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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权中国:现代“提婪猊”与政治合法性 萧瀚

极权中国:现代“提婪猊”与政治合法性 萧瀚


早在纳粹、共产主义等现代极权主义到来之前,法国思想家贡斯当(Benjamin Constant)就已经在其一系列演讲和政论中通过洞悉拿破仑政权敏锐地预感到它的来临,贡斯当以西方政治学史上常用的“僭主政治”名之,但具体阐释的内容则远远超过它本有的含义与现象。
在西方政治学史上,僭主政治并不是个陌生概念,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时代开始,僭主政治就已被作为一个贬义词使用。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僭主政体被作为相对于正常君主制的变态政体看待,其基本含义是统治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君主地位实行统治,因此它不具有政权的合法性。《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在“僭主制.暴政(Tyranny)”条的解释中说:
“在古希腊,自公元前7世纪始,僭主是指僭夺城邦国家的唯一权力并无视任何先前存在的根本法而占有这一权力的人。”
古希腊开始使用的“τυραννία”(拉丁文为“ tyrannus”,韦伯斯特辞典在解释“Origin of TYRANNY”时说:“Middle English tyrannie, from Middle French, from Medieval Latin tyrannia, from Latin tyrannus tyrant;First Known Use: 14th century.”)最初并无褒贬之意,只是一个事实性描述的概念,就是指通过非法途径(例如暴力推翻合法国王等非合法选举途径)获得权力的统治者,他们未必就是暴君,有时甚至是人民拥戴的“仁君”,直到随着“统治的理由”、“掌权的理由与程序”、“是否经过同意的掌权”这些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之后,“僭主”才逐渐成为一个贬义词,甚至在后来各国语境下衍生出暴政等各种含义。
在汉语中,僭的最初含义是“假也。从人、朁聲。子念切”(《说文解字》),最权威的《说文解字段注》说“以下儗上。僭之本義也。”现代学人张舜徽先生《约注》云:“古者谓下行上制曰僭。”因此,“僭”这个字首先是个等级制概念,是指在下位的低等级者冒充上位的高等级者行使只有高等级者才能行使的权力。《王力古汉语辞典》解释为:“差错。乱。”并且引《左传》说“僭”另有“错误的封赏”(《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赏僭则惧及淫人”)之意。
“僭主”一词的中文译称据说来自日本(来自维基百科,因手头缺乏资料,未曾核对),无论是否外来,来自古希腊语τυραννία、拉丁语tyrannus以及英语tyranny的这个词,其实在中文中无法找到对应词,因为古希腊以来在讨论统治合法性问题时,一则总与被统治者的是否同意相关,二则常常与合法选举相关,是一种自治性政治下的政治学词汇。亚里士多德将《尼各马可伦理学》与《政治学》作为姊妹书对待,一个核心的基础就是政治学是研究城邦自治的,即人如何组织化地生活,伦理学是研究关系中的人如何获得幸福。而这里的人,无论政治学意义上,还是伦理学意义上,都是指人格平等的自由人,而与奴隶无关。都是自由人,那么谁来统治,就必须要经过其他自由人的同意,要经过自由人都同意的规则与程序,否则,即为非法。而这一切在中文语境的等级制、统治性而非自治性政治中不但十分陌生,而且可以说完全没有。从翻译技术角度看,不妨如鸠摩罗什、玄奘等人的做法,当外语概念无法在本国文化中找到现成的对应词时,倘若另造概念困难或过于冒险,可采音译而非意译,例如“提婪猊”等(用“猊”音与义,是因中国古代龙生九子传说中的“狻猊”排行第五,一说第八,貌似狮子。如霍布斯用《圣经》里的深海怪兽利维坦比喻国家,以狻猊音译Tyranny也是类似含义。)。
在谈清楚“Tyranny”这个词的政治文化含义之后,才能接着谈极权主义问题,尤其是中国的极权主义。
极权主义当然是个现代概念,阿伦特认为极权主义的主要特征在于给其治下的人制造恐惧方面具有无限的潜力:“如果守法是非暴政体制的本质,而不守法是暴政的本质,那么恐怖就是极权主义统治的实质。”(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林镶华译,三联书店2008年版,页579)。而弗里德里希、布热津斯基等早期研究极权主义的政治学家则从制度特征上去概括极权主义,弗里德里希在为最初的论文集Totalitarianism写的论文及稍后与布热津斯基合写的专著Totalitarianism dictatorship and autocracy一书中罗列了极权主义的六个要件:
“1.一个官方的意识形态;
  2.一个受独裁者个人控制的政党(这个政党是群众性的);
  3.政党控制下的军队;
  4.政党控制下的传媒工具;
  5.一个强有力的警察系统;
6.集中管理的经济。”
虽然这一概括遭到许多政治学家的批评,比如萨托利就认为这个概念因其第六项要件被动摇,因为纳粹德国并未实行“集中管理的经济”。但这六项却完全符合共产主义国家的情况,也完全符合中国的情况。阿伦特所谓“恐怖就是极权主义统治的实质”与弗里德里希等政治学家的要件论并没有冲突,只是视角不同罢了。弗里德里希、布热津斯基所概括的极权主义制度特征,落实到极权制度下的社会生活中,造成全民恐怖就是必然的,这种恐怖虽然来自于极权制度本身,同时关键还在于极权制度通过这些制度设置在人们中间造成相互之间迫害与被迫害的大规模群众极权运动,恐吓他人,自己也被恐吓。今天还是人上人,明天可能就是刀下鬼;今天还权势熏天,明天可能就成阶下囚。在托洛茨基所谓“不服从者不得食”的极权统治之下,恐怖植入到人们生活的每一个领域,每一个毛孔。
问题是,如果仅仅作为现象,极权主义这种制造恐怖无处不在的恐怖后果,就过于怪异——难道极权统治者不希望人们自愿地服从吗?难道极权主义者不希望经济发展吗?难道极权主义者不希望人们心甘情愿、毫无恐惧感地支持他们的一切活动吗?
关键在于极权主义不可能做到这一切,在统治与经济发展之间,在统治与社会安宁之间,在统治与人们真心支持他们之间,他们永远只能拿一头,为了稳固的统治,他们愿意牺牲一切——别人的一切。那么为什么极权主义会成为这样一种浑身上下浸透了肮脏鲜血的恐怖怪胎呢?
这就要回到贡斯当所谓的僭主政治(即我音译为“提婪猊”的Tyranny)上来。贡斯当说:
“僭主政治需要的背叛、暴力和背信弃义竟是如此之多!僭主者当然会乞灵于原则,但只是为了践踏它们;当然会签订合约,但只是为了撕毁它们;他会骗得一些人的忠诚,从另一些人的软弱中捞取便宜,他要唤醒蜇伏的贪欲,鼓励隐藏的不义和担惊受怕的腐败,简言之,他好像一定要把所有的罪恶激情放进一间暖房,那样它们就可以尽快成熟,获得更大的丰收。”(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页254)
接着,贡斯当点出这种怪异现象的原因所在:
“非法性像鬼魂一样纠缠着他。他徒劳地想从显赫与胜利中寻求庇护。在他的庆典上和战场上,那个鬼魂与他如影相随。他颁布法律却又篡改它们;他制定宪法却又侵犯它们;他建立帝国却又颠覆它们。他绝不会对他建在沙地上的房子心满意足,因为房子的基础已沉入地狱。”(同上)
贡斯当敏锐并深刻地指出了“提婪猊”政治逆天而行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没有合法性,它无时无刻不记得自己是用了非法的手段获取了政权,为了防止人们质疑,它必须用各种各样的手段阻止,并且在使用了所有可能侵入人们生活一切领域的手段之后,他们依然不放心。如果你表示服从,它担心你是虚情假意的,因此它要你真诚地服从;如果你沉默,它就担心你腹诽,因此必须逼迫你说出来服从它;如果表示对政治没有兴趣,那么它担心你只是因为害怕而回避政治,所以还是要你真诚地表示服从它。 “提婪猊”政治永不厌倦地喜闻服从之声、歌功颂德之词,要使用那么多手段去要求人们表达虚假服从,要使用那么多技术力量制造人们的互相争斗与互相恐惧,其原因都在于首先是他们自己而不是人民感到恐惧。他们随时担心政权会丧失掉,因为它深知自己毫无合法性基础。正是它们自己一刻不停地意识到自己没有合法性,所以才一刻不停地宣称自己伟光正;正是它们自己一刻不停地意识到自己没有合法性,所以才一刻不停地给人民洗脑,妄图一直洗到人们条件反射地服从奴役为止;正是它们自己一刻不停地意识到自己没有合法性,所以才使用各种手段伪造合法性,这些手段包括虚假的议会、行政、司法、法律;正是它们自己一刻不停地意识到自己没有合法性,它们才将暴力作为第一线的防护网;正是他们自己是用暴力获得的政权,并且用刺刀逼迫人们承认现状,它们才那么恐惧暴力,生怕他人以同样的暴力手段夺走他们手中的政权。因此,贡斯当说:
“僭主政治除了军队没有其他支持。武力对于建立、保持乃至维护僭主政治是必不可少的。…战争使他能够迷惑人心,虽然他缺乏古人的威望,却能让他赢得征服的威望。僭主政治使我们重返战争体制,从而带来我们已经在那种体制中看到的全面倒退。”(同上)
从这里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到邓小平所谓“稳定压倒一切”的实质:就是用暴力强行维护他们根本不存在的统治合法性。从这里也可以看到,无论是1989年军队向抗议的人民开枪,还是2003年后正式形成暴力维稳体系一系独大,维稳体系全面绑架国家、社会、个人生活的原因:没有合法性的政权唯一可凭籍不倒的基础只能是暴力,不可能是别的。
与前现代中国相比,中共极权政治对自身没有合法性的恐惧远远超过历朝历代。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倘若中国没有经过1911年的辛亥革命,倘若中国没有经历过16年北洋政府的幼稚宪政民主时代,倘若没有整个20世纪的全球民主化运动,倘若没有中共为了经济发展不得不打开国门,那么中共对没有合法性的焦虑不可能那么强烈,其各种匪夷所思的罪恶也不可能那么登峰造极。
如前所述,前现代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西方意义上政权合法性的概念,自古希腊以来统治必须获得授权这样的概念,税收必须经过同意,如托克维尔所谓“无代表不纳税”观念早在14世纪就已经深重欧洲人头脑中,这样的历史文化是中国没有的,更不必讨论18世纪晚期以后,法国与美国革命带来的全球民主化浪潮下民主授权才能赋予政权合法性的观念。中国历代王朝不断轮替,但暴力就是政权合法性基础,牟宗三先生所谓中国古代政权合法性基于“德与力”的观念,其实其中的“德”是被“力”所论证的,成王败寇是历代的基本传统,一个被击败的政权争夺者,是谈不上什么德的,即使他们所宣称的“天命”,也只是事后的论证:既然群雄争夺中我能得胜,那就说明只有我才得上天护佑。因此,暴力作为合法性首要来源、甚至唯一来源的传统,正是中国前现代政治的基本特征,这是等级制之下的必然产物。在西方语境中,合法性一直居于首要位置,与合法性相关的是具体统治的正当性。虽然中国古代没有与西方相应的正当性概念,但历朝儒生们向往的“仁政”确实可以归入正当性范畴讨论。问题在于,没有合法性作为基础,正当性就无法成为一个系统的存在,它只能是一时一人的主张与政策,而且往往极稀罕少见,皇帝一换,又不知变成啥样,这时所谓的仁政,只能是统治者的恩赐,而不是人民的应得。
但是自辛亥革命之后,国人中的部分人,特别是知识人已经对政权合法性问题有了基本的觉醒,即使是初步的觉醒,也有无数人认为统治者需要人民选票的支持才能有掌握权力治理国事的合法性。尤其是中共击败国民党之前的舆论造势中,全部的理由就是国民党一党独裁的统治没有合法性、国民党的具体统治在正当性上也乏善可陈。虽然否定前朝统治的正当性成为所有新建政权的必选项,但是像中共这样完全彻底全面地否定前朝,这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仅此一家——这当然也与丧失天命论的合法性支持也有关系,因为奉行唯物主义论的共产党人无法援引天命、神意作为合法性的依据,它只能完全凭籍其所谓自身异于常人作为其独一无二的论证,他们只能转向所谓历史规律等虚拟的唯物论“天命”寻求支持,依靠这种东西支持,就会与古代依靠神秘主义天命论完全不同,就会出现哈耶克所说的极权主义者都宣布与传统彻底决裂,这种决裂至少从其表面意义上是要表示他们是有史以来最正确的,他们站在了历史的制高点上俯视历史,并傲视未来。但他们一方面极度狂妄,另一方面也极度自卑,时刻担心别人嘲笑他们的狂妄无知,担心别人表达合法性上的异议,而他们的极度狂妄恰恰来自极度自卑,因此为了获得承认,他们无所不用其极。于是,比前现代政权更为可怕的事就发生了——它必须时时刻刻地制造敌人,不惜践踏一切伦常传统,制造人民之间的互相戕害与争斗,转移人们对其非法性的关注,才能有所安心。
1950年9月22日,胡思杜在左翼报纸《大公报》上发表《对我父亲——胡适的批判》,痛斥胡适是“帝国主义走狗及人民公敌”,并宣称与父亲划清界线,断绝关系。胡适在随后接受采访时说:
“…我的儿子被留在大陆,他目前的声明反证了我一直强调的一点——在共产主义国家中是没有沉默的自由的。”(《胡适日记.卷8.1950年9月24日》)
胡适的这个例子说明了中共极权暴政在其建政初期就感到了其统治合法性的内在虚弱以及利用恐怖机器的回应方式。
没有合法性的政权,由于事事独裁,权力缺乏监督,其统治的正当性也就无法实现,即使掌权者真心要进行“仁政”统治,也会因为权力无法监督而落空。当正当性无法实现时,即使意识形态领域再加大宣传力度也无法使宣传内容和现实获得相互印证的效果;这就是阿伦特所谓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宣传的最大难题所在。而正当性无以实现,必然导致合法性问题再被提起。而要弥缝这种宣传与现实的反差,使得谎言与真相统一,以达到合法性问题不被究问,除了依靠暴力保证无所不在的恐怖,保证无所不在的剥夺以强行制造服从,没有别的出路。弗里德里希、布热津斯基概括的极权主义六项制度特征,无论是意识形态、群众性独裁政党、政党控制的意识形态、命令经济、宣传机器、军队、警察、司法系统,都是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维护合法性被虚假认可或假装回避的非法统治,暴力原本手段,但因其滥用,以至于几乎变成了目的本身。
中共在前30年不但耗尽正当性,而且制造彻底邪恶性的统治之后,后30年以改变奴役方式为基本特征的所谓改革,被布热津斯基恰当地定性为“商业共产主义”(详见氏著《大失败——二十世纪共产制度的兴亡》)。“商业共产主义”的最重要目标就是在中共垄断一切基本资源与财富基础上,允许伪自由贸易,允许民间自行增加财富之后进行盘剥而给极权政权输血,通过经济上的富裕达到政治上不倒的目的。但是,自由只要有一丝缝隙撑开一个小小的局面,它就会以强烈的态势发展——商业共产主义最终酿成了合法性危机无以解决情况下中共军队向人民开枪的“八九.六四”天安门事件。随后,在近三年的经济改革停滞之后,1992年邓小平再次启动所谓的市场经济改革,在确保中共统治前提下,试图以进一步的经济开放姿态修缮其统治正当性,从而获得合法性替代。邓小平深知中国传统的特点,国人通常没那么在意合法性,而关注正当性,这种奴性的政治观念基因仿佛已经融入这个民族的血液。然而,经济上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准的提高,以及进一步与中国之外地区的交流,尤其是没有合法性的政权,通常不可能有正当性修缮的能力,经济发展的代价是全社会的全面腐败与道德沦丧,这使得合法性问题再次凸显,因为全民腐败与道德沦丧的总根子还是在于制度上权力不受限制,权力的恣肆妄为,人们正是在与邪恶的权力合作过程中,在败坏道德基础上获得经济收益。于是,它造成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人们一边痛骂制度、痛骂官员、痛骂官商,而一边却不得不与他们合作获益——这当然还要以许多底层人的受侮辱受损害为代价。于是,官僚集团及其附庸与普通百姓之间在财富上的两极分化现象到达惊人的地步,基尼系数可能超过0.6的极度危险状态。
在这一危险的伪政治之下,对于中共来讲,按理说已经没什么可选择的了,但是中共党内虽然有倡导民主化改革的人物,它的政治步伐依然不会主动让权,走正常的民主改革之路。如任何没有合法性的政权一样,一切独裁者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没有民间正确施压、没有足够强大的压力,独裁政党不可能主动改革。不但不会主动改革,中共中的高官集团、既得利益集团还会试图另辟蹊径以突围,即使他们知道合法性不可能依此后补,但困兽犹斗。
于是,一种新的方案从附骥官方的幕僚知识人中产生,以张木生《我读李零——改造我们的文化历史观》为代表的新纳粹道路一度被吹得如火如荼。不仅是在理论上,而且还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这套新纳粹道路都已有一定程度的实践,所谓重庆模式虽然随着薄熙来的倒掉而在重庆式微,但它是否会在别的地方重弹一曲,现在还不好说。所谓重庆模式的基本做法,就是加大对意识形态、媒体、司法的控制、掠夺中高经济阶层以讨好底层(貌似关注民生)、进一步打击民间社团,进一步强化军警等一线暴力武装对付怨怼的民众,对于缺乏远见以及缺乏程序正义观念的大量中国底层民众,这套思路其实是有效的,但由于其经济政策的杀鸡取卵性质,它只能是一颗暂时的政治伟哥,不可能长期持续——如果要推广到全中国,除非对周边国家进行侵略性战争,不然经济上无以为继。(而周边国家在美国、日本的保护之下,以及印度洋、大西洋、太平洋等诸多航道未被中共战略性掌控,战争也根本不是出路。)最近中共中央对重庆善后的诸多经济输血已经够说明问题。
以此观之,长达30年来,中共依靠GDP增长来伪造合法性的政治经济政策不可能长期持续。一则不存在永远不发生经济危机的经济体,西方的经济危机已经成为一种他们自身能够基本应对的周期性存在,萧条之后能复苏而不涉及基本政体的颠覆性更易,而中共则完全依赖经济增长,只要发生经济危机,政权就可能崩溃;二则,经济虽然包含政治内容,但不是全部,二十个爪子戴满钻戒的狼还是狼,合法性无法通过经济增长后补,暴政并不能被钱洗成仁政。
正如哈耶克在《法律、立法与自由》第十二章中写到的:“…民主制度不仅产生了许多任何人都不希望的结果——即使在这种民主制度大体运作良好的国家里亦复如此,而且还在没有根深传统(亦即认为代议机构应当履行适当任务的那些传统)之约束的大多数国家中被证明是不可行的。”(哈耶克,第2、3卷,邓正来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页268)在一个缺乏检验政权合法性的政治文化传统中,民主制作为一种授权仪式以及合法性来源,尚未在绝大多数中国人的观念中扎根,未能扎根的首要原因并不在于民主政治本身,而在于国人数千年文化中没有自发地发展出自由观念以及政治自由观念,民主从历史发生学视角考察,它是自由的产物并且用于保护自由。因此,哈耶克的论断即使不是完全正确,也可以视为一个非常严重的警告——至少是对中国人的警告。
于是,问题变得更为复杂,一方面,传统中国的伪政治真抢劫模式不能再持续,“提婪猊”模式必须终结,另一方面,与现有中共的“提婪猊”政体崩溃相比,如何安全移植西方民主制则是要艰难得多的问题。政治合法性至少包含三层含义,一是政治的目的是什么,它应该是保护人民的自由和正当权利、维护正义(所谓正义就是得其应得),并且保护人们自愿而非强迫的利益转移方式与结果;二是掌握政治权力者需要经过遵循一定规则和平、公开、公平地竞争后获取,而不是通过阴谋欺诈与暴力手段获得;三是作为政权的基本组成,立法应当经过民主程序,执法应当受到个体与社会以及司法权的民主监督,而司法应该独立,其中包括对法律合宪性的司法审查。
然而,事实是,中国还有无数人对政治合法性缺乏基本的常识性认知能力。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当年美国13州殖民地的独立战争源于一个也许在中国人看来很小的印花税事件(而且独立战争前英国议会已废除了这个法案),但是无论是老威廉皮特在英国下议院的演讲中坦率地宣称“无代表不纳税”还是亨利.帕特里克演讲时喊出“不自由,毋宁死!”都表明了个体自由直接指向政权的合法性。而在一个自由和私权观念基本上没什么发育,程序正义观念几乎稀薄到零状态的中国,上述与自由和私权保护观念密切相关的政权合法性问题都没有被大众广泛而基础性地认知,与其说人们是理性地要求民主,还不如说是直觉性的本能诉求甚或随大流地认为民主可能会好一点,并没有多少人真正地意识到民主问题的核心在于政治合法性问题。
因此,作为现代“提婪猊”(Tyranny)的当代中国极权政体,也许会因为“自我耗竭”而亡,但并不意味着它的亡故就能使中国获得自由民主宪政共和政体。尤其是以宪政学者为主要宪政知识掌握者为主体的知识人群体,若非有意识地广泛传播政治合法性含义,向全社会普及基本的自由理念、私权保护观念、程序正义观念,必然导致全社会继续懵然于合法性,这既可能导致人们无法认清现政权的根本性质,并导致人们只顾当前不顾未来的鼠目寸光,幻想以正当性替代合法性问题,而回避实质性问题,从而给下一个“提婪猊”暴政的轮回埋下伏笔。
人们无法指望作为当代中国“提婪猊”承载者的中共,因为任何权力都具有天然的扩张本性,唯有民间给予其真正的反抗,才可能促成朝野互动下的全面政体改革,而这条路注定了是满布荆棘与陷阱甚至地雷的。
自由,只有千千万万人自由的觉醒,只有这个民族大多数人的伦理觉醒,再也不愿意和这个“提婪猊”(Tyranny)政权合谋,并以对自己的自由负责任的姿态反抗邪恶时才能改变现状。
早在近百年前,马克斯.韦伯在几乎精确预言当时的俄国难以走向自由民主制时就说过一句名言:
“一个民族,当且仅当拥有拒绝被羊群般统治的坚定意志,这坚定意志并支持自由民主时,自由民主才有可能。”
这句话对当代与未来中国同样适用。
                                            2012年6月2日於追遠堂  

魔由心生,一念成魔,夢魘裡的心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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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权主义政权现在也是四面楚歌,越来越混不下去了,越南古巴已经开始有所改变,西朝鲜北朝鲜成了国际社会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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