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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国家,如此的法律,如何能让公民信服?】湖南6名民工打退24名持刀者获刑

判一年半,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结果就是缓刑期间如果有触犯刑法行为,就将收监坐牢服刑,这个判法估计是这个案件从发案到侦查到起诉至开庭,这6人可能被积押了一段时间,可整个案件这6人是自卫,那么如果前面积押时间过长,办案单位就有违法行为,就将存在政府赔赏,为此法院为了掩盖,就一判一缓吓唬6人,让6人回家,那6人就从发案到开庭这一段时间所坐的牢,也无任何赔赏,白坐了。另外24人不知为何不在一起起诉?既然是聚众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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