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站在基督徒的角度来思考楼主的这个问题,我有以下几点认识,仅供参考。
1、制度都是人设计出来的,而人不是上帝,因此别指望制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楼主列举的极端案例,他们的确是自由主义法政体系的结果,但不是自由主义本身的缺陷。自由主义法政体系,无法解决私人领域的道德失范的问题,他不是上帝,这也不是他的范畴。
2、私人领域的道德失范,你用不着去操心解决的方案,让凯撒的归于凯撒,上帝的归于上帝。无论上帝慈爱与看顾的眼目,还是儒家“君子慎独”的自我完善,人类“向善”的方向是永恒的。普世价值的方向,其核心在于宗教。就如科学无法解决生命的问题,法政解决不了私人领域的不堪,但是上帝的圣洁、荣耀与怜悯,超越了人类一切的黑暗,让救赎与惩罚,成为人类唯一的解决之道。
3、没有楼主的这个帖子,我也许不会反省到人类在这个范畴的无奈。原来一直以为被驱逐出伊甸园的人类,他们是自生自灭的。但是冥冥中的正义、人类向善的本能(经文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让我眼能够看见、耳能够听见,无所不在的“哈里路亚”的颂赞,感谢上帝,这是他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