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如果大多数人敌视你的某种行为,那你是没办法的。骂你还是轻的,涉及到183楼的那些情况,还会直接把你给法办。
是的,图灵是被平反了。但那也不是自由主义的胜利,而是同性恋人数太多,成为了社会上不可忽视的力量。如果图灵不是同性恋,而是因为重婚或虐畜被判入狱,那他也没处平反去。而如果他是因此吃狗肉而倒霉,那么韩国人可以给他平反。
这也是我为什么对穆斯林势力的扩张非常担心的原因。有些人认为只要力行自由主义,就不必担心。但实际上他们也没办法力行,他们也不能把禁止虐畜、禁止重婚之类的法条废止,甚至根本就不想废除。他们中的很多人实际上是认为如果你虐畜,那你就该死。殊不知穆斯林就等在他们背后,准备指出他们更该死呢!
这不是说笑,至少有一个实际已经发生的冲突:动物保护主义者要保护动物,如果非吃动物不可,他们要求必须先电击后屠宰,这样可以让动物少受苦,而现在西方人基本上就是这么干的。但是穆斯林要求屠宰时必须活着放血,不能吃死物。很多动物被电击的时候会被电死,这样就没办法活着放血了。
在很多方面,基督徒已经够不是东西了,更何况穆斯林?(当然我并不是说儒家什么的就更好,儒家可能同样坏,但以儒家之衰落,实在难以构成实际威胁;至于把共匪指为儒家的思路,不仅毫无道理,而且实际上就是替共匪开脱。)
当然,话说到这里就太远了,打住。
最后再补充一下:我并不是想说“要废除禁止重婚罪的法条才能保障自由”,我想说的是:归根到底,要靠某种势力来维护自由,而不能单靠自由的理念。因为绝大多数人都会给自己的想法留出例外(例如,不想允许重婚或允许虐畜)。因此我们只能希望有差不多的势力,包括政治势力和民间势力,来维护自由。这些势力虽然也必然有某些缺点,但终究还过得去。当然民主制度是选择这些势力的重要方法之一,它可以让政府成员(作为政治势力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比较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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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2-6-17 00:3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