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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人的“他信”

亚伯拉罕一神系的宗教(包括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有一个最基本的共同观念,即上帝造人,因此人的生命是神圣的,灵魂是高贵的。这是避免陷入世俗的一切堕落和虚无的根本钥匙,也是西方文明优于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原因。否则,即使谈到民主,不也仅仅是权利和利益的一种重新分配么,有何理想色彩可言?



[ 本帖最后由 薇丝 于 2012-9-5 00: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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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2-9-5 00:29 发表
民主就是一种利益的分配,所以才由异教徒发明出来。而一身教徒发明出来的,是不容人不的神权统治。而恰恰是中世纪以后神权统治的衰落,以及物质文明的发展,才使西方世界重回世俗化的轨道,并建立起民主自由的社会。

为啥中世纪衰落以后是文艺复兴,中国从唐宋衰落以来已经一千年了,还是这么衰落?

文艺复兴和启蒙的种子就是从中世纪长出来的。大学诞生于中世纪,经院神学给西方学术界奠定了系统化的逻辑思维传统,中世纪的文化和美学也一直深刻地影响着西方。

神学在西方存在多年,它对社会最重要的影响之一,是一个社会的精英们可以长期在国家的承认和支持下,摈弃世俗生活的追求,集体专注研究更高尚的抽象的东西(哪怕今天你认为这个研究对象是荒诞的)。如果没有这种传统,科学也就不会诞生,艺术家也不会受到尊重。简单地说,研究一个针尖上站多少个天使,也比研究怎么忽悠别人得利要来得高贵,而后者就是我们的传统文明所擅长的。

另外,西方民主并不是一个纯世俗的概念,它的立论基础是天赋人权,这一启蒙思想恰恰植根于基督教的神创论。如果没有“天赋”,何来人权?强势的人和弱势的人凭什么拥有平等的尊严?中国古代的漫长历史中,女人被禁锢,孩子被任意残杀,都被我们的古人视作理所当然的事,为了祖父母的需要把孩子杀掉还被奉为孝道美德,中国式家庭里就没有民主的影子,社会何以能民主?如果不能改变中国人的生命观、家庭观,那民主一定是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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