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春秋繁露·必仁且知》
凡災異之本,盡生於國家之失。國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災害以譴告之。譴告之,而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見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謹案:災異以見天意。天意,有欲也、有不欲也。所欲、所不欲者,人內以自省。宜有懲於心,外以觀其事;宜有驗於國,故見天意者之於災異也。畏之而不惡也,以為天欲振吾過、救吾失,故以此報我也。春秋之法,上變古易常,應是而有天災者,謂幸國。孔子曰:“天之所幸,有為不善,而屢極。”楚莊王以天不見災、地不見孽,則禱之於山川曰:“天其將亡予邪?!不說吾過,極吾罪也。”以此觀之,天災之應過而至也,異之顯明可畏也。此乃天之所欲救也,春秋之所獨幸也,莊王所以禱而請也,聖主賢君尚樂受忠臣之諫,而況受天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