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过了,不会再去反驳各位。即使是那位sunmoon2008,也请您理智一些。
我相信废死是世界的趋势,是人类走向文明的必然。在不久的以后,我的思想和观点的先进性会得到证明,当然,是在思想启蒙之后。
Ps. 回答一个问题:如果我的家人被害,我也不希望判处凶手死刑的,我更希望让他们为我的家庭和社会进行补偿。
以下为转贴,建议大家都看看吧,我忽然发现我和作者的观点不谋而合:
http://news.ifeng.com/opinion/zh ... /07/5592434_0.shtml
《比死刑更可怕的是不宽容》(节选)
2000年4月1日深夜,来自江苏北部沭阳县的四个失业青年潜入南京一栋别墅行窃,被发现后,他们持刀杀害了屋主德国人普方(时任中德合资扬州亚星——奔驰公司外方副总经理)及其妻子、儿子和女儿。据查,盗窃的行动被普方一家查觉,因为言语不通,惊惧之中,他们选择了杀人灭口,即所谓“激情杀人”。四人随即被捕并被法院判处死刑。
让许多中国人意想不到的是,案发后普方的母亲专程从德国赶到南京,在了解了相关案情后,老人竟然写信给地方法院,表示不希望判四位年轻人死刑。不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后还是驳回了4名被告的上诉,拒绝了受害者家属的求情,维持死刑的判决。故事并未因此结束,同年11月,在南京居住的一些德国人及其他外国侨民设立了纪念普方一家的协会,自此致力于改变江苏贫困地区儿童的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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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evymex 于 2011-4-7 09:4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