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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第一期】私人领域的胡作非为,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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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第一期】私人领域的胡作非为,算什么?

前阵子基地里有人贴过一个反映人犬性交现象的帖子,很恶心并深感世风日下。但是又促人思考:她的自由我有权来干涉吗?
(原帖链接: https://72.52.124.213/viewthread.php?tid=363566&highlight=%B9%B7

自由主义的观点,所谓自由,是法律之下的自由,是不被人奴役的自由,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政治关系。而一旦你的行为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他人是无权来干涉你的。那么对于私人领域的胡作非为,比如乱伦,比如跟自家的狗性交的女人,包括已被平反的同性恋的自由,类似的行为各位怎么看?自由主义者是不是就意味着
对于这种条件下的行为可以放任自流?甚至积极主张?

不反对这种行为,为人的价值和尊严何在?反对这种行为,自由与自然权利何在?

欢迎各位在此大鸣大放,踊跃讨论,以正视听!



[ 本帖最后由 lbfox 于 2012-6-15 08:21 编辑 ]
When will I see you again? When will the sky start to rain? When will the star start to shine? When will I know that you are 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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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原则  就是你的行为对别人的伤害

如果你的道德底线伤害了别人的道德底线   你就需要负责

比如人犬性交,假如只有你知狗知别人不知就是无责  公开了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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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fwz00001 的帖子

我的道德底线突破了他人的道德底线,凭什么要我负责?照您的说法,那些公开出柜的同性恋伤害了我的道德底线,就是对我的公然挑衅?我有权来干涉他们?
When will I see you again? When will the sky start to rain? When will the star start to shine? When will I know that you are 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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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用祖宗的话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亦勿强加于人,例如三级片还有个少儿不宜,就是要考虑到他人的感受,这是文明人的正常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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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lbfox 的帖子

人兽是涉及伦理问题  不单单是自由问题

其实道德的底线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就同性而言现在就有松动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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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黄河水 的帖子

这也是自由主义者的态度,不干涉私人领域的自由。但假设这样一个场景,你年幼的孩子无意在某些场合看见了上述不堪的一幕,你如何解释教育?轻描淡写的让他去吧?
When will I see you again? When will the sky start to rain? When will the star start to shine? When will I know that you are 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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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wz00001 于 2012-6-14 14:42 发表
人兽是涉及伦理问题  不单单是自由问题

其实道德的底线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就同性而言现在就有松动的迹象,
照您的意思,干涉与否取决于伦理观而不是自由?那土共伦理观指导下的对私人领域的横加干涉就是合法的了?
When will I see you again? When will the sky start to rain? When will the star start to shine? When will I know that you are 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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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人与人

伦理:人与兽

用自由解释伦理

还是那句话:比如人犬性交,假如只有你知狗知别人不知就是无责  公开了就麻烦了

孩子无意看到和故意让孩子看到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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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的地方就是探索的地方  就是有争议的地方

现在讨论私人领域   以后科技发展了或许也会讨论内心的想法

兽交 乱伦  转基因  克隆人

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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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telos 的帖子

触及我们道德底线的,并不意味着我们有权去干涉,在有些国家算违法,那是因为这些国家没有实现宪政自由。现在的困境是,自由与价值迷失的矛盾。就如您的感慨:“很难说,人类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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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fwz00001 的帖子

用自由解释伦理,那这两者谁从属谁?自由服从了伦理,那伦理就成了法律,不妨碍人的自由不被保障,反而成为专政对象,这有违自由国家精神。而由于伦理标准的不同而让弱势方夹着尾巴做人,连公开出柜都不允许,这恐怕是共产党的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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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lbfox 的帖子

你要讨论人与兽   时不时的扯土匪干啥?

有些乱:人与人+人与兽+土匪

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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塾师艳遇(人与兽)


  有一位私塾老师,性情乖僻,喜欢以严苛的礼教来管束学生,学生都深以为苦。但这位塾师在地方上颇有正人君子的名声,让人挑不出缺点。


  塾堂后面有一座花园,某夜,塾师在月下漫步,瞥见花丛间隐约有人影,当时久雨刚晴,土墙略有倾圯,他怀疑是附近来的偷菜贼,於是近前查看。结果发现一位美女从藏身的树后现身,跪下来说:“我是一名女狐,因敬畏老师方正,不敢接近,才利用晚上来摘花,想不到还是被老师撞见,恳请老师高抬贵手,原谅小女子。”


  美女说话时,柔声婉语,眼波流转,百媚俱生,塾师不禁为之目惑神迷,於是出言挑逗,而美女也婉转相就,跟他走进内室,并且说:“我能够隐形,来无影去无踪,即使有人在旁,也看不到我,只有老师您看得见,所以不必担心那些顽皮的学生。”於是两人上床颠鸾倒凤,欢畅无比。


  到了天快亮时,塾师催促美女离去。美女说:“即使外面有人,我也能从窗隙溜走,老师您不必过虑。”不久,天光大亮,太阳都照到窗户上了,学生们已陆续进入塾堂,美女却还在床上垂帐高卧,塾师这时心里七上八下,但还希望别人真的看不见她。


  不久,塾堂外头忽然说有某某老鸨要来接她女儿回去。於是美女立刻披著外衣从内室走出,大辣辣地坐在塾堂上整理头发,然后对塾师敛衽一拜,说:“因为没有带化妆用品,我要回去梳洗,改天再来拜访老师您。”说著就伸手向塾师索取昨晚的夜度资。


  原来这位美女乃是当地新来的一位妓女,学生们买通她,要她谎称狐狸精来迷惑塾师,让他出丑。塾师在知道真相后,极为沮丧。在学生们早课完毕,回家吃早餐时,塾师就收拾行李,不告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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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 fwz00001 的帖子

哈哈 欢迎盖楼,盖歪了也没关系,我来负责收拾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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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 lbfox 的帖子

歪过来又歪过去,重心正是关键

此楼不会塌,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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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 fwz00001 的帖子:盖楼的核心是素材,人气的重点在拍砖。。。

案例一:吕丽萍公开反对同性恋有错吗?
http://www.bokee.net/company/weblog_viewEntry/8349413.html

此案例中,到底谁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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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lbfox 的帖子

这种“私人领域”的行为,因着自由精神,它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保护并不意味着在道义上的支持,而是对私人领域的自由的支持。在道义上你可以公开谴责这种行为本身,因为谴责意味着对人伦与价值的捍卫。但你没有权利阻碍、干涉这种行为。这是针对这种私人领域“胡作非为”事件的边界所在。

同理,吕丽萍因着基督徒的价值观,公开谴责同性恋行为,她也有这个权利。
主啊,我愿意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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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说哥白尼被烧死,是不是伤害社会伦理的结果?如果是,那么哥白尼有罪么?
打酱油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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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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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严格分清楚两个概念:谴责和定罪。
你有权谴责任何人,只要他的行为被你不爽;这是不需要理由的。你提出理由,仅仅因为希望这种谴责被别人接受;你不提出理由,或者理由不被别人接受,你也有权谴责。
不提出理由和提出了理由没人接受,性质是一样的:因为你胡诌个理由总是很容易的事。而别人不接受,并不能妨碍你的言论自由权。所以你有权谴责任何人。如果一个人有权谴责任何人,那么多数人正好同时谴责某人,也是很正常的事。这也不需要什么严格的理由,虽然有严格的理由,更有助于增加谴责者的人数。

定罪就不然了。最好少定罪。今天你可以禁止别人吃狗肉;明白人家就可能禁止你吃猪肉;后天你老婆上街就必须戴面纱;再往后,你不按时礼拜就要吃鞭子了.......这是通向奴役之路。虽然有些禁止还是不得不要,但是终究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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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24楼

以兽交论。她敢公开说自己兽交,只要看她不顺眼的人,都可以谴责之。这是她自找的。
但是如果以法律禁止,就是另一回事了,似乎毫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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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pesir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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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pesir 的帖子

基督徒确实有权谴责同性恋,但是我们也有权谴责基督徒。
我非同性恋,但是我认为反对同性恋的社会心理基础正在瓦解,基督教继续这么闹腾,早晚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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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 skygates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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