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嫌疑人周某被警方成功击毙一案,本人克服不了律师和军人的职业坏习惯,情急之下忍不住写了几篇业务性的分析文章,没想到引发了许多误会,有的认为我是质疑,有的认为我是造谣,有的认为我是想出名。其实,当初我并没有想这么多,只是觉得这个案子很有意思,本人左看右看都认为不是这么回事,于是随便说说而已。同时我也以为,这么大的案子,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不在乎我一个屁民说三道四。然而,尽管如此,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对几个问题作出诚恳的说明,欢迎大家批评指正,但希望有关部门千万不要把我当成第二个李庄来处理。
关于周某的案子,我罗罗嗦嗦地在自家菜园发了多篇图文,全被尊敬的网络领导同志枪毙了,然则我屡毙屡犯,乐此不疲。早在央视新闻报道周某被击毙的当日下午,我就发了《图析周某毙命的一瞬间》,随后又发了《聚焦周案新闻背后的网络疑云》等图文,近日正在连载《技术图解周某击毙现场的九个迷团》,但这些图文全都落了个不善而终的夭折命运。所以,我也心灰意冷,没兴趣再写了。但后来一想:其实我写那么多屁话干什么,拐来拐去的使领导和同志们都容易产生误会,严重影响安宁团结的稳定局面,搞得不好自己也会被当成稳控对象,有什么话不如直截了当地说完就是了。因此,抱着这样的想法,在此我直来直去地说几句话。
我首先声明,对警方击毙周某嫌犯的丰功伟绩,我并不持怀疑态度,我坚信警方的确击毙了周某嫌犯,被击毙的也是周某本人。在此,我对警方致以迟到的热烈祝贺!
有些网民对警方击毙周某产生不信任的情绪,我个人也是十分理解的。在这里,我倒要替警方说几句话。我认为,警方宣布击毙了周某,是有道理的,有根据的,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是完全可信的。只是,到底谁是周某,周某是谁,也许警方一直没有定论。特别是,周某犯案ANG="EN-US">8年,流窜数省,枪杀ANG="EN-US">10人,不是一下子就能搞得清楚的,如果一下子搞得清楚的话,不早把案子给破了,还轮到他回家吃窝边草吗?估计现在警方遇到的一个麻烦是,周某的确是周某,可后来兴奋期一过,数省警方共同坐下来冷静比对之后,发现这个周某还不能把全部的罪案串起来,比方说,这个周某可能是南京的曾开贵,但不是重庆的周克华,或者是重庆的周克华,但不是长沙的“平头哥”,而此前大家都以为这三个人就是同一个人。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警方宣布击毙了周克华并没有错,但这个周克华又不是他们理想中的那个,因为这个周克华被击毙了,其他的周克华还活着。还有一个可能的情况,就是警方现在才发现,之前向全国人民发出的通缉令或者嫌犯的信息有误,那么,这个被击毙的周克华也不会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那个周克华,这样,警方也很难向全国人民交代,可能这也是警方迟迟未公开周某毙后正面像或毙前过街视频的一个原因吧。当然,也许还有其它本人智力不能企及的复杂情况,总之,警方一定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多多理解。
我既然如此理解和尊重警方,为何还写那么多令警方不快的技术性分析文章呢?其实警方就是一个大男人,但也象个女人那样爱面子,同时也象那个被击毙的周某一样,虽然强悍无比,但照样需要随身带着伟哥。不过,有些东西还是捅破为好,其实捅破了也没什么,迟捅破不如早捅破,只要坦诚一点,朴实的老百姓还是能够谅解的,毕竟警民一家亲啊!
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也就实话直说了吧。我绕来绕去写那些文章,其实想表达的意思就是:我知道警方击毙了一个周克华,也相信警方击毙了一个周克华,但我认为这个周克华是被直接击毙的,期间并没有发生新闻报道所说的那种惊险枪战。作为亲身经历过枪战的人,我当时就觉得那两位与我同龄的老警官面对镜头描述所谓的枪战时,他们的心里实在是很虚的(我个人还是很同情他俩的,希望大家对他们手下留情)。
下面我也坦率谈谈自己的看法和理由。我想,我把我的看法说出来,不一定是什么坏事,对平息大家的猜疑,对警方放开手脚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也会有一定的好处。
我为什么认为没有发生枪战呢?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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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认为周某是象一只老鼠那样被击毙的,他根本就没有反抗。




二、周某中弹的部位与警方描述的枪战不符。





三、周某被击毙的位置与警官描述的双方战斗位置,二者之间根本就不能通视,双方都处于对方的射击死角,在那样的位置上谁都不可能击中对方。




四、周某的右太阳穴是被警方抵近接触射击的,周某不是自杀的,因为周某的手上和肩上没有任何血迹。




我认为周某被击毙的实际情况可能是:当时周某正从那三根电杆的左侧位置朝拐角处的那根电杆方向行走,即左手靠墙沿下坡方向走(而不是警官描述的从街口沿上坡拐角往三根电杆方向走),一名警官从背后击了他右肩下一枪,另一名警官从右侧面击了他腰部一枪,两人(也许还有其他人)迅速地将其按到墙根下,后来不知何原因,又朝他的右太阳穴开了一枪,而此过程中,周某根本就没有开过枪。




作为经过手枪射击训练和曾经熟练使用过五四式手枪的退役军(警)官,我认为周某没有开过枪的理由是:周某身边的弹壳不可能是周某发出来的。因为那几个弹壳离周某身体太近,其中一颗弹壳很明显是血迹凝固之后才放上去的,也就是周某死了很久之后才放上去的,同时,电杆上和窗户上的弹孔,都不可能是周某打出来的。
















我说这些话,并无任何恶意。我知道其实现在警方也很为难,但任何人都会遇到难处,与其遮掩,不如公开一切。只要放得下,一切都没什么。我想,人民群众会原谅你们的,并通过你们处理此事的最终态度,从你们身上重获更多的信心。当时事发突然,由于各种原因从下到上信息报告有误,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将错就错,更不能以一个错误来弥补另一个错误。要知道,政府和人民是一家人,所谓衣食父母就是这个意思,没有必要相互之间不信任。政府的公信力,需要大家共同培植和珍惜,作为一个20多年党龄的中共党员,一个曾经在边关前哨为祖国献出青春的老兵,我真的希望这个国家日益美好。其实,就是我现在不把这层纸捅破,老百姓心里也有杆秤,他们也知道政府的难处,知道警方破案心切、为民除害的焦急心情,同时,他们也有自己评判是非的标准,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我要特别声明的是,我说这些,绝对不是造谣。本来我不想说的,但现在我不得不说了,因为很多人已经对我有误会了,我已经没有了安全感。我博客上的图文虽然被击毙掉了,但我发现网络上到处都是我的那些图片,人民网有篇文章还在攻击我,说我如何如何的,我感到很害怕。我也要学学王立军,不如把事情捅破算了,要不然人家以为我是什么。
我说的这些话,当然不一定要大家相信,而且,我相信警方也会对我的说法提出强烈的反驳,我不怕并且非常欢迎这种反驳,不过,你们也可以继续删除我的图文,甚至对我做出各种威胁。当然,在警方进一步解释清楚之前,作为公民,我也有权对公共安全事件提出质疑,并有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我真的不希望警方抓我这个良民,因为我没有任何恶意。而且,我总认为,这事情拖久了,全世界都会知道的,那样反而不好。在此,我也希望各界朋友对我的行为予以理解,并给予必要的保护。
我不是专家,以上所说的一切,仅为个人根据网络流传的图片闭门分析所得,很多看法都是主观的,凭自己狭隘的经验说的,并不一定正确,敬请各位鉴别,不必轻信。如果有任何错误,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对所有理解和支持我的网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