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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看了这个“新闻”俺笑残了。。。

这个新闻看似赞扬政府,但记者特地用了一个极端例子,引导大众把这个政策看偏,激起大众的愤怒。

但事实究竟是什么样的呢?愿意静下心来听的就看看下面的文字,不是为谁辩护,而是觉得什么事情我们得去了解清楚了再作判断,哪怕是你痛恨的人做的事。

1、政策背景:国务院为了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出台了一个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指导意见,各省在这个指导意见的框架下出台了各地的补缴政策。
2、补缴政策解决的人群: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中因各种原因至今未参保的企业在职职工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有的省市还包括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和企业临时工)。
3、政策措施:根据认定的工龄,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在职职工缴纳后须要继续缴纳至退休,已经达退休年龄的职工,补缴后可以直接享受养老保险金。
4、时间安排:因为这是一个特殊政策,所以只执行有限的一段时间,大部分省市执行期限为去年和今年,今后不再执行。
5、评价:总的来说,这个政策的出台解决了部分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是一个比较好的优惠政策(否则也不会限制执行期限了),因各省市政策细节不同,不能一一举例,就以广东这个政策为例来说明一下:93岁老人补缴4万元,每月领取752元,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上当受骗了,但其实这只是一个极端例子,因为这个政策覆盖的是全体未参保人员。以已达退休年龄人员为例,按政策补缴参保,女55岁享受养老金,男60岁享受养老金,对这部分年龄段的人来说能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就比较长了,少则10年,多则30年;而且养老金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逐年调整增加的,从这个方面来说,确实是非常优惠的政策。所以这个政策出台后,积极补缴参保的人特别多。退一步来说,就算有的人员领取没几个月就去世,其补缴费中有40%左右(有的省是25%左右)是划入个人帐户的,是可以由子女继承的;另外退休人员死亡后还享受丧葬抚恤费,按照广东省目前的政策,是社平工资(不是本人养老金标准)12个月的标准,也就是4万元左右。

当然各地的政策不尽一样,受益情况会略有不同,但总的来说是比较优惠的政策,要不然也不会有大批人员争着补缴参保了。PS:就算93岁的老人被骗,其子女也不会都是傻子吧!

[ 本帖最后由 ww76 于 2012-6-17 22: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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