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多人忽略的常识:
基本上,不会存在一个有法制的专制国家。一个国家只要保持专制,那它就不可能法制。
为什么呢?
这里面有很多原因,其中最简单的一个就是:言论自由是没办法“依法剥夺”的。
你可以依法禁止某种类型的直接了当的言论,比方说:纳粹言论,共产党言论。但是,法律(成文法)却没办法禁止暗示。任何一种意思,可以这么说,也可以那么说。一旦言论进入暗示,那么它的杀伤力往往更大。因为它一方面表达了自己要表达的意思,另一方面也顺带指出了官方是“做贼心虚”。
只有一种情况下,专制和法制是可以并存的,那就是专制国家深得民心,这种情况下,你利用暗示什么的方法,就没办法唤起民众对专制的反对,虽然法律没办法制裁你,但你也没办法撼动专制。
比方说新加坡(这个国家就比较接近专制),德国(这个国家在对付纳粹的时候,用的是专制手段),它们就是这么生存下来的。
可想而知,大部分专制国家,其统治阶级的素质,跟新加坡德国相比,那就是天渊之别;从各方面讲,也不可能深得民心。因此,这些国家的底线就是“不讲法制”,一旦真讲了法制,专制也就不存在了。
(言论自由是最简单的例子,其它方面也差不多,只不过没这么明显罢了)