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马云龙:寇学书,他扇了毛主席三个耳光!

钉子户之祖——“他扇了毛主席三个耳光!”

>> 


作者:马云龙   转载:追真求恒>


来源:http://www.21ccom.net/articles/lsjd/jwxd/article_2012021353524_2.html




 


追真求恒转载前言:本文阅后,笔者直觉完全真实。不相信笔者直觉,请读者阅此就对本文闭眼绕行。这态度不是笔者无理取闹,而是对本文的不幸者、犯人【寇学书】的尊重。中国农民犯人【寇学书】,笔者以为你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不幸者、犯人【寇学书】中国农民形象的真实代表,永垂不朽!


------------------------------------------------



   


三十多年前,我曾在看守所的铁窗下认识一个人,可称是钉子户之祖


 


  19751月,我因现行反革命罪被捕。先是关押在河南省长葛县看守所,后又被转押到许昌县看守所。直到1979年初才被释放、平反。


 


  关进许昌县看守所的第一天,有一个犯人就吸引了我的注意:


 


  放风(在看守所里,所谓放风,是每天两次准许各监号的犯人依次上厕所)时,从隔壁的监号里走出一个矮小的老头。秃头,面色青灰,胡须蓬乱,看得出已经很久没见过阳光了。他佝偻着身躯,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裤子上破了个大洞,露出半个屁股和皮包骨的大腿。脚上拖着一双前露脚趾后露脚跟的破鞋。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赤裸的双臂像软面条一样垂在前面,一走两甩,悠来荡去,显然没有任何控制能力和活动能力。


 



 


  同号的犯人告诉我,这是看守所里资格最老的未决犯,从1966年就关进来,到我进来时已关了九年,但一直没有判决。他的胳膊被绳子捆断了神经,瘫痪多年了。


 


  罪名是什么?我问道。


 


  回答让我大吃一惊:他扇了毛主席三个耳光!


 


  这个不平常的罪名使我对他有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从曾经与他共同关过一个监号的老犯人那里,我陆续得知了他的大概情况(很奇怪,在隔离、管束那样严格的监号里,有些人的消息竟然那样灵通,一些老犯人对每个犯人——包括新进来的情况都了如指掌):


 


  他叫寇学书,是许昌县寇店乡(当时叫寇店公社)寇店村的农民,家庭出身贫农。土改前,他家没有一寸土地,土改中分得三亩半土地。这时的寇学书成了共产党的铁杆拥护者,由政府颁发的、盖着红红大印的土地证,成了他的无价之宝。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不仅拥有了三亩半土地的使用权,还拥有了这片土地永久的所有权,他的子孙还有了对这土地的继承权,这对世世代代视土地如命根子的农民来说,具有何等的意义啊!


 


  寇学书爱这土地证爱到痴迷的程度:放在家里吧,怕万一失火烧了;藏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吧,还怕万一被人偷走了。于是,从领取了土地证的那天起,他就把它揣在怀里,放在最贴心的地方,下地干活时都不离开,连晚上睡觉也要不时地摸摸。这在村中成了尽人皆知的笑料。


 


  寇学书和土地的蜜月很快就随着一场政治风暴的来临而结束了。


 


  1953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了,上级号召个体农民要组织起来,成立互助组,让几家农民把自家的土地拿出来,共同耕种。当然,当时还说这是自愿的。寇学书表态了:自愿?我自愿不参加互助组!


 


  紧接着,互助组成了初级社初级社又变成了高级社。到1955年,毛泽东所欢呼的农村社会主义高潮来到了,虽然自愿参加的规定并没有废除,但在政治运动的强大压力下,谁敢对抗这历史潮流?于是,亿万农民不管心里愿意还是不愿意,绝大多数都不得不自愿地放弃了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拱手交出了自己珍爱的土地。到了大跃进1958年,毛泽东又发出了人民公社好的号召,全国农村几乎在一夜之间都实现了公社化,农村的土地归农民所有的制度,被土地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所取代了,而这个巨大的变化,离分田分地真忙土改才只有几年的时间。可以说,农民刚刚分到手的土地,还没有捂热,就被变相地收走了。


 


  在这场摧枯拉朽社会主义改造风暴中,寇学书这位挚爱土地的老农居然一直顶风到底,拒绝把他的三亩半地交给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他的三亩半私有土地成了红海洋中一个奇迹般的蓝色存在,而他独立于集体之外的单干户身份则早已是中国农村中罕见的特例。这还真得要感谢他头顶上那个贫农成分红帽子,他自愿地坚决不入社,让人想整他也无从下手。因为从理论和政策上来说,贫农是共产党在农村的依靠力量,而合作化的前提还是农民的自愿啊。


 


  直到1964四清运动中,整他的理由终于有了:他这是顽固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正是四清的对象。在许昌县几十万亩公社土地的包围中,只有他这三亩半土地是私有的,格外显眼刺目。四清工作队给他起了个形象的外号——“小台湾。于是大会批,小会斗,大字报满墙,大喇叭广播,把他整得不亦乐乎,寇学书成了远近知名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典型。但是谁也没想到,这个倔强的老农居然心如铁石,不为所动,死也不肯把贴身藏在心口的土地证交出来。


 


  工作队气急败坏,最后抛出了杀手锏:好,我们承认那三亩半地是你的,但是,从你家门口到那块地之间的路,可是属于人民公社的呀。我宣布,从此禁止你走公社的路!工作队一声令下,公社民兵就手提木棍,天天站在他家门口,只要见他伸脚踏上公社的路,就挥棍打他的腿。


 


  这一招可把寇学书制苦了——有地却无法插翅飞过去种,只能任其荒芜;而整天不出门,躲在家中,吃什么呀?这下子该乖乖地交出土地证了吧?


 


  然而,不!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寇学书从村子里逃走了——怀里还揣着那张他视为神圣的土地证,他依然没有屈服。


 


  谁都能想象,在那全国城乡都已高度组织化、网格化,居住要户口,出门要介绍信,来客要登记,买粮要粮本,吃饭要粮票的年月,一个手无分文的农民,逃离自己的家乡,到外面去混,是何等的艰难。


 


  然而,中国农民的生存能力是令人吃惊的。寇学书来到了离家最近的小城市许昌,在城边的荒地上搭了个小窝棚住下来,每天拉着辆破架子车进城去打扫公厕。那时中原县城级的小城市还很少有冲水公厕,大都是十分原始落后、卫生条件极差的旱厕,全靠人工来清理打扫,而小城的环卫部门当时要么还没有建立,要么是形同虚设。这就为寇学书的生存提供了一个不大的空隙。他在城里打扫公厕,又把清理出的粪便拉到城外,找块空地铺开晒干,就成了上好的天然肥料,而肥料又是当时农村紧缺的物资。人民公社的生产队为了学大寨、创高产,急需肥料。可买化肥要按计划分配,想要多买点,要走后门、托关系,十分艰难;而优质的天然肥料就有了广阔的市场,寇学书的产品居然成了抢手货,不愁销路。


 


  历史在这里开了个小玩笑:一年下来,公社体制之外的寇学书靠卖粪干取得的收入,竟然比在公社里干活的社员们还要高得多!我那时在离许昌不远的农村插队劳动,最棒的劳力一天挣十分,可每分只值一分多钱,也就是说,劳作一天只能挣到一毛多钱。可寇学书的产品,一架子车就能卖一块多钱,是社员中最强劳力的十多倍。


 


  年底,要过春节了。在外辛劳了一年的寇学书要荣归故里,回家过年了。他特意买了半扇猪,挂在架子车把上,洋洋得意地回村了。他故意拉着车绕村一周,似乎是在向公社示威:你们不叫我种自己的地,可我有办法比你们过得滋润!”——当时,生产队在过年前杀一两头猪,每家能分到三斤二斤的就不错了,寇学书的半扇猪确实叫人看了眼绿,也使社员们心乱如麻。


 


  这是1966年的开春,村里的工作队已经撤离了,当政的是大队党支部。用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思想武装起来的支部书记从中看到了阶级斗争的新动向,当然不能置之不管。于是他学着当年工作队的腔调,向寇学书宣告:这猪肉是你的,但村里的井是人民公社的!你要煮肉做饭,不准从公社的井里打水!


 


  老办法:派民兵拿着棍子站在井边,见寇学书来打水,就给他一顿棍子!


 


  寇学书傻眼了,又差点被气疯了……


 


  寇学书当时无法知道,刚开始的1966年可不是个吉祥的年头。报纸上在批《海瑞罢官》,接着又批三家村四家店,中国上空浓云密布,一场空前的政治风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降临了。


 


  村里开大会,形式也变了。会场中间立起个巨大的毛主席像,人人手举红宝书,先要喊万寿无疆,再念最高指示”……可寇学书却悄悄地挤上台去,一直挤到毛主席像下面。当主持人宣布大批判开始时,这位老农民却突然站起来,跳着脚,举着巴掌向毛主席像脸上扇去,一连扇了三巴掌,每扇一巴掌,嘴里还喊一句:


 


  叫你不让我下地……”


 


  叫你不让我打水……”


 


  叫你收走我的地……”


 


  据寇店的人说,当时,全场的人都惊呆了,好久没有动静。突然有人喊了声:反革命——”人们才醒过神来,群呼:打死反革命!打死反革命!寇学书被蜂拥而上的人群打翻在地,打得血肉模糊。最后被用绳索紧紧地捆起来,送往县看守所。在文化大革命中,这叫被革命群众扭送公安机关


 


  巴掌扇在纸上,这叫什么罪,新老刑法上似乎都没有规定。但是文革中规定的公安六条中,有一条是攻击伟大领袖,那可是弥天大罪,足以杀头的。寇学书就是据此被投入牢房的。


 


  寇学书被投入牢房,却多年没有判决,一直在看守所里待决,这是为什么?我出狱后才从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那里听说,是因为没有档案。被群众扭送来,看守所就收了。但文革中先是砸烂公检法,接着又进驻军管会,后来主管的又换成了革委会,看守所的主管走马灯似的轮换,谁也没见到寇学书被捕的审批文件。有人抓,没人管,但也没人敢放。于是,寇学书就在牢房里沉底了,多年来连审问也没有,终于成了那里资格最老但无人过问的在押未决犯。


 


  1976年夏天,我终于有段时间和这位老农民住在一个监号里了。本来,看守所里似乎有条规矩(这是我经过长期观察发现的):政治犯只能单独关押,或者和形形色色的刑事犯关在一起,两个政治犯是不能关在同一个号里的,大概是为了防止他们思想交流和互相串联。但是,到这年夏天,不知道外面又搞什么运动了,进来的人突然增加,牢房里人满为患,一间十来平方米的监房,原来最多关五六个人,现在增加到十二三个,晚上睡觉都无法翻身。政治犯不能同号的规矩已无法维持了。一次在查号之后进行了调号(这是犯人都熟悉的专用名词,查号大约每月一次,所有犯人都突然在机枪和刺刀下,被赶到院里蹲下,让看守进到监号中彻底搜查,气氛十分恐怖。而调号则是重新宣布进住各监号犯人的名单)。我和寇学书居然住到了一起。


 


  就近观察这位老人,我发现他的精神似乎已经失常了。对别人的问话,他反应迟钝,目光空洞,很少回答。


 


  我问他,胳膊是怎么残废的,他低头不语。


 


  我问他,多大岁数了,他两眼茫然。


 


  惟一能引起他注意的是开饭的哨声。他吃饭的样子惨不忍睹:由于双臂双手瘫痪,他不能端碗拿筷,就由别人把汤盛到碗里,放在墙角的地上,把馍放在碗边,他趴在地上,像猪一样用嘴去拱着吃。一日三餐,都是如此,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熬了这么多年的。至于大小便,那就更没法说了,全靠别人帮助……


 


  他也有说话的时候,多半是自言自语,而且总和种庄稼有关。外面出太阳了,他会说:场上的麦子该扬场了……外面下雨了,他会说:这雨好啊,玉米该拔节了……只有一次,他说出了令我吃惊的话——他眼中突然亮光一闪,毫无缘由地说:我当皇上了,全国一个县给我上贡一粒米,就够煮一锅饭了……”


 


  一个当时已经关了七年、名叫韩栓紧的老投机倒把犯告诉我,寇学书的胳膊是进看守所后,被上绳捆坏的。他说,那时寇学书很不老实,天天胡喊乱叫,说反动话。看守把他提到院里,给他来了个五花大绑”——他还颇为内行地说,别小看法绳这刑具,上绳的学问可大了,绳子的粗细,捆的部位和劲道,以及上绳的时间,都大有讲究。最狠的就是五花大绑,用小拇指粗细的绳子,狠狠地捆进肉里,再从背后收紧,没有人能扛过15分钟。超过15分钟,两臂就变得黑青,神经就坏死了,解开后也无法恢复了。寇学书就是被捆成这样的。


 


  他还告诉我,寇学书比他大8岁,进来的时候大约是62岁,现在住了10年,应该是72岁了。他还说,这些年来,没见有人来给寇学书送过衣服和日用品。


 


  我和寇学书同住一号的时间不长,只有一个来月。


 


  这年夏天的气候似乎格外闷热,一个监号里睡了十多个人,只有一扇小窗通风,人挨人,肉挤肉,热得大汗淋漓,室内汗气尿气熏人,让人几乎窒息。没有几个人能睡得着。昏昏沉沉中,我突然发现躺在身边的寇学书有点异样,脸色铁青,毫无生气。伸手一摸,已经没有呼吸,浑身冰凉。我连忙爬起来,向外面执勤的哨兵喊道:死人了!寇学书死了!哨兵叫来看守,看守隔着小窗看了看,说:喊什么喊,死了就死了,放在那里吧。看守所有规定,夜里不准开监号门。等天亮再说吧!说完就走了。


身边挨着一具死尸,这一夜是怎么熬到天明的,我已经回忆不起来了。只记得寇学书那瘦骨嶙峋的躯体越来越僵硬,刻满皱纹的面孔似乎越来越狰狞,我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尽量不去看他。


 


  我是一个在城里长大、在学校里成人的所谓知识分子。尽管曾参加过四清,还到河南农村接受过几年再教育,但是,真正开始严肃地思考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是在铁窗下,在寇学书的尸体旁的这个不眠之夜。


 


  好不容易,天终于亮了。看守来打开牢门,让我和几个犯人把寇学书的尸体抬到院里。那里停着一辆破旧的架子车,寇学书被扔在车上,由一个农村模样的人拉出看守所的大门了。我突发奇想:这架子车是不是寇学书拉大粪的那辆?来人是他的亲戚,还是他拉大粪的同伙?这位72岁的老贫农,在熬过十年的铁窗生涯后,终于获得自由了,真让我羡慕。而我还要在这里呆多少年呢?将来我将如何走出这个大门呢?或许也要像寇学书一样……


 


  两年多以后,我竟然活着走出了这个铁门紧锁的大院,并且意外地获得了平反。不过,我始终没有听说有人为瘐毙在这里的寇学书平反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