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愛珍槍下亡靈該死嗎?---與陳行之先生商榷
“偏見比無知離真理更遠。無知的了解是零,偏見的了解則是負數。無知是偏見的前提,偏見是在無知的基礎上產生的變異。(hi.baidu.com/.../blog/2007-5-14)”
讀罷《蔣愛珍的梁山路——中國人生存形態解析之三》(作者陳行之,載[
http://www.guancha.org]《觀察》,2011-1-27,以下簡作《梁山路》),不禁聯想起上面一段話。
死者已矣鞭屍宜乎?
如果僅僅是偏見,當事人可以解釋也還罷了。問題在於該文無異於向幾名死者鞭屍,九泉之下他們如何及向誰討個“說法”?
這幾位死者就是32年前被蔣愛珍槍殺的李佩華、戴淑芝夫婦和鍾秋。
從《梁山路》題目看,作者在《觀察》網站連篇累牘發表高論,想必博覽群書,掌握大量信息。筆者孤陋寡聞,失敬得很,此前竟對其茫無所知。一查網上赫然見到以下介紹:
“陳行之,(1951-)天津薊縣人,在北京讀小學和中學,1969年到陝北插隊,就讀於延安大學中文系,1993年回到北京。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文學創作,發表各類體裁文學作品一百余萬字。九十年代後期著力進行長篇小說和隨筆創作,近幾年相繼出版《危險的移動》(長江文藝出版社,2005年)、《當青春成為往事》(作家出版社,2007年)等長篇小說,發表大量涉及文學、哲學、社會學、歷史學等學科的隨筆。
陳行之的小說視野開闊,對社會人生的探索廣博深入,對人物心靈的描繪逼真細膩,具有強烈的感染力,形成了獨特的藝術風格,被陳忠實稱為‘中國最優秀小說家之一’。
陳行之的隨筆內容豐富,知識淵博,思想深刻,視野開闊,行文老辣,別具一格,深受讀者歡迎,在網絡上廣為流傳,是國內引人注目的思想者之一。陳行之在“天益網”、“中國選舉與治理網”、“博客中國”、“鳳凰博報”等均開有專欄。”(百度百科)
一篇通訊引起轟動
由上述資料推想,他當年定必讀過題為《蔣愛珍為什麼殺人?》的那篇通訊(載於1979年10月20日《人民日報》)。此一通訊近年被多家網站重發。例如2008年9月7日
www.xici.net“時尚男女”即予以全文刊登,且加如下《附記》:
“蔣愛珍的事件,發生在1978年。蔣愛珍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紹興知青,因被人造謠“作風問題”(“作風問題”在彼時可是極為重大的“帽子”,足可壓死心理脆弱者),而受到嚴重傷害。她多次向組織請求處罰侵害者,以保護自己的名譽,但都未果。在無法捍衛自己名譽、受到嚴重傷害的情況下,蔣愛珍開槍擊斃3人。
1979年10月《人民日報》以《蔣愛珍為什麼殺人》一文長篇報道此案後,蔣案引起了全國轟動。人民日報五個月內收到各階層人民來信一萬五千多件,這些來信從不同角度提出:蔣愛珍殺人犯罪,應依法懲處;但她不是反革命分子,希望從輕判處;對誣陷蔣愛珍的人應該追究法律責任。石河子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也收到大批同樣性質的人民來信。
人民群眾的建議受到尊重(當然主要還是由於案件的性質和情節),蔣愛珍一案被重新審處了。
198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蔣愛珍殺人案開庭公審,作出終審判決:判處蔣愛珍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在此之前,誣陷、侮辱、迫害蔣愛珍的人員已分別受到行政、司法處理。
蔣案引起了全國轟動。不僅民意高度一致地同情蔣愛珍,支持終審判決,在北大法律學系的多年刑法學課上,多位著名教授也論證過此案終審結果在刑法規範、法理上的合法性、正當性”。
蔣獲同情刑滿回鄉
而“王朝網絡”(wangchao.net.cn)於2009年11月8日亦轉載該長篇通訊,並作後續報導稱:
“蔣愛珍認罪服法,在獄中積極勞動,刻苦學習,清洗罪過,多次立功受獎,再次被減刑。她在服刑期間,收到人們寄給她的信和糧票、食品、衣物等五萬多件。素不相識的多少萬人同情蔣愛珍(當然不是同情她殺人,而是同情她先前的無辜受害),同時表達對任意誣陷人、迫害人的惡人,對嚴重官僚主義作風的痛恨。
蔣愛珍刑滿釋放後,回原籍照料年邁的母親。她一再表示,是黨和政府挽救了她,又給她安排了工作(到一家工廠作工),她要把失去的春光找回來,加倍努力工作。”
以上不厭其煩地做文抄公,固然為了方便讀者瞭解情況,更是為了表明筆者能夠理解“素不相識的多少萬人同情蔣愛珍(當然不是同情她殺人,而是同情她先前的無辜受害)”。
派性嚴重豈容無視
作者在《梁山路》中大量引述該通訊,卻斷章取義地略去文章開頭《緣起》第三段非常關鍵的一句話。該段原文為:
“一四四團派性嚴重,李佩華、謝世平(都是黨員)和醫院個別領導人,同張國政早有矛盾,想抓把柄把他整下去。”
這是撰寫通訊的記者經過詳細的實地調查得出的結論,它概括了蔣案發生的時代背景,起著開宗明義的重要作用。而在《梁山路》中,作者無視文革剛結束不久的社會現實,主觀地推翻上述結論,輕率地斷言:
“經過文化大革命,中國社會失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變得畸形,在當時官方的說法是‘派性嚴重’,即由於文化大革命中分屬於群眾組織的不同派別,人和人之間很隔閡,有的甚至結著仇怨。我認為這種說法並不准確。”
筆者當時身處和144團相毗鄰的農八師屬下團場,對作者插隊的延安地區農村是否“派性嚴重”無法置喙。但卻曾親聆144團宣教科一位譚幹事口述蔣案始末。
譚本人出身於團級幹部家庭,目擊蔣殺人後持槍避入團部球場邊廁所直至被擒的全過程,可說掌握第一手資料。記者就曾採訪過他及其團部機關與團直單位(蔣任職的醫院屬團直單位)同事,無人能否認派性乃造成該宗流血慘劇之一大禍根。
關於派性,凡屬文革過來人都不會陌生。毛曾說:“在工人階級內部沒有根本的利害衝突,在無產階級專政下的工人階級內部,更沒有理由一定要分裂成為勢不兩立的兩大派別組織。”可實際上,在運動中區分保皇派和造反派,挑動群眾鬥群眾的,正是毛最寵信的江青為首的中央文革小組!毛本人則藉平衡從中央到地方的兩派以掌控全局。其時身為下鄉知青的作者難道對此毫無所知嗎?
李、戴遺孤豈不堪憐
《梁山路》脫離蔣案發生的具體環境,從抽象的“民族性”說到涉案雙方的人性,極力為殺人兇手開脫,而對早已命喪黃泉的“幾個腌臜之人”大張撻伐道:
“固然可以認為中國人在專制和封閉的環境中浸淫得太久了,形成了逆來順受委曲求全的民族性,但是性格剛烈嫉惡如仇的人仍然層出不窮,林昭是也,張志新是也,胡文海是也,王斌余是也,鄧玉嬌是也,楊佳是也。我今天說到的蔣愛珍也可以歸為此列,然而蔣愛珍無論如何不是一個性格剛烈嫉惡如仇的人,她就像小動物一樣柔弱得不能再柔弱、善良得不能再善良,就是這樣一個只求安安靜靜地活著的人,怎麼就會被逼迫到拿起長槍連殺三人的程度呢?這裡邊有哪些耐人尋味的東西呢?
我在向自己提出這些問題的時候,最初想到的只是人之善惡,即蔣愛珍恰巧遇到了幾個很壞的人,但我對這種解釋並不滿意,後來我才想到這件事歸根結底還是政治文化問題,是畸形的政治文化決定了中國人特殊的生存狀態,致使某些群類心理卑劣陰暗人格變態扭曲,社會喪失了對善進行遮護的機能,最終導致這一事件發生。”
好一副嫉惡如仇,大義凜然的口吻!
這裡且不說蔣愛珍是否文中描畫的那樣,“就像小動物一樣柔弱得不能再柔弱、善良得不能再善良,就是這樣一個只求安安靜靜地活著的人”,也不論造謠誣陷她有“作風問題”的李、戴、鍾三人,是否“心理卑劣陰暗人格變態扭曲”的“很壞的人”,縱使作者的話百分之百屬實,蔣大開殺戒也無須受到譴責嗎?而李、戴、鍾三人就死有餘辜嗎?死已是極刑,過了32年早已“骨頭打鼓”了還要拉出來口誅筆伐嗎?
何況李、戴夫婦及鍾當時都遺下未成年子女(鍾之丈夫謝世平事後判刑),這幾個無辜的孩子就不值得絲毫同情?請問作者想過這點嗎?惻隱之心何在?
信口開河似是而非
據說作者被譽為“最優秀小說家之一”。筆者淺陋,沒有讀過他的小說。但從《梁山路》領教了其虛構故事刻畫人物的功夫。
可惜,魯迅老鄉、被精心塑造為人見人愛的“江南女子”蔣愛珍也好,其兄長般的領導、轉業軍人出身的醫院黨支部書記張國政也好,並非“高大全”式的英雄人物;跟處於對立一方的助理醫生李佩華、藥劑師謝世平同樣,屬於文革亂世中的芸芸眾生,毛皇帝膝下的一介蟻民。無論什麼名家乃至“大師”怎樣舞動生花妙筆拔高前者,或是添油加醋淋漓盡致醜化後者,都難免一個“假”字,最終總會露出破綻,弄巧反拙。
比如,作者以不容置疑的口氣宣稱“發現並不是蔣愛珍在殺人,真正的殺人者其實正是她所殺的人!”如此危言聳聽到底改變不了鐵的事實。套用毛斥責梁漱溟的話,那叫做“用筆殺人”!作者繼“真正的”殺人兇犯蔣愛珍之後,步其後塵再開殺戒,此種令人齒冷的卑劣手法在《梁山路》中暴露無遺。
限於篇幅,且待另文再議。(義山撰文,2011-1-28)
(2011/01/28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