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略一看,粗略一说
由于世界各文明的交流、冲突,造成的社会激荡,这是无奈和无可避免的。而非想当然的雅致后,就“啊呀呀”。
仅就“二刻拍案长叹”略表浅见:
孙文当之无愧的“国父”,这个无可辩驳。
自小就浸淫传统文化“帝王心术”除此无他的的袁大头,自诩为“政治理念:一手银子,一手刀”纵横捭阖、横行天下的袁项城,都可以“居功阙伟”,坐了坐“洪宪帝”(这名号真他娘的讽刺呀)都可以蒙羞的“思之为华盛顿”,都没有“僭越之嫌”,都没有“罪人”;提出具有现代意义建国理念、并付诸实施、并见诸于世的孙大炮何来“僭越之嫌”?!
执此“僭越、罪人论”的,用谬误都不足以形容,简直就是邪恶了。(愧对圣经呀,半桶水的干不过满是尿壶垢的

)
当掰尽指头历数民国草创之时的这派那派的,独独遗漏了举足轻重,也可说是起到关键作用的“基督派”-----“列强”们。没有“基督派”哪里能来得“袁盛顿”?
哦,整桶水的“基督”原来是隐身的。
又拿宋案来说事
从吴禄贞到宋教仁到陈其美惊人的相似呀(袁大头的手段也就能骗骗政治脑瘫儿)
好吧,说到了“二次革命”。
由于宋氏屡次不买袁大头的账,西装送了不穿、银子送了不用,也罢,宋氏居然得寸进尺,想弄个“内阁负责制”,小毛孩子你眼里还没有我这个“袁盛顿”。一手银子的不好用,那另一手的呢?
孙大炮眼见无量头颅无量血换来的“假共和”也要毁于“袁氏”之手,不禁拍案而起。有人会说:现在是法治社会了。。。。。。。
是的,你跟随意践踏法律的讲法治:
当袁某用军队围住议员们,民主的命令“投票”,否则不给水喝、不给饭吃,法呢??????
当袁某随意支取巨额国帑收买笼络甚至暗杀,法治呢?????????
当有人不买账,袁某随便就抓了“几十银元”的小辫子,以贪污罪名枪毙其人,法治呢?!
袁盛顿的铁杆狗腿总理拒绝出庭,法治呢?!
。。。。。。。。。。。。。
孙大炮算是看透了“袁法治”。
是的,当时执此“法治论”的不在少数,也包括蔡锷。就是国民党内也应者寥寥。然而,当“袁盛顿”一面“法治”,一面“军事部署”停当,“二次革命”大势已去。(其后时局的发展证明孙大炮的判断无误)
要知道,如今“美国人民”就有“二次革命”的权利,这也是美国不禁枪支的原因之一。
如果,非要说是孙氏反抗“袁洪宪”是“叛国”,那么“护guo运动”该怎么评价呢?望赐教!
平心而论,您翻翻“北洋军阀混战史”哪一年没有混战吧。实在看不出您赞誉的词汇有哪些实据来支撑“灿烂年代”。
至于与tg论调一致的“慢慢来”,当时的军阀们是否能理解?貌似没有那个军阀提出此“政治奇论”吧。
出身于中式家庭,毫无现代政治观念,也许能建立起“慢慢的黄金灿烂”。但是,丘八们干嘛要着急的“混战”呢?!
丘八们头脑里政治理念到底什么呢,提出了什么建国理论呢?
他们用混战说明了就是“有枪便是草头王”。
如果中国历史上从无春秋、从无战国、从无并六国、从无楚汉相争。。。。。。从无“金田起义”,也可说是孙大炮打开了这个"基督拉魔盒",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话。袁某人“小站练兵”可是要“法治”,要告“侵权”的!
有关于所谓的“容共”俺在另一帖也简略说过,这里就不叨叨了。
只是“不耻”的段祺瑞为了拿日元,居然“有耻”的答应:日本人可以协助建立“警察”、“军队”、还有协助管理“海关”。。。。
其手下大急道:条件之苛刻远超“21条”。。。。言外之意,看看袁大头的下场。
“二耻论”的段某答曰:先拿到钱再说!
这就是民主的、不耻的、爱国军阀!
好吧,在这里不妨yy一下:
您要左拳打到“共产主义”--大陆,右拳打到“三民主义”---台湾,那么,您凭借是什么主义?有木有?
没有?那只好扒开“洪宪帝”的坟头,考古到什么宝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