思想,才能保持旺盛的革命干劲,才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文革期间风行“七亿人口只有一个思想,就是毛泽东思想”,早已成为国际大笑话。事过境迁,人们终于知道了,这种“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的思想带给神州大地的悲剧竟是如此之深重而惨烈!
其实,思想不能搞垄断的。一个人的思想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另一个人的部分思想,但是要强迫另一个人接受别人的“指导”,改变其思想,则不可能。不但革命领袖做不到,警察对囚犯做不到,父亲对儿子也常常自叹“做不到”!不同思想观点相处的最好方法就是平等讨论、充分说理、求同存异。如果需要作出决定的话,那就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多数保护少数。如此而已,岂有它哉!
吴邦国还宣布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这里已经包括了两个不搞。
当今世界94%以上的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代表人民行使主权的是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权力机构。三权不得集中于同一个机构。三权分立,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这就是民主宪政的世界潮流。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谁也不例外。权力需要制约,任何权力不受制约都不得了。人类反封建、反独裁的历史经验已经反复证明,任何国家都应当分权制衡,而不能高度集权。不能允许有一个至高无上、统帅一切、不受其它权力机构制约的权力中心。中共在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之后,经过痛定思痛,也早已认识到:“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邓小平1980年8月18日《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据统计,当今全球各国议会中,实行一院制的占55%,两院制的占45%。显然,这与姓“资”姓“社”无关。仔细考察,世界上中小国家大都采用一院制,大国大都实行两院制,而中国则宣称坚持一院制。不过,中国每年都要兴师动众召开两会,即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请问,每年两会是不是可以改为只开一会呢?恐怕做不到。两会都要开,一个不能少。既然如此,为什么就偏偏不能搞两院制呢?这两会与两院制有什么本质区别?
吴邦国在不讲明理由的情况下,突然宣布“不搞联邦制”,确实让天下人大吃一惊。中共1922年的二大就提出本党任务和奋斗目标是“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目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七个国家中,有印度、美国、巴西、俄罗斯、巴基斯坦等5国实行联邦制,所占比例为71%;而在国土面积最大的七个国家中,除了中国以外,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巴西、澳大利亚、印度等6国全部实行联邦制。因此,如果说联邦制比较适合大国的发展,应当是有根据的。中国既是人口众多,又是幅员辽阔的大国,对联邦制的经验,很有认真借鉴的必要。1960年毛泽东就曾对到访的日本友人木村一三先生说过:我们从中国自己的角度出发,研究了美利坚合众国在短时间内取得经济高速增长的秘密。从结论上讲,就在于“合众国”。美国这个秘密,对我们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是非常宝贵的经验(新华社《参考消息》2003年12月9日第九版)。从国家长远利益考虑,对联邦制问题不妨多多研究、集思广益,最后按程序民主办事,慎重决策。
吴邦国要求不搞私有化。据《中国统计年鉴》系列数据,中国非国有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比重在1998年便已达到50.4%,2005年66.7%……如果按私有制占50%以上的标准判定经济私有化,中国经济早已私有化了。现在再要求“不搞私有化”,恐怕为时已晚。如果吴邦国还要力挽狂澜,恐怕得发出以下号召:“必须降低私有经济发展速度,降低私有经济的比重”、“坚决打退私有化浪潮”……真要照此逻辑搞下去,那还不把经济搞乱?
吴邦国2011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只用一句话(总共50个汉字加5个逗号和一个句号)就做了“六个不搞”这样的“指示”,真是白痴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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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自幼 于 2012-4-8 09:2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