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主帖,其中袁伟时教授引述萧伯纳的论点“本质些看,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民主共和制度是暴力革命建立起来的,暴力革命与民主共和格格不入,不存在以民主共和为理想的暴力革命倡导者。既然民主共和制度是一个协商和妥协的制度,它只能依靠改良才会真正实现,改良本身就是民主共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心中颇有感触,一个社会的民主进步如果不能靠反思和变革去实现,而是倡导“暴力革命”特别是通过鼓动底层民众对利益集团的愤怒而诉诸武力,像1793法国大革命后期——血腥、狂暴的巴黎,只能是暴政之后另一个暴政的轮回,单从这一个层次来看,孙中山倡导的“暴力革命”,只是现实的反抗者,而非民主共和的缔造者。
最成功的暴政,不是那种应用武力来保证其一统天下的暴政,而是使人们不知道其他可能性的存在,不知道还有其他道路可走,不知天外有天。感觉或价值承赋并不能给一个人自由,给人以自由的是思想,理性的思想。--------艾伦·布鲁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