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人间地狱】—浙大新生自述在新疆7.5事件的恐怖经历

首先强调一点,75事件中维族暴乱分子对于汉族的虐杀是人神共愤的事实,不容置疑。

不过,该文叙述中的两点值得探讨:

1,打过群架的朋友都知道,三男一女要对付四五十暴徒,不可能会持续十五分钟这么久。只要众多暴徒一拥而上,三五个人对付一个,基本上一分钟内就会结束。除非,人少一方有重型武器在手,或者个个都是李小龙再世。

2,作者与诸多暴徒拼命的同时看到六妹自杀了,而且还看到几个人居然把六妹的尸体脱了回去,撕烂了她的衣服,用木棍往她下体里面捅,随后。。。将她分尸了。请诸位看官设想一下,作者浴血奋战的同时,还能看到这一系列的过程,实在是分身有术。另外,维族暴徒们在没有解决这个汉族抵抗者之前,还居然这么有兴致当场凌辱一个女性的尸体。确实超出常人的想象。

还是让回顾一下侯德健先生的话吧!

我们是不是需要用谎言去打击那些说谎的敌人?难道事实还不够有力吗?那么,如果我们真的需要用谎言去打击说谎的敌人,那只不过是满足了我们一时泄恨、发泄的需要而矣,那么,这个事情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也许你的谎言会先被揭穿,那么之后的话你再也没有力气去打击你的敌人了。
奈MM,哥很想念你。。。。。。。。。。

TOP

引用:
原帖由 志弦 于 2012-8-22 06:02 发表
1,40-50个暴徒当中真下手的也就那么几个,很多是跟着看热闹,打砸抢的,因为南疆过来的几卡车人是主力,都分散去了各个街区,那40-50人当中带头的就是那么几个,其余维族是乌鲁木齐当地维族,他们多数是跟风助威捡便 ...

怀疑是探究真相的开始,而探究真相是人类共有的本性。

文中的许多情节存在疑点,我的质疑和你的辩解都可以算一家之言,相信每位看官自有自己的评判。或许,我们的说法都错了,以上两点可能各有另外的原因。

但是,切不可被文中的描写搞得失去理智,而走到种族仇恨的方向上去。
奈MM,哥很想念你。。。。。。。。。。

TOP

引用:
原帖由 志弦 于 2012-8-22 05:41 发表
假如我有一辆越野车、一把AK74、够花的钱,我会像古时候的远征军,单枪匹马杀入南疆,见一个维族杀一个维族,男的全部爆头,女的留下,全部强奸,让他们生汉族的孩子

这是典型的种族仇杀的言论。如果有朝一日,你真的这么干了。你与75当天的维族暴徒有区别吗?!

你要见一个杀一个的维族中应该绝大部分是无辜的,他们或许就是某位汉族人的妻子或丈夫,他们或许是从小就与汉人朋友和睦相处,他们或许还是正在维护民族团结的维族警察。你的不分青红皂白的滥杀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恐怕只会让所有的维族人都去支持另外一方,那么,你就是不是中华民族的英雄,而是罪人。
奈MM,哥很想念你。。。。。。。。。。

TOP

NK博士与汉堡阳光两位暂且少安毋躁。

我想汉堡朋友所说的“你们” 应该是出来骂街和要杀光维族的网友。并不是指全体汉族人。

但是把新疆汉族称为侵略者的后代,确实不妥。因为从历史上看,新疆的维族也并非本地的土著,维族同胞们也是从别处移民过来的,而且是用血腥暴力的方式杀光杀跑当地人才占领了这块土地。
奈MM,哥很想念你。。。。。。。。。。

TOP

关于维族的起源历史---维基百科(节选)

维吾尔族族源久远,与中原相交往迄今已有两千年历史;15世纪后也与中亚穆斯林世界有一定的交往。东亚古籍中古敕勒中北方的一部臣服匈奴与突厥汗国,后来成为回纥。而回纥、回鹘、畏兀儿等被认为是维吾尔人祖先的主要来源。另一部分来源是乌古斯人,他们与袁纥构成回纥。 

唐天宝三年(744年),回纥击败突厥汗国,建立了回纥汗国。安史之乱,回纥协助唐朝出兵平叛;至德二年(757年)正月,回纥骑兵攻克叛军占领的帝都长安;至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正月,安史之乱告结。唐贞元四年(788年),改称回纥为回鹘。开成五年(840年),回鹘汗国国破,向西分三支迁移,其中一支南下。咸通七年(866年),回鹘建立了西州回鹘政权。10世纪中叶,葛逻禄在中亚建立喀喇汗王朝(也有说为回鹘,一说为样磨、葛逻禄),这对维吾尔族伊斯兰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时维吾尔族的生产由游牧为主逐渐转变到以定居为主。天山一带和南部原来的印欧语系民族逐步被回鹘同化。


这个逐步被同化的说法已经很委婉了!


[ 本帖最后由 披着马甲的telos 于 2012-8-22 12:52 编辑 ]
奈MM,哥很想念你。。。。。。。。。。

TOP

引用:
原帖由 tmcel5385 于 2012-8-22 14:55 发表
上面某些对楼主质疑的人,你有质疑的权利,但是哗宠就没必要了,我想你应该是汉人吧?如果当时是你或是你的父母或妻儿在那帮暴徒刀下的时候,你现在还在分析,会质疑吗?
没有亲身经历,你连最根本的评论资本都没有.

就这位朋友的疑问,俺谈谈看法:

为了通俗易懂还是先举个例子,比如我家邻居的儿子把我的妹子,先奸后杀了,那么我应该如何做呢?

1,如果本地有执法机构,并且能够秉公办案,依法判决,那么我当然要报警,然后警察抓人,法院依法判决。是杀是剐,还是终生监禁,这是法律的事情。作为苦主,我不必操心。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正常规则。这一点想必大家应该没有异议。

 a,如果我不去报警,而是操刀去复仇,我将邻居的儿子杀死,那么警察随后就会通缉抓捕我,我将面临故意杀人的指控,将面临死刑的判决。或许,为妹报仇,邻里请愿,法官开恩,那么,我最少也要被判无期或者二十年。

 b, 如我复仇把邻居儿子杀死后,觉得还不过瘾,把邻居的女儿也来个先奸后杀。那么,我被抓后,一定会判死刑,而且必死无疑。当然,除非我姓薄,小名叫瓜瓜。

2,如果本地的执法机构,贪赃枉法,执法不公,那么,我可以趁月黑风高,手刃仇人,然后一走了之,闯荡江湖去也。但是,我还是不能滥杀无辜,比如把仇人的妹子来个先奸后杀,这样是不可以的,是违反法律,也违反江湖道义,违反人性的。

3,如果本地没有执法机构,那么,我可以拎刀,或枪与仇人一决雌雄。我赢了,我杀了对方,替妹报仇。输了,我就认倒霉,就当没有生过。如果有儿子,将来让其把功夫练得棒棒的,然后,再报仇。当然,如果我杀了仇人,仇人的儿子也可以将来再找我报仇。最后,谁的胳膊粗,谁就活下来。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这个状态,或者称为原始状态,或者野蛮状态。

说了这么多,希望你能明白一些道理。ok,最后直接回答你的问题,如果我的家人或妻子儿女遭此不幸,我会先报官,让官来为逝者申冤。如果官不能公平解决问题,那么我会亲手解决这个问题,然后浪迹江湖,生死由命。

另外,没有亲身经历并不代表没有资格去评论。否则,比如法官就没法判案了,因为法官不可能亲身经历案件的发生。

一个人可以把自己真实的经历写出来,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就写什么。用演绎的方式,春秋的笔法来讲故事难免有煽动的嫌疑。真金不怕火炼,真实的经历也应该不怕合理的质疑。

从历史上来看,人类不同种族之间的仇杀往往源于恶意的煽动。想想看,如果杀你亲人的凶手,不是其他民族,比如维族,而是汉族,那么你会如何反应?恐怕也不会放过这个凶手!那么,对方是否其他民族,或者其他种族,很重要吗?

我们中国人真的会因为当年的南京大屠杀,就哭着喊着一定要来个东京大屠杀才解恨吗?那么,我们与当年的日本鬼子有区别吗?
奈MM,哥很想念你。。。。。。。。。。

TOP

引用:
原帖由 汉堡日光 于 2012-8-22 18:16 发表
我之所以定义为侵略者,是因为这些人是被有组织引入东突国的,在更惨党乱华以前,也有很多中国人进入东突国,但他们大都是陕甘宁夏之人。但在更惨党乱政之后,大批南支那人被成批引入东突,不过以前大都是在北疆,而 ...

你所说的所谓东突国,不过是1933年一小股叛乱分子自立的所谓东突厥斯坦国。不过,汉族移民新疆的历史大概要从汉代说起。那时,还没有现今的国家和边界的概念。那时,还没有维吾尔族这个概念。那时,新疆这块土地上生活着一群与今天维族根本不同的人。

真心地建议你多读些历史书籍,然后再来发表看法。这样比较稳妥。
奈MM,哥很想念你。。。。。。。。。。

TOP

引用:
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8-23 04:49 发表
其实二屄大哥就是一个成天爱挑事儿的主。

又见大黄挂着生殖器跑出来了。
奈MM,哥很想念你。。。。。。。。。。

TOP

晒晒黄公公的棒槌,随便顶顶帖!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黄河水 评分。
引用:
引用:
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8-23 04:49 发表
其实二屄大哥就是一个成天爱挑事儿的主。

又见大黄挂着生殖器跑出来了。
发表时间: 2012-8-23 13:23
所在论坛: 黔之驴茶馆 (NEWS & OPINION)
所在主题: 【人间地狱】—浙大新生自述在新疆7.5事件的恐怖经历

评分分数: 驴民币 -10 元
操作理由: 恶意灌水
奈MM,哥很想念你。。。。。。。。。。

TOP

引用:
原帖由 土耳其 于 2012-8-24 09:50 发表
楼上有质疑文章真实性的人,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不在新疆,你甚至没有来过新疆
这事我有发言权
我此刻就在南疆,维族人占70%以上的城市
我的几个朋友都亲身经历了七五
我是去年来的新疆,因为生意原因
去年再 ...

暂且容俺再理性地质疑一次。

1,没有到过华盛顿和没有见过奥巴马的美国公民,照样对于谁应该住进白宫有发言权。这个道理你懂的。

2,你的几个经历七五事件的朋友,究竟在那天经历了什么样的情况,可否如实转述一下?谢谢。

3,最后,还是希望你能放弃以粗话,脏话谩骂的语言方式,往往这样会一竿子打到一船人,这样确实有煽动种族仇恨的嫌疑。

4,假如俺经历类似事件,俺会这样处理:1,能跑就跑。2,实在跑不了,就拼了。拼一个是一个。

5,当年在美国白人和黑人之间的种族问题也是这样的,今天比较过去,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进步。这一点值得兲朝和国人深思。

6,前些日子,在南方城市发生的外地人与本地人的冲突,恐怕也是这样的,尽管大家都是汉人。所以,种族,地域,肤色,宗教,国籍等等,都会被作为煽动仇恨的工具,人类历史上这样的事例已经太多了。


[ 本帖最后由 披着马甲的telos 于 2012-8-24 10:30 编辑 ]
奈MM,哥很想念你。。。。。。。。。。

TOP

引用:
原帖由 kill9999 于 2012-8-25 17:44 发表
你是那四五十人中的一个,虽然只围了一个人,但这人疯了一样拼命抵抗,在你只前砍翻了好几个人了,你还会毫不畏惧的冲上去吗?除非你是李小龙在世!
另外,一看你没怎么打过架,四五十人围住3男1女,其实并不怎么好 ...

这位朋友一定是武侠小说看太多了。
奈MM,哥很想念你。。。。。。。。。。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