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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娼是欧洲中世纪封建思想

废娼是欧洲中世纪封建思想






余以为


 

孙中山、汪精卫、蒋介石这群民国英豪都有嫖娼的爱好,甚至有结伴逛窑子的记载,当代学人将其当成污点,实际上是拿今天的价值观评价历史人物。新文化运动之前,嫖娼完全不是可耻的事情。


 


李大钊是民国废娼运动的始作甬者,他在《废娼问题》一文开篇写道:“废娼运动,是现代社会运动的一种。”虽然卖淫是人类古老的营生,但废娼却不是现代运动。


 


古代西方世界,从古埃及、巴比伦到古希腊,广泛存在圣妓现象:妇女在神庙中卖淫,卖淫所得归神庙所有。犹太教堂特别讲究洁净,没有妓女,以此作为区别于其他教派的特征。犹太教对卖淫的歧视情结,影响了后来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公元四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之后,地中海沿岸的古代宗教遭遇厄运,娼妓也遭遇毁灭性打击,罗马+基督教势力所到之处妓院都被迫歇业。


 


基督教社会歧视卖淫,但是性交易需求却继续存在,由此 吸引了吉普赛人西迁,吉普赛人原为印度西北部的游牧民族,没有皈依基督教,卖淫成为他们在欧洲谋生主要手段。这情形如同基督教歧视放贷,促使“异教徒”犹太人以放贷为生。中世纪吉普赛人和犹太人成为基督教世界受到歧视的族群,同时又是生态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吉普赛人流浪的生活方式与卖淫的生产方式相适应,大篷车是流动妓院,为饥渴的欧洲大陆送温暖。蒙古人打通欧亚大陆,葡萄牙西班牙人,打通环球航海路线,基督教社会接触到自由化的中华文明,触发了欧洲反基督教的启蒙运动。启蒙运动兴起之后,欧洲对卖淫和借贷的歧视逐渐减弱,甚至波西米亚和布尔乔亚两个法国词语成为时髦的象征,所谓bobo风,影响至今:


 


波西米亚——妓女——吉普赛人


布尔乔亚——商人——犹太人。


 


因此,对于欧洲人来说废娼不是“现代社会运动的一种”,废娼是地地道道的中世纪封建思想,李大嘴欺负中国人不了解欧洲历史。


 


李大钊罗列了五项废娼理由无一不荒诞:


1、“我从前在上海的时候,看见许多青年女子,不管风雨昼夜,一群一群的站在街头,招拉行路的人,那一种可怜、凄惨的光景,恐怕是稍有人心的人,都要动点同情的。”妓女够可怜的了,李大嘴还剥夺人家的谋生手段,你转世一定当城管。


2、“社会上若许公娼存在,男女间恋爱生活的价值必然低落,恋爱的自由必为不正不当的势力所侵犯,致令一般人对于恋爱起一种苟且轻蔑的心,不在人生上求他,却向兽欲里求他,不但是侮辱了人权,而且是侮辱了人生。”禁止性交易才是把性欲满足与恋爱搅和在一起吧?


3、“据医家说,久于为娼的女子,往往发生变性的征候,这个问题,尤与人种的存亡,有很大的关系。”@方舟子。


4、"为保障法律上的人身自由不可不废娼."剥夺妇女卖淫的自由,却以保障人身自由的名义。


5、“社会上有了娼妓,大失妇女在社会上人格的尊严。“为了贵妇的尊严,必须剥夺村姑的自由?


 


五条理由都是”百姓吃不饱饭很可怜,所以要禁止喝粥“式的逻辑。


 


该文末尾露出了狼子野心:”根本解决的办法,还是非把这个社会现象背后逼着一部分妇女不去卖淫不能生活的社会组织根本改造不可。“简单说来,就是颠覆国家!后来新中国建立,成功废娼,人身自由没有得到,饿死妇女无数。再后来改革开放,妇女同胞冒着法律风险积极卖淫谋生活,同时为GDP作贡献。


 


废娼不但没有让中国现代化,反而让中国补上欧洲中世纪教权压迫那一课,中国现代化也必须重走欧洲性交易合法化之路。


转自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69070




文后评论很可读,节选一二:



baifute | 2011-12-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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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封建思想”这个词是陈嘉映所说那种大词。所谓大词,就是大而无当,不知所云。这个大词的起源是清民之际那些对“思想”并无多少研究的激进分子杜撰出来的,例如陈独秀。最终使这个词成型并飞跃到杀气腾腾的是毛泽东。只要翻开毛选看一看,就是这个词在里面打翻叉。毛泽东是一个不知道“思想”为何物的“思想家”。


2、思想无所谓封建不封建,资本主义不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不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不共产主义。只有古代与现代之分,只有文明与落后之分,只有激进与保守之分,只有民主与专制之分,只有人道与不人道之分,只有自由与不自由之分,只有理性与非理性之分,只有人性与非人性之分,只有合法与不合法之分,只有一切精确细致的科学类别之分。


3、动不动就祭出一个被毛泽东大批特批、批倒批臭还不忘踩上一只脚的“封建思想”,往往会大而无当,不知所云。就是翻遍欧美所有思想著作,也找不到“封建思想”这个词。这个词,是我们炎黄子孙关起门来在家里瞎折腾兼数典忘祖的一个词。是我们先前那些思想无赖炮制出来的一个修辞垃圾桶。只要自己不满意什么都往里塞。只要是稍微忤逆自己喜好的就打入这类另册。


4、我甚至还可以这样定义,“封建思想”,是一个毛式革命词,是一个土地掠夺词,是一个反右复辟词,是一个打倒知识分子词,是一个四清五反词,是一个文化大革命词,总之是一个激进得不知道自己的屁眼还会拉屎的词。文革青年,造反闯将,大都惯用“封建思想”这个词。词语若果有灵性会为中国人的无知与瞎闹汗颜淋漓。


5、废娼,这回事,我们要看的不是它反了封建,还是合了封建。而是要看它究竟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是文明还是落后,是激进还是保守,是民主还是专制,是人道还是不人道,是自由还是不自由,是理性还是非理性,是人性还是非人性,是合法还是非法,或者还是处于某种中间状态。总之在不同领域就会有不同或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要能从中而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




另外一个疑问是有人会认为这样是不是在纵容“卖淫嫖娼”与鼓励“道德沦丧”?也不会。为什么?首先法律是取向低限度控制的,再怎么低,也是控制。其次,美国强势的“宗教团体”会成为“女权团体”的抵抗力量,来矫正道德价值与文化价值的过度歧出,并以此为社会的公序良俗来提供一个平衡的支撑点,让其不得过度偏离,始终保持在临界状态。所以,在美国也并非是满街都有性交易,而是区域性的定位,适度的保持与控制,各得其宜。


这就是我认为我们应该学美国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我还觉得根据中国的道德氛围与文化氛围也只能这样。不能一激进就一脚踏进太空,那样会根基不稳的。我尤其觉得中国当下对“性交易”或者“性工作者”(现在开始使用这样的词了)最重要的问题是一个“更名”问题。要更名。


最低限度再也不能在所有公共平台使用什么“娼妓”、“妓女”、“婊子”、“卖淫”、“嫖娼”、“嫖客”这样明显带有歧视性的指称来描述“性交易”与“性工作者”了。尽量将这种性范畴的修辞策略表现得中性化一点,不要造成一种道德偏激与文化偏激。要让这些字眼退出公共平台,尤其是一些制度文本。要逐渐养成一种内在的尊重人性与人权的修辞格调。而这在美国恰恰是可以告得你倾家荡产的。


再说在中国的当下语境中谈“废娼”实在是伪命题。因为,中国已经规定性交易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说,在取向上是不鼓励性交易的。如果反对“废娼”,不是不可以,请拿出你的道德、文化、自由、人权、法律等方面的游戏规则来,别盲目呼吁。与其拿不出东西来,还不如从最要紧的开始做起,例如我所说的更名。


其实我还不妨说说,中国与美国一样是在联合国签订了“性交易合法化”的合约的,并以“一党独大”的方式向联合国人权机构备了获准文书。这一点恰恰与美国不同,美国是国会没有通过。我感到好奇的是,中共为何不在全国人大进行投票表决,其实表决甚至公决的结果也未必获得通过。

美国的做法就是让你没有脾气,他们在联合国签字,国会却通不过,这也是美国不能将性交易合法化的原因之一。这种民意议决机制是最让人服气的地方,不像中共总是习惯暗箱操作,反倒不明不白,不清不楚,故意让人置喙,吐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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