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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12人权报告中国部分,中文译本

美国2012人权报告中国部分,中文译本



中国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中国共产党宪法为最高权力的专制国家。共产党员掌握着几乎所有的政府高层,警察,和军队职务。最高权力属于由中共和其九名成员组成的常设委员会25名成员组成的政治局(政治局)。胡锦涛作为中共总书记,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是三个最强大的位置。执政当局总体上保持了安全部队的有效控制。


 


关键方面在该国的人权状况继续恶化。镇压和压迫,特别是对组织和个人参与权利的宣传和公众关心的问题,是个常态。当局政治敏感的个人和团体继续面对他们集会的自由,宗教实践,和旅行上的严格限制。加紧努力压制政治活动家和公众利益的律师,并且越来越多,当局采取法外措施,包括强迫失踪,“软拘留”,并严格的软禁,包括房子的家庭成员被逮捕,以防止人民独立的表达意见。牵扯敏感事件的公益律师事务所,继续面对骚扰,吊销律师执照,并被迫关闭。当局加强限制言论自由和控制媒体,控制互联网和互联网接入。当局继续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地区严重的镇压少数名族的文化和宗教信仰。各地对权力在高端活动中达到高度的滥用,如外国政府官员的访问,敏感事件的纪念日,还有基于互联网的“茉莉花革命”的抗议。


 


与往年一样,市民没有改变政府的权利。年内的其他人权问题包括:法外处决,包括未经正当程序的处决; 强迫失踪和被单独监禁,其中包括长期非法拘留在被称为“黑监狱”的非官方设施内; 囚犯的酷刑和逼供; 对律师,记者,作家,持不同政见者,上访着,寻求和平依法行使自己权利的其他人的拘留和骚扰; 在司法程序中缺乏正当程序; 法院和法官被政治控制; 封闭的试验; 使用行政拘留;限制集会自由,宗教信仰,旅游; 未能保护难民和寻求庇护者; 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强行遣返中国公民; 对非政府组织(NGOs)的严格审查和限制; 歧视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 在某些情况下导致强迫堕胎或强迫绝育的一种强制性的限制生育政策; 贩卖人口; 禁止独立工会和工人罢工的权利缺乏保障; 使用强迫劳动,包括监狱劳动。腐败现象仍然普遍。


 


当局在监控滥用权力,特别是关于腐败。然而,中共的内部纪律处分程序是不透明的,目前还不清楚是否一贯触犯人权和是否有行政弊端。


 


第一条 尊重人的全面发展,包括自由:


a.任意或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据称年内安全部队犯下任意或非法杀害的罪行。在许多情况下,很少或没有透露细节。对羁押中死亡的人数并没有官方的统计资料。


 


虽然没有官方统计,但是有关于羁押中死亡的报道,某些情况下接受媒体的报道。在六月媒体报道当中,居民在湖北省利川市的政府大楼外抗议后,冉建新在警察拘留期间死亡。冉,一个利川市的人大代表,526日因捕涉嫌受贿被捕,在64日的审讯过程当中死亡。


亲属说,他们发现他的身体上有伤口和瘀伤,并相信他死于非正常死亡。在互联网上流传的照片显示,显然表明冉的身体布满瘀伤。


 


9月份在广东的乌坎村,村民在对当地政府的示威中抗议政府出售村民的土地。官员要求村民委派代表来解决问题。谈判失败后,当局在1211日拘留了一些代表。1213日,当地政府宣布,被扣留的代表之一,薛金波,曾在关押期间死于心脏骤停。薛的亲戚在看到他的尸体后,确认他是遭到酷刑和殴打致死。当地检察官否认了这一指控,并告诉媒体,薛有哮喘和心脏疾病的历史。


 


在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分别被执行以下信念,缺乏正当程序和足够的上诉渠道。在818日(2011年),李临东开车压死一蒙古族牧民,510日在内蒙古的锡林郭勒盟,李临东被执行死刑。在69日李的一审审判,仅仅持续了六个小时。曾在内蒙古引发大规模的抗议活动的蒙古族牧民死亡。


 


b.莫名失踪


 


在今年年底当局继续未经审判或按正式指控在拘留蒙古族维权人士哈达,他的妻子,和他的儿子。哈达曾因为间谍活动和分裂主义被判15年徒刑,在201012月被释放出狱。哈达成立南蒙古民主联盟,呼吁内蒙古未来举行全民公决。


 


著名人权律师高智晟,曾代表基督徒和法轮功学员,直到1216日下落不明,北京一家法院因为他在五年的缓刑期间违反“假释条例”而继续判罚他为期3年的监禁。高自20098月以来一直被消失,除了2010年春节短暂出现。


 


在今年年底前,政府没有提供一个全面可靠的针对所有遇难者,失踪人员,或与暴力镇压1989年天安门示威而被拘留人员的统计。在九月Duihua基金会,一个国际人权非政府组织估计,少于10个人还在监狱里,虽然其他组织的估计较高。许多参与示威的活动家继续遭受来自官方的骚扰。


 


c. 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法律禁止对被拘留者的身体虐待和禁止刑讯逼供,侮辱囚犯的尊严,禁止狱警殴打或鼓励他人殴打囚犯。20107月的规则影响了证据的排除,包括在酷刑下取得某些类别的刑事案件的供词,然而,众多的前战俘和被拘留者报告说,他们受到用拳头和矿泉水瓶打击,遭到电击,殴打,被迫坐在凳子面壁呆上几个小时结束,剥夺睡眠,否则遭受身体和心理虐待。这些事件一些发生在今年。虽然普通囚犯是被滥用权力的主体,政治犯和宗教持不同政见者被单独监禁受到更加严酷的对待。在某些情况下,持不同政见者的亲近亲属被挑选出来的滥用权力。


 


郭飞雄(杨茂东aka0)在913日,被广东省梅州监狱羁押了五年之后被释放。在郭被羁押的五年期间里见过他的家人和律师对媒体反映,郭曾遭到电击,殴打和其他酷刑。


 


219日,律师江天勇被拘留和毒打两晚。他坐着高达每天15个小时一动不动,并多次审问。他说,他还遭到威胁和羞辱。他说,他的审讯人员告诉他:在这里我们可以按法律办事,也可以不按法律办事,因为我们被允许不按法律办事。江在8月被释放并未被控犯罪和正式逮捕。


 


今年二月,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联合国禁止酷刑)重申其有关规定并对在警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广泛使用酷刑和虐待的国家的深切关注,特别是逼供或在刑事法律程序中使用的信息。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承认政府在解决酷刑和刑事司法系统中的相关问题的做法所做的努力。据称,许多酷刑行为发生在审判前刑事拘留中心或再教育,通过劳动(RTL)的中心。


 


有很多的报道关于社会活动家和请愿者因为政治原因被认为是精神失常,并且被迫接受精神病治疗。根据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公安部(MPS),部直接管理的牵涉刑事责任嫌犯的(又称安康设施)22家高安全性的精神病医院。从1998年至20105月,超过40,000人在安康医院接受治疗。20105月公安部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安康设施的拘留是不适合于没有证明犯罪行为的病人。然而,政治活动家,地下宗教信徒,多次向政府请愿的人士,被取缔的中国民主党(CDP)的成员,法轮功信徒都成为住在这些机构中的精神病患者。安全官员毫无明确理由押一个人到安康设施,而且被拘留者有没有反对安全官员的精神病索赔机制。据报道,这些医院的病人被迫用药和违背自己的意愿强行遭受电击治疗。


 


据人权非政府机构的报道,湖北的的请愿人士赵科丰0519日在北京由湖北省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官员扣押后被拘留在湖北省襄樊市的精神病院中。


 


429日,安徽省合肥市的请愿着胡东升,在北京公安部进行请愿时遭到扣押,殴打,并被强行遣返回合肥。当他返回到安徽后,被关押到安康精神病院。据报道,这是胡第二次因为上访而被拘押到安康精神病院。胡,一个共产党元和前低级别的党支部书记,上访是因为对强制拆迁的不满。


监狱和拘留所的条件


 


无论是拘押政治犯的还是拘押刑事犯的惩戒机构条件都比较苛刻,并且往往有有辱人格的行为。战俘和被拘留者经常居住在拥挤和卫生生条件差的环境里。监狱容量不足,在一些地区仍然是一个问题。食品往往不足并且质量差,许多被拘留者补充食品,药品,御寒衣物,都是由亲属提供的。一些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不得接收此类物品。囚犯常常睡在地板上,因为有没有床或被褥。充分、及时为犯人提供医疗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尽管官方保证囚犯的权利,促进医疗保障。


 


法律规定监狱应该保持通风,可接受自然光线,干净,温馨。然而,在许多情况下,都不符合的规定,卫生,通风,取暖,照明,基本和紧急医疗服务,饮用水的获得都得不到保障。


 


在惩戒机构,强迫劳动任然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许多囚犯和被拘留者在惩戒机构的工作,往往没有报酬。监狱,劳教所的信息被认为是国家机密。


 


为回应死刑犯器官被用作移植用途而受到的指控,卫生部黄洁夫副部长在2009年表示,犯人不能成为人体器官的正确来源,除非必须以书面形式同意,他们的器官才能被切除。海外和国内的媒体和宣传组织继续对摘取器官的情况进行汇报,特别是从法轮功学员和维吾尔人都被迫移植器官。


 


行政拘留设施,如RTL设施里的条件和那些监狱里的条件相当。被殴打致死的情况时常发生在行政拘留所和劳动教养所内。据报道,被拘留者被殴打,性侵犯,缺乏适当的食物,没有医疗。


 


监狱人口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据“中国日报”,司法部有678所监狱,有1.65万人,在这些监狱服刑。该部还实行“社区矫正”假释制度,其中有599,000人接受社区矫正。法律规定,被安置的少年应与成人分开,除非设施不足。实际上孩子们有时被安置在成年囚犯的场所。政治犯与一般监狱犯分开关押,据报道,在狱警的唆使下,这些政治犯被其他犯人殴打。


 


许多囚犯和被拘留者没有合理受访问的权力,并不允许进行宗教仪式。监狱法第52条规定,“考虑应给予特殊的生活习惯和习俗的少数民族的囚犯一定的便利。”


看守所条例第23条也有类似的规定。然而这些规定几乎没有被重视。


 


囚犯和被拘留人员在法律上有权对无经调查和审查情况下,通过不人道手段下的指控,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法律规定,囚犯写给监狱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的信件,应当不予检查。该法还进一步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生活和卫生设施,并应严格遵守犯人生活和卫生的相关规定。它还指出,囚犯的医疗和保健应纳入到监狱所在地市民的健康和疫情预防方案内。虽然当局偶尔对监狱不人道的条件的指控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却未被公开。暴力和非暴力的罪犯都有监禁的替代品。


 


该法要求政府调查和监测监狱和拘留中心的条件状况,一检察官办公室的一名官员,负责调查和监测监狱和拘留中心的条件。


 


政府一般不容许独立监察监狱或RTL营地,囚犯仍然无法加入当地和国际人权组织和媒体集团。当局并未允许国际委员会(红十字委员会)的访问囚犯,或在该国执行的正常的探监行为。


 


d. 任意逮捕或拘留


 


任意逮捕和拘留的问题任然很严重。法律赋予警察广泛的行政拘留权和长时间扣留没有被批准正式逮捕或刑事指控的个人的权力。纵观今年的人权活动家,记者,未登记的宗教领袖,前政治犯及其家属继续成为任意拘留或逮捕的对象。一个新的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草案中的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重大腐败和恐怖主义的情况下,法外拘留是合法的。


 


警方和安全机构的职能


 


国内主要的安全机构包括国家安全部,公安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共军主要负责外部安全,但也有一些国内安全的责任。地方司法机构也经常使用民用市政安全部队,称为“城市管理”的人员进行执法。


 


公安部协调该国由地方,县,省级司法管辖区警察机构组成的警察部队。警察的司法监督是有限的,而且没有缺席和制衡。在地方一级的腐败是普遍的。警察和城市管理官员进行法外拘留,敲诈和殴打。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承认,滥用执法权的现象普遍存在。2009年国内新闻媒体报道有关公安官员曾因殴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囚犯致死而被定罪。


 


724日,三名身份不明身份的人殴打了正在广东省南雄市工作的民主权利活动家罗涌泉。罗,一个诗人,'08宪章民主宣言的签字成员,也是禁止CDP的成员,因为报道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负面言论而被刑拘两年后在五月被释放。据报道,警方在没有任何原因的情况下对他进行殴打。


 


在拘留期间的逮捕程序和处理程序


 


法律允许警方在正式逮捕前拘留犯罪嫌疑人可长达37天。在犯罪嫌疑人被捕后,授权警方可在调查和审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长达7个月的拘留。警方调查完成后,还有额外的45天的拘留,来帮助检察院决定是否提出刑事指控。如果指控被提出,主管部门可以扣留额外的45天,然后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司法程序。一年或更长时间的审前羁押期是常见的。警方在执法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有时超出法律允许的期限。法律规定,被拘留者在被刑事起诉前可以与辩护律师见面。警方经常违反这项法律。


 


刑事诉讼法要求法院向没有能力请律师的,盲,聋,哑或未成年,或者是可能被判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律师。不管是被告贫困与否都适应此法。法院还可以向其他请不起律师的刑事被告提供律师,然而法院往往没有向这些被告委任律师。


刑事被告有权申请保释(也翻译为“取保候审”),来等待审判。然而,在现实中的几乎没有犯罪嫌疑人被保释。


 


法律规定拘留24小时内应通知被告的家庭成员,但实际上被拘留后的很长时间内都未被通知家属,特别是在政治上敏感的案件。根据笼统的例外条例,执法人员并不需要提供通知,理由是这样做会“阻碍案件的调查”。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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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拉里到底是帮中国人民还是在害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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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傅红雪九世 的帖子

希拉里哪儿得罪你啦?
就算希拉里不对,跟人权报告有什么关系?难道说没有希拉里,就不出人权报告了?
你对人权报告不满,就直说,干嘛拉希拉里来?

另及:自从共产党上台,中国人什么时候对美国有好感?还不是每次都被美国伤害感情,日益反感美国?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2-7-14 04: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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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nkpoper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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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其他内容还是很有价值的,希望以后能够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出来翻译人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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