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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枪击案凶手 终审判21年,遇难家属接受判决——大家怎么看?

是否废除死刑,关键要看民意和财力。

民意有历史,文化,宗教信仰,法律和政治传统,以及国民素质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财力的问题很简单,举个例子:如果在一个由十个人组成经济不发达的社会中,每个人都要从事工作,并且是共同合作的工作,才能保证不被饿死。这时,其中一个人杀了团体中另外一个人。其他八人一定很愤怒,因为团体劳动的十人变为八人,劳动生产效率降低,大家都将面临饥饿。如果这时取消死刑,判其终身监禁,那么这意味着剩下的八人中必须至少还要有一个人放弃劳动,专职做看守。而剩下的七人必须从已经减少的口粮中再拿出两份来供养囚犯和看守。这样的结果是不符合大多数团体成员的利益的,所以死刑就成了不可避免选择。

这应该是目前大多数的经济发达的国家采取取消死刑,而经济贫困的国家保持死刑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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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2-8-26 10:54 发表
你不觉得这本来很可能就是一精神病,只是迫于受害者家属的压力,才按刑事犯给判了一个最高刑期吗?
参见5楼。
能够这样冷血杀人,而且一次杀了这么多人,这就是精神病。严格按照心理学的定义,其实很多人都是轻重不同的精神病。这个世界上的精神病患者确实是实在太多了。但是,规定精神病人杀人可以不负责任的专家们,恐怕也都是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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